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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性经费投入和学费、杂费,多元化的高等教育经费筹措体制尚未完善。印度政府高度重视高等教育的投入,高校自筹经费及国际援助等渠道成为其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重要补充。增加政府高等教育投入,建立高等教育拨款中介机构,完善多元化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体制,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和培养高质量人才。
关键词
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比较研究;中国;印度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政府财政压力也越来越大,而绝大部分高校的生均经费却无法完全满足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长此以往,势必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再一次明确提出“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习他国经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和我国较为接近的发展中国家,印度在拓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方面取得的诸多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一、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构成及现状
(一)财政性经费增长缓慢,但仍是最主要渠道
第一,我国政府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较低。按照我国的教育经费统计指标,政府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表现为国家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在2001年到2007年间,我国国家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始终在0.60%至0.65%间徘徊,直到2011年,这一指标首次突破了0.80%,但到2013年该指标始终未超过0.90%[1],而当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成员国家的这一比例平均值为1.50%[2]。这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无法满足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经费需求,不利于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第二,我国政府财政性投入仍然是高等教育经费最主要来源。近年来,我国国家高等教育财政性经费占GDP的比例虽然不高,但是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比例一直都在50%以上,从2001年的54.24%上升到2013年的60.14%,[3]其间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上升状态,说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仍然是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最主要的来源渠道。
(二)学费、杂费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第二大来源渠道
在我国高等教育非政府投入经费中,学费和杂费的占比最大。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6-2013年,学费和杂费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比例虽有小幅波动,但占比都比较高。2013年,我国学费和杂费的数量达到19999916万元,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25%。[4]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成员国家来看,各国学杂费收入占其高等教育总经费的比重基本保持在10%-25%。[5]我国学杂费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比例已达到OECD国家的最大比例。
(三)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占高等教育经费比例有减少的趋势
相关数据显示:2007-2009年,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投入较为稳定,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比例变化不大。但至2010年,一些民办高校的相继倒闭,正在运营中的私立高校办学收益不明显,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的积极性减弱。我国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占高等教育经费比例持续减少,到2013年,只占高等教育经费的0.43%。[6]
(四)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比例有所下降
近十多年来,我国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发展高等教育的经费十分有限,在高等教育总经费的占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如2001年占比为1.48%,到2013年已下降为0.54%。[7]而且我国高校捐赠主体比较单一,主要来自校友的捐赠,缺少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的捐赠,来自社会团体和各种基金会等捐赠更是少之又少。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在高等教育发展中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
(五)其他办学经费的比重较大
我国高等教育其他办学经费收入主要包括附属单位交款和其他的收入(不含校办产业投资的收益),2007年起,这部分收入也不包括事业收入。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其他办学经费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比例高达5.19%,[8]是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第三大来源。
二、印度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构成及现状
印度高等教育发展迅速,长期以来政府财政性经费都是高等教育最主要的经费来源。20世纪以来,印度的高等教育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这无疑给印度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迫使印度政府采取一些政策积极拓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积极构建多元化的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机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政府高等教育经费的支出占GDP的比例
有所波动,但主体地位没有改变印度政府十分重视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印度国家统计标准显示,政府高等教育投入指标属于印度公共高等教育支出。图2显示,印度公共高等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在2008年就超过了0.80%,2009年达到0.94%。直到2011年,中央及州政府高等教育投资占GDP的比例达到最高值1.23%。近几年,印度政府十分重视教育投入,尤其是高等教育投入。公共高等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保持1.20%以上。[9]由于印度的科研经费预算通常是单列的,印度实际用于高等教育的政府投入比很多国家都高。印度政府高等教育经费的核拨主要是由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UniversityGrantsCommission,简称UGC)负责。UGC在大学拨款中具有很大的财政权力,负责制定拨款标准及向大学拨款,达到UGC拨款标准的大学才会得到拨款。这种介于政府与高校间的中介组织,对确保政府对高校的经费投入,提高拨款的效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学校自筹经费成为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重要渠道
印度高等院校通过开办远程教育、出售出版物和信息咨询服务、转让科研成果和专利等方式获得利润,还向社会提供研究设施,如实验室、计算机等,并收取费用,成为高等教育经费的又一来源。随着印度高等教育开放程度的提高,高校与社会及企业合作日益紧密,高校自筹经费呈现上涨趋势。此外,印度的部分私立高校中,是完全依靠自筹资金运营的,这种高校因此被称为非政府资助型私立高校。总之,学校自筹经费已成为印度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重要渠道。
(三)社会捐助数量增速较快
20世纪90年代末,印度政府就开始在用于教育事业的捐赠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促使教育捐赠成为高等教育经费的一个来源渠道。随着国家政策的激励及印度富人的增多,印度个人及企业向高校捐助的意愿有所提升。尽管,印度高等教育经费中来自私人捐赠的数额仍然有限,但是近年来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四)通过高等教育的国际合作,获得较多的国际援助
印度通过与一些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签署协定或者进行项目合作,获得经费和设备上的支持。由于印度政府很早就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建立了合作委员会,印度高校只要符合标准就可以从援助项目中获得项目支持款。印度还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进行项目合作,从而获得设备、资源及资金上援助。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印度同我国一样,尚处于对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机制的探索期,高等教育经费过于依赖政府的局面还未打破。这些年,由于财政面临困境,政府意识到高校征收学费的重要性,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建议提高高等教育收费的标准。然而,迫于社会的压力,印度高等教育学费依然是象征性的,未能成为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重要渠道。
三、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性投入,但是政府投入已经无法满足高等教育的发展需求。而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机制尚未完善,多元化的程度不高。从中印两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数量可以看出,两国都已经开始了高等教育多元化的进程。但是除了学费和杂费,我国非政府投入占高等教育经费的比例还较低。
(一)政府投入无法满足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需求
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政府投资。近十年来数据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政府曾尝试削减高等教育经费中政府投入的比例,但在2004-2005年,政府高等教育投入的数量又有所回升。这说明我国高等教育经费还不能够离开政府绝对性的支持,而且这种局面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但是,我国政府的高等教育投资占GDP的比例仍达不到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低于像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显然已经无法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
(二)高等教育的社会捐助渠道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
中印两国高等教育社会捐助所占份额都不高,但是印度这一来源的发展速度要快于我国。20世纪90年代末,印度政府开始在税收方面制定政策,对用于教育事业的捐赠给予优惠,并相继出台政策鼓励高校积极获得社会捐助。而我国的高等教育社会捐助的数量没有增长,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比例反而呈下降趋势。
(三)高等教育的国际合作程度不高
印度高等教育经费非政府投入方面,国际援助对高等教育支持力度相对较大,这与印度高等教育国际化有很大的关系。印度建立了国际合作及获得国际援助的一整套制度,与世界上很多组织和国家建立了合作关系,获得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方面的国际支持。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合作程度低,从国际合作中获得的物质和财力上的支持十分有限,国际合作的资源及资金尚未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
四、印度经验对拓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启示
印度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并非尽善尽美,也面临着发展中国家在前进过程中遇到的同样问题,但其拓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我国应取印度之长,避印度之短,努力拓展符合我国国情的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一)不断增加政府财政投入
无论从高等教育的性质还是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来看,政府都应该是高等教育投入的主体。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事业性,完全产业化、走市场筹资道路是行不通的。国家是高等教育投资的主要受益者,国家的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人才,政府要保证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中央和各级政府应该坚持教育优先,不断加大高等教育财政性投入,使我国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发展中国家的高水平,推进高等教育经费的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二)设立中介机构,合理分配教育经费
在政府和学校之间设立一个中介机构,专门负责制定教育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部门依照预算拨款。许多发达国家都设有“大学拨款委员会”和“大学评议委员会”这样的机构。印度的大学拨款委员会就是沿袭英国的做法。这种专门机构,可以削弱政府对大学拨款控制的权力,赋予大学一定的财政独立权,又可以通过对教育经费的审核,按需分配,使教育经费的分配更加科学、合理。
(三)适时制定并颁布专门的教育捐赠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都有关于教育捐赠的条款,还应该进一步制定和颁布专门教育捐赠的法律。向高校捐款的个人及企业,除了与其他社会捐赠行为一样,享有一定的免税政策,还享有专门优惠政策,这有利于调动个人和企业向高校捐款的热情,提升个人及社会捐款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比例。
(四)加强高等教育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我国高等教育虽已敞开国门,但还未做好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浪潮到来的准备。高等教育的开放会对本国高等教育的主权以及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高等教育国际化是一个必然趋势。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会获得高等教育资源、设备及资金上面的支持,成为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又一经费来源渠道。因此,必须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签定协议、成立机构、合作办学及项目合作等方式,从国际上获得支持,通过国际化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
作者:郭宏 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参考文献:
[1][3]教育部财务司,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1-19.
[4][6][7][8]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EB/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