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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师资缺乏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多地处偏僻,很难吸引外面的人才。师资的缺乏导致学生与教师的比例较高。再加上学校的基础设施较差,要想在这样的背景下取得较好的教育教学效果无疑是非常困难的。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教师短缺现象十分普遍,存在大量聘用代课教师的现象。据统计,部分地区小学代课教师人数的比例高达88.4%,初中代课教师人数的比例也达到66.9%。这些代课教师大多是初中或高中毕业,极少有大学毕业的。有人曾做过调查,农村地区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只有25.07%。地处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比例更低。然而,新课程的改革却对教师的素养有较高的要求。师资的缺乏,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基础教育改革构成了巨大的挑战。
1.2缺乏民族特点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每一个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都创造了丰富的民族文化,每个民族的语言都是其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是保存和传递文化的主要手段,因而通过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是一条非常有效的途径。然而,要想使新的课程改革能够体现出不同的民族特点却是困难重重。在新课程改革的实践过程中,有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无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特殊情况,刻板地用不切合实际的教学资源开展所谓的新课程教学。这种无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客观情况,用所谓的“先进经验”、以“现代化”的教学方法主宰课堂的做法,其结果令人担忧。由于历史、社会等原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大多落后于其他地区。很多少数民族聚居区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较低。绝大部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仍以其民族语言为主要交际工具,因此新的基础教育改革有必要借助民族语言在本地区来开展。从目前来看,相当一部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对这一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让人遗憾的是,有学校竟然规定学生在校园内禁止说本民族语言。新的课程改革强调将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作为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一项课程类型。然而,由于师资的缺乏以及原有教师素养的相对不足,想要开发出专家们讲的“少数民族教育的课程内容以各类少数民族语言课程为主的地方课程”无比的困难。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特殊情况使得基础教育改革很难体现出民族性特点。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困难的原因
2.1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改革的方向不明确、宏观规划不足
目前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具体体现为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县政府实施各种教育管理职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最主要的教育管理机构。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教育,存在办学方向的问题,也存在学科教学的问题。然而,在当前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过程中,人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学科(课程)教学的问题,这使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教师问题成为焦点,从而导致人们忽视了办学方向的问题以及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某些管理问题。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基础教育改革实施这么多年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中小学仍然是以升学为惟一目标。究其原因,这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管理、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缺乏实质性的改革,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本地区的中小学的管理仍然停留在应试教育,相关基层部门尚未弄清楚符合国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政策要求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
2.2教师的应试观念牢固、改革意识淡薄
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虽已实施数年,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很多的中小学教师的应试观念仍然比较牢固。原因有:首先,教师评价制度陈旧落后。决定教师命运的评价标准依旧是分数和重点学校的升学率,即使有的老师知道新的教育理念,但迫于生存压力而不得不进行应试教育。其次,教师专业学习相对缺乏。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由于教育资源缺乏,很难给教师提供相关学科的学术著作或者学术期刊。教师们一般接触的只是教科书、参考书以及辅导资料,因而很难及时了解新的教育理念或者学科动向。再次,中小学管理显得专业性不强。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中小学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目前,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中小学管理行政性过强,而专业性则凸显不足,使得本地区教师的教学行为呈现出过于功利化的特点。
2.3学生家长的教育观念落后,教育信息贫乏
这几十年以来,我国各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在教育领域,很多新的教育理念先后涌现。然而,由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多地处偏僻的山村,各种信息相对闭塞,外面的日新月异似乎并未怎么影响到这些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很多学生家长的教育观念还止步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这势必会对该地区的基础教育改革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要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教育改革能够顺利进行,亟待本地区相关基层教育管理部门对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进行大力宣传,保证新的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念的及时传达,使学生家长了解教育的“真相”以获取他们的支持,方能让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在本地区取得实际性的进展。这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谋求本地区的发展,缩短与其它地区的差距而应该做的必然选择。
3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出路
3.1进一步重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教育
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要想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取得实质性的效果,需要相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特别重视,也需要本地区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力量的大力支持。基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对新的基础教育改革进行大力宣扬,通过各种渠道引起本地区教师和学生家长的重视,使他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或是支持新的基础教育改革。可以预见的是,只要相关的宣传工作做到位了,相关学校切实去实践了,本地区学生家长的观念自然会随之改变。如果学生家长们认可它、支持它,那么新的基础教育改革的推广会顺利很多。此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教育改革能否成功还取决于能否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这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让其它地区的人了解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教育改革的现实困难以及开展本地区基础教育改革的积极意义,从而希望更多的人来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支持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施行。
3.2“特岗教师”改善待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国家从2006年起在西部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在不改变教师管理事权的前提下,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别岗位,由国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特别岗位教师,聘期3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以中央为主。国家制定这样的计划是为了加强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政策自实施以来,给农村地区输送了不少年轻教师,给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增添了很多活力。然而,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情况并不太乐观,3年聘期过后还能留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任教的老师少之又少。很多年轻的“特岗教师”只是来图个新鲜,来领略一下少数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罢了。那些选择离开的教师们,去他们认为更好的地方工作,这本身无可厚非。然而,各相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提供更好的条件,让那些愿意留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任教的老师们无后顾之忧。只有师资问题得到充分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教育改革方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否则,缺乏教师的基础教育改革,只会是镜中花、水中月,成为口号,流于形式。
作者:张昌旺 单位: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