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论文3篇,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第一篇
一、问题原因分析
首先,最根本的在于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欠缺自我保护意识。高职学生与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生相比,其综合素质显而易见要稍逊许多。正因为学生自身的能力欠缺,在面对社会、朋友或同学等的不良诱惑时更容易被“同化”。在面对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或相关的需要借助于对法律的了解才能解决的问题时,时常由于不知而吃“哑巴亏”。归根结底,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不到位,亟待改进。
其次,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没有走上常规的教学之路,没有形成体系,即缺乏所谓的“定式”。在学校的安全等问题无大碍时,学生的安全、法制、道德教育等流于形式,偶尔组织一次讲座或观看一次法制教育的影片或组织班会讨论法制教育等来应付上级的检查。一旦学生的安全教育出现大问题时才意识到了要采取措施来加强。这是我们很多高职院校的一贯的做法。以应付的态度进行的学生法制教育以希望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加强或提高估计是天方夜谭。
再次,高职院校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良莠不齐。有的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教师往往是由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兼任的,有的院校是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承担所带班级的法制教育工作,有的院校甚至指望班级的班委会通过“自治”解决同学们的法制教育问题。配备专人法制教育的教师的高职院校寥寥无几。通过这样的教师队伍来开展法制教育,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最后,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针对性不突出,即对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及综合能力等没有进行深层次、全方位的分析,而是进行的肤浅的基础法制教育,例如,介绍中国基本的法律制度等。与高职学生生活、工作相关的如《合同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制制度却少有提及。
二、问题的解决
针对上述的原因,结合目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及特点,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入手改革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在学校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以达到提升其自我保护意识的目的。
首先,从宏观角度而言,强化校园整体的法制教育气氛,让学生频繁地接触、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沉浸在法制教育的熏陶下,相信学生的法律意识会潜移默化地逐渐形成,自然其自我保护意识会增强。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法制讲座是营造法制教育氛围的首选。关于法制讲座的细节问题,我们认为法制讲座的主题应该切合高职学生的特点,并且要呈现多元化的特色。为了吸引学生积极参与法制讲座并能真正的获得法律知识,而不是为了应付学校的考勤等,我们认为法制讲座的形式应注重互动性,鼓励学生思考并试图解决身边类似的案例等。同时为了让学生的所学转化为实际的自我保护能力,法制讲座的内容应该源自于学生的实际生活,突出适用性的特点。
第二,重视校园内法律知识的传播与普及。校广播台、宣传栏、校报、学生社团等都是法律知识传播与普及的良好载体,我们应该加以充分地利用。例如,广播台可以设计一档节目,介绍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并请学生参与现场讨论、交流。校报也可以开辟新版块,刊登典型的案例向读者征稿——该案该如何解决。学生社团联合会也可以引导组织成立学生权益保护社团等,旨在为同学们提供专业的帮助与服务。
其次,从微观角度而言,高职院校的领导、专任教师、班主任包括辅导员和学生必须全员动员,参与到校园法制教育活动中。
第一,从领导层面来看,高职学校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对于已开展的相关活动要给予肯定和支持。同时,具体责任领导必须负责学校全面的法制教育工作,包括制定全年的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实施方案、具体的责任人等以保证全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条不紊。在具体的实施阶段,相关监督措施必不可少。
第二,就法制教育专任教师而言,我们认为首先必须了解学生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而不是随意地敷衍。例如,对于在求职阶段的学生而言,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他们最担心的是什么?怎么才能最大范围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中的哪些条款必须注意?这是应该是我们教师思考的问题。对于在校学习的学生,如何防骗?如何保护自己的财物防止被盗?如何在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后进行投诉和索赔?同学们之间出现了纠纷或摩擦后应该怎么和平解决?相信教师们从学生角度出发,想他们所想,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一定会有所提高。
第三,从班主任包括辅导员角度而言,我们认为班主任(辅导员)是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主要辅助力量,因为他们最了解学生。因而,为了给学生提供专业的意见及帮助,班主任(辅导员)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使自己成为专业的“法律人”,这样才能在学生出现问题时给予正确的指导。例如有学生曾经咨询,在商场里逛街时摔倒受伤了,商场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有的班主任(辅导员)只会跟学生说,商场肯定要承担责任,但具体的缘由却无法细说。试想一下,如果该班主任了解我国相关的民法方面的规定,一定会从法理角度给学生解释清楚为学生请求商场承担责任增强自信。最后,从学生角度来看,我们认为学生在法制教育工作中居于主要地位,对于法制教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学生应该从自身做起,重视学校的相关法制教育,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使他们自觉对自己的法制观念进行自我认识、自我控制和自我矫正,从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三、总结
总之,做好高职学生的法制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培养学生素质的重要一环,关乎学生的未来,学校的发展,是国家依法治国策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之一。因此,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各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为他们的未来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胡娟 单位: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第二篇
一、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科技发展,学生获取信息的途径也在不断增多,很多外来文化以及网络文化的冲击都会影响学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由于学生是非辨别能力有限,容易上当,其外在表现便是少数学生有犯罪倾向,学生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缺乏法治意识,法律观念淡薄,不清楚犯罪可能会引起严重后果。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能够使学生全面了解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并以此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学生发生犯罪行为。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之后直接进入社会,其法治意识的高低能够直接体现我国的法制教育水平。加强法制教育,是增强我国民族凝聚力,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在高职院校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存在问题
(一)很多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看成德育分支
很多高职院校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依旧将其看成德育的分支,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观念不正确也会影响法制教育的效果。就德育本身的内容而言,其中并不包含法制教育,德育关注的是对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其着重点是学生自我的约束力,而法制教育关注的是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其着重点是用法律制约学生不合法的行为,两者有很大的不同。但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老师和学生混淆了二者的概念,这也直接导致了法制教育本身独立性的丧失,将法制教育作为德育的附属,其重要性也无法真正体现出来。
(二)学校没有将法制教育引入到素质教育中去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方略,这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有一定法律方面的素质,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可是很多高职院校在教学的时候没有真正重视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素质教育顺利开展离不开法制教育,但很多高校并没有对学生进行良好法制教育,这样影响到教育改革的有效性,既不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行,又不利于国家全面建设法制社会。
(三)部分高职院校混淆了法律知识教学和法制教育的概念
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学可以说是法制教育的最基础部分,相关的法律知识教学无法涵盖法治教学的作用。现在很多高职院校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仅仅是给学生传授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而没有真正从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方面着手。很多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往往会泛泛而谈,说空话、套话,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因此,怎样更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将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转化成为自身的法律素养便是很多高职院校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在新形势下,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建议
(一)在进行学校法制教育体系建设和方法选择的时候,应该根据学生自身的实际特点进行
现在,国家高职院校生源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高考没有考上本科的学生;二是中专、技校或者是职业高中考入的学生。这部分学生的特点比较鲜明,首先这些学生自身的思想活跃程度都很高,能够很好适应新的环境,接受新事物能力也特别强,对新事物抱有很大的好奇心;其次,这些学生对文化知识掌握得不够好,文明修养以及自身的文化素质比较差,思想品德修养不高;再次,这些学生通常都不喜欢学习,也没有动力去学习,理想信念比较缺乏,平时自信心也不够强;最后,这些学生进行自我管理的能力比较差,很难做到自我约束,对自己缺乏正确的认识。所以,教师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必须将其上述特点结合在一起。第一,将案例和法律知识结合在一起。高职院校的学生往往都会对老师的说教比较反感,老师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候,一味给其说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是行不通的,时间久了,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甚至学生会厌恶法制教育,而案例则往往比较鲜活,通过案例讲解带领学生学习法制知识,对学生有一定的吸引力,我们都知道,兴趣是最好老师,虽然很多学生对其产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热闹和好奇,但是对于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而言,兴趣往往是教学成功的第一步,老师在将其兴趣调动起来之后,还应该进一步引导,只要引导有效,那么案例教学这种方式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的应用便是有效的。第二,将专业知识和法制教学结合在一起。
老师在进行法制教学的时候应该有意识的将其和学生所学的专业结合在一起,因为各科知识其实是有联系的,比如说对于会计或者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老师在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将其和经济法结合在一起,对于商务类的学生,老师可以将其和合同法结合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可以认识到法制的意义,继而加深他们思想上的重视程度。第三,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必须做到与时俱进,跟上时展的潮流。只有真正的做到与时俱进,才能在现实中发现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随着信息和科技的发展,学生获取信息的途径非常多,其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比以前强很多,由于西方各种思想涌入,学生受到的思想冲击比较大,甚至很多学生产生了无政府主义思想,这也导致了其法治意识非常差。所以,面临新的形式,老师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也绝对不能够一成不变,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进行改革,在教学中不断创新,提出新的教学思路并付诸实践。教师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观点,用先进思想来引导学生,在法制教育课堂上,教师应当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教师要发挥榜样的作用,为人师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教育学生。教学过程中,与学生们共同学习,教学相长。
(二)增强师资力量,改变以往落后的办法
法制教学的效果是和老师的教学水平、教学办法以及教学风格有直接关系。有些老师教学方法比较新颖,教学风格比较活泼,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也会更加愿意听,教学效果也更加好,而有些老师在进行法制教学的时候,只是一味念一些法律条文,学生听的昏昏欲睡,甚至有的学生就直接不去上课,这种情况下,课堂效率也会大大降低,教学效果不可能有保障,所以,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保证开设法制教育课程的老师都是法律专业毕业的,专业教师是确保法制教育顺利进行的前提。此外,学校还应该鼓励老师进修,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条件开展一些培训,从而提高老师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教学水平。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老师应该采取各种措施提高课堂效率,转变自己以往落后的教学模式,增加一些活动性比较强的内容,在选取案例的时候尽量选择自己身边的或者是和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在讲解案例的时候,老师也应该有意识引导学生使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老师有必要进行法庭模拟。此外,老师还应该利用学校现有的资源以及社会上的资源进行法制教育实践的开展,鼓励学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这样能够对课堂教学进行补充,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三)根据形势的需要,利用网络进行法制教育
在我们工作以及学习中,网络已成为重要的部分,随着社会发展,网络在教学中的优势愈发明显,在高职院校中,网络也是学生不可缺少的必要工具。根据权威统计,现在大学生平均的上网概率已经达到92%,在这些学生中,每周上网时间大于10小时的学生约有1/3。面对这种形势,利用网络进行法制教育已成为必然。在网络中能够进行资源共享,有助于不同高校进行沟通交流,并且各种教学资源也非常丰富,学生在交流的时候更加直观和快捷。老师在法制教学的时候也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将网络利用起来,从而提高法制教育本身的时效性及针对性。并且,老师还可以通过网络来对学生的思想状态进行了解,其针对性也会更强。此外,老师在教学的时候还可以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进行教学手段的改革,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利用多种手段,在网络上开展一些学生比较喜欢的活动进行法制宣传。
四、总结
针对现在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情况,在高职院校中进行法制教育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法制教育能够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在将来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因此,新时期各个职业高校应当加强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法制教育水平,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之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
作者:杨熙玲 单位: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
第三篇
一、法制教育的现状与反思
(一)教育理念上非常不重视
因为种种原因,整个职业教育体系都缺乏对法制教育的足够重视,存在重技能教育、轻法制教育的错误倾向。首先,教学安排不合理。自2005年起,法制教育就不再独立成课,而是作为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一个章节,这样的安排根本不具备科学性与有效性。其次,高职院校普遍不重视法制教育。高职院校鲜有把法律与纪律视为一体,一方面非常头痛学生不遵守纪律,另一方面却不认为法制教育能够帮助学生增强守纪意识。事实上,学校的纪律虽然不是法律,但任何学生违法犯罪都是先从藐视和违反学校纪律开始的,如小偷小摸演变为盗窃,打架斗殴演变成故意伤害甚至杀人。反之,学生敬畏法律,也会先从遵守校规校纪开始做起。这种教育理念的偏差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高职学生普遍不懂法,分不清违法与违纪的界限,更不知道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导致学生很容易知法犯法,以身试法。笔者曾在某职业技术学院接触过一起严重的人身伤害案件,女生小A与小B发生口角,小A顺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在小B脸上划了几刀,造成毁容,被公安机关逮捕。小A居然满不在乎地以为自己只是普通的违纪,家里把受害人送医院治好再赔点钱就可以了,自己最多就是个校纪处分。当得知自己因为故意伤害罪要被判重刑时,才陷入深深的悔恨。因为无知而犯罪的类似案例在很多高职院校都有发生,如果学校重视法制教育,搞好法制教育,可以预防和减少很多学生犯罪行为的发生。完善的法制教育还可以教会学生,守纪是守法的前提,违法都是从违纪开始的,要做一个守法公民,首先要学会遵守学校的纪律,这也正是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力图达到的目标。
(二)教学设计上存在偏差
目前,高职院校实质上开展的是法学教育,而非法制教育。法学教育即法学理论教育,法制教育是法律常识教育,即普法教育。高职教育应该做好法制教育,而不是法学教育,这主要取决于高职教育的目标以及高职学生的特点。除了法律类学校以及学生考证或深造的情况之外,高职院校没有必要进行法学理论教育,毕竟职业教育的初衷不是培养理论型人才。但是法律常识教育却应该是职业教育必要的组成部分,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普法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所必需的成人教育。高职学生大多都是处于叛逆期的未成年人,思想、价值观都不够成熟,自控能力差,藐视一切社会规则,如果不进行必要的法律常识教育,容易走上邪路。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在课程设计上出现了偏差。首先,内容浓缩化。课程设计没有考虑课堂教学的具体需要,法律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需要法学本科四年学完的内容被压缩成了几个课时教完的内容,导致教师在教学时无所适从,只能简单讲授了事。其次,知识理论化。课程设计没有考虑高职学生的年龄特点,课程内容完全是法学理论的浓缩,都是学生既不爱听也无法直观理解的理论知识,缺乏形象的案例分析与具体的法律后果承担,无法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最后,重点平均化。课程设计没有考虑高职学生的现实需要,照搬了法本教育设置的十四门主干课的内容,平均分摊,缺乏重点,尤其对于高职学生可能触犯的、应该着重讲授的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没有详细介绍,反而对高职学生日常基本用不到的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大书特书。因此,法制教育的课程亟待重新设计。
(三)专业师资队伍缺乏
由于职业教育自身的特点以及法学专科层次就业的困难性,设置法学专业的高职院校很少,这导致了高职院校招收的法学教师数量很少。即使因为考证等原因需要开设法律课程,高职院校也往往通过本校马列、思政等基础课出身的教师去讲授,他们因为不熟悉法律知识、也不重视法律教学而往往在授课中敷衍了事。高职院校缺少专业出身、熟悉法律理论与实践、精通法律教学的教师,自然也就无法解决法律课程的相关教学问题。笔者曾与十多所高职院校的学生交流,得知教师在讲到思想道德修养课最后的法律章节时,经常会让学生看书自学,甚至明确告诉学生那些内容考试不考,看不看无所谓。如此教学,如何能给学生灌输遵纪守法的正确意识。缺乏专业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加之高职教育职业性的特点,决定了与学生操作技能无直接关系的高职法制教育必然边缘化。法制教育是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力手段,但很少有高职教育能认识到这一点,似乎学生管理工作与教学工作天生就应该是永无交集的两条平行线。专业师资队伍的匮乏,导致了一方面高职院校管理部门不得不全天候、全方位对学生加强监控,疲于奔命;另一方面,却无人考虑从法制教育着手去教会学生懂得遵守学校纪律与法律的重要性,从而自发地遵纪守法,减轻学生管理工作的压力。无论从改革高职教育教学还是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出发,都应该完善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
二、完善法制教育的方案
就高职院校自身而言,完善法制教育除了要提升专业师资水平之外,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从目标上看,法制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而不仅仅作为完成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教学任务。应该将法律教学独立出来,成为一门专门的专业基础课。其次,从作用上看,法制教育应该教给学生最基本、最常用的法律知识,告诉学生违反法律后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其人生发展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这是培养学生敬畏法律意识的关键,因此教学应该考虑实用性而非理论性。最后,从教学手段看,法制教育要充分考虑到高职学生的年龄、认知等特点,应该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一)法制课程设计
在教学内容设计方面,高职院校可以考虑独立增加一门《高职学生法律常识教育》作为专业基础课程,由《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与《刑法》的基础知识构成,其他法规可以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自由增加,如金融专业可以增加《金融法》,保险专业可以增加《保险法》,组织专业教师编写校本教材。之所以选择《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与《刑法》基础知识为必修的内容,是因为从学生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角度来说,这三部法规是高职学生最容易通过生活经验直观理解和记忆掌握的法律知识,也是高职学生最容易触犯的法律。考虑到高职学生的年龄、认知特点,纯粹讲理论是行不通的,也是没必要的。因此,课程具体内容的设计应该以法规结合案例分析为主,案例要选取高职院校发生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真实案例,这样才能触动学生,真正为学生所理解和接受。考虑到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应该将学校的规章制度与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强调学校的规章制度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守纪与守法之间的共同性,这样可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督促学生通过守纪来养成守法的良好习惯,提升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在教学方法设计方面,传统的讲授法是不能满足法制教育需要的,应该在教学过程中引入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拟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记忆、理解。
(二)课外法制实践
法律知识的特点决定了法制教育仅仅进行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高职学生的特点也决定了直观教育的触动会更深,对心灵的震撼会更持久。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必须坚持理论教学紧密结合课外实践活动,通过课外实践来深化和巩固理论教学的成果。因此,学校应加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的紧密联系,请公检法机关在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邀请主要从事少教工作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定期来学校开办讲座,以发生在身边的、直观可信的青少年犯罪的前车之鉴教育学生,帮助学生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信念。学校还可以利用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素质教育课等时机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组织案例分析大赛、法律知识辩论赛和模拟法庭等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学习,确保学生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能熟练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应该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给学生以青少年犯罪方面最真实、最直接的观感,深入触及学生的灵魂,使学生知道不遵纪守法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责任,以及对人生的不利影响,从而不敢藐视纪律、法律,不致于违法犯罪。
三、结语
要做好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的发生,必须从完善法制教育入手,通过法制教育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了解藐视社会规则、肆意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与严厉的法律责任,帮助学生树立敬畏学校纪律与法律的思想意识。唯有如此,方能变学生被动管理为自觉遵纪守法,提升学生管理工作质量,达到为国家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教育目标。
作者:王? 单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财经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