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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了解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是实现家庭教育精准指导的必要前提。调查结果显示,沈阳市学前儿童的家长出现对家庭教育指导的认识“知行不合一”、提升家长自身教育素质的需求“初漏端倪”、个别形式的指导成为“众望所需”和有经验的家长成为指导对象“新亮点”这四方面的特点。进而提出创新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强化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功能、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学术研究力度和激发家长的自我教育潜能四方面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自我教育;家长互助
一、问题提出
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高质量的家庭教育又是提高整个学前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和必要途径。家庭教育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安康。家庭教育的质量对国家、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多次在不同场合中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社会公众也随之掀起反思家庭教育问题的新高潮。2016年11月,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这也标志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正式提上了政府议程。该《规划》中强调要始终把家长和儿童的需求,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而,科学调研学前教育阶段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情况,是实现家庭教育精准指导的必要前提。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从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的态度与认知情况、家长自我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途径、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需求、家庭教育指导的形式需求和家庭教育指导的人员需求五个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发放分为两种方式:一种从辽宁省沈阳市随机抽取3所公立幼儿园和2所民办幼儿园的大、中、小班共计208位家长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小班幼儿家长占总调查人数的31.6%,中班幼儿家长占总数的43.3%,大班幼儿家长总数相对较少,占总数的25.1%。母亲占78%,父亲占22%。回收有效问卷193份,回收率92.8%。另外一种方式是通过“问卷星”专业问卷网络平台发放问卷,调查对象为沈阳市学前儿童的家长,共回收有效问卷264份。总计有效问卷472份。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对家庭教育指导的认识“知行不合一”
在家庭教育指导的必要性的调查中,有高达71.7%的家长认为“很有必要”,28.3%的家长认为“有一定的必要”。说明当今绝大多数的家长已经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同时,78.1%的家长对自己教育子女的能力“很担忧”,对“家庭教育方法”“家庭教育相关知识与观念”和“家庭教育能力”方面的困惑比例分别为71.7%、13.3%和15%。然而,家长在遇到家庭教育困惑时,却分别有41.7%的家长是选择“亲友交流或是自行解决”,求助教师和参加家长学校的家长仅占10%和6.7%。这个数据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与其在实践中采取的行动差距非常明显,知行不合一的现象尤为严重。
(二)提升家长自身教育素质的需求“初漏端倪”
随着家长对家庭教育认识的深入,对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的需求也不断地扩大。调查显示,对于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的需求,虽然家长对于“幼儿所处年龄容易发生的问题与处理办法”仍然是最高的需求,占总比例的75%。而渴望获得“系统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的家长只占17.8%。这一比例说明大部分家长仍然看不到观念、态度对教育行为的长久影响,而更多地追求眼下的“实效”。然而值得注意和欣慰的是,有7.2%的家长开始关注“家长自身素质的提升”,可以看出家长对家庭教育核心问题的认识正逐渐提高了。
(三)个别形式的指导成为“众望所需”
信息化社会为多样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形式提供了可能。调查数据显示,39.4%的家长选择了“个别指导”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最需要的一种形式,紧随其后的是“集体指导”,占总人数的36.9%,“网络指导”和“文字音像指导”需求分别为13.7%和10%。这些数据反映出家长对家庭教育“个性化指导”的呼唤,也是对国家提出的“为家长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针的呼应。
(四)有经验的家长成为指导对象的“新亮点”
对于家庭教育指导的人员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家长对“专家、教授”的专业指导的需求比例最高,达81.3%。其次是“幼儿教师”,比例达48.7%。然而,在这一问题上,不得不引起我们重视的是位居第三位的需求,即“有经验的家长”,比例高达22.4%,远高于“社区服务者”和“大学生志愿者”两项。这一数据显示当前愈加成熟的“家长互助组织”的兴起,作为“抱团取暖”强有力的组织,近些年来,不断壮大、发展起来,并为越来越多的家长所接受。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加以合理利用。
四、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家庭教育服务事业仍处于相对初级的发展阶段,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离社会大众的需求还有相当的距离。能够提供有效、便捷、充足、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指导机构和平台少之又少。特别是在信息化时代,庞杂的家庭教育信息的涌现,有的信息之间相互矛盾,相互冲突,家长难以加以区分。再加上家长自身承受的不同的生活和工作压力,使得家长在面对家庭教育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也是很现实的原因。如何有效解决这样的问题,就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参与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中来。
(一)创新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
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各级各类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表现,对于缓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供需矛盾也具有重要的价值。然而,政府资金方面的紧缺,又是我们难以回避而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但我们又不能反反复复纠结于这样现实的问题,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始终停留在“喊口号”和“流于形式”上,而阻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功能的发挥。事实上,也并非所有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都需要由政府来买单。政府可以利用相关政策,引领社会资本和一些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进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去,有助于分担财政供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压力,对于突破资金紧张的这样的瓶颈性问题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又能有效解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需失衡的矛盾,扩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供给。同时,政府将竞争机制引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促使服务生产者密切关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服务品质,为公众提供质量上乘、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满足公众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二)强化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功能
社区拥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非常丰富、有利的物质、财力、人力、信息和组织与管理资源,因而,社区往往被列为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阵地之一。为社区家庭的家庭教育提供服务,目的在于提升家长素质和能力,增进家庭教育效果,提高家庭教育质量,解决家庭教育“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16年推出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要“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近年来,我国各地的社区组织逐渐地壮大起来,如何让社区更好地承载起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管理职能,考验着社区的管理水平。一方面,以社区为平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围绕社区居民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依托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儿童活动之家等,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开展亲子实践活动、家长课堂、养育讲座等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纽带作用。将社区、家庭、学校三方形成整体合力,并借助社区组织的桥梁作用,加强家庭、幼儿园、社区三者之间的融合,激发家庭、幼儿园、社区合作的内在动力,建立亲密的伙伴合作关系。除此之外,还应充分激发社会组织的热情和潜力,多种途径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
(三)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学术研究力度
虽说家庭教育是大众化的行为,但却绝非大众化的认知水平所能认知的。家庭教育指导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工作,有其内在的逻辑与规律。因此,高校、科研机构应承担起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研究重任,根据家庭教育发展规律、特点与现实发展需求,架构具有中国特色本土化的家庭教育指导理论体系,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从业标准,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保障与智力支持。组织专家编写适合我国国情的实用性家庭教育指导手册。让家长获得明确的理论及行动指导的依据。美国教育部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EPSB(EmpowerParentsSchoolBox),重点从家庭教育的各个方面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学业成绩的提高。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比如EPSB在第三部分学习检查核对清单中的每一部分都列举现实中的例子,以说明父母需要实施的操作步骤和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同时,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专业的培训,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四)充分发挥幼儿园在助力家庭教育中的阵地作用
家庭和幼儿园是幼儿成长的两大重要环境,幼儿园和家庭合作共育已经成为全世界幼儿教育的主流态势,是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一个必要条件。苏联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样一个极具细微的任务”。2015年10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3月开始实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也在总则里明确将“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转变为“面向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幼儿园应充分发挥组织的便利性、师资的专业性、家长的信任性和场地的现成性等特点,通过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与交流活动,向家长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提供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指导。同时,幼儿园还要为幼儿园老师创造进一步学习与进修的条件,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从而承担起指导家长家庭教育水平的重任。
(五)激发家长的自我教育潜能
无论国家政策如何利好,也不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如何专业,最终都需要通过家长,亦即家庭教育的主要执行者,将其转化为教育行为才能真正作用于孩子。家长是孩子的第一重要他人,也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与责任人。但是,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重灌输、轻启发”仍然是当下家庭教育指导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许多的家庭教育指导停留在“大讲堂”之类的知识性的传播与优秀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介绍上面,一些专家、指导者在面对“热情度”极高的家长时,总是事无巨细地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解决孩子问题的“招数”,忽视引导家长在教育孩子实践中的自我教育与举一反三的能力。家庭教育有法又无定法,家庭教育的个性化特点,决定了当同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法作用于不同个体时,往往会产生不同的反馈效果。而大量事实证明,家长如果一味地被动、机械地模仿、照搬别人的经验与做法,是无法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的。只有家长不断地通过自我教育,激发家长的自我教育潜能,使家长真正发挥出家庭教育的主体性功能,进而渐渐悟出教育孩子的“大道”,才能使其教育行为更具效能,促进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而近年来社会上不断蓬勃发展起来的家长互助组织越来越受到广大家长的欢迎。它是由有共同需求、共同的儿童观和教育观的家长自发组成的,针对孩子的各种教育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活动的自帮自助组织。家长互助组织把家长的学习方式由“个体学习”发展为“共同成长”,充分发挥了家长主体性的优势,改变了家长被动学习的局面,使家长在同质性较强的集体中互爱、互帮、互助,进而得到更多的、有针对性的启迪,从而进一步调整自己的教育行为。家长们的这种“抱团取暖”,效果倍增,不仅开阔了彼此的视野,还有效地借鉴了他人的家庭教育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教训,从而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少走了很多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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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杨 张超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