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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校园是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避免校园暴力事件发生是中职校园德育教育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笔者虽然不是政治教师,但作为德育第一线的班主任,依然觉得有义务、有责任帮助学生提高对法治的理性认知和情感认同。笔者通过典型案例教学,希望学生发自内心地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法律,从而降低青少年的犯罪率。
关键词: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案例教学;德育教育
近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本安静的校园中频频发生暴力事件。导致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有很多,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差等原因也不容忽视。处在生理、心理发育阶段的中职学生,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一、教学背景
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的大背景下,作为中职班主任有必要充分利用德育课堂,围绕学生的核心素养,发挥德育优势,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让广大青少年学生能够学法、遵法、用法,从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
二、教学过程
法治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社会活动和认知中逐渐培养起来的。在中职学生的这个年纪,如果教师在德育课堂中一味地说教,不仅起不到理想的教育效果,反而会造成学生的逆反情绪甚至勾起他们对违纪行为的好奇与尝试。有鉴于此,笔者引入现实情境,让学生面对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不断体验、感悟、思考,使学生亲历自主辨识、分析的过程,并做出判断,从而实现有效的价值引领。所以,当笔者在开展“做一位遵纪守法的中职学生”这一门校园德育课程时,特意选取了学生在网络上都有所了解的校园欺凌事件作为切入点。
1.情境陈述
某校高二学生詹某中午在食堂打饭时,发现高一学生李某插队,于是上前制止,李某不听劝告,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口角。詹某回到班级把事情告诉了要好的几位男生,大家商议后,决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校外堵住李某,好好教训他一顿。在教训的过程中,詹某伙同几位男生使用木棒、砖头等工具,造成李某头部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2.引导思辨
第一步:角色扮演、洞悉细节。为了摆脱传统德育课堂中所呈现的干瘪文字和生涩乏味的说教,笔者特意安排几位男生将案例过程通过情景剧的形式展现在班级学生眼前。这样参与角色扮演的学生可以深切体会校园冲突发生过程中的那种冲动、好面子的情绪,以及在失去理智、采取不可预知的行动所导致无可挽回的结局后的无助和恐慌。旁观的学生也能更容易地洞悉事件发生过程中的细节,感受事件的前因后果,提高对事件的认知水平。第二步:现场调查、初步感知。让学生思考“如果你是詹某,在食堂事件发生后,你会怎么做?”绝大部分学生是赞赏詹某在食堂正义制止插队现象的,并且对詹某制止后遭受的委屈抱有同情。并且有个别男生表示如果他本人遇到类似情况,也许事后会和詹某一样,邀请朋友一起找回面子。但所有人都对案例中的李某最终重伤死亡的结局表示惊恐。第三步:辨析行为、表明观点。中职学生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情绪、情感不稳定,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差,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哥们义气重,很容易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所以,笔者搭建了一个开放式、辨析式的讨论加辩论大会,让学生针对案例中几位学生的行为进行理性辨析,判断对错,陈述自己的理由,发表自己的观点。通过学生相互间的交流,再加上笔者的引导,使得学生对于整个案例的认知和价值观取向逐渐趋于正向和统一。第四步:结局警示,深化意识。课堂教学进行到第二步结束时,有几个平时容易冲动的学生终于忍不住发问,案例中的詹某及其同学的结局是什么?一审法院根据情节严重,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詹某及其同学有期徒刑2~7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詹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笔者在学生经过第二环节充分地认知和讨论后再告诉案例中人物的结局,更容易让学生明白此类校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从而更加敬畏法律。第五步:知识链接,敬畏法律。处于中职阶段的青少年学生,他们在思想认知上其实已经基本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并且主观意愿都是愿意遵守的。但是由于对于法律的认知不足,有时候无法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在冲动情绪的驱使下无法控制自我行为,从而导致校园恶性事件的发生。所以笔者为学生拓展了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帮助他们清晰地了解法律。比如学生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笔者认为像以上这类法律条文有必要让学生了解,甚至可以告知违法犯罪之后的刑罚种类,比如视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大主刑。再结合学生课后自主通过网络查找各类相关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的悲惨结局,更能够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理论支撑,知行合一
在德育课堂中,教师可以对接时事热点进行情境创设,创新教学形式,从而实现课程内容活动化,回归“育人”的本质。但终究不能脱离实际的理论支撑,还需要回归书本,让学生学会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行动中去。借助德育课程体系下“全民守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一课,让学生明白以下几点。一是依法办事,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让学生明白本节课中的案例就是希望学生能够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我国的法律。积极主动地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学生成为法治社会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依法办事,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让学生明白在法治社会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统一的。每个公民既要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又要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因此,要掌握与自身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养成遵守法律、依法积极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的观念和习惯。同时,还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教学效果及教学分析
笔者已经在多个班级尝试过这种教学方式,课堂氛围和谐愉快、学生表现得积极活跃,极大地改变了学生以往“你只管讲,我只管听”的情况。学生积极主动地探讨、争论笔者抛出的例子,并且把自己的想法和疑问跟同学和笔者进行分享,极大地提高了德育课教学效果。这样一节简单的课之所以能够让学生印象深刻,获得学生的一致好评,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
1.教学形式创新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容和形式对立统一,好的内容只有依托好的形式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就本节课而言,笔者没有采用空洞的说教,而是让学生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体,通过情景演绎、现场调查、小组讨论、小型辩论等一个又一个环节去剖析案例,让学生在自我体验、自我感知、自我判断、自我分析、自我教育中获取知识和培养能力。
2.内容来源真实
本节课采用的案例来源于法治热点,校园暴力事件选取贴近中职学生实际生活的内容,这样学生参照自身的生活经验就可以理性地分析事件背后映射出的道理以及价值所在。在事件剖析中,笔者努力让事件自己“开口说话”,借助事件中人物的行为和结局渗透法治意识的培养,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法治观念,了解法律概念,掌握法律常识,最终让学生养成遵法守法、遇事循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四、教学策略
结合实际的尝试与改善,笔者认为以下几种教学策略较为有效。
1.正向引导、正面阐述
列举学生身边容易引起的校园冲突,告诉学生在面对冲突时,首先要三思而后行,互相换位思考,等情绪冷静下来时再去着手处理。如果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情况时,在第一时间要向家长和教师求助,不能私下解决。
2.侧面计算、成本对比
以典型案例为媒介,计算并对比正确处理和激进处理所导致的两种成本的付出以及所得所失,青春无价,不能让自己将大好年华浪费在冲动的噩梦里。让学生明白在遇到事情时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3.反面警示、以人为鉴
通过典型案例中最终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人物的惨痛的结局,向学生提出警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这样能够起到无声胜有声的作用。在校园冲突中,坚守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常怀敬畏之心,才能行稳致远。
4.家校合作、警校联合
建立家、校、警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法治讲座进社区、进校园。在各项讲座中,以公安局和派出所第一线的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数据为依据,以公安局和派出所坚决打击蔑视法律权威的违法犯罪事件的决心为支撑,在学生的心中筑起一道不可逾越的法治高墙。
五、结语
作为中职学校的班主任,仅通过短短的德育课堂深化学生的法治意识依旧任重道远。但既然法治意识的培养是德育课程体系下的重要一环,也是青年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笔者也将同所有的班主任一起负重前行,在德育教学一线通过不断地探索和研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尽一份心,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出一份力。
作者:高强强 单位:浙江信息工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