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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音乐理论内容,增强趣味性
幼儿园音乐课以审美为核心,培养孩子对音乐的兴趣,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引导孩子领略音乐的魅力。这不仅仅要求幼儿教师有一定的技能,同时也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音乐综合素质。在音乐理论课当中最基础的应属乐理,而乐理相对于刚入学的学生来说则是一个全新的学科,从教材的选用上来看,虽然近几年来也出版了不少乐理教材,但基本上与本科院校音乐专业教材内容趋同,稍做修改便拿来使用。其缺点为:内容过于深奥枯燥、缺乏趣味性且课后练习太少。许多学生觉得乐理枯燥无味,与语文数学无异甚至更难听懂,考试挂科现象很普遍。在幼儿师范音乐课程设置中,民族民间音乐、中西音乐鉴赏等基础课程基本上未作为必修或选修课程开设。
幼儿师范专业学生音乐文化底蕴薄弱,知识面窄,应多开设相关音乐理论学科,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其艺术修养。总而言之,幼儿师范音乐理论课程缺乏学科特色,其教材的“照搬”导致上述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幼儿师范学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发展。要解决幼儿师范音乐理论课程内容的各种问题,给学生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应对幼儿师范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加以修改,加强音乐理论与实际运用的联系,增加音乐理论课的趣味性,并建立一套适合幼儿师范特点音乐理论教学体系。
二、改革教学模式
技能课多层次教学,理论课程研讨式教学。由于幼儿师范学生入校前大多数未接受系统的艺术培训,音乐技能与综合知识薄弱,学生在校学习只有短短两年半时间,要在有限的学习期限内提高他们的艺术专业技能素质,必需要改革教学模式,改善教学方法。首先应采用合理的教学模式:由于学生受音乐教育程度不同以及个体音乐素养的差异,教师必须在兼顾“普遍性”的基础上,做到“因人施教,有的放矢”。对于技能课,从入校至毕业,许多幼儿师范学校声乐、钢琴课都是采用的“大班”教学,一个班上四五十人,无法做到“因人施教”。笔者建议:第一学年,采用大班教学,教师初步了解学生综合素质及个体差异,侧重基本技能的练习。第二学年,通过考核,按照学生的声乐基础以及弹奏能力分小班(20人)教学,第三学年,分专业教学,学生根据自身的条件及能力选择主修及副修专业(声乐或钢琴),主专业每组5-8人,副专业每班20人。
采用分组教学后,则按期分层选拔,每期考试以汇报演出形式进行,统一测试,专业教师集体打分,优胜劣汰,确定小组小班人员。成绩优秀的学生进入小组上课,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上小组课。教师与学生都有“压力”,才有教和学的动力。其次,采用讲座的形式开设理论课(如音乐欣赏、中外作品赏析等),既系统地传授了知识,又节约了教学资源。教师采用研讨式教学,使每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处于主动地位,激发学生主动探究问题,提出见解。采用参与式教学方法,利用多媒体教学资源,加强课堂活动设计,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热情,促进教学相长。考查方式可采取论文的形式,也可以由学生选择教学内容,以上课的形式展示。
三、重视学生综合技能的培养,进行“渗透”性教学,提高其教学能力及课堂驾驭能力
许多毕业学生(包括专业技能强的学生)抱怨学校音乐技能课程的学习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教学的便利,认为“学”与“教”是两回事。这也说明,具备娴熟的专业技能并不代表就能驾驭幼儿园音乐活动课。幼儿园音乐教育包括以下五大领域:歌唱活动、韵律活动、音乐游戏、打击乐演奏、音乐欣赏。如何才能使得学生将所学技能知识揉合在音乐活动之中?如果仅仅依赖每周一节的音乐教育活动设计课,那肯定是不够的。在声乐、钢琴、舞蹈、乐理视唱等课程教学中,教师在教授专业技能知识的同时,还要教授学生掌握一定的讲解能力与组织能力。这也对幼儿师范音乐教师提出更高要求:必须了解达尔克洛兹、柯依达、奥尔夫、铃木、蒙台梭利等音乐教育体系,将其渗透在日常教学中,更有效地教学生学习音乐;通过言传身教,使得学生耳濡目染,了解和采用他人所创造的音乐教育活动模式,借鉴吸收他人的有效经验,逐步掌握幼儿园音乐活动课的方法、特点及规律。同时,教育实习是学生将理论付诸于实践的关键环节,在短短的五周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学生对其所选音乐活动课进行教学设计并写出教案,进行说课、试讲,相互听课、评课;教学活动结束后定期进行效果评价,指导教师与原任课教师指出学生教学中的优缺点,分析活动的成功和失败,给出合理的评价,使得学生对自身专业能力及幼儿园人才需求标准有客观的认识,发现其中差距,加以完善,才能得以更大的进步。
作者:黄洪卫 单位: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