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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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1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体损失;土地保育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考虑的问题,究竟是一些什么问题呢?由于人们对水土保持概念理解的偏差,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仅着眼于防治土体损失的机械固定,仅仅限制在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没有意识到防治水体损失方面的保持利用,忽略对风力侵蚀的防治,不考虑植物侵蚀和化学侵蚀等。

要讨论这些内容的不合理问题,首先得搞清水土保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1水土保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由水土保持的概念看来,要弄清水土保持的内容,还必须弄清水土流失的定义。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根据一些学术专著,它的意义也是比较明确的:是指土壤侵蚀(包括水、风、重力、人为活动等营力)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

然而什么又是土壤侵蚀呢?土壤侵蚀是国际通用的土壤学学术用语,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和机构对此定义大致相同,即水、风、重力等作用下土壤的流失。国内定义是指土壤在内外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当然,随着人们对土壤侵蚀和水土保持的认识的不断深入,土壤侵蚀、水土保持的概念和内涵也在不断地发展演变。正如土壤侵蚀从最初的由于水力或风力作用引起的土地表面物质的移动,逐步发展到土壤在内外因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过程,水土保持概念也由初期的土壤保持发展为今天的水土保持并举,从单一强调土壤侵蚀引起土地生产力退化到同时强调土壤侵蚀环境与全球生态环境的联系,如水土流失与水环境的联系,水土保持与全球气候变化的联系等,即水土保持的对象已经不再是停留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的水土资源,而是任何在内外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水土资源,水土保持的内容已不只是防治水土流失,而是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

由此看来,水土保持涉及的内容除了防治水土资源的流失外,还赋予了利用水土资源,绿化美化环境等。其中,防治水土流失涉及防治土地荒漠化、防旱保水等内容,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涉及了植物侵蚀、化学侵蚀,慎重考虑工程措施等内容,绿化美化环境则涉及了植树造林,慎重使用复垦措施等内容。总之,水土保持已不是最初的水土流失防治,即采取措施简单地把水土资源固定在某一个区域。

2问题根源的解析

前面已经说了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我想最根本的是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而没有意识到水土保护的根本目的。现结合前面给出的概念来解析这些问题。

2.1仅把“保持”理解为“保护”

保持含义不仅限于保护,而是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由于一部分人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土壤保护,甚至与土壤侵蚀控制等同起来,没有意识到土壤的改良以及土壤合理利用于农、林业生产,即没有考虑到对土地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在方案设计的时候,仅着眼于防治土体的损失,进行机械地“固定”处理,夸大甚至是盲目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

2.1.1没有着眼于提高土地生产力。有人认为,用工程措施可以把土壤很好地圈定在某一空间范围,这样处理后基本不会发生土壤侵蚀的现象。有的就是忽视植物措施对土壤的改良功能及其对荒漠化的防治功效,在方案编制中忽视植物措施,至少不对石料场、石渣场采用植物措施,加速了该区域土地石漠化、荒漠化的进程。也有人在方案编制中不是先考虑提高土地生产力方面的土地熟化,而是随意采用复垦措施,使土地越垦越穷。相对次要一点的是,在方案中没有提及风力的扬尘等对土地的沙化。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提高土地生产力呢?因为他们只知道土地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不知道中国仅有10.20%的土地面积适于农业,37.10%适于畜牧,且风与水冲刷严重。因此必须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从提高土地生产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来看,把弃渣场设置在农田的方案也是不可取的。就算弃渣在水土保持措施处理后,能够使土地生产力提高到以前农田状况下的水平(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但弃渣场本身占压了肥沃的土壤,让其退化,变得难以利用。据科学测算,自然风化1cm表土层需要400年时间,而风化成30cm耕作层,则至少需要1.20万年。但破坏这1.2万年才风化成的耕作层,却只需一朝一夕就完成了。这是一种资源在时间

上的巨大浪费。因此,强烈反对占用农田不经处理就用作弃渣处理场地处理弃渣的方案。

2.1.2对绿化、美化环境认识浅薄。由于没有意识到绿化、美化环境,一部分人没有考虑植物措施,或乱用植物措施,或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等。总的说来,是对绿化、美化环境的认识没有深入。没有考虑植物措施的人完全没有考虑水土保持的绿化、美化这一部分内容。在方案设计中,不在乎植物措施,认为在工程措施的防护下,已经能够达到防治目标,采用植物措施纯属多余。

乱用植物措施是不知道植物间的互生与对土壤肥力的竞争,只知道植物对土壤的改良,不知道一些植物在人为作用下恶化土壤理化性质、降低土壤肥力(即植物侵蚀)。要么是简单的进行混交造林,没有考虑主要树种与伴生树种之间的关系,对各树种不进行优化配置;要么乱用植物种造林,使得外来物种入侵并恶化土壤理化性质,降低土壤肥力,造成植物侵蚀。

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的人是对植物的绿化、美化作用的认识深度不够而总认为种下去就成。他们要么是随意设计,没有考虑立地条件;要么是简单设计,没有考虑混交造林;在简单的进行混交造林设计中,没有考虑造林密度对生长量的影响;当然,他们植物措施中更不会考虑到微生物对土壤理化性质的改良作用(其实,植物措施常常是和生物措施相互通用的)。

2.2仅从定义上理解,没有注意到事物的发展

早期,人们只提出了土壤保持这一概念。而今,还有很大一部分停留在这一概念上,认为只是对于水力、风力等各类因素引起的土壤侵蚀的治理。于是,他们没有注重水体的保护和利用,没有意识到化学侵蚀带来的危害。也就是说,没有水忧患与水战略的意识。当然,这些还与水体保护的具体定义有关,因为在这一方面大家还持不同的意见:如有人把入渗作为一种水体保护措施,但有人认为,入渗到地层深处的水体已经变得难以利用。

因此,在方案编制中少了很多内容,让编制方案的根本目的落空。没有了“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这一内容,好多东西也就空荡起来,更别说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了。个人认为,水资源的保持要从水资源的利用、便于利用出发,做好库存,同时进行防污染处理。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2

关键词: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众所周知,公路建设具有线路长、跨度大、占地面积大和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建设中的弃土弃渣、路基填筑与开挖等工程活动不仅会加剧水土流失,而且也会阻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开发项目的必备条件,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为使公路沿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控,就必须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本文就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土石方平衡、弃渣场选址及防护进行相关分析。

1 土石方平衡分析

实践表明,土石方量计算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水土流失预测、方案比选、占地面积计算、取弃料场设置、防治措施布设和水土保持投资等多个方面。但目前公路建设项目主体设计中有关土石方的工程量计算,普遍存在深度不够,考虑因素较少,缺乏统筹性。土石方统计仅考虑主线路基的工程量,未考虑路基与其他各项目之间土石方的相互利用,从而使得挖填平衡过于理想化,给水保方案编制过程中的土石方平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为此,水保方案编制人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土石方量换算

土石方平衡表包括挖填方总量、挖方量、填方量、利用方量、调出方量、调入方量、借方量、弃方量。通常公路建设项目的土石方量计算方法是: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以下简称“自然方”)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以下简称“实方”)计算,石方爆破按自然方计算,借方作填方时按实方计算,并称其为计价方;而水保监[2008]8号文要求各种土石方均应折算为自然方进行平衡。表1给出了土石方的松实系数。

表1 土石方松实系数

从上表得知,在进行土石方平衡计算时不应直接采取设计计算出的挖、填数量,必须全部折算成自然方,否则看数字是平衡,实际上相差很大。因此,在摘取主体设计资料中的土石方数据时,编制人员应了解其是否采用了计价方的规则进行计量,若不是则应换算成实际的土石方量。换算时,应按照上表1的换算系数进行换算。

1.2土石方量计算

1.2.1复核土石方量组成

公路项目土石方工程应由主线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施工生产区及生活区、施工便道、料渣区和渣场区组成,现有大部分水土保持方案在编制中只考虑主线工程的土石方量,存在缺项漏项,导致土石方计算不准确,因此在计算土石方时应根据各项目特点,仔细分析主体工程土石方量的组成,要复核是否每个部分的土石方量都计算到位,对于查实确有漏项的,应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土石方量的补充计算。

1.2.2明确不能忽视的几个数据

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过程中,经常会提出一些如剥离表土、钻渣、泥浆等问题,虽然其土石方量并不大,但也应该引起编制人员的足够重视,否则会影响整个报告书的质量。因此,建议在土石方平衡小节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从实际出发,明确表土剥离(包括水域淤泥清理)的范围、厚度、数量、堆放场地及其后期利用方向。

(2)明确桥梁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钻渣、泥浆数量及其后期处理方案。

(3)明确建筑物拆除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及处理方案。有关研究表明,沿线拆迁产生建筑拆除物的60%~80%为拆迁房屋的门、窗以及木材、完整的砖块、瓦片、钢筋、混凝土预制块等,这部分一般由附近村民回收综合利用;剩余废弃砖混、砂石土、瓦砾等建筑垃圾一般占总量的20%~40%,通常与工程其余弃渣一并处置或运至城市垃圾站处理。

(4)公路施工中,对天然路基不满足要求的,需要进行软基处理,若采用换填法将产生部分淤泥质软土,这部分土方应考虑其工程量及对应的处理方式。

1.3 完善土石方流向方案

在补充临时工程土石方量和复核主体工程土石方量的基础上,结合施工工序、现状地理情况等实际情况,分析土石方内部调运利用的可行性。 如将隧道弃渣或路基开挖余方调运至施工便道回填是不可操作的,因为施工便道在施工准备期就已经铺筑完成,其先于道路主体工程施工,施工时序无法衔接。方案编制人员应在充分了解了公路工程中各项工程之间的施工时序性,首先在施工时序可以衔接的工程之间进行土石方调配;其次通过在拟建道路沿线合理设置临时堆土场进行中转,完善土石方调配;再通过与周边工程协调,完善土石方调配;最后再考虑选择弃渣场处理多余土石方。水保方案报告书中应给出土石方平衡表及其流向框图。

表2土石方平衡表

2 弃渣场的选址和防护

2.1 弃渣场的选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路线长, 弃渣场数量多, 建设单位常常为方便运输而就近选择弃渣场,作为水保方案编制人员,应对弃渣场场址进行实地勘察, 从水土保持角度上分析其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筛选掉不合理的弃渣场。

选择场址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需考虑地质状况是否可行, 是否会因弃渣诱发各种地质灾害;2、尽量利用荒地, 少占用耕地;3、尽量选择山谷或凹地, 不得已情况下才考虑选择冲沟、河岸及河漫滩;4、场址选在山谷时, 以口小肚大的形状为最佳;场址选在河滩时, 应避开河岸的冲刷段。

图1某弃渣场平面图

2.2 弃渣场防护措施

弃渣场的防护措施主要有: 拦渣工程、护坡工程、防洪排水工程、临时防护工程等。根据先挡后弃原则, 渣场在堆渣前需先布置好挡拦措施。

(1)拦渣工程

根据弃渣堆放的位置与地形特点, 拦渣工程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①拦渣坝。在沟道中堆置弃渣的, 应修建拦渣坝。②挡渣墙。渣体易发生滑塌, 或堆渣在坡顶及坡面时, 应修建挡渣墙。③拦渣堤。弃渣堆置于沟道旁的, 应按防洪治导线设置拦渣堤。

图2某弃渣场挡渣墙断面图

(2)防洪排水工程。

弃渣场的防洪排水措施主要有: 拦洪坝、排洪渠(沟)、排洪涵洞、防洪堤、护岸等。

弃渣场在堆渣前需先布置截、排水沟, 以防止降雨对场内弃渣的冲刷。若弃渣场建在路边, 可考虑利用公路的边沟作为渣场的排洪沟。

(3)护坡工程。根据渣场边坡的高度和坡度等不同条件, 护坡工程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①渣场边坡高度大于4m、坡度大于1: 1. 5的, 应采取削坡开级。②对边坡坡度小于1: 1. 5的土质或沙质坡面, 可采取植物护坡。③对高陡边坡, 或坡脚遭受水流淘刷的, 应采用工程护坡。④对条件较复杂的不稳定边坡, 应采用综合护坡。

图3 某弃渣场防护典型横断面图

(4)临时防护工程。

各弃渣场应在弃渣之前保存表土, 用于弃渣结束后恢复植被。在弃渣场施工和堆渣前, 先剥离20~30cm的表层土, 根据施工进度分期进行。表土剥离后集中存放在渣场的一个角落处,周围以袋装石渣进行临时挡护, 并采用一定保肥措施。施工结束后回填覆盖在渣场表面, 并复垦或绿化。

3 结语

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对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优化主体设计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土石方平衡分析和弃土弃渣场的选址和防护更为重中之重,因此,我们要把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到实践中去,要求编制人员加强沟通学习,立足实践,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3

【关键词】植物;氯素营养;含氯化肥;科学施肥

1 植物氯素营养的研究

植物的体内所含的氯量均比较高,其所存变异性也比较大,要想对作物自身耐氯力实施定量化测量与分类非常困难,但是,若对作物的耐氯力类型不进行正确地区分就很难对含氯化肥的施用进行有效地指导。针对这种情况,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直到90年代初时,基于毛知耕所提出的关于耐氯临界值的实际测定方式,分别对30多种作物的耐氯力实施了试验研究,从试验结果来看,可按照以下几个原则来明确耐氯临界值、划分作物的耐氯力类型以及确定其毒害浓度等。

第一,按照等质与等产原则来明确作物的耐氯临界值,将一元二次回归方程统计分析和直观分析法结合起来,基于不同施氯的水平试验结果,明确氯对作物的产量以及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若在该临界值的范围内,对作物质量并未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则是等质。接着按照所获得的各种影响结果,按照上述原则来对各种作物自身的耐氯力进行排序和分类。

第二,明确氯对作物的毒害浓度。因作物自身氯的吸收面积较宽,其毒害浓度的范围也相对较大,因此,当其施氯浓度是产量的80%~90%时,其中毒浓度为轻度,若为50%,则其中毒浓度为严重。

第三,作物耐氯力类型的划分。基于上述内容,按照耐氯临界值来进行划分的话,可分为以下几种:耐氯临界值大于600mg/kg的这些作物为强耐氯作物;耐氯临界值在300~600mg/kg这一范围内的作物为中等耐氯作物,在该类作物中,又分为中等偏上和中等偏下作物;耐氯临界值在150~300mg/kg这一范围内的作物为弱耐氯作物。通过作物耐氯力类型的准确划分,使得植物氯素营养的定义也得到了相应的更新,而这也为含氯化肥合理科学施用提供了相应的参考资料。

2 土壤中氯含量的影响

含氯化肥的合理施用还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就是土壤中所含氯的容量。为了对含氯化肥的合理使用予以定量化以及模式化的指导,在施用含氯化肥之前,首先必须要对含氯化肥带入到土壤中的实际含氯量进行测算。通过多年的研究,学界提出了一种新的概念,即植物土壤氯容量,简而言之就是植物耐氯临界值和土壤含氯量之间的差,该差值就是植物土壤氯容量。在某一个地区,若某一种作物氯容量偏大,则相应施用这些含氯化肥的用量也会增大,继而得到的效果也就更高。反之,若作物氯容量偏小,则在施用含氯化肥后,其效果也就相应地变低。通过上述内容,基于作物类型和土壤区域的不同,以及不同含氯化肥的施用,可将土壤分为以下3种:第一种,含氯量处于中低状态下的土壤。在该土壤中,大部分作物均可根据作物对钾、氮的实际要求来施用KC0肥或者NH4C0肥,其中耐氯力较弱的烤烟或者莴苣等一般不适合施用NH4C0肥,但是可以适量地进行KC0肥的施用。第二种,含氯量高的土壤。和第一种相同,大部分作物均可用KC0肥或者NH4C0肥,但是对于耐氯力比较弱的作物,通常情况下不适合用含有氯的化肥。第三种,含氯量尤其高的土壤。在该类土壤中,大部分作物均适合用含氯的化肥,对于耐氯力强的作物可适量进行KC0肥的施用,只有那些耐氯力很强的作物,比如谷子、甜菜等才可施用KC0肥或者NH4C0肥。在此要强调的是,在进行含氯化肥种类以及品种选择时,应结合作物土壤氯含量来明确。

因在土壤胶体中,所带电荷主要为负电荷,在施用含氯化肥时,带入到土壤中的这些氯通常情况下会随着水进行移动,而在此时,残留于土壤中的氯也就相应地减少。针对这一问题,为了研究含氯化肥持续施用可能对土壤肥力以及作物产量、品质的影响,在紫色土壤中长时间进行了含氯化肥的施用,连续施用30季左右,发现并未对作物产量、品质造成影响,同时对土壤的性质及其pH值也并未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从该研究过程来看,在多年连续施用含氯化肥的土壤中,大部分氯随着水流失,其均为常数,并非一种累加效应,而该结论也为含氯化肥的持续施用提供了相应的参考依据。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作物耐氯力类型的划分、作物土壤含氯量的分析和土壤中氯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不仅为含氯化肥合理施用理论以及实践提供了相应的依据,也使得化学氮肥的品种得到增加,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了我国种植业的发展,为今后我国农业的增收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何菊行.含氯化肥施用当谨慎[J].农家科技,2013,(3):17.

[2]兰兰.福建龙岩市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的分布特征及异常区查证[D].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4

关键词:开发项目;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引言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开发项目如雨后春笋在各个城市动工,这样就不可避免地破坏了原有的地貌,使水土流失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恶化,人们的安全收到了威胁。因此,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制定该方案不仅能能够防止水土流失,更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步骤。

1 工程概况

某改造项目拆迁面积23.00hm2,其中用于开发改造的可建设用地面积16.15hm2。根据《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和广东省“三区”划分中的重点监督区。

2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

2.1 建设地点在城区

房地产项目建设地点一般位于城市市区,与城市发展相一致,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且大多集中连片,所处位置地势平坦、周边交通便利。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将建设区域与外界用围墙隔开,这样既可减小项目建设影响范围,也可增加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

2.2 建设工期较短

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为3~5年,相对于火电厂、煤矿等建设项目工期较短。该改造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拟于2014年12月完工并交付使用,建设总工期60个月。

2.3总平面布局紧凑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使用土地集中,平面布局均位于施工围墙内,且地形平坦、布局紧凑而简单。该改造项目的平面布局主要有永久建筑区、道路广场区、园林绿化区、施工营造区和临时堆土转运场等,占地面积共计23.00hm2。

2.4挖填土石方量较大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主要源于原有建筑物拆迁、地下室基坑开挖、道路管线埋设及园林绿化工程等方面。该改造项目总挖方量约274.30万m3,其中拆除房屋产生建筑垃圾37.50万m3,地下室基坑开挖土方235.10万m3,道路及管线工程开挖土方1.70万m3;总填方量约7.72万m3,其中:地下室内墙及顶板回填土方5.10万m3,管沟回填土方1.00万m3,场地绿化种植土1.62万m3(需外购);挖填平衡后,总弃方量268.20万m3,其中建筑垃圾37.50万m3,弃土230.70万m3。

2.5周边市政管网完善,不设废土(渣)场

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选址一般位于市区,所以房地产项目一般不设弃土(渣)场,在需要排弃废土(渣)时,直接运至市政统一的合法渣土受纳场即可。该改造项目,施工用水、用电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可直接就近接用,满足施工需求。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多余土方全部运至市政指定余泥渣土受纳场集中堆放,运输车辆指定路线行驶,施工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定时洒水保湿等措施加以防护。

3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特征

3.1 水土流失量小但影响大

城市市政排水系统相对完善,使得降水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排出,减少了地表径流量,水蚀较轻。与铁矿、火电厂等在野外施工的项目相比,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轻微,水土流失量较少。然而,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地处市区,对市民的生活、市容市貌影响大,因此需高度重视,认真防治。

3.2人为水土流失比例大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主要是人为水土流失,而非自然水土流失。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是由于地下室基坑、道路管线的开挖与回填等造成的。

3.3 项目建成后基本不产生新增水土流失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后,除永久建筑区外,其余全部绿化或者硬化,水土流失量减少,工程运行初期仅园林绿化区存在轻微水土流失。

4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注意的问题

4.1 土石方平衡

土石方量计算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水土流失预测、占地面积计算、取弃料场设置、防治措施布设,以及水土保持投资等多个方面。为此,水保方案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建筑垃圾单位换算

拆迁原有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量一般由建设单位提供,其数量单位为吨,为方便计量,需要将其转换为立方米。该改造项目拆迁工程将拆除旧房屋建筑面积52.42万m2,产生建筑垃圾约60.00万t(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垃圾量,砖混结构每平方米1.2t),折合体积约37.5万m3(建筑垃圾密度约为1.6)。

(2)土方量换算

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而水保监[2008]8号文要求各种土石方均应折算为自然方进行平衡。因此,在摘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土石方数据时,需及时了解是否采用了计价方的规则进行计量,若是则应进行相应换算。土石方的松实系数见表1。

摘要: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进行时会导致工程周围水土流失,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市容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十分有必要。本文以具体工程为了,在结合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特点基础上,就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特征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注意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开发项目;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引言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开发项目如雨后春笋在各个城市动工,这样就不可避免地破坏了原有的地貌,使水土流失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恶化,人们的安全收到了威胁。因此,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制定该方案不仅能能够防止水土流失,更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步骤。

1 工程概况

某改造项目拆迁面积23.00hm2,其中用于开发改造的可建设用地面积16.15hm2。根据《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和广东省“三区”划分中的重点监督区。

2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

2.1 建设地点在城区

房地产项目建设地点一般位于城市市区,与城市发展相一致,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且大多集中连片,所处位置地势平坦、周边交通便利。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将建设区域与外界用围墙隔开,这样既可减小项目建设影响范围,也可增加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

2.2 建设工期较短

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为3~5年,相对于火电厂、煤矿等建设项目工期较短。该改造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拟于2014年12月完工并交付使用,建设总工期60个月。

2.3总平面布局紧凑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使用土地集中,平面布局均位于施工围墙内,且地形平坦、布局紧凑而简单。该改造项目的平面布局主要有永久建筑区、道路广场区、园林绿化区、施工营造区和临时堆土转运场等,占地面积共计23.00hm2。

2.4挖填土石方量较大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主要源于原有建筑物拆迁、地下室基坑开挖、道路管线埋设及园林绿化工程等方面。该改造项目总挖方量约274.30万m3,其中拆除房屋产生建筑垃圾37.50万m3,地下室基坑开挖土方235.10万m3,道路及管线工程开挖土方1.70万m3;总填方量约7.72万m3,其中:地下室内墙及顶板回填土方5.10万m3,管沟回填土方1.00万m3,场地绿化种植土1.62万m3(需外购);挖填平衡后,总弃方量268.20万m3,其中建筑垃圾37.50万m3,弃土230.70万m3。

2.5周边市政管网完善,不设废土(渣)场

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选址一般位于市区,所以房地产项目一般不设弃土(渣)场,在需要排弃废土(渣)时,直接运至市政统一的合法渣土受纳场即可。该改造项目,施工用水、用电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可直接就近接用,满足施工需求。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多余土方全部运至市政指定余泥渣土受纳场集中堆放,运输车辆指定路线行驶,施工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定时洒水保湿等措施加以防护。

3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特征

3.1 水土流失量小但影响大

城市市政排水系统相对完善,使得降水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排出,减少了地表径流量,水蚀较轻。与铁矿、火电厂等在野外施工的项目相比,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轻微,水土流失量较少。然而,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地处市区,对市民的生活、市容市貌影响大,因此需高度重视,认真防治。

3.2人为水土流失比例大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主要是人为水土流失,而非自然水土流失。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是由于地下室基坑、道路管线的开挖与回填等造成的。

3.3 项目建成后基本不产生新增水土流失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后,除永久建筑区外,其余全部绿化或者硬化,水土流失量减少,工程运行初期仅园林绿化区存在轻微水土流失。

4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注意的问题

4.1 土石方平衡

土石方量计算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水土流失预测、占地面积计算、取弃料场设置、防治措施布设,以及水土保持投资等多个方面。为此,水保方案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建筑垃圾单位换算

拆迁原有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量一般由建设单位提供,其数量单位为吨,为方便计量,需要将其转换为立方米。该改造项目拆迁工程将拆除旧房屋建筑面积52.42万m2,产生建筑垃圾约60.00万t(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垃圾量,砖混结构每平方米1.2t),折合体积约37.5万m3(建筑垃圾密度约为1.6)。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5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开垦荒坡地、申请采矿、以及其他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生产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规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国家、部门现行有关规范进行。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见附件一、二。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单位或个人在领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方能办理其他批准手续。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审批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审批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乡镇、集体、个体及其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其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跨地区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日起,分别在60天、30天内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审批或者未予答复的,项目单位可视其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已被确认。

对特殊性质或持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前已建、在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本规定颁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规定负责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经审批的项目,如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规定的程序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可行使本规定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6

【关键词】: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库除险加固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概况

凤凰水库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西南的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洲大河的支流密罗河上游,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下游城镇供水等综合效益的小(一)型水库,总库容471.71万m3,兴利库容328万m3,水库控制径流面积34.7km2,设计灌溉面积3263亩;年平均降水量997mm,多年平均蒸发量1765.6mm,年平均气温15.8°C,多年平均最高气温20.8°C,日最大降雨量为88 mm。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有:①对大坝及左右坝肩进行整体防渗、坝面整修;②封堵输水涵,新建输水隧洞;③改建溢洪道等。

2水土流失的成因及特点

2.1水土流失成因及预测分析

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划分为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时段。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运行期一般不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也不会对植被造成新的破坏。因此,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为施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主要是施工区地表及植被遭到破坏,而导致土壤侵蚀加剧增加的水土流失量,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区、施工交通区、施工生产生活房建区、料场、弃渣场等。工程区由于无水土流失监测资料,因此只能根据原地貌及植被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现状及施工工艺估算流失量。

根据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并结合已建类似工程水土流失防治与水土保持监测进行综合分析,该工程的水土流失在时间上集中在建设期,在空间上以边坡、弃渣场、土料场、施工生产生活区为主。所以,上述区域是本工程水土流失的防治难点和重点,也是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

2.2项目区水土流失的特点

该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具有如下特点:

①工程对地面的扰动、损坏土地和植被等,明显呈现以工程为中心的点状分布,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具有连续的点状分布特点,所以应加强主体工程的防护措施;②工程区人口稠密,要注意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对能增加土地的区域,应尽量进行覆土整治,以解决当地百姓的耕地问题;③在工程的建设中,有施工场地表土剥离的临时堆放等,这些松散的土石方在建设过程中如果不注意防护,将形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临时防护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④由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较快,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一旦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队伍撤离后就难以回过头来重新施工,因此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应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施工。

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3.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目的

玉溪市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为消除水库病害隐患,保证大坝安全运行而进行的一项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是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确定建设单位的防治责任范围,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在正确分析工程建设对区域水土保持影响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建设的特点及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侵蚀总量和水土流失危害,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采用有效的防治方案,使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及时的治理,同时,保证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和减少项目区域内的水土流失。

3.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意义

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首先可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明确防治范围,使法定义务落到实处;其次,可把水土保持列入开发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把水土保持项目列入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防治经费有法定来源;最后,方案的编制使水土流失防治有了科学规划和技术保证措施,按方案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进行分期治理,将工程建设期的水土流失危害程度尽可能减少到最低程度,对恢复美化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得不到有效实施,不仅会对工程建设区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危害,同时将对水库下游及项目建设区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所以工程建设期间的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使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并尽快恢复植被。

4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4.1方案编制原则及目标

4.1.1方案编制原则

(1)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1994)013号文件,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1995年的第五号令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2)结合项目区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坚持工程措施和生物相结合,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

(3)水土保持措施应布局合理、经济合理、可操作性强;

(4)坚持水土保持与环境美化,绿化相结合的原则;

(5)水土保持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因害设防;

(6)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应与主体工程协调一致;

(7)林草措施树种、草种的选择应以当地气候、立地条件等相适应;

(8)应进行水土保持措施的典型设计。

4.1.2方案编制目标

(1)使项目区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控制,使水土流失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2)使项目区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恢复因工程损坏的植被;

(3)有效保证各项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水土流失对各项工程设施的损坏;

(4)改善工程建设区生态环境,保护凤凰水库水体不因工程建设而污染,减少水库淤积,不影响水库效益的正常发挥。

4.2防治责任范围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两个部分,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及间接影响区分述如下:

4.2.1项目建设区

项目建设区为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中各类项目的征用、租用地范围及土地使用管辖范围,具体为大坝枢纽区、进库公路、料场和临时用地。

4.2.2直接影响区

一般指水库淹没区和项目建设区以外的开辟的移民区。

水库为已建水库,不存在移民安置问题,鉴于上述原因,水库的淹没区不列为水土流失治理责任范围。

综上所述,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库区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预防监督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弃渣直接进入库区,该区列为预防监督区。

4.3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4.3.1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本方案主要解决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的治理,按照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治理措施布局合理、技术经济指标可行、方案实施后防治水土流失效果明显的原则,根据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的特点和区域水土流失的状况,按照防治责任范围划定的界限,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为4个区:主体工程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施工临时场地防治区、砂砾料场防治区。

4.3.2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1)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依照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体系及方案的防治原则和目标,以防治新增水土流失和改善工程区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根据项目主体工程开发建设的特点,以水土流失预测为科学依据,因害设防,合理配置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在措施总体布局上,工程建设以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结合;直接影响区主要以植物措施为主。

(2)水土保持措施分区布局

主体工程防治区以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工程施工期间,对于由于工程施工所形成的面采取必要的临时拦挡措施;工程结束后,对面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并结合园林小品,更好的发挥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生态作用,达到美化环境的目的;弃渣场防治区主要以整理绿化地和植物措施为主,施工临时场地防治区在施工期间以临时措施为主,施工结束后,首先整理绿化地,然后采取植物恢复措施。

4.4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及保证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1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

(1) 建设健全项目水土保持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

(2) 加强《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程建设人员及周边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3) 明确责任,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督工作。

4.4.2技术保证措施

以本方案为依据,技施设计阶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6-1996)进行设施和施工,施工前由水保技术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施工中严格检查施工质量,严格监理制度,对质量不符合的及时纠正或返工,以保证各项技施的质量标准。同时对库区群众普及水保科技,抓好宣传教育,搞好监督执法,预防保护,做好安全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及病虫害,维护好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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