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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用地范文1
土地的市场化程度决定着农村整体市场化程度,也决定着农村非农化的水平。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明显的凸现出来,农村土地有形市场的建设将成为中国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的日益重要的关键因素。
一、西港模式
2006年,西岗镇在全国率先设立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俗称土地有形市场。西岗镇的土地流转,实行挂牌交易,由政府投资建立土地交易大厅,健全交易体系,通过农村信息员采集农民流转信息,汇总到交易系统,统一,统一交易,统一签订合同,使农村土地流转进入有序、公开、快捷轨道。农民自愿来交易,不收任何费用。配合交易中心还建了一个网站,外地用地户可通过网站查询信息,然后来中心拍地。2006-2008两年来,通过市场西岗镇已流转土地1.3万亩,占到全镇土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涉及到4000户农户。西岗镇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找到了一条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路子。一是创新了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促进了农村家庭承包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和完善。西岗镇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顺应了这种时代要求。通过市场的有效配置作用,使农村土地进入市场,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流转,既实现了土地的市场价值和保障功能。二是实现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通过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的运作,受让土地的企业或种植大户,为了获取租地成本外的更大收益,不再从事传统的粮食种植,而是通过技术、资金投入,集约发展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以实现其经营目的。三是实现了农业增长方式和组织形式的转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土地的规模化流转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了标准化的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与基地经营业主签订合同,基地业主按合同约定进行标准化生产,形成了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化利益联接体。四是拉动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的市场运作,不愿经营土地的农户可以及时转出土地,避免了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促进了城市化、工业化和二三产业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市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几年的发展,西岗镇农村土地有形市场在日益显现其配置土地资源的巨大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政策法规的严重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缺陷。所有权主体不清,不仅“农民集体”所指含混,而且这个“集体”无边界;所有权客体不清,特别是与国有荒地、林地的边界不清,集体和集体社区之间边界也常常发生纠纷;乡(镇)、村、小组三级主体的利益分享没有明确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最大的主体村民小组没有法人资格和地位,也不具备履行所有者责权利的实力;所有者的责、权、利不对等,权利的分享大于它所承担的责任和所提供的服务,这种缺陷对西岗镇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有很大的阻碍。2.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范围过窄。法律上对使用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有特别的限制,乡(镇)办企业应当使用属本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村办企业应当使用属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小组和村民联户办企业使用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主体受到严格的限制,只按出资主体的隶属关系来确定能否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而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也仅限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情形”。3.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体不很明确。目前,关于谁可以,谁不可以成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受让一方的法律规定几乎没有。对谁可以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去转让土地,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形成了一个“黑市”,冲击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市场。4.是现有法律体系没有把集体建设用地视为需要用法来规范的市场。因为法律是禁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让、出租和在无地上建设物时抵押的。因此,这些情况大量出现后,就出现了一个“法律缺位”的现象,如果严格执法,势必使执法部门疲于奔命,事实上也很难管住、管好。从这个意义上说,现有法律的规定已有相当多的滞后细节,不适应土地市场管理的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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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钦州市区联社认真按照“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工作要求和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的主要措施,以业务创新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从机制、体制创新和服务等方面着手加大了对小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着力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向多元化方向发展,重点支持制糖业、教育事业、医药、房地产、餐饮业、冶金、港口、码头船运和城市建设等各行业,培育了一大批优质小企业贷款客户。2011年度,共支持中小企业202家,累放贷款金额185017万元。2011年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6641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62080万元,增速为30.39%,比各项贷款增速多增4.99个百分点。
下一步,钦州市区联社将从以下几方面大力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
(一)做好计划,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结合钦州市“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强科教、惠民生”的发展方略以及“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经济发展规划,钦州市区联社2012年度计划投放36亿贷款,投差10亿。其中,中小企业贷款投放25亿,投差7亿。
(二)制定方案,择优扶持。出台《钦州市区联社2012年中小企业贷款营销方案》,在正确把握贷款投向、降低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组织,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机构,配备具体负责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提高全辖信用社营销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抓住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机遇,按照择优扶持的原则,采取灵活的金融策略积极支持小企业。信用社在培育和开拓中小企业市场时,对不同类型中小企业采取不同的融资扶持力度,突出信贷支持重点,进而确定贷款支持的对象和额度。优先扶持那些信用等级较高、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企业;对一些目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但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在信贷政策上给予适当扶持和倾斜。
设施农业用地范文3
土地综合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为平台,来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利用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土地利用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经营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促进“三农”综合发展,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系统工程。
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促进“三农”发展的意义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均对农业生产条件进行了提升优化,按照“成片相连,田型规整、道路水系配套完善,农机农艺措施相互融合”原则统一把坡耕地整理为适宜“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的梯台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尤其是农田水利工程大大提高了农业用地防洪抗旱的能力,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保障。此外,土地的综合整治还可以改善农田土壤结构,预防治理水土流失或污染,为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
2.切实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
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通过归并零散土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沟渠综合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手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适度调整分散布局的农村房屋引导农民进入农村居民点或农民集中区居住,把农民腾退出的宅基地、废弃地进行复垦,既新增了耕地又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建设用地来源;通过整合其他部门的涉农项目可以完善路网水电、广电文体、教育医疗、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等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3.是化解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越来越大,严重威胁耕地安全,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矛盾突出。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建设用地需求量持续增加与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突破的矛盾,使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协调衔接、互促共进。土地的综合整治通过对荒山荒坡及工矿废弃地等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实行田块归并,降低田土坎系数,增减有效耕地面积,用于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补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对策探析
1.构建科学高效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体系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系统化工程,需要一个科学的体系来进行指导。这一体系主要包括融资管理制度、农民保障制度以及监管机制与技术支撑体系等,具体如图一所示。
2.强化土地权属调整与地籍管理
由于我国土地确权尚不完善,农村土地普遍存在产权模糊与产权虚置等问题。对此,要进行农村土地产权明晰化改革,在全面推进土地确权的基础上,通过确权颁证来为土地空间置换、权属调整、地籍管理创造条件。整治过程中的新开发土地要及时入籍备案,对其经营权的确定要在严格审查经营者的目的与资质之后,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要与产业化生态化结合
土地综合整治要求体现农业用地结构多元化和农业生态用地多样化的要求,要将农村土地视为完整的生态系统,根据区域内不同镇村地理条件、土壤类型、生态类型、产业特色和人文特点等进行有差别的设计。项目的实施,必须与土地流转及产业化经营相结合。通过市场机制和产业化的运行,最终实现项目实施的规模化、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以及投资受益化。
4.加强项目整合,统筹投放使用资金,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综合性工程,要制定各具特色的有差别化的“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服则服、宜旅则旅”的各镇、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要在顶层设计上建立涉农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的涉农资金,集中打造新农村建设区,采用“渠道不变、集中投入、各计其效”的资金管理模式,形成了“各炒一盘菜、共作一桌席”的良好效果,以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项目的施还要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除了政策性投入,还可以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设施农业用地范文4
关键词:山区新农村;土地利用;评价
1.研究背景
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及以土地带动经济发展的模式,各个地方政府、企业、人口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进入2000年以后,我国的土地资源环境所承受来自各个方向的压力。土地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要素之一,但是,由于自然因素和经济社会的因素,土地的数量和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农业用地的不断退化使得土地资源的短缺成为人类亟待解决的难题。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是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基于生态、经济、社会方向形成评价指标体系,然后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可持续利用的评价研究。
2.实证:梅子村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研究
梅子村地处四川省天全县,距离县城3公里。东与大坪乡接壤,南与始阳交界、北与马溪村、西与向阳村接壤,国道318线穿过该村。作为四川省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梅子村土地类型包括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多样类型。但是,该村土地的利用呈现粗放利用的特点,其中宅地基的粗放利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本文以梅子村为例,对新农村土地可持续利用进行评价及实证研究,寻找梅子村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键阻碍性因素,并确定合理的发展目标、继而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该村的土地可持续利用、促进该村的发展。
2.1梅子村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1.1自然地理条件状况
梅子村地形主要由山地,谷底等组成,海拔721米到934米。气候以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冬季温和,夏季凉爽,一年四季分明,冬季盛行西北风,夏季盛行东南风,年平均降水量1436mm,降水量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夏秋季节。
2.1.2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根据对梅子村的实地调查显示,梅子村目前的土地总面积7438亩,该村包括8个村民自治小组,农村人口1294人,城镇人口70人,总户数460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648元,年均递增12%。梅子村辖区内农产业丰富,主要产业有林竹业、茶叶、养殖业、种植业、服务业。
2.2梅子村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2.1 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梅子村土地利用统计数据得知,梅子村的目前土地总面积4958170平方米,对2012年土地利用相关数据可知梅子村农用地4419130平方米,占89.3%;建设用地152412平方米,占3%;未利用土地386628平方米,占7.7%。(1)农业用地,梅子村的农业用地主要包括耕地、林地和其他农业用地等。其中林地大约占该村土地面积3219250平米,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4.9;耕地大约占466620平方米,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4%;其他农用地733260平方米,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4%;(2)建设用地,梅子村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学校)、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和其他建设用地(娱乐设施)三大类;(3)未利用土地,梅子村未利用土地主要包括除开自留地、宅地基、林地等其他未利用土地(主要包括部分坡度较陡的山地、偏远地区地区的荒地等)。
2.2梅子村土地利用特点
(1)梅子村的土地相较于周边其他村,虽然土地面积较大,但总体上土地质量不高,整个梅子村由于交通条件不便,偏远地区很大一部分土地呈现撂荒的情况;(2)该村林地资源丰富,包括多种林业、竹业品种,整个梅子村林地面积(包括竹业)2012年为3219250平方米,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4.9%,所以,梅子村仍保持着较高的林竹比例,这为梅子村在未来生态环境建设中提供了良好的天然条件。
2.3土地可持续利用制约因素判定
通过分析可知梅子村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1)居住用地比重偏高;(2)交通水利用地比重较低;(3)农村人均宅基地面积较高;(4)公共设施用地比重偏低;(5)人均耕地面积较低。
3.新农村土地可持续利用措施分析
结合前面梅子村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中所确定的制约梅子村土地可持续利用的主要障碍因素,改善目前梅子村土地利用现状的措施主要包括:在国家农村用地政策的背景下,引进乡村规划师,完善新一轮农村土地用地的规划;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农村土地用地制度管理措施,防止违法用地发生;强化农村宅基地治理、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农村土地整理。(1).加强农村基层人才建设,引进乡村规划师,在符合国家国土利用规划政策背景下,根据本地的实际现实情况,完善新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措施;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合理安排土地用途,防止非法建设;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各类农用地、生态保护用地、建设发展用地的规模和边界;(2).加强新农村的耕地保护,调查显示,人均耕地占有量低是制约梅子村土地可持续利用的主要障碍因素之一;耕地保护关系到梅子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所以必须深入贯彻执行“落实国家十八亿亩耕地的红线不变”这一基本政策。(3).强化农村宅基地治理,处理好新建住房与宅基地复耕的关系,对梅子村建设用地增长过快特别是农村居民建设用地增长过快的问题,强化对农村宅基地的整治和管理。同时,开展新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加强农村小产权房的管理。
主要结论
通过对梅子村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实证研究,得出了梅子村人均宅基地面积较高、人均耕地面积较低、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比例较低等结论,这些因素显示该村土地粗放利用和低效利用,其阻碍了梅子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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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淮安城市化发展现状
1.1 淮安土地资源概况
淮安市地处苏北腹地,淮河流域下游,北接连云港,东北接盐城,偏南接扬州,南邻安徽,西接宿迁。全市土地总面积10 07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39万人,下辖涟水、洪泽、盱眙、金湖4县和清河、清浦、淮安、淮阴4区。市域地势低平、平原广阔,仅西南地区盱眙县分布有低矮丘陵,地貌有黄淮冲积平原区、江淮湖洼平原、低山丘岗等主要类型。土地资源类型比较丰富,耕地和水域面积占比较大,2010年淮安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市人均土地面积18.69平方公理,拥有耕地总面积39.97万公顷,可供开发的黄河故道和其他河湖滩地近7万公顷,水域面积31.26万公顷。京杭大运河、淮沭新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江水道、淮河干流、废黄河等9条流域性河流穿境而过,有“五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及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等湖泊。
1.2 淮安城市化发展水平
“十一五”以来,淮安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城市人口总量快速增加,城市化发展进入加速阶段。2005年城市化率为37.53%,2010年城市化率达到51.67%,2011年,中心城市拓展区面积扩大到180平方公里,年末市区户籍人口达到278.35万人,城市化率提高到52%。
随着工业化快速推进,人口、产业向城市不断集聚,淮安城市化进程加速是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日渐增强,统筹城乡发展得到重视,城市化成为推动淮安经济社会和区域发展的主要动力。到“十二五”末,淮安城市发展规划目标为城镇人口将达到280万人,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5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8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20平方米,城市化率不低于55%。城市化建设目标将消耗大量土地资源,土地资源利用将面临严峻挑战。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化解土地资源压力,适应城市化建设需求成为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 淮安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2.1土地类型结构情况
区域经济保持协调可持续发展,土地资源要素的刚性约束要求土地资源配置比例保持合理适当,结构保持动态以平衡满足不同土地用途的需求。淮安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在土地利用数量结构保持了相对稳定,城乡建设用地有显著扩张。近年来,政府通过有效方式适度增加建设用地,满足城市化发展进程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从2005年到2010年的五年间的不同类型用地结构变动情况看,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了8万多亩,城市化对土地资源需求在增长,这也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对土地资源要素需求刚性的必然结果。
2.2 内部用地构成情况
年近来,随着淮安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进程加速,土地供需矛盾日显突出,要求优化土地结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用地日益增长需求与土地供应间的矛盾。201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168.93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32%,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3.98万亩;城镇工矿用地为33.27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3%,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6.66万亩;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35.66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09%,2005年相比减少2.67万亩;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增加到39.34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4%,与2005年相比增加4.14万亩。城市内部用地结构得到调整,但土地内部结构不适当,各类用地比例失调、空间布局不合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并在较长的时期困扰城市化发展,与其他邻近城市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农用土地内部结构保持相对稳定,淮安城市化及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土地资源供应支撑。从2005—2010年农用土地结构变化看,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园地面积保持了相对稳定,2005年,耕地、园地面积分别为735.44万亩和32.06万亩,2010年保持在这一水平,耕地、园地面积分别为733.02万亩和31.79万亩;林地面积有了明显增加,从2005年的41.84万亩增加到54.44万亩,5年增加了近13万亩,对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和城市化建设发挥了良好的支持作用。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法律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下降,满足城市建设对土地资源需要,占用耕地和农业用地的可能性不断增大,保持农用土地保有量及内容结构特别是稳定基本农田保有量与结构的难度和压力越来越大。
2.3 土地利用效率情况
土地产出率一般用单位土地面积的国内生产总值产出表示,说明一个地区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率。根据2010年江苏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分析,江苏每平方公里土地GDP产出为3 358.41万元/平方公里,苏北地区土地产出率平均为1 324万元/平方公里,淮安土地产出率为1 113.7万元/平方公里,同属苏北地区的徐州市土地产出率为2 123.08万元/平方公里,连云港市土地产出率1 254.84万元/平方公里,盐城市土地产出率为1 129.51万元/平方公里,宿迁市土地产出率为966.51万元/平方公里。淮安土地产出率仅为江苏的1/3,低于苏北的平均产出率,在苏北排在倒数第二,比经济基础较弱的宿迁市略高,约为徐州市产出率的一半。淮安土地产出率偏低,对淮安城市化发展产生制约。
3 土地资源利用存在问题
3.1 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增大,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淮安发展战略定位为苏北腹地中心城市,将打造成为长江三角洲北部地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江苏省苏北腹地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工业化发展加速,同时县区城镇化建设普遍推开,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大,但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决定其供应有限,供需矛盾将在淮安城市化建设中日趋突显。
3.2 城镇外延扩张迅速,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淮安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城市扩张速度不断加快,粗放型的扩张引发用地结构不合理。淮安主城区“三淮一体”发展构架使中心城区范围向外扩张,市行政中心、水渡口商务中心和市经济开发区等战略性地区建设、市经济开发区以及淮阴区、楚州、清河三区开发区和淮安工业园等园区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大量用地,以保证承接中心城区工业项目转移,引导工业用地向城市东部和西南部集中的需要。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长与土地供应总体规划执行存在偏差,土地利用布局不尽合理,结构有待改善。
3.3 土地资源利用粗放,效率及集约度不高
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布局集中度不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由于粗放的思想意识存在、拆迁困难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工业项目还没有做到全部向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乡镇工业集中区还没有完全按片区设置,重复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土地集约度较低。淮安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挖掘内部潜力,提升土地利用集约度和效率将是化解城市化面临土地资源压力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3.4 用地规划执行难度大,耕地占用风险较高
城市化扩张对土地资源的强烈需求,导致土地执法难度加大,在城市建设用地紧张时,突破用地规划占用耕地和农业用地成为偏好。中心城市发展及县、区城镇无序外延扩张,存量土地盘活成本较高,在经济利益和个人功利的导向和驱动下,违法占用成本较低的耕地和农业用地的势态日趋激烈,使土地执法的难度越来越大。耕地等基本农田得不到有效保护,淮安城市化发展将失去社会稳定的基础。
4 城市化的土地资源压力化解对策
4.1 科学规划土地资源,合理布局建设用地
科学规划土地用途,合理布局城市和产业用地是化解淮安城市化发展土地资源压力的有效对策。通过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健全由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测绘规划等规划体系,确保土地规划科学合理。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要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城市化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保护基本农田等农业用地。土地资源利用规划要控制城市用地规模,遏制县、区城镇无序外延扩张,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促进农业生产规模经营,工业产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建立盘活挖潜存量土地激励机制和闲置土地责任追究机制,引导工矿企业通过依法转让、出租、内部调整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控制规划外新建、扩建项目用地。优化现代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布局,引导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卫生环保、生态保障用地比例调整。
4.2 加强宏观调控力度,严格管理建设用地
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格管理建设用地是化解淮安城市化发展土地资源压力的重要手段。第一,严肃土地法律法规,加大土地资源宏观调控力度,严格建设用地管理,按照《淮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土地资源供应和土地利用调控全市用地总量,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提高城镇用地效率。保障重点项目以及为民办实事工程用地。第二,构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制度。第三,建设综合监管平台,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力度,利用市场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
4.3 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深度挖潜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化解淮安城市化发展土地资源压力的根本举措。淮安城市化发展,需要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深度挖潜土地资源,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单位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限制土地资源量的无节制扩张,满足城市化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加快改造城中村,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城镇建成区内低密度、低效利用土地的商业区、住宅区和商住混合区的更新和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推进淮安城市化建设和谐、可持续发展。
4.4 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市场配置土地资源
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利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是化解淮安城市化发展土地资源压力的重要保证。城市化建设土地资源压力化解,需要改革和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建立完善土地租约和土地市场配置机制,城市经营用地实行以招标、拍卖,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突破土地资源供应压力瓶颈,完善与土地市场相配套的中介服务体系,提供地价评估、地籍测量、业务、法律咨询等项服务,实现土地资源高效率利用。
4.5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护耕地和农业用地
耕地和农业用地成本较低,占用耕地和农业用地成为满足城市化发展土地需要的倾向。因此,构建和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加强耕地和农业用地保护成为淮安城市化建设需要重视的工作。需要加大耕地和农业用地保护执法力度,严格征地管理,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年度占补平衡。通过提高利用效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细化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引导节约、集约用地,从源头上减少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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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吕韬,陈俊红.发达国家现代农业服务业体系建设对我国的启示[J].广东农业科学,2011,(20):175-180.
设施农业用地范文6
[关键词] 城乡边缘带;土地利用;土地规划
城乡边缘带,也称城乡结合部、城乡交错带,是指位于城市与乡村之间,以土地的城市和乡村利用方式相混合为典型特征,人口和社会特征具有城乡过渡性质的一个独特地域。城乡边缘带是一种全新的地域组织单元,这一地带的出现使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转化为三元结构,即城市、城乡边缘带及乡村[1]。
随着我国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土地需求日趋旺盛,城乡边缘带的土地利用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城乡边缘带土地利用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对策。
一、城乡边缘带土地利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1.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空间交错,用地矛盾突出
城乡边缘带邻近大中城市,“具有显著的城乡功能相互渗透的空间结构特征”[2],土地使用性质表现出与城市距离相关的空间过渡性,即随着与城市距离的增加,非农业用地逐渐减少,农业用地递增。但是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原本有序的梯度推移逐步演化为无序的空间推进,加之城市具有沿通达性较好的道路系统和城市“飞地”的形式扩展,[3]土地的利用结构表现为农业用地不断转换为非农业用地,使得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在城乡边缘带形成犬牙交错的空间布局,引发了突出的用地矛盾。
2.人口流动频繁,耕地迅速减少
我国城市的空间扩张形式主要表现为圈层式的无序蔓延以及沿交通线路的扇型辐射,城市的快速扩张必然带来人口的加速流动。一方面,城市内部的老城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大批城市人口动迁到城乡边缘带;另一方面,大量乡村人口、外来流动人口因城镇化的推进以及自身对城市的向往而纷纷走向城市,但是由于城市中心地带的地价昂贵,外来人口收入不高,于是在城乡边缘带聚集。综合这两方面因素,城乡边缘带成为人口增长幅度、人口流量最大的地区,引起非农业用地尤其是住宅用地需求大增,农用耕地面积迅速减少,严重影响了我国长期的粮食安全[4]。
3.土地乱占乱用,浪费严重
长期以来,我国乡村空间正逐步受到城市蔓延的压缩,是一种“被动式”的增长,国内研究更多的将目光投向城市,片面认为“城市化”就是城市越多越好,越大越好,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的“造城运动”,表现在城乡边缘带的土地利用方面就是城市不断的扩张,鲸吞着乡村的农用土地。一方面,许多地方政府由于管理与规划的滞后,大批的农用土地征而不用,征而乱用,造成了土地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由于工农产品巨大的剪刀差,城乡边缘带居民务农积极性不高,大量资金、劳动力开始投向非农产业,引起耕地大面积的闲置荒芜,耕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4.土地利用方式复杂多样,污染严重
城乡边缘带因处于城乡交接的地带,所以一、二、三产业兼而有之,但产业发展又呈现无序的特征,在土地利用方面表现为类型复杂多样,用地方式极不稳定,并且具有较大的自发性。
第一,作为城市的农副产品供应地,由于长期使用化肥,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导致土地生产能力下降,影响了土地的长期生产率。
第二,城乡边缘带乡镇企业的盲目发展导致空间布局上极为分散,规模小而占地量又非常大,多与居民点、畜禽养殖场相互混杂,而且乡镇企业对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手段非常落后,污染严重。
第三,城市的生产、生活垃圾由于处理手段的不健全,城乡结合部就成为了这些垃圾的堆放地,不但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解决城乡边缘带土地利用问题的可行途径
1.集约利用土地,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的集约利用是指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土地单位面积投入,不断挖掘土地潜力,逐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以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城乡边缘带的非农用土地大部分是由农用土地转化过来的,因此,为了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只有走集约利用的途径,才能为后代留下更多的土地资源。土地的集约利用一方面要求在城乡边缘带的土地在空间上统筹分配、合理安排各项用地,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另一方面还要求遵循土地报酬递减规律,限制对土地的盲目投入,过度的利用,以免用地结构失衡,降低土地的使用效率。
2.运用先进技术,建立动态的土地利用机制
城市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城市的蔓延,城乡边缘带的土地也不断由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旧的城乡边缘带逐渐融入城市,新的城乡边缘带又不断产生。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手段落后,传统的刚性土地利用规划思维已无法满足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土地利用变化中的许多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等综合因素迫切要求编制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土地利用弹性机制,建立起适应城乡边缘带环境变化的应变系统,并不断完善。这就需要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定性、定量、定期对城乡边缘带的土地利用进行研究,并及时反馈给有关土地规划部门,建立土地利用监控的长效机制[5]。
3.控制人口流量,严格保护耕地
针对城乡边缘带因人口急剧增长而带来的土地超载问题,应采取相关措施,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一方面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城乡边缘带的自然人口增长率,另一方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减少外来人口的数量。同时,对城乡边缘带的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用法律的手段严格保护耕地,杜绝大量占用耕地,建设住宅以供出租现象。此外,还应对城乡边缘带的居民进行集中化的社区居住管理,加强宣传培养居民保护耕地,珍惜土地的思想意识。
4.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加强土地执法监督
城乡边缘带是城市与乡村交汇的区域,在规划利用时,既要考虑到城市发展对用地的需要,也要兼顾乡村耕地的保护需求。为支持城市的发展,农业用地被部分占用是必然的,应运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合理布局城乡边缘带内的市政工程建设、安居工程建设、交通建设的用地需求,但要时刻以粮食安全优先理念进行规划,切实加强耕地的保护,维持生态环境的平衡,达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同时,应加强土地的执法监督,严肃处理各类违法占地案件,杜绝对土地的征而不用、征而乱用等现象的再次发生,对于那些长期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坚决退建还耕,制止土地浪费。
5.明确土地权属,综合整治环境污染
一直以来,城乡边缘带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土地权属不一,城市与乡村的相关管理部门权责不明晰,逐渐沦为“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的区域,造成了土地管理混乱,土地污染严重的后果。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应联合加大管理力度,明确不同土地地块的权属,运用法律的手段综合整治土地的污染。
第一,针对土地肥力下降的趋势,应倡导合理施肥,减少土地化肥的施用量,增加有机肥料。
第二,优先发展无污染项目,对星罗棋布的乡镇企业采取集中化管理,对某些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采取严格的“关、停、并、转”等整改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要从根本上解决来自于城市的污染问题,城市对城乡边缘带必须建立一种补偿机制,“谁污染谁治理”,城市的有关责权部门应变革传统的“挖、填、埋”的垃圾处理方式,大力倡导“循环经济”,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对城市垃圾进行处理并变废为宝,不仅可以降低城乡边缘带的污染,而且创造了可观的经济价值,这对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安虎森.城乡边缘带以及经济区域空间的三元分法[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12:59.
[2] 曾菊新.空间经济:系统与结构[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6:209.
[3] 陶 陶.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