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监管意见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渣土车综合监管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渣土车(含土石方工程车,垃圾清运车,下同)的综合监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根本上治理渣土车无牌无证、超载、超速、撒漏、扬尘污染等安全问题和环保问题,实现对渣土车全天候、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监管,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打造“整洁优美、宜居宜业”的城乡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进一步落实渣土车运输企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建立规范的渣土车运营秩序,查处渣土车偷倒乱倒、抛撒滴漏、带泥上路,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超速、超载(装载货物最高点超出登记车厢高度)、逆向行驶、无牌无证、闯红灯、改加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成立渣土运输专门企业,由企业管理渣土运输车辆,由原来的直接管理渣土运输个体转变为管理渣土运输企业,强化社会企业自我管理,实现渣土运输法人化,推行渣土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个人车辆不予核准渣土处置申请,构建规范有序的建筑渣土运输行业。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普查摸底
区政办物业监管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属地区域管理,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借鉴其他地市成功经验,经市政府十四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就加强区级政府物业监管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职能,加大区级政府物业管理监管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区长是物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区长负责抓好物业管理具体工作。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下同)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职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为有效促进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市政府决定将市住房保障局部分物业管理监管职能放权给各区级政府。区政府物业监管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指导和监管工作。 (三)负责落实未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登记服务工作。 (五)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六)负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 (七)负责物业承接、验收、备案工作。 (八)负责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和信访投诉处理工作。 (九)组织物业管理招投标和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初审工作。 (十)负责监督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和使用工作。 (十一)组织国家、省、市级示范小区创建及星级小区初评工作。 (十二)负责物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和信用等级初评工作。 (十三)负责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建立健全以区为主、部门联动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一)强化机构设置。各区政府要尽快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落实经费和人员,确保物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行使授权的物业管理权限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居住区“市、区、街”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对在居住区管理活动中出现矛盾纠纷、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报请区政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出现跨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由市住房保障局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三、完善保障机制,确保物业属地区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一)大力推进老旧住宅区改造。将老旧住宅区改造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市、区两级政府和鹤矿集团加大资金投入,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老旧住宅区改造工作。通过危房棚户区改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等,夯实物业管理的基础条件,逐步向标准化物业管理过渡。 (二)推行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住宅物业项目的,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由区级物业主管部门统一监管,专项用于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管理及出现重大违约责任事故的处置等。 (三)建立房屋公用设施质量保修金制度。今后,凡新建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前,须由区级物业主管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开发建设单位按每平方米10元标准向区级物业主管部门缴纳房屋公用设施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暂定为5年,保质期满后返还。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且开发建设单位拒绝维修的,可由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区级物业主管部门核准后,使用其保修金进行维修。 (四)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制定全市住宅区物业综合管理考核评比细则,每年对全市住宅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具体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局负责。
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意见
为提高全市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农业投入品市场规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清理整顿,使农业投入品得到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市场主体不规范、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合理等问题,对农民群众日常生产、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业竞争力提升、农民收入增长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投入品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内容,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农业投入品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明确农业投入品经营准入条件
(一)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3)有与其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4)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具备上述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单位,可以经营农药,除此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农药经营。
(二)从事化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相适应的住所、经营场所;(2)企业注册资本(金)、个体工商户资金数额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申请在省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9〕100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与专项、重点检查有机衔接,推动不同检查方式整合和统一部署,形成部门合力,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坚持规范透明。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企业信用风险监管,科学研判社会市场问题隐患,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其他检查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依法处理。
坚持协同推进。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互认机制。
网络直播营销监管探析
11月5日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市监广〔2020〕17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网络直播营销关键主体的法律责任、网络直播营销的重点规范领域及网络直播营销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重申,结束了网络直播营销引发的种种争议。
从理论上讲,网络直播营销完全具备营销性、媒介性、自愿性三大商业广告的核心特征,符合《广告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调整适用范围,这也是此前不少学者专家主张依照《广告法》调整网络直播营销的主要依据。后于《广告法》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则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网络直播营销是电子商务从业者所采取的销售商品(服务)的一种模式或一个环节,和电子商务密切关联,是电子商务从平面静态发展升级为视频动态的结果。电子商务活动严重依赖网络这个媒介,因此如果简单判断网络直播营销这一新兴电子商务模式(环节)是商业广告的话,必将遏制电子商务的升级发展。
正是出于对新兴商业模式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考量,国家没有急于出台新的管制措施。《指导意见》的出台,终止了当前关于网络直播营销属性的争论,明确了网络直播营销的性质——不是简单的广告非广告问题,而是兼具“电子商务+宣传促销+导购卖货”等特点的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新业态。基于其模式新、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一个主体或行为可能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在不同模式下主体或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性质也不相同。《指导意见》抓住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主播这三类关键主体,进一步明晰了他们的法律责任,特别是明确直播营销活动中网络平台和网络直播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监管执法和行业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引作用。同时,根据调研结果,指出法律适用方向,明确重点监管领域与重点查处事项,给接下来的网络直播营销监管执法亮明了路径与武器。这种没有急于立新法规制,而是利用既有法律规范资源综合规制监管的模式,也是一种监管执法的创新,更是监管理念的进步,不仅节约了立法资源,更将大大提升既有法律规范的执行效益。
《指导意见》来源于实践,也将付之于实践。网络监管执法不同于线下的监管执法,没有网络监管工具上不了网,就只能望网兴叹。故此,接下来最为重要的是亟须开发建设具有网络监测、同步固证、指挥协调功能的综合性市场监管网络监管执法系统,链接市场监管部门的各条业务线,同时打通市场监管部门与网信办、公安局、广播电视监管机关等网络安全监管机关,网络视频节目监管机关,网络违法犯罪执法机关的信息传输合作通路,共同提高网络违法信息处置应对效率。
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而言,更需要抓紧协调好内部各业务条线的协同监管机制,从规范网络直播营销主体的营销范围、广告审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入手,共同做好电子商务违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违法、侵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违法、广告违法、价格违法等重点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要通过查处案件,净化网络直播营销市场环境,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谢旭阳 单位: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
议事业单位的网络资源利用问题和举措
1事业单位网络资源利用中的问题
1.1信息整合不完善
部分事业单位在利用网络资源的过程中,没有对各类信息进行系统的整合。例如,各级、各地区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及其经验教训,人民群众对于本单位工作的意见,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参与单位建设的建议等,这些都是促进事业单位更好的运行的重要网络资源。如果不能对网络资源进行有效地整合,事业单位就会因为忽视重要信息而影响其正常工作。
1.2没有注重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利用网络资源的过程中,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对自身的合法权益提起重视。例如,事业单位在网络上的名称是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表现。而部分单位没有明确其网络名称或者不注重自身在网络上名称的规范性,从而出现部分事业单位网络形象的混乱,同时也存在抢注互联网域名现象。这就极大的影响了事业单位作为公共窗口的权威形象。
1.3网络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这里所说的事业单位网络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在网络上创建了本单位的相关网站,面向全体群众以供大家提出批评、发表意见、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互动等,但是部分事业单位并没有很好的利用一直丰富的资源,忽略了对群众意见的查看和参考,甚至在事业单位五民众的互动等栏目中是空白显示,事业单位在很多栏目中也没有及时对民众意见进行回复。
运动会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分析
摘要:
目的掌握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食品安全状况,保障十三运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的饮食安全提供其科学依据。方法制定十三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等11个专项工作方案,对十三运定点接待单位、场馆周边餐饮服务、食品流通单位等进行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每个定点接待单位派驻2名监督员全程开展监督保障工作,并对调查数据进行了专门的统计和分析。结果定点全程保障单位14个,对场馆周边餐饮服务、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定点接待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19次培训,共培训食品从业人员1276人次。共下达指导意见书、监督意见书228份,制作各项现场检查笔录1142份。共对100余种食品及食品原料开展快速检测3001份;同时还对18个批次蔬菜、2个批次水果、6个批次猪肉、5个批次牛肉、3个批次羊肉分别开展了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圆满的完成了十三运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结论在举办大型运动会或重大活动中,只有及早安排,并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方案和措施,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及定点人员等对定点接待单位进行全程监管,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达到被监督单位多次全覆盖,才能控制或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大型运动会或重大活动圆满完成。
关键词:
大型运动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以下简称为十三运)于2014年8月17~26日在赤峰市举行,按照十三运组委会的工作部署,我们对十三运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其管理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等人员的食品安全,圆满地完成了十三运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对十三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分析,以其对今后举办重大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保障提供科学的依据。
1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2014年5月17日至8月26日,对14个定点接待单位进行全程保障,共保障了29个比赛项目12000余人的食品安全,其中运动员、教练员近8000人,裁判员及技术人员620人,新闻记者等230人,开幕式演出人员及志愿者2220人。另外保障了3000余名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临时盒饭加工制作的安全。在十三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共有77名执法人员投入保障工作,每个定点接待单位派2名监督员全程开展监督保障工作,同时对定点接待单位及场馆周边餐饮服务、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及时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纠正违法行为,确保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信息化的应用
摘要:项目法人在工程管理中需统筹协调各方开展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类型多、投资大、工艺难,实施安全管理信息化能够形成各单位、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的安全网络,更好贯彻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大藤峡水利枢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为例,总结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经验,为我国水利行业信息化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项目法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信息化;标准化
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藤峡公司”)自主研发“智慧大藤峡”信息系统,将安全生产与工程进度、设计变更、合同执行、人事管理等布设在系统中,使各单位、各部门间信息互通,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一、框架设计
大藤峡公司在通用的信息与接收、任务下发与反馈、流程上报与审核、安全档案、资料共享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不同单位的要求,分别增加安全强制条款、技术交底、旁站监督、特种人员、特种设备、安全交底版块,通过定制专有二维码链接,实现业务信息共享,形成全方位、全人员的立体安全管理网络,网络中各节点间信息互通。安全管理系统构架如图1所示。
二、功能应用
1.信息与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