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法律职业考试图书的历史演变与选题策划,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摘要】国家确立和改革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法律职业考试图书应运而生,成为法律图书市场的重要板块,而且不论是图书品种还是销售数额,都在法律图书中占有重要地位。法律职业考试图书的策划与出版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图书,有其自身规律和特殊规则。随着2018年第一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即将举行,法律职业考试图书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关键词】法律职业考试图书;司法考试;策划策略
对法律出版而言,法律职业考试图书的出版历史就是国家法治发展、法治进步和法治文明的历史。1986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有序推进,司法行政部门开始施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选拔出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为我国律师队伍的不断壮大和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同期,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单独进行,分别由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负责实施。当时的法律从业人员主要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组成,可以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开启了法律专业人才选拔的先河。这一时期的法律职业考试图书主要是考试主管机关编写审定的大纲和少量辅导资料,品种不多,市场化程度不高。2002年,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合二为一,改革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人员范围相应增加了公证员,由3类改变为4类。在政策层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在实施方面,考试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截至2017年,共举行16次国家司法考试。这一时期的法律职业考试图书百花齐放,除考试主管机关制定的考试大纲和考务机关编审的辅导用书外,图书品种多达几百种,主要由出版社自主编写、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编写或二者联合编写构成,市场化程度很高,市场竞争饱和。2018年,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国家司法考试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人员由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4类增加为9类,即将初次担任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和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一起纳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报名资格条件、试卷学科组成、考试考查方式和重点等都将面临较大变化。因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图书也要因时、因势而变,准确把握政策走向,为考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备考服务,这是新时代法律出版人必须完成的答卷。
正如司法考试在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发展进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和作用一样,司法考试类图书的策划也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目前市场上几百种司法考试类图书可以做不同的分类:按内容划分,有教材或讲义类图书、法规类图书、真题及练习题类图书、专题或速记类图书4种;按作者类型划分,有司法考试主管机关、社会培训机构、出版社专题研究组织和部分一线名师个人著作等;按出版形式划分,有纸质出版物、VCD/DVD影像光盘、电子产品和在线数字产品等;按考试阶段划分,有前期产品、大纲和辅导用书配套产品及冲刺阶段产品等。司法考试类图书的目标读者十分明确,就是当年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因此,实用至上、助考成功是对司法考试类图书的基本要求。虽然读者对象非常明确,但由于考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差异悬殊——有法学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校本科生,还有非法学专业但向往从事法律职业的门外汉,以及多次参加司法考试分数总差一点点的“老司机”。因此如何做好细分市场,满足不同考生的个性化需求,使策划的图书实现预期,确实值得我们总结和探讨。司法考试的特点决定了法律职业考试图书选题策划应该遵守实用性、时效性、个性化、准确性和针对性五个基本原则。
1.实用性原则
不同于一般图书,实用至上、助考成功是司法考试类图书的第一要务。要做到这一点,笔者认为,首先要从图书的内容、开本、体例、版式设计和定价策略等方面体现实用性原则。比如内容,必须是经过提炼和加工后的干货,考生要在短短几个月内复习十几个学科、上百条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图书内容必须化繁为简、突出重点,帮助考生减负;比如开本,有的图书内容较多,适合选择大开本,有的为了方便考生携带随时翻阅,适合选择小开本做成口袋书的形式;比如版式设计,对一些重点产品可以采用双色印刷,把重点内容用彩色标注,方便读者阅读,等等。
2.时效性原则
法律的价值主要在于解决实际问题,司法考试也重在考查考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应用能力,这就决定了司法考试类图书的法律时效性非常明显。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快速发展,法律的“立改废释”节奏不断加快,如何在司法考试类图书的内容上及时体现,不仅决定了图书质量的优劣,也考验着法律出版人的职业责任。比如,2012年某一真题的答案为A,但按照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答案就变为B,这就需要在内容上做出说明,解释理由并提示考生备考注意。这种情况较为常见,需要策划编辑注重平时积累和提高职业素养。
3.个性化原则
近年来,司法考试报名人数逐年增加,2017年更是达到68万余人的历史最高点。对动辄几十万的考生而言,他们的教育背景、个人能力和法学知识水平存在很大差别,这就要求在图书选题策划上体现差异性,通过设计不同类型的图书产品满足考生的个性化需要。比如,教材或讲义类图书,要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对内容繁简加以调整,为读者群体量身定做,打造专属教材或讲义;对受过4年法律专业系统教育又继续深造的考生,制作精编本,帮助他们重点梳理一下即可;对非法学专业的考生,由于他们没有经过法律专业系统学习与训练,就要在重点突出的前提下,制作基础、全面、系统的教材或讲义,增强针对性,提高备考效率。
4.准确性原则
一是要按照大纲对知识点把握的不同层级要求,合理规划和编排图书内容,既不能超纲,也不能遗漏,与大纲保持一致;同时,每年增加及变化的知识点,往往是考试命题的重点,就要加大篇幅,重点讲解。二是要对图书内容质量严格把关,特别是对一些敏感问题或存在争议的领域,务必要求准确清晰,以免误导考生。如教材或讲义类产品所引用的理论或观点必须是学界的通说,杜绝一家之言;法规类产品所收录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必须现行有效,一字不差;真题类产品答案必须是官方公布的答案,不能存有争议。出版社要本着工匠精神的要求从事司法考试类产品的选题策划与编辑加工制作,因为资格考试事关考生的职业规划与梦想,有时一分的得失就可能决定考生的人生命运,万万马虎不得。
5.针对性原则
司法考试复习备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每年的司法考试一般都在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考生通常会在当年考后的10月份左右开始备战第二年的考试。考生的复习备考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全面系统复习阶段,即每年的10月到第二年的3月,备考方式为做历年真题、背诵法条、专题突破等,这一阶段主要是系统复习,打牢基础;重点复习阶段,即每年的4月份到7月份,围绕大纲、辅导用书和配套测试题解等官方或半官方图书产品重点备考;考前冲刺阶段,即每年7月份到9月份,通过考前预测、模拟测试等图书产品,进一步查缺补漏,将自己的知识储备和精神状态逐渐调整到最佳,准备全力冲刺。策划司法考试类图书产品,必须针对考生备考特点和复习规律,在三个不同的备考阶段提供相应的图书产品。是否在针对性上做足功课,往往成为该种产品能否获得考生和市场认可的关键。具体到策划环节,则应遵守深入市场调研、确定细分市场、选取一线名师和全方位营销的操作规则。第一,从实战出发,深入市场调研。司法考试类图书的读者对象是司考考生,所以一定要满足司考考生的需要。这就要求策划编辑必须在弄懂吃透考试政策的前提下,深入一线了解考生需求,绝对不能闭门造车。如何深入一线呢?大体有三种做法:一是到考生中间去,如经常走访法律专业院校、法律专业书店、社会培训机构等考生聚集的地方,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具体备考需求以及对图书的批评和建议,这些信息都可能成为策划图书的源泉;二是多向一线的培训老师请教,他们每天接触各种各样的考生,拥有丰富的司法考试培训经验。三是多方收集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仔细研究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取长补短,才能策划出更加适合考生需要的选题。第二,取舍有道,确定细分市场。每年考生四五十万人,特点各异——在校的考生有大把时间系统备考,在职的考生只能见缝插针挤时间复习,法学本科专业的考生功底扎实,非法学本科专业和放宽报名条件的专科考生需要系统学习,甚至从头学起。面对层次、需求各不相同的考生,在内容取舍上必须有所侧重,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以法规类产品为例,对于时间充裕的考生,不仅要提供大纲指定的完整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还要对其中的重点条文加以详解,辅之以历年真题示例;对于复习时间比较紧张的考生,则要提供考查频次较高的删节版重点法条产品;对于只想作为资料查阅的考生,就要提供标准版法规汇编,不宜做太多的编辑加工。第三,优选作者,锁定一线名师。作者决定图书的质量,司法考试类图书更是如此。选取作者时,不仅要将是否一线名师作为考量标准,还要将一线名师的独特优势发挥到极致。常年在司法考试培训一线的辅导老师,有丰富的备考实战经验,对考生的需求和面临的问题了如指掌,有一定的市场号召力,适合开发专题类、市场化的产品。参与司法考试命题和阅卷的老师虽然不参与具体培训业务,但他们熟谙命题规律和考生的常见错误,可以开发指导类、权威性产品。作者优劣是图书成败的关键,司法考试类图书市场优质作者资源有限,必须维护好作者资源。第四,细心谋划,全方位营销。市场经济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类产品销售周期长则八九个月,短则两三个月,因此,及时把图书产品信息传达给考生显得尤为重要。在图书基本信息确定后,编辑就可以拟定并实施全方位营销策略,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网站、报纸、海报、网店等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增强营销效果。
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进行时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4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5类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范围,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2018年1月底,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了报名资格条件、考试考查方式等相关规定,并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措施,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启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式。与司法考试相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体现出更专业(准入条件)、更实用(增加案例考查)的特点,并新增统一职前培训制度。考试内容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比例,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大幅度提高了案例题的分值比重,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强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人才是基础,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肩负着为党和国家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专门人才的重任,法律职业考试图书的策划和出版同样面临新的课题,需要牢记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服务,二是为考生复习备考服务,三是为引导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教育服务。具体到选题策划时,应力争做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1)规范严谨。选题策划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和基本遵循,采用各学科通说观点,学科内容编排应科学合理,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引用法律法规等要规范严谨。(2)精要简明。选题策划要结合考生备考实际,内容要做到少而精,适当删减概念性、介绍性、阐述意义及历史沿革的内容,增加灵活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解决法律实践问题能力的内容。(3)条理清晰。选题策划结构体系要相对完整,逻辑清晰,方便考生记忆、理解和运用。出版机构可根据需要,增加或采用图表式、比较式等编写形式。(4)学例结合。选题策划要注重将知识性内容与现实案例讲解相融合,以多维角度分析、以案说法,加强出对不同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全面提升考生的应试能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图书切忌照搬法学院校使用的知识性考试的教材内容,力求在内容上突出法律职业的实践性,并结合考生备考和考试改革实际,体现对法律职业伦理及法律实践能力考查的指导作用。法律出版机构虽然有着企业身份,但更肩负传播法律文化的使命,不仅要满足广大读者需求,还要实现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共同丰收。随着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法律出版机构将与时代同步,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作者:王西光 单位:法律出版社法律考试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