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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哲学论文范文1
关键词:古希腊 人才 启示
古代希腊并不只是今天希腊半岛这块地方,它包括了希腊半岛本土和希腊人在它的东方和西方建立的希腊殖民城邦。从公元前500年左右开始,希腊许多城邦人才辈出,学派蜂起,进而推动文学、艺术、哲学、史学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古希腊人中出现的一大批哲学家和科学家,他们是以后许多学科的鼻祖。如最早期的哲学家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阿那克西米尼、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芝诺、阿那克萨哥拉、德谟克利特、普罗泰哥拉、苏哥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天文学家默冬、欧多克斯、阿克斯塔克、希帕克斯、托勒密,数学家欧几里德、阿波罗尼、希罗,物理学家阿基米德,医学家希波克拉底、盖伦,地理学家希西塔斯、埃拉托色尼、生物学家特奥佛拉斯特。在文学、历史和艺术方面,希腊人同样毫不逊色,诗人荷马、预言家伊索、悲剧大师埃斯库罗斯、喜剧大师阿里斯托芬、历史学家希罗多德、修昔底德、色诺芬等等。
在古代世界所有民族中,少有像希腊人那样对近代世界发生如此巨大的影响。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评述的:“这个小小的希腊民族在哲学方面正如在许多其他方面的多方面的才能和活动,保证了它在人类历史上的卓越地位。”[1]
当我们看到古希腊群星荟萃,人才辈出,不禁会产生疑问古希腊何以出现这么多天才人物?我们在古希腊人的书中来找一下答案。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开篇就讲到,哲学和科学的诞生需要有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惊异”,第二个条件是“闲暇”,第三个条件是“自由”。 [2]“惊异”,就是人们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所表现出来的困惑和惊奇,也就是一种好奇心和求知欲。“闲暇”,也就是有时间,知识阶层不用为了生活而忙碌奔波。“自由”,就是说知识是一门自由的学问,它要求自由地思考、自由的发表意见,不受他种目的和利益的支配。亚里士多德指出了哲学和科学诞生的条件,也揭示了古希腊何以成为科学和哲学的发源地及古希腊人才辈出的道理。古希腊人正是具有这三个方面的条件,所以才能够在各个方面人才辈出。
古希腊人对智慧无比地崇尚,有着强烈的求知欲。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中记述了西方历史上第一个自然哲学家泰勒斯的一段故事:泰勒斯夜里专注于观察天空,不小心掉进了井里,这场景被一位女奴看见了,她笑泰勒斯光热衷于天上发生的事,却连脚底下的事情都没有看见。从这个故事可见泰勒斯观察天空时的专注。有关数学家欧几里德的一个小故事说明欧几里德很强调学习研究的非功利性。有一个青年向欧几里德学习几何学,刚学了一个命题,就问欧几里德学了几何学有什么用处,欧几里德很不满地对仆人说:“给这个学生三个钱币,让他走。他居然想从几何学中捞到实利。”[3]
古希腊民主制的城邦为希腊人提供了自由。在古希腊大大小小的城邦数百个。各邦有大有小、有强有弱,外邦人可以自由出入各邦。其中雅典是民主制城邦的代表。在城邦内部,公民是能够真正享受到充分民主的。每个公民都是国家的主人,能参与政事,发表政见或直接担当起国家重任。这在人类文明的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尽管其中带有相当程度的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成份并且排斥奴隶阶级的参与,但它毕竟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尝试行使民利的第一次伟大的实践。民主制的城邦无疑更有利于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所以雅典在文化领域取得的成就也最为突出。古希腊最为著名的政治家、演说家、哲学家、科学家、戏剧家都是雅典人。
古希腊奴隶制为希腊人提供了闲暇。大量的奴隶从事体力劳动使得自由民从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这一方面保证了古希腊哲学家和科学家们有大量的时间来思考,另一方面,由于奴隶从事体力劳动使古希腊人轻视体力劳动。这也就造成古希腊人发达的思维技巧,但是在实验科学方面严重不足。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现代化建设需要大批各方面的人才,怎样创造人才辈出的条件和环境,古希腊人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第一,从长期来看,要力争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长期稳定。据研究表明,中国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三次科学技术大发展大繁荣的先兆期,但随后都由于战乱和社会动荡而趋于消亡和失败。因此,必须确保国家长治久安;要大力发展经济,筑牢滋养人才辈出的物质基础。
第二,在社会制度和社会管理层面,要鼓励和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环境。思想的解放,是历史前进的先导。周秦时代是我国历史上文化最繁荣的时期。诸子百家的思想碰撞,成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黄金时期。而在汉帝国的鼎盛时期,采取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对后世汉民族思想的禁锢产生了深远影响。当前,在中国学术界,要防止学术的官僚化,在法律的框架内,欢迎各种不同的声音。
第三,在科学研究的制度设计和管理设计过程中,尽一切可能,摒除功利主义色彩的影响。目前,在我国科技界,最广受诟病的话题是对科研人员的绩效管理。由于科学界公信力的丧失或缺乏,使得各级科研管理机构对指标性的学术评价高度依赖,由此形成了论文写作发表中的不良学术风气。因此,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和决策机构,应深刻认识科学研究的规律,改进评估方法、减少评估频度并进而优化科研资源的分配。
参考文献:
[1]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2]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3]吴国盛:《科学的历程(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古希腊哲学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中国山水画与油画风景两大绘画的形成,归根于他们各自哲学与美学理念的不同,两者存在鲜明的差异性。中国人信仰天人合一的哲学观,中国绘画注重重心略物,注重表达画家的主观精神和理想,在绘画中追求达到气韵生动的艺术效果。西方绘画遵循天人相胜的哲学观,偏重描绘客观对象的外在形态,采用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方法塑造物体,追求真实再现客观物象的理念。通过相互比较研究,有助于艺术家和鉴赏者运用不同的艺术观念和方法,创造和鉴赏不同民族的绘幽艺术,获得各不相同的思想启迪和审美享受。
中国传统山水画与油画风景是中西绘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画坛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作为中西方两种不同类型的绘画艺术形式,表现对象都是以自然景观,但绘画形式却采用两种不同的审美理念形成了独特的风格。
一、油画风景美学观念
西方近现代文化主要是从古希腊罗马的异教文化,再经过以希伯来文化为源头的中世纪基督教文明演变过来的。也就是说,迄至今日仍在西方文化中活跃地起作用的两大源泉,一个是古希腊罗马的文化,一个是基督教的文化。
古希腊人在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等方面都创造了辉煌的成就,对欧洲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希腊艺术在现在看来,它的艺术高度仍是史无前例的。恩格斯曾经说过:“没有希腊和古罗马奠定的基础,就不可能有现代的欧洲。”古希腊伦理学和价值观的基本特征则表现为尚知和崇理,理智、哲学的沉思被强调为最高的德性。古希腊的艺术表现为“模仿”,主张以冷静的、客观的态度去再现自然,情感不占主要作用,而理性因素则占了上风,强调艺术的真实。雕塑和建筑是希腊艺术的最高成就,希腊的雕塑和建筑的立体造型、浑圆厚实的体积、光影下雕塑的明暗变化、雕塑在光影下的气氛、建筑的空间结构、体积等等,充分体现了希腊艺术尚知与崇理的理念,这些都直接的影响了西方传统的写实技法的方向,使西方绘画朝着注重体积、注重写实的方向发展。油画风景亦是如此,追求物像的体积感、真实感、可触摸感,以及物像所在的空间的光感与氛围。画面营造出一种真实空间的感觉,这些无不来源于希腊的雕塑和建筑艺术。
到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它是西方文明之源一两希文明(希伯来文明和希腊文明)的结晶。这也就决定了那时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意识形态必然会带有浓烈的宗教色彩,它构成了西方社会两千年来的文化传统和特色,并影响到世界广大地区的历史发展和文化进程。那时一切的造型艺术的最终目的都必须服务于宗教。基督教美术的作品内容它以宣传基督教的教义和讲解《圣经》的故事为宗旨,上帝在他们的眼里是世界与美的创造者,对外在美的准确、完美的体现,是对上帝一种虔诚的再现。希腊的美普洛丁也在他的《论美》曾说过美是从神那里来的。西方艺术由此形成了以古希腊文化和基督教为依据的美学思想,成为油画风景起源与发展的美学基础,这也就成为西方艺术家以忠实、客观的态度描绘大自然的源头。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后,教会的信条已失去了原有的绝对权威,人们开始把目光从上帝的身上移开并聚焦在自己的身上,更注重世俗的现实生活,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与宗教神权文化相对立的思想文化一人文主义。在人文主义的影响下,人们开始普遍关心人自身与周围的环境,大自然的美,于是独立的风景画也就随着社会的发展开始形成。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画家达·芬奇认为:“画家应该研究普遍的自然,就眼睛看到的东西多加以思考,要运用组成每一事物的类型的那些优美的部分,用这种方法,它的心就会像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面前的一切,就会变成好像是第二自然。”[’〕同时,达·芬奇把风景画理论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他不仅通过自己的创作使绘画从手工艺的局限摆脱出来,还通过进一步的科学理论来提高人们对绘画的认识和重视。他认为绘画是一门真正的科学,要以感性经验为基础,同时能够像数学那样具有严密的论定,既来源于数学又高于数学。《分奇论绘画》中不仅总结了绘画的基础科学理论,而且对绘画的原理展开了全面的论述,为绘画与科学的结合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文艺复兴的建筑师、雕刻家、画家阿尔贝蒂曾提出:“必须建立一种新的绘画艺术,这种新的绘画艺术应该是这样的:自然是艺术的源泉,数学是认识自然的钥匙,而透视学则使绘画的数学基础。因为几何学上的盲人,是难以理解绘画的原则的。‑}z7美术理论家琴尼更直接的提出了科学与技艺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无论何时技艺都是离不开科学知识的。科学的方法和艺术紧密相连,这是西方艺术传统或者西方传统艺术的一个突出的特点。
艺术要真实的、科学的再现自然,注重空间、结构、比例的和谐,面对大自然,观察大自然,在现实中感受大自然,依靠丰富的色彩,细微的光感表现真实的大自然,以更真实、更有效、更直接的表现大自然,借此表达他们对大自然与世界的热爱,对现实世界情感的寄托。科学与艺术结合的绘画体系为西方绘画写实传统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中国传统山水画美学观念
中国绘画浓郁的民族风格,鲜明的美学特色,严整的艺术体系,是在代代传承、革故鼎新的历史积累中形成的。中国传统山水画的形成与中国人哲学、信仰、处世之道是密切相关的。
在美学思想方面,受中国古代儒、道家思想的影响,中国所有的艺术门类依存的美学基础就有了儒家思想极探的烙印。早在春秋时期的先哲孔子就提出了“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儒家美学观,山水喻仁、智高扬人的道德精神和人格美奠定了中国山水画的美学基础。孔子在《论语·述尔》中说道“至于道,据于得,依与人,游于艺”,反映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的艺术批评标准。在孔子看来,艺术品的“美”是以“善”来体现的,“善”是艺术的内容,“美”是艺术的形式,内容可称为“质”,形式可称为“文”。只有这样的艺术、内容和形式必然是统一的,他的美学价值必然很高。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的动乱时期,政权更迭频繁,统治阶级内部残杀不断,使士族名士朝不保夕。于是士族便纷纷退隐或半退隐,归隐田园山林,以退为进,相机而动,追求清静、安逸、自由的生活,慢慢的人们越来越受用于山林的慰藉,他们把大自然中的山水林泉作为描述的对象,“游戏平林,I}清水,追凉风,钓游鲤,一七高鸿。……逍遥一世之上,啤脱?天地之间。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Uai这山水渐渐成为心灵的寄托、情感的启发和人生的象征。儒家的思想统治基础因此动摇,他们强调“德行”的政策被取消,出现了以“无为”“自然”、“清静”、“虚淡”的老庄思想适
应了当时的需要。《庄子》中描述了三种隐逸模式:“嫉俗而避世、俱祸而遁世、悠游而出世”,这三种模式在东汉已全部成为现实。在这种玄妙、玄远的境界的追寻中,他们对自然产生一种特殊的亲和感,画家不自觉地把情感投向自然中蕴藏着生命和感情的山水之中,修炼自己的品性,获得一种独特的不同的审美理念,为山水画的产生、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推动了文人士大夫对山水画创作的参与。
中国山水画诞生的东晋,正是道家的玄学风靡四方的时候,道家的那种重“心”略“物”的思想,奠定了中国山水画甚至整个中国艺术的重表现而略再现的美学观念和基础。这不但体现在绘画上,甚至作诗为文也将天人之间的灵犀相通作为创作的最高境界。画家们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和谐即天人合一。“最高、最广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就是主体融人客体,或者说是客体融人主体。坚持根本同一,泯除一切显著差别,从而达到个体与宇宙不二的状态。”随着道家思想的影响,“天人合一”的思想渐渐成为中国传统艺术的基本原则。山水是客观的自然,山水画则是大自然的体现。山水本身就是形与象的交融,画中的山水如可游可居的真山水,能使画家在其中任意寄托自己的情绪而落脚于安定之处。这样,不求形似,而意在表现宇宙精神的山水画,成为一种很好的体“道”的方式。“因再现的艺术而追求表现,因表现的艺术而追求再现’,[’〕便形成了中国山水画的重要特征。
五代画家荆浩提出了“气韵”二字,是说艺术家要把握对象的精神实质,取出对象的要点,而且不要透露自己的笔迹,让欣赏者看不到自己的笔法技巧。经荆浩的发展,运用于山水画上又有了新的成果:在对外在事物的准确认识和把握的基础之上,又不满足于对外在形象的模拟,不求形似,而要尽量表达出某种内在的风神。元代倪珊曾云:“仆之所未画着,不过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尔。,r }6}笔墨是他们的工具,自然景物是作者的对人生态度的载体,笔墨情趣不受自然的束缚,找寻的是“蝉噪林欲静,鸟鸣山更悠”的艺术境界。要面对大自然要认真地观察和分析,重视深人生活,研究山川自然的特点,在游览山水,俯仰自然天宇之际,将绵远的无限的时空意识与自然变化结合起来,将其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山水画家借助自然得以尽兴,主体意识和情感与自然山川的精神的契合,统一在山水画中,于是“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创造情景交融的意境之美便成了画家追求的终极目标,以至于这种艺术观念对以后的绘画思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结束语
古希腊哲学论文范文3
〔关键词〕 尼采 《悲剧的诞生》 音乐心理学
多数时候,尼采是以一位哲学家的身份进入人们视线的。但鲜为人知的是,尼采曾以一位心理学家自居:“一个优秀的读者――一个配看我作品的读者从我的作品中所能得到的第一印象就是,我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心理学家。”①
《悲剧的诞生》是尼采第一部正式出版的哲学著作。这是一部借着艺术谈论人生的哲学著作,全书主要关注了两个问题:“其一为生命的意义;其二为现代文化批判。”②尼采在这本著作里,探讨了三个观点。其一,他认为“悲剧文化”是希腊人应对痛苦的策略之一;其二,他认为阿波罗(即太阳神)象征着对个体化原理与美的假象的执着,狄奥尼索斯(即酒神)象征着表象的破碎和对意志的接近,而“悲剧的诞生”则是意志的显性表达。其三,他认为只有悲剧才能代表“希腊精神”。这种精神,是源自希腊人自身的对于生命的意志,这里有人类求生的本能,有对于生命力本身的信任。
在《悲剧的诞生》里,尼采将古希腊悲剧中的音乐解读为“酒神现象”,并将这种“酒神现象”最终解释为“希腊的精神”。因为音乐是悲剧的重要部分,且承载着尼采的哲学心理学思想的核心,所以使得我们从音乐心理学的角度来寻求解读这部哲学著作成为可能。
先看《悲剧的诞生》中一段关于萨蒂尔合唱歌队的描述:“理查德・瓦格纳曾说过,文明被音乐所消除,正如同烛光为日光所消除……古希腊的文化人面对萨蒂尔合唱歌队会感到自己被消融了……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种种鸿沟隔阂,都让位给一种极强大的、回归自然心脏的统一感了……真正的悲剧都以一种形而上学的慰藉来释放我们,即是说:尽管现象千变万化,但在事物的根本处,生命却是牢不可破、强大而快乐的。这种慰藉具体而清晰地显现为萨蒂尔合唱歌队……深沉的希腊人,唯一地能够承受至柔至重之痛苦的希腊人,就以这种合唱歌队来安慰自己。希腊人能果敢地直视所谓世界历史的恐怖浩劫,同样敢于直观自然的残暴,并且陷于一种渴望以佛教方式否定意志的危险之中。是艺术挽救了希腊人,而且通过艺术,生命为了自身而挽救了希腊人。”③
尼采为何断言是悲剧音乐“挽救”了希腊人?悲剧音乐究竟是如何“挽救”希腊人的?要弄清楚这些,我们只能求助于悲剧音乐本身。
据西方音乐史记载,音乐在古希腊人生活中占有统治地位。在希腊神话里,神和半神是音乐的发明者和最早的践行者。在多神众教的时期,音乐也成为古希腊众多宗教仪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早期的希腊音乐主要有荷马史诗、抒情诗和颂歌。希腊古典时期的音乐则包括悲剧和喜剧。悲剧由早期的酒神颂歌发展而来。“悲剧”(Tragedy)一词的希腊文是“羊”(tragos)和“颂歌”(ode)的结合,这与早期悲剧演出中附加的“羊人剧”有关,由唱酒神颂歌的合唱歌队队员披着山羊皮,模仿酒神的老师和侍从萨蒂尔的样子,表演插科打诨的轻松短剧,以调节剧场气氛。古希腊悲剧的含义不在于“悲”,而在于“严肃”……常取材于神话传说和荷马史诗,主题常是英雄人物于不可抗拒命运之间的冲突……悲剧是戏剧、诗歌、音乐和舞蹈合一的综合艺术形式。公元前530年左右,在演唱酒神颂歌的基础上,诗人泰斯庇斯(Thespis,公元前6世纪)自扮一个角色,与歌队对话,这是悲剧中的第一个演员,埃斯库罗斯引入第二个演员,索福克勒斯引入第三个演员,这才真正形成戏剧。悲剧的演出,最初由一个演员叙述故事,后发展到三个演员同时登台,用吟诵的“宣叙调”解释剧情,演员面戴假面具,脚穿高底靴,女角由男演员饰演,一人可扮演几个角色,演出中有歌队演唱,用阿夫洛斯管伴奏,在可容纳数万人的半圆形露天剧场演出。剧中歌队的合唱分为“正”、“反”、“合”三段,唱“正”段时转向右方,最后是“合”段,合唱队一般由15人组成。
从这段史料我们得知,悲剧音乐源自“酒神颂歌”,即宗教仪式音乐。发展至悲剧,酒神节的世俗意义可能已大过其宗教意义,但仍是一种仪式。所以,悲剧音乐可界定为一种“仪式音乐”。“‘仪式音乐’是民族音乐学、人类学中的一个概念,指在形式和风格上与特定仪式的环境、情绪、目的相吻合的,可对仪式参与者产生生理和心理效应的音乐。”④
那么,这种仪式音乐对仪式参与者所产生的“生理和心理上的效应”究竟是什么呢?尼采用到了三个词:“消融”、“统一感”和“释放”。
首先,悲剧音乐究竟让仪式参与者在哪些方面产生了被“消融”的“统一感”?
我以为其一是文化认同感。“文化认同的主要根本之一是人们对身处生态环境互动关系的认知,即所谓的宇宙观;宇宙观的体现,则包含在由信仰和仪式组成的信仰体系之中,仪式是信仰体系的外向性可观行为……无论是视觉艺术、建筑、文学、音乐或舞蹈,都曾以信仰作为其文化活力的基本源泉,以仪式为其生存和传播的土壤……”⑤悲剧产生于信仰多神众教的环境,其宇宙观是泛神论,狄奥尼索斯即酒神精神是希腊人对于生存痛苦的和解方式,这种和解方式以酒神颂歌作为表象的表达,世俗化之后演变成萨蒂尔合唱歌队,而悲剧本身便成为了这种仪式音乐生存和传播的土壤。可见,文化认同中信仰的认同是“统一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二是民族审美心理的传承。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理论认为:古代的心灵组成部分在没有任何直接的传承关系的情况下会进入个人的心灵。“按照荣格的理论,原始民族的心理活动会沉积在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心理的无意识深处,它会通过各种渠道,特别是审美心理活动的渠道表现出来,左右着现代民族的审美意识、审美理想……先民们的图腾崇拜、巫术仪式以及古代神话,是民族审美心理发生时期的记忆密码,这些集体无意识勾勒了民族审美的原始心理草图……在音乐艺术中,原始先民最早形成的音响集体表象,包括基本音体系的形成,创世音乐的流传以及古代文明初期及其后的一些民间音乐,等等,可以说是一种存在民族成员心中的活化石,虽然它产生于远古时代,但却不曾死亡,而是存活在我们的音乐感之中,诱导着我们的审美心理活动。”⑥古典时期的希腊人在政治上早已形成不同的城邦,建立起民主制度,公民内部存在着贫富和门第的差别;但悲剧音乐中传承下来的早期希腊先民的原始审美密码,使仪式的参与者之间产生了共鸣。
其次,悲剧音乐究竟如何使得希腊人得到了释放?“尽管现象千变万化,但在事物的根本处,生命却是牢不可破、强大而快乐的。” 如果“牢不可破、强大而快乐的”是生命本身,那音乐是如何突破造型艺术的限制使希腊人感受到生命本身的呢?
“音乐内涵的抽象表现,是客观事物发展规律和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及宇宙现象、生命历程的艺术化的感性呈现。音乐的各种形式要素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建立在两者的动态同构对应之上,表现出张力、平衡与节奏等生命状态,以及对立、冲突与统一等自然过程……音乐形式的动态结构以其出发与到达、稳态的保持与改变、上升与下降、渐增与衰减等整体变化趋势,形成一种能量场,反映各种事物、自然现象、人的心理活动乃至生命的发展历程。”⑦这种“音乐的各种形式要素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便是音乐心理学中的“联觉”。在心理学上,联觉被定义为“从一种感觉引起另一种感觉的心理活动”。周海宏在其博士论文《音乐及其表现的世界》中曾经就音乐音响的音高、音强、时间及其变化率特征、紧张度和新异度六个方面做了与联觉相关的实验研究,研究结果证实上述音乐音响的特征与人的生理感觉一一对应。笔者由此猜测,希腊人由聆听悲剧音乐产生了联觉,这种联觉对应了人类心理活动的自然规律,使得生理层面乃至情绪层面得到了释放,这种释放符合生命的本能,让希腊人感觉到“生命是牢不可破、强大而快乐的”。同时,人类联觉的共通性又使得音乐成了在场的不同希腊人共同的语言,为“统一感”增加了新的砝码。
总之,音乐引起的“释放”和“统一感”让公民的文化和精神都产生了应和;使人们暂时忘掉贫富和门第的差别,产生一种在神的面前“人人平等”的感觉;同时增强了雅典城邦与其它城邦的心理链接。萨蒂尔合唱歌队以一种不可言说的方式安慰着古代希腊人的心灵,而这种不可言说,就是音乐不同于造型艺术的特点。音乐的这种非语义性,成为了酒神颂走向悲剧的动力,即尼采所说的“阿波罗”与“狄奥尼索斯”结合的动力。同时,也是这种非语义性,让尼采认为悲剧音乐中不可言说的意志才是希腊的精神。
注释:
①尼采.张念东,凌素心译. 权力意志.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47
②周国平. 悲剧的诞生:尼采哲学的诞生.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38-44
③尼采.孙周兴译.悲剧的诞生.北京:商务印刷馆,2012
④薛艺兵.仪式音乐的概念界定[.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3
⑤刘红.思想行为音声:中国仪式音乐民族志研究视域.中国音乐学,2008
古希腊哲学论文范文4
西方的自然法思想
1.自然法的起源与发展
自然法思想起源于古希腊。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这个万物的宇宙既不是任何神,也不是任何人创造的,它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一团火,按照一定的分寸燃烧,按照一定的分寸熄灭。”在这里,赫拉克利特表述了一种超越神与人且永恒存在的一种规则,他将这种规则称为“火”。随着智者运动的兴起,古希腊哲学家开始将关注的重点由自然界转移向人类社会,并将这套规则引入人类社会,作为评定人定法则的[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论文写作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标准。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法是人类的理性,是以正义为基础,引导人行善、阻止人作恶的准则。斯多葛学派认为支配着宇宙与人类的“理性”就是自然法,因此他们主张人要按照理性生活,按照自然法则生活。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继承和发展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将抽象的自然法理论同古罗马政治与法律结合起来,他认为真正的法律是正确的理性,是永恒存在的并且适用于所有人,它的内容是正义的。
在被基督教统治的中世纪,自然法思想被披上了神学的外衣。中世纪神学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认为自然法离不开上帝,他将法分为永恒法、神法、人法和自然法四种。
近代,在思想上,人性、理性、人权重新获得重视,神性、神权受到打压;在社会经济上,商品经济发展的同时市民阶级逐渐崛起;在哲学上,笛卡尔的理性主义逐步代替了中世纪的神性主义成为主导,这使得近代的自然法观念向着理性主义的方向发展。格老秀斯是近性主义自然法思想的奠基人,他认为自然法不是源自上帝而是源自人的本性。霍布斯继承和发展了格老秀斯的观点,他同样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认识和解析自然法,不同的是在霍布斯看来自然法是一种道德律。与霍布斯一样,洛克同样认为在人类通过缔结契约而形成的社会之前存在一种自然状态的社会,但这种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与人平等、和平相处的状态。这种自然状态中存在着一种自然法支配着人的行为,这个自然法就是人的理性。
2.自然法的特点
虽然自然法经历了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古代自然法到中世纪的神学自然法再到近代的理性主义自然法的发展,但是从中不难发现一些始终存在其中的基本特征:⑴自然法是一种绝对正义的规则。无论是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还是近性主义时期,自然法都是一种支配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的规则,并且这种规则是绝对正义的。⑵自然法是永恒的、普遍的。西方的自然法学家普遍认为自然法是超越时间与空间而存在,且对世间的万物包括全体人类都有约束作用。⑶自然法高于人定法。因为自然法是绝对正义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人类在制定成文法时必须以自然法为基础,符合自然法的理性和正义的精神。
中国的自然法思想
1.自然法的内涵
中国的自然法思想存在于道家、儒家和墨家的思想体系之中。
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认为社会的管理和法律的制定应该“自然无为”,“自然无为”强调社会的发展应该顺应自然,要做到顺应自然统治者首先自己要不妄为,在管理社会、制定法律时要注意“绝圣弃智”“绝仁弃义”和“绝巧弃利”,即保持百姓思想的单纯,保持社会风气的淳朴。
儒家认为自然法是宇宙运转的内在规律,即所谓的“常”。根据“天人合一”的思想,儒家认为人性中也有“常”,孟子说:“仁义理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这种人性中固有的,不是外界强加的“仁义理智”就是自然法在人性中的体现。英国著名的汉学家李约瑟说:“中国肯定有一种自然法,即圣王和百姓所一贯接受的那套习俗,也即是儒家所说的’礼’。”③“礼”是儒家自然法在社会生活领域的表现形式。“夫礼,天之精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礼”是儒家的道德行为准则,并且指导具体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包括人制定的成文法必须要符合“礼”。“礼”的核心思想,“礼”的制度表现是“三纲五常”。
墨家对于自然法的表述是“天志”或者“天法”。“天志”即天的意志,它的内容是“兼相爱,交相利”。“天志”以爱人和利人为最高准则,且“爱”和“利”是没有等级差别的。“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之所不欲则止。”可见“天志”是一种普遍的准则,人类制定的法律要符合“天志”,否则将“不可以为法”。
2.自然法的特点
总结道家、儒家和墨家的自然法观念,我们发现:⑴自然法是普遍的、客观的法则。不管是道家的“天道”、儒家的“常”,还是墨家的“天志”,它们都是世界运转的内在规律,不会因外在变化而改变。⑵自然法高于人定法,是人定法的基础。荀子将“礼”称为“法之枢要”,并且强调“非礼无法”,就是把“礼”作为人定法律的指导,不符合“礼”的法不能称之为法。同样的,墨子的“法不仁不以为法”也是在说不符合自然法的法律不能算作是法律。至于道家,虽然老子推崇自然法反对人定法,但是以宋钘、尹文为代表的稷下黄老认为“法”和“礼”都是源于“天道”,并且应该顺应“天道”。⑶自然法的内容是善。道家的“绝圣弃智”“绝仁弃义”和“绝巧弃利”,儒家的“仁义理智”,墨家的“兼相爱,交 相利”从本质上说都是对“善”的表述,同时自然法本身也有引导人向善的目的。
中西自然法比较
1.内涵不同
西方自然法观念的核心内涵是理性,而中国自然法观念的核心内涵是伦理。古希腊时期斯多葛学派就认为自然法是种神圣的理性,中世纪时期的自然法被表述为接近“神的理性”的理性,到了近代,洛克说:“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的全人类。”③可见,理性是西方自然法观念的核心内涵。中国的自然法观是以“天理”为基础的,这里所讲的“理”强调的是基于血缘关系和宗法制的伦理。“人伦者,天理也”,天理即伦理。
2.特征不同
虽然中西自然法都是一种普遍的、客观的宇宙运转规律,并且自然法是人定法的基础和准则,它们都有最高性和普遍性的特点。但是西方的自然法是永恒不变的,而中国的自然法是可变的。如西塞罗所说:“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决定的,而是某种凭借允许禁止之智慧管理整个世界的永恒之物。”④中世纪时期,自然法是链接永恒法和人法的桥梁,永恒法是不变的,自然法因此也是永恒不变的。近代,格老秀斯摆托了神学的统治看自然法,他认为即便是上帝也不能改变自然法,进一步肯定了自然法的永恒性。在中国,孔子说:“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为重,吾从下。”④这反映了孔子认为“礼”是可变,对于怎样守“礼”个人也可以有所选择的。
3.形成的背景不同
西方的自然法观念发源于古希腊,古希腊人对待自然是一种对立和征服的态度。一方面商品经济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买卖关系,这为自然法发展中的社会契约精神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在农耕文明占主导的中国,人依附自然、顺从自然,产生了“天人合一”的观念。因此中国的自然法主要讨论的是人的关系。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农耕经济巩固了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这使得自然法讨论的重点在伦理。
4.影响不同
在治国方略方面,西方的自然法为法治提供了基础,而中国的自然法则导致了人治。在西方的观念中,自然法是一种超越人的权力的普遍客观法则且自然法是绝对正义的,因此在根据自然法的规则制定出来的人定法也应该对人类有着普遍的约束力且是公平正义的。洛克认为自然法不仅存在于“自然状态”下约束自然权利,而且有了国家和政府之后它仍然继续存在。⑤因此,政府作为契约的缔结者也必须受到契约的约束,同时政府的行为必须以既定的法律为依据。可见,受到自然法观念的影响,法治的思想在西方萌芽与发展是必然结果。在中国,受到“天人合一”观念的影响,自然法的观念被赋予了很浓的伦理色彩,自然法想要在人类社会得以实现就必须要借助人的力量。荀子在《君道》中如此论述法与人的关系:“法不能独立,累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制源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可见,君子(即人)对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有决定性影响力的。因此中国古代的法律通常是君主意志的体现,约束的对象是君主以下的官员和百姓,这是典型的人治。
在对待法律的态度方面,西方的自然法使人们敬畏法律,而中国的自然法使人们敬畏君主。受自然法观念的影响,西方人认为成文法不仅是立法者制定的法律,在它的背后更隐藏着一种普遍、永恒且绝对正义的规则,如果违反成文法不仅是违反立法者的意志,更违反了某种强大的自然规则。在古代中国,成文法仅仅是君主意志的体现,如果违反了成文法也只是违反了君主的意志。人们少了对于法律本身的敬畏,多了对君主所代表的公权力的敬畏。另一方面,在西方作为契约缔结方的人民有义务遵守契约,并且对契约的遵守有助于政府保护他们的权利。在中国,统治者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维护自己的统治,人民作为被统治者只能被迫服从法律、服从统治者的权威。和法律相比,例如“孝”等伦理观念对中国人来说更具有神圣性和权威性。
注释:
①牛津法律大辞典[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629.
②夏勇.法治源流:东方与西方[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65-66.
③肖静.中国“法自然”与西方“自然法”之比较[J].温州大学学报,2009(1):51-55.
④马建兴,蒋清华.超越中西的自然法之镜——自然法思想新论[J].太平洋学报,2006(11):45-55.
⑤占茂华.自然法观念的变迁[D].华东政法大学,2005:127.
参考文献:
[1]崔永东.中西自然法哲学之比较[J].哲学研究,1998(3):69-74.
[2]崔永东,龙文茂.“中国古代无自然法”说平议[J].比较法研究,1997(04):439-443.
[3]郭九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是否存在自然法思想[J].政法论坛,2008(1):82-89.
[4]贺毅.中西文化比较[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7.
[5]罗昶.中国“法自然”观与西方“自然法”说比较[J].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6(5):88-91.
[6]徐行言.中西文化比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7]魏光奇.天人之际——中西文化观念比较[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古希腊哲学论文范文5
震惊与惋惜之余,留下的是深深的困惑――我们真的能通过良好的生活习惯来掌控自己的健康状况吗?还是只能听天由命?为什么连倡导“健康管理”的专家自己都在57岁就英年早逝了呢?
让我们来看看今年5月26日黄建始教授留在微博上最后的声音吧――
“这次感冒一直干咳不好,病情反复三周了。大多数人对健康是叶公好龙,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明白一张一弛休息的重要性。其中包括几天前的我。
……本该好好休息,让身体有个恢复的过程。想到数月前答应参加湖南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专业委员会成立,6号又去了长沙。这期间还熬夜审稿改研究生毕业论文。结果7号讲课后马上不行,发烧,躺了一天。第二天抱病回京。继续忙。接着又上井冈山7天紧张培训。身体受不了有病了。
我之所以详细描述是想说明健康道理我们都懂,其实关键是真正摆在什么位置。身体力行比什么都重要。要理论,更要去做……
面对自己的健康,有时是必须自私的。光考虑其他,耽误了健康,考虑其他也无能为力”。
这段微博透露出这样一些信息――
其一,黄建始教授一直是在身体和精力严重透支的情况下开展教学、研究和科普工作的,而黄建始教授所患的多发性骨髓瘤,其重要诱因之一就是过度劳累。
其二,经过病中反思,黄建始教授发觉很多人,包括自己对于健康所抱的都是叶公好龙的态度,理论上说得很好,却没有身体力行。
其三,很多时候,自己是因为工作和杂务缠身“被不健康”的,这个时候就应该“自私”一点,站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的高度,抛开一切为健康让路。
由此可见,掌握健康知识的多寡并不能决定自身的健康与否,只有把理论付诸实践并持之以恒才是获得健康的王道。
据说,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教学生们一种每天甩300下手臂的健身方法,希望大家能持之以恒。当时,每个学生都认为这是一件极容易做到的事,结果一年之后,只有一个学生坚持了下来,这个学生就是后来成为古希腊另一位伟大哲学家的柏拉图。
古希腊哲学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古代文化传统:公正思想;和谐社会
从古希腊奴隶制社会开始的两千多年历史中,西方思想家一直前仆后继地追求一种正义的理想社会,并为实现这一理想社会不懈努力,创造出了丰富的公正思想。论文百事通现以古希腊文化为视角,对公正思想的演进脉络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所启示。
一、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蕴含的公正思想
公正((justice,或译为“正义”、“公道”)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的典籍中,源于古希腊文“Orthos”一词,“表示置于直线上的东西”,后引申为“表示真实的、公平的和正义的东西”。正义观念实质上是人类对自己生存发展的社会秩序、条件和规则的意识,是一种社会化的理性、理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和体现着人的发展水平、自我意识和理性的健全程度。
“德漠克利特认为正义有两层含义:一是‘正义要人尽自己的义务,反之,不(正)义则要人不尽自己的义务而背弃自己的义务’。二是‘正义的力量在于坚决和无畏,反之,不(正)义的结果则是对不幸的恐惧’。可见,德漠克利特的正义观揭示出正义即各尽其责,正义是善恶是非的评价标准。这两点不仅影响了后世的思想家,而且对今天都具有借鉴意义。它至少告诉我们正义不仅仅是利益的合理分配,更是义务与职责的正当履行,正义既是价值目标又是价值评价的标准。
苏格拉底认为,知识即美德。正义作为一种美德也源于知识和智慧。“既然正义的事和其他美而好的事都是道德的行为,很显然,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智慧。”由于苏格拉底把正义看成是美德之一,并把它归结为知识和智慧,也就使正义由宇宙的客观法则转化为人的主观知识和据于知识的行为。
柏拉图突破了美德的知识局限性,在《理想国》中把正义解释为“每个人作为一个人应当只做适合他本性的事情”,并把正义作为最高道德准则,成为古希腊著名的“四大德”(智慧、勇敢、正义、节制)之一。他在论及正义时坚持苏格拉底的论断,即一方面,他认为正义应被视作其自身和家庭“正当地享有自己的东西和做自己的事情”。这一论述涉及当时社会三个等级各自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将正义与其社会固定的等级秩序相联系;另一方面,柏拉图又将正义视为既具有个人性质,又具有行为和事物性质的统一体。而个人、行为和事物是否能够被判定为“正义”的,或者更确切地说被判定为“正当”的,这一问题只有具有认识形式或理念卓见的人才能够回答,因为只有他才知道所有具体的人、行为或事物在多大程度上带有理念的特质。
亚里士多德继承、发展了柏拉图的正义观,集古希腊正义思想之大成,系统、全面地分析、论证了有关正义理论的内容。认为正义就是适当的比例。他首先从正义的表现形式上,把正义分为普遍的正义和特殊的正义。又指出特殊的正义中存在着分配正义和纠正正义目,分配正义的实质就是各得其所应得,即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等情况不同等对待;纠正正义则指人与人之间经济上交往和制定契约所遵循的原则,它表现为一种平等的关系。
古希腊后期,斯多葛学派主张,一切人都是平等的,所有的人,甚至包括奴隶和外邦人,而不仅是城邦中少数公民是平等的,平等的基础在于他们拥有理性。即使地位、天赋和财富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别,但人人至少都有维护人的尊严的起码权利,正义要求法律应当认可并保护这些权利。
二、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公正思想的特点
在比较全面地回顾了古希腊各流派的主要正义观点后,可以发现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的公正思想有如下特点:
首先,最为明显的是,对于公正思想源头的追溯使古希腊时期的正义理论映人眼帘。如前面解释的正义内涵所述,虽然在汉语中正义和公正有着些许差别,但是在西方文化中述及源起时,二者都源于对于英语“justice”的理解和认识。在古希腊时期,正义主要是个道德和法学概念,是一种伦理学和价值观,是人们对美德的向往和理想社会的憧憬。但这种正义观为以后公正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其次,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的正义论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是社会性与个体性的有机统一。正义表现为对安全、秩序、公正等社会层面的共同要求,也表现为对于个体发展中的自由与效率等的诉求。人类的一切制度以及对政治文化之理性设计和历史实践,都遵循着社会有序、个体自由思维进行。作为人们的价值目标和塑造理想社会的途径,正义是评价社会秩序好坏以及社会制度公正与否的价值标准,引领着社会的建构、发展与进步;同时,正义还属于应然的、观念的和道德的范畴,是具体的、客观的、现实的,规范着人们的言行和品格。可见,正义或公正是对社会性和个体性的理性平衡。
再次,正义是相对的、发展变化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度以及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对正义会有不同的理解:从德漠克利特的正义即各尽其责,正义是善恶是非的评价标准的抽象的思辨正义,到柏拉图的正义是理性之体现的理想主义正义观,发展到亚里土多德的对正义进行具体分类讲究“正义就是适当的比例”这种现实主义的正义观,使正义走过了一条从思辨到理性、从理想到现实的沧桑之路。总之,尽管西方先贤哲人们的观点各异,但对他们思想精华的把握使我们了解正义的一般内涵即为:各得其所。具体而言,正义是人们在当时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以社会公共利益为依归,合理分配社会权益和义务的道德理想和法治标准。
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和谐是一个系统概念,指各事物之间协调、均衡有序的存在状况。用来描述人类社会,指的是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相互关系融洽,各种社会矛盾不断趋向缓和,社会各成员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聪明才智、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各种潜能得到充分发掘,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精神生活不断充实,人类文明不断推向前进的状况。这与西方古代思想家对理想社会的追求不谋而合。因此,对西方古代社会公正思想的梳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形成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
1.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的公正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维方式的启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统一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哲学的思维基础。西方古代公正思想的演进以逻辑分析为主要特征,注重思辨,通过归纳推理,演绎推导再加以综合,走过了一条从思辨到理性、从理想到现实的发展历程。我国传统文化注重直观整体经验,通常借助已有的经验和知识,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进行整体分析、判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我们要保留传统的从整体上观察分析事物的长处,同时吸收西方思想家们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方式,汲取西方实证分析、层面分析和归纳综合的科学方法,把感性和理性相结合,把整体性和个体性相结合,用制度、理性、社会公正等思想来发展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的关系。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