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课程内容职业标准教师教育开发探析,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摘要:
教师专业标准是教师教育的职业标准。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课程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三大标准共同组成教师教育职业标准体系。其中,专业标准是基础,课程标准和资格考试标准是衍生。教师专业标准可以通过多条途径转换为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关键词:
专业标准;课程标准;资格考试标准
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是指要把职业标准的规范与要求,融入到专业的课程体系、课程标准和课堂教学之中。换句话说,根据国家特别是区域经济发展对于职业发展的新要求,学校在进行课程设计与实施中,应当主动适应职业标准的要求,同时注意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新变化。这一要求是《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五个对接、十个衔接”中的第二个对接;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六章第十七条中“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推进专业设置、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应有之义。
职业标准是指“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1]国家职业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把教师定义为“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毋庸置疑,教师是一种职业,是国家职业体系中的一种。当前,我国教师职业是否有标准?答案是肯定的。2012年2月教育部下发教师〔2012〕1号文,印发了三个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它们就是教师的职业标准。之所以叫作“专业标准”而不是“职业标准”,是因为教师职业,符合以下称之为“专业”的特征:一是以高且深的知识和技能为表征;二是通过教育培训获取这些知识和技能;三是目的是为他人提供专业性质服务;四是衡量职业成功的标准,不仅仅是经济回报。
二、教师教育职业标准体系
(一)标准体系制度框架已经基本确立
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以来,国家加快了教师教育职业化的进程。2011年7月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简称资格“考试标准”),2011年11月出台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简称“课程标准”),2012年2月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业标准》(简称“专业标准”),至此从教师的准入、培养、培训和出口等方面都作了制度上的规定,为教师教育职业化奠定了制度基础。为教师教育资格考试创造了制度条件,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教师的准入门槛与特色。
(二)标准体系内部制度之间的关系
教师教育三大标准半年之内相继出台。彰显出三大标准之间的关联性。1.专业标准是基础,课程标准和资格考试标准是专业标准的衍生。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2]这是专业标准明确的规定。专业标准是职业标准;课程标准是根据专业标准的要求,所进行的课程体系设计;资格考试标准是根据专业标准所进行的教师职业准入门槛的设定。
2.三大标准职前职后各有侧重。资格考试标准主要侧重职前的门槛要求,课程标准则是职前培养为主,兼顾职后职业的发展路径所作的原则性规定。专业标准则对教师的职业生涯作了整体性的规定。课程标准与资格证书标准是专业标准在培养、培训和考试领域的具体化。
三、专业标准与职业课程体系对接
(一)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体系
对于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教育实践中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界定:第一种认为教师教育课程是指“老三门”(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育学法)及其衍生课程。这种划分方法容易造成“老三门”课程与学科专业课程老师之间的人为界线。特别是当一个学校的薪酬主要依靠课酬时,有可能会造成学科专业老师与“老三门”课程老师之间争夺课时的情况。第二种认为教师教育课程不仅指教育类课程,还包括学科专业课程。这种观点有利于专业课程与“老三门”之间的整合与发展。但是也会形成与公共课之间的界线。第三种认为教师教育课程不仅包括学科专业课程和教育类课程,还应当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其他课程。即: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育类课程。我们认为,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与职业对接的特性,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应当包括为培养幼儿园、小学和中学老师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因为教师教育专业(职业)标准的实施不能只靠教育类课程和学科专业课程。围绕教师的培养系统应考虑“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育类课程”,不能割裂,整体设计。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的“个人修养与行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中的“基本素养”,在人才培养实践中,公共基础课程会对这部分的培养起重要支撑作用。
(二)对接路径分析
专业标准如何转换成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呢?从两个层面分析:一是专业标准转换成课程体系;二是具体专业要求点转换成课程。
1.专业标准转换成课程体系
根据教师专业标准来制定课程体系,是专业标准走向操作化的关键步骤。实践中,从专业标准到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主要有以下路径。路径①:教师教育专业标准直接转化成课程。即直接从专业标准转化成课程或者课程内容。如专业标准中“19.了解关于小学生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23.了解对小学生进行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方法”[2],这些知识性的,可以直接成为《小学生教育学》的课程内容。路径②:教师教育专业标准到课程标准再进入人才培养方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来自于专业标准。例如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8.信任小学生,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2]在课程标准中则体现为“1.1.3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相信学生具有发展的潜力,乐于为学生创造发展的条件和机会。”[2]根据课程标准,其建议的课程模块为“小学生认知与学习”,属于《小学教育学》课程的内容,纳入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路径③:教师教育专业标准到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再进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与证书对接”是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一个重要路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与教师课程体系的对接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实现:一是资格考试的标准融入到专业课程之中,如在教育学中相应的知识点讲授资格考试标准的内容;二是直接开设资格标准考试的证书课程或者培训,如《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路径④:教师岗位调研到教师能力分析再到人才培养方案。行业和岗位不仅具有普适性的要求,还具有区域性要求,即岗位与行业受区域社会经济文化等区域外在环境的影响,有个性化的需求。例如粤西农村与珠三角地区对小学教师信息化水平的要求就不一样。珠三角整体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要高于粤东粤西农村地区,因此,教师所要求掌握的信息化技能是有区别的,反应到小学教师培养的标准方面就可以有差别。
2.具体专业“基本要求点”转换成课程
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有60个基本要求点。这些要求点与课程的对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一个基本要求点分布在多门(两门以上)课程中。基本要点所提出的知识与能力要求,有的内涵与外延比较丰富,可以在不同课程中加以体现。例如,基本要点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2],在“教育学”“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程都会涉及,只是侧重点各有不同。在整体课程体系中应当系统设计、避免重复。(2)一个基本要求点只在1门课程中体现。基本要点所提出的知识与能力要求专业性强,培养口径窄的,可以在一门专业课程中加以体现。例如:要点39“合理设计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班级和少先队活动”[2]。在课程标准设计中建议在“班级管理”课程中解决。又如基本要求点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2]在“教育政策法规”课程中解决。(3)多个(两个以上)基本要点分布在同一门课程当中。“12.引导小学生体验学习乐趣,保护小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小学生的广泛兴趣、动手能力和探究精神。”“39.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帮助小学生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46.鉴别小学生行为和思想动向,用科学的方法防止和有效矫正不良行为。”[2]在“班级管理”中都有所体现。
四、教学过程与《教师教育专业标准》对接
在课程中切实把专业标准中要点的内容纳入到教学当中。在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本文以“学习地图”法为例。学习地图是基于岗位任务和业务问题而设计的学习规划,在课程设计中可以表达学习逻辑的结构。下面,以小学专业标准中的基本要求点43“发挥小学生主体性,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3]为例,讲解教学过程渗透专业标准。第一步,前提: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前必须要明确教学中要完成的理论和实践目标,如表2所示。第二步,绘制学习地图:明确授课的逻辑思路。第三步,确定能力培养类型:进一步明确教学的能力目标。理清思路后,需要进一步明确在课程中学生应当培养哪些独立计划和处理专业任务的能力。教学过程中要明确43这个要点所要达到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目标。根据能力目标进行教学材料的准备与教学的构思。第四步:确定能力水平。能力目标明确后,需要明确的能力水准。能力水平: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课程中可达到何种技能水平。水平分为:明白、理解、应用和解决问题四个档次。教师在教学时明确了学生应当具备的能力层次后,就会有的放矢,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分配不同的教学时间,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准备不同的教学设备,等等。通过以上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与课程体系、具体课程的对接,教学过程、内容与专业标准的对接,有效地贯彻“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合格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作者:贺佐成 单位: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职业/工种(资格)标准目录[EB/OL].(2015-12-15)[2016-03-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Z].2012-12-12.
[3]学习地图[EB/OL].(2015-04-09)[201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