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惠农资金监管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财政建设阻碍与建议
作者:梁天福 单位:湖北省襄阳市财政局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惠农补贴的增多,乡镇财政资金规模日益扩大,加之农业部门的农村经管站并入,乡镇财政所的工作量加大,承担的职能也越来越多,既要落实惠农政策和惠农补贴、开展涉农资金监管,又要抓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落实农村综合改革及管理任务,等等。全市基层财政干部努力适应职能转变,积极发挥基层财政服务、管理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是,乡镇财政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资金监管力度不够。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投入力度,涉及乡镇的财政资金,除了乡镇财政直接管理的各项惠农补贴外,还有土地部门负责的土地整理资金、卫生部门负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及水利部门负责的低丘田改造、大中型水库加固维修资金等。多数项目资金归口部门管理,乡镇财政在监管方面“插不进手”,导致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特别是在新农合基金监管方面,基层财政反映很大。目前,乡镇财政所只负责新农合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使用由镇合管办和镇卫生院负责,乡镇财政所无权过问。由于监管缺位,导致新农合基金在使用上随意性很大。部分惠农补贴资金也缺乏财政监管。一是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监管不到位。在水稻保险方面,由于农民自身管理到位,目前水稻受灾特别是大面积受灾的极少,再加上受灾后鉴定难、赔付低,农民对水稻保险有抵触,不愿投保。保险公司按照全市水稻的总面积收取保费和申报财政补贴,不据实赔付,而是按每个乡镇收费总额返还一定的资金,由乡镇自行决定赔付数额,导致农民受灾后赔付不到位。在能繁母猪保险方面,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必须上门逐户登记、签订合同,每头猪赔付在800—1000元,但保险公司认为工作量大、利润较低,不愿意开展。目前很多农民交了保费,保险公司却无户头。由于监管不到位,保险公司在申报财政补贴时,不是按实际投保头数,而是按全市养殖总数来申报,存在着套骗财政补贴的现象。二是农机补贴和良种推广资金监管不到位。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业务科室直接拨付到农机、农业部门,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由农机、农业部门说了算,由于财政部门未参与监管,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很大,相当一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流失或被挪用。
第二,支农资金缺乏有效整合。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条块分割,资金整合的体制障碍较大。支农资金的使用涉及众多部门,部门内涉及各个业务归口管理单位,上下级垂直对口管理,加之各项支农专项资金都有专门的用途,地方政府难以统筹安排,不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导致很多部门支农惠农资金浪费多、使用效益低。如某区水利部门负责的水利建设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每年高达4000多万元,而这些资金在使用上各自为战,大都投入到配渠的维修和某一渠段建设,不考虑整个渠系的建设情况,致使投入的资金发挥不了应有的效益。
第三,乡镇财政建设落后,不能满足职能转变的需要。一是管理体制不明确、工作经费无保障。目前,襄阳市乡镇财政所有的由县垂直管理,有的由县乡共管,有的完全下放乡镇管理,没有按照省财政的规定统一划归到各县市区农村财政管理局管理,导致基层财政管理上下难以协调统一,上级财政对基层财政管理、指导和监督的难度加大。农业税取消后,长期以来维持乡镇财政所运转的农业税征收经费没有了,而上级财政也没有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留下了隐患。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乡镇财政所办公、居住用房大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相当一部分年久失修,而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按规定从农业税附加中安排的房修费随之取消,近年来上级财政也没有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基层财政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导致基层财政干部情绪大,思想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模糊不清。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所经历了改革分流定编定性,但到目前,乡镇财政所的机构性质仍然模糊,既不是事业单位,又不属于参公单位。对上已经和经管站合并,但在实际运行中还是各行其事。针对乡镇财政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尽快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乡镇财政健康发展,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
第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到位。健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把镇、村两级干部工资、公用经费支出的测算、审核、认定,乡镇事业单位发展支出、村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的核定和村级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乡镇政府采购性支出管理,乡镇财政所建设等统一归口到农村财政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并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到位。明确乡镇财政干部身份,将乡镇财政所按现有的职能纳入参公管理或者按局属二级单位模式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从根本上明确乡镇财政干部身份和地位,调动乡镇财政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要提高乡镇财政干部待遇,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财政办公、生活条件。
第二,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全面落实“乡财县管”。借助国库集中收付平台,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延伸到乡镇,真正实现各项惠农资金、公用资金、项目资金直达到个人、供应商和项目。同时,强化对乡镇新农合基金审核、拨付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议把乡镇新农合基金的审核、使用纳入乡镇财政的监督之下,由乡镇财政所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新农合基金使用的审核与监督。
农村经济发展瓶颈解决策略
1、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1.1抓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在惠农政策上不能含糊,一定要严格把关,坚持落实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同时也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做好各项惠农政策和直补的发放工作,要认真研究和全面推广粮经套作,稳定粮食生产。农业技术部门要严格抓好备春耕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到田间地头去抓生产,为农民朋友提供优质服务,给他们吃上定心丸。在保证技术指导的同时也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强化责任管理,深入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确保农民朋友满意,保证春耕工作有效开展。
1.2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稳定农资价格,强化物价监管调控
近年来有不少农民朋友抱怨说,农资价格上涨太快,上涨幅度也大,同时农资市场混乱,自己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因此我们一定要想办法稳定农资价格,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力度,对于农资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不能让黑心商人侵害百姓的利益。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尤其是备春耕期间,监管部门更是要加大力度,各个部门之间也要有效的配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及乱要价格的坑农行为,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强化物价监管调控方面,就要涉及多个部门共同联手了,工商、物价、公安以及各个乡镇的政府都要参与调控工作,确保人们的利益不被侵害。
1.3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重要前提,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思路,培育当地土地流转市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管理机构,培育流转市场,规范流转行为,督促乡(镇)落实好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引导土地流转真正提上工作日程,充分发挥村集体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农民开展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群体集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
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问题探析
摘要:
立足水利系统的相关情况,概述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的内涵、要求和意义,分析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思考提升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水准的建议。
关键词:
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精准扶贫
一、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的内涵、要求及意义
水利系统涉农资金主要是列层级水利机关部门所使用财政资金中和农业、农民关联度较高的系列资金,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费、防汛费、水资源费、渠道岁修工程费,等等。和一般意义上的涉农资金不同,虽然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终极目标是为改善农民生活、落实惠农政策、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障,但资金的主要应用领域在于水利领域,本身没有直接运用到农民身上,基本上不存在直接拨付给农民的款项。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是对如上所提及的系列资金在具体支付及使用方面的管控举措及机制的集合。和从系列层级政府角度出发的涉农或惠农资金管理不同,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尤其是基层水利机关的涉农资金管理,主要关注既定额度的对应财政资金的支付和使用,基本上没有涉及到筹资方面的事项。所以,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的要求,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内容:其一是确保支付程序的合规及时,规避程序性风险;其二是确保资金使用方向符合既定目标,避免资金流失风险;其三是确保资金使用效果或绩效水准,避免明显低效风险;其四是形成系统而真实的会计信息或轨迹,基于分析为资金统筹安排优化提供价值的参考信息。强化推进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价值,其一是能有效提升对应资金的适用绩效,确保相关资金用到实处,产生较高效益,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其二是能倒逼提高水利系统尤其是基层机关财会管控水准,在基于如上所提及的第四方面要求强化考虑基础上,还能推动基层水利机关践行探索管理会计。其三是能确保水利资金在惠农政策方面发挥应有的效力,进而能切实推动精准扶贫的落实和实现,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提供积极助力。
二、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政优化促农业经济拓展
本文作者:孙明远 王福山 李自坤 单位:山东省微山县农业局
1前言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是一切产业发展的源头和母体,也是当前保增长、保民生的基础。支农资金的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物质基础,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化农业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要实现科学跨越的战略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农业是基本国情的观念,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从更高层次上夯实农业基础,打牢农业根基,有效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2明确分工负责,落实管理责任
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拨付和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各乡镇政府党政“一把手”对本乡镇财政支农项目的可研论证、申报和资金安全运行、使用绩效等负第一责任;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对财政支农项目的确立、资金安排、项目监管等负第一责任;财政部门负责人对专项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负第一责任。严格实行财政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明确职能分工,加强相互监督,审计局依法审计监督财政支农资金,对违规、违纪使用财政支农资金,给国家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实行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以县为单位,财政下拨到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的财政支农资金,都必须建立专账。严禁将财政支农资金和单位预算资金合并使用;严禁将财政支农资金直接划拨到乡、镇政府或借调到县直主管部门使用。对财政扶贫、义务教育、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粮食“三项补贴”等各项财政支农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在国库设立“财政支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
3撬动社会资金投入
以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为契机,不断改进整合资金的引导和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调动民间、信贷、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三农”的积极性。利用补助、奖励、贷款贴息等办法,鼓励、引导、吸引民间资金投入“三农”,形成在政府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自己投工、投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有效机制。大力推行财政担保、财政贴息等支农方式,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民群众借贷发展,吸引金融、信贷资金投入“三农”。
城乡财政政策实施情况
一、我市近年来财政政策机制的积极成效 从近年来我市实施的财政政策情况来看,城乡统筹发展的财政政策的积极效应正日趋明显1、免税增收,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财政政策措施。 200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免征农业税。当年全市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总额约为4399万元,人均减负65元左右。同年4月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16条);同年7月市委六届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决定》,明确提出城乡居民增收的目标,即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600元,年均增长8.4%和10.6%。坚持城乡统筹,同步谋划,共同提高。2005年,5月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若干实施意见》(17条),进一步体现了我市市委市政府“以人为本,富民优先”的工作思路。另外,近几年,国家出台了粮食最低收购政策,引导粮食价格合理回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我市在全面免征农业税的基础上,推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补贴和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政策。从2004年开始,粮食直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以来,市财政安排直补资金达1385万元。2005年,全市发放良种补贴资金达1064万元。2006年、2007年,财政共用于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粮食补助以及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分别达2235.55万元和3761.02万元。 在免税增收及多种惠农政策的鼓励下,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民收入也实现了跨跃式增长。2004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189元,同比增长15.9%,而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985元,同比增长27.6%,创造了农民增收额的历史最高水平,收入增长速度自98年以来,首次高于城市居民。2005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1935元,增长17.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511元,同比增长13.2%。2006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3700元,增长14.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200元,同比增长15.3%,再次超过城市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农民增收出现良好的增长态势。2007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5000元,同比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000元,同比增长15.4%。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统筹考虑,十六大以来的五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15.7%,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也达15.6%,实现了城乡收入的同步增长。 2、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让农村居民共享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强调指出,农村基础设施脆弱和技术进步缓慢是中国农业发展中非常致命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个问题看得很清楚,这几年在不断加大对这些方面的投入。根据中央的有关精神,我市在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指导下,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重点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加大了小城镇建设的力度。我市坚持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专项资金,带动乡镇民力、外来投资、银行贷款等方式投入项目达30多个、8000万元。2004年、2005年完成投资11.6亿元,使当涂县和中心镇的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同时我市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列入2007年市民生工程,按照“县区规划、乡镇实施、村级承办、农民参与”的原则,重点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县城周边地区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2008年起逐步向远郊延伸,力争用3至5年时间,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率先在全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这将大大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二是实施道路“村村通”和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大大便利了农民出行,促进了农副产品的商品流通和改善了农民的业余生活。我市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于2005年开始实施,总计划为768.58公里,总投资为2.1亿元。2005年全市共完成112条、400公里的“村村通”道路建设任务,总投资达1亿多元。目前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超过1500公里,100%的行政村已通公路。“村村通”道路建设改善了我市的公路路网结构,改善了农民的出行条件,加速了农副产品的商品化进程,为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三十项民生工程之一的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自今年实施以来,截止到6月底城郊地区已有301个自然村,13383户农户看到了有线电视,已完成投资647万元。目前市郊区域农户20户以上的自然村,已有80%多实现了有线电视通播,向山镇已全部完成,佳山乡完成了90%,濮塘镇覆盖70%—80%,银塘镇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正积极向前推进。2006年以来,我市已为市郊农村200多个自然村开通了有线电视,4000多户农民家庭喜看有线电视节目,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的业余生活。 三是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2005年9月份开工建设以来,各项工程均按计划稳步推进。截止到2007年8月中旬,累计完成投资1.99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8.5%。完成新建水厂3座、改造水厂15座、新建加压站5座、铺设延伸输配水管网8000余公里,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43万人。今年继续完成计划任务,再解决18.6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这项工程完成后,全市农村集中居民点自来水供给率达到100%,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水卫生标准》。这项民生工程将大大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也使农民充分享受到了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 3、财政的支农支出每年都呈上涨趋势,极大地支持了农业经济社会的各项事业发展。 财政是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政府可以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在预算安排上用制度保障增加对农业的支出,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学者作的有关分析说明:财政支农支出对GDP的作用较大且呈正向变动关系,财政支农支出每增加1%,农村GDP就可以增加6.822%,财政支持力度越大越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按照中央规定的“三个高于”(即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高于上年)要求,我市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并确保支农资金每年按照不少于20%的幅度增长,新增投入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2003年至2006年四年间,我市财政支农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8048万元(按调研表口径统计),年均增长了20%,且主要安排在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支出、农村基本建设和农业科技发展等五类支出,基本上做到了依照法定要求安排落实支农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各项事业发展。 二、两点思考: 1、继续加大对农民增收的政策扶持,建立农民负担综合监管新机制,确保农民增收,负担减轻。 虽然这几年我市实施了一系列增加农民收入的惠农政策,农民的收入年年创新高,但城乡收入差距还是存在。因此要继续加大对农民增收的政策扶持,促进农民增收;还要防止新的农民负担产生,使农民减收。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升级为以县乡财政体制、农村义务教育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我市作为试点按照新体制要求建立了农民负担综合监管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农民负担源头防范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了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实行农民负担监控一把手总负责;三是建立健全了减轻农民负担考核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了“一事一改”筹资筹劳机制,规范预算、审批程序,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2、调整支出结构,整合支农资金,提高财政 支农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是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大力调整支农支出结构。虽然近几年我市对农业支出安排年年增加,但县级财政依然属于“吃饭型”财政,支农支出基本上用于农口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用于农业事业费支出的比重达60%以上,生产性支出比重日趋减少,削弱了财政支农的功能与作用。而县级农村经济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财政支持基本上依靠上级财政的支持。目前我市进行的包括乡镇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以及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在内的农村综合改革,一是精简了机构,减少了人员,并规定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人员零增长,从而缩减了财政“吃饭性费用”,而能保证农业生产性支出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财政的支农结构。二是对农村综合改革中乡镇分流人员减少的支出,其财力继续留在乡镇,调动了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使县乡农业的经济生产和社会事业有了一定的财力支持。 二是要整合支农资金,强化管理,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我市的支农资金管理是财政部门会同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多头管理方式。财政部门负责支农资金的预算安排,行业主管部门则负责项目设立、实施与管理等工作。目前由财政管理的涉农资金比重不高,2005年财政支持“三农”投入达2.24亿元,财政局农业科管理资金仅为40%,其他60%分别由各主管部门掌握;同时,还存在同类资金分属不同科室管理,如财政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就分别归属于财政局的农业科、经建科、行财科、农财科等科室。由于支农资金的分散管理,统筹协调较为困难,形成不了合力,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为了集中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功效,应以县级为单位进行支农资金的整合。我市作为试点市已探索出了整合支农资金的管理模式,即坚持以财政为中心,一个“漏斗”向下的资金管理模式。这样做有利于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完整的、全过程的监督;同时也梳理了资金管理机构,根据不同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求对资金进行归口管理,要把同类项目的资金归口到一个机构去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同类资金多个部门管理和一个项目资金由一个部门多个机构进行管理的局面,真正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探讨
摘要:
加强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是适应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乡镇(办事处)基层财政规范化管理建设的现实需要。对涉农办事处如何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通过对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希望为有关地区或部门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
涉农办事处;财政管理;财务管理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涉农办事处拥有的土地、人力和公共服务资源优势逐步显现,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快,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稳步增加。然而,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办事处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如财政财务管理机制需要完善、财政职能有待强化、各类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等问题。如何加强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摆在各级各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1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我国涉农办事处机构设置和乡镇政府机构设置雷同,但机构规模略小,一般下设财政所。财政所的业务工作主要是对县区的财政进行管理,其整个机构与工作人员都要接受县区的财政局与办事处两个方面的管理,主要负责对整个办事处的财政预算、决算、收入、支出的管理,对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惠农补贴发放、组织财务等的管理和对财政工作的监督等。近年来,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办事处财政的内涵和与其职能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其变化主要表现在收支管理的过去收支转变为主向支出管理,办事处的财政职能由以前的保障运行转变成了促进财政服务,整体是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积极的管理。当下我国县区级都开始实行财务改革,对财务的方式实施“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采购统办、收支统管、集中支付、票据统管”,这对县区的财政办事处的收支监管力度进一步的加强,对办事处的行为也进行明确的规范,债权债务的关系也更加明确,办事处的服务能力以及监督力度都有所加强。当下随着我国的三农政策的不断深入,补贴政策也越来越完善。涉农补贴种类越来越多,涉农资金规模越来越大,办事处财政不可替代的承担了资金的兑付落实和监管工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办事处财政职能也存在弱化趋势。
关于强化乡镇财政工作之见
一、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强化乡镇资金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以财政业务综合应用平台为基础,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了财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先后将乡镇财政的部门预算、指标管理、集中支付、账务处理、政府采购、工资统发、惠农补贴等业务工作纳入到财政综合业务平台,基本实现了乡镇财政日常业务的信息化,达到了县、乡资源数据共享,在此基础上开发建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综合运用平台数据,构建了“账务远程监控、资金全程监管、信息公开透明”三位一体的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模式,对资金运行过程进行自动预警和分析汇总,实现资金全程动态监控。二是实施“财政监督下乡”,乡镇财政内部监督实现常态化。围绕建立完善乡镇财政内控机制,将“月审月促”内部监督机制延伸到乡镇,实施“财政监督下乡”,即乡镇财政内部设立财政监督员,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对乡镇财政资金及其他业务事项实行“四审制”,即“月末自审”、“季度报审”、“半年复审”、“年底终审”,对乡镇财政业务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实现了事后检查向事中监控转变,达到了及时“报警”、及时纠错的效果,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上了一道“保险锁”。同时搞好内外结合“双监督”,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和财政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发挥抽查巡查和公开公示“内外双监督”作用,拓宽资金监管渠道,营造全方位资金监管环境,使乡镇资金监管更加公正、透明。三是规范和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一是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将各类惠农资金发放电子数据进行备份,随时根据农户变化情况进行修改更新,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台账。二是设立惠农补贴资金专账,实行电算化管理。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项资金账,对已经提供补助对象详细信息并且相对固定的补助项目集中兑付,加快资金发放进度。三是建立每月定期通报制度,分管会计每月5日前必须对上月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通报,对各村发放进度进行综合排名,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四是建立督查回访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实补贴发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资金的安全。五是大力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岗位管理,稳定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制定出台了《乡镇财政人员管理办法》,建立乡镇财政人员管理台账,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备案管理,保证了乡镇财政队伍的相对稳定和工作连续性。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持把抓好学习培训作为强化队伍管理的首要环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组织基层财政人员到大学参加培训,将财政业务培训纳入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强化考核奖惩,提升资金监管工作效能。每年根据乡镇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下达《乡镇财政所考核办法》,将乡镇财政工作情况纳入科室、乡镇年度考核,明确有关科室和乡镇财政所的责任,确保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目前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入,乡镇财政职能正由过去组织收入为主的征收管理型向现在发放各种补贴为主的支出管理型转变,由负责乡镇财政收支为主的管理型向农村农民实施公共服务的服务型转变,由单纯从事财政业务型向注重与其他部门工作衔接的综合协调型转变。从实际情况看,在有些地方,目前乡镇财政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如预算管理不科学、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这不仅影响了基层财政的正常运转,也影响到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管理不尽科学,执行不够严格从近年来各级审计和监督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乡镇在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没有完全遵守《预算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有的乡镇财政部门掌握的基础资料不全面,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供养人员等方面的基础底数不清,如定员定额标准体系不完善,项目支出预算太粗,预算编制不尽科学。有些地方实行的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需要确定的方法,既不全面也不细致,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够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范围,预算外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
(二)工作制度流程不健全,规范化程度不高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乡镇虽然制定过财政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但没有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与实际工作需要有一定距离,对工作指导作用不强;有的乡镇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虽然比较完善,修订也较及时,但是缺乏监督,执行不完全到位;个别乡镇没有制定明确的财政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靠多年形成的惯例指导日常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
(三)工作计划性不强,参谋服务作用发挥不到位随着乡镇财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强化,乡镇财政需要在服务经济发展、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方面积极探索新的路子。但有的乡镇财政没有及时适应这种变化,工作任务目标不明、定位不准,工作缺乏计划性;有的在管理上没有找对路子,往往是重收入、轻支出,重资金分配、轻资产管理,重突击性检查、轻日常监管。特别是在促进镇域经济发展、培植乡镇财源、招商引资项目税收评价等方面,超前主动服务的能力和意识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2号)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全力稳定粮食生产持续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赣农字[2020]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经镇研究决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耕地抛荒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耕地抛荒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