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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虽同为一体,相辅相成,荣辱与共,但二者无可避免还存在着一些差异,这是二者对声乐艺术的不同演绎,无关好坏。
1、声乐演唱偏重心理感受,声乐教学理论观点偏重生理表现
在声乐教学理论观点中,往往把声音及强调的变化表现为人的发音器官的表现,比如声乐教习者往往会对学习者说平稳气息是发声的关键,或者说张大嘴巴、让嘴巴以“O”形发声使发出的声音像漂浮在头顶的云朵,还有让学习者感受声带的振动等等,这些声乐教学理论观点都偏重于人的生理表现,即将声乐演唱的关键理解为人对声带、鼻腔、嘴巴的控制,而不同的人的发声器官不完全相同,就产生了不同的声音与声乐演唱效果。与声乐教学理论观点偏重于生理表现不同,声乐演唱往往比较偏重于心理感受。
虽然人是靠发声器官来表现声音以及演唱,但是不同的人对发声器官的控制往往是不同的,这与演唱者的情绪有关,同时还与演唱者的演唱技巧有关。首先是情绪,心理情绪往往能够对发声效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不良的情绪如愤怒等往往会使发声效果受到压迫使演唱者的演唱效果受到限制;除了情绪外,演唱技巧也会对声乐演唱的效果产生极大影响。经验丰富的演唱者往往对呼与吸、气与声、字与腔等演唱细节有纯熟良好的把握,演唱的效果自然也会比初学声乐的人好一些,这就是心理感受对声乐演唱的影响。
2、声乐演唱是即兴、多变的,声乐教学理论观点是持久的、稳定的
理论出于实践,声乐教学理论观点是通过人们长久的对声乐演唱的总结、归纳和思考而形成的,以一种规则和原则的身份存在,它往往是稳定的。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形成是长久的,同样的,它的改变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完成,首先,需要积累足够多的声乐演唱变化才能够导致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改变,另外,在声乐教学理论观点发生改变后也需要经过长期的声乐实际演唱来检验和完善。从这个角度来说,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关系接近于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只有通过足够多的量变才会导致质变,量变是持久的长久性积累,而质变是跳跃的飞跃性改变。相比于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声乐演唱往往具有多变性和及时性。不仅每个人对每首歌具有不同的唱法,而且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候对同一首歌的演唱方式和效果也会不同。
正因为声乐演唱受主观感受以及心理情绪影响很大,声乐演唱每时每刻都是不同的,这就表现出了它即兴的特点,由于这样的原因,声乐演唱是多变的且它的变化是持久的,可以说,对声乐演唱而言,变化是必然的,不变是偶然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这世间普遍存在的矛盾之中就有理论和实践的矛盾、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心理与生理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是客观的、固有的、普遍的,总结来说,正是这些矛盾共同组成了声乐演唱与声乐教学理论观点之间存在的差异性。
二、如何处理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差异性问题
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虽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应用唯物辩证的观点去看待并解决问题。事物内部的矛盾对立统一,存在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因此,我们应该用唯物辩证的角度去看待和处理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差异性。基于这样的立足点,我们提出了以下几个处理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差异性问题的方法。
1.循序渐进地进行声乐学习
因为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之间存在差异,所以要求声乐教师在教学上或者学习者在声乐学习中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声乐艺术的教育和学习中,若太过急躁,则不能充分理解和把握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差异,无法将理论融会贯通,也将无法使教学理论和演唱充分结合起来。因此,声乐艺术的教育者和学习者必须以循序渐进为学习的原则和态度进行声乐教学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量变才能引起质变。
具体而言,在声乐教学与学习中,首先,教育者即声乐老师应先细致地循序渐进地传授声乐教学理论观点,必须保证学生们均能充分接受和理解教学理论观点,不应落下任何一个知识点,也不能落下任何一位学生,在确保每个学生都理解每一个声乐教学理论观点后,再进行声乐演唱的初步教学与练习;在声乐演唱的教学中,不同于理论教学的刻板和严谨,教习者应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将理论结合到实际演唱;在进行了一定的理论与演唱的结合后,教习者应让学生们去思考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差异,并在适当时间之后告诉学生答案以使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和把握二者差异,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够很好地融汇理论观点和实际演唱。
2.在声乐演唱中不断进行发展和创新
万事万物都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之中,同理,声乐的演唱也不会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演唱者对于同样的声乐艺术有着不同的理解和演绎,正如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很多事物的发展都会因人而异。因此,声乐的演唱不能也不可能完全遵循声乐教学理论观点而会有多种多样的表现方式。而事实上,声乐演唱的不断创新与发展也是使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融汇的重要途径。或许这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理论来源于实践,声乐演唱的创新和发展必会导致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更新与变化,如此,在不断的与时俱进之中,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差异也会减小。具体而言,声乐演唱者应遵循个性与共性的原则,即实际的声乐演唱中,在遵循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同时,也应有自己的创新。
在现实中,很多著名的演唱家都具有自己对声乐演唱的独特理解,而不是一成不变地按照声乐教学理论观点来进行他们的演唱,而是在演唱中加入自己的理解和感情,这样的演唱才能够打动人心,得到观众的认可和推崇。
比如:在过去一年里,《中国好声音》备受全国观众的喜爱,里面的很多选手都以自己的理解和把握老歌新唱从而俘获了评委和观众的心。进行创新并不意味着对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背叛,相反,这是一种发展和弘扬,只有不断地进行创新和改变,才能够使声乐艺术与时俱进,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历久弥新,才能使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小。虽然,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之间存在的差异可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予以调和,但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差异的存在是普遍的、客观的、事物固有的,因此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之间具有差异性是必然的。一定的方法虽能够调和、减小差异,却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差异,因此我们应该正确看待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的差异性。
三、总结
声乐是歌者来自心灵的倾诉,是歌者的另一种语言,同时也是大众喜闻乐见的一种高雅艺术,它不仅能为歌者提供倾诉的机会,带给听众心灵的震颤、感动、抚慰等情愫,还能带给人艺术的熏陶。自古以来,声乐都是一种博大精深且深受人们热爱的文化艺术,并通过人们长久以来的完善逐渐发展成为一门学科。虽然,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理论观点之间存在差异性,但是这并不影响声乐艺术的发扬光大。理论与实践历来都是相辅相成的,基于声乐教学理论观点并带有个性化的声乐演唱不仅不会颠覆声乐教学理论观点,而且会使声乐教学理论观点进行改革与发展,使之不断进步,得到人们的认可和肯定。当然,这其中需要很多歌唱家和教育家以及其他对声乐艺术充满热爱的人的努力。相信经过声乐热爱者们的努力,声乐必将历久弥新,不断发扬光大。
作者:赵金霞 单位: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音乐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