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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大意义不言而喻,但就现实看医学生法制教育却存在着缺失的危险。本文从相关教材体系安排失当,导致医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缺失风险;相关代课老师缺乏系统法律知识学习,导致医学生法制教育存在“误人子弟”的风险以及医学生对法律精神理解的偏差,导致存在法律知识过度“工具化”倾向风险三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阐释。
关键词:医学生;法制教育;缺失;危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等文件都明确指出,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此举旨在说明高校法制教育是医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培养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主渠道,也为依法制国的最终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可见,高校对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任重道远,意义重大!然而,就目前看,作为大学生中特殊群体的医学生法制教育状况却不容乐观,甚至可能出现缺失的风险。
一、相关教材体系安排失当,导致医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缺失的风险
从2006年9月开始,一门崭新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全国高校诞生了,它全面取代了以前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这就是有名的“06整合方案”。这种整合方案优点很明显,那就是把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合二为一。从一定程度上讲,此举是国家认识到德治与法制殊途同归的作用后作出的重大调整,当然对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意义非凡。凡事利弊同在。整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的做法,给大学生系统学习相关法律基础知识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医学生作为此群体中的特殊人群其影响尤为突出。原因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章节内容空泛,无助于医学生学习其他部门法律知识
以2015年修订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内容结构看,最后三章是专门讲法律知识的。其中,第六章分四节内容来讲述法律的基本概念及发展、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律、我国的宪法与部门法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等问题(142-167,共25页)。第七章分三节来讲述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培养社会主义法制思维及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等问题(171-187,共16页)。第八章分四节来讲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依法行使权力与履行义务等问题(190-219,共29页)。纵观这些章节所讲的知识点,笔者不难发现,原本重要的法律知识点甚至是一本法律专业书籍才能讲清楚的事情,现在三言两语搞定,而仅有的这些法律基知识并未对医学生后续学习部门法打下基础。比如对医学生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等没有起到铺垫作用。面对法律知识章节缩水的这种情况,老师真心不知如何教,学生也不知如何学。作为法律人也有一种深深专业失落感。
(二)实体、程序法蜻蜓点水,没有发挥应有的基础作用
从这次修订的教材版本来看所涉及到的部门法少得可怜,从159-163页,仅有5页内容谈到了《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三大诉讼法”,有限的版面几乎涵盖了所有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如蜻蜓点水,篇幅轻描淡写一带而过,人们不禁想问编写组但此举何意?我们似乎忘记了高校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初衷啊!笔者认为,教材安排上应重点讲述“三大实体”和“三大程序”法,此举不但有助于实现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也可为以后医学生学习相关专业卫生法律知识打下基础。
(三)法律知识过于简化,医学生无法形成法律意识
当然,面对现行的思政课修订版教材法律内容安排的现实情况,有些人认为这样的安排是有依据的,其初衷是帮助医学生增强法制观念,甚至有人说就算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如果医学生缺失法制观念和法律信仰依然有可能违法乱纪甚至犯罪。但是笔者不禁想问,法制观念的形成何止是一朝一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知一种观念的形成,首先要充分地了解它,学习它?连它是什么尚且一无所知,又何谈法制观念呢?更何况在有限的课时内思政教师把大部分时间都安排到了对学生的“三观”教育(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上,留给“法制观”教育的时间少之又少,要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甚至使其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岂不是天方夜谭?由此可见,现行修订版教材将法律部分内容如此安排未能起到预期结果,从实际教学效果来看,已经出现了医学生法制教育缺失的危险。
二、相关代课老师缺乏系统法律知识学习,导致存在“误人子弟”的风险
由于现行修订版教材法律知识内容安排上的失当,再加上多数思政课的负责人不懂法(原因是其非法学专业出身,法律知识不系统,法制信仰不坚定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很难讲解透相关的法律知识点,更难领会到对不同专业的医学生法制教育的精神及其所要达到的目的。这样一来,在教学实践中医学生的法制教育的确在思政教育中被弱化了。例如,大多数高校都是安排行政人员或者让各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和辅导员来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诚然,这些人员中尤其是辅导员有天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的优势,但就如何进行医学生法制教育、培养医学生法制观念等方面,基本上没有什么“发言权”。出现误人子弟,甚至出现延误依法治国进程的危险情况也在所难免。毕竟,法制教育不等于思政教育,道理何其简单。笔者感触最深的就是在每次思政教学研讨会上总有些老师反映思政课的法律部分内容不会教,难教,也怕教(最尴尬的就是无法解决学生咨询到的社会热点案例)。因此,思政课的法律部分内容这些教师实际教学过程中常被弱化,结果要么照本宣科,要么只是在最后几节课敷衍了事。也难怪,不是法律专业的教师,不具备专业而系统的法律知识,最基本的案例无法分析解答也实属正常。可是我们能这样去耽误学生吗?长此以往,医学生的法制观何时能够形成?法律信仰何时建立?这显然与教材改革修订的目的相差甚远。高校法制教育是医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如果主战场都存在误人子弟的现象的话,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三、学生对法律精神理解偏差,导致存在法律知识“工具化”倾向的风险
(一)学习法律唯实用论倾向严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民众的观念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切好像都变得如此现实,做一切事情都很自然的联系到实际利益的问题。同样,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也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他们在学习某一门课时也很会自然的考虑实用性,经常有学生问笔者:“老师我们学这门课,有什么用啊?”不要说没用的,学生认为用处不大的课程他们都会进行选择性学习,甚至直接放弃学习,即使是被迫来上课也是“人在曹营,心在汉”。虽然像《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样的公共课国家已经把它提升到很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是对于学生来说根本就不重视(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样的)有些理科出身的医学生甚至出现抵触情绪。笔者调研的医学生中不乏此类现象,有的医学生甚至振振有词的说,当年自己选择理科就是讨厌“政治课”(思修与法律基础)。只有本课程的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对他们还有些许吸引力,至少他们认为法律知识作为一种工具在生活中还能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于法制意识、法制精神、法制信仰等法律素养在这种“工具论”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二)学习法律唯考试论倾向严重
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人才之间的竞争也充满了火药味。作为在校大学生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学习好本专业的相关知识,毕竟专业是大多数人以后安身立命的保障。因此,对于其他非专业课程,大多数学生在学习之前都要算一笔账,其中以医学生为例,他们在学习非专业课程之前首先看此课程是否与国家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若有关,则“前赴后继,死而后已”,反之则“冷若冰霜,视若无物”。面对此情此景,思修及法律基础这类课程的处境可想而知。好在卫生法学此类法律基础课程还与国家相关资格考试有些许关系,医学生还不是很抵触。但是否是考试考点之类的问题又浮出了水面,国考高频考点重视有佳,非考点,则睨之!学习法律知识变成了辅助考试的“工具”。
(三)法律老师授课的“工具化”倾向
由于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存在“唯实用论”、“唯考试论”的法律工具主义价值取向,授课老师在有限的课时内授课时只能轻法学理论的讲授,而重对医学生考试和生活有帮助的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讲述,加之在学校相关考核体系的重压下,授课老师实乃不得已而为之。长此以往,医学生学到的也只是一些不系统的法律知识,看似“知法懂法”的医学生其实并没有领会到法律的精髓,对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初衷就不能实现,法制意识、法制精神、法制信仰更无从谈起。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危险在酝酿。
四、结语
“一切活动都要在法制的轨道内进行”是当今社会的最高游戏规则。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们担负着实现民族复兴和伟大中国梦实现的重任,不懂法、不知法、不崇尚法律、没有法律信仰后果是多么的可怕。笔者认为,应该请《法律基础》课程重新回归高效课堂,以解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法律部分所占篇幅不多、内容简单、蜻蜓点水等不合理安排,使得医学生法制教育走重回正轨,不然医学生法制教育会出现实际缺失的危险。在崇尚法制的今天,这是一件值得努力实现的事情。
参考文献:
[1]黄进.全面推进依法制国与高校办学治校.中国高等教育.2014(22).
[2]吴秀云.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途径之探讨.法制与经济.2014(4).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的有关问题.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
作者:屈海宏 单位: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