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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需要我们从基本规定、现实境遇和发展路径等方面深入揭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发展逻辑。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规定建基于历史与现实统一之上,表现为高等教育价值上的应然、规律上的必然和状态上的实然等三个层面;时代境遇体现在高等教育发展阶段、发展方式、发展道路、治理结构方面的新特质;发展路径应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特征、目标、方法、举措等四个方面进行整体考量、协同推进。
关键词:新时代;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基本规定;现实境遇;发展路径
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高等教育的发展阶段、类型结构、发展模式、环境坐标等发生重要变化。如何通过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实现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道路提供不竭动力成为时代性课题。从逻辑与历史的结合上深入审视,需要我们从理论、现实、未来等三个基本向度,深入揭示新时代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发展逻辑。
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规定
从理论上把握研究对象,需要我们准确把握其逻辑起点,呈现其基本内涵和本质规定。首先,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源于高等教育改革,换言之,二者的历史起点其实是一致的。从历时性角度,高等教育改革的历史与高等教育历史一样久长;从共时性角度,人们对高等教育改革进行多年探索;从二者的结合上,人们不但累积了诸多经验与做法上的认知与共识,催生出诸多法律法规政策层面的行动方略,而且廓清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理论地平线。其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在现实层面也已经是一种基本而普遍的现实存在。从话语形式上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区别于由来已久的高等教育改革就在于“综合”二字。置于新时代语境,特别是以党的十八大提出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和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标志,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成为高等教育顺应和适应经济新常态,助推高等教育更好发展、更好适应新时代的战略选择。其后的2014年,国家在上海市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率先进行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2017年,教育部等五部委颁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至此,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但在理论与政策层面似乎已经基本成型,而且在方略与策略层面虽然已经近乎完备,但现实状况并不尽如人意。党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与这一要求相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问题上存在文件不少、要求不低与动作不大、实效不显并存的现状。业内人士有的在反思“综合改革怎么会出现隔靴搔痒、隔岸观火的局面”:政府和高校行政高歌猛进,高校师生冷眼旁观;主流媒体高喊“将教改进行到底”,大部分高校内部仍然“黎明静悄悄”[1];有的在呼吁“综合改革需要对高等教育改革进行改革”[2]。面对此种尴尬局面,我们认为,学界对于“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的探讨固然重要而有益,但更需要首先遵循逻辑与历史统一的原则,从理论层面揭示其基本规定,从应然、必然、实然等三个层面呈现这一重大命题和核心概念的深刻性和丰富性。
1.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应然层面,需要回归高等教育的本来,彰显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价值性
尽管高等教育在社会转型进程中出现价值偏离,具有普遍性和全球性特点,而且工具化、功利化、实用化倾向业已严重冲击着高等教育以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旨归的本体价值观,但我们必须明确,离开了以人为本、立德树人这一价值导向和根本遵循,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但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而且无法实现其基本追求和功能。要言之,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应该求好、求强而不是求快、求大;高等教育体系应该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人才结构、创新能力、社会引领等方面的需求相适应而不是一味“西化”或“自说自话”;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应该有利于创新人才、成果和活力不断涌现,而不是争重点、唯排名。
2.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必然层面,需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彰显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规律性
一是从外部看,高等教育首先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的历史进程中找准位置、扮演角色,为经济新常态提供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科研的支撑是大学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战略任务。因此,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契合了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辩证统一的规律。二是从内部看,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贡献度不高以及毕业生就业难等问题的根源在于高等教育自身的结构性矛盾,高等教育要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新常态发展的战略需求,合理定位,推动高等教育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强化社会需求的办学导向,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突出办学特色,争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
3.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实然层面,需要深刻把握综合改革本质要求,彰显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创新性
中外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以及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早已表明,高等教育改革的本质要求就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高等教育的生命之源。从高等教育的存在价值和外部适应性上看,创新已经成为应对当今世界科技迅速发展、经济格局新变化和综合国力激烈竞争的必然选择,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构成的高等教育,理应以创新为第一使命;从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看,创新始终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灵魂,创新能力的提升是我国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从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看,创新已经具备了良好基础,我国高等教育已经成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从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看,创新方能引领高等教育积极探索更科学、更适应、更有效的办学模式、发展道路和治理结构,形成有利于创造活力和创新产品不断涌现的体制机制和高等教育生态。
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现实境遇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规定昭示其规律性和必然性。揭示和把握新时代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发展逻辑,需要在把脉其基本规定基础上,深刻分析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严峻现实和人民对更高质量更加公平高等教育的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冲突,遵循“变”与“不变”的辩证法,深入揭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现实境遇,增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针对性与迫切性。
1.在发展阶段上更加凸显以质图强
通过高等教育阶段性特征的揭示来探索改革方向和发展路径,是国际高等教育界的共识。美国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理论、日本有本章等人的高等教育后大众化特征论述,具有较大影响[3]。探讨我国高等教育现阶段特征,既是诊断问题和校正实践方向的过程,也是反思和完善高等教育理论体系的过程[4]。新时代高等教育没有改变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基本判断,改变的是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学者认为,随着生源萎缩、高校竞争日趋激烈,仅依靠外延式、粗放式的发展方式进行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即可实现高速增长将成为过去[5]。尽管过去我国高等教育通过“超常规”发展方式取得了很多成就,但这种发展方式迟早会面临“增长的极限”[6]。这个亟待突破但又远未解决的难题或痛点就是高等教育公平和质量问题。如果说以往的高等教育发展矛盾主要是由于规模不足所致,那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矛盾主要是创新不足[7]。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高等教育从“大扩招、大建设、大发展、大提高”向“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转变,从“以量谋大”向“以质图强”的转变,既是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新要求,也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特征。
2.在发展方式上更加凸显结构优化
学者普遍认同高等教育的结构性矛盾不但普遍而深层,而且是影响高等教育整体效能发挥的深层阻滞力量。近10年来,政府不断推出的关于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下放等举措,也均是为了打通高等教育结构中的“痛点”“难点”“阻点”。新时代高等教育没有改变发展质量总体提升的基本面,改变的是高等教育发展方式和高等教育体系结构。高等教育的结构性问题由来已久,典型表现就是偏重分层疏于分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大而全、同质化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阻滞因素,要在反思得失、破解难题中转变高等教育发展方式、优化体系结构。为此,要针对人口红利消失背景下规模效应对于高等教育发展贡献度减弱的变化,高等教育发展要从较多依靠规模效应、较多关注外延发展与内涵发展并重转为以内涵为主;从过于注重学科、科研转向学科与专业并重、科研与教学并重;从过于集中举办普通本科高等教育转向更大力度发展应用型高等教育。
3.在发展道路上更加凸显质量评价
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高等教育发展任务突然转向高校扩招和基础设施建设[8],导致发展道路偏离既有轨道。新时代高等教育没有改变必须坚定不移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的基本点,改变的是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的重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立德树人始终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本科教育始终是高等教育的中心工作。为此,在办学理念上切实推进“四个回归”,把人才培养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在质量提升上要针对全球化、信息化环境下学生获取知识、提高素质的渠道从单一课堂向多元渠道转化,高等教育发展要实现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更加注重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更加注重学生人文素养的提高。在评价机制上,针对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的问题,高等教育发展要从主观、粗放评价转向社会(用人单位、学生家长、第三方独立评价机构)、学生多方参与的客观、精致评价,逐步构建基于学生感知、基于社会认可的多元评价机制。
4.在治理方式上更加凸显学术本位
虽然通过大学章程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等提升了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水平,但契合高等教育作为学术共同体这一基本特质的综治体系的构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新时代高等教育没有改变的是中国特色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和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框架下的高校内部治理方式,改变的是对清晰政府和高等教育边界以及学术本位回归的呼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针对高等教育行政化色彩依旧比较浓厚的实际,高等教育发展在外部要从较多的政府管理转向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依法落实大学自主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内部要从较强的行政管理转向大学章程引领的依法、多元、自主治理,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三、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发展路径
开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在新的现实境遇的新征程,需要聚焦高等教育发展之“创新性”特质,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特征、目标、方法、举措等四个方面进行整体考量,切实增强综合改革的系统性与实效性。
1.强化综合改革特征上的系统研判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鲜明的时代性决定了必须精准研判和把脉综合改革的阶段性特征。高等教育改革沿着政策出台和学界探讨两条线索,在时间上,大致可以划分为零星自发阶段(1979-1985年)、探索试点阶段(1985-1993年)、全面推进阶段(1993-2010年)、综合改革阶段(2010年至今)[9];在内容上,虽然时间性、阶段性特点不甚清晰,但几乎涵盖了高校自主权下放改革、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健全与完善、人事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改革、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高校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其中,教学改革是中心,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主线。这一轮高等教育改革冠以“综合”之名,虽然在总体要求上依然可以概括为在于缩小大学教育和社会需求的差距,但研读中央和教育部相关文件,我们感到,与以往单项、局部改革相比,“综合”成为最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改革特征的综合:现阶段高等教育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大不相同,复杂而深层;改革方式的综合:单项改革、单方面突破无法解决质量提升这个系统问题,必须系统设计,整体推进;改革实施主体的综合:单靠高校不行,需要政府、高校、社会各方面协同;改革内容的综合:综合不是全面,不是面面俱到,但涉及方面众多,需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改革支持力量的综合:单靠管理者推动不行,需要调动高校教师、管理者、学生等各方力量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2.强化综合改革目标上的问题导向
新时代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问题具有诸多新的特点,必须更加重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有机统一,以深层次问题的破解引领更高目标的实现。我国高校在宏观、中观、微观等三个层面依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宏观上,与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形势相比,与国家和区域以及学生成才成长对学校这“两个需求”相比,我国高校在世界上的核心竞争力和对国家的贡献度都还不强、不高;在中观上,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机制不活,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低下,国家、高校、社会之间以及不同层次、类型高校之间的边界和责任等关系不清晰、功能不明确;在微观上,办学模式“同质化”,办学机制僵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偏移,内部管理“行政化”,评价体系“碎片化”,改革推进顶层设计不够,学校和学院定位、办学特色、办学活力、办学质量和效率等诸多深层次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等等。针对上述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在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校发展规律、人才培养规律前提下,转变改革理念,树立综合改革的自觉和自信,实现片面、局部改革向综合改革的转变,解决好具有整体性、引领性的目标选择问题,即通过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学校特点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新时代高校发展的新模式。
3.强化综合改革方法上的顶层设计
新时代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形势、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改革的理念、方式和要求的变化,决定了方法创新的重要性,必须更加重视顶层设计,实现改革方法论由需求侧向供给侧的转变。要确立继承性或衔接性原则。始于今日的综合改革不是重起炉灶,不能采取割断历史的“休克”疗法,要建立在过去单项改革、局部改革有所突破和已经积累的经验基础上,与前期和正在进行的改革包括教育教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相衔接,聚焦难点,突破重点,带动全局。同时,综合改革也要与已逐步树立的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模式相衔接、与“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和“教育2035”的谋划相衔接。要确立系统性或整体性原则。综合改革虽然不是全面改革,但破解体制机制这个瓶颈、聚焦质量提升和保障必然关涉众多,因此要在遵循高校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基础上,准确把握各方面改革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以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为着力点,以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基于学生感知和培养成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为根本点,以人事制度改革打造杰出人才队伍为突破点,以评价机制改革、促进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为切入点,“四点联动”带动其他方面改革的整体推进。要确立差异性或个性化原则。综合改革不是一刀切、齐步走,要针对高校的不同层次、类型和水平,高校的不同学院、学科和专业,高校的不同主体、人群和诉求以及高校的不同改革内容、轻重缓急等,坚持分层、分类、分步整体设计改革方案。
4.强化综合改革举措上的协同配套
新时代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在对象、目标上的高度复杂性,必然要求在方法上强化整体性、系统性思维的同时,在实施主体、关键领域、实施步骤、推进实践等方面强化改革举措上的协同配套。与之前高等教育注重单一要素、个别领域、部分环节等改革相比,综合改革指向深层、难度更大、关注度更高,要建立不同改革主体之间的责、权、利综合配套机制,实现利益相关方在改革力量上的协同;要围绕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重点突破,实现改革措施上的协同;要有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制,分步、有序稳妥实施,实现改革步骤上的协同;要注重改革的力度、进度和高校干部师生承受的程度“三度”统一,避免不同主体力量上的内耗甚至彼此消解,实现改革着力点的协同。进入新时代,建设“双一流”,如果我们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置于我国经济社会全方位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实施这一宏观背景下进行审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还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逻辑结论,更是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深入推进新一轮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需要从理论上深入揭示综合改革的本质内涵,深刻把握发展规律,增强综合改革的自觉性和科学性;需要从实践上深入揭示综合改革的时代境遇,深刻把握时代要求,重新回望改革逻辑的现实起点[10];需要整体研判综合改革的特征、目标、方法和举措,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再出发,助推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转型,彰显高等教育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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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静 单位:淮阴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