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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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文1

CHIPS是目前衡量全国家庭住户收入情况最好的指标之一。本文最终选择6065个样本量。其中参加养老保险的样本共有4869个,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样本有1196个。参保率高达80%。本文估计收入的经典模型为明瑟工资方程,将此方程作如下变换:yj=Aj+αDj+βXj+Ej(1)式(1)中y是第j个城镇职工的月工资,D是本文关注的主要变量,即养老保险。X是影响城镇职工工资的其他控制变量,α和β是待估计参数,E是随机误差项。我们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来控制个体的人力资本等特征变量,选择性偏差问题将会得到解决。首先,我们根据将城镇职工分为两个群体,“参加养老保险”为参与组,“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为控制组。ATT的计算分为两个部分,首先使用Probit或者Logit模型得到倾向指数,其次,在匹配的基础上计算ATT值,公式如式(2)所示:ATT=E[Y1i-Y0i|Di=1]={E[Y1i|Di=1]-E[Y0i|Di=1]}=E[{E[Y1i|Xi,Di=1]-E[Y0i|Xi,Di=0]}|Di=1](2)

二、实证结果

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的实证检验,我们可以分别计算匹配前与匹配后,养老保险的参与组和控制组的平均月工资,以及两组之间的差异。表1中匹配前的参与组平均工资是2387元,控制组平均工资是2103元,匹配之前的ATT值是283元。显然,匹配前的养老保险对城镇职工工资的影响是溢价效应。但是,匹配之后的控制组工资上升为2553元,而且控制组工资高于参与组工资,城镇职工工资和参加养老保险之间是存在替代效应的。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对工资影响效果的准确性,接下来本文分别使用半径匹配方法和核匹配方法重新估计,对上述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表2是分别使用一对一匹配方法和核匹配方法计算的ATT值,结果都具有统计学意义。

三、总结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文2

第一,个人因素。人口是决定劳动力供给量的决定性因素。劳动人口的数量与人口总量成正比关系,如果是人口总量不断增长,最终必将导致劳动人口随之增长,若此种增长超过了经济增长对劳动力供给的需求,充分就业必将难以实现。人口结构也会影响就业结构的合理性。人口结构包括性别结构、年龄结构和素质结构等。性别结构中若女性的比重过大,年龄结构中若青年比重过大,就会增加充分就业的难度;人口素质结构从身体素质和文化科技素质两个方面影响充分就业。如身体素质是否适应对那些对身体有特别要求的产业、部门、岗位的需要。同样,文化科技素质是否适应那些对文化科技有相应要求的产业、部门、岗位的需要。人口质量同样决定着养老保险的质量,人口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体,有多方面的质的规定性,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其质的规定性也有不同的内容。中国人口质量提高,可以使国民实际生活水平提高,使养老保险与经济发展更好结合在一起。男性相比女性参加养老保险意愿更强,主要原因是男性与女性在社会分工中责任不同,女性对子女的依赖性较强,更趋于家庭养老观念。

第二,经济因素。经济因素是影响充分就业与养老保险发展的最重要因素。首先,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劳动就业的总体水平。劳动力需求是由整个经济需要派生出来的,企业增加劳动力是为了发展生产,以满足社会需要。因此,经济越发达,增长速度越快,相对劳动力的需求越多,就业越充分.相反,如果经济萎缩、停滞甚至倒退,势必减少对劳动力的吸纳容量,造成失业增加。所以,要根本解决就业问题,就必须把国民经济搞上去,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其次,经济形式是解决社会就业的前提条件。所谓经济形式,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它体现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实行多种经济形式,这为劳动就业提供了社会经济条件。再次,不同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劳动者的就业结构。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自然形式和就业容量取决于社会各产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总量。养老保险基金需要充足的经济基础。发展经济,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可以为我国建立完善、和谐、可持续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提高基本养老金支付能力,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经济的发展在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对养老保险的缴纳也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经济发展推动了整个社会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带动了企业和个人参保的积极性。

第三,家庭因素。不同的时期由于受到不同的社会和家庭环境的影响,就业与养老保险的意识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所普遍向往的是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就业,成为一名全民固定工。而现在,许多人就业时往往会选择那些报酬丰厚的企业。另外,由于就业意识的影响,常常会造成劳动力在供求结构上的失衡。如在目前,一方面,城镇失业人员增加,就业压力很大;另一方面,一些脏、累、苦的休力劳动岗位却招工困难,不得不从农村招收剩余劳动力。大多数就业者都向往到那些工资高、福利好、工作轻松悠闲的部门或单位就业,追求的是实惠、轻便又好看的工作,这种状况则加剧了就业方面的矛盾。自古以来,“养儿防老”观念在多数居民观念中根深蒂固,家庭养老成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基于这样的养老方式,家庭因素成为了影响养老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家庭生活条件越好,参保意愿越强,年人均收入、年人均结余越高参保意愿越强,家庭子女数越多参保意愿越弱,主要由于此时家庭多数情况下会考虑家庭养老。

二、城镇职工就业与养老保险理论模型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文3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双层次制度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2)03-0046—06

1997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这一制度的公布实行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诸如职工实际养老金替代率过低、个人账户多重设置、制度碎片化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对于即将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未能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而且加剧了社会分层,给未来社会带来许多新的社会风险。

一、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研究主要有四种观点:一种观点主张现收现付制更有效率,如袁志刚,封进(2004)认为现收现付制是一个更有效率的选择,基金制没有特殊的优势。振儒(2007)认为应建立一个较低水平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体系。第二种观点认为多支柱模式更适合中国。董克用(2011)参照世界银行新提出的五支柱养老模式,认为在中国也可以建立五支柱的养老体系,以完善现有制度的不足。第三种观点认为中国应该采用名义账户制。Williamson和Shen(2004)提出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应实行名义账户制(NDC),并阐述了中国实行名义账户制的优势。Heikki Oksanen(2010)提出中国应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加名义账户制,配以企业年金的模式来解决中国的老龄化问题。郭林,丁建定(2010)针对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发生异化的现状,提出了“变堵为疏”,实行名义账户制的思路。第四种观点认为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应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相关配套制度。Yvonne Sin(2008)认为树立人们对养老保险的信任非常关键,有必要建立一个标准有效的监管制度确保积累资金的安全和人们对制度的信任。主张不宜对现行制度作颠覆性的调整,而是在不改变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的条件下合并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中的个人账户,实行社会统筹和养老公积金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

二、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的内在缺陷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初衷是既体现公平,又体现效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社会统筹体现公平,个人账户体现效率,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也体现效率,从而使得该制度既具有现收现付制的公平性优点,又有基金积累制的个人责任好处。但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却出现了许多预料不到的问题。

1.养老金替代率存在制度设计上的根本缺陷

有专家认为,企业年金在解决已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中发挥重要而又独特的作用,但在目前养老金替代率的制度设计中,却把自愿建立的企业年金计人职工养老金总体替代率之中,使多数职工养老金替代率远低于设定的目标。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思路是基本养老保险提供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需要,企业年金提供更高层次生活标准。养老保险的总体替代率由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加企业年金替代率组成。企业年金由于实行自愿参保,覆盖面较窄。相关数据显示,企业年金的参保人数由2000年的560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1335万人,10年间仅增长2.4倍。而且从建立年金企业所属行业看,大多集中在电力、铁路、金融、保险、通讯、煤炭、有色金属、交通、石油天然气等高收入行业或垄断行业。企业年金在保障对象的结构上也出现了偏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的不良倾向。由于大部分职工缺乏企业年金,退休后养老保险的实际替代率只含有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这部分退休老人的生活质量受到显著影响,图1显示,1997年中国养老金社会平均替代率达76.3%,以后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养老金替代率相比相差甚多。

2.作为三支柱之一的商业养老保险作用甚微。在目前商业保险经营环境不好,人们对商业保险信任度较低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作为中低收入阶层养老保障的作用并不显著。2010年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9680亿元,而同期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3420亿元,虽然前者是后者的72%,但这里没有剔除死亡保险的数据和寿险购买人群的分布,中低收入人群有多少人会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呢?另外,把商业养老保险视为养老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也容易在计算替代率时把商业保险考虑进去,从而降低基本保障的数额,造成基本保障的不足,事实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保障的补充。

3.个人账户多重设置,管理成本高

在基本养老保险中有个人账户,在企业年金或将要实行的职业年金中,也有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企业年金中的个人账户由受托人来管理。个人账户的多重设置,多重管理,无疑极大增加了个人账户的管理成本。

4.个人账户空账化运行

现行部分积累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养老保险费的实缴数额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统筹账户的基金不足以支付现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因此个人账户的基金几乎全部被挪用来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从而形成个人账户的“空账”现象。到2010年,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规模已达1.3万亿元,做实相当困难。如果弥补不上,将来用财政资金代替给付,又会使该制度回归到原来的现收现付制,与其这样,不如早日改革。

5.片面追求制度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制度碎片化严重

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按照人们的职业分类的,这和制度设计的初衷背离,应该按照收入划分,而不是职业。仅养老保险,就有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划分方法,好像出现一个职业,出现一个问题人群,就要建立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这种思维很普遍,而且在学术界呈继续扩大的趋势。结果造成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严重,碎片化带来的多头管理与分散管理问题加大了制度运行成本,碎片化带来的待遇差距扩大了人们的心理不平衡和心理不满感,为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6.扩面工作较难

由于越年轻工薪收入越高的人员,其从养老保险制度中得到的纯受益越小,这部分人群的参保积极性不足。而工薪收入较低的私营和个体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虽然参加养老保险受益最大,但他们的负担也最重,参加养老保险变得不现实,所以我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进展缓慢。从1998年到2009年,12年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从8475.8万人增长到17743万人,仅增加了2倍多,职工参保率由40.99%增加到57.01%,距离全部覆盖就业人口的目标相差甚远。加上离退休人员,总参保人数由1998年的11203.1万人增长到2009年的23550万人,仅增加2.1倍,总参保率也只有50%多,参见表1。而中国香港地区强基金从2000年建立起到2011年5月,雇员参与率已高达99%,雇主参保率为100%,自雇人士登记率达77%。如图2所示。

三、现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的外部效应分析

现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在保证退休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理论界和实务界已作大量阐述,本文在此重点分析其消极的外部效应,目的在于尽量完善这一制度。

(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差异引起群众不满

目前较难查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养老金的具体数据,我们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0》所提供的每年养老金支出数和离退休人员数据,以各年基本养老金支出数为分子,以各年离退休人员数为分母,大体算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统筹范围内离退休人员每年人均养老金支出水平。如图3所示。在1999年,城镇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每年人均养老金为6505.93元,机关事业单位为5150.17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年人均养老金支出比机关事业单位高1355.7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6451.45高出54.48元。到了2009年,企业年人均离退休费为14746.82元,而机关事业单位为21956.43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年人均养老金支出比机关事业单位低7209.61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70.13元。由图3可知,从2000开始,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超过企业离退休人员,之后它们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种差距引起群众不满,不仅在网络留言中大量网友表达不满,而且在2011年2月27日上午总理做客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访谈时,此问题亦被网民重点提问。为保障企业退休职工的生活,自2005年起至今,我国已经连续七年8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群众的不满情绪依然存在,这说明仅通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应该通过建立全民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来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二)形成了负的示范效应,阻碍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推动

1997年中国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替代率为76.3%,此后逐年下降,到2008年下降至50%以下,只有47.7%。如图1所示。以国际经验来说,如果退休后的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维持退休前现有的生活水平,如果达到60%-70%,即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较低的待遇和替代率的逐年下降,形成了负的示范效应,人们普遍认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意味着养老待遇的降低。这种不良预期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

四、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措施——建立双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

1.双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基础养老金和养老公积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承担,通过征收社会保障税筹集资金。养老公积金由个人账户组成,把基本保险里的个人账户划分出来,和企业年金中的个人账户合并,由统一的机构管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来自于个人和用人单位的缴费,政府在财力有余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补助。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能够更清晰地划分政府责任和个人责任,把政府责任限定在特定范围之内,也有利于解决社会保障筹资领域长达10年之久的税费之争。

把现有的强制征收进入个人账户的资金独立出来,把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和企业年金合并,收费全部改成强制性,则可解决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大大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局面,有效缩小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的差距,而且补充保险部分会迅速扩大覆盖面,亦有利于解决现有企业年金偏向企业高层的缺陷。

2.按收入划分缴费额和领取额,取消目前按职业划分的方法。目前的养老保险种类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现在又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这些思路都是按照职业来划分养老保险制度,导致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其实职业只是社会分工不同,不同职业的共同特点是都有收入,而且退休金的表现形式也是收入,因此,建议改用按收入多少决定养老保险缴费额和领取额的方法。同时,简化制度安排,把各种各样的养老保险制度合并,所有公民都参加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1.建立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扩面,短期内建立全民享有的养老保障制度。目前,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完全由财政和单位负担,在这类单位推行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财政并没有增加负担,只要另外为每个职工建立一个个人账户即可。现有城镇养老保险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构成,社会统筹部分相当于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相当于基金积累制,只要把这二者分开,即可进入新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国家已经承担了基础养老金部分,个人账户只要条件成熟即可建立。因此,新的制度可以作为全国统一的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险制度。

2.新制度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体。基础养老金由国家提供,人人享有,保证了每个人的基本生活,维护了人的生存权,解除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体现了社会保障税的收入调剂功能。个人账户根据个人收入由自己缴纳,将来的退休金和本人的收入成正比,每个人为了退休后生活得更好,会在工作时全力存入资金,体现了效率。新制度的公平和效率虽然和现在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类似,但由于现有制度存在庞大的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有可能最终回复到现收现付制状态,体现不到效率。所以新制度的公平和效率比现有制度更为显著。

3.双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可解决转制成本问题。现在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老人和中人都存在转制成本问题,而且对于转制成本处理不当,造成了个人账户的大量空账。而在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老人的养老保险金还由国家继续支付,不需建立个人账户,中人和新人直接过渡到新制度,中人可按制度建立前的工龄按比例提高基础养老金。这样就解决了转制成本问题。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文4

摘要:当前,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制度模式上采用的是统账结合的模式,本文围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介绍了相关概念,分析了面临的挑战以及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

一、相关概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指的是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建立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我国的职工及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养老保险金,并且在该职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或者因其他原因退出劳动岗位之后,我国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从覆盖面来讲,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般将范畴界定为以下几个群体:各类城镇企业以及其职工、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其职工、非全日制的工业人员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也具有其他养老保险同样的特征,即互济性、强制性以及普遍性。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是指在统账结合的运营模式下,在政府、企业以及个人所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所具备的能够长期应对社会人口老龄化的能力。从财务的角度上讲,就是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未来的收支不会出现资金空缺,也就是不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

对于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来讲,实现其财务的可持续性是确保其在统账结合的模式下长期健康运营的最关键、最核心的因素。在养老保险金制度设计时应当首先确保财务可持续性得到满足,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操作性。

二、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

对于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的可持续性,面临的挑战有人口老龄化及隐性债务这两个方面。人口老龄化就是指我国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减少而年长的人口数量持续增长,由此所导致的我国人口比重中老年人口持续增长的态势。按照国际惯例,通常将60岁以上的人口称为老年人口,当60 岁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所占的比重超过7%时,都可以认为该国家或者地区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当前我国社会已经进入了老龄化阶段。老龄化加速发展势必会导致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着巨大的资金支付压力。

所谓的隐性债务就是指在原先的计划经济条件下,职工个人对养老保险没有任何的投保,国家承诺其养老金。但是伴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养老保险金实行个人账户,而这些职工缺少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国家对这一部分养老金进行补偿,这就是隐性债务。隐性债务既包含新养老保险金制度实施前退休的职工,也包括在新的制度实施前就已工作,但没有退休的职工。如何有效化解这一隐性债务是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结合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践,可以发现在现行的统账结合的管理模式下,为确保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必须强化相应的财政支持力度,假若相应的财政补贴缺失或者力度不到位,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收支在未来就会出现结余缺口,财务的可持续性就难以保障。

实施稳健增长的财政收入政策,能够为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的可持续性提供有力保障,但是也应当关注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正是由于风险本身具有不可预见性的特征,财政性风险也应当考虑在内,为避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财务可持续性上可能出现的财政压力风险,避免风险的出现,应当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更为全面的多层次协调发展机制,减轻财政资金压力,提高累计收支结余。

三、确保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的建议措施

首先,实施稳健增长的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收入政策,确保财政资金的补贴支持力度。为有效应对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来财务的可持续性,需要实施稳健增长的财政收入政策,提高财政补贴和财政支持的力度。确切地讲,应当确保地方财政资金的收入增速高于其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增速,只有在这一条件之下,才能够切实缓解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未来财务可持续性上所面临的财政资金压力,同时也可以积极负担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制成本,为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来可能出现的收支性缺口以及相应的运营型损失提供支持。

其次,实行更为全面多层次的协调发展机制,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并提高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收支的资金结余。可以从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合理延长城镇职工退休时间以及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参保率等三个主要的层面来进行协调规划,在此基础上有效减轻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方面的财政性资金压力,依靠提高相应的累计资金收支结余,有效规避相关的财政风险。

再次,逐步扩大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面。进一步深化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改革,切实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面。当前我国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率过高,这就导致不少收入较低的职工以及工作不稳定的职工难以被全面覆盖,影响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面。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改革,逐步降低制度性门槛,依靠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来逐步扩大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面。同时,也应当结合我国城镇化的实际进程,逐步将非全日制职工、个体商户等全体纳入到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之中,提高参保率。

最后,建立完善职工就业保障机制。确保就业是推动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政策,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全方位的劳动者就业服务机制,积极发挥就业服务体系的保障作用,依靠健全完善职业介绍机构,强化我国职业介绍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再就业培训的服务水平,并适度降低担保的门槛和条件,提高相应的贷款额度,积极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强劳动监察的管理力度,规范单位用人行为,全面推广劳动合同制,完善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制,有效规范用人市场的运作,在此基础上有效提高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面,为财务的未来可持续性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敏.基于战略风险管理模式下的养老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分析[J].保险研究,2010(10).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文5

    一、本市范围内城镇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养老保险费征缴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对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规定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三、缴费单位应当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不得拒绝、隐瞒和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应当为缴费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四、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追缴其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可加收滞纳金,对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关责任人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加收滞纳金,并可对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关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责令限期缴纳的期限内,缴费单位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行为或者超过责令期限仍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缴费单位因经营状况等原因,确实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财务报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并由缴费单位和对其财产有处置权的机构提出缴费计划,以缴费单位经评估和有关权证管理部门备案的财产权证,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缓缴。有关权证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缴费单位可以缓期缴纳。缓缴期最长为一年。

    缓缴期间,缴费单位不得转移已备案的财产。

    缓缴期满,缴费单位仍未按缴费计划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或者在缓缴期间转移已备案财产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作出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缴费单位对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在十五日内申请复议。缴费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缴费单位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采取具体行政行为不当,或者因泄漏商业秘密造成缴费单位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不得在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故意不征、少征、漏征、挪用养老保险费,致使养老保险费流失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追回全部流失的养老保险费,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文6

自上个世纪末端开始,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成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生变革,并且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有所不同,到今天,两者在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仍旧在筹资模式、资金管理与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级上表现出非常大的差异。

1.筹资模式存在的差异。

现如今,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实施的筹资模式为个人、企业与政府相结合的“缴费责任共担”的筹资模式,在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得知,企业需要扣除工人资金的20%作为职工养老保险,并且全部进入到社会统筹账户之中。在按照现收现付模式的方式进行运营的时候,职工需要将工资8%的金额缴纳养老保险,并且按照完全积累的方式进行运营。如果养老保险基金出现入不敷出现象的时候,则需要国家进行承担财政问题。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采取的筹资方式为国家全额负担之。

2.资金管理存在的差异。

在严格遵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得知,现如今养老保险资金运营管理的原则是根据国家规定统一而形成的,其管理权力主要由当地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主要实施资金管理方式为属地化管理模式。政府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制定缴费标准与养老金待遇,并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委托银行为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主要是由人事部门进行负责,并且所有的预算资金都是由财政部门进行统一规划,一般而言,是当地财政部门委托银行每月发放养老金。

3.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级存在的不同。

从整体角度分析,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比较低,主要停留在省级统筹这一层面。根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需要从县级统筹上升到市级统筹,然后到省级统筹。虽然在2011年我国大部分省市已经完成了省级统筹,但是从实际角度出发,很多地方仍旧停留在县级或者市级统筹水平之上。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两点,一是政府部门需要承担养老保险财政责任,如果统筹的层次有所上升,那么当地政府的财政压力会加大。二是对于养老负担比较轻的地区,如果提高统筹层次,那么则意味着需将本地养老金盈余上交给政府。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却不存在养老保险资金积累的现象。

二、制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的因素

首先是政治因素。自古以来我国便是一个“官本位”比较传统的国家,在制定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各级政府官员、人大代表等对养老保险制度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并且拥有参与决策权,能够很好的维护自身群体的利益。但是对于广大企业职工以及进城务工人民,在受到文化程度与经济水平的影响,对养老保险制度掌握不完整,只能被动接收安排,导致自身利益没有得到更好的保护。其次是经济因素。养老保险制度是具备社会物质条件的一种制度,会受到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在这种发展模式下政府采取非均衡发展的思想,为城镇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较高层次的养老保障,但是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诉求往往视而不见,导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最基本的物质层面。

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对策

1.积极制定适合全体人群的制度规则。

从制度经济角度分析,制度环境是保证制度发展的主要条件,所以政府需要加强对制度的认识与设计,尽早出台符合实际需求的《养老保险法》,并对国家、企业以及个人的缴费责任进行规定,按照统一原则、统一制度的原则构建适合所有人的筹资制度以及资金管理,保证每一个社会群体都能够享受到制度保障的基本权利。

2.积极维护群体参与制度的平等机会。

让每一个社会群体都能够参与到养老保险制度制定过程中,这样可以整合制度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并且能够优化社区内的养老资源。在制定养老保险的时候,需要建立适合每一个社会群体都能够发表意见的机制,让社会群体能够积极参与到制度之中,在相互交流中提出不同的看法与建议,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

3.为全体国民提供相同的养老保险待遇。

积极缩小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差距,严格按照“标准差别”的思想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进行提升,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的标准进行降低,比如规定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基本工资的8%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

4.实现公共财政对全体人群的均等化投入。

根据全球发达国家的发展现状分析,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是养老保险制度获得健康的主要动力与源泉。在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之后,我国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国家政府的支持下得到快速发展,针对于此,政府部门需要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均等化投入,保证两者之间的制度能够形成对接。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