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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徽商伦理精神是徽商在长期的商业活动中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分析徽商伦理精神形成的原因及其内涵,对于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徽商;徽商伦理精神;大学生;道德教育
一徽商伦理精神及其形成原因
所谓徽商,顾名思义,指的是徽州商人。但是,“这里所说的徽商应该是指以乡族关系为纽带所结成的徽州商人群体,而不是泛指个别的零散的徽州籍商人”[1]。徽商作为与中国历史上的晋商、陕商、闽商、浙商等并称的一个商帮,崛起于明朝中叶。徽商精神是徽商在长期从事经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思想意识、道德操守和价值取向。概括起来,徽商精神主要包括吃苦精神、开拓精神、人文精神等等。其中,人文精神是构成徽商精神的核心。而在徽商的人文精神之中,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徽商的伦理精神。徽商伦理精神作为其人文精神的重要方面,与徽商的“贾而好儒”是分不开的。徽商或是先儒后贾,或是先贾后儒,或是亦贾亦儒。儒家传统伦理思想是构成徽商伦理精神的深层根基,并对徽商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概括起来说,所谓徽商伦理精神,就是指徽商在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在进行商业实践中日积月累所形成的具有伦理价值和意义的道德品格。而正是因为拥有这种优秀的道德品格,徽商成为明清时期商界的大商帮之一,赢得“无徽不成镇”的美誉,并在中国历史上纵横驰骋了三百余年之久。徽商伦理精神的形成,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徽商需要儒家伦理思想为其从事商业活动的理论上的依据。中国古代历来是以农耕为主的农业社会,农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社会的根本。因此,“重农抑商”一直是封建社会的一项基本政策。清朝雍正曾提出:“四民以士为长,农次之,工商其下。”由此可见,在封建社会,商贾别视为“四民之末”,处于社会的最底层。那么徽商如何为自己的经商行为寻找理论上的依据并以此来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呢?他们在儒家伦理思想中找到了答案。《周易》有言:“天地之大德曰生。”宋学家程颐将其解释为“生生曰仁”。既然天地间最高尚的美德是爱护生命,那么徽商以维系生存为目的的经商也便是符合“仁”的事情了。“徽商巧妙地利用儒家的民本思想,强调治生谋生为人们生存的首要需求,这样就可以把对商业的理性认识与儒家的伦理观念融为一体,彰明经商的合理性与社会性,也因此为徽州人的商业行为求得社会以及心理平衡的依据”[2]。另一方面,徽州的文化传统使得徽州商人形成了儒商的性格。首先,在中国古代,战乱不断,中原的世家大族和平民百姓为了躲避战乱,纷纷南迁,徽州也是他们所选的地方之一。“从中原迁徙到徽州的移民无疑都携带着儒家文化的基因。它们保持着宗族的组织结构,传承着儒家文化的血脉”[2]。其次,留居徽州的官员本身就是儒家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播者,他们对徽州人的教化使得儒家传统伦理思想深深扎根于徽州这片土地。最后,新安理学的重要影响。朱熹作为新安理学的奠基人,其祖籍就是徽州婺源。徽州故此而成为理学发展的重要园地,并号称“东南邹鲁”。在徽州,理学思想得到广泛的传播,无论是读书人,还是平民百姓,都以朱熹的理学规范来指导自己的言行举止。徽商当然也不例外,他们不仅在经商的过程中以儒家伦理道德规范作为自己的言行标准,而且在获得成功之后对于财富的使用也是遵守传统伦理规范。不过,从根本上来讲,徽商伦理精神的形成和发展是由当时的历史环境和阶级关系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徽商伦理精神作为一种社会上层建筑,其根源在于那个时代特殊的经济基础。列宁说过: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到生产关系中间去探求社会现象根源,必须把这些现象归结到一定阶级的利益”[3]。由此可见,徽商伦理精神乃是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体现和折射。徽商的“贾而好儒”不单纯是其个人的主观偏好,而是为了适应地主阶级利益的需要。
二徽商伦理精神的内涵
徽商虽然是商人,但是他们似乎又不是商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在“贾”与“儒”之间,更重视的是“儒”,而不是“贾”。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徽商从事商业活动只是为了实现他们“业儒”目的的一种有效手段。具体来说,徽商伦理精神作为徽商的一种内在品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一)诚信之道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4]孔子用形象的比喻说明了诚信对于做人的重要性,即人不信不立。孟子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4]孟子的这段话同样也是强调了诚实不欺、真实无妄的重要性。诚信作为儒家伦理规范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成为了徽商从事商业活动所遵循的重要伦理原则。关于徽商诚信的记录文献有很多,比如《岩镇志草•里祀乡贤纪事》中记载道:“梅庄佘先生文义,家贫素,弱冠行贾,诚笃不欺人,亦不疑人欺。往往信人之诳,而利反三倍。中年积著累数千金,居乡以长厚闻。”这位叫做梅文义的徽商特别讲究诚信原则,不仅不欺骗别人,而且也不怀疑别人会欺骗他自己。就是因为这样,他所获得的利润反而比正常情况下多三倍。明代徽商吴南坡的经商原则是“人宁贸欺,吾宁贸信。终不以五尺童子而饰价为欺”。历史的实践证明,徽商正是因为重视诚信的伦理原则,才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赢得了最大的经济利益。
(二)重义轻利
义利之辨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问题。重义轻利、贵义贱利向来是儒家伦理思想中义利观的主要观点。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4]孟子说:“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4]汉儒董仲舒对儒家的义利观进行了新的发展,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5]儒家传统伦理思想虽然并没有否定“利”对于人的重要性,但是就“义”与“利”的关系来说,它总是强调先义后利、重义轻利的。受儒家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徽商在从事商业活动中形成了“以义为利”的义利观。道光年间,黟商舒遵刚从商人的立场对义利关系进行了鞭辟入里的总结,他说:“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在他看来,钱财就像流水一样,有源泉才会有流水。如果以狡诈生财或者吝惜钱财而不用或者滥用钱财,就是自断其流;如果以义为利,不但不会断其流,反而是丰富了源头。这就是生财的大道。实际上,舒遵刚的阐述正是对徽商在长期的经商实践的高度归纳和概括。广修路桥,救济穷人,捐资兴教等等都是徽商“义”的体现。
(三)宗族制度
徽州人赵吉士在《寄园寄所寄》中说:“新安各姓聚族而居,绝无一杂姓搀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齿让,姓各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村中千丁皆集,祭用朱子家礼,彬彬合度。”赵吉士的话充分地说明了徽州以血缘伦理为纽带而形成的宗族制度的特点,同时也表明了宗族制度在徽州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首先,在商业活动中,徽商建立了广泛的人际网络,但是因为商业利益,必然会涉及到信任度的问题。所以,徽商利用了宗族制度这一文化传统资源,将商业利益与血缘共同体结合起来。余英时在他的《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中,对徽商利用宗族制度发展商业这一行为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全新而普遍的制度,以规模和组织言,以前中国史上实无前例。其次,修建宗祠、修订家谱,乃是对于世族先祖的“孝”的体现。祠堂在徽州人的心理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徽州宗族文化的重要载体,而家谱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汪大章的《梅林汪氏宗谱》认为:“家之谱犹国之史也,国之史所以记其圣君臣制作辞命之典实,家非谱不能记其人之贤愚不肖,孝悌忠贞之美恶。”一个家族不能没有家谱,就像一个国家不能没有历史那样。最后,徽商对于教育的重视与其宗族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徽州有这样一句俗话:三世不读书,等于一窝猪。在儒家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下,徽州人认为,只有考取功名进入仕途才是光宗耀祖的唯一正式途径。因此,“在供养自家子弟读书之外,徽商对宗族教育的大力投入,也集中体现了他们对家族利益的重视”[2]。
三徽商伦理精神对新时代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启示
王小锡教授说:“财富既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道德是无形的,精神的财富。”[6]徽商伦理精神之中所蕴含的伦理思想同样也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和资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更加应该重视中华传统优秀道德对于促进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说,徽商伦理精神对于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启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讲究诚信
众所周知,诚信对于做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道德原则。同样的道理,对于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和客体来说,诚信也是一项重要的伦理规范和准则。徽商在长期的经商活动中,始终坚持一条原则,即讲求信义。比如徽商江承封,他不仅自己极为重视诚信,还请名流撰写《信录》一书,记述祖先诚信的美德,教育子孙和他人要讲究信用。他为族人经营,几十年没有从中赢得过私利。在新时代条件下,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我们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新一轮科技和工业革命正在孕育,新的增长动能不断积聚。在伦理文化方面,我国目前的道德教育方面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各种问题,其中敬业精神稀缺、信任基础薄弱、信誉意识不足等就表现的非常突出。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我们必须通过道德教育来增强大学生的诚信观念,使诚信成为大学生自觉遵守的伦理规范和准则。
(二)注重整体
徽商的宗族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内部关系相对和谐的有机整体,整体内部的各个成员之间都能够很好地处理好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虽然封建整体主义原则与我国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原则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但是在个人与整体关系的处理上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调整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与集体之间的道德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促进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良性互动、共生共荣,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核心内容和最高追求。当然,集体与个人是统一体的两个方面,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是一种客观存在。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和对立且不能两全的情况下,需要个人自觉地顾全大局,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以维护集体利益。因此,培养大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正确地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对于大学生道德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仁爱之心
在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商帮能够像徽商那样对社会公益事业热切的关心和支持。徽商在致富之后,并不是独自享受荣华富贵,而是积极地投身于家乡的公益事业。他们通过广置族田、义田,救济本族或家乡穷人;他们还赞助家乡的各种建设,比如修城、筑路、架桥、浚河、救灾、赈荒、兴办学习等等。徽商的这种热心家乡公益事业的举动,不仅提高了徽商的知名度,也使得徽商的美誉传遍天下。实际上,徽商的这种公益活动是社会财富的一次再分配,其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最大限度实现社会的公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学会推己及人,常怀仁爱之心,这是当代大学生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在新时代条件下,积极汲取徽商伦理思想之中的精华对于当代大学生道德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虽然徽商在经历了发展和繁荣之后走向了衰落和消亡,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忽视其本身存在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各种伦理思想和道德规范。简言之,只有在教育活动中不断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道德,才能实现新时代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海鹏、王廷元.徽商研究[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
[2]朱万曙、谢欣.徽商精神[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5.
[3]列宁.列宁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480.
[4]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5]董仲舒.春秋繁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54.
[6]王小锡.道德也是财富[J].群众,1999.(1).
[7]王小锡,李志祥.论经济全球化对中国企业的伦理挑战[J].南京社会科学,2001,(2).
作者:任兆妮 李文涛 单位:江苏开放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