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德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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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公德教育论文

一、社会公德、私德概念的缘起

公德是与私德是相对的概念。首先由日本近思想家福泽谕吉首先在《文明论》中提出,他认为“凡属于内心活动的,如笃实纯洁谦逊严肃等叫做私德;而与外界接触而表现于社交行为的,如廉耻公平正直勇敢等叫做公德。”梁启超受其影响,首次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提出私德和公德概念。他认为“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之后又说“一私人与他私人交涉之道义,仍属于私德之范围也。”公德是“一团体中人公共之德性也”。他把私德定义为个人的道德修养及个人与个人尤其是家庭成员之间交往时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公德定义为个人在社会交往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费孝通指出:在中国的城乡生活中,最大的毛病是“私”……扫清自己门前雪的还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普通人家把垃圾在门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并认为引发这类现象的一个原因是:“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孔子的道德系统里绝不肯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

二、大学生社会公德教育的困境

(一)道德失范:现代大学德育的危机。对于我国来说,最令人担忧的前途和最深刻的危机,除了人口和环境问题以外,道德失范日益成为显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权力寻租,官德失范政治之癌。如今,我国官员贪污和腐败行为是屡禁不绝有些领导人在录用提拔干部的过程中,任人唯亲的行为倾向非常严重,拉帮结派以扩大巩固自己的权力集团。在社会领域的道德现象会让大学生在各种信息媒介的冲击下耳濡目染,产生道德滑坡的不良影响。第二,“只扫自家门前雪,岂管他人瓦上霜”—公德淡漠。然而,多年来这种状况仍没有多大改变。人们只讲小圈子的道德,遵守家庭的朋友的单位的熟人的道德规范,而一旦脱离这个熟悉的环境,到了陌生的公共环境中,就往往对那些应该共同遵守的规则视若无睹,甚至故意破坏那些明文规定且张榜公布的文明守则。第三,商品拜物之风盛行世俗化的陷阱。商品拜物观念已经渗透到我国许多人的思想意识深处,以至于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迥异的各个社会阶层,在追求金钱的过程中,其不道德的行为方式在本质上竟没有多少差别。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商品大潮带来社会世俗化倾向日趋明显,人们在世俗化潮流中丢失理性,随波逐流,只重视眼前,及时行乐,享受人生,成为大多数人的人生哲学,年轻一代盲目打破规矩习俗,追求标新立异,他们不认可老一辈对物质生活的平常心态,而是急功近利,梦想一夜暴富,这就为马基雅维利式功利主义哲学的滋生蔓延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这种哲学的宗旨是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商品拜物之风在此基础上盛行,人们坠入了世俗化的陷阱,于是,理想被世俗取代,道德被功利取代。这股世俗化功利化的大潮迅速泛滥为拜金主义和物质主义,可以说,它是目前道德危机的一个根源。

三、中国传统社会公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文化原因。

梁启超的《新民说》论述了儒家先私后公的道德观,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品德被人们一直称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入世情怀更是为世人称道,然而这种天下为公的姿态,很容易让人模糊了儒家伦理思想的缺陷,即先私德后公德。儒家学说是建立在宗法血缘基础上的,在处理私德与公德的关系从而建立道德体系时,他是在确立先私后公的关系之后展开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是排在“国”与“天下”之先的。在其后的孟子也持这样的立场,简单的说就是,当私德和公德发生冲突时,私德是排在第一位的。在《论语•子路》中所说的“其父攘羊,而子证之”他却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在父子的慈孝与诚实正直的社会公德之间冲突时,一向强调为人要正直诚实的孔子,却主张通过“父子相隐”的方式,首先维系父子之间的血缘亲情,从而明确地将家庭私德凌驾于社会公德之上。在传统文化的背景下,人们之间不可能建立起公共生活中的一些准则,即使建立了,也会因为血缘的私德而将社会公德抛到脑后,根本没有社会公德生长的文化土壤,人们从生下来就生活在以家族为单位的血缘体系中,接受着儒家文化的渲染,使整个社会不可能真正地建立起适应人们生活的社会公德。

(二)历史原因。

1.生活在“家天下”中,公德建设缺乏一定的社会基础。马克思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意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人们主要生活在一个等级森严的“家天下”的社会中,家庭、家族是个人和社会生活的基础,社会、国家是家的“放大”(即所谓“家国同构”)。由于生产力水平及其低下,人们的日常生活局限于家族之中,以孝为本的文化体系将人紧紧地维系在有限的家族生活空间之中,知有家而不知有国,知有宗族而不知有民族。公德建设对统治者来说没有存在的必要,对百姓而言也无现实的意义。2.公共理念的缺乏与大众参与积极性的培养。长期以来道德建设仅仅是被视为治国之策,缺乏公共理念和大众参与精神的培养。道德建设的目的就是不断地对人的理性进行完善,从各个方面提高人的道德素质,使人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肯定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但是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的统治中,道德已经被统治者上升为一种阶级意志,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为统治阶层服务,以“三纲”、“五常”为代表的道德规范变成了治国安邦的金科玉律。“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就是儒家对道德的治国价值的基本阐释。道德的存在意义仅在于建立一种统治的秩序,与社会个体的幸福生活和精神自由没有了关系。这样在国民的内心深处,自然会产生对道德的抵触情绪,这种缺乏公共理念和大众参与精神的德,必然使人们忽视甚至是意识不到社会公德存在。3.缺乏社会公德意识。传统社会推崇的是人伦道德和基于家、族、国整体利益的责任意识,然而,无论社会的政治法律还是文化意识,对个体权利、他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尊重和维护向来十分缺乏。个体权利和利益纠纷的解决,也往往不是依据法律而是依据情、理;财产的所有权本是人格尊严的保证,但千百年来人们的个体权利和利益得不到任何尊重和保护,“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人们认同“公”,却又使自身利益在“公”的名义下往往被权势家族(乃至国家)任意侵害;中国传统社会从来不是平等的社会而是权力、身份社会,封建统治者依身份地位随意掠取个人财产、强行占有社会财产的现象,在数千年历史中已被社会视为正常合理,人们被迫认同了“胜者王侯败者贼”的现实,“天命”模糊了是非观。蔑视其权利,所以只能产生私德。而公德是在以个人为本位,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为原则的社会生活中产生的。所以中国历来缺乏公德资源。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不仅需要相应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基础,更需要社会公共生活的空间和一些基本的公共生活规范,同时,还需要一定的培育时间。

(三)现实原因。

1.缺乏公民意识。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人们普遍是以臣民自称,在统治者的奴役下劳作,他们根本没有人身自由,他们潜意识里都是忠君报国,在一定的意义上说,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一个“君”,根本没有自我的独立性,没有自我意识,更不用提公民意识了。人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在认知领域人是主体,但在价值领域,在涉及包括社会公德在内的道德问题的时候,人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丧失了自己的主体地位。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公民身份,所谓“公民身份”即“公民身份是个人在一民族国家中,在特定平等水平上,具有一定普遍性权利与义务的成员身份。”在中国,主体地位的丧失是与公民意识的欠缺和对公民身份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密不可分的。2.不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不健全上层建筑之间的差异难以弥合。首先,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是以公平正义,诚实守信为价值尺度的。在商品交换的总过程中,一但中间环节出现公正、信用的缺失就会导致一系列的经济悲剧的发生。新千年发生的经济危机其导火索就是美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发生的信用危机。然而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在经济领域还没有形成良好的信用机制和公平正义的经济实体。其次,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陷入困境。近年来,我国公务员的选拔,财产公示等一系列改革都是举步维艰。国有企业改制问题积累了大量的疑难杂症,国营和私营企业比例结构难以对称。在社会意识领域就会产生如“缺德不违法”,“集体无公德意识”和集体反道德主义,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等倾向。

四、走出困境——公德私化的理路选择

无论公德还是私德,都是用以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二者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构成了辩证统一的道德整体。对这一点,梁启超先生是有比较深的认识的,在1912年所著《中国道德之大原》一文中他谈到:“自主观之动机言之,凡德皆私德也,自客观影响所及而言之,凡德皆公德也。”他关于从主观动机上看凡德皆为私德,从客观影响上看凡德皆为公德以及“无私德则不能立、无公德则不能团”的见解,至今对于我们认识公德与私德的关系仍有一定价值。应该看到,不讲私德造成的不良影响会干扰公德的实现,不讲公德也会影响、制约、阻碍良好私德的培育和树立,甚至会催化私德的缺失。不讲私德和公德都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社会矛盾增多都会导致群众如一盘散沙,难以形成凝聚力,都会导致社会风尚败坏,扰乱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从而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目前我国公德与私德的现状及个人道德品质形成和道德行为养成的规律和特点来看,我国未来的道德建构的思路不是要一味地弱化私德,甚至以公德取代私德,而是将私德在个人日常私生活范围内加以发扬光大——因为这正是中国的优秀道德遗产之一;与此同时在公共生活中则以强制的和非强制的措施强化公德理念。由此笔者提出了一个解决当前“公德和私德”错位问题的设想就是实行公德私德化,也就是说公德内敛于己即为私德,即社会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公德并加以内化那么公德即转为私德。因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现象并非是人脑中自生的,只有通过教育灌输才能被人们认识和接受。公德良序一方面可以使个人美德发挥积极的社会功能,从而促进私德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对私“德浊下者”构成一种无形而强势的压力。古今中外,难见公德沦丧而私德高尚者,即使有,从道德的眼光看,私德再好,如果“在其位不谋其政”,就是对国家和人民所应负道德责任的缺乏;“在其位谋坏政”,更是对国家和人民所应负道德责任的嘲弄和践踏;而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自慰者,则是为逃避和推脱自己对国家和社会的道德责任寻找遁词。这些都是缺乏公德甚至损害公德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罗尔斯所谓社会至善是个体从善的前提的观点是深刻的。当前道德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公德私德化公德内化为私德的过程.首先,要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的发展是公德形成的前提和基础。公民意识强化了社会共同体意识它使全社会形成任何人对公共利益的侵犯同时就是对各个个人利益的侵犯理应受到公众唾弃的共识,由此公德的维护和恪守才会具有全社会的意义。因此通过公民意识的培养,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公民遵守公德的自觉性,培养坚定的道德操守和较强的自律能力。其次,要加强社会公德的宣传和教育,不断倡导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讲公德重视社会公德的风气从而使公民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并使公德内化为每一个公民的内在德性实现公德向私德的转化。此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借助相关法律法规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制度上建立义务转化为自省、他律转化为自律、个体道德与公德相互贯通的机制,促进公民公德意识的培养并内化为个人的品格,实行公德私德化。还要解决好道德的高标与底线问题。由于过去我们在道德建设中倡导的道德典型过于完美无缺,树立了一种过高的道德标准,让每一个凡夫俗子自惭形秽使得大多数人都没有办法做到。在这样的道德高标之下人们的选择可能就是只说道德的话不做道德的事。因此,我们在公德建设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道德标准问题。应该树立一条符合整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力所能及的道德水平,一条大多数人都能达到的及格线,即树立一种道德底线。这样的公德标准才能让大多数人接受并内化为自己的个人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标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对于在全社会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树立了一个鲜明的标准,使我们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和尺度。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要求:做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事情,并以此为荣,这是我们应该坚持提倡的,是我们的并不高人人都可以做到的高标;不做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的事情这是我们的基本底线。如此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效地把道德高标和底线,道德他律与道德自律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推动公德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

五、结语

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说不论是公德建设还是私德涵养都离不开每一个个体的努力和参与。个体既是私德的涵养者和承担者又是公德的践履者和建设者。个体如果能遵守公德并达到对公德的自觉,那么这实际上就是个体私德的自律,若如此公德的他律与私德的自律也就融为一体了。因此,公民道德建设离不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私德涵养和公德践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