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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类群体的安全教育培训现状分析
1.集中受训难
该群体安全教育培训虽然能分批分时段进行,但培训时段的设置不够灵活,缺乏弹性,时常会跟日常确实紧要的工作相冲突,会挤不出时间来接受再教育。而且该群体工作岗位分布大江南北,需要返回企业注册地受训,会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塔吊司机、指挥、司索等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不可能连续数天脱岗培训。
2.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
不难理解,若培训内容单一,讲解内容缺乏深度,参与培训人员得不到有效的教育,想再次参与培训的热情、自觉性就会明显降低,培训工作极有可能陷入“走过场”。如“三类人员”中各自需要接受的安全教育侧重点肯定不相同,像项目负责人来说,经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合日常项目管理经验,就基本不需要继续深化对一般的法律法规的重复解读,可能更需要一些比较前沿的项目管理经验、富有创新的施工技术和行之有效的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的实施经验总结,等等。但这些若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讲,就又会显得略超前了,与实际岗位不配套,对安全管控帮助不大。所以不切实考虑需求,不细分专业,而实施培训教材相同,培训内容相同,培训学时相同,且采用统一集中授课的方式,虽然培训组织工作简单了,但培训效果出不来。
3.培训师资力量参差不齐
参加培训的人员知识需求不尽相同,但要按照统一教材与培训大纲要求,保证教学质量确实勉为其难。另外,师资人员选择局限性较大,有经验、标准与政策解读能力强、善于授课的专家或学者很忙,不愿来。更多的授课老师是遵循教学大纲,照本宣科,按部就班地完成给予的教学任务,很难有互动沟通,加上标准理解不统一,缺乏权威性,疑义之处得不到解答。
二、第二类群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状分析
1.安全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有效跟踪监管
我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中也单列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虽然安全费用提取有总体额度要求,但涉及单列的项目支出没有测算相应的比例。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为2.0%,但涉及具体项目支出比重不明确。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更加乐意增加业务经营费用的开支,往往会忽视人员安全培训经费的落实,会更注重眼前可见、短期利益,而往往不会注重潜在的安全效益。
2.教育实施情况缺乏监督,从业人员呈现“被教育”趋势
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自律完成,反映在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中,就需要通过安全教育台账来体现。通过日常安全检查中,不难发现,现场作业人员未受岗前安全教育与未完成年度安全培训的情况相当普遍,到工程后期装饰装修阶段,受教育情况更加不容乐观。一些列入教育台账中的受教育者,也纯粹只完成了签字流程,没有切实受到培训,变成虚假记录,成了“被教育”对象。也恰好迎合了部分监督人员“轻现场、重台账”的检查作风。
3.群体流动性太强,很难实施系统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普遍来自偏远农村,一些人员今日放下锄头,明日就到现场上工,农田与工地两头奔走,就业不稳定。外加工程施工任务繁重与缺少连续性,与亲人异地分居等种种缘由,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现状及特点就明显表现出短期性、流动性、分散性、阶段性、穿插作业、流水作业、农民工等。由于这些客观原因存在,“半工半耕”短期内没法改变,使得农民难以完成向职业工人的彻底转变。工作的不稳定性或高流动性决定了教育培训工作很难进行合理规划、完成系统培训。
4.实施教育培训缺乏有效载体,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一线作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班组讲评活动等常规性教育活动通常由区域(分)公司、项目部、班组来完成,教育者基本由公司分管工程管理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构成,授课场所基本局限于现场食堂或会议室。因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教育者综合素质不优秀,缺乏教育培训实施平台,教育成效如何,也无从评价,基本只停留在安全台账的记录上。
三、第一群体的解决方法与措施
1.创建合理、弹性的培训方式
为了更好紧扣企业经营活动,立足于培训实效,可以根据培训对象集中受训难、难以脱产学习等客观情况,创建视频课件进行网络远程授课,同步由指纹考勤改为实施网上脸谱视频考勤系统,教育学时允许间断累加。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借助网络优势,让安全再教育更趋灵活,也可以较好地纠正“代教育”现象。
2.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由于受教对象需求不同,根据现有统一教材与大纲,短期内要做到内容细化,贴近需求,确有难度。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有时间也有能力调动社会资源来做此项系统性工程。特别是针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再培训内容,可以委托资质机构或权威专家对现有在实施的标准规范进行细化、解读,编制配套的可视化、形象化的教学课件,让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3.组建一支权威性较强的专业队伍,创建统一免费的网络答疑平台
若安全标准、规范的制定滞后,可能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对现有的标准、规范理解不统一,解读不权威,不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轻率宣贯实施,轻则带来财物损失,重则造成生命殒落。这里,我们可以参照招投标市场领域的专家库的建立模式,充分吸纳安全研究领域权威的专家或学者,更可通过一套流程来筛选出一批实战经验丰富的现场型专家加入,组建一支权威型、现场型的授课队伍。也可以依托网站同步建立统一免费的答疑平台,实现有效的互动解答,让安全条款尽可能无疑义,实施起来更畅行。
四、第二类群体的解决方法与措施
1.加强安全培训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
第一类群体由于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并以政府为主导在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基本可以得到保障。难点就集中体现在第二群体上,由于现阶段我国对建筑市场劳务人员没有建立从业准入制度,对农民工进入建筑施工领域没有一套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法,施工一线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规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十分普遍,是造成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突发和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加上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也没有明确的制度依据。在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权威机构就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比例进行测算,参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相应条款要求,明确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总额,并将费用计划列入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的前置条件,并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2.借助计算机辅助技术,实现被教育者的动态管理
可以借鉴《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11]68号)文件精神,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统一开发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推出“务工人员教育卡”或“平安卡”等,有效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教育情况的数据库。更可以与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进行整合、优化,推出“务工人员实名考勤教育卡”,建立人员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教育单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安全教育培训清“六清”目标。可以逐步改变省区域内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无序、管理难度较大的局面,使一线作业人员的流动走向有序,管理能够得到落实。
3.持续推广民工学校办学经验,充分发挥载体效应
民工学校办学经验已经非常成熟,覆盖面逐步得到推广,宁波市区还建立了建筑业民工培训教育网,实现网络平台教学情况可视化查询。还可探索成立公益性志愿者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公益力量。也可在原有统一的民工教育培训教材基础上,逐步改变以往说教授课方式,形成教学课件视频化、形象化、图像化,做到寓教于乐。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规模大、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不断增多,给建筑施工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建筑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死亡的人员也几乎都是缺乏安全教育培训的农民工。为此,如何逐步提升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引导建筑工人从“无知无畏”向“有知有为”转变,培养出新一代建筑产业工人,彻底扭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将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作者:季定珠 单位: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