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德育实践体系构建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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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德育实践体系构建探究

摘要:文章研究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理性中向善性、有效性、规范性和整体性四个维度与德育之间的内在契合,以此明确德育实践目标、实践模式与实践路径的设定原则,探索构建德育实践体系,以达到满足新时代背景下的德育目标要求,展现出德育在统领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所展现的勃勃生机和独特优势。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实践理性;德育实践;体系;构建

一、前言

以来,党中央更加突出德育在高校中的核心地位,重视等级不断提升,从最初的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要坚持“立德树人”,到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这是一个从确立目标、提出要求到具体落实的一个发展过程,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时也是对德育工作者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如何落实?怎样保证确立其为根本任务?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也为我们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提出了解决办法,厘清“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旨,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德为才之帅。道德教育是诸育之本,是大学生立足于社会、贡献于社会之基,固本强基是开展德育工作的光荣使命,而德育的本质在于实践。按照国家要求,高校德育要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整合校内外丰富的实践资源,建立系统化的项目管理机制,不断充实德育实践内容,创新德育实践形式与实践载体,完善环境支持机制,重点激发学生参与实践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能力,建立完善的教师指导机制,共同增强师生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与家国情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

二、实践理性与德育工作的内在契合

古代先哲们经过对生活活动的关注与反思提出了“实践”概念。亚里士多德最早将实践问题纳入哲学范畴,他认为人类活动可以划分为生产、实践和理论三个部分;康德明确提出了实践理性的概念,他认为“实践理性”是指道德实践为理性所规定,而不是道德实践规定理性;马克思提出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和基本观点,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提出实践理性观点,他认为理性是实践的表征,理性关注的是在实践活动中实现人的主观之所想与主体之所需之间的关系[2]。该理论认为,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人们从事实践活动时,不但能够呈现出感性的实践活动和历史生活过程,还能够形成对实践活动的普遍性认识,并且最终将这种认识凝聚提炼为一种具有可靠性的价值评价指标及能力。青年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离不开生活实践与自身感悟,其中具体的实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面向广大青年学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时,通过特定的实践内容和实践路径可以将看似深奥空洞的人生理想、道德品质、行为习惯进行生活化、通俗化处理,能够有效提升实践主体的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笔者认为德育实践是一个系统工程[3],在当前普遍开展的德育实践过程中,教育主体希望能够帮助实践主体在寻求真知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他们对于人与人、人与客观事物的共识性认知。徐向东在《实践理性》一书中指出,基于实践理性可以提升我们开展行动的能力[4]。作为德育工作者,基于实践理性的观点构建有效实用的德育实践工作模式,以此解决实践主体如何开展实践行动的问题,引导实践主体通过实践不断明确参与实践的意义和目标,端正德育实践动机,帮助实践主体制定个性化的实践行动方案。马克思主义实践理性观点认为,实践应当同时满足规范性、向善性、有效性和整体性要求。该观点能够为德育实践体系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持,德育实践可以通过执行实践活动来实现德育的目标,这种基于实践理性规律的德育实践制度的执行,应当是符合实践理性的逻辑。在开展德育实践过程中,实践理性的规范性、向善性、有效性以及整体性要贯穿于德育实践全过程。

(一)德育实践以实践的规范性为前提。实践理性的特点就是通过对实践的引导与规范,使实践行为符合实践主体对于实践的合理需要,这体现了实践理性的规范性维度。在大学生中积极开展德育实践符合国家对大学生的教育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途径,确保德育实践的规范性,就是对于实践过程的合理与否、实践结果的优劣给予科学和统一的标准,积极鼓励合乎规范性的合理实践。在规范性的框架下开展德育实践活动,意味着这种实践活动在更广的社会实践生活范围内依然是合理的,这种规范性就是要求实践要合乎所涉及整个社会生活范围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同时,德育实践的“合理”体现了更高价值层面上的认同,通过符合价值规范、遵循教育规律的实践活动,一方面,个性多样的实践主体表现出有序的实践行为,确保实践过程中秩序井然;另一方面,实践主体作为社会组成要素通过规范化的实践活动能够更快融入社会,同时,其行为也更容易为社会接纳,能够促进其职业生涯和谐发展。

(二)德育实践以实践的向善性为取向。德育作为一种实践,要以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处与协同发展,促进实践主体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这体现了实践理性的向善性维度。文中提及的“善”是指向正面的或积极意义上的价值,所谓向善,就是引导实践结果满足人的合理需要。从形式上看,它是一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积极向上的价值判断,能够给予实践主体直观、明了的价值支持;从内容上看,它包含着符合主客观行为要求的正当合理性规范,应当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中关于个人层面的全部内容;从基础层面看,向善应包括满足维持实践主体生存发展的合理需要;从终极目标看,向善则应该实现实践主体的自我实现。

(三)德育实践以实践的有效性为保障。在高校当中开展德育实践,需要一定途径、程序和方法,在实践理性的层面上,要求德育实践能够表现出一定的有效性。规范性是要求德育实践合乎普遍原则和规范,从而判定实践结果的优劣;向善性是看重德育实践是否能够满足实践主体的合理需要,最终体现实践主体的价值追求。与上述不同的是,有效性维度关注的是德育实践实现的途径和方法,其意义在于为实现具体的实践目标提供有效的支撑与保障。一方面德育实践的开展具有明确的目标指向,另一方面德育实践的开展也要遵循教育规律与成长成才规律,即遵循社会和自然各自的规则。在整个德育实践过程都要以相关法则、规律为依据,因此,德育实践有效性内涵特征体现的是实践需要遵循合理之法与实践之则,方能达成实践之目的。德育实践要求实践行为要在遵从主体目的和计划性的同时体现出与教育规律及自然法则的高度一致性,体现着实然因素与必然因素的统一。

(四)德育实践以实践的整体性为终极目标。德育实践的整体性是指理性与非理性因素和谐统一、共同作用,实现整体性的终极目标。第一,整体性不是对非理性的否定,而是一种将非理性与理性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的一种尝试。第二,整体性体现着个体理性与群体理性、个体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统一,体现了个人理性要与群体的、社会的实践理性保持内在的契合,三者之间相互促进,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当三者在理性层面达到统一时,实践主体的价值诉求就会成为现实。第三,整体性是实践理性在规范性、向善性、有效性的引导下实现的终极目标。德育实践强调整体性,是在追求个体与个体、个体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协调个人与社会、理性与非理性、现实性与理想性的关系,最终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三、德育实践开展的基本逻辑

构建基于实践理性的德育实践模式要充分考虑德育实践目标、德育实践模式和德育实践实现路径三个方面的确定要符合马克思主义实践理性规范性、向善性、有效性和整体性要求,整体模式要符合理性逻辑。

(一)德育实践目标的确定。德育实践目标的确定侧重满足实践理性的规范性、向善性要求。德育实践的目标是激发德育实践主体主动参与德育实践活动的关键因素,它是凝聚德育实践主客体德育共识的重要载体,是德育实践育人功能得以发挥和实现的重要条件,也是衡量实践效能的重要指标。德育实践首先要确立一个可以广泛凝聚全员共识的目标。德育实践的逻辑起点是“个体的人”,个人实践与社会发展不可分离。同样,德育实践的目标也是促进个体的人与社会需要的同频发展。利用行为心理学当中客观行为观察的实验方法,对德育实践主体的行为做出“刺激—反应”的观察、研究、解释、归类,以此为依据,确定德育实践目标,针对实践主体的相关行为进行研究、归类,修正实践目标。因此,德育实践目标的确定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确保德育实践目标能够发挥自觉、自省的驱动作用,促使德育实践主体以提升内在素质实现自我为动力,积极参与实践;二是确保德育实践能够满足实践主体的主观需要,能够提供规范有效的实践载体与实践内容,帮助实践主体不断成长、成才。

(二)德育实践模式的设计。德育实践模式的设计侧重满足实践理性的整体性要求。高校德育有别于中小学德育,德育主体大部分为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于他们的德育引导更应该体现理性。结合上述要求,我们提出了以实践主体为中心,“自律、它律、律他”三位一体的德育实践模式(如图1所示),其中“自律”指向向善维度,是德育实践开展的保证,能够激发实践主体的自我潜能;“它律”指向有效维度,是德育实践开展的底线与保障,能够促进实践主体在标准化的教育体制内成才;“律他”指向规范维度,是实践主体能力升华的体现,能够促进实践主体自我实现,充分发挥朋辈指导的作用;“三位一体”德育实践模式是指向整个实践模式的整体性,是整个德育实践合理存在的前提,它能够统筹各方资源,挖掘各环节内在联系,促使实践主体能够展现出应有的主体力量。正如马克思说过:“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构建“自律、它律、律他”三位一体的德育实践模式,是将整个德育实践划分了三个层次,自律和它律是相互平行的低级别德育实践,律他是高级别德育实践。

(三)德育实践路径的确定。德育实践路径的确定侧重满足实践理性的有效性要求。美国教育家杜威说过:“每一门学科、每一种教育方法,在学校中发生的每一件事件都孕育培养道德的可能性。”我们的职责就是使教育过程与德育实践同步,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提高德育实践的效能[5]。对照当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德育实践工程化、工程实施项目化、项目实现生活化”的实践方式,将大学当中应该完成的德育内容根据其自身特点、自身时限等因素,划分为八大工程(如图2所示),即实施理想信念教育工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明素养塑造工程,稳步提高文明素养和法律意识;实施安全健康培养工程,着力提高安全技能和身心健康水平;实施优良学风创建工程,提升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实施社会实践工程,有效增强适应社会能力;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工程,提高创新意识和提升创业能力;实施职业能力发展工程,大幅提升岗位胜任力与竞争力;实施德育实践答辩工程,确保德育实践整体性和实效性。同时,依托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当中设置的德育实践内容,分学期、有步骤地开展德育实践。总之,实践是德育的本质要求,只有将大学生投入德育实践的熔炉中进行锤炼,才能长见识、增才干。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理性观点的德育实践体系,在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背景下,通过查缺补漏、不断完善的德育实践体系,能够成为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鲜活载体。

作者:邬丽群 刘华利 王磊 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