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合作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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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合作对策探究

摘要: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蓬勃发展,尤其是“前海深港特别合作区”成立以及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规划推进,为深港两地多层次、全方面深化合作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空间。香港拥有世界优质的高等教育,而深圳正在积极培养和引进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在粤港澳大湾区蓬勃发展新时期,激发深港深化合作释放的创新活力和空间,寻求深化深港高等教育合作的对策,对于促进两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教育资源有效整合意义重大。在粤港澳大湾区快速发展背景下,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合作是对区域教育资源整合的有益探索,也为内地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模式提供了案例分析。

关键词:深港高等教育合作;对策;动力;阻力

新时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人才是支撑发展的重要资源。粤港澳大湾区持续发展的动力资源是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为此,进一步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内高等教育资源,寻求湾区内高等教育合作有效模式,对于推动湾区发展至关重要。深港两地合作是湾区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两地高等教育深化合作是破解两地发展“瓶颈”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全面深化两地合作重要内容。尤其是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规划中,大力支持两地高校合作为主,为两地高等教育合作创新探索提供了可行性空间。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合作有着地理位置以及两地长久合作形成的独有“默契”等优势,但是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合作差距不容忽视。为此,分析两地高等教育合作的动力因素和阻力因素,探讨在湾区经济发展下推动两地高等教育发展的有效对策,对于推动两地高等教育合作具有现实意义。

一、深港高等教育合作现实“动力”和“阻力”分析

1.深化深港高等教育合作的“动力”

①现实需求是推动两地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最迫切基础。近几年,深圳科技创新企业发展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浓厚,科研成果转化的应用表现卓越,但深圳在优质的本地高等教育资源、科研机构、高等教育水平等方面难以满足城市发展智力动力需求。而香港拥有优质的国际化教育资源和人才,基础研究成果卓越,其中不乏世界排名靠前的高等教育院校,但是在科研成果转化和发展方面表现一般,这也影响着香港经济发展的转型。推进深港两地高等教育深化合作,将有助于解决两地科技发展的“瓶颈”。借助香港拥有国际认可度高的优质教育资源与经验,能弥补深圳高等教育资源缺乏,难以匹配经济高速发展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和要求。同时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合作也可以进一步缓解香港科技发展困于土地、资金、市场转化等方面现状,尤其是深圳在技术创新方面积累的经验也可以为香港高科技研究提供创新素材,并为研究香港发展的问题提供研究和借鉴版本。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推动两地高等教育合作不断深化。伴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的激烈竞争,内地与香港加强高等教育合作是时展的需要。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为破解两地高等教育合作障碍提供了创新探索空间。首先,推进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合作,是推进深港两地教育和新技术发展的必经环节,也是为整个湾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础。其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进一步激发了区域合作优势,不断深化了合作空间和合作内容,探索适合湾区发展的模式,推动湾区经济整体发展,是推动深港两地高等教育的初衷和目的之一。最后,深港高等教育并非所有资源都是完全自给自足,通过两地高等教育的互动合作,吸取彼此所需的资源要素,进行资源整合,各方均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前景。③政策支持推动两地高等教育快速发展。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合作经历了从地方政府和香港高校的合作探讨到地方政府和高等教育的合作规划层级提升。从2008年起,香港大学等高校提出在深圳独立办学的要求,到2014年4月28日,教育部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建立为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在办学、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实验室建设和研究中心合作做出了有益探索。2017年深港正式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在同意合作发展“深港创新及科技园”的基础上建立综合性高端培训平台,向全球顶尖高等院校征求办学建议,在非盈利的基础上,开办分校或新院校。河套地区发展规划给予了深港高等教育合作广泛创新空间。2017年11月9日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期间,经国务院授权,马兴瑞代表内地与林郑月娥签署了《关于加强粤港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备忘录》,将推动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快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2.深化深港高等教育合作的“阻力”

①制度方面差异。由于广东与港澳在政治、教育体制以及教育发展观念和发展水平上差异的存在,使得合作仍存在诸多障碍。[1]除了国家主权的一致性外,粤港三地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这对于推动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合作无疑是个巨大“阻力”。此外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是单独的关税区,双方包括教育服务贸易在内的经贸关系受WTO规则的约束,从而为两地高等教育资源的流动增添了阻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教育机构与内地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须参照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执行。[2]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的,并未对香港高等教育院校在内地开展办学做额外的补充。另外,两地在制度方面的差异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亟待建立推进高等教育合作的协调机制。两地高等教育合作必须面对解决教育制度衔接及模式推广等方面的问题。②合作实践层面问题突出。双方合作方式有待进一完善。首先,由于内地与香港法律法规的限制,两地高等教育合作主要以商业合作形式展开,高等教育的合作经常性夹扎在经贸合作中,教育部门在推进深港教育合作上表现“乏力”。其次,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合作以香港高校到内地合作办学为主,办学地点主要集中在广东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办学地点和办学专业具有局限。此外,合作办学模式要求口径不统一,自主招生存在混乱,教育质量缺乏监督考核,进而影响到学生就业。

二、深化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合作的建议

1.进一步探索两地高等教育合作体制机制层面的合作

①基本原则及定位调适。加强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合作,首要工作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确保双方正常、规范及稳定的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合作的原则、目标定位、合作方式等方面。就合作原则,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特殊关系,双方高等教育合作应遵守“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和《基本法》规定。就目标定位,通过打通双方高等教育体制,推进教育资源自由流通,逐步实现两地高等教育协同发展。两地政府部门在保持良好的沟通机制下,可根据两地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有计划有步骤部署引导教育制度创新,推进两地高等教育合作体制机制创新。②加强两地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合作。首先,两地教育部门作为推动两地高等教育引导力量,在深入了解两地高等教育异同基础上,应致力于建立有效、切实的交流长效机制。同时应加大对两地教育法律法规的研究,两地教育法规的适用性差距很大,对于法律法规的研究是开展深入合作前提。其次,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地开展两地通用学教育体制研究和落实。教育体制包括教育部门行政体制、学分制度、课程设置、质量保证等多方面内容,推动两地教育合作最重要和迫切的基础就是尽快打通两地教育制度的衔接。③完善两地高校异地读书管理工作。首先,设立两地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管理机构,统一安排两地学生异地读书的报名、招考、录取、学业成绩、学籍档案管理工作,以此增加两地文凭认可度。其次,根据政策部署和发展需求,增加深港两地高校互派交换生、留学生名额。最后,完善两地大学生交流时学费优惠、学费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方面政策支持。香港是高消费、高物价地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地学生报考香港高校的积极性。因此,内地与香港设立内地学生政府专项奖学金或助学金,帮助学生解决学费、生活费等。④积极增进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积极引导两地高校定期开展交流合作,丰富两地高校合作内容,设置具有香港国际高校优势与深圳本土化结合的学科。鼓励两地高校师生积极开展科研合作,同时借助高等教育合作平台,积极吸引香港国际一流的教育资源及世界顶级的实验室入驻。创新两地交换生学校管理动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交换生、留学生参加形式丰富,富有内涵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和开展针对交换生和留学生交流和融入的交流活动,以便学生尽快融入当地学校。

2.进一步创新两地高校合作方式

①推动两地高校学生社团、协会合作与交流。高校学子以兴趣爱好以及依据校园文化而形成的学生社团和协会,是促进两地学子自发交流的良好切入点,也是推进两地高等教育主体学生群体自主合作的重要部分,为此鼓励两地高校建立学生社团联系部门和机制,切实帮助两地青年学生增进交流,搭建友谊是开展两地高等教育最坚实的基础。②完善深港高校交流学子、学者、高水平科研交流人员来往深港交流的管理体系和配套服务体系。就学生而言,深港两地要在出入境方面提供便利,自由出入内地与香港,以使其在校期间就充分认识“一国两制”,了解和熟悉香港甚至整个中国,为将来工作打下基础;就学者、高水平科研交流人员往来交流访问应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并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体系,例如住房、工资、补贴、奖金、家属工作调动及孩子教育等事项。③引导和协助深港两地交换生、留学生实习及就业工作。伴随着深港两地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化,深港合作企业及管理部门不断增多,可以积极鼓励和优先安排两地交换生及留学生进入深港合作企业及机构实习,以帮助企业减轻因两地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交流不顺畅问题,并同时提升交换生及实习生工作技能,切实提高两地交换生和留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完善两地高等教育合作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资金及配套项目的扶持。

3.进一步创新两地产学研合作方式

进一步深化两地高校前沿科技、高新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两地产学研联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向优势产业转化的基础和能力。深圳是世界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也是全国重要的“双创”城市,高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金融、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在深圳都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可以为香港高校提供深入研究前沿科技的实践平台。此外,鉴于两地文化及法律等方面的不同,理顺和完善两地高等教育合作成果向市场、社会转化的合作条约及管理规定也十分必要。

4.借助河套地区大胆创新两地高等教育合作的方式

以河套地区为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牵引,积极寻求高等教育未来合作方式的创新。根据《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港两地目前把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地区、河套地区作为三大重点合作区域,而河套地区定位则为消除两地高等教育合作限制,激发高等教育合作优势,促进两地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创新空间。

参考文献:

[1]韦惠惠.欧盟高等教育合作对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启示[J]比较教育,2012(04):43-46.

[2]冼雪琳,安冬平.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现状及合作模式探讨[J].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2017(04):07-011.

作者:李霞 单位:深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