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当代青少年时期的法制教育,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发展不断呈现上升发展趋势,经济水平的提高、人口增长程度、人口消费水平、社会道德理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变化。自我国8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的社会从封闭落后的境况成功转型成以现代为主流的社会发展趋势,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我国青少年的教育问题也成了炽手可热的社会焦点,青少年作为社会新希望的源泉,其发展趋势直接客观地影响了社会乃至整个国家的动脉。由于青少年作为特殊敏感年龄阶段,对于社会经验的匮乏和心理变化上的承受能力弱都一定程度促成犯罪率的提高,可见对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也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和发展目标。
关键词:法制教育;犯罪;青少年心理
一、青少年的犯罪特征
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从法律教育看,并不是对于特定年龄阶段的特殊人群犯下的受法制限制的社会行为,而指的是以青春期为时间坐标轴,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犯罪行为的统称。在中国的法律明文党总,这一特殊特定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犯罪特点都有相似之处,其中包括作案态度的轻妄性、作案手段的单一简单化、作案动机的随意性以及作案团队的团伙性强。由于青少年的社会经验淡薄,焦虑青春期的心理机制不成熟,社会不良因素的教化影响和家庭环境等因素,都大大增加了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青少年处于初步踏入社会,原则性和对是非的判别性弱,同时受到主观因素的驱使和客观外界人员和环境的误导,往往因为聚众群殴并有团伙意识,这不仅会增加犯罪性质的恶劣程度,还增加了影响面,对于青少年乃至社会的影响都是恶劣至极的。
二、青少年在进行法制教育时的遵循原则
由于青少年具备的特殊年龄段和教育阶段,对于这一类人群的法制教育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其在教育工作过程当中的规律也有一定的固定性,因此在对青少年时期的孩子就必须遵循必要的原则,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将原则运用到位,首先对做到未雨绸缪,指的是对于孩子的关注度要自然而然的提高,当发觉孩子心理变化和行为方式上有不妥之处,就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思想教育,这也同时作为法治教育工作的核心,其要求教育人员要从根源出发,并且能够找到源头对症下药,力求防患于未然,把青少年的犯罪动机遏制在摇篮里。在教育过程中要适当地运用技巧,比如,要寓法于情、以情动人,这种教育理念是以遏制犯罪行为发生为根本目的,从而营造一个和谐的守法氛围,还要注重循序渐进,将教育模式转换成有层次、有阶段性的推进,切忌违背正常发展规律而跃进式教育,应该先确定好固定的教育目标,然后把整块的教育体系整理出来分成小块的模板逐渐深入,使法治知识潜移默化的被青少年渗透,另外青少年的整体人格还没有一个固定的特点,所以其可塑性也大大推动了教育的进程,要做到面面俱到,所谓面面俱到指的是从教育对象、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上都应该有一个多层次、多角度、多特征的教育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推动法制教育成果。
三、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的重点对象及内容
青少年作为法治教育的接受对象,在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层次角度化的因人而异,也就是说要注重群体的种类划分,在这里可以简单地把易犯罪的青少年分为稳定型、中间型和易变型。首先,很大一部分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是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其中包括父母离异、单方或双方父母离世等成员不齐全的破碎型家庭子女,这类青少年犯罪几率一般都相对偏高,由于孩子长时间生长在家庭教育不健全或者有家庭暴力等成分参与的环境当中,不利于其自身性格的完善和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第二类是未成年的女性,随着我国社会整体趋势的复杂性,伴随着女性青少年犯罪增加率明显上升,女性青年一般都有特殊的腐蚀作用,作为男性犯罪的诱因,这对其自身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会带来强烈和深远的负面影响;第三类是“危险假期”中的青少年群体,由于青少年处于上学期间,在学校进行教育和管制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性格压迫,在无人约束的短时间或者环境内,就会表现出更偏激的做法和思维方式,大多数研究表明在孩子的长期或者短时间的假期中,孩子发生犯罪行为的概率也明显增高,既受到空间的制约性,也受到看管条件的制约,可见只有分析清楚犯罪行为青少年的动机和种类,才能使法治教育进行的有条不紊。
四、总结
在当下社会发展背景以及社会因素复杂的大背景下,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频繁度增加这个社会诟病,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乃至家庭教育对于孩子法制观念的成功转型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和影响,从青少年犯罪兼顾主观与客观的原因分析来看,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体现在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动机应该特殊对待,因为他们作为犯罪主体,其特殊的成长时期,加之社会环境带来的部分负面影响也是造成这一后果的重要原因,所以作为社会、家庭和学校应该对于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有一个良好的规划和目标,使社会发展状态进行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基于心理视角:从培育爱国心到理国[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2).
[2]浅谈初中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和[J].小作家选刊(教学交流),2015(4).
作者:黄正发 黄可欣 单位:安远县政法委 江西省安远县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