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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论文范文1
1.1加强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工程项目的正确决策对项目后期的经济收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本阶段对市场行情进行观察,进行合理预测,然后制定相关投资策略,有利于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在投资决策阶段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理性地进行评估,从而选择最佳决策方案。在投资决策阶段,投资估算是重要工作,合理的投资估算对之后的设计预算、施工图概算、招投标、施工预算具有重要作用,是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源头。在对工程进行投资估算时,要以市场数据为基础,对原料、人工、设备租赁、财务等各项费用进行全面、细致的市场调研,在这些市场资料的基础上,对工程整体成本和市场前景进行预测和评价,对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以及从中可以获得的经济利润有一个大体上的预估。具体可以使用的标准有:涨价预测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1.2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一般情况下,成本构成是设计工作造价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方式能够对设计环节的造价进行合理控制。成本构成管理主要由限额设计和价值工程来实现。这种设计模式是在投资预算获得批准后提出初步方案,得到项目负责人同意,使用投资控制限额分配的方式,在设计工作的过程中保障设计工作满足工程项目建设需求。
1.3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1)对施工图纸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可行性,从而从源头控制造价。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之前,清单制作者和图纸设计者要进行有效沟通,通过开会讨论进行集体评审,保证施工图纸的精确和完善。施工图纸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数据来源,一旦图纸出现纰漏,出现计算误差或者内容错误,工程量清单的准确度也就无法保证。此外,如果图纸不完善,就会导致后期工程频繁变更,临时增加造价项目,只能通过工程索赔来弥补,破坏造价的统一性,造成造价失控。2)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确定施工图纸以后,就要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工程量是订立工程合同、后期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招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过程中,为了减少不准确因素,要坚持认真、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条件为基础,进行全面、准确的描述,避免出现漏算和临时项目,从而减少工程造价的风险,降低索赔的概率。目前,市场上有很多专门从事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中介机构,如果企业不具备工程量清单专业编制人员,可以选择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行业经验丰富的机构进行合作,从而保证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如果施工方(乙方)认为建设单位(甲方)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存在问题,要提前与甲方沟通,进行调整。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清单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工程量清单不允许随意更改,尤其中标之后。3)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定和审查。招标文件是造价控制的重要资料,在施工全过程控制中,对工程造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招标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会给施工环节工程计价带来很大的麻烦,引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纠纷。一个完美的招标文件,既体现了建设单位(甲方)的要求,又要符合施工方、监理方的利益,与施工实际条件相符合,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
1.4工程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造价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造价管理经验,深入了解相关资料和文件,明确项目的成本以及各方的预期目标效益,对单价作出正确的评估。建设单位及监理机构要以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定,以中标的单价为依据,计算工程总价。在施工阶段要以施工组织规划方案为参考依据,对现场施工进行准确测算,对工程付款单复核,比较施工成本计划数与实际数,进行实时成本测控。对施工合同严格把关,减少不必要的更改,避免合同更改造成的损失,注意索赔事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5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在工程竣工环节,要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合同条款进行竣工结算,并对工程竣工的结算进行严格的评定和审核,最终的结算审查方法要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所确定的结算方式为依据。站在甲方的角度,如果施工合同为总承包合同,造价审核时要对投标总价进行审核,而不考虑施工方的量价风险。如果施工方在前期投标中,忽略了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导致总承包价格过低,出现利润减少甚至亏损,要由施工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为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进行的工程造价不但要对招标内容中提到的工程量进行分析,同时也要提前考虑到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的变动对项目造价产生的影响,所以在工程将要收尾时应该按照工程量清单对项目总量进行测算。
2结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论文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定额分析
长期以来工程定额是我国承发包计价定价的主要依据,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过去一段时间定额计价对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作出了较大贡献。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急需一个更有利于竞争的平台。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各种体制也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国家确定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它有利于打破过去由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统一定价的做法,让承包商发挥自己的价格和技术优势,推动竞争。
1定额计价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及其资金的数量标准,这种量的规定反映出完成建筑工程中的某项合格产品和各种生产消耗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我国以各省市地区的定额为标准,对工程进行施工前的预算。它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其中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定额中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措施性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它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个体差异不大时适用,但现在企业之间已经有很大的差异,如果继续采用定额计价,技术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将无法发挥其优势,因而他们改进技术管理的积极性比较低,那么继续用下去将影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建筑产品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一次性,它的价格随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在同一地段地质勘测结果存在差别,其设计的抗震以及设计标高等其他数据都会不同,即使相同结构的建筑物,施工的时间和地段相同,也会因施工方法、施工手段、管理水平不同而工程造价有所不同。以模板工程为例,现在模板技术发展呈多样化的趋势,目前较为普遍的就有组合钢模板、宽幅钢模板、异型模板等,技术管理水平不同的企业模板的使用存在较大差别,在定额计价中却无法体现。定额计价规定某种工序人材机的消耗,这样既不利于技术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发展其先进技术,也不利于管理水平低的企业改进其技术管理水平。
(3)定额计价是一种静态的计价方式,很多地方使用的定额都是几年以前的,它所依据的价格基本是几年以前的,而实际的市场价格却经常会有较大幅度的升降。以建筑用钢材为例,2003年它的价格上涨幅度很大,而2004年4月以来由于宏观调控得当又呈回落趋势。如果按照定额来进行造价的预算,2003年施工的工程实际造价肯定会大大高于预算价格,遇到这种情况时承包方一般会列一个价差表作为造价取费的补充项,但价差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使得业主与承包方之间产生分歧。在实际的承发包中价差是双方争执的焦点,当价格波动很大时会加大结算与决算的难度,这种情况在使用定额时无法避免。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在招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旧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按照经济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方式。它是工程价格市场化的第一步,在这种计价方式中工程造价通过市场机制而形成,而不是由政府机构通过定额的方式来实现,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业主提供的清单一般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是某个企业完成规定计量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而正是综合单价体现了企业个体差异,每个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定额确定综合单价从而进行投标报价。
3清单计价的竞争性
相比于定额计价,清单计价有很多自身的特点,而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它的竞争性,清单计价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引进了竞争机制,从两者的区别中也可看出,清单与定额的区别正是竞争性的差别。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得以前进的动力,在建筑市场同样需要公平竞争。清单计价的竞争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
(1)清单计价中人工、材料、机械没有规定具体的消耗量,投标单位可结合自身的生产效率、消耗水平、管理能力以及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公开进行投标报价,同时"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因为这些工序在企业间各不相同,是留给企业的竞争空间,如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施工排水等详细内容都由施工企业自行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承包商自然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和机会,同时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为了生存也必须努力改进,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良好的市场竞争要求有更多优秀企业的参与,但在当前建筑行业有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在一个地区的建筑大多由本地或周边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外地企业很难进入。这其中有许多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但采用定额计价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以前采用定额计价每一地区都有不同的定额,定额是唯一的计价依据,外地企业由于不熟悉当地的定额,因而投标时报价会有较大差距,这无形中为他们的进入设置了障碍。
我们知道业主总是期望其工程价值的最大化,换句话就是实现三大目标的最优组合。而在工期和质量得以保证的情况下,就会追求成本的最小。清单计价规范中,地方定额作用降低,工程量根据全国统一的标准计算,计价则主要依据本企业的定额,外地有实力的企业进入投标竞争的障碍将会大大减少,参与投标的企业将会有较大的增加。
由博弈论里的一个命题可知:假定有n个投标人,每个投标人对工程的估价为Ck,Ck为[C1,C2]上的均匀分布,则分布函数为F(Ck)=(Ck-C1)/(C2-C1)。Bk为投标人k的报价,投标人k对工程的估价为Ck,投标人总是会选择一个Bk来保证其利润最大,利用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以及n=1时,Bi=C2的边界条件,得到建筑工程合同价为:V=Bk=Ck+(C2-Ck)/n,
由这一函数可知n∞时,Bk=Ck,即投标人越多,建筑工程的合同价就越低,让更多的人参与投标是招标人的利益所在,同时竞争人数的增加使优胜劣汰的规则得以体现,也会给企业提高竞争力的激励。
(3)在这种计价方式中,工程量清单由业主编制,清单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是共同信息,这样就有效地减少了施工企业之间的不规范竞争。各企业公平竞争,他们会着手投标报价的确定以及施工方案的不断完善,工程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也会得到有效遏止。
4结束语
(1)在目前企业定额普遍尚未建立的条件下,既面对市场又结合我国国情,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工程量清单数据库,包括综合项目及独立项目的工程量、综合价、总价等。行业协会要强调企业定额的建设,施工企业要依靠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情况迅速建立起企业自己的定额和报价信息库,提高报价的水平和技巧,并力求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使在工程量清单招标中占有优势。
(2)要尽快制定出既按照国际惯例,又与我国项目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包括统一工程量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划分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招投标的计价行为。
(3)为了快捷准确地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必须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操作程序,迅速研制出界面直观、功能齐全、高水平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软件,建立起工程价格信息系统。对那些价格变化不大,用量不多,对工程造价影响小的材料,应由地方造价管理机构统一调整价格,供甲、乙双方参考;对那些价格高,变化大、用量多的材料(如三材、装饰材料)必须在市场竞争中确定价格。适应价格浮动,改进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和管理,造价管理部门应建立材料信息系统,及时提供材料价格信息,以指导建筑材料的预测和调整。
(4)标底不再作为评标的唯一标准。为了保证中标的价不低于成本价,为做到合理和公正,还应建立询标监管,应由专家对投标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询问、核算和判断,以排除不合理报价。
(5)由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依据是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实物工程量,这就对施工图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计人员首先要学会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办法,做到实物工程量准确,表现形式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因为每一个工程量的误差都影响到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每一个设计变更都牵涉到费用和结算。技术人员目前多数还停留在依靠定额计价上,对于工程量清单和国际惯例的学习也不够。因此也要加强培训,特别是目前项目多在未完成施工图的情况下招标,这就更要求我们必须建立数据库,使工程量清单计价尽量做到量准价实。
实现工程量清单有利于实现从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从消极自我保护向积极公平竞争的转变,同时有利于实现风险合理分担。如果能在实施清单计价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种计价模式将会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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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计价方式,是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围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阐述其在招标中的评标特点,讨论目前普遍采用的两种主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和合理低价评标法,在分析各自特点和局限性的基础上,找出我国现阶段工程招标的最适评标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承包人依据招标人按统一项目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形成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工程总造价。(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根据“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指导原则确定价格,国家不再统一定价,工程造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打破了工程造价形成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报价,这种多样性,将有利于推行“最低评标价”的授标原则,降低了工程造价。(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推进建设市场化的重要途径。采用这种方式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为承包人竞争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起点,促进有序竞争,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国内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必须依造国际惯例、规范和做法计算工程造价。即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二、清单招标中的评标特点
(1)技术标与商务标密切相关。投标人选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是编制报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投标人技术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必然反映在报价之中。因此,技术标与商务标的评审不是孤立的,有着必然的联系。先进、适用和经济的技术方案是合理低报价的基础。(2)不平衡报价的倾向更加突出。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也没有价差的概念,各项费率一般也不作调整,这为投标人运用不平衡报价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商务标评标时,不仅仅要评定总报价,也要对综合单价进行评审,尤其是对工程量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必须进行评审。(3)商务标的评审范围加大。在商务标评审中,除了对总报价和综合单价进行评审,还要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单价等进行评审。
三、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评分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这种方法是将评审各指标分别在百分之内所占比例和评标标准在招标文件内规定。评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标标准, 对投标人的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经营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经量化后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 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分。综合评分法最大的优势是有效防止不正当的低价竞争。弱化业主标底的作用,评标结果相对较科学。(2)合理低价评标法。合理低价评标法就是在各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且各项报价在基准价的合理区间内,选择投标总价较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这种评标方法是按照评审程序,经初审后,以合理低标价作为中标的主要条件,合理的低标价必须是经过终审,进行答辩,证明是实现低标价的措施有力可行的报价,合理低价并不是最低价。这种评标方法在比较价格时必须考虑一些修正因素:工期提前的效益对报价的修正;投多个标段的评标修正等。(3)最适评标方法的选择。综合评标法增加了对投标方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工程质量、工期、信誉和业绩等方面的评分,这种方法不单是比较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优势,也是强调企业的综合实力,一般工程复杂、技术难度较高的项目会采取综合评分法。施工工艺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则会采取合理低价评标法,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优势,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造价。总之,综合评分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中应用较多的评标方法,虽这种方法其评定因素指标及权重的设置不易达到科学合理的水平,但在现阶段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仍不失为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评标方法。
综上所述,各种评标方法都存在其优势和局限性。在复杂的实际工程中,依不同的环境、地区及不同的投标群体,考虑各种评标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来进行选择。尽可能地选择最适合该项目的评标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方法其关键是判断报价的水平和是否低于成本,因此,评标时要善于利用投标人的报价,通过运用适当的评标方法,力求选出相对优秀的承包商。
参 考 文 献
工程量清单计价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从人工费的管理、材料费的管理、机械费的管理及其他费用的管理等几方面,探讨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提出新的思路。本文着重介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实施各阶段的造价控制方法。
我国加入WTO后建设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工程造价按照预算定额计算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结合自身情况,并考虑风险后,自主报价的计价模式。《GBS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这一规范的出台,是我国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已同国际惯例接轨。本文通过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谈谈该模式下工程造价的控制。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基本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它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也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32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单价是有别于现行定额工料计价单价的另一种单价,即综合单价,它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二)工程置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定和办法是强制性的,工程建设各方面都应该遵守。
主要体现在,一是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做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统一。并且要用规定的标准格式来表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如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施工排水等详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因为这些项目在各个企业之间各有不同,是企业竞争项目,是留给企业竞争的空间;《建设工程工程量情单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也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报价权给了企业。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
(一)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必须要有统一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其组成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下情况的有关资料;省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消耗量标准、说明、工程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以实体消耗费用为主,工程计价时,消耗量标准及其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必须严格按定额执行。属于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方面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超高补贴、土方放坡系数、临时设施费、材料二次运输费、优质优价增加费、赶工措施等非实体消耗费用。在工程招标文件中,以“宗”或“项”形式出现,由投标单位自报费用,除合同约定以外,一般不允许调整。 转贴于
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项,应准确地列明定额的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单位。需换算、参照的子项,应在定额编号后注明“换”、“参”字,并在工程项目内容中说明。未能准确确定和计算的项目,而采取“暂定金额”和“暂定工程量”者,应当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应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予以更正。招标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具有对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后修正的效力。
(二)合同价格的管理
长期以来。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局限于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合法、真实性的鉴证,而对合同造价和工期的合理性、实际履行中的监督检查甚少,缺乏有效管理,致使施工合同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干扰着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部近期出台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暂行规定》中指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负责按规定范围的工程合同价的认证或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证工程”,所以,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招标采取“事后跟踪”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中标是施工单位对造价与施工条件选择的一个阶段,要使造价及施工条件落实,合同签证至关重要。建设主管和造价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认证,审查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吻合,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的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否附加不合理的条款,拨款形式与时间是否合理等等。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维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三)结算价格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变更、地基处理、经济签证、材料价差等调整合同价格的内容,中标人应当通过办理工程补充结算方式调整合同价格,并不得更改中标价格或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采取“暂定金额”、“暂定工程量”的子项,由工程承包单位依据项目监理的指令,计算并提出书面意见,经造价工程师或项目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证,可以调整该项的工程价格。工程竣工后,工程承包单位与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办理工程结算。工程发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及有关结算资料,一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经审定后。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三、结 语
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为适应市场需求,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新的工程技术知识。学习国外造价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自己锻炼成适应时代需求的造价工作者。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条件下,造价控制人员必须在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造价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手段,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合理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SO500-2003[s]
工程量清单计价论文范文5
【关键词】工程造价;招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
Engineering bill pricing model in the bidding
Duan Xiao-le
(Shandong Aluminum Company equipment, the Department of Energy Yantai Shandong 255052)
【Abstract】Bill of quantities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standardize the market order in the bidding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e inevitable choice to adapt to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construction market competition, will play to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and development of the bidding mechanism, and ordere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market order of fair competitionpositive role in promoting.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of the BOQ valuation norms ", the paper pointed out the advantages and feasibility of the Bill of Quantities mode in the bidding of the project, list pricing model described in the bidding process works, and explored how to strengthen the implementation of BOQ bidding process of bidding management.
【Key words】Project cost;Bidding; Bill of quantities
1. 现状概况
长期以来,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行的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预概算定额管理制度,即以预算定额为依据,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标底为中心的工程计价模式和招标投标方式。这种带有明显计划经济痕迹的模式无法体现出招投标竞争的核心-价格竞争,其最大的弊端是遏制了竞争的全面性。随着《建设工程工程晕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的出台,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逐步转变为清单计价模式,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体制。
2.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招投标的特点
2.1 量价分离、风险分担。工程量清单招标是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招标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最清单等技术文件,合理确定综合单价和投标价。
2.2 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即Σ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 工程量清单招标基本程序
3.1 招标准备阶段。
3.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对规范中的缺项,如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工艺,可由业主补充设置,使之既要满足《计价规范》的规定,又要反映拟建项目特征。
3.1.2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所列不构成工程的内容,而是为完成工程实体内容必须采用的一些措施性工作。《计价规范》通过列举的方法列举出各项措施,如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环境保护等。
3.1.3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人(业主)提出的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性要求。它由招标人项目和投标人项目两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列举提示项目,投标人可以填写报价,也可以不填写,如不填写视为无偿服务。
3.2 投标报价阶段。
分项工程单价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综合单价要综合考虑工程的实体性消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性消耗(周转材料、安全措施等)及其他各项税、费(开办费、管理费、保险、营业税等),期望利润、各种风险(涨价、通货膨胀等)因数。综合单价求出后,再对应清单中子项的工程量计算出合价.然后汇总出工程总造价即投标报价。
3.3 评标定标阶段。
《计价规范》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的分析程序。即业主可以要求投标企业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要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报价,提供单价组成分析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费用各构成比例是否科学,与现代化生产一般水平是否相适应,是合理确定低价的关键。评委应对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组成进行综合分析,最大程度地削除由业主承担的低价中标风险,最终确定合理低价中标人。
4. 合同计价方式选择
如何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确定符合要求的合同计价方式,在清单招投标下是十分重要的。一般常见的合同计价方式包括: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3种。工程采用哪种方式需在招标文件中说明。
4.1 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这种合同的价款也不是绝对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在招标文件中应说明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承包风险范围以外对合同价款影响的调整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 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通常用于工期较长的施工合同。如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投标阶段不可能合理预见到一年以后物价浮动和后续法规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为了合理分担外界因素影响的风险,应采用可调价合同。
4.3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发包人负担全部工程成本,对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支付相应酬金的计价方式。这类计价方式通常用于紧急工程施工,如灾后修复工程;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双方对施工成本均心中无底。为了合理分担风险采用此种方式,应在招标文件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5. 结论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建设招投标中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适应国际国内建筑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它对促进招标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建立有序的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都将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研究,可以使我们充分认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意义,有助于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顺利推行,增强《招投标法》的可操作性,引导施工企业开展公平合理的价格竞争,促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2] 夏能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和基本内容[J].建筑技术.2010.
工程量清单计价论文范文6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控制;竣工结算
1、现状及问题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加强竣工结算的造价的控制、项目投资反馈、提高业主方造价管理水平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目前普遍是承包方由于投标时的竞争压力,以低价中标,然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以索赔、变更、材料价格调整、多报工程量、高价套定额等手段,谋求高利润,反映在竣工结算阶段就是其竣工结算报告的编制中存在高报工程量和工程价款,[1]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审核关键点
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业主普遍上需要进行审核工程量、工程变更、索赔签证以及材料人工价格的调整等。主要依据是最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颁发,造价机构的造价信息,招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双方签订认可的有效文件。
2.1 工程量的审核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由业主方在招标时提供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业主方负责,因此业主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的审核。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与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会存在差距,差距的原因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工程量计算错误;由于施工方施工错误或业主发主观意愿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这些不同的原因引起的变动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在竣工结算阶段,业主要分清责任归属,仔细审核承包商上报的工程量,自身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要给予承包商补偿,否则拒绝承包商的申请。而在前期要尽可能的使工程量清单准确、细化,以减少将来不必要的损失及麻烦。
2.2 工程变更的审核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动态性,任何工程承包合同都不可能预见和覆盖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的变化,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按照变更提出人划分,工程变更可以:①分为发包人提出的变更(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主要是起因于功能变更;工程质量标准改;修改项目计划;改变施工方案;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对工程的质量、功能效果等的改变等。②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如合理化建议、设计错误、施工条件变化等[2]。
发生工程变更时,首先要明确变更的原因以及责任方,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对于变更价格的调整如下: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清单价款变更合同款执行即可。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应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业主方应该分析项目具体描述,对于相同部分应该采用原清单中综合单价中的价格,而不同的部分应采取新的价格。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量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由于没有核对的标准,业主方只能够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清单标准参考市场价格因素综合对其进行核算。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提请工程所在地的造价管理机构咨询或按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方式执行。该款的规定主要是用于那些既不能直接套用原合同相同项目的单价,也不能通过调整的方法确定变更单价的变更项目。对于合同中新出现的项目,承包人只能根据自己的施工方法、管理费率和利润率,结合本地区发行的计价表编制而成,在这里,由于没有核对的标准,所以业主方只能够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清单标准对其进行核算。
2.3 材料价格调整的审核
在建筑工程中,材料费占总工程的60%~70%,材料费的变动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的总造价。材料价格波动受市场因素较明显,其差价是否可调与合同的订立密切相关,签订合同形式的不同,在材料差价的调整范围和效果就不同,风险分担也就不同。根据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合同条款的规定合理的使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而在调整材料价差时充分参考变更调整时的依据,使价差调整合理化。[3]
2.4 工程索赔价款的审核
工程索赔需要明确索赔的具体缘由,主要包括:(1)发包人违约:包括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违约,常常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2)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不可抗力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3)合同错误:合同错误包括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合同缺陷表现为合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4)工程变更(5)监理人指令:如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这些指令不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6)其他第三方原因。
业主方对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负有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对业主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从引起原因的不同进行分析,明确索赔涉及的工期、费用、利润。
3、结论
竣工结算审核是控制工程造价并保证项目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文章仅对结算阶段对造价影响较大的四个关键方面进行了阐述,便于业主方在结算时合理分摊工程价款变动的风险,并且这些变动是在项目前期、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中因为发、承包双方工作的缺陷造成的,可以给予发包人对竣工结算全过程的造价管理一些启发,在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尽量避免工程量的变动、工程变更及工程索赔的出现,至于材料价格的变化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发包人无法合理预见,但是可以在招投标阶段合理选择合同模式或合理约定风险分担范围。
参考文献
[1]郭志. 基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造价管理[D].天津大学,硕士论文,2006
[2]周勇.引滦入津水源保护工程施工变更研究[D].天津大学,硕士论文,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