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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作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专业胜任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直接影响内审工作的效率及效果。高校内审人员需要及时了解、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加强继续教育是关键。本文通过研究高校内审人员继续教育现状及存在问题,根据新时代对高校内审人员发展的新要求,为新时代背景下高校内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高校;内部审计;继续教育
一、新时代背景下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自 1982 年宪法确立了审计监督制度以来,我国内部审计的职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变化相应演变,内部审计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出台的加强审计监督的政策措施,也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有机结合的关键。高校内部审计发展与国家内部审计发展的步伐是一致的。教育审计制度方面,2020 年 3 月教育部修订出台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 47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在 2004 年教育部制定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基础上,结合中央对内部审计规定的新要求、内部审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现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规定以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新需求的现实条件,提出了新时代教育内部审计的定位、机构、人员、职责、权利、监督等具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针对内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规定》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予以明确说明:“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考取职业资格、以审代训等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需要清醒认识到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是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完成的一项长期持久且艰巨复杂的工作。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在理论与实践的深远发展使得内部审计在职能目标、业务领域、技术要领等方面都在不断深化、拓展与创新,这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标准和机遇把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二、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继续教育现状及问题
1.继续教育管理流于形式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审计署、教育部以及各省人民政府均相应准则、公告或工作规定予以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单位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实施由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管理已经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师(以下简称 CIA)资格的人员的后续教育。持有 CIA证书并不是内审人员具有审计报告签字权的必要条件,相对于内审协会对 CIA 后续教育的统一、集中管理,非CIA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在实际工作中由其所在单位部门管理,严格程度与考核方式通常流于形式。目前我国 CIA 资格持有人约为 4.8 万,远远低于高校内审人员总数,仅仅依靠内审协会针对 CIA的后续教育管理很难达到整体提高我国高校内审人员职业素质的目标。
2.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建立起独立、客观、专业的审计体系则离不开根据组织的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组织等配备的具备专业知识储备、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组织协调能力的内部审计人员。《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除了强调单位应当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严格一般审计人员配备标准外,还强调“总审计师、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但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职业准入前教育层次不同,理论与实践经验衔接不当,这意味着高校内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应区别对待。其次,由于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人员职责分工不同(如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助理人员等),相应需要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也不尽相同,针对不同的职能岗位应在继续教育内容上有所侧重。
3.继续教育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形式包括有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中有组织的继续教育包括参加现场或网络培训、参加专业会议和考察、获得其他审计或会计类资格证书;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包括阅读学习内审专业相关资料、撰写并发表内部审计相关专业著作或论文等。由于继续教育形式和时间的局限性,继续教育内容通常具有压缩性并且选择性极小,缺乏最新政策解读、专项审计实务与案例介绍等与内审人员平日工作切实相关的信息,且一般不具备可实践性。
4.高校内审人员自主学习意愿有待提升对于职业继续教育而言,只有将被动学习转化为自主学习,才能得到创造性学习成果。但由于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岗位设置、晋升方式、激励政策、奖惩标准、内部沟通渠道、外部工作环境压力等影响因素的存在,导致高校内审人员自主学习意愿亟待加强。
三、改善我国高校内审人员继续教育的建议
1.将高校内审人员继续教育纳入考核范围为鼓励高校内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内审部门应规范内审人员职业认证及准入制度,将继续教育纳入胜任能力持续评估机制,严格继续教育的评价、考核制度,推进内审人员职业化建设,提倡终身学习,提高高校内审人员自主学习意识,确保继续教育效果。明确高校内审人员职业能力长期发展目标,规划目标实现步骤和要求,建立目标实现奖惩机制,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激发高校内审人员自主学习的热情和信心。探索培训成效“后评估”机制,培训组织部门要对培训对象进行跟踪考核,从胜任审计工作的理论基础、执业技能、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等层面出具培训情况整体评价,并运用到审计人员的考核晋升中。
2.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制定继续教育形式及内容
(1)针对不同层次的高校内审人员,在具体规划继续教育形式及内容时,根据其需求开设不同的知识或技能类教育课程,与此同时,高校内审人员也可明确学习目标,根据自我评估水平自主选择教育课程。
(2)扩宽培训渠道,例如针对高校内审工作繁杂没有充足时间进行继续教育的内审人员可以“以审代训”,针对组织或内审部门需要集中了解和解决的专业问题可以申请培训机构“入驻培训”,尽快构建起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审计培训体系,不断完善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增强职业道德意识、职业技能更新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和信息化处理能力,与国际内部审计业务接轨的同时体现中国特色,培养复合型高校内审人才。
3.继续教育内容权威化
(1)高校内审机构应针对内审人员个人工作及能力特点,在有效沟通的基础上,结合内审机构及内审人员的中长期发展计划,相应制定具体、科学、操作性强的继续教育规划,充分保障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的投入,实现继续教育全覆盖。
(2)高校内部审计继续教育的内容需要具有一定权威性,且能够及时反映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以便高校内审人员及时掌握、补充相关内容。
(3)强调将职业道德建设作为高校内审人员后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审计署 2017 年的《关于审计机关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 年)》中提出的要求,审计人才的培养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继续教育必须将立德树人融入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全过程。
4.激发高校内审人员自我提升意愿高校应当实行物质精神双激励,改善内审人员工作环境及相关待遇,提升内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荣誉感和工作成果自豪感,灵活制定职称评聘、考核制度,减少阻碍高校内审人员自我发展的内在阻力,从内部动力出发激发提升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积极性。
四、结语
高校审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是事关高校审计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尤其是新时期,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体系完备、审计实操经验丰富、沟通及创新能力突出的高校内审人员,对提高我国高校内审人员整体素质,实现与国际内部审计接轨有着深远意义。提高我国高校内审人员的履职尽责能力,最主要的途径是加强继续教育和培训,尤其应加大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业务活动管理和效益情况等审计业务和内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如何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需要将高校内审人员继续教育纳入考核、因地制宜制定教育形式及内容、实现教育内容权威化的同时激发高校内审人员自我提升的意愿。
作者:温韶丹 单位:烟台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