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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德育的使命:厉行四“为”
德育使命是指“在德育工作中所承担的具有方向性和战略性的任务,是决定德育工作发展的核心指南,是国家和社会德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根本任务”。大学德育使命较之中小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层次上,中小学主要以“洒扫、应对、进退”等礼仪规范为基本内容,而大学之道,则“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中庸•大学》);朱熹直截了当地指出了二者之区别,“小学者,学其事;大学者,学其小学所学之事之所以。”甚焉者,他在《小学辑说》中强调二者具有不同层次的要求,“小学之事,知之浅而行之小者也。大学之道,知之深而行之大者也。”由此可见,小学重视形而下的行为规范和日常操守,旨在品德的养成教育,而大学则偏向于形而上的意义生成和价值认同,以提升人的德行为鹄的。不同于中小学德育的奠基任务,大学德育应高瞻远瞩,以一种“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易经•贲卦》)的姿态去肩挑伟大使命,秉承“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英雄气概,即引导社会建立一套以仁、义、礼等道德伦理为内核的精神价值系统;教导民众自觉选择其命运方向从而确立生活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恪守笃实的学术理想,为先贤往哲继承和弘扬中断学统;坚定为天下后世开拓太平基业的政治理想。“横渠四句”言简意宏,不仅强化内容的经度,涵盖了社会担当、生命追求、学术愿景、政治理想,还拓宽内容的纬度,递进式地涉及个人、民众、社会、国家、世界,这与“三不朽论”交相辉映,大学德育应当厉行四“为”,直面“立德、立功、立言”的社会担当,去完成亘古不变的历史使命。
二、大学德育的信念:必有四“得”
目的性是人类活动的基本特征。“教育作为一种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它的内在就包含了超越性。”人们在接受大学德育之前,心中往往有所期待,这种期待建立在对自身变化的前瞻预测基础之上,人们希望通过德育使现在的“实然的我”转变为将来的“应然的我”,从而实现自我超越与自我升华。《易经•蒙卦》中有“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揭示了心诚则灵的道理。因此,大学生要始终抱有“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道德经•第七十九章》)的信念,心中常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观念;要始终坚信“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道德经•第二十三章》)的哲理,心中常怀“我欲仁,斯仁至矣”的能动性期待;要始终恪守“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的至理,心中常怀“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坚毅愿望。康德说过“,道德是配享幸福和自由的权力”。所以,“不应该把道德看成是目的的本身,而应看成是通向美好生活的一种手段”。德福一致的认同是人们追求道德、践行道德的重要推动力。得道,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可以理解为“得到”,诚所谓“德者,得也”。孔子在《中庸》里说道:“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真正德行伟大的人必定得到高位,必定得到厚禄,必定得到名声,必定得到长寿。中国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德得相通”或“德福一致”的思想,无形之中增强了“道德”的亲和力与吸引力,自然也增加了人们遵守道德的心理倾向。故而,大学德育要让学生深刻理解道德不仅仅是利他的,而且是“利己”与“利人”的统一,有大德必享“四得”,这样才能让学生亲近道德,践行道德。
三、大学德育的境界:持经达变
道德是有境界的。“没有深度的教育,不会真正震撼人的灵魂”,大学德育因其对象、目的、内容等因素的特殊性更应该追求一定的高度,正如王国维所言,“有境界者自成高格”。因此,大学德育在境界定位上要明白“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得乎其下”的道理,只有笃信且领悟玄妙深邃的不变之经,方能智圆行方、旁通四达。“持经达变”是《易经》的核心思想之一,其内涵为“持不变之经,达万变之易”,时代更迭,“经”字也往往用“常”、“方”、“道”等字互训,总体而言,“道”(即“经”)包括四个层次:本体论上的“道”———道者,万物之奥;秩序、规律之“道”———阴阳、刚柔、仁义;政治主张与思想体系意义上的“道”———朝闻道,夕死可矣;规范意义上的“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在这里,我们主要探讨社会体系语境之下的“经”。社会中的“不变之经”有两套体系,一是以法律为基础的秩序法则和行为规范,我们称之为“明线”;一是以道德为基础的价值观念和伦理标准,我们称之为“暗线”,前者是确保安身立命的底线准绳,后者则是为学进道的心中标尺。谈及到境界问题,论述的重心自然放在秩序、规律之“道”上,“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中庸•第一章》)说明了持续性是“道”的一大本质特征,所以孔子才说“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老子则从反面警示不守“道”的后果,“不知常,妄作,凶”(《道德经•第十六章》)。这启示我们要从瞬息万变的纷繁事物中洞悉深埋其后的内在规律,深谙“变易的是现象,不易的是本质”的恒久之道,做到既知权达变,又权不离经;既圆通四达,又恪守底线;既八面玲珑,又曲中求直。以“处世树为模,本固任从枝叶动;立身钱作样,内方还要外边圆”为人生格言,达到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愈矩”(《论语•为政》)的贤达境界。
四、大学德育的目标:得“道”之人
德育目标的制定要从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出发,根据其认知能力在不同阶段的发展水平与不同我点,提出相应的、具体的培养目标。大学阶段,学生的“外在动机内化,道德理想、社会理想开始形成,理想的结构趋向完备、稳定”。因此,大学德育应当引导学生学会道德审美与精神享受,关注个体道德境界的提升,将“外适性”德育目标转化为“内生性”的德育目标,凸显一定的超越性,即便是具有少许令人激动的乌托邦色彩。“离开理想主义的指引,人类将陷入不可避免的平庸和乏味。”鲁洁教授也认为,“德育发展到最后就是信仰教育”,大学德育不能脱离具有宗教性的私德基础,“私德不同于公德的制度化和实体化,它更关注人的精神生命,强调个体自身通过体验和内化来实现价值生成和思想涅槃。”中国古代强调“自修”、“悟道”,具有一定的“僧侣气”,还在一定程度上取代着宗教的作用,但因内心的虔诚与敬畏,中国历史上涌现出成千上万的“圣贤”“、君子”,德育实效着实不差。大学德育目标应当体现出一定的终极关怀,培养“君子不器”(《论语•为政》)的得“道”之人———具备“上善若水”的儒雅人格,具体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人,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道德经•第十六章》)。善于选择合适的地方居住,心思善于沉静,交往善于仁爱,言谈善于诚信,为政善于治理,做事善于达到既定的效果,行动善于选择合宜的时机。大学德育目标要具有前瞻性,不能仅仅局限于工具理性的眼下之思,更要登高望远,培养“周于德者邪世不乱”(《孟子•尽心•章句下》)的宝贵人才。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人的民族心理、民族特性和民族精神,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是增强文化自信的基础和前提。大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与接班人,理应做一个具有文化基因、流淌文化血液的中国人,在文化传承的基础之上拥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学德育应有大视野,要积极主动挖掘传统道德教育资源,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探究当前德育变革的新路向和提高德育实效的新方法。
作者:李希 邹太龙 单位: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