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导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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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导师队伍建设

[摘要]为适应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教育部设置了以实践和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的文件阐述了设置双导师制的必要性,指出现有双导师制存在问题,并对如何解决双导师建设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改革开放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更好地适应社会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急剧需求,我国建立了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试点。1990年试办第一个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至2010年,我国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增加到39种,均是为了使高等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1]。专业硕士研究生作为一种全新的、独立的研究生培养形式,兼具有职业性、实践性和学术性三大特点。2010年1月教育部对研究生结构进行调整,2009年的总招生人数保持不变,从2010年开始减少学术型硕士指标3.8万名,增加专业型硕士3.8万名。并在今后几年继续减少学术型硕士,减少的名额用以增加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达到全日制专业型∶全日制学术型=7∶3。2010年时专业学位硕士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比例为1∶4;2015年此比例为1∶1;2017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实行并轨招生第一年,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统一划线影响,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出现缺额,但2018年二者的比例仍达到1∶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迅速发展下,如何培养、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是亟须探索和解决的问题[2]。

一双导师制运行的必要性

导师负责制最早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因具有显著的培养成效、针对性强而受到世界各国高校的推崇和借鉴[3]。我国也将导师制作为研究生教育培养的一项基本制度。双导师制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职业学位教育,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使其即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实践经验,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09年之前,我国的专业学位硕士主要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生源主要是在职人员,他们一般具有较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但缺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这与高校老师的具有丰富理论知识而缺乏实践经验正好互补[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生源主要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这些毕业生既没有社会经验和实践经验,也没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这对高校导师队伍的素质和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5,6]。2009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明确指出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度,并对校内外导师的职责有明确划分,根据各自的优势,共同承担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2010年,教育部了《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0〕1号),文中进一步提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应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企业导师合作指导的双导师制,实现校企联合培养,提高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对企业导师参与研究生各环节培养过程有明确规定。建立双导师团队,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2017年1月,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进一步就校内外双导师提出了完善要求,并对聘任的校外导师设置要求,如学科专家、行业和企业专家。从政策文件可以看出,双导师制是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所倡导的。

二双导师制存在的问题

1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意愿不强

近些年,招生指标一直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倾斜,且教育部和各高校大力推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但高校内研究生导师对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意愿并不强烈。对我校硕士生导师调查发现,校内导师更倾向指导学术型硕士,即使愿意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也更希望指导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这是因为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带薪求学,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指导相对容易。现在师生的双向选择制度,在学术型硕士选择有名望的导师时更容易被接受,而年轻导师成了指导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主力,因经验不足,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有一定影响。

2校内导师存在的问题

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校内导师兼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导师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其指导专业型研究生的模式基本来源于指导学术型研究生,很难有针对性地对专业型研究生进行创新性实践指导,普遍存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年限少且在外实践时间长,对导师的课题研究没有太大帮助的片面认识[7,8]。另外,校内导师对实践的重视不够,这又侧面导致了校内导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指导不够。

3校外导师存在数量少、难管理等问题

数量少: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农业硕士、兽医硕士、艺术设计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其中招生最多的是农业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人数从2010年的10人,增加到2018年145人,而校外导师数量并未随之有大量增加,且分布不均,有的专业学位点校外导师人数较少,甚至没有。遴选校外导师的条件,因专业不同也很难有统一标准。难管理:虽然政策文件强调校外导师的地位与重要性,但校外导师属于兼职性质,人事关系不在高校内,工作重心在本职工作,且人数众多、来源分散,日常管理困难[9]。且对校外导师的补贴和实际有效的考核均不到位,无法切实调动校外导师积极性。以我校为例,学校每年至少举办4次导师业务培训活动,但校外导师,尤其是外地导师,基本都不会参加,这都将影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4双导师制形同虚设

高校为体现各自的办学特色,明确校内外的“双导师”制,但当学生外出实践时,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等问题,执行的却是“第一导师责任制”,即校内导师责任制。且校外导师基本不参与学生在校内任何环节的指导,对其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一无所知[10,11]。如何安排实践及学位论文的题目均是校内导师安排,校外导师仅起侧面辅助作用,使培养的重要环节形同虚设。

5激励、奖励制度缺失

现有的激励或奖励制度基本针对校内导师,针对校外导师的奖励或激励制度大部分高校并未建立[12]。涉及共同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获奖、科研论文等成果在署名归属单位时,一般均会署名学校,因为学生在申请各种奖学金时,对于第一单位非学校的成果,是不予认定的。评选优秀导师也仅仅针对校内导师,与企业和企业导师无关。这都使校外导师处于一个无人监管、无须负责、没有动力的状态。

三对策与建议

1正确定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转向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人们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亦不断随之变革[13]。仅以培养年限为例,2010~2014年开始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学制一般为两年制,而2014年之后开始招生的高校,大多设置培养年限为三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力求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达到60%左右。因此,高校及导师应主动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和定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

2提升导师自身素质

针对导师自身能力和素质提高,通过交叉螺旋培养体系,提升导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传统的教师培训一般是采用“学习-实践”的方式,交叉螺旋的方式主要是自培、辅培和外培三个阶段[14,15]。自培阶段主要以提升学历层次、加强实践教学能力为主。研究生导师的学历学位一般应达到博士研究生;多进行实践教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延长至2.5~3年后,加大实践实训学分比重,学生毕业论文以实际应用为主;有计划的与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知名导师开展合作交流,跟踪学术前沿,拓宽研究视野,以便更有效地指导研究生。辅培阶段以培训学习、取长补短为主。依托学校的教师发展中心,定期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种学术研讨会、教学沙龙、知名专家学者讲座、组建导师团队、网络培训等方式,实现线上自主学习、线下交流学习。外培阶段以校企合作为依托,强化实践和综合素质为导向。青年教师培训上岗、经验丰富教师传帮带,校企合作基地高效利用。利用广东省经济强省的优势,高校应鼓励教师下基层、下企业,在实践中获取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应积极与企业对接、进修。

3建立导师遴选和淘汰机制

导师遴选原则:①职称方面:校内导师一般有博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并有一定科研经费的教师担任,校外导师一般为学科专家或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企业专家;②品德方面:高尚的道德品质、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全的人格等。校外导师差别化遴选标准:各行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对于学历和职称的要求不同,成果的体现形式、能力的展示方式相差较大,因此用统一标准遴选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必将顾此失彼。差别化遴选不以职称、学历为遴选门槛,不以论文和科研项目数量、经费为必需的遴选条件,针对行业特征,设立相应的遴选标准。导师考核标准:①工作态度、履职情况、指导学生情况及指导工作的效果。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学时补贴或导师指导费,在下一学年取消其导师资格。若仍有未毕业的学生,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按同领域、同方向的原则进行导师的变更。

4明确校内外导师责权利

导师职责:①执行国家政策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②定期组织研究生学术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关注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并及时给予引导帮助。③对学生的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予以指导并根据完成情况考核。④校内外导师相互配合,共同指导研究生。导师权力:①校内外导师共同确定研究生的论文题目,并根据培养情况和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共同商议决定研究生是否可开题、答辩、毕业。②对提前毕业、延期毕业、不能毕业或终止学业的研究生提出相应的学籍处理建议。③可根据指导研究生数量和实际工作量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延期毕业的学生不计算指导工作量。④校内导师工作量按学校规定的每生每年的学时数发放。校外导师按研究生实际参与实践的时间计算津贴。

5加强导师间交流、反馈

为了避免学生接受校内指导和校外实践各环节的脱节,在校内外导师间建立起稳定的信息反馈和交流的渠道,使双方及时了解对方的工作动态和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可及时反馈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理论和实践互相促进,实现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6加大经费投入、确定激励机制

导师队伍的建设需要经费的投入,每增加一位校外导师,就需要相应增加培养经费。没有经费投入,双导师制将会流于形式。而教育成本的增加,也是双导师制难以全面实施的难题之一。高校应多方积极筹措导师专项培养经费,多渠道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降低培养成本。国家和学校层面出台相应鼓励的政策,为双导师制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校外机构和导师不再仅仅是挂名,而是切实有利于自身发展,必将如对待本职工作一样,将校外导师工作做好,形成良性循环,有利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

四结论

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快速发展,使研究生培养制度面临很多新问题,双导师制已成为当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必然需求。从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实际出发,一方面提升导师自身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一方面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和人事制度。优化导师队伍,在培养过程中不断尝试、改进和提升,实现双导师与研究生学术和实践方面相互促进、共同成长,助力“双一流”政策的实施。

作者:黄雪 赵向华 龚舒 舒绪刚 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