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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要点范文1
一、常规工作抓落实
1、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41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29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集中供养高于分散供养标准800元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65%。
2、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完善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参合参险资助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3万元。
3、建立临时救助基金专户,逐步实现经济困难地区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筹措救助基金,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4、推进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逐步实现残疾救助与低保、五保工作机制并轨。
5、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组织开展5.12减灾日宣传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6、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确保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增长幅度不低于15%。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优抚医院巡诊活动,全年安排不少于1000人次时期参军的复员军人进行短期康复疗养。
7、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水平,指导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创建国家级烈士陵园、区烈士陵园创建省级烈士陵园。
8、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依法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落实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经济补助机制,提高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全面实现城乡一次性经济补助统一标准发放。继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
9、实行市、县、乡、社区四级联动,继续推进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实施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社区工作者素质提升、社区工作载体建设“三大工程”。
10、扎实做好第十届村委会、第五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先期试点、现场观摩、以会带训、举办论坛等方式,探索基层民政政治的新途径。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大薄弱村转化力度,确保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11、加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公益精神塑造和公共服务信息“三公”平台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12、深入开展全国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行免费婚姻登记。
13、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加强流浪老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流浪人员的救助保护,实现全市城区街头无流浪乞讨智障人员。
14、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本地户籍无丧葬补助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
15、加快推进市辖区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引导现有15个城中村向新型城市社区转变。推进地名文化建设,指导区、盱眙县申报“千年古县”。
二、重点工作求突破
16、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认定工作。
17、理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乡镇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以“三有、三能、六达标”为基本内容,认真排查整治薄弱环节,全面提升乡镇敬老院的服务能力。
18、开展自然灾害公共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农村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救助、社会捐赠和灾害保险有机结合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19、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对新建小区参照小区幼儿园、物管用房、社区办公用房的办法配建一定规模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小区,通过政府扶持引导,盘活存量资源,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建成3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0个。利用现有优质公办医疗资源,探索开展老年人临终关怀服务。建设介护养老床位200张以上,积极推动公益性、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
20、通过设立公益慈善宣传牌、组织经常性捐助活动、举办慈善晚会、评选“慈善企业”和“慈善家”等形式,打造慈善爱心互动平台,扩大慈善影响力,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引导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促进慈善基金增长机制的建立,为社会救助提供更有力、可持续的补充。
21、创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推进社会组织孕育成长。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益创投,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早期心理干预、社区文化娱乐、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22、加大福彩销售发行力度,在主城区繁华地段设立爱心助残彩票点、街道社区设立即开票销售点,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中福在线”,力争全市实现福彩销售4亿元。
23、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实施新安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组建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展开市殡仪馆异地迁建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三、特色工作谋创新
24、编制《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增加老年产品供给,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利用市福利中心现有土地资源,引导在淮开发企业投资养老事业,整合护理培训、医疗康复、物业家政、餐饮旅游等资源,打造养老产业,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25、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志愿者注册,建立志愿服务情况查询、证明、志愿服务回馈激励机制,开展志愿服务信息收集、记载、永久性保存。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2
2012年全市优抚工作要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各项优抚法规政策,全面推进优抚事业发展,为党分忧、为民解愁,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实施“两项”工程
1、积极组织实施光荣院改扩建工程。肥东县光荣院作为市光荣院改扩建项目工程,列入全省2012年民生工程,要确保工程圆满完成。一是做好规划设计;二是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三是加强监管;四是合作协调。要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光荣院等软硬件建设,全面提高优抚对象供养水平。
2、完成蜀山烈士陵园整体建设。要按照蜀山烈士陵园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做好蜀山烈士陵园上山甬道、车道和办公用房等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
二、全面落实“三项”政策
1、认真做好优待金发放工作。做好年度优待金测算和预算工作,及时纳入当地财政资金,及时发放,三县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提高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
2、及时按标准按时发放抚恤补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抚恤补助标准,保障抚恤补助及时发放。
3、不断加强医疗保障。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医疗补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要通过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做好四项基础工作
1、修订《市贯彻〈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根据省厅修订的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上半年修订我市的实施细则,各县、区同时完成本县、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2、进一步规范评残工作程序。规范评残工作程序,严把“五关”,即受理关、材料关、核查关、鉴定关、审核关;严格评残公示,确保评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残申报的合格率。
3、严格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申报工作。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申报要符合《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病种,由村居委(社居委)、乡镇(街道)、县区民政局逐级上报,并到指定的市级医院体检核实病情。由县区民政局上报市局审批。
4、全面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档案。各县、区要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政府帮助建设和维修住房的时间、资金数额、前后对比照片、文字记载等,做到一人(户)一档,规范管理。
四、积极推进五项重要工作
1、给予烈军属家庭挂光荣牌。今年在“八一”前以市、县政府名义对全市烈军属挂光荣牌。光荣牌格式由市民政局统一制定,费用由各县、区承担。各县、区要及时做好辖区烈军属的统计工作,确保烈军属家庭挂光荣牌工作按时完成。
2、开展烈士纪念建筑物维护工作。各县、区要在去年烈士墓立碑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对分散烈士纪念建筑物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资金,进行维护改造,充分发挥烈士纪念建筑物“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功能。
3、实施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网络建设。上半年,三县首先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网络,今年底前城区全面建立。各县、区民政局要主动向县、区领导汇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3
2、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民政部门实际,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标准,量化指标,加强考核,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有效动员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等力量,利用节庆假日、纪念日等时机,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民政法制宣传工作。利用“政府门户网”、“三峡在线”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为载体,通过专家讲课、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民政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民政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3、深入开展法制创建活动。指导各股室、二级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配合司法部门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4、依法指导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2015年是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年,利用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之机,广泛深入地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确保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4
按照《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治省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及全州民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制定依法治州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要求和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结合全州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着力提高民政工作依法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方案
(一)突出抓好学习宣传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会同组织、司法等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透明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领导小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加强自学,为便于学习,将《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等学习资料上传局门户网站,让职工做到边做边学,学以致用。
(二)步调一致,强化宣传和信息公开
借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局党组带头学习有关政策法律知识,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通过局党组带头学法,引领其他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选送干部职工参加各级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单位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等活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重点做好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依法治省氛围浓厚、家喻户晓,印制学习资料、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做到标语醒目、内容丰富。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5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2009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2009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2009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2009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民政工作要点范文6
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最后一年,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局根据全市普法工作安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提升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实现由提高民政工作者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以此促进我市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我局曾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搞好“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总结验收的通知》(宝治市[2006]1号)精神,我局积极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确定由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配合做好这项工作,抓好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了市民政局“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总结验收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总结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规划落实,确保依法治市和普法宣传教育顺利开展
1、建立组织机构。
2002年在“四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成立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根据机构分设及局领导调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依法治市及普法工作,各业务科室积极主动配合这一工作。同时,各局属单位按要求全部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办事人员。
2、制定规划安排。
科学合理规划是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2002年,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和各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民政系统“第四个五年(2002-2006年)普法依法治市规划”,明确了“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步骤方法、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内容,将“四五”普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即宣传启动阶段(2002年度)、组织实施阶段(2003-2005年、 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对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了量化。并根据新情况、新形式对工作规划进行调整或补充,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加大经费投入。
为确保普法及依法治市宣传效果,我局加大了对这一工作的经费投入,满足《“四五”普法教材》等各类普法宣传材料的征订、请专家进行培训、组织干部进行多形式的学习、开展多途径的宣传等方面支出的需要,有力的推进了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保证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1、分层次,全方位实施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规划》要求,我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分为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各级领导干部,主要向他们阐述民政工作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民政部门涉及到的一些法律知识,使民政工作进一步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第二个层次为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政干部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第三个层次为广大服务对象,通过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及时了解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民政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2、重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水平。
在依法治市和普法活动中,我局一直都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精心组织,针对不同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素质是这次普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也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学习任务。我局每年不定期举办民政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运用能力。二是系统干部经常学法。依法行政不仅仅是对专门执法人员的要求,同样也是系统干部职工必须做到的。按照“四五”普法规划,我局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把学习公共法律基础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民政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利用业余学习、专题学习等机会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使大家都熟悉地掌握相应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
3、重素质,强化民政干部的法制意识。
强化广大民政干部的法制观念是我局进行普法教育的一大目的。我们除了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以外,把重点放在民政干部队伍的法制建设上。根据民政工作的特点和性质,我局对民政干部一是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育,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多年来,我局坚持每月二次集中学习制度。并利用上级部门有关会议、培训班,选送一大批干部参加学习和培训。二是我们安排局业务骨干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对每个干部进行培训,进行闭卷考试;三是采取请进来的方法,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局讲课。举办民政干部法制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由于局领导重视,我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宪法》、《WTO规则》、《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刑法》、《合同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和《婚姻法》、《收养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全面进行了学习和培训。由于我局坚持对系统广大干部进行不懈的法制教育,极大地激发了干部学法的积极性,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4、重效果,形式多样的开展法制宣传。
民政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局不断改进方法以求达到最佳效果。我们一抓宣传教育的“面”。即把法制宣传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使民政法制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抓宣传教育的“点”。即针对广大群众对民政工作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进行有的放矢的宣传教育。为了既把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又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并通过多次参加“行风热线”和“面对面”交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宣传民政法律政策,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将依法行政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树立民政新形象
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市政府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抓组织领导。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局长负责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工作都落实到专人负责。做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二抓建章立制。为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民政部门工作特点,先后拟定了宝鸡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暂行规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三抓检查监督。为了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市上的布置,每年一次认真开展民政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执法水平。由于近几年来局领导狠抓了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工作,广大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民政工作。
2、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民政部门是政府从事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具有多元性、社会性、群众性等显著特点,涉及民权、民生、民利。我们的一言一行,我们在社会上的形象,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声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1997年就开始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民政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社会透明度、社会参与度、社会满意度的“四度”新型工作运行评价机制,实现了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民政政务公开效果。
3、深化制度建设。
我们对全局制度进行认真的清理,对没有建立的制度及时建立,对已有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宝鸡市民政局工作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宝鸡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工作岗位及职能设置》及机关经费、业务招待费和业务会议费管理办法等20多项制度,并对全局各科室的工作岗位进行了明确,确立了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工作状态,使人人都在岗,岗岗有人在,用制度的形式确立了各人的岗位职责,有力的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并根据《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需要,制定出我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计划及工作规划,使我局进一步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
经过几年的依法治市及普法宣传,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系统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的结合,加快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我们深刻体会到,通过“四五”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民政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二是依法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三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对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起到了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作用。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纵观我局几年来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其他部门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少数干部对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也存在不尽人意的问题。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