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育人思考,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摘要:法律教学是新时期党校思政课的重要构成,旨在培养学员的法律意识、提升学员使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剖析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困境,党校教育需要坚定学员学习法律知识的信念、增强学员现代法制观念、优化学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创新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方法,从本根上改善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有效性。
关键词:党校思政课;法律知识;教学
一、引言
党校思政课中的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校对于党员学员的教育主要从宏观视角进行考虑,认为党员教育要深入到法律层面,因此党校教育需要让学员意识到法律教育的重要价值,帮助学员利用法律知识解决工作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1]。根据目前党校思政教学效果来看,法律意识教育不够深入,普遍存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动力不足、法律知识教学方式呆板、缺乏基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问题。法律意识教育也包含了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培养两方面的内容,是培养高素质、综合性人才的根本保证,优化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相关措施势在必行。
二、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困境分析
(一)学习法律知识的动力不足
党校学习的成员主要来自不同单位的党员群体,一定程度上为了完成任务而学习,缺乏真正学习法律知识的动力,导致学习状态较差。学员学习目的不单纯、社会观念缺失导致以上现象时常发生。近几年社会风气不正的现象一直存在,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时有发生,由于司法机关的监督漏洞导致这种现象不能及时制止,反而继续蔓延。在社会不正风气的熏陶下,党员群体逐渐失去学习法律知识、基于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信心和动力,影响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效果。
(二)以讲授法为主,教学方式呆板
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讲授法仍占占据主要位置,大部分教学活动没有创新性教学方法突破,教学方式呆板。(1)党校思政课程中的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不仅需要与时俱进的教学内容,更需要使用契合时展特征的教学方法。从两个角度分析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的传统讲授法大量使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其一,教师教学能力不足。党校的教师存在一定的流动性与不确定性,因此很难对思政课程教学作出系统全面的教学规划,更加缺少丰富教学方法的时间与耐心,所在教学方法创新方面严重缺失;其二,党校思政课教学课程较短,部分法律知识教学中难以推广创新性教学方法,形成了讲授法占据主要教学位置的局面。(2)教学方式呆板。党校思政课程的教师本身在教学创新方面缺乏实践,导致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形式过于呆板,以教科书为主要依据讲授法律课程,本着能少讲不多讲的消极教学态度,对教学局面的引导与辅助作用不显著[2]。同时,学员也是本着应付的态度进行学习,对于思政课中的法律知识教学缺乏深度的思考与探究。教师对课堂约束性较差,学员没有学习主动性,很难参与到学习中来。总体看来,新时期党校教师与学员均没有认真投入到教学中来,学员主观能动性较差,导致思政课中的法律知识教学效果差。
(三)缺乏基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党员在党校中学习的法律基础知识大多停留在理论学习层面,尚未应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中,学员缺乏基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新时期党校思政课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机会较多、教学平台普遍存在,虽然学习渠道丰富,但仍要关注学员对于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据此评估学员的学习效果。目前,党校思政课传输的法律知识仍不足以点燃党员基于法律武器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的热情,部分学员可能熟练地掌握了法律基础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但是实际应用能力较差,缺少理论与实际融合的经验与能力。这种情况严重削弱了党校学员学习法律知识的信心与兴趣,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三、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思考
(一)坚定党校学员学习法律知识的信念
党校教学中,学员自身加强学习法律知识的信念十分必要。我国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近几年持续增加依法治国的力度,将反腐效果落实到实处,为党员以及党员群体树立了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与信念[3]。依法治国的理念需要更多的党员以及党员群体维护,不同等级的领导干部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将依法治国落实到社会运转的各个细节。党员群体以及领导干部需要懂得法律的原理与常识才能更好的执行依法办事的方案。因此,新时期党校的思政课提供了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需要党员深入意识到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重要价值与意义,丰富工作知识储备,为年轻一代党员树立良好的榜样。
(二)增强党员及党员干部的现代法制观念
法制是现代社会稳定和谐的保障,作为党员群体需要树立明确的现代法制观念并不断加以完善,以增强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党校思政课程教学需要重视学员的法律素养培养,提升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效果。教师对于党员群体的法律知识教学需要以具体法律条文为基础,增加联系生活实际的教学案例,提升学员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党员群体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重自身现代法制观念的树立与培养,学会使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解决实际问题,保障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优化党校学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创新教学过程中,优化党校学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将法律知识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学员的工作实践,便于学员利用专业对口的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利益。在进行法律知识教学之前,教师可以作一些教学铺垫,通过案例的形式讲述法律在保障公民权利中的重要性,帮助学员明确相关法律行为以及的含义和要求,清楚我们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内容,使学员具备基本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4]。党校思政课中的法律基础知识教学重点不在于数量的多少,更重要的是保障学习效果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学习法律知识。教师要将法律基础知识中最为关键的部分渗透在教学计划中,联系社会实际情况以及学员在工作中的真实思想展开讲述,实现法律知识教学的学以致用。
四、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创新教学方法研究
(一)问题式教学法
问题式教学法顾名思义:在教学过程中基于教学内容设定能够激发学员思考、探究的问题,以便更深层次地了解法律知识的核心要义的一种教学方法。将问题式教学方法应用于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中,以创新教学形式。以往灌输式教学方法党校学员往往扮演倾听者的角色,教师占据主导地位,问题式教学方法改变教学中党校学员与教师的角色,以学员为主体,教师起到教学引导的作用,更加强调师生的互动与交流。最终令学员在参与体验中获得知识与方法,培养学习能力,提升道德情感。问题式教学方法应用于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需要注意以下方面:(1)掌握提问要点。设定有价值的问题。基于教育心理学视角分析,问题能够有效激发人类的兴趣点、激发活跃性思维,起到开发智力的作用。在思政课中讲授法律基础知识,教师要在课前制定合理的问题,问题的设定需要遵循法律教学教材的基本结构,围绕重点问题展开,引发学员学习法律知识的好奇心,有效调动学员的积极性与课堂参与度。怀着疑问进行学习是一种有目的学习的表现,更加明确了学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目标,是问题式教学法的核心理念。(2)创新提问方式,培养党员学员的学习热情。学员针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往往怀有好奇和新奇感,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方式思考问题、探究问题。此时,教师需要重点培养学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引导学员自主回答预设的问题。教师逐渐将教学重点转移到把控教学进度、创设教学情境中来。教师要提供灵活的交流时间,鼓励学员大胆提问、各抒己见。(3)总结教学经验、优化教学效果。问题式教学尾声部分需要教师和学员一同总结教学经验,以教师回顾本次教学的优缺点为主,学员补充建议为辅,总结关于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重点与难点,在深刻把握教学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问题式教学方法,在以后的教学中进行补充,不断优化法律知识教学的效果。
(二)分组讨论式教学法
通过分组讨论式的形式展开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教学效果显著。教师需要根据教学主题内容设置合理有效的教学环节与方案,如课前预习、知识讨论、课后作业等环节。教师综合考虑学员情况、法律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设置科学的讨论主题,提前将主题透露给学员,以便学员具有充足的时间搜集相关资料。分组讨论的流程基本上包括学生分组、确定小组题、组内讨论、讨论总结、小组代表发言、教师评价。分组讨论式教学不仅仅像表面上分组教学那么简单,需要重点注意以下方面:(1)保持课堂井然有序。分组讨论式教学基于学员更多的自主性与交流空间,创造了活跃、热烈的课堂气氛,学员在激烈的讨论中难免控制不住情绪影响到其他小组的正常讨论,个别情况下学员的讨论声音较大,干扰他人的正常思路。这些问题需要教师对课堂秩序加以维护,采用合理的方式引导学员参与到小组讨论中,保持井然有序的课堂秩序,避免与法律知识教学无关的内容占据课堂讨论时间。(2)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党校思政教学中的学员往往来自不同单位,学员专业方向有所差异,学员之间存在显著的个性化与差异化特征。为此,需要教师总体把握学员的特征与优势,尊重学员的个性化。对于那些不愿意主动参与到小组讨论教学中的学员,教师要及时做好心理辅导工作,从人文关怀的视角引导全员积极参与分组讨论式教学。学员给予教学方法肯定评价,进而主动参与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优化教学效果。(3)把握教学时间进度。一般情况下,党校思政教学的分组规模较小,所以分组较多,为保障课堂时间足以完成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任务,教师需要合理分配教学时间与进度,统筹兼顾每个环节所需的时间。小组代表发言是总结学习成果的关键环节,也是耗费大量时间的环节,教师需要规定发言人表述观点的时长,巧妙地提醒学员加快发言进度,保障每个小组能够利用课堂时间展示问题、讨论观点。
五、结论
党校是我国重要的领导培训与教育机构,在党校中进修学习是党员以及党员领导提升自我能力的重要途径。新时期党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不仅要坚定党校学员学习法律知识的信念,增强高党员及党员干部的现代法制观念,优化党校学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创新教学方法角度而言,党校思政课中的法律教学需要积极创新教学方法与途径,在原有的讲述法教学基础上增加问题式教学法、分组讨论式教学法,形成灵活而科学的法律课堂,在党校法律教学中渗透先进理念与思想,在不知不觉中提升学员学习法律知识的效果,促进法律教学的质量。党校承担着重要的党员教育责任,在未来发展进程中,党校教育需要不断完善教学发展体系,以系统化的教学模式培养学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问题的解决能力,为社会建设与发展培养高素质的领导干部。
【参考文献】
[1]朱敬超.新时期高校思政课中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5(4):296-295.
[2]张磊.新时期党校教学创新思考[J].教育界:高等教育研究,2015(3):121.
[3]施晓宁.党校主体班次必须加强当代法律知识教育[J].现代经济信息,2016(21):311.
[4]罗同昱.新时期党校教学改革的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4(35):37-38.
作者:季全伟 单位:中共怀来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