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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道德教育回归生活”是时代对道德教育提出的迫切要求,也是少年儿童道德教育的必然要求,这里的生活如同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一样,具有典型性特征,是具有一定价值取向的事物,从这个方面来看相当于道德实践。但是与道德实践相比,“生活”则更具“童心”“童趣”,“道德教育回归生活”将会推动当下道德教育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道德教育;典型生活;道德实践
1“道德教育回归生活”的理论背景
1.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使然:起始于2001年的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模之大,力度之深是前所未有的,这次改革明确指出:课程应当“密切贴近儿童的生活,符合儿童的年龄特征和身心发展特点。”[1]“道德教育回归生活”自然是此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在道德教育上的具体体现。1.2以往道德教育中存在的弊端:以往的道德教育已经蜕变为将“道德、品德从人的生活、社会生活中剥离出来[2]”,把道德的形成、品德的培养作为一种孤立的现象,一种知识体系来对待,这就直接造成了“思想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3]”的状况。这种状况反映在教科书上,就表现为“学科化、知识化的倾向,教科书的呈现,往往以德目或道德规范为逻辑,强调严密的知识体系结构”[4],脱离儿童的实际生活;“反映在课程上,尽管德育课程不同于知识类课程,而德育课程的设计和编制却多采取学科类课程的形态;反映在教学上,表现为忽视儿童的行为变化和个体的内心体验,仅仅强调道德知识、概念的传授和规范的逻辑体系;反映在儿童的学习上,则表现为只重视对道德知识的识记与背诵,而不努力去实践这些道德要求”。因此,如果不进行道德教育的根本性改革,不从儿童的实际生活出发;克服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等不良倾向的话,道德教育是很难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的。1.3少年儿童思想品德形成特点:少年儿童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具有完整生命表现的人,面对他们参与的生活世界,他们的生命表现往往是既有认知又有情感、意志和行为,此种种因素在现实生活中总是同时发生,并同时作用于生活的。因此,新的课程改革力求使少年儿童的道德教育过程成为完整生命投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少年儿童不仅要经受认知的挑战,从中获得理智上的满足,与此同时,在心灵的充盈中获得精神的体验。道德教育的结果不仅促使少年儿童知识的获得、认知水平的提高,而且更应该关注他们正确态度、价值观的形成,行为规范的养成,最终实现“情感、态度、行为习惯、知识技能培养的内在统一”[6]。
2正确理解“生活”
基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们强调以少年儿童自己的生活作为道德教育的基础,体现了课程指导思想对儿童的尊重。尊重儿童不仅是有效教育的必要条件,应当说这也是教育的本质观点。少年儿童有他们自身与成人不同的生活需要与特点,不从这种需要与特点出发,教育几乎成为不可能,教育只有“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7],才能做到有效、有针对性。道德教育回归生活,要求我们应该重视生活所蕴含的道德教育价值,其中特别应该关注他们正在进行中的现实生活以及他们已经具有的生活经验。由此可见,这里的“生活”,如同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一样,具有典型性特点,应当是来自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从对少年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角度来看,典型生活应当是蕴含丰富的道德教育因素的又与少年儿童密切联系的现实生活。因此,道德教育回归的“生活”,并非是普通的生活,随意的生活,或者说是具有自发性、笼统性和价值取向多元性的生活,这样一来,“道德教育回归生活”也就并非是将道德教育这一种有一定价值取向的事物建立在了一个没有一定价值取向的事物的基础上的,恰恰相反,道德教育回归的“生活”,应该是“发生在儿童身边的真实的生活,如观察小动物、家政劳动、个人生活自理活动;模拟化的儿童真实生活,如有关家庭生活的游戏、以爱护自然为主题的儿童剧、情境对话”,以及学校、班级开展的各种主题活动,等等。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到处都充满了竞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之后,面对自己的竞争结果,往往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有人振奋有人沮丧,有人如过眼烟云又有人反思不已。不得不承认竞争的结果是残酷的,但是我们更应该冷静地分析竞争的结果,面对成功,我们不应该沉湎和陶醉;面对失败,我们也不应该灰心和气馁。我们应该正确地面对竞争,更要正确地面对竞争中的成功与失败。”同学们都沉默不语,但是眼中却闪现出智慧的光芒。老师如此触景生发的激情洋溢又意味深长的话语,让全班同学都获得了教益。应该说授课老师这番话语中蕴含的道德教育因素,早已超出了《小小发明家》所要求的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之外的,是具有典型生活的特点的,但是其教育意向、价值选择却是确定而又难以估量的。品德教育要以少年儿童的现实生活为基础。关于这一点,在《〈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和《〈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也都有明确的说明。《〈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中强调:“本课程遵循儿童生活的逻辑,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以密切联系儿童生活的主题活动或游戏为载体,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儿童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另外,《〈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也指出:“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所有这些都可以看出:道德教育回归的生活,不仅是一个有一定价值取向的事物,而且还是一个充满了“童心”“童趣”的事物。
3“生活”与道德实践的关系
要弄清“生活”与道德实践的关系,我们有必要先来认识一下生活与实践的关系。马克思说过:“全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9]。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践的外延应该包含生活的外延,而道德实践又是从属于实践的,道德回归的“生活”又是从属于一般生活的,基于道德实践和道德回归的“生活”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的目的以及功用的一致性,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种不完全的却合乎道德教育规律的结论:在少年儿童道德品质形成的过程中,道德教育回归的“生活”相当于道德实践;但是“生活”的高明之处还在于与道德实践相比,它具有“童心”“童趣”。也就是说,“生活”相对于道德实践来说更加有利于少年儿童道德品质的形成。这样看来,一方面我们承认并坚持“道德教育回归生活”的观点,另一方面应当力求避免当下道德教育中存在的泛生活化(缺少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生活)倾向的做法。在对少年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应该关注他们当下的生活和他们已有的生活经验,而且同时更要注意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只有这样,才能既可以防止以往道德教育中存在的空泛、理性和教条主义的弊端重现,又为当下正在进行的道德教育改革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作者:郑玄 单位:山东省郯城县第一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