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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不断地发展变化,公民个人的道德意识不断提高,但参与社会生活的个人却频频表现出社会公德失范的行为,使得社会出现了公德危机。如今社会公德危机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的矛盾:首先,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陌生人之间出现了信任危机,进而导致公共领域里的道德冷漠现象。其次,人与社会间的矛盾。当个体处于公共领域中时,个体不能有效识别公私界限,进而破坏公共秩序,占有公共资源。最后,人与自然的矛盾。个体为了一己私利,只顾眼前的利益,竭泽而渔,最终导致自然环境遭到破坏。
(一)人与人:信任危机与道德冷漠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公共空间在不断扩大,公共空间内部人员的流动速度也在加快。因此,当下城市公共空间最突出的特征是,公共空间是陌生人聚集的地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在城市公共空间所遭遇的人基本上都是陌生人。当我们身处公共空间内部时,道德规范对社会成员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是遵守交往所需的交往伦理。“交往伦理是公共空间维持的主要道德要求。交往伦理作为交往中的道德要求,所要求的是对对方的尊重。这种尊重是一种类似于路人的相互冷淡的尊重,即互不侵犯与又相互冷淡。这种消极的要求,所体现的是对对方的人格和生命安全的尊重。”[2]在这种消极的交往伦理的约束下,城市公共空间内部陌生人之间和平相处、相安无事。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冷淡与一种社会普遍的焦虑结合在一起,原本表现为相互尊重的冷淡被一种消极的道德冷漠所代替。近年来,各种恶意讹诈现象的不断发生,极大地提高了社会信任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和谐稳定、相互尊重不再是人与人相遇时首先要考虑的东西,如何维护自身的安全成为了最为重要的事情。
(二)人与社会:公私不分与化公为私
社会是由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组成。当处于私人领域中时,个体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习惯,甚至自己的喜好随意生活。例如,学生不打扫卧室卫生。但当进入公共领域时,个体则不能再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行动。个体必须要明确公、私领域的界限,遵守公共规范。但在现实情境中,个体往往不能有效区分公私领域,进而导致各种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通常情况下,个体公私不分、化公为私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首先,受传统历史文化影响及其对公德教育产生的消极影响,导致个体缺乏基本的公私认知,致使无意识的化公为私现象出现。在中国古代的等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主要呈现出一种人身依附的关系,如“臣归君有”“民归君有”“天下为公”。人不再是独立的个人,更谈不上生活具有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分了。此外,“家国天下”的治国理念导致几乎所有领域都被王权或者家族势力私人化,古人很难在这种情形下萌发公共意识,更不会有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明确划分;其次,改革开放以来,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社会个体逐渐形成了一种消极的占有性人格。导致个体虽然能够明确公私领域的界限,但缺乏主动区分公私界限的意识和动力,使得公民有意识地将公共空间侵占为私有领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有意识的化公为私的行为,进一步加剧了公共空间内部陌生人之间的矛盾,也就进一步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冷漠。
(三)人与自然:竭泽而渔与环境破坏
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激化是社会公德危机的一个重要表现。大自然不是某个人的私人资源,它是全人类的共同的财富。因此,保护环境应是每位公民必须遵守的社会公德。但在大工业革命和追求快速发展的时代,牺牲生态优势,追求最快、最大的经济效益成为了社会主体的首选。直到近些年,社会成员才逐渐意识到“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道理。在没有很好地平衡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受利润的盲目驱使,个体毫无节制地开发自然,竭泽而渔,试图将自然资源变成自己的私人财富。这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和破坏,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而人与自然的矛盾激化已经严重影响到人类自身的生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个体对大自然毫无节制的开发,与个体的占有性人格密切相关。这种占有性人格不仅促使个体毫无节制的占有社会公共空间内部的公共资源,激化人与社会的矛盾,而且促使个体毫无节制地占有自然资源。但批判个体占有性人格对自然资源产生的消极影响,并不是否认其存在的意义。我们必须要认识到,人对大自然的征服与改造,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因此,我们必须要合理开发自然资源,避免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占有,此外,在开发大自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秉持公共精神,以实现大自然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社会公德危机产生的教育原因
(一)传统文化影响下的公德教育实施偏差
在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中,许多优秀的文化对当下的道德教育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但也有许多文化传统对当下的道德教育起到了阻碍作用。传统文化“重公轻私”的思想,对公民教育产生了消极影响。首先,私德外推的公德教育方式。即成人不能从公共福祉的角度来理解公德教育的意义,而是立足于一己私利。例如,教师或家长在向孩子传授交通规则时,往往会从个人安全的角度来进行解释或劝导:“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么你就很容易出车祸。”这种以私德外推抑或由私及公为主要方式的公德教育混淆了公和私的划分,不利于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其次,自上而下的班级管理方式。公德教育的基础是公共生活,只有将学生置于公共生活中,才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公德意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必须要保证学生能够自由、积极地参与班级管理。但在现实的教育情境中,教师因缺乏正确的公私观念,其往往采取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导致教师的私人意志成为班级公共意志。使得具有公共性质的班级空间成为垄断性质的空间。此外,教师不尊重学生,随意侵犯学生的私人领域,也是当下公德教育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现代市场经济影响下的占有性学习
由前文论述得知,占有性人格的形成加剧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矛盾,是当下公德危机形成的重要因素。而学校的错误教育理念—强调占有的学习方式—加快了个体占有性人格形成的速度,弱化了学生的公共品性。因此,学校进行公德教育的一个重要意义和出发点在于,细心呵护学生公共品性,并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措施使得学生的公共品性得到进一步的彰显。但在当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世俗化社会里,学校并不能独善其身。学校的教育在某种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强化了学生的占有意识。使得学生的学习是通过占有的方式推进。例如,学生为了通过考试、取得高分,企图通过大量的背诵来将书本上的知识条目占为己有。而有的学生为了在分数上打败别人,将知识视为自己的纯私有财产,拒绝与其他的学生进行分享、合作;学习的目的不是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未来的幸福生活,而是适应市场上的需求以及考试加分。这导致家长盲目让学生参加各种各样的辅导班。这种强调占有的学习方式,使得学生成为“经济理性人”,亦或者单向度的人。这使得学生的公共品性逐渐消解,直至消失。从而使得学校公德教育的出发点和意义由原本的呵护并彰显学生的公共品性,变为修缮和恢复学生的公共品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校进行公德教育的难度。
(三)陌生人社会背景下的过度安全教育
陌生人社会在我们国家的形成,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由前文的论述可知,不能与陌生人和睦相处,陌生人之间的道德冷漠是当下社会公德危机的重要表现。陌生人之间的道德冷漠与我们国家重公轻私的文化传统、陌生人自身的不确定性以及现代占有性人格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在学校教育中,造成陌生人之间产生隔阂的重要原因在于,陌生人社会的不确定性,要求学校必须要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有时这种安全教育往往表现为一种过度的安全教育,即夸大陌生人的危险。在当下的学校教育中,“不和陌生人说话”成为学生接受安全教育第一课的第一句话。这种充满怀疑以及不信任的安全教育,使得陌生人成为随时有损个人利益的坏人。毋庸置疑,随着社会不确定性的增加,对学生的公共安全教育非常必要。然而,开放的社会要求我们信任陌生人,但这不是要求我们的学校教育放弃必要的安全教育,盲目地信任陌生人。“而是帮助青少年理解陌生人及其多样化生活状态,客观评估与陌生人交往的潜在风险,教会青少年具体的应对方法。”[3]除了以上三种原因分析之外,我们国家片面重视应试教育,忽视学校的道德教育也是当下社会公德危机出现的重要原因。尽管现代家长和老师都能意识到学校德育的重要性。但是迫于现有的教育体制、评价体系和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很多学校和家长在知德之重要的情形下,依旧选择将智育置于“五育”之首。这样的现实情况使公德教育的时间与实践皆被学科知识所占位,公德教育也就免不了流于形式的下场。
三、消解公德危机的教育路径
社会、家庭和学校在提高公民的公共道德修养,减少公德失范现象,保证公民养成良好的公德行为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一部分着重探讨如何从教育层面上消解公德危机。
(一)转换教育理念,更新学校道德教育的内容
首先,教育理念影响着教育者的教育行为和方式,处理好学校教育中德育与智育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的落实程度。教育者理应树立“施教德为先”的教育理念,保证道德教育在课堂上的教学和课堂外的教育实践顺利开展。在教育方式上,教师一定要脱离传统的由私及公的思维模式,引导学生站在公共主体的角度来反思自己的公共空间行为。其次,道德教育的内容决定了教师教什么和学生学什么,因而更新社会公德教育的内容十分必要。“社会公德建设的内容体系必须根据伦理体系的建构完成其现代化转向,要将社会公德的内容与个人道德区别开来。”[4]学校德育应当帮助学生厘清私德和公德的关系,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本身是一个独立的主体,也是社会公共空间的主人,使其在教师的引导下拥有公共理性以及“民主共在”的公共空间取向。此外,公共道德有消极与积极之分,而现有的公德教育内容更加偏向消极道德的规范作用,忽视积极道德的主动维护和发展的作用。实际上,公德教育要培养的不仅仅是自觉的遵守者,更是愿意在公共生活中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参与公共空间发展的社会公民。正因为此,为了提高学生的公德意识,我们理应丰富社会公德教育的内容,将积极与消极的公德教育并举。
(二)培养公共精神,弱化学生占有意识
学生作为未来的社会公民与公共道德体系建设的行为主体,其所具有的公共精神和公共道德的践行能力是社会公德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有学者认为,“公共精神的内涵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具有独立自主人格的公民在处理与国家、社会、他人、环境等共在他者的关系时,以所有共在他者的生存和发展为皈依,包含着平等精神、自律精神、责任精神、包容精神等价值指向和价值取向的精神品质”[5]。可见,培养学生的公共精神也就是要塑造公民主体的独立人格及培养学生高尚的精神品质。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要尊重学生,保证学校公共空间的民主、平等,建构一个保障学生能够参与班级管理与决策的制度。公共精神的培养目的还在于,正确处理公共空间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那么树立正确的“他者意识”尤为重要。我国学校教育中存在夸大陌生人危险的倾向,这一观念易造成学生对陌生人的恐惧和人际交往的自我封闭现象,反映在道德层面上就是会出现道德冷漠。学校应引导学生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具有保护意识,又不夸大陌生人的危险,学会合理处理与陌生人的关系。与此同时,学校道德教育要将环境保护意识与爱护公有的社会财物意识落实到位,多举行保护环境和公共财物的知识竞答与社会实践,使学生真正做到以平等、自律、责任、包容等精神去对待他人。此外,学校公德教育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意识,与大自然共生、共存,避免对大自然形成盲目的占有倾向。总之,在培养学生公共精神的过程中,可以帮助学生避免自我意识的膨胀,弱化学生的占有意识,正确处理好与他人、与社会以及与大自然的关系。
(三)保证班级空间的公共性,开启班级公共生活
“公共空间是开放的空间,是所有人的空间。在公共空间内,人际差别将被取消,一个人仅仅因为他是公共空间的一个成员,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方面,他必须同公共空间里面的任何他者一样。”[6]学校空间是一个典型的公共领域,但学校空间的参与者却并没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本该在公共空间下生长的学生,却适应了公共空间的私人化管理方式,必定很难培养出具有正确公德意识的社会成员。因此,教师必须要保证班级空间的公共性,使学生成为这个空间的共同管理者,增强他们主人翁的精神,促使学生主动关怀公共空间内部的事物。当然,仅仅将学生置于民主、平等的公共空间下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远远不够。行为是意识的外在显现,通过行为可以去巩固社会主体对自身公民身份的认同。杜威认为,“社会的观念和社会的兴趣只有在一个真正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得到发展。在这种社会环境里,彼此和睦相处,建立相同的经验。任何人和别人有过足够的交往,学会了语言文字,他就能在相对孤立的情况下,获得有关事物的知识。但是要了解语言符号的意义,完全是另一回事。要了解它的意义,就必须通过和别人共同工作和游戏”[7]。基于此,可以将公民的社会公德行为看成是一种角色行为,由于学生对角色的认知与行为规范的理解有偏差,公共意识不成熟,产生各种行为失当现象在所难免。从道德行为角色扮演角度出发,在学校这个公共空间进行角色教育也是推进公德发展的有效教学手段。角色行为教育能够在实践中培养公民的认知能力、情感体验,更能使公民主体在公共生活中找到归宿感,自觉认同自身的公民身份,做出公民身份角色应有的道德行为。
参考文献:
[1]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217.
[2]龚群.追问正义—西方政治伦理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202.
[3]候晶晶.美国公立基础学校生活化的陌生人伦理教育[J].教育研究,2014(12):126-132.
[4]黄建跃.社会公德建设的路径选择研究[J].伦理学研究,2015(6):40-44.
[5]仇珊华.公共精神:公德的价值之维[J].道德与文明,2017(3):90-101.
[6]严从根.私德外推: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错误路径—基于H市的调研[J].中国德育,2017(2):17-21.
[7]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376.
作者:乔磊 商庆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