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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围绕夯实专业能力、塑造工匠精神、增强开放协同、促进全面发展四个角度,阐释了“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具有的价值特征,并在此基础上从构建发展战略和政策机制、变革教育体制和育人机制、创新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建构支撑平台和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推进策略,以期为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提供借鉴,促进“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价值特征;推进路径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我国在线教育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6XJA880004,项目主持人:南旭光)、2016年度重庆市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项目“重庆市‘互联网+’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发展机制创新及政策研究”(项目编号:cstc2016jccxAX0008,项目主持人:南旭光)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互联网+’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及模式选择研究”(项目编号:16SKGH208,项目主持人:张培)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升级调整及结构性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加之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正迈入“互联网+”新时代。毋庸置疑,“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耦合升级必将成为我国经济最重要的新增长极和最大的创新创业空间,特别是总理于2015年3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订“互联网+”行动计划,且国务院于同年7月《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新一轮基于“互联网+”背景的创业浪潮正在形成。与此同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被视作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要的动力引擎之一。得益于党在十八大之后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做出的重要部署,高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探索也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毋庸置疑,“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我国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挑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创新创业教育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①。《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也要求“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其后教育部颁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则明确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主要任务与举措之一。然而,尽管我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在各方推动下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但其针对性和实效性依然难如人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还有待健全。究其原因,本文认为,这是对“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活动的特点及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特征认识不透,对其内在逻辑把握不清,对如何“打通阻碍创新人才培养系统的教育壁垒,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体制的改革”②的实施路径尚不明晰所致。基于此,本文试图回答这些问题,并对“互联网+”时代创业教育的办学实践提供路径参考,促进“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特征
不得不承认,任何教育理念或教育改革的推出都是基于问题导向的,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针对性。当前,一方面,我国经济遭遇到传统产业下行的压力,以创新创业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再造新经济发展动力引擎、加快形成新动能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都见证了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的快速推进,“互联网+”作为一种发展范式全面渗透和改造着传统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不仅催生了难以估量的新生市场需求,还借由其强力的互动耦合性和互联互通性引导产业爆发式增长。这些不仅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了需求侧的巨大动力并引发新一轮创业高潮,也为创新创业教育供给侧改革提供了巨大空间。所谓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试图影响人的创业行为的教育”③,是现代教育理念的特殊本质及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耦合后的反映,承载着人们一定的价值倾向和价值选择并具有导向性、前瞻性和规范性的特征,其本质是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培养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所具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创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心理品质等,使受教育者形成积极、正确的价值取向。在“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呢?对这个问题的判断性陈述,相当于对这个时代创新创业教育的“纲领性定义”。本文认为,“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目标应该顺应这个时代对“开放共享、跨界融合、互联互通、颠覆性或破坏性创新”的呼唤,让受教育者在“自我实现”基础上实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成为具有开创精神和竞争能力的社会变革参与者。要实现这个目标,就要让创新创业成为一种学习方式、生活方式、文化、态度,让创新创业教育在受教育者身上烙下以下价值特征:
1.夯实专业能力是“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作为“包含知识、技能、行为、态度与价值观等在内的一个复杂的综合体”,能力是实现人类之所以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之所在。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目的在于引导受教育者形成包含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等在内的“能力综合体”④,内蕴其中的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创新性和能动性。所谓专业能力,就是劳动者从事所在职业或岗位工作所必需的能力,是个体赖以生存的核心本领。作为个体能力结构中的客观存在,专业能力强调“专业”的应用性及针对性,在遵循能力递进的原则并把握职业成长规律和逻辑的基础上,更注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实际上,学界对专业能力的认识不仅强调对环境适应的个人属性,还从社会建构性的角度强调它是在专业实践群体中涌现出的一种属性,蕴含着争夺“所有权”以及“合法性”的努力。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创业教育中,要通过智能软硬件、互联网应用、大数据处理等技术手段和工具的学习应用,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帮助其形成应对未来职业发展要求和社会现实需要的“关键能力”。这不仅能提高大学生解决复杂问题和应对社会多元挑战的能力,更能够有效激发个人或集体的潜力以及运用个人或集体智慧冲破种种发展瓶颈的能力。也就是说,要让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真正夯实专业能力,并将专业能力运用到专业实践、资源获取、跨界融合、创业行动中去,从而在“实践场域”通过感知、模仿、练习、内化等,将隐性知识转化为自身的“立身之本”,进而彰显精神能量、创新思维和专业智慧。
2.塑造工匠精神是“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新人才观,“工匠精神”被重新提出。所谓“工匠精神”,原意指工人对生产、制造、加工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它代表着一种对卓越品质的追求,呈现出一种专业能力和专业实践下持续创新的精神,映衬出一种受人尊敬的职业价值取向和行为表现。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看,“工匠精神”就是工匠所具有的专业精神、职业态度及人文素养⑤,其内涵除了持之以恒的信念、严谨细致的坚守、注重细节的品质、精益求精的追求,还包括一丝不苟的专注和敬业乐群的态度,从而与人生观及价值观紧密相连。当前,在“互联网+”时代,不管是德国版的“工业4.0”还是中国版的“中国制造2025”,都趋向于智能化制造、服务型制造、柔性化生产、个性化定制、参与式创新等,深刻反映了这个时代的特征,激发出整个社会的创新、创业激情,促进从传统的要素驱动加快向创新驱动转型。因此,“工匠精神”在更大程度上代表着新的生产理念、创新创业理念、社会共识与社会心理表达。所以,在“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中,必须注重让学生动手参与创新、创造,并鼓励他们在“做”的过程中追求极致。也只有在他们的亲身经历中,才能磨炼出“工匠精神”所指向的内生性品质。创新创业的过程就是一个解决复杂实践问题、开拓发展路径的过程,其中隐含着“工匠精神”的生成路径,从而可以真正让“工匠”专心于技术创新,产生创新创业的强大驱动力,促进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健康发展。
3.增强开放协同是“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关键。“互联网+”及其所推动的产业变革,不仅为未来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更会直接或间接地推动就业、创业、创新方式的变革。这是因为:一方面,“互联网+”其实就是“创新2.0时代”,以其用户创新、大众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等特点促使经济发展模式朝着开放经济、共享经济、创新经济加速迈进,推动新业态、新模式、新技能的不断涌现;另一方面,“互联网+”时代我国教育的改革发展方向必然会呈现这样一种价值取向,即通过“互联网+”驱动人才培养,变信息技术利用的“工具”为教育与社会耦合联通的“范式”⑥,而且“开放化”与“协同化”将显著成为教育发展的外部特征。这也就意味着,“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创业将是一种全新的开放式创新创业模式,增强开放协同意识和能力也就成为关键。为此,各类学校应主动适应科技创新、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需要,更加注重开放协同,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使其能够将不同人群、不同机构、不同资源整合到自己的创新创业过程中,从而形成协同效应。由此可见,“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必须突破现有的教育模式,破除校园教育相对封闭以及与社会发展相互隔离的状态,把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和支撑点,推动校际协同、校企协同、校社协同、校政协同、校家协同等,集聚内外部多元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形成一种多元主体相互沟通、优质资源相互共享、创新文化相互融合的良好的协同环链,形成协同、互补、共生的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环境。
4.促进全面发展是“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为社会培养创新创业者是这个时代的需求,也是各类院校的新使命。尽管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创新创业教育目的有不同认识,但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业精神、实践能力的社会公民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功能。⑦本文认为,“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教育的终极目标应为促进“全人发展”,充分激发潜能、培养完整个体。一方面,“互联网+”对创新创业教育所产生的影响,不仅是教育理念革新、教育形式重构、教育内容和学习方法变革,更主要的是对具有“跨界、融合、开放、共享”思维的未来劳动者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学生应具有包括良好的协作沟通、诚实守信、批判思维、竞争意识、风险承担、职业规划以及专业技能等在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互联网+”给学习者提供了更大的个人发展舞台,也提供了自我实现的综合杠杆。在此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的直接目的在于唤醒学生潜在的创新创业意识,使他们可以积极、自觉地认识、经历、体验个人价值,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自我价值。因此,以“全人发展”作为“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目标,既符合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又体现了“互联网+”时代对人才的诉求方向,还顺应了未来社会发展的要求,直接凸显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在价值,与“互联网+”所蕴含的逻辑内涵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当然,“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教育的最高价值或许还可以更进一步,即让创新创业教育成为育人工作常态和基本教育形态,从“社会目标”的高度去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二、“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推进策略
“互联网+”时代与以往传统行业相比,在创新创业活动方面有一些明显不同,比如:“互联网+”时代的创业与创新、创投密不可分;创业与最新科技联系紧密,对创新性要求高;创业产业链长、衍生性强;创业与多样化的商业模式相联系;创业创新以户为导向,而非以生产为导向;等等。这就决定了“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不可走传统的模式,必须基于上述四个方面的价值特征进行创新并实施以下推进策略:
1.构建发展战略和政策机制。创新创业具有很强的环境依赖性和根植性,创新创业精神和意识蕴含于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化之中。一个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其社会所呈现出的创新精神、创造力、企业家精神等必然是创新创业教育对年轻人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与该国发展战略、政策制度具有显著正向关系。美国是最早在校园内推行创业教育的国家,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完备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从而为一大批创新创业人士的涌现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土壤。从欧盟《行动计划:欧洲创业议程》等系列文件来看,创新创业教育在其整体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过程中也占据了重要位置。我国曾经在科技发展和创新突破方面领先于世界上其他国家,但如今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却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还无法满足“互联网+”时代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尽管近年来在政府重视下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但仍然因“孤岛化”“悬浮化”“片段化”等而无法形成合力,在实施过程中面临不少阻力,制约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我国应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内在组成部分,并将其融入终身教育或终身学习发展战略、经济增长战略、科技创新战略以及教育发展战略之中,将其视为保证我国经济发展活力、动力和竞争力的“基础性工作”,构建涵盖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以及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所有层次和类型的终身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从小学、中学阶段开始,就要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增强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投入,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利用全社会的力量自下而上地形成重视创新创业、参与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互联网+”时代社会变革的有效对接和发展。
2.变革教育体制和育人机制。纵观以创新著称的国家或区域,其取得的发展成就肯定不是政府制造出来的,也不可能产生于僵化的体制之下。它们除了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外,还拥有良好的教育体制与文化环境。只有自由的创新体制才能激发不同的创新观点,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国或区域的教育系统自组织形态的一个子系统,必然受制于社会各子系统的作用和影响,但凡遵循了创新创业教育自身的运行规律并理顺了涉及多方面的运行机制,便会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由此而言,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应从变革教育体制和育人机制入手。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基础性技术,不仅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实践因素,而且它所推动的创新性跨界融合正处于爆发期,其蕴含的创新活力和应用潜力也正被加速释放。利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耦合从而颠覆这些行业,不仅成为可能,还成为一种趋势。所以,“互联网+”也正引发一场推动传统校园教育变革和重构的变革,基于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正在择机而生,教育的重心正在“由教学向学习转移,由说教向创造性探究转移”⑧,教育的目标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倾向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事实上,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求各层级及各类型的创新创业教育相互协同,打破目前的割裂状态,在学校、政府和社会之间形成育人合力,特别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社会创新创业教育相互衔接、有效沟通,以开放、合作、共享的方式推动形成多元协同发展的教育机制,开展多样化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共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专业能力、创意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潜能的创新人才。
3.创新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创新创业教育是将创新教育、创业教育以及专业教育有机结合之后而形成的具有广谱性、一体化的教育形式,旨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互联网+”时代教育的责任要从“学校时代”的国家层面回归到“学徒时代”的学习者身上,而且学习者将对自己的学习和教育享有更多自由并承担更大责任。⑨这种回归的实质在于响应时代呼唤,解放和发掘学习者自身所具有的自组织能力及自我成长动力,这就需要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时着力创新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首先,创新作为一种内在动力支撑创业的发展,而创业则是创新的外在表现形式和行动的具体化,这就要求从整体上把握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推进创意、创新、创业相互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将对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关注转向到对自我价值及全面发展的实现上来,真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其次,创新创业教育要高度重视以“做中学”为主要推进路径,在“知行合一”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开展在各类真实环境中解决真实问题的探究性学习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强调在知识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挖掘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相关潜力,更加注重学生参与校内外专业实践的质量,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专业实践技能。第三,创新创业教育并不等同于“商业创业教育”,而是为多样性和异质性的学生群体设计的一种跨学科合作学习的过程。要着力构建“人文通识+学科专业+跨学科交叉”为主线的课程体系,有效增进不同学科知识的融合,优化知识结构,获取涵盖几乎所有领域学科的理念、知识、技能和方法。当然,创新创业教育不能代替教育的全部,其根本目的也并非只是创新创业,还必须强调道德教育、同情心和责任感的培养,把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引向为人类谋福祉这一方向来,以塑造学生的完美人性。
4.建构支撑平台和服务体系。创新创业具有鲜明的社会属性,在“互联网+”时代则更需要多元主体的协同互动和多维范畴的社会支持。第一,需要建构一个由各级各类学校、政府、行业企业、社区、基金会、媒体等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在学校内部实现“学校—学院—学生”多层级有效协同,在外部则吸纳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走向专业化、体系化、广谱化、整体化,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提供支撑性环境。第二,学校和教育者要建立一个多学科交叉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体验学习平台,建构开放、多元、专业、灵活的学习环境,引领学生广泛参加服务性社会实践,帮助学生参与相关素质训练,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利用创业思维与行动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第三,要成立各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等,不仅在政策、资源、制度方面保证创新创业教育的顺利开展,还要研究开发基于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方式,开展创新创业研究和商业理念及商业模式创新的探索,建立科学的效能评价指标体系等。第四,要积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构建并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创新创业服务企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股权投资,并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政府引导基金,建立完善的“教育+孵化+投资+服务”的新型创新创业平台,支持优质的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人才快速聚集。另外,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面临的最现实挑战,可能是专业师资队伍的缺失以及如何使其他学科领域的教师对创新创业教育产生热情并广泛认同,为此,可以集合创业家、实业家、投资家、高管人员、研究者等共同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实践,并通过学科交融的模式重组组织架构与职能,促进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
三、结语
我们必须重新认识“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所具有的价值特征,这是“创新2.0时代”对教育创新诉求的一种具体形式,其重要意义在于能够明晰当前时代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变革的方向。如果我们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仅仅止于政策执行和课程建设层面,而不从内在逻辑上深入思考并创新实施路径,那么创新创业教育只会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回应“互联网+”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内在本质诉求。事实上,不管是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明显激增,还是为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而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要求我们深刻把握“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耦合发展的内涵和模式,紧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要求,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速调整存量、做优增量,释放创新创业教育的活力,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的坚强支撑。
作者:南旭光 单位: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注释]
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Z].2015-05-04.
②杨刚.创客教育:我国创新教育发展的新路径[J].中国电化教育,2016(3):12.
③杨晓慧.创业教育的价值取向、知识结构与实施策略[J].教育研究,2012(9):73.
④杨洁.能力本位:当代教师专业标准建设的基石[J].教育研究,2014(10):80.
⑤胡冰,李小鲁.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使命——对理性缺失下培育“工匠精神”的反思[J].高教探索,2016(5):86.
⑥南旭光,张培.“互联网+”时代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与实现路径[J].教育与职业,2016(8):9.
⑦徐小洲,倪好.社会创业教育:哈佛大学的经验与启示[J].教育研究,2016(1):144.
⑧(美)阿兰•克林斯,理查德•哈尔弗森.技术时代重新思考教育[M].陈家刚,程佳铭,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9.
⑨谭维智.不教的教育学——“互联网+”时代教育学的颠覆性创新[J].教育研究,201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