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论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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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论文

谈公路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改造优化设计

【摘要】主要对公路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改造优化设计进行分析。论文阐述了明确公路隧道安全设施改造提升的意义,结合隧道安全管理设施改造存在的问题,得出在改造优化设计中,应重视隧道管理区、结构设计、洞口设计、内部设计、安全监控、重视护栏防护、轮廓标以及隧道照明配光等视线诱导设施、交通标线和隔离栅等主要设施的设计。

【关键词】公路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设计

1引言

我国经济的增长促进了公路的迅速发展,城市公路隧道越来越多。隧道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为了提高高速公路隧道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需对公路隧道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改造设计,建立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创新运行管理模式。

2公路隧道安全设施改造设计原则

在公路隧道安全设施改造提升设计的过程中,应结合公路隧道的特点,对路况进行分析,保证使用者的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提高隧道行车的安全。在设计过程中,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至上,进行综合治理,统筹兼顾规划统一的原则,及时发现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公路隧道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积极采取先进成熟的技术,在满足安全功能及性能的要求下,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另外,应针对公路隧道的实际情况,根据公路隧道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对安全设施的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完善。相关工作人员应借鉴国内外公路及城市隧道交通安全设置的先进经验,对公路隧道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提高公路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的改造水平[1]。

3隧道安全管理设施改造提升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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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中的法学思考

 

社会发展中的金融法与环境法问题经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复旦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中心、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科主办。来自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德国洪堡大学、英国班戈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韩国西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知名教授以及复旦大学部分教师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学术论文30余篇,围绕“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的主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沦,是一次高层次的学术研讨会。   此议题研讨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杨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评议。主要论文包括:   (1)俄罗斯前总理、俄罗斯联邦审计院秘书长、莫斯科大学国家审计学院院长S.M.沙赫赖(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国家审计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的报告。他认为,国家审计是在有限的社会资源条件下国家优化解决社会经济任务的工具,它以公民监督国家效率的机制合理取代了几个世纪以来国家监督个人行为的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监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会经济改造中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特别重视分析各种改革与战略的社会代价。国家审计制度是一项转向新经济类型和高水平社会发展的前提手段。   中国学者评论认为,俄罗斯的审计制度对于俄罗斯的反腐败有重要作用。国家审计制度从学术角度来说是宪政的视角,值得中国学者研究与借鉴。   (2)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态立法的新的法律编纂》的报告,介绍了俄罗斯生态立法的主要任务、结构、主要途径(跨部门的法律编纂)、法律部门的区分与整合(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区分整合后形成生态法)、法典制定者必须解决的问题,认为生态立法改变了环境保护活动的法律基础,将会促进向清洁技术转化并保障国内经济在高生态标准下进一步增长,促使建立真正的国内生态安全体制。中国学者讨论认为,俄罗斯将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整合为生态法,这种跨部门的综合性的立法,即社会法的产生,值得我们研究。   (3)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院长德莫特•卡希尔(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论文《欧盟内欧洲法院在公共采购领域对透明原则的运用》发表了演讲,介绍了欧盟在公共采购领域的一些最新发展,欧盟法确立了公共采购领域的透明原则及非歧视原则。欧洲法院(ECJ)的诸多判例已经对27个欧盟成员国不透明的公共采购现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强化了透明原则,产生了扩大适用非歧视和透明度一般原则的结果。英国法院遵循了欧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几乎所有该论文讨论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机构都被认定为违反了欧盟法律或一般原则。中国学者结合金融危机及中国的政府采购,与克希尔教授探讨了多层次的金融监管问题。   (4)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金融规制法研究》为题作了演讲,以利益平衡为视角,探讨了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朱教授指出,金融规制法律规范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规制发生的正当性、规制的合理限度和规制的法律控制3个方面。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金融公法   2社会发展与侵权责任法改革   规制主要目标包括:双向兼顾性目标、利益平衡化目标和全球化贡献目标。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提交的论文《金融危机的法律思考》,俄罗斯的S.G梅德维杰夫教授提交的论文《俄罗斯联邦银行储蓄保险制度》,探讨了相关中、外金融法律问题。此议题的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评议。   主要报告有:   (1)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刘士国教授作了《中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争论问题》的主题发言,向中外学者介绍了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程等基本情况,着重对以下几个立法中的争论问题及主要意见予以介绍和评述:①侵权责任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否仅规定侵犯民事权利,是否再规定侵犯利益;②关于统一死亡赔偿金的规定;③关于要不要规定国家赔偿责任;④关于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否规定矿害等工伤事故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邻人赔偿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刘士国教授认为:①侵权法调整的就是侵犯绝对性民事权利产生的社会关系,法与法律有区别,即使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也可能存在于社会生活规则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权利,反对对利益作出特别规定。②统一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大势所趋,有利于保护受害人。③主要从性质上说,国家赔偿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就此,侵权责任法应作规定。鉴于国家赔偿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侵权法仅规定一条就可以了,表明这是侵权责任的一个类型及赔偿的性质,具体条文由国家赔偿法规定。④采用责任能力规定是正确的和必要的,这涉及侵权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改革。监护人责任应以被监护人无责任能力为条件,如被监护人有责任能力,被监护人应承担责任,不能赔偿的,由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前者,是直接责任。侵权法以救济受害人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预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过错,应予批评教育,甚至责令赔礼道歉。⑤侵权法应规定矿害事故的使用人因违反对被用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而且不限矿害,凡使用人对被使用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均应承担民事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不应由相邻人赔偿,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险行为或公平责任加以判决。加害人不明,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   如仍不能确定加害人,公安部门可会同民政部门,对严重受害者实行社会救济。此外,受害人仍可依医疗保险减轻所支付的医疗支出,保险制度已对此具有救济功能。   对于中国侵权法的制定,外国专家饶有兴趣,就诸多问题与刘士国教授进行了探讨。#p#分页标题#e#   (2)韩国西江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长严东燮教   授以《韩国制造物责任法》为题,介绍了韩国制造物责任法的概要内容、制定该法以后韩国案例的动向,指出了该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议:应对“缺陷推定”作明文规定;《制造物责任法》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预售公寓的缺陷责任;应明确规定免责事由“法令制定的标准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为强制性的;法规条文应更明确。   (3)华东政法大学张礼洪教授就其论文《对侵权行为过错认定标准的新认识》作了报告。他以《阿奎利亚法》中关于过失的原始文献为基础,对完善现有的过失判断标准提出了建议:侵权过失的判断标准以客观过错为基本原则,即过失是对行为人没有尽一个理性善良的人的义务,预见或者预防自己行为的后果进行的。过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为、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过失概念本身就蕴含了因果关系。过失的存在以行为人是否尽一般人应采取的谨慎义务为标准,但是,还应根据社会的一般认识,以造成损害的危险是否由行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据自己的意志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应处于的危险区域来判断行为人的过失。   (4)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淑华作了《未登记过户之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的发言,她认为我国《物权法》对机动车的物权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机动车所有权自买卖交付时发生移转,登记过户仅是买受人据以获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属于物权变动不得对抗的“第三人”范畴。转让交付但未办理登记过户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对机动车享有运营支配权和运营利益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构成侵权行为。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论文《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保险责任研究》。   3社会发展中的医事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主持,复旦大学王全弟教授评议。主要报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学法科大学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医疗诉讼与医疗的法制度的动向》的报告。   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介绍了日本国内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重大医疗事故诉讼持续增加的特点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产科医疗补偿制度、对因出生时的原因造成的脑性麻痹患儿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医药品副作用受害人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及预防接种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2)复旦大学法学院姚军副教授作了《医疗事故侵权责任范围的正确确定》的演讲,他提出,作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的社会公平的核心内容,要求行为(或责任)人对己方行为及其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即法律上对己不利的后果)。在具体承担法律责任时,它又意味着责任人仅对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而不应对超出该不良后果部分负责;同理,基于该核心价值(也是诸法的基本原则),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也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立法即司法上不应强迫其承担超出该后果的责任。   (3)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满洪杰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了《人体试验侵权责任研究》的发言,建议我国应当构建独立于医疗过失责任的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制度。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可以在对过错的举证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疫学原理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理论来进行综合判断。   (4)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李燕以《双性儿童性别确定的法律问题探究》为题,提出双性儿童并不是不正常的,当前医学界普遍施行的、经父母知情同意而为双性儿童确定性别的性别再造手术,并不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性别确定应是儿童自己的宪法权利,父母对子女性别再造手术的知情同意权与双性儿童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相冲突。法律应承认男女二元性别体系外的第三种性别,双性儿童的性别确定应待其长大后自己决定。   韩长印教授评议认为,医事法的研究提醒学者注意到平时不为大众所关注的处于弱势群体的少数人的权利,也提醒学者们思考我们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论问题。由于医事法内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学者就医疗过失认定、损害赔偿、医疗诉讼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4社会发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段匡教授评议。主要论文有:   (1)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莱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变迁中的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报告,介绍了社会模型的概念和它作为法律发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纪私法秩序的社会模型的发展以及德国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变迁,提出了现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会国家化、告别契约法中形式自由伦理模式,强调程序的和实质的合同正义,强调了民法的社会责任。   (2)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全弟教授所作报告《两岸担保物权比较研究论纲》,就如何确立保证债权获得完全清偿的制度,比较了2007年3月中国大陆《物权法》与台湾地区在2007年3月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担保物权修正草案,在担保物权的追及力、担保物权的实行期间、抵押权顺位、动产抵押、最高限额抵押、权利质权和商事留置权7个方面对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物权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有利于两岸发展及法律相互借鉴与完善的建议。   (3)复旦大学法学院胡鸿高教授作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律改革》的报告,介绍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治演进历程与特点、中国企业并购的模式、企业并购突出问题与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业并购,不仅应当有利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且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特别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企业并购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发展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建设和谐社区与社会。目前当务之急,在于通过法律改革,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和实现机制,倡导和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p#分页标题#e#   (4)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的演讲,指出中国的资源特需改变了世界资源供求格局,阐述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进展,分析了经济主权和资源主权成为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障碍,分析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环境法和政治动乱问题,最后就中国海外资源投资保护的法律对策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5)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盖威作了《社会组织在我国协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与功能》的论文发言,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尽快制定社团法、修改现行特别法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扶持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淡化一些社会组织的行政色彩,转变政府中心主义治国理念,确立以民为本、以市民社会和市民组织活动为导向的治国之策,进一步完善协商治理机制。   (6)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托马斯•莱塞尔(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与合同法》的报告,俄罗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会议提交了《关于俄罗斯联邦民事立法修订的构想》的论文,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韩伟、王森波分别提交了论文《斯多葛派的伦理哲学与罗马法的转型》、《必亦正名乎?———美国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风波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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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科技创新制作校本课程探究

提起中职学生,人们普遍认为中职学生是中考失败者。他们学习主动性不强,没有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但动手能力强于理论研究能力。根据中职教学内容标准和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及我校“创新教育课程”特色,我们从学生已有科学知识和生活经验出发,编排了创新性强、充满趣味的探究制作内容,作为探究活动校本教材。

一、校本课程研究目的

创新制作校本课程,让学生通过阅读欣赏、操作创新、探究合作等丰富多彩的科学活动,巩固所学理论知识,促使学生接受科学新信息。我校的校本课程体系做到理论实践相融,动脑动手相融,做人融于做事,在理论与实践间建立零距离接触,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创新有机结合。

二、校本课程研究主要内容

校本课程实践研究,从学生兴趣和关注点、教师个人专长、所在区域社会特征三个方面,整合校本教材内容,使之成为创新实践活动资源素材。重点围绕“本县地方特色资源开发利用”“科技活动在创新实践活动中开发和利用”“学校特色资源实践”“学校个案研究”“课程资源包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

三、校本课程特色板块

我校的校本课程开发了六个别具特色板块:探究观察模块、创新创意模块、探究思维模块、创新实验模块、实践制作模块、创新视野模块等,做到课堂教学主渠道与创新活动课互促互补,整体优化。各个模块各具特点,其中以创新探究模块和创新实践模块为主,延伸拓展我校创新校本课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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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在运输经济学中运用

[摘要]目前运输经济学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理论知识讲解占主要地位,而理论知识较少运用到实际交通中;理论抽象与实际运用较少使得学生对于某些知识点不能准确与快速地掌握,教学与学习效率不高。案例教学可以较好地解决运输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提高课程的教学与学习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运输经济学教学;知识点;案例教学;教学与学习效率

一、引言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通常案例教学要经过事先周密的策划和准备,使用特定的案例并指导学生提前阅读,组织学生开展讨论或争论,结合一定理论达到启示理论和启迪思维的目的。在案例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既不是编出来讲道理的故事,也不是写出来阐明事实的事例,而是为了达成明确的教学目的,基于一定的事实而编写的故事,它在课堂讨论和分析之后会使学生有所收获,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案例教学(CaseMethod)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C.C.Langdell)于1870年首创,后经哈佛大学企管研究所所长郑汉姆(W.B.Doham)推广,从美国迅速传播到世界许多地方,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一种成功教育方法。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引入我国;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1]。教师在使用案例教学过程中,应重点针对某一(些)知识点来编写案例,提升案例质量,满足学生需要[2-3]。运输经济学是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一门应用经济学,是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人—车—路—环境复杂系统的基础课程,对于从经济角度解决交通问题如交通拥挤、交通污染与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教学意义。目前运输经济学的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理论知识讲解占主要地位,而理论知识较少运用到实际交通中;理论抽象与实际运用较少使得学生对于一些概念不能准确与快速地掌握,教学与学习效率不高。案例教学可以较好地解决运输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这个问题,对于提高该课程的教学与学习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二、运输经济学教学介绍与不足

(一)运输经济学教学介绍。1.课程属性:经济学研究的内容是一个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它们在不同的人中进行分配[4-5]。运输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属于应用经济学,是运用经济学的思维逻辑和理论方法,研究交通运输系统问题的一门学科[4-5]。它研究如何有效地在交通运输与其他经济活动之间分配资源,以及如何有效地利用已经分配用于运输部门的资源,同时研究与运输经济学有关的各种经济关系,为解决交通问题如交通拥挤、交通污染与交通事故提供经济学上的科学依据。2.课程地位:该课程是交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为本科生开设的专业课程之一,也是实施研究性教学的专业主干课程。3.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本过程,对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有初步的了解与掌握,如了解交通运输的意义及其产业特征;掌握交通运输需求与供给分析及其供需均衡价格,熟悉运输市场与运输企业,运输政策与运输与可持续发展;掌握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管理;熟悉与掌握交通需求管理及基本模型,与了解交通出行行为效用分析;可以依据所学知识,分析我国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发展,交通拥挤、交通污染与交通事故等问题与论证项目可行性,并提出建议与对策。4.主要教材:目前国内比较经典也比较常用的教材是北京交通大学贾顺平教授的《交通运输经济学》与同济大学严作人教授的《运输经济学》,两本书所包含的内容是一致的,区别在于内容的深浅。这两本书都是笔者教授运输经济学课程的指定教材,个人的教学感受与学生的反馈信息来看,贾老师的教材更适合本科生或没有经济知识的学生学习,严老师的教材更适合研究生或已经有较好经济知识的学生学习。当然,两本教材是互有所长,内容深度上是可以相互补充的。5.教学内容及重难点:结合国内外主要教材与期刊论文,运输经济学课程大概包括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运输经济学相关经济学知识,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运输需求如知识点交通运输需求是派生需求与交通运输供给与交通运输市场。这部分知识是学习运输经济学的经济学基础,对于以前没有学过经济学的交通工程专业的学生更是如此。其中需求与供给分析及其均衡过程与状态分析是经济学中的重中之重,对于运输经济学也不例外,运输需求分析与供给分析及供需状态分析是运输经济学的重点。运输市场是由需求方与供给方组成的,双方力量的不同造成了不同的市场,而其中卖方之间的力量强弱以及数目多少,对于市场形态与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决定了运输市场的竞争形式,比如是完全竞争市场、寡头还是垄断市场,对于供给与需求及其均衡分析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运输市场的竞争形式和影响是重点也是难点;第二部分是交通需求管理,比如交通需求管理四阶段即出行产生、出行分布、出行方式选择与交通配流,交通需求管理比较典型的方法如交通拥挤收费与停车管理收费等。该部分内容是经济学知识在交通运输工程的具体运用与体现。其中熟悉典型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可以为解决实际交通问题提供理论依据。交通拥挤收费的经济学原理是通过征收交通拥挤收费消除个人出行负外部性,减少高峰时段和繁忙路段的交通运量,促使交通需求向高容量的公交系统转移且减少个人汽车的应用,使得交通供给得到最有效的使用,从而缓解交通拥挤。学习与掌握交通收费理论及其作用机理是重点也是难点;第三部分是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比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与运载工具供给、交通运输项目投资、融资与运营以及经济评价与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折旧与设备更新。这部分知识是交通运输工程与经济学中工程管理知识的结合。其中一个项目的建设,在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之后,最重要的就是项目筹资的问题,运输基建项目也是如此。选择哪种项目筹资方式才能产生最大的收益以及合适度是重点也是难点。运输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开建与建成之后的一个重要的且必需的评价活动,在开建之前,我们必须选择一定指标与方法,对项目进行预期净收益评价;项目建成之后,在运营预定时间后,我们也应该对项目进行评价,从而对项目的进一步管理以及类似项目的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因此运输项目经济评价是重点。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是一个难点,同时项目的建设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且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建设,因此也是重点。

(二)运输经济学教学存在一些不足。由上文运输经济学教学介绍可知,运输经济学教学理论知识讲解占主要地位,而理论知识较少运用到实际交通中;理论抽象与实际运用较少使得学生对于一些概念不能准确与快速地掌握,教学与学习效率不高。这从该课程的教学组织与方法也可以体现如下:1.以教师讲授法为主,在系统讲述本课程的知识要点的基础上,注重阐明课程的重点和难点,以提高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2.利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结合知识应用和能力培养,采用基于问题、研究性教学等方法组织本课程教学。3.研究性教学。本课程为交通工程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起着理论提升的关键作用。本课程结合教学开展研究性教学,可以有效促使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思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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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维修加固与养护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基础设施的不断发展,桥梁工程作为基础交通设施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随着我国家庭车辆的普及和运输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日益增大的交通量使桥梁的承载能力和通行要求不断增加,公路养护管理部门作为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桥梁养护管理已经成为工作的重点。论文对桥梁工程的维修加固以及养护技术进行了论述,希望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关键词】桥梁工程;维修;加固;养护;策略

1引言

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早期修建的桥梁施工技术、设计方案和质量水平相对落后,桥梁修建标准不完善,建设资金短缺,施工管理力量较弱,直接导致早期修建的桥梁质量先天不足,使桥梁使用年限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一些建成后的桥梁后期养护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在自然侵蚀和车辆行驶产生的荷载压力下,很多构件已经产生了破损和老化,加之维修保养工作不及时,没能在桥梁问题出现的前期进行加固维修,造成桥梁的损坏速度加快,影响桥梁的使用寿命。

2桥梁维修加固养护的重要性

桥梁工程作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养护工作的质量控制直接影响桥梁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舒适性。随着我国交通行业的不断发展,桥梁的承载能力和使用性能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早期建设的桥梁承受的荷载逐渐加大。因其早期施工质量问题,使早期建设的桥梁成为威胁人们出行安全的重要因素。同时,随着公路交通量的不断增加,在桥梁使用过程中,大吨位运输车辆超载、超重现象严重,对早期修建的承载能力设计较低的桥梁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并且可能随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3桥梁工程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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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指路标志设计

【摘要】国内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设置的同向分离路段,导致车辆运行轨迹更加复杂,易发生交通事故。论文结合山东省双向十二车道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根据项目定位、功能特点,分析研究整体式断面和分离式断面的老路与新建分离线的指路信息特征,提出合理的指路标志设置方案,以促进高速公路的交通畅通,提高行车安全性。

【关键词】高速公路;改扩建;双向十二车道;分离式断面;老路与分离线;指路标志

1引言

京台高速公路穿越山东段长度约360.7km,按照山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作安排,除齐河至济南段外,已按照双向八车道建成通车或正在进行双向八车道改扩建施工。2020年,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全线平均交通量为136132pcu/d(大型货车约占27.5%),交通量已经饱和,道路拥挤现象严重,大大降低了车辆的行驶速度和道路的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已明显下降,既有六车道标准与其承担的交通运输任务和在路网中的作用不相匹配。且随着衔接路段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后,该段的瓶颈制约愈发突出,同时路段位于济南西城区,又作为3条国家高速公路的共线段,由双向六车道改为双向八车道的意义不大,便立项为双向十二车道改扩建工程,设计方案已取得交通运输部的批复。本文以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双向十二车道改扩建为例,分别从整体式断面、分离式断面的老路与新建分离线以及主线限速方面对交通标志的指路体系进行详细分析,得到相关研究结论并应用于工程实践中,对其他类似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双向十二车道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特点

齐河至济南段沿线依次设置晏城枢纽立交(接济南绕城高速北线、济聊高速)、齐河生态城互通立交(接G309青兰线,一级公路)、槐荫枢纽立交(接济广高速)、国际医学中心互通立交(接济南北园高架桥快速路)、济南西互通立交(接G220东深线、济南东西主干路———经十西路)、殷家林枢纽立交(接济南绕城高速南线、济广高速),如图1所示。其中,槐荫枢纽立交与新建分离线连通、济南西互通立交与新建分离线北向连通,齐河生态城互通立交和国际医学中心互通立交均不与新建分离线连通。受制于沿线用地、沿线旅游景区、军事区,以及跨越黄河、京沪铁路、在建郑济高速铁路、济南城市轨道等因素,拟建项目采用两侧分离加宽为主,黄河大桥段采用下游单侧分离加宽(双向行驶),起终点衔接段采用两侧拼宽的加宽方式[1],即路线自齐河生态城互通立交北侧由整体式断面渐变为分离式断面,由北向南方向分离线在齐河生态成互通立交处向东上跨既有老路,由两侧分离加宽转变为单侧分离加宽,在既有黄河桥下游分离新建双向六车道黄河特大桥,在槐荫枢纽处南向分离线向西跨越老路后,渐变为两侧分离加宽方式,跨越(穿越)郑济高铁及联络线后渐变为整体式断面。同时考虑到交通流的容错及安全救援,设置老路与新建分离线之间的连接匝道。总之,本项目可以理解为除起终点为整体式断面外,其余路段均为分离式断面,并通过互通立交、设置连接匝道实现老路与新建分离线的连通。

3指路标志的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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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防护施工技术研究

【摘要】交通道路安全的发展速度直接决定了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且随着交通工程事业的发展,城市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也得到有效促进。在此情况下,城市中各式各样的道路交通工程项目也层出不穷。基于此,论文对交通工程的道路安全防护施工技术展开研究,分别从原材料质检、设备操作两方面入手,对道路交通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把控,再以此为基础,分析交通标线施工、护栏施工、隔离栅施工情况,最后在新型材料与先进测量仪器的支持下,提出与交通工程道路安全防护施工有关的技术改革方案。

【关键词】交通工程;安全防护;新型材料;测量仪器

1引言

近年来,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各类型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不断上升。随着交通事故的发生,个人、家庭乃至社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道路安全防护已经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发展难题。受到公路工程投资、防护服务理念、自然交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相关部门对公路施工安全的重视程度尚且不足,且设计者缺乏对公路使用实用性的考虑,尤其是在路侧设计方面更是没有明确的应用处理方案,这也是导致交通工程道路安全水平不断下降的主要原因[1]。然而在新型施工材料的作用下,交通工程设计者开始意识到规范化的设备操作,有助于提升安全防护施工的工程质量,且能够在实施建设的过程中,根据各项仪器所显示出的数值结果,进行及时的技术性创新与改革。

2工程质量把关

交通工程道路安全防护施工的质量把关,包含原材料质量检验、设备操作规划两个实用处理流程,具体分析方法如下。

2.1原材料质量检验。施工原材料的质量能决定整个道路交通工程的建设水平,是所有施工活动的实施基础,只有在保证原材料质量水平合格的基础上,才能使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达到理想化水平,否则再先进的技术手段也无法缓解不合格原材料对交通道路安全防护施工带来的影响。从宏观角度来看,原材料质量检验是把控整个防护施工过程的重点应用步骤,通常情况下,需要从规范的厂家采购材料设备,避免粗制滥造产品流入交通道路工程之中,且采购人员应提前对应用市场进行调研,严格遵照国家所提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标准,把控各项原材料的生产质量,再通过单价对比、质量对比的方式,对所有待选施工原材料进行抽查与试验,并从中挑选出性价比最高的原材料制品,将不合格施工材料对交通道路工程防护安全性的影响降至最低。此外,还需提升各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避免因贪图利益而使原材料的质检水平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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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记分对图书馆积分制的启发

 

0引言   积分制可以说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就是运用量化的方法对工作或表现给予适度奖惩的一种管理机制〔1〕。它在不少领域不同程度地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教育领域的“教师工作积分制”,在企业绩效管理领域的“工作积分制”,在网络领域的“百度知道”积分制,甚至中国国家级棋手参加世界大赛的唯一依据也改为积分排名,取代了原先采用的轮换制〔2〕。可以说,积分制在好多行业都已经逐步成为一种比较有效的管理机制。   1图书馆读者积分制的理论研究及实际使用状况   图书馆读者积分制起步较晚,它是图书馆借鉴其它行业的做法,按一定标准对读者在一定时期内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行为表现赋予一定数量的积分,并根据积分的多少作为享受对应服务等级的一种读者管理制度。目前,国内已有少数图书馆人对读者积分制理论进行了研究,同时有些图书馆也在读者管理中实行读者积分制。2011年10月22日,笔者利用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以“读者积分制”为关键词查询有关读者积分制的文章,共查到28篇论文,但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读者积分制的文章只有10篇。为方便探讨,列表如下:从下表统计可以看出,读者积分制在图书馆还是一项新生事物,它是读者管理的“新探索”、“新模式”、“新思路”以及“读者激励方式”,单从时间看,对它的研究应始于2008年的余和剑,随后四年陆续有几篇研究。   余和剑在《读者积分制:读者管理新模式》(下称“余文”)中,指出现行管理制度的弊端:违背“人人平等”原则;缺乏激励机制;图书馆不具备罚款主体资格,于法无据。对读者增加积分的行为列了3项,对读者减少积分的行为列了7项,根据积分的范围值对读者划分了6个等级。他认为读者积分制的优势有: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图书馆基本原则;有利于图书文献资源得到更好的开发和利用;有利于缓和读者与图书馆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改变图书馆绝对管理的模式,强化读者参与意识;惩罚机制于法有据,有效避免现行读者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尴尬与困顿;倡导信用伦理新观念,有利于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3〕。余文基本概括了读者积分制的优势,笔者在《读者积分制构建探讨———兼论余和剑?积分制———读者管理新探索?》一文,分别对增加积分的项目和减少积分的项目进行了增补和细化,同时指出,每一个工作人员评分标准要公正、统一,切忌此松彼紧;具体分值各馆可根据现实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调整;在执行时对新生应有所放宽,让新生有一个逐渐习惯的过程〔4〕。任家乐、雷若寒在《读者信用积分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中指出读者信用积分制度在前提条件、特点、运行流程等方面有其独特之处;外在因素对读者行为和图书馆均存在着一定影响,是进行积分评估时需要考虑的因素;通过对传导效应、磁性效应、失信曲线、补救机制、读者信用等级表等内容的探讨有助于深入理解读者信用积分制度;推广读者信用积分制度,对于规范读者行为,提升图书馆服务具有重要价值〔5〕。   实际使用读者积分制的图书馆并不多,笔者在《积分制在图书馆读者管理中的应用探讨》一文中,指出深圳大学图书馆是较早使用读者积分制的图书馆之一。列举了13种读者违规行为,分别对应13种过失分数,而对过失分数累计分为5个分数段,分别对应5种处理方式。分析深圳大学图书馆读者积分制其管理优势是:采用违规限权的处罚措施,将避免“罚款”带来的相关问题;各种违规行为列举详细周全,分值清晰,方便操作;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图书馆基本原则;先记分、后处理,避免了工作人员与读者激烈的矛盾冲突;与学院紧密联系,让学院了解学生在图书馆的表现,使违规学生有所顾忌。另外,笔者还认为深圳大学图书馆读者积分制只有罚,没有奖,显示不出激励机制的优越性。笔者给出应将“过期罚款”变为“过期限权”;应奖罚分明,正面激励胜于惩罚的建议〔1〕。   读者积分制作为一种图书馆读者管理的新模式,不管在理论还是实践中,都处于探索阶段。在这个阶段,多借鉴参考其它行业的经验,有助于对自身的管理模式带来突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规定已深入人心,已被大多数的机动车驾驶人所熟识和认可。那么它对图书馆读者积分制能否带来一定启示呢?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规定及对读者积分制的启示   2.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规定简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章记分和审验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共5种,分别为: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有6种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的有9种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的有11种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的有8种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的有4种违法行为〔6〕。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比读者违规行为的危害性严重,大家的认识也比较深刻,同时有国家法制强制执行,具有法律保障。如果图书馆借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规定的一些做法,虽然两个行业有很大差别,但因为有“前车之鉴”,会让读者更轻松地了解其精髓,比较容易实施和执行。   2.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规定对读者积分制的启示   2.2.1对读者违规行为边积分,边作出相应处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章记分和审验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7〕。图书馆应借鉴这一举措,在读者违规行为发生后,一方面累计积分,另一方面,也不能轻易放松补偿性处置。实施读者积分制,尤其是在两种制度交接之时,读者违规后,只累计积分,不再采取处置措施,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对文献资源建设和其他读者都是不公平的。譬如,对图书污损行为的处置,如果用铅笔圈划的,应让圈划者自己擦掉,不能擦掉的只能盖章处理,严重的只能让图书污损者重买图书。处置原则是对过失能补救的尽量补救,补救后积分可相对减少,不能补救的,积分的分值要相对加大。对读者违规行为边积分,边作出相应处置的方法与以往纯粹的违规处罚不同的是:能尽量避免罚款行为的产生。#p#分页标题#e#   2.2.2可在一定阶段加大某一方面违规行为的积分及处罚,以引起读者的注意   2010年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新规则已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旧规则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会记12分,而新规则规定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记12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也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由一次记2分调整为记3分〔8〕。不可否认,汽车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快捷、便利,但与此同时它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对交通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而其中醉酒驾驶导致车祸致死的比例稳居第一。可见,醉酒驾驶已经成为马路的头号杀手〔9〕。为了遏制这一头号杀手,新规则规定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记12分,而对于醉驾者,按照法律最新的规定,2011年5月1日后,醉酒驾驶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新法律新规,醉酒驾驶者可能将获得包括吊销驾驶证,最高6个月的拘役,最高5000元的罚款,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自新规则执行后,酒后驾驶和醉驾者都明显减少。为了遏制某一时间段某一不良习惯,加大处罚力度,会取得不错的效果。在这一点上,图书馆也可效仿。实行积分制的目的是规范读者行为,引导读者讲究诚信,具体分值各馆可根据现实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调整。如果一定阶段内,图书被圈划、污损严重,可加大分值;如果一定时间段占座现象严重,可提高分值,以期引起读者重视。每个馆的情况不一,采取的积分分值也不一定一致。   2.2.3对读者违规行为累计积分,超过一定分值来重新接受入馆教育,并参加图书馆使用须知方面的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章记分和审验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10〕。图书馆可在这点上加以效仿。读者违规后累计积分,如果超过了一定分值,就要规定重新接受入馆教育,并参加如何正确使用图书馆方面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具有使用图书馆的资格。这种警示教育一方面在图书馆的行政权限范围之内,不涉及法律的相关限制性规定,能够做到于法有据,使图书馆避免了是否具备罚款主体资格的质疑;另一方面会比罚款起到更好的作用。   2.2.4对读者违规行为累计积分,未达到一定分值或达到一定分值处理后年度前清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章记分和审验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满12个月后,积分不达12分的,清零,新的年度重新开始积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这种清零方式,会使机动车驾驶人有一种重生的感觉。图书馆对读者违规行为累计积分后,对读者会产生一定心理影响,尤其对洁身自好的读者来说,产生的是一种压力、一种迫切想消除的心理要求。如果年度内没达到一定分值,或已作出处理后清零,会使读者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不小心导致违规产生的积分终于不用如影随形,一切可以重新开始,会更好地遵守正确使用图书馆的规定,避免了“破罐破摔”的恶性循环。这项规定适合于违规减分的情况,对增分应继续累加,并给予一定奖励以示激励。   读者积分制作为一种新的图书馆读者管理模式,在新旧模式交替时段,可采取补偿性处置与积分并行,其能否在图书馆推广使用,有赖于图书馆人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更有赖于图书馆人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调整。其它行业的宝贵经验,图书馆人要采取“拿来主义”为我所用,但要甄别、取舍,不能生硬照搬。只有这样,读者积分制才会拥有广阔前景,才会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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