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设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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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建设论文

数字化建设论文范文1

2000年12月,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印发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把“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现有档案的数字化进程”列入其中,同月国家档案局在中国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研讨会上宣布:十五期间,我国将加快数字化档案馆的建设。由此,传统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并且有一些档案馆已经开始对此投资建设。我们认为,传统档案馆的数字之路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这个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在有了清楚认识的基础上,才能规划和解决好档案馆的数字化之路,为今后的数字化档案馆进而是数字档案馆、虚拟档案馆的建设打好基础。近年来,我们临海市档案部门在数字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工作中数字化建设也给档案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首先我们充分认识到档案数字化建设的紧迫性

1、档案数字化,可改善档案管理工作。只有实现档案数字化,才能冲破档案利用的种种局限,使档案管理部门从封闭走向开放,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职能向信息采集、管理和服务职能转变,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科学管理,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形势发展的需求

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临海市政府把数字临海建设摆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无疑是十分及时和正确的。数字档案馆是数字临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一,档案馆就是市委、市政府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信息的职能部门。它馆藏有数十万卷档案资料,数百万件档案文件,是本地区最丰富、最有实用价值的信息资源库,这样一大批浩如烟海,珍贵的档案信息资源不能很好地为各级领导和广大公众利用,充分实现信息共享,数字临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数字临海。所以,要建设数字临海,首先要建设数字档案馆。其二,档案载体的更新换代迫切要求档案馆数字化。档案由原始的甲骨、竹笺、贝叶、丝帛到纸质,发展了几千年,记录下了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史。近年来,档案载体逐渐并迅速地被磁盘、磁带、光盘所取代或更替,电子档案的出现给档案馆提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那就是电子档案的收集、保管、保护和利用手段,而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档案馆的数字化。目前,档案馆的档案保管、利用与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应,仍然停留在纸质档案的管理及较原始的检索利用水平上,使得绝大部分电子档案无法采集、收集和提供利用,甚至绝大部分电子档案已经被清洗、丢失。这是一个极其重大的损失和无可挽回的错误。

3、社会强烈需求

当今,人们的时间意识越来越强,领导做出重大决策需要迅速、准确;各职能部门工作查考要求快速及时;社会广大公众对档案信息需要量不断增加,如婚姻档案,有一些农村,尤其是僻远山区的利用者要查阅婚姻档案十分清便,来回要好几天,他们迫切要求信息共享。还有一些外商投资者,他们想了解临海的整体情况,才敢于投资,那么要了解临海的详细内容恰恰只有市档案馆才是最全、最新、最直接、最方便的一个场所,特别是我们建立临海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之后,对各界人士及外商投资查阅信息更为方便,这都迫使档案馆这个信息保管和提供利用的部门必须尽快改变传统的原始管理、检索和提供利用的手段,以现代化、多功能的服务措施,使档案馆馆藏的信息能及时、方便地提供给各方面的需求者。二、档案数字化建设的内容

1、推进档案数字化,必须提高档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目前,档案信息数字化的现状是档案标准化、规范化滞后和应用软件多乱,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系统整体水平的提高。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取得共识是档案数字化建设思想上的一次飞跃,它使我们的观察视野从计算机系统扩大到整个档案信息管理。档案信息自动化的内涵包括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其中首要的是档案业务要规范,档案标准要建立健全和真正实施。档案标准和规范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必须抓好档案标准化、规范化,掌握好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辩证关系。

2、数字化建设要着眼于提高系统的整体水平

档案数字化建设的着眼点应是整个系统,组成系统的纵向和横向的各个节点都应达到一定水平,并通过网络加以联通,这样才能发挥整体优势,提高系统的综合能力。部分节点甚至一个重要节点的障碍,都可能造成系统的梗阻。当然,要求每个节点的装备水平和应用能力齐头并进是不现实的,不可能“齐步走”。鼓励和支持先进单位提高水平,在一些单位进行较高水平的试点,以取得值推广的经验,对整个系统是有利的,但其基本出发点就是为了提高系统的整体水平,只有少数先进的节点不可能组成先进的系统。

3、有重点地抓好数据库建设

目前,我们临海档案数字化系统从总体上看仍处于由文件处理向数字管理系统的过渡阶段,完成这一步的关键在于数据库建设。开发和建设数据库系统是国家档案信息工程的核心和基础,是工程的主体。数据库的含义是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对档案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方便的使用。建立数据库系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经过由低到高、由单个到群体的循序渐进过程。经过实践我们认为建设数据库经验中最主要的有: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坚持计算机技术人员同档案业务人员协同配合;面向应用,建立“活库”,以利用频率和使用效率考核数据库的“活性”;突出重点,由单一库向系统库发展等。当前若能把综合数据库的完善提高和各单位档案目标库建立起来,通过网络联接形成开放的分步式数据库群,将使自动化系统效率大大提高一步。

三、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步骤

1、建立档案数据库。第一步,输入文件级目录。从1997年开始,我们把馆藏档案的文件级目录输入数据库。截止2005年5月,已输入文件级目录30万多条、案卷级目录1万多条,我们准备再用1-2年将全部完成。在建立数据库的过程中,可边输入边打印,一方面补齐卷内文件目录,另一方面检验输入的正确性,从而确保档案数据库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第二步,采用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实现原文件信息数字化。临海市档案馆婚姻档案、知青档案、山林土地档案利用十分频繁,尤其知青档案已十分破烂,只有实行数字化,才能确保原件的永久保存。从实践看,档案数据库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我馆由于实行了数字化管理,虽然保存着1962—2001年10多万条婚姻档案,利用者可以随到随办。而靠手工管理的市办事大厅保存着2001年—2004年不多的婚姻档案,则需5个工作日。利用者对我馆的数字化建设十分满意。

2、建立了档案局(馆)网站。并与市政务网、公众网联网实施资源共享。在互联网上向政府和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查阅,政策法规查询、举办网上展览,展示本地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果;建立网上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提供全文查询,逐步实现政务公开,营造有利于当地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3、加强电子文件的收集和积累工作。电子文件是未来馆藏数字档案最主要的来源。以前,进馆单位只移交纸质档案和纸质文件目录,现在我们要求进馆单位实行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归档双轨制,一般将电子文件拷贝两套,异地保存,并随纸质文件一并移交档案馆。这样既推进了机关档案室的电子化进程,又节省了档案馆建立数据库的工作量。

4、加大档案管理软件推广力度。电子文件是包括电子文件内容、电子文件载体和电子文件显示、修改的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平台的组合。由于种种原因,各进馆单位电子文件所依赖的软硬件平台不同,这给集成到档案数据库造成困难。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的措施予以解决。印发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对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的字段名称、类型、长度作出了规定,规范软件和数据格式,确保数据库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截止2005年5月,临海市市镇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已有20多家使用了PDE档案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或其它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今后,我们准备加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力度,对新达标升级的单位要求全部安装,对已达到各类标准的单位要求在1-2年内全部安装。另外依托市政府OA网上办公系统,做到文档一体化,及时迁移电子文件。随着系统设备更新、扩充,在不同系统之间交接电子文件,及时对归档电子文件进行迁移操作,确保电子文件的有效性。

档案数字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任务,不可能一步到位。工作中我们力求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

1、国际档案理事会主席王刚同志在《第十四届国际档案大会开幕式上的致词》,《中国档案报》2000年第547期

数字化建设论文范文2

论文关键词:高校图书馆;数字化;信息传播

1数字图书馆的产生与特征

图书馆作为人类信息文明进步的象征,己经出现了几个世纪。长期以来,图书馆一直承担着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将有组织的资源提供给用户的功能。传统的图书馆收集了大量人类随着时间的进程而遗留下来的文化、历史、文字的痕迹。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应用的普及,人类创造及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也呈爆炸性的增长态势,怎样高效的利用这些信息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美国提出了(Digital,Library,DL)的概念,在国内直译为“数字图书馆”。

数字图书馆与传统图书馆不同,数字图书馆是以组织数字化信息及其技术进人图书馆并提供有效服务,主要表现在信息存储、处理、检索、传递、管理等方式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数字资源的制作、存储、管理、传输和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图书馆,涵盖多个分布式、其大规模、可互操作的异构多媒体资源库群,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的知识服务。它是文化产品的网络商务平台,是一个网络应用系统的数字信息资源基础数据库,这个库存有声音、文字、图像等信息.它是分布式的,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跨库查询,它的信息组织是按统一标准组织有序的电子信息,它运行高速宽带网络,将采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数据推进等高新技术,为读者提供方便、快速、全面的服务.它是一个分布式的图书馆群体;是数字化多媒体信息库;是与平台无关的数字化资源集合;具有强大的信息传播与功能。

可以说,数字图书馆将实现对人类知识的普遍存取,并最终消除人们在信息获取方面的不平等,是面向未来互联网发展的信息管理模式。

2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方向

高校图书馆应该具备适应信息化、开放型图书馆的要求。伴随着数字化和网络化大潮的推进,作为知识的殿堂—传统高校图书馆,正面临着一次全方位的技术革新,建成具有一流设施、一流服务、一流管理水平的现代化图书馆,充分地发挥其传播知识、传递信息,进行社会教育、参与学术研究和保存文化遗产的功能,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的图书馆,已成为高校图书馆建设的主导.因此,一个集信息储藏、加工、交换与传播于一体的崭新载体—数字图书馆,正脱颖而出。

而所谓数字图书馆,绝不仅仅是图书馆的数字化,它已大大地突破了传统图书馆的概念和范畴,成为未来社会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的重要支撑点和前提性条件。建立高校数字图书馆,首先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全面实现业务工作及办公自动化,在对图书采访、编目、流通、文献检索、参考咨询实行计算机管理之外,应重点建设中外文图书、电子期刊、学位论文、经典著作、教学参考用书和其他重要文献等全文数据库,以及联合书目、现刊目次、重点学科导航等二次文献数据库、专题特色数据库、部分工具性数据库等,形成以数字化图书期刊为主,覆盖所有重点学科的学术文献资源体系。其次应逐步建立起内容丰富、精确高效的馆藏书目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充分利用因特网共享信息资源的优势,开展网络信息服务。最后要强化技术支撑环境建设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形成“集中资源、分工合作、均衡负载、用藏结合”的、高效的中国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

高校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应该以建立符合国际主流、与未来的国家标准保持同步衔接的标准规范体系,规范数字资源加工与存储、数字对象分类与描述、元数据标准与互操作、系统模式与互操作、服务模式为主导方向。

3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目标定位

高校图书馆的建设要放眼未来,力求创新。按照“统一规划、分工实施、紧密协调、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强数字图书馆标准与规范、数字化文献资源、技术支撑环境和文献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系统的、统一的信息检索、馆际互借、协调采购、联机编目和参考咨询等功能。

首先,应当在地域信息网络建设中成为地域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一个要害的信息集藏地。这样不仅可以通过资源共享平衡资源分布,还可充分利用纸质资源,实现馆际互借,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效果,将数字图书馆技术集传统图书馆的自动化系统、信息服务系统为一体,对信息基础中的图书馆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使其在网络上最大限度的服务于读者,构建整体有序、可靠实用、结构开放和信息高度共享的系统信息网络.

其次,要立足于读者服务这个中心,实现读者服务质的飞跃。拓展服务空间,实现远程检索浏览;扩大服务深度,不仅能够利用本馆的数据资源,而且通过网上信息导航建立虚拟图书馆,为读者检索利用因特网海量信息资源提供方便;数字图书馆是网络时代的产物,其目标就是通过网络共享全社会的文献信息资源.通过网上自动应答、智能检索等手段实现读者服务工作的智能化,提高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效率.进一步加强服务支撑体系和服务运行体系的软硬件建设,提高服务和协调能力,形成“集中资源、分工合作、均衡负载、用藏结合”的、高效的CADLIS服务体系。

再者,在馆员培训方面。传统图书馆员的工作模式是人与书的结合,或者说是以书为媒介与读者的结合,也就是人与人的结合。而数字图书馆中图书馆员工作的基本模式是人与计算机的结合,也就是所谓的“人机结合”。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计算机和计算机通讯网络来获取或提供信息服务。因此,数字化图书馆要求馆员既要有扎实的传统图书馆学知识,又必须兼备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知识、组织和检索文献的能力.我们可以通过加强与信息专业机构的合作,强化馆员对数字化图书馆的认知和日常处理数字化资料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水准,拓宽馆员的知识结构和应用能力,使馆员具备数字化图书馆的专业知识,能够适应数字图书馆的服务环境。

数字化建设论文范文3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特征

以数字化为前导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发展一日千里,令人目不暇接。数字化的生存正引着自人类有史以来一场最为广泛而深刻的技术革命,网络已深深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伴随着数字化和网络化大潮的推进,作为知识的殿堂——传统高校图书馆正面临着一次全方位的技术革新,一个集信息储藏、加工、交互与传播于一体的崭新载体——数字图书馆,正脱颖而出。数字图书馆替代传统图书馆,已是势之所趋。当前,如何加快地方高校图书馆的数字化改造,主动跨入数字化时代,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1传统图书馆与数字图书馆技术融合是现代图书馆发展的主体方向传统图书馆和数字图书馆的区别只是图书馆在发展阶段上的区别,并不是本质意义上的区别。因为计算机的大规模普及和Internet的畅通为数字图书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而传统图书馆的馆藏、分类、编目、查询、资源共享、传递等固有的模式,则是数字图书馆产生与发展的坚实基础,没有传统的图书馆,就没有日后的数字图书馆。传统图书馆和数字图书馆的这种既有区别又具有内在发展联系使图书馆人认识到传统图书馆和数字图书馆技术融合是现代图书馆发展的主体方向。图书馆务必要适应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充分应用各类信息技术和网络环境进行技术革新和服务创新,这样,才能焕发蓬勃的生机与活力。高校数字化建设也应把握这一主体方向,进行全方位的技术革新和服务创新。

2人力资源是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关键人力资源,即数字图书馆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及其后续储备人才,是建设数字图书馆的关键。建设数字图书馆必须确立“以人为本”。传统图书馆时代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基本模式是人与书的结合,或者说是以书为媒介与读者的结合,也就是人与人的结合。而数字图书馆时代图书馆员工作的基本模式是人与计算机的结合,也就是所谓的“人机结合”,工作人员得通过计算机和计算机通讯网络来获取或提供信息服务。因此,数字时代图书馆员既要有扎实的传统图书馆学知识,又要兼备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知识,并要通晓知识产权(版权)保护和网络安全维护知识,即是通才、复合型的人才。美国报刊曾称:电脑图书馆管理员、对答网络技术人员是21世纪头10年将问世的10种兴起职业中的两种稀缺人才。而在我国由于图书馆数字化起步较晚,计算机在全社会普及率不很高,目前,各类高校特别是地方高校图书馆尚囿于传统的馆藏、借阅工作模式。工作人员中的“两多”和“两少”现象较为普遍,即低学历者多,非图书馆专业毕业者多;图书馆学专业者少,懂信息技术者更少。因此,高校图书馆要实施数字化建设,首先要解决人力资源这条“短腿”问题,必须注重对现有人员的信息素质培养,突出图书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专业教育,使之紧跟信息化的发展步伐。同时,要花大力气进一批能驾驭计算机开发、运行管理和维护的专业人才,并配备若干名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图书馆的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化管理作好人力资源的准备。

3数字化资源是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前提数字化资源建设是发展数字图书馆的前提条件,不然,图书馆的数字化发展犹如无米之炊、无本之木。数字化资源建设要立足于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馆藏资源数字化;二是社会资源馆藏化。馆藏资源数字化,就是根据各高校的学科特点、科研方向和日后的发展规模,建立个性化的数据库,实现目录检索、主题检索和全文检索;同时,还可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对相关的教学参考书、学术期刊作数字化技术处理,在此基础上建立全方位搜索引擎,实现网上轻松阅读和下载。社会资源馆藏化,指对社会上已数字化的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合和利用,大力拓展网上资源,通过对信息的搜索、跟踪和过滤,将有关资源分门别类地加以组织,供教师、学生使用。如根据学校教学的需要开通相关镜像站点,有用Web方式提供网上检索服务。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数字化是一项关联度较高的工程,鉴于图书馆又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部门务必在政策上给予特别的扶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这一方面,国内一些地方高校已有所动作,据黑龙江省图工委自动化专业委员会的调查,目前,该省29所高校图书馆已有23所通过了自动化工作的评估,自动化建设的总经费达1855万元,购置各种硬件设备共计1317台(件),自动化应用集成系统计23套。在软件应用方面,采访子系统应用的有22所高校;流通子系统应用的有21所高校;查询子系统应用的有19所高校;期刊子系统应用的有18所高校;文献开发系统应用的有12所高校。21所高校拥有校际局域网,联入Internet的有18所高校。其中,哈尔滨工程大学图书馆建立了中国船舶文献等5个专题数据库,存储14万多条数据。此外,东北农业大学的大豆专题数据库和大庆石油学院的中国石油网页也颇具特色。

4组织模式创新是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保证数字图书馆是一种崭新的图书馆形态。建设数字图书馆,必须要构筑一个能与之相匹配的新的组织模式。对此,我们通常可以从三个层面去理解:一是从数字图书馆构成要素去理解,即数字资源、网络化存取和分布管理;二是从技术层面去理解,主要包括用户接口、预处理系统、查询系统和对象库等基本构件;三是从社会组织系统方面去理解,作为社会整个的数字图书馆与行为个体的高校数字图书馆之间各自的组织结构及相互关系。从宏观角度去探析数字化后的高校图书馆,它仅仅是日后社会广义数字图书馆众多节点的一个点,是狭义的数字图书馆。目前,学术界对狭义数字化的高校图书馆机构设置(组织模式)观点各异。笔者倾向于按主题来设置和划分高校图书馆的工作部门:1)人文科学部门。负责人文科学方面数字信息的采集、整合、咨询、传播等工作。2)自然科学部门(可根据各高校的科学设置状况,设置若干小组加以细分)。负责自然科学方面数字信息的采集、整合、咨询、传播等工作。3)数字系统维护部门。负责软、硬件的维护,网络系统运行安全,数据保存备份等工作,兼管知识产权(版权)保护及诉讼工作。4)管理部门。保障图书馆内部信息的通畅,负责管理指令的下达、执行和反馈,进行上下沟通业务联系及馆际间横向协作等工作,并对图书馆的总体发展方向、管理目标,作出科学、前瞻性的规划。按主题进行部门设置、工作分工的数字图书馆组织模式,是对传统图书馆时代组织模式的创新,大大精简了传统的庞大工作部门,便于按学科,按工作性质加以划分,着重、着力于对信息的采集、整合、传播,突出信息咨询服务,有利于优化人员结构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能。按主题进行图书馆组织创新,实质是充分发挥专家型馆员的学科“领头羊”作用,同时也迎合了数字图书馆各项业务之间相互交叉、渗透的发展趋势。同时,还要注重图书馆人员的素质提高。日后数字化高校图书馆的人员结构应加大高级专业人员的比重,按数字化的发展建设进程,逐步增加既具图书馆专业知识,又有信息学、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方面一技之长复合型人才的比例;要加大现有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力度,使之知识结构能适应数字化的发展要求。

5改善硬件是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基础目前,高校图书馆大多在筹划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尽管起点不尽相同,但都还属转型发展期。数字化发展,硬件先行。硬件建设要有前瞻性,要建立一套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灵活的结构化布线系统,这样,才能为日后数字化建设留足发展空间。考虑到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以数据处理和应用为主,最大限度地满足全校师生访问馆藏资源、网上资源的需求,因此在选择技术和产品时应选择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可即时扩展,且易于维护。总之,高校图书馆的硬件条件改善要突出能创造开放式的信息环境,重点要抓住以下三个方面工作:——建设高性能、高可用性的图书馆网络及服务系统。目前,各地高校相继建设校园局域网,建议网络主干采用千兆以太网,同时配备1000M高速以太模块为主干的交换机和交换集成器,使图书馆局域网骨干带宽达到1000M的能力,能基本满足日后数字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传输和交换的容量之需。——多媒体阅览室建设。多媒体阅览室的开设满足师生多样化信息需求的有效服务手段。各校的多媒体阅览室建设要立足高起点、富规划,有条件的可配备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网络系统,同时,能为读者提供扫描、拷贝、打印等系列化配套服务,实现文献检索课程的网上教学、人员培训。——书(刊)厅电子化建设。随着数字图书馆时代的来临,馆内电子资源占馆藏资源的比重将日益增大,单一的印刷型载体书厅难以满足读者需要。就地方高校图书馆而言,随书磁盘、光盘的量将会逐年递增,而现行的图书入书厅,光盘归电子检索室的做法,给师生入库查阅带来诸多的不便。若采用磁盘和光盘上网、电脑入书厅的方法,且在书厅配备一定数量的联网工作站(开通节点),那么厅便兼具了电子阅览的功能,实现印刷型、电子型文献资源及网上资源的综合查阅,使用户在同一时点便可获取多媒体的信息,满足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6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应量力而行、因“校”制宜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是社会信息化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项子工程,不应搞“小而全”、“大而会”,应遵循整体性原则,各馆的数字化馆藏资源必须各具特色,不必搞人为地重复。笔者以为,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原则取向是:因“校”制宜、科学规划、准确定位、特色鲜明、逐步推进。互联互动,网络资源共享,是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高校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无疑也要遵循。目前,国家教育部正在实施的CALIS项目,是高校图书馆数字建设的总体规划,是总纲,各高校图书馆要在服从CALIS规划的前提下,从地方性、办学特色性及用户需求个性等因素出发,量力而行,使有限的人力、财力资源和硬件条件在建设网络信息资源中发挥的效能达到最大化,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1.吴志荣.数字图书馆——从理论走向现实.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10

数字化建设论文范文4

1.1直接授权

直接授权是指使用者直接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授权,又可分为一对一授权、授权要约和创作共用。①一对一授权是指使用者根据著作权自愿许可原则,一对一地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授权。②授权要约是指作者根据自己的版权授权意愿,在其出版的图书中刊登一页权利人授权声明,明确该书的著作权授权范围、授权费用、支付方式、使用方式以及保留权利等内容,该模式指引使用者依据授权声明合法使用作品,有助于免除一对一洽谈的巨大交易成本[1]。③创作共用(Cre-ativeCommons)协议作为一种相对宽松的授权协议,即除特殊说明以外,任何人可以免费拷贝、分发、讲授、表演某个站点的任何作品,但要注明出处或作者,只能用于非商业用途,不能为某种利益而擅自更改或删除作者名发表在任何商业媒体上,而且如果基于原作品内容进行再创作,应按照与当前协议完全相同的协议分发最终作品[2]。

1.2间接授权

间接授权也称授权,是指著作权人将权利授权给著作权机构,使用者向著作权机构交纳相应著作权使用费,著作权机构再将这部分报酬转交作者。间接授权又分为集体管理、由出版商授权、专业版权公司授权、技术平台服务商代收代授模式等4种方式。①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名义进行相应活动,如与使用者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以及处理相关诉讼、仲裁等。②由出版商、专业版权公司、技术服务平台商授权,是指作者将作品使用授权交由出版商、版权公司或技术服务平台商代为管理,使用者与出版商、公司或运营商洽谈授权事宜。

1.3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的制度。合理使用制度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对私人权利的法定限制,在不损害著作权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给社会公众保留获取信息、学习知识的自由空间[3]。作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重要推动机构,图书馆依法享有两项著作权合理使用情形(也叫图书馆例外):①图书馆复制权例外。《著作权法》第22条第8项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并不向其支付报酬。②图书馆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7条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同时,依据《条例》第6条第6项规定,建设开通的“中国盲人数字图书馆”(2008年开通)和“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2011年开通)等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有相应的作品合理使用权;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条例》第6条第5项规定,在新疆、等少数民族自治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适用于少数民族文字通行地区的翻译类合理使用。

1.4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但须依法支付报酬的制度。法定许可的本质是将著作权人的专有权降格为报酬请求权。《著作权法》第23、33、40、43、44条分别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情形(即教材编写许可、报刊转载许可、录音许可、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已发表作品许可、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已出版录音作品许可),《条例》第8、9条则分别规定了两种法定许可情形(即作品网络传播的远程教育许可和扶助贫困许可)。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相关公益性数据库的开发利用都离不开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如根据扶助贫困法定许可规定,目前设在我国各级公共图书馆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依照法定许可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著作权人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传播扶助贫困和适用基本文化需求的数字化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著作权利用的困惑

2.1直接授权成本过高

虽然直接授权包括了一对一授权、授权要约和创作共用等多种方式,但授权要约模式由于可操作性不强和单靠市场机制推行难度大[4],创作共用模式则由于协议较为复杂,作者正确理解协议有一定难度,并且协议普及力度不够,绝大多数作品并未加入协议,因此这两种模式目前还未得到广泛应用,无法成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主要授权方式。由此可知,一对一授权模式自然就成为直接授权的主要方式。同时尽管人类社会经过了数千年的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无法计量的信息资源,但是对当前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传播最具影响力和推动力的信息资源,大多数还处于著作权保护期内,因此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机构如果不事先获得作品的著作权使用许可,就无法对大多还处于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作品进行数字化和网络传播,这就不可避免地把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作置于一种“海量许可”困境[5],导致直接授权交易成本过高,使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遇到困扰。

2.2间接授权机制不畅

间接授权包括集体管理、由出版商授权、专业版权公司授权、技术平台服务商代收代授模式等4种方式。由专业版权公司授权的作品数量很少,同时也必须解决海量授权问题;由出版商授权,出版商往往凭借出版发行上的优势地位对著作权人提出许多不合理要求,如要求无偿获得作品网络传播权,因此大多数作者并不愿意一揽子将作品授权给出版商;由技术平台服务商代收代授模式主要适用于网络环境中的数字作品,技术平台并不能很好解决纸质作品的授权和收费问题。因此以上3种方式应用范围均有很大局限性,并不适用于大规模的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相对而言,集体管理是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获取作品的重要间接授权渠道。然而由于我国《著作权法》第8条、《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19条都明确规定作品著作权人享有自由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这决定了我国各类集体管理组织不能强制著作权人加入,因此其所代表的会员数量非常有限,目前还根本无法完全满足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海量的著作权许可要求。同时目前集体管理模式表现出一定的缺陷,如缺乏先进的技术平台,授权效率不高;滥用其垄断地位,侵害权利人和使用者的权益;存在较为严重的不积极维权的问题,这导致很多作者对集体管理组织产生信任危机,影响了更多会员加入。因此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者来说,间接授权机制运行似乎并不顺畅。

2.3合理使用情形过严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8项以及《条例》第7条均规定了合理使用条款,然而必须指出,为充分保证著作权人的权利,法律对其有较为严格的适用限制:一是使用地点限制,即图书馆等只能在本馆馆舍内(馆域网)内向读者提供数字化作品;二是作品范围限制,即限定为本馆收藏时就是以数字形式合法出版的作品和图书馆为了陈列和保存版本的需要而制作的数字化复制件;三是使用目的限制,即对馆藏文献进行数字化应被用于个人研究、保存版本以及教学科研的需要,并且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四是使用方式限制,即提供作品时应采用技术性措施,只允许用户在线阅读,不能下载全文。基于上述限制,绝大部分图书馆收藏的合法的数字化作品无法向广大读者提供,极大妨碍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所需特色资源的收集以及后期推广利用。同时,还必须指出的是,根据《条例》第10条规定,除第6条第1项至第6项、第7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目的是防止作者通过事先声明的方式规避《条例》规定的上述限制和例外。然而由于该法条仅仅是规定“作者的事先声明无效”,并未明确当事人的合同约定能否排除上述限制和例外,因此《条例》并不能禁止双方以合同协议方式排除上述合理使用的行为。在实践中,正是由于上述法律缺陷的存在,资源提供方或著作权所有人往往凭借其强有力的卖方市场地位,隐性逼迫图书馆等用户单位签订“凌驾于法定的可适用于图书馆的著作权例外之上”[6]的资源许可协议,不断挤压社会公众利益空间,由此导致图书馆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中,可能因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但不符合双方签订的并非真实意愿表达的资源许可协议约定的行为而产生侵权风险。

2.4法定许可方式过少

前已述及,法定许可的本质是将著作权中的一些绝对专有权降格成为一种合理报酬请求权,从而在作者的排他性权利和公众的合理使用之间构建一种中间制度。作为一种具有较高效率的著作权授权方式,法定许可应该有更大的应用范围。然而出于对法定许可会过多损害著作权人利益的担心,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纸质文献数字化、已购数字资源下载转化以及网络资源下载链接的法定许可制度,《条例》第8条、第9条也只是就网络传播方面规定了实施远程教育和扶助贫困的法定许可,并未明确规定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馆舍外信息网络传播的法定许可。很显然,法定许可方式的过少也影响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所需特色资源的合法收集和有效利用。同时,还必须指出的是,我国的大多数法定许可规定了一个前提条件———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这与其他国家的法定许可制度有很大不同,准确地说应该是准法定许可制度,即同意著作权人以声明的形式排除法定许可的使用,这无疑极大削弱了法定许可的效力。

2.5技术措施保护过度

技术措施保护是法律界为解决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作品保护难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意在制裁为侵犯他人著作权而破坏有效控制作品的技术措施,以及有意为牟利而提供破坏技术措施的设备和服务的行为。为兼顾著作权所有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各国法律同时规定了若干规避技术措施行为的例外情形。然而我国《条例》第12条仅仅规定了4种例外情形即为教学或科研目的、非营利为盲人服务、国家机关依法执行公务以及进行系统或网络安全性能测试等,例外情形范围过于狭窄,与国外相比有较大差距。依此规定,图书馆进行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时,对存储格式已经过时并在市场上无法购买的作品不得合理规避其技术措施,因为不符合法定的4种例外情形。此外,对于图书馆履行自身职能、充分发挥自身在人类文化遗产保存方面的价值的至关重要的活动———数字文化资源长期保存,我国现行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允许图书馆享有规避数字资源技术措施的例外[7]。我国法律对作品技术措施的过度保护严重影响了我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进程。

3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著作权许可的出路

资源授权无法突破现有法律与授权资源无法满足读者需求是目前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所面临的最大两难困境。虽然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机构最好现实应对措施是研究熟悉现行法律,并在法律给予的合法空间内开展工作,但这仅是权宜之计,非长久之计,根本出路是积极推动现行著作权法律的修订完善,争取法律给予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社会公众更大的法律活动空间,促进著作权法设计上的再平衡。目前国家版权局于2012年3月公布《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一稿),公开征求意见后,又于同年7月公布《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以下简称草案二稿),最后于同年10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以下简称草案三稿)。下面笔者结合著作权法修订草案情况来分析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著作权许可难题的化解程度。

3.1坚持利益平衡原则

利益平衡是人类社会不断前进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法治社会立法的方向。现代立法实质是一个利益识别、利益选择、利益整合及利益表达的交涉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立法者旨在追求利益平衡[8]。法律是相关利益方相互谈判和协商、相互让步和妥协达成一致并使相互权利义务制度化、规范化的结果,是利益平衡的产物。著作权法就是一部关于著作权利益平衡的法律,其调节利益平衡的机制是通过设定著作权人和公众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随着高新技术发展,传统图书馆版权利益平衡机制无可奈何地在数字空间下被打破,因为数字技术彻底改变了作品创作、传播和利用的本来面貌,促使信息创造者、信息传播者和信息利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由于网络的迅捷性、互动性、超时空性和整合性,数字化作品下载和复制成本非常低,不仅传播速度更快,而且传播范围更广,社会公众超出合理使用范围非法利用作品的情形大规模增加,于是为更好保护著作权人利益,著作权法规不断扩张,以弥补新技术带给版权人的实质性利益损失,如新设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却没有完善的权利限制措施,以致图书馆和社会公众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由此导致著作权利益冲突或失衡[9]。2012年启动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就是为了重塑著作权利益平衡,在增加著作权保护条款的同时,相应拓展著作权法的权利限制条款,以适应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广泛应用背景下著作权利益分享与协调的新要求和本土文化事业与产业迅猛发展对著作权利用新保障机制的新呼唤[10]。

3.2完善集体管理组织

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可分为自愿性集体管理、延伸性集体管理和强制性集体管理。我国现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就属于自愿性集体管理,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名义进行的管理活动。延伸性集体管理最早于20世纪60年代起被北欧国家所采用,是指当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足够数量的权利人,并与之就利用作品达成协议代为行使著作权时,这种管理行为可以延伸至该领域内的其他非会员权利人,但是每个权利人可以以书面禁令的方式来阻止其作品遭到延伸性管理而产生的复制行为[11]。强制性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无论是会员或者非会员,只能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行使相关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接受集体管理,视为放弃该权利。该模式以德、法为代表。显然,完善集体管理组织是一种解决我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所面临的资源著作权海量授权问题的核心方式,学术界对此主要提出了3点建议:①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集体管理制度,改自愿性管理为延伸性管理或强制性管理。②建立统一著作权权利信息查询平台,开发版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我国版权集体管理的数字化。③破除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性,引入市场竞争者,提高授权效率。草案一稿第60条、70条制定了有关延伸性集体管理规定,但由于社会反响强烈,该条款被指责为“被代表”、“被另行规定”[12],甚至有学者建议本次修改应暂缓设置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等将来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运行机制相对完善后再作考虑[13]。到草案二稿,第60、70条虽然依旧规定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不过相比一稿明确了适用范围,即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和自助点歌。再到草案三稿,则只规定了自助点播这一种著作权集体管理延伸范围。这充分说明目前我国社会公众由于对原来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垄断性、授权效率的低下以及报酬获取的不公正的认识,极大影响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的推动。因此,我们应顺应网络时代著作权利用的去中间化趋势,重构集体管理制度的角色即从交易参与者变为市场服务者[14],确立集体管理组织竞争性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更多的私人机构参与竞争,以打破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性,推动建立跨类型作品服务平台,以提高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效率。只有这样我国才有社会基础,才有可能在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借鉴丹麦等国著作权法有关延伸性集体许可适用于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以及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等领域规定,以更好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3.3优化合理使用制度

作为著作权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平衡器,合理使用制度已成为各国著作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合理使用适用范围的界定始终与传播技术的发展相纠结。全球基于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模式各不相同,主要有3种:①因素主义模式。以美国为代表,提出了四要素,即使用的目的和性质、作品的性质、部分使用的数量和实质性、使用对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该模式具有灵活性和概括性的优点,但也有易造成司法实践混乱的不足。②规则主义模式。以英国、德国、法国、中国为代表,如德国著作权法以列举的形式详细规定了如临时复制、政府部门为公务而进行的复制等11种著作权合理使用行为,该模式具有稳定性和规范性,但易造成立法的滞后。③综合模式。以国际公约如《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等为代表的抽象概括加具体列举综合模式。我国现行著作权法采取的是规则主义模式,属于封闭性立法,缺少对合理性作统一判断的原则性标准,严格限制了其适用范围,同时法律规定的具体合理使用情形又过于严格,这自然非常不利于公共数字文化的建设。因此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专家们建议,一方面我国应主动吸收因素主义模式所具有的优点,以利益平衡为总体原则,采用原则、要素、规则三者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另一方面要完善具体的合理使用条款,解决公益性机构收集、保存、使用、传播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合理使用豁免等问题[15]。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借鉴了国际条约的综合模式,将三步检验法加入合理使用条款之中作为判定要件,同时明确规定了计算机程序的合理使用情形。不过草案一稿和二稿有关三步检验法立法技术略有不同。草案一稿以单独条款的形式在第39条规定了三步检验法,合理使用的客体是已经发表的作品,这就与第40条所规定的合理使用客体既有已经发表的作品又有作品相冲突,因此草案二稿、三稿修改为:第42条第1款列举了合理使用的12种类型,并增加第13项合理使用的开放式规定或兜底条款———其他情形,在第2款则规定了三步检验法———以前款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著名知识产权法学者吴汉东对此修改评价到:“草案在列举式立法的基础上,加入了抽象的判断要件,使司法上对著作权法所列举的行为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10]同时,从合理使用具体列举条款的修订情形来看,图书馆界等公共文化机构学者所提的大部分提议并未被采纳,如馆藏复制与网络传播豁免、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豁免、网络资源链接豁免等[15],这些豁免权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们一方面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服务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服务模式、合理的用户控制和谨慎的资源控制,结合三步检验法来判定自身行为是否是合理使用,从而扩展合理使用的范围空间;另一方面继续关注后续的修订进程,积极反映图书馆界的诉求,即便在著作权法层面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取得合理使用范围突破难度很大,但如果能在未来关于其他情形司法解释中,能够包括适用于图书馆的新的合理使用类型,那么对社会公众来说是一件幸事[16]。

3.4扩充法定许可内涵

法定许可是在法定范围内自由利用作品,但必须支付法定费用的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弱化权利排他性的方式降低作品利用的交易成本[17],以鼓励和促进对作品的利用和传播,平衡协调著作权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前已述及,虽然我国相关法规规定了七种法定许可情形,但类型还是过少,因此很多学者指出图书馆等公益性机构所享有的法定许可权利范围过于狭窄,社会公众基本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为此建议:一是变“准法定许可”为“法定许可”,取消著作权人排除法定许可适用的权利,即去掉现有规定中“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的前提条件;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定许可适用范围,赋予公益性数字图书馆建设(包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法定许可权,即建设公益性数字图书馆使用著作权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如果收到著作权人对其作品通过数字图书馆上网使用的异议,则应立即停止该作品网上的传播[18]。然而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一些专家建议取消法定许可制度,因为根据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20多年的实践来看,权利人的报酬权并不能得到有效保证,法律规定形同虚设。不过立法者认为,该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其失败的原因在于付酬机制和法律救济机制的缺失,因此,一方面,草案一稿着重从这两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增加了关于法定许可必须事先备案、及时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付酬和指明来源等义务的规定,如使用者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课以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草案一稿取消了法定许可制度中声明不得使用的例外(报刊专有声明除外),教科书法定许可增加了图形作品,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增加了专有出版声明,录音法定许可调整为合法录音制品出版后3个月,将广电播放录音制品法定许可并入广电播放作品法定许可制度[19]。很显然,法定许可类型并未扩张,公益性数字图书馆建设法定许可权并未纳入修订条款,即便是这样,上述修改草案一稿的意在完善法定许可制度的第46条和48条还是引起了音乐界的广泛质疑[20]。这一方面是由于法定许可制度虽然具有授权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的优势,但也有定价效率低、法定交易条件僵化、不利于作品价值最大发挥的固有弊端],著作权人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另一方面更是由于音乐产业因网络盗版已遭受重大打击,而长期存在的法定许可制度并未给权利人带来实质性收益,由此带来的是音乐产业对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极其不信任和激烈反对。后来在草案二稿、三稿中,删除了录音法定许可。由上可知,目前社会环境下,从著作权法律层面上设立公益性数字图书馆法定许可权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对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机构来说,一方面是继续呼吁社会对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视和关注,另一方面是认真探讨研究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为今后著作权法律的再次修订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

3.5限制技术保护措施

数字化建设论文范文5

    网络已深深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方 方面面。伴随着数字化和网络化大潮的推进,作为知识的殿堂——传统高校图书馆正面临着 一次全方位的技术革新,一个集信息储藏、加工、交互与传播于一体的崭新载体——数字图 书馆,正脱颖而出。数字图书馆替代传统图书馆,已是势之所趋。当前,如何加快地方高校 图书馆的数字化改造,主动跨入数字化时代,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传统图书馆和数字图书馆的区别只是图书馆在发展阶段上的区别,并不是本质意义上的区别 。因为计算机的大规模普及和Internet的畅通为数字图书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 而传统图书馆的馆藏、分类、编目、查询、资源共享、传递等固有的模式,则是数字图书馆 产生与发展的坚实基础,没有传统的图书馆,就没有日后的数字图书馆。

    传统图书馆和数字图书馆的这种既有区别又具有内在发展联系使图书馆人认识到传统图书馆 和数字图书馆技术融合是现代图书馆发展的主体方向。图书馆务必要适应社会信息化的发展 ,充分应用各类信息技术和网络环境进行技术革新和服务创新,这样,才能焕发蓬勃的生机 与活力。高校数字化建设也应把握这一主体方向,进行全方位的技术革新和服务创新。

    人力资源,即数字图书馆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及其后续储备人才,是建设数字图书馆的关 键。建设数字图书馆必须确立“以人为本”。传统图书馆时代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基本模式是 人与书的结合,或者说是以书为媒介与读者的结合,也就是人与人的结合。而数字图书馆时 代图书馆员工作的基本模式是人与计算机的结合,也就是所谓的“人机结合”,工作人员得 通过计算机和计算机通讯网络来获取或提供信息服务。因此,数字时代图书馆员既要有扎实 的传统图书馆学知识,又要兼备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知识,并要通晓知识产权 (版权)保护和网络安全维护知识,即是通才、复合型的人才。美国报刊曾称:电脑图书馆管 理员、对答网络技术人员是21世纪头10年将问世的10种兴起职业中的两种稀缺人才。而在我 国 由于图书馆数字化起步较晚,计算机在全社会普及率不很高,目前,各类高校特别是地方高 校图书馆尚囿于传统的馆藏、借阅工作模式。工作人员中的“两多”和“两少”现象较为普 遍,即低学历者多,非图书馆专业毕业者多;图书馆学专业者少,懂信息技术者更少。因此 ,高校图书馆要实施数字化建设,首先要解决人力资源这条“短腿”问题,必须注重对现有 人员的信息素质培养,突出图书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专业教育,使之紧跟信息化的发展 步伐。同时,要花大力气进一批能驾驭计算机开发、运行管理和维护的专业人才,并配备若 干名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图书馆的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化管理作好人力 资源的准备。

数字化建设论文范文6

关键词:地方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数字化资源种类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丰富。论文写作,图书馆。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早已提上日程。论文写作,图书馆。数字化资源包括全文数据库、自建特色数据库、馆藏书目数据、构建网络导航等,这些资源在网络上为相关用户提供信息查询与检索的服务。地方高校图书馆在高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人才短缺、资金不足、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制约了地方高校图书馆的数字化资源建设。因此,本文通过对地方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针对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对策。

1. 地方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的现状与特点

1.1 现状

目前,地方高校的数字化资源建设主要集中在中外文数据库的购买,特色数据库的建设,构建学科网络导航,以及建立数字化咨询与检索系统等方面。论文写作,图书馆。论文写作,图书馆。其中,以购买引进为主要形式,从专业数据库开发商那里采购各种中外文数据库系统,形成自己的数字资源体系。其次是通过馆藏资源数字化,对馆藏纸质资源进行扫描加工处理,进行数字资源建设。在地方高校图书馆中,自建的数字化资源所占份额较少,更为紧缺的是能够体现本地区或本校的特色数字化资源。在学科网络导航和数字化咨询与检索系统的建设中,地方高校图书馆由于经费不足,专业人员急缺等制约因素,投入时间和精力很少,导致建设成果不尽如人意。

1.2 特点

地方高校图书馆所拥有的数字化资源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数字资源的文献类型不够全面。仅包括书目、报刊、期刊论文、硕博士学位论文、标准数据库、专利文献数据库等。从文种来看,各高校图书馆数字化资源主要是以汉语为主,外语类数字资源则较少。二是购买引进的全文数据库或含有部分全文的数据库所占的比例较高,几乎占据了半数的份额,其中采购全文数据库的数量更是逐年增加。三在馆藏资源数字化、学科导航建设等方面,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各地方高校图书馆都是有一定的区域差异。四是各馆的自建特色数据库与本区域历史文化因素和各高校的重点学科建设有较大关系,但是由于诸多原因,特色数据库建设得质量不高,所搜集加工文献的数量和种类也有限。

2. 地方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出现的问题

数字资源建设是图书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和高素质专业人的支撑。但是地方高校由于各种原因,受到知识产权、重复建设、标准化建设、资金和高素质人才等不利因素的困扰,使得数字资源建设的进度缓慢。论文写作,图书馆。

2.1 缺乏专业人才与资金不足

没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将无法开展。地方高校图书馆最紧缺的是既掌握信息技术又具备图书情报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他们能够使用计算机知识和网络技术完成图书馆数字化资源建设的工作。此外,经费不足严重限制了地方高校图书馆的发展和生存,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是地方高校图书馆的主要经费来源,由于受到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得到资金数量较少,不能满足数字化资源建设的需求,导致地方高校图书馆的数字化资源建设举步维艰。

2.2 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

在地方高校图书馆的数字化资源建设中,由于图书馆员知识产权的意识不强,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利用时,针对受到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作品,未经网络作者的授权,而使用这些作品向其他信息用户提供服务,违法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进行馆藏信息资源数字化时,以不合法的形式使用未进入公开领域的的作品,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的问题。地方高校图书馆在使用电子出版物时,未经著作人授权,复制或套录数字化信息资源,进行盈利服务,使得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阻碍了地方高校图书馆事业的顺利发展。

2.3 数字资源的重复建设

由于没有统一规划,地方高校图书馆在数字资源的建设中,各自独立开展工作,刻意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目标,错误地沿袭了传统图书馆纸质文献建设的路线,没有充分发挥数字化资源高度共享性的优势。造成了采购数据库的学科结构不合理、数量和规模较小、联机使用率低,导致数字资源的重复建设和对有限经费的浪费。

2.4 数字资源建设的标准化问题

数字资源的标准化建设是数据交换、兼容和不同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的必要条件,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供必需的基础。地方高校图书馆在数字化资源建设中,由于经验不足或思维观念的限制,往往忽略考虑标准化问题,没有对数据加工建立标准,对数字资源的分类、著录和标引等没有严格的规范,从而增加了数据传输的障碍,导致无法建立数字资源共享的兼容平台,为信息用户的跨平台检索带来困难。

3. 解决问题的对策

地方高校图书馆是学校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师生心中的知识殿堂。为解决地方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建设遇到的瓶颈问题,主要对策如下:

3.1 引进复合型人才与提高馆员素质

以科学化、制度化、明确化的方式大量引进复合型的人才,这些人才熟练掌握网络知识和计算机技术,同时又具备扎实的图书馆学理论,能够胜任图书馆的各项工作,服务于地方高校图书馆的数字化资源建设,与此同时,利用业余时间,以馆内组织自学或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等形式,努力提高图书馆员的综合素质,丰富专业知识,满足地方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需求。

3.2 增强馆员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为促进数字资源建设事业的稳步发展,地方高校图书馆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在数字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的问题。图书馆员应学习和熟练掌握知识产权法以及有关的其它法律公约,提高知识产权的防范意识,在知识产权法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利用数字资源,避免引起知识产权的纠纷。只有这样,才能为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数字化资源。

3.3 开展馆际合作,减少重复建设

应该着手建立地方高校图书馆联盟,在数字资源的建设过程中,加强馆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做到统一规划、分工合理、资源共享,避免各馆重复性投入、开发和建设,保障数字资源的完整性、全面性和系统性,使得各馆的数字资源互不重复、各具特色。论文写作,图书馆。这样既减少对人财物的浪费,又能提高数字资源的建设质量和利用率。

3.4 统一数字资源建设的标准

数字资源的建设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建立完整的数据传输格式,制定数据分类标引的标准,遵守网络或联机数据传输协议,保证数字资源的通用性和标准化,为了实现真正的数字化资源共享,只有按公认的标准开展建设工作,促进地方高校图书馆数字化资源的交流与传递。如果不这样做,就会为数据传输设置障碍,导致无法建立数字化资源共享的统一平台。

4. 结语

加快数字化资源建设,提高数字资源的质量,更好地为本校师生员工提供有效的文献信息资源,是当前地方高校图书馆所面临的重要任务,找出自身数字化过程中的不利因素,对症下药,才能使困难和问题迎刃而解,促进图书馆数字化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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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蓉.对高校图书馆数字化资源建设的思考[J].图书馆建设,2001(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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