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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政策范文1
1.宏观管理政策
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运用市场调节机制,相关经济主体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农业科技园区的运营迅速进入“企业化”的轨道,这是农业科技园区整个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贝i但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之初,为避免盲目性和短期行为,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不可或缺..针对我国目前农业科技园现状,政府的宏观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1做好农业科技园区的整体规划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作为本地农业产业开发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一环全国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布局的总体规划应从加速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高度出发,体现区域特色例如,我国西部地区的农业科技园区应以加强水土涵养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农业高新技术作为首选示范内容;中部地区的农业科技园区应加强事关国计民生的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的高产优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东部沿海地带的农业科技园区应努力建成以生产附加值高的水产、水果、花卉、蔬菜等出口产品的创汇农业基地
1.2成立农业科技园区全国领导小组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农业以外的许多部门为便于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建议以农业部牵头组建农业科技园区全国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订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全国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科技园区建设的宏观指导,根据农业资源区域优势设计和建立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向同类农业生态区域传播和扩散经生产应用检验了的性能优良、实用性强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
1. 3强化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立法工作
农业科技园区内开发和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需要法律保障首先,园区内农业科技企业提供的产品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需要强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其次,农业高科技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具有很高的风险,需要从法律上切实保障研究开发者、投资者、债权人的经济利益。再者,农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需要政府的扶持,从法律上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非常重要。
1. 4规范农业科技园区的立项审批工作
建立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规范、系统、科学的立项审批、中期监测、后期评价与管理的办法,形成系统的园区建设审批条例,设计相关的管理规则,使我国未来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要尽快建立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信息网络,及时沟通中央省、市与农业科技园区的信息交流,既可充分掌握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基地生产和产品销售情况,又可利用信息系统强化政府服务功能,进行宏观调控。
2.科技支撑政策
农业科技园区的生命力就在于广泛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在农业科技园区开发和建设中,要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的规模和速度,必须有全面的科技政策作支持。
2.1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增加农业技术供给
农业科技成果的创制具有艰难性。因为农业科技成果作用的对象是动植物的生命体,它们不但有着自己的生命活动规律,而且还能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进行演化和变异,这增加了对其调节和控制的难度同时,农业科技成果的创制具有公益性,其成果具有共享性,成果产权的保护具有复杂性,所以,来,我国农业科研投入在全国农业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一直未超过0.5%,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发展中国家至少应为1%的水平。因此,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和建设中,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农业科技园区科研基础投资,增强园区科研单位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增加园区农业技术供给对于社会效益大、市场交易复杂、知识产权保护困难的公益性农业科研成果,由国家出资收购,供农业科技园区农民无偿使甩
2.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建农业科研产业体系
农业科技园区主要由政府、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研单位及农民四大主体构成,其中,农业科研单位是园区主要的技术供给主体因此,深化农业科技单位的企业化改革,创建农业科研产业体系是扩大技术供给,促进技术推广的重要举措。其企业改制的目标就是把农业科研单位变为集农业科研、生产、经营于一体,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现代农业科技企业改制的途径有两个:一是农业科研院所直接转成农业企业,即在农业科技园区内,已经形成必要的科研开发和市场开发、具备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主要科技成果能直接进入市场、科技产品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科技单位,可通过转制演变为科技企业二是农业科技单位进入企业,即对于园区内从事基础应用型研究有较强科研实力,但目前尚不具备直接转制为企业的基本条件>难以一步进入市场的农业科技单位,可以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企业联合,通过参股、兼并和收购等各种形式的组织创新,把科研单位的研究优势和企业的市场开发优势结合起来,通过强强联合来从事农业科技的开发和应甩对于参与改革的科研院所,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数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技术性收入的营业税和科研开发利用土地的使用税
2.3增强农民科技需求的内在动力,加快园区农业技术的推广速度
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发达国家达70%—8嫩,而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30%一40%,推广度仅25%;技术应用水平方面,化肥当季利用率仅35%,世界平均水平60%,发达国家为70%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二:一是农户受规模、组织风险等因素的影响,缺乏对农业科技成果的内在需求;二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推广效率和速度低下。因此,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中,一方面要加园区内农民的继续教育,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扩大农业生产的组织规模,增强农民对农业
要增加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经费,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保护和支持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按照“技术宣传、典型示范、教育培训、后续服务”的步骤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3.税收优惠政策
制订和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外商、外国科技人员到农业科技园区独资或合资创办农业企业、加工企业、出口创汇企业,是农业科技园区招商引资的关键之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运营中,建设制订以下优惠税收政策。
3.1关于增值税
①农业科技园区同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园区内企业和个人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企业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以及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经加工后销售,属于税法规定农业产品科目范围内的,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②对科技园区内部分农药化肥饲料、农膜的生产以及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③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科技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在2~5年内产品增值税地方部分实行100%返还经认定的项目,从认定起享受的增值税优惠程度与新认定的企业相同④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自第一次销售起一5年内增值税地方部分100%返还给项目单位。对于国家级或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品自第一次销售起一5年内增值税地方部分100%返还。
3.2关于所得税
①对于农业科技园区内新认定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前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8年减半征收。对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从认定起,前3年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100%返还,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5年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全部返还②对于国家级或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品自第一次销售起y-5年内所得税100%返还③对于农业科技企业的新技术新品种转让收入,净收入在4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所得税对于农业高校、农业科研机构的新技术、新品种的转让收入免征所得税农业高校农业科研机构的服务与农业技术成果转让有关的技术收入免征所得税④在农业科技园区内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减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5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免减税待遇期满后,在以后的10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一30%的企业所得税。⑤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科技企业在5-10年内免征地方企业所得税⑥科技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发生年度亏损,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其税收优惠政策依照国家税法执行。
3.3其它税费优惠办法
①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高等院校的技术转让收入及相关收入免营业税②在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和项目所签技术合同免征印花税③对企业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农业设施和设备,对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进口自用项目,可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④对于农业科技园区内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年增长达10%的,可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直接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额⑤科技园区内农业科技企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园区内的内资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园区的产业发展方向,以自筹资金新建的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用户,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零税率⑥园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可在税前提取最高达5%的风险准备金。⑦外商在农业科技园区内投资所得自己汇出,免征汇出额所得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城市房地产税和汽车牌照税。
4.要素聚集政策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需要足够的优质生产要素在园区内聚集、优化和组合。因此我们必须制定一系列的引导政策,改善园区的投资生产条件,完善区内服务体系和培养区域创新文化,建立园区相对发展优势其具体政策措施有:
4.1关于土地
土地问题是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既要执行中央关于土地承包制30年不变的土地政策,又要打破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格局,实行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在我园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践中可通过下列途径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①区划调整,以田换田。通过深入的思想工作,实现调整区划,规模开发②租赁制农民将土地直接出租给园区经营者,园区经营者根据土地质量等级,付给农民一定的租金。③返租倒包制。园区管理者、经营者将园区分成若干功能小区,再转包给企业农技人
给有关部门,再进行综合开发⑤股份制。农民以土地作价入股,参与园区经营利润分红⑥竞标买断由政府出面,对荒滩土地进行招标开发
4.2关于资本
农业科技园区是一个高投入高产出的项目,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园区建设就难以为继因此,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融资机制,是农业科技园区有效运行的前提.
首先,完善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政策对于由政府兴办的以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主的注重生态保护的园区或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投入启动和导向资金除此之外,通过改革金融体制,建立一个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内的银行体系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价格体系,为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资本支持,如在农业发展银行中辟出专项资金用于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与建设,或者成立农业科技银行,专门扶持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其次,利用资本市场,组建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的组建允许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以私募形式向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定向募集资金,并吸引国外的风险投资。对于科技园区内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荐上市,并鼓励到美国、新加坡、香港等二板市场直接融资。同时,完善企业产权转让机制,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提高科技人员的创业素养,培养与风险投资相关的管理人才、评估人才、咨询人才,积极为农业科技园区内风险投资事业创造条件。
再次,完善债券市场,发行农业高科技债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便利,允许部分具有相当实力且稳健经营的农业高科技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允许园区内的农业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作抵押,或由政府牵头,以上市公司国有股的收益和转让处置作抵押担保,发行农业高科技债券,获得的资本用农业高科技风险项目的投资。为了方便公众投资人购买农业高科技企业债券及农业高科技风险债券,债券可以在利率期限和转换方式上采取比普通债券更优惠的政策。
4.3关于人才
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中,要完善农业高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鼓励国内外农业研究开发、农业生产经营企划管理等各类放眼世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境内外专家、出国留学人员在农业科技园区长期或短期从事技术创新、讲学、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各类合作活动。其次,挖掘我国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潜力。鼓励农业科技园区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兼职教授、研究员;鼓励农业高等院校科研所与农业科技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农业科技园区内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和农业高科技项目的评奖制度更重要的是,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股份制的形式组建联合体,允许技术入股和创业入股,调动科研机构、科研和企业家的积极性。最后,要营造冒险和创业的文化氛围,弘杨创业精神,激发人们的聪明才智,鼓励个人创业,容忍社会失败和挫折,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创造性贡献
5.分配激励政策
在农业科技园区的经营过程中,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立能够吸引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机制,是提高园区科技人员创新热情激发园区活力的关键5.1贯彻谁投资谁获益的原则
农业科技园区的开发和运行是各界投资的共同结果,因此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园区营利的分配必须做到谁投资,谁受益
5.2创新利益分配形式
对农业科技园区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探索建立适应于以智力资本为主的新型激励机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改制可做管理股、技术股股票期权和创业股的试点,建立技术入股制度、科技人员持股制度和技术开发奖励制度,实现多种分配形式,使技术成果和经营才能真正成为生产力要素,并在企业的经营和分配中获得它的应有价值其中,技术管理入股的比例,不应该人为地规定多少或规定上限,应该由企业的资本技术双方自己协商确定,或由市场来决定
5.3坚持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原则
科技人才的报酬应该与其贡献挂钩,收益与其风险匹配,为人才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和竞争秩序。同时,改革科技园区内的人事制度,实现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分开制和动态调整制,并建立赏罚分明的利益驱动机制。
5.4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专利保护
过程,要科研人员付出艰辛的努力,一旦成果研究出来后,它又有很强的外部效应因此为保护农业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应鼓励农业科技园区的农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著作登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激发农业科研的创新热情。
6.风险防范政策
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具有多重的高风险性,即既有来自高新技术市场的风险,又有来自农业产业的高风险。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的风险是一种负动力,既削弱科技园区农户对农业高技术的有效需求,又抑制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供给。因此,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赖于制定高效的风险防范政策。
6.1风险弱化政策
风险弱化是指农业科技园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新技术应用风险的策略其主要措施有:①重视市场调查研究,抓住市场机遇即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成果的开发与应用,必须事先做好可行性论证,深入了解市场消费群体的需求,研究其消费偏好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以确立自己的目标市场,地方农业科技园区还应按地方技术创新体系注重发挥区域特色优势②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的信息服务主要是推行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对外信息交流,为科技成果的开发与应用提供高质量的政策信息、生产要素信息、科技信息和产品销售信息③建立农业高新技术应用风险评估体系在投资前或运营前对农业科技成果特性进行评估,考虑技术本身的适应性、有用性和效益性、高新技术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顾客对产品的认知性,以预测风险之所在并加以有效控制④提高农业科技应用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和受教育程序,降低其组织成本和学习成本,提高整体抗风险的能力。
6.2风险转嫁政策
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高新技术应用风险转嫁的途径有:①建立农业高新技术应用风险储备金制度和农产品风险基金制度,允许农业科技服务实体按规定、按购销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提取农产品风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以丰补歉,化险为夷②提供技术应用补贴信贷农业科技园区通过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购买先进的农业技术设备和农业投入品,扩大农业投资,改善农业生产结构,从而减少或降低农业技术应用的风险度③建立担保机制主要是政府出面,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开发应用主体投资、贷款等提供担保,一旦技术开发推广失败或亏损,其风险由科技开发应用主体和政府共同承担。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2
关键词:林果业;科研团队;协同创新绩效;三阶段DEA模型
中图分类号:F30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409(2013)04-0088-06
1引言
随着科研活动领域的不断拓展,致力于合作研究的科技团队或组织逐步产生,并发展成为科研活动的基本单元。随着科技团队作用的日益凸显,国内外学者对科技团队的管理与创新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探讨,研究视角与方法各异。
国内外学者在对科技团队的概念界定上取得了较为一致的观点,也即“科技团队具有团队的一般特征,但也有其独特性”。在国内,蒋日富[1]对科研团队的界定受到广大学者的关注,其认为:科技团队是以科技探求为共同目的,具有稳定的组织(两人以上)、能够相互合作的科研小组。以科技团队为载体的科研活动日趋发展,国内外学者日趋重视科技团队的重要作用,并展开大量的研究探讨,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戴勇[2]认为科技团队之间的协同研究可以有效整合资源,推动科技创新;包国宪[3]则认为知识型团队超越了传统群体的概念,更注重集体绩效、成员能力互补,这是解决员工管理问题和实现组织目标的一种有效的途径。科研团队绩效的评估也是国内外学者研究与探讨的重要方面,其中,尚润芝[4]采用Janssen九分量表对高科技企业研发团队、高校学科团队分别撰文进行了创新绩效的测度与评价;晋琳琳[5]也在量表方法的基础上对107支教育部创新团队进行了绩效测度;此外陈学光[6]在衡量高技术企业研发团队绩效时更是借鉴了Ritter的量表形式;而戴勇[2]则利用AHP 方法对团队有效性进行了测评;另外Ute R.Hülsheger等[7]则利用投入产出模型就团队层面的科技创新进行了考察。科研团队绩效评估更多的是站在国家或区域层面、产业层面或企业层面[8],评价方法囊括了AHP模糊评价、量表分析、DEA、构建量化指标体系。在科研团队创新绩效影响因素的探讨上,学界已取得了不少成果,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基本一致,认为科研团队的规模[9]、科研任务的类型[10]、组织团队与团队领导[11,12]、团队获得的社会支持、内部公平性及性别结构、团队成员交流[13~15]是影响科研团队运行绩效的因素。此外,国内学者张鹏程[16]还就合作网络特征对科研合作团队知识创新绩效的影响进行了探索。除上述研究以外,国内外学者针对科研团队的有效管理进行了诸多探讨,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国外,Krsto Pandza 等[17]认为合作研发网络的多元化态势将给成员间跨国或跨机构知识共享的管理带来较大压力。在国内,邢一亭[18]针对高校科研团队合作现状,给出了自己的思考。
综上所述,学术界已就科研团队的界定、作用、创新绩效、影响因素及组织管理开展了多方位研究,但建立在科研团队层面的创新绩效评价的文献较少。由此,本文在对某国家级科研创新团队调研的基础上,借助三阶段DEA方法,尝试获得如下信息:(1)剔除外部环境因素和统计噪声影响,测度林果业科研团队各决策单元的协同创新绩效;(2)通过SFA分解过程,全面测度各环境要素对决策单元行为的作用方向及程度;(3)就团队成员行为的技术效率进行分解,明确其协同创新绩效较低的决定性因素,并就此给出对策建议。
2研究方法与数据说明
2.1经验分析方法
本研究采用的三阶段DEA模型(Fried,2002)实际上就是DEA方法与SFA方法的结合,该方法兼具DEA和SFA方法的优点,更重要的是克服了传统DEA模型的诸多缺陷,具有优良的数理分析性质。该方法应用步骤如下:第一阶段依照传统DEA模型测度出决策单元的技术效率;第二阶段引入SFA回归分析方法以投入松弛或产出松弛为因变量,以外部环境变量为自变量构建回归方程(方程同时考虑了统计噪声的影响),方程运行后通过估计结果对初始投入量或产出量进行调整;第三阶段运用调整后的投入值或产出值带入传统DEA模型中再次测度决策单元的技术效率,该值由于剥离了外部环境和统计噪声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更接近决策单元真实情况。
2.2数据说明
课题组通过访问、座谈和小型会议交流或开展问卷调研等方式,对国家级科研创新团队的状况进行了调查,并获取了一套统计研究资料。该统计资料涉及苹果、梨、桃、茶叶等国家级科研团队,涉及科研人员151人。
(1)投入产出指标选择
在测度科研团队成员创新绩效时,应选择与团队成员创新密切联系的投入和产出指标,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可信度。同时,为了满足DEA方法的应用条件,本文在研究对象的选取上遵循同质性原则,另外假设所有成员面临相同的创新环境。科研团队成员投入产出指标的选取及赋值详见表1。可以看出:林果业科技团队成员之间,投入产出数据存在较大的差异。
(2)环境变量的设定
环境变量也即外部环境因素,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科研团队成员的创新绩效。一般来讲,影响科研团队成员协同创新绩效的外部环境因素既包括国家经济状况、宏观政策和市场化程度等社会经济因素,又包括气候水土等自然资源条件因素,还涉及有团队科技成员基本特征等因素。综合考虑国家林果业科研团队结构特征及获取资料,本文选取职称、团队目标认知程度、团队成员熟知程度、团队交流、团队经费支出合规性、地方政府是否支持、依托单位性质7个环境变量(见表2)。
表2数据统计表明:林果业科研团队创新主体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准,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成员比例占到样本总体的7533%,1800%的团队成员具有副高职称,另有46%的具有高级职称;在创新主体对团队目标的认知程度上,其中有9733%的团队成员表示认知清楚和较清楚;对团队成员的熟知程度是增进团队知识共享的重要条件,调查结果显示,9404%的团队成员表示对团队成员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仅有066%的创新主体表示对团队成员不了解;林果业科研团队之间的交流与知识共享方面,调查数据显示,4333%的样本主体经常参与不同林果业科研团队间的交流;在经费支出的合规性上,9133%的样本主体认为团队经费支出很符合规定或符合规定,仅有867%的样本主体表示团队经费支出不合理;在林果业科研团队的发展是否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方面,调查结果显示,6000%的团队成员表示地方政府在团队发展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但其中仅有1267%的样本主体表示政府扶持政策在团队及林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地方政府在科研创新团队协同创新及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十分有限;高校或科研院所成为科研团队的重要依托单位,占到样本主体的8667%。
(1)职称。林果业科研团队成员职称的提高,可以明显减少在时间和合作交流方面的投入松弛量,并在5%和10%的显著水平上通过了t检验。职称对经费投入松弛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仅存在方向上的影响。(2)团队目标认知程度。团队成员对团队目标的认知程度的明晰,有助于减少经费和合作交流投入松弛量,但会增加团队成员投入时间的无效性。究其原因,可能是管理效益的提升是建立在大量时间投入基础上的。经费投入松弛量方程中t值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余下两个方程中t值检验不显著,仅存在方向上的影响。(3)团队成员熟知程度。实证结果显示,团队成员之间熟知程度越高,可以有效减少团队成员经费投入的松弛量,但反而却造成了团队成员时间和合作交流投入的无效性。方程中相应回归系数均未通过t值显著性检验,仅具有方向性影响。(4)团队交流。实证结果显示:林果业科研团队之间频繁的交流可以增加团队成员经费和合作交流投入松弛量的有效性,但也造成了团队成员时间投入松弛量的无效性,究其原因,是不同科研团队间在研究领域、范围等存在较大差异,衔接难度较大。方程中相应回归系数均未通过t值显著性检验,仅具有方向性影响。(5)团队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实证结果显示,团队经费支出合规性的提高,可以有效增加团队成员在时间和经费投入松弛量的有效性,但对团队成员合作交流松弛量具有逆向作用。但三个回归方程相应自变量系数的t值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仅具有方向性影响。(6)地方政府对团队发展的支持。实证结果显示,随着地方政府对林果业科研团队的支持力度的增大,可以明显增加团队成员在经费和合作交流投入上的有效性,其中合作交流投入松弛方程所对应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达到显著;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与团队成员的时间投入松弛量不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7)依托单位性质。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依托单位性质的差异对团队成员的创新绩效具有显著影响,但企业较高校和科研单位更具创新性。
4结论与启示
本文采用三阶段DEA模型,对苹果、梨、茶叶、桃等国家级林果业科研团队协同创新绩效进行测度,得出以下结论:(1)投入变量调整前后团队协同创新绩效具有明显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科研环境要素和统计噪声是技术效率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还肯定了文中采用三阶段DEA模型用以剥离环境要素和统计噪声影响的合理性;(2)当前林果业科技团队成员协同创新效率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是要素投入规模效率低下所致。具体来看林果业科技团队成员综合技术效率仅为03623,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纯技术效率高达98%,表现良好,规模效率仅为03663,成为制约团队协同创新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上述结论给予如下启示:一是要加大财政对林果业科研团队的政策扶持,稳定投入机制,加强投入力度与规模,优化财政资金在林果业科研团队间、地区间的配置结构,稳步提升林果业科研团队创新主体的规模效率;二是要重视团队管理,优化团队结构,包括职称结构、依托单位结构等,实现既定投入下的最优科技产出;三是要完善团队成员选拔及激励机制,努力提升林果业科研团队成员的创新素质;四是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创新,为我国现代林果业及科研团队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协同创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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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政策范文3
一、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经验借鉴
(一)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
1.政策性科技金融机构
美国的政策性农村金融体系非常完善,主要包括农民家计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商品信贷公司、小企业管理局等,由美国农业部直接管理,资金都来源于政府提供,是美国政府贯彻实施农业政策的主要工具。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政府资金、预算拨款与借款等手段为农业提供市场金融机构不愿提供的贷款服务。农民家计局主要对农场主发放水利和土地等贷款;农村电气化管理局为电力和其他农村基础设施提供贷款;商品信贷公司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提供支持与补贴;小企业管理局专门为融资困难的农业小企业提供贷款帮助。
2.农村合作性科技金融机构
美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在20世纪初经济大萧条时期由政府倡导建立的,主要由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联邦土地银行等构成。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吸收城市资金贷给农民合作社等农民经济组织进行融资。合作社银行通过贷款为合作社添置设备、补充营运资金、购入商品等提供贷款,帮助农村合作社扩大农产品的销售与出口农业有关的活动。联邦土地银行主要通过向农场主、农业生产业及与生产有关的借款人提供长期不动产贷款来支持农业发展。
3.商业性科技金融机构
美国的商业性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个人和经销商开展的农业信贷服务。商业性农业科技金融机构作为政策性与合作性农业科技金融机构的补充,共同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金融支持与服务。美国联邦储备局规定,农业贷款占总贷款额25%以上的商业银行享受税收优惠,这极大地增强了商业银行参与农业科技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二)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经验
美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特点是以资本市场为中心,同时辅之以政府政策引导和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的独特优势。
1.发达的风险投资体系
美国风险资本热衷投资于新领域的科技创新,并将资金主要集中在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有力推动了高新技术研究和项目开发,被誉为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器”。为了鼓励风险投资,美国政府于20世纪50年代推出了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规定SBICS发起人每投入1美元到风险投资项目中,便可从小企业管理局(SBA)得到4美元的利率仅为2%的低息贷款,同时还可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20世纪80年代后期,又对税制进行改革,使风险投资税率由49%大幅降到20%。通过这种手段增强了市场对于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支持力度。
2.完善的信贷担保体系
美国目前形成了3个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是全国性的信用担保体系。由小企业管理局及其在各地的96个办公室直接操作。小企业管理局为15.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90%的担保;为15.5万~75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5%的担保。通过政府贷款担保计划,商业银行可对小企业提供最长达25年的贷款,并且利率优惠。二是区域性的专业担保体系。由地方政府操作,因各州情况不同而各有特色。三是社区性的担保体系,为社区性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服务于基层农业科技创新组织。通过完善的信贷担保体系的担保,农业科技创新组织能够顺利地进行融资,实现农业科技创新研究,促进农业发展。
3.灵活的债券发行市场
美国政府对农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规定较为宽松。农业企业与作为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对债券发行总额、发行条件协商一致,即可作出发行决定。科技创新型农业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等级低或无等级债券。活跃的“垃圾债券”包销市场为科技创新型农业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融资平台。此外,美国政府所属的小企业管理局还对农业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支持和技术、管理支持。
4.发达的科技金融资本市场
国外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除了财政和信贷之外,方式十分多样。如美国联邦土地银行可向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票据筹集资金。当美国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到成长阶段的后期或者处于成熟阶段的时候可以进入交易市场通过发行股票来进行融资。美国还专门成立了纳斯达克市场(NASDAQ),为中小企业及科技型企业进行融资服务。
二、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政策经验借鉴
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美国具有丰富的科技金融手段,主要是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商业金融、资本市场、农业保险、财政支持与其他投资主体为辅助的综合金融服务,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发展。
(一)美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
1.金融支持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这类工程投资量大、涉及面广、工期长,工程的建设资金尤其是前期投入资金一般以国家投入为主。在前期投入基本完成时,金融机构也会以收益权质押或国家担保为条件介入对这些项目的支持。金融支持的方式主要是银行贷款、建立信托基金、发行建设债券和股票等。以美国田纳西河流域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为例,在开发田纳西河流域时,美国建立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在政府拨款不足的情况下管理局通过向银行贷款、发行公债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并建立了“开发基金”,以保障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2.金融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美国的农田基本建设如平整土地、建设水利工程等采用成本共享政策,所需资金由农场主和联邦政府或州政府共同负担,农场主所负担的部分可由农民家计局提供低息贷款或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农民家计局可以为这部分贷款提供担保。农业电气化管理局主要对农村电业合作社和农场等发放贷款,用于建设农村电网、购买发电设备等,以促进农业电气化水平的提高,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
3.分阶段地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美国专门对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是小企业管理局,向那些不能从私人信贷机构获得贷款的小企业提供贷款。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将该局的贷款范围扩展到农场和农工联合企业的技术改造,并发放农场经营贷款。小企业管理局对小农场的贷款是与农民家计局分工协作,借款人经济状况不好且贷款额度小,由农民家计局提供资金支持;当借款人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后,更多的贷款需求则由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美国金融集团根据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在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量身定制各种金融产品,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将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分为3个阶段,并分别成立独立的业务小组为它们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一是加速器(Accelerator)阶段,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处于初创期或早期发展阶段,农业产品或技术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没有销售收入或销售规模很小,不足500万美元,在此阶段主要提供中长期创业贷款,与企业吸收的创投资金进行配比,以支撑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完成产品的研究开发并实现对外销售。二是成长期(Growth)阶段,此时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的产品已经进入市场,销售收入日益增长,规模在500万~7500万美元,主要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业务发展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等供应链融资产品。三是公司金融(CorporateFinance)阶段,此时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的销售规模已经超过7500万美元,向企业主要提供现金管理和全球财务管理解决方案。
4.科技金融支持农业生产活动对农业生产活动提供支持的金融机构既有农民家计局、联邦信贷系统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例如,联邦土地银行主要提供长期不动产贷款,用于购买土地、修建房舍、改进生产设施等。联邦中期信贷银行主要提供中短期贷款,用于农民购买种子、饲料、生产设备等;中央合作社银行为区合作社银行提供资金并独立办理跨地区的大额贷款,还可以买卖商业票据,办理清算;区合作社银行主要是对农业合作社提供贷款和咨询服务。
(二)美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丰富手段
1.健全的政策性农业科技金融农业科技研发具有风险性高、收益不确定等鲜明特征,因此市场融资环境恶劣,政策性金融就成为科技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力量。美国农业金融以政策为导向,为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土地改良、育种等项目进行融资服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专门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或政府部门专门负责,实现产学研相结合。政策性金融为其进行融资服务。
2.完善的商业性农业科技金融商业金融因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只能作为农业科技金融的辅助项目,主要服务于能够创造利润的农业技术的研发融资。美国等发达国家具有发达的商业金融服务体系,能够为农业生产者、企业、农业科研院校及科研机构提供科技开发融资。在尽量保证投资盈利的前提下,支持农业科技开发。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相辅相成,共同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服务,促进农业发展。
3.先进的农业科技金融保险由于农业科技研发风险大、成本高,美国通过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农业发展。美国主导着全球农业保险,它提供了两个非常庞大的农作物保险计划,一是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FCIP),它提供有补贴的多险种农作物保险(MPCI)。二是私营企业、商业化运作、无政府补贴的农作物雹灾保险方案,以及一些规模较小的牲畜保险计划。农业科技保险能够分散农业科技开发的巨大风险,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4.农业科技财政支持美国经过70多年的不断调整和充实,目前已形成一整套完整而又复杂的补贴政策体系。美国通过利差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发展。通过直接财政补贴、专项补贴等手段鼓励农业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通过税收优惠等间接手段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保险业务。
5.其他投资主体除了金融、财政、保险等传统科技金融手段之外,美国还采用了灵活多变的手段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发展。美国私人企业通过基金委员会农业科技研发进行融资;农业科研院校的研究经费通过联邦政府和国家科学基金进行拨款,企业、个人也可以进行资助。并且通过补贴的手段鼓励民间资金投资于农业科技研究。这些投资手段都极大地丰富了农业科技经费的增长。
三、对中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启示
1.完善的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成功的案例显示,发达国家具有完善的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财政,保险等全方位支持农业技术发展,实现了科技与金融的深度结合,促进了农业的快速高效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支持农村科技发展的金融体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并以其他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方式进行辅助,为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同时,美国政府通过优惠政策促进市场金融与农业科技进行结合,让商业性金融在农村科技融资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
2.政府的主导作用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政策性金融是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这就决定了政府在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中起到主导作用。政府一方面直接通过政策性金融手段直接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农业技术创新与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财政专项拨款、税收优惠、制定科技保险政策等优惠手段激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服务。美国在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过程当中扮演着主导作用,引导整个过程的进程。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4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对策建议;吉林
1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情况
1.1政府助力推动,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战略部署
近年来吉林省进一步加大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战略,大幅提升创新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及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大相关优惠政策对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倾斜和保障,“十二五”期间,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创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截至“十二五”末期,吉林省综合创新能力提升保障经济年均增速居东北地区首位。
1.2推进“政产学研”紧密结合,促成“省校合作”建设
近年来吉林省大力推进“政产学研”的有效结合,吸纳中国农业大学等多家国内知名农业类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内外相关企业的优势科技资源,进行农业科技资源整合,签署“省校科技战略合作协议”,以产业创新为动力,着力围绕产业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各类创新资源,技术研发聚焦突破产业发展瓶颈,从而不断推进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1.3积极探索科技服务农民新途径,切实抓好科技兴农工作
近年来吉林省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在大力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农业试验示范区建设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举办各类科技成果及科普知识展示,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深入全省各县(市)区进行专题农业技术培训班,现场解答农民技术咨询和指导。借助科技特派员的先进科研思想,先进技术知识,并与当地农村特色优势产业有机结合,工作重点放在能够带动农村脱贫致富的科研项目上,切实提升了各地农业科技化水平,有效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2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健全,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利用的农业创新资源不充足,一些研究成果并非针对市场实际需求而研发,最终导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落地难。在我国现行科技体制管理下,从中央到省、市,存在农业科研机构交叉重复设置的情况,农业科研部门所有制突出,资源利用效率低,造成科研资源的极大浪费,许多农业技术创新成果没有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农业技术创新的供给与需求脱节问题严重,归根结底这些问题的产生是没有与现有市场需求所匹配的农业技术创新体制。
2.2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发展,但长期以来受到经济发展的严重制约,加上吉林省本来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就十分薄弱,科研基础条件相对较差,创新体系尚不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没有形成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金融支持体系,导致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总量和农业科技推广经费严重不足。同时由于吉林省农业科研机构和管理相关部门层次多,投资经费的管理过于分散,导致资金中间使用环节流失,从而极大削弱了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的整体运行效率。长期以来,受科技体制机制制约,产学研脱节,对农业科技研发投入不足,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顺畅。
2.3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不足
众所周知人才是科学创新的主要承担者,也是影响吉林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目前技术和人才等创新要素跨流动的规模和水平不断提供,导致国内许多人才的流失,严重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较高的高科技人才。另外,农业科技创新领域还普遍存在高精尖海外人才和重点农业领域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紧缺的现象,导致一些高新技术科研开发比较乏力,科技合作领域受限。
2.4农业科技创新缺乏法律保障
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尤其涉及到技术创新成果,就更需要一套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其原因是由于知识产权制度是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在激励创新创业、规范企业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科技管理工作。
3吉林省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对策建议
3.1确立政策导向,加大RD投资力度
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农业投资政策、农业技术产权保护、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奖励等更多政策和措施落实力度,政府部门应研究更有效的政策供给,推动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从而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进展。以此同时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开发推广的投资力度,使资金在保持流动性基础上追求长期稳定增值,再用于农业科研活动中去。
3.2加大农业科研基础投入力度,搞好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
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区和农业科技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采取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化科研合作、技术合作、服务合作等形式,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自身雄厚的科技实力为园区建设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在产业化进程进行试验示范,最终形成产学研有机融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对农业创新主体的专业指导、专业培训,全面提升农业创新主体的科技素质。强化科技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科技人员创新的权利,保护智力资本,使之真正成为现代化农业创新主体。
3.3推进吉林省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积极争夺农业科技领域尖端力量,引进国内外学术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进行产学研合作,努力形成农业科技创新团队,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进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创新研发。加强农业教育体系建设,大力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接受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科技素质。同时构建有效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改革完善现行农业科研体制中的科技评价和激励机制。
3.4以生物技术为核心,加强农业的科技创新研究
现代生物技术的蓬勃发展加速推动了当今生命科学与农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使农业科学的新内涵、新学科、新知识被重新挖掘。因而在这一新背景下,就要求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以现代生物技术为核心的研究与开发,运用创新思维,打造新一代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带动传统农业产业的基础上催生出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3.5加强农业科技产业化研究,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加强对农业科技产业化开发研究的投入,进一步促进技术的升级成熟,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科技研究成果产业化,着力培养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在专注技术研发的同时兼顾研发效率和生产管理效率的提升,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变,提高农业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农业产业整体竞争力。建立健全与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相匹配的专业农业高新技术转让中介服务机构,疏通农业创新成果从研发、转移转化到产业化应用渠道。健全完善农业技术市场的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使技术市场的秩序得到规范维持,使交易双方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5
一、构建牡丹江市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体系的必要性
1.牡丹江市农业科技发展需要金融体系的资金支持从农业角度看,农业科技的发展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实现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必要选择。而农业科技发展的多阶段性决定其普遍具有周期长、投入大及风险高的特征,因此对农业科技的融资具有资金数量大、占用时间长、风险较高的特点,在其研发———推广———应用———产业化的每一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金融支持体系可为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以保证农业科技发展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全面的专业化服务,进而促进牡丹江市农业科技的持续、稳定发展,使牡丹江市农业发展建立在科技发展的基础之上。
2.牡丹江市农业科技发展将为金融部门提供发展机遇从金融角度看,近年来由于金融机构经营业务的同质化使得同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和盈利渠道已成为各家金融机构的主要着力点,同时也是金融部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加快农业科技的发展,实现农业科技产业的优化升级,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为金融部门的发展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进而实现金融资本与农业科技产业资本的有效融合,带动金融部门的稳定发展。
3.金融支持体系的构建可促进牡丹江市农业科技与金融的共生共荣发展农业科技产业,推动农业科技产业与金融业的联合是金融部门贯彻落实政府政策的体现。2012年国务院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今后金融工作的方向之一———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的创新与发展。推进农业科技要素与金融资源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实现农业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牡丹江市农业科技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不断加强金融机构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也是牡丹江市“金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
二、构建牡丹江市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体系的可行性
1.各级政府的科技金融政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央和黑龙江省政府历来都重视农业科技的发展,并提出了解决农业科技投入不足的政策措施,如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的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和完善,鼓励金融资本与实业资本相结合。
2.牡丹江市金融业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已积累了一定经验牡丹江市金融业支持“三农”发展,积极提供符合本市农业及相关产业经营特点的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比如,在涉农贷款规模上,2014年涉农贷款余额318.7亿元,同比增长24.7%。在特色金融服务上,设置穆棱市为全省创新农村金融主体试点市,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互助业务试点;2014年6月以“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公司担保”模式由哈尔滨银行穆棱市支行在牡丹江试行,首笔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90万元;在黑龙江省“两大平原”金融改革方案启动后,各县域涉农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的引导下,结合自身经营特点,持续开展“一县一品”金融创新服务。建设东宁、海林、穆棱三个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照鉴证流转、抵押评估、金融信贷的标准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创新和农村金融组织创新。
三、构建牡丹江市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体系的设想
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体系是通过综合的金融产品及服务的提供,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价值增长,进而提高实体经济的发展效率。构建牡丹江市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体系应包括投融资体系、风险保障体系、信息咨询体系三个方面。
1.投融资体系(1)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的地位、作用、优势和活力决定了其在农业科技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首先,通过设立专门的服务部门,优化信贷审批流程,设计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使得科技金融服务更加规范和精细,为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户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其次,创新能够满足农业科技型企业需要的抵(质)押品和担保形式,尝试以股权、知识产权为抵(质)押的贷款融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开展“银行+保险”、“银行+担保”、“银行+保险+财政补贴”等多种金融工具搭配使用的融资模式,为农业科技型企业提供信贷支持。(2)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支持政策性金融作为商业性金融的补充,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遵循保本经营、有偿使用的原则,主要两大政策性金融机构是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针对农业科技方面提供信贷支持。其支持的主要领域:一是国家重大的科技专项项目,二是市场化难以融资但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项目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领域。农业发展银行对涉农科技型企业贷款方面的支持主要体现在:拓宽贷款主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延长贷款期限。(3)资本市场的支持拓展农业科技型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产业发展,支持符合上市条件的农业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可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二是通过建立农业科技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为具有资金需求的农业科技型企业与多元化资本对接提供服务,引导民间资本、产业基金加大资金投入;三是对已经上市的农业科技型企业,政府可给予税收优惠,激发其进行科技研发的积极性,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农业科技型企业,政府应协同证券主管部门、企业共同研究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难题,给予充分的优惠条件和政策支持,助力企业上市融资。(4)风险投资的支持风险投资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具有核心技术但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较大的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可建立以地方财政和政策性银行出资的政策性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以面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商业性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分别对处于风险期和成长期的农业科技企业进行投资;逐步放开对私人风险投资限制,加强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信息披露、风险监控、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2.风险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为农业科技推广与发展提供经济补偿和全面的风险保障。加大地方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和比例,对农业保险机构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适合农业科技型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为农业科技企业提供风险防范的建议和风险防范预案,保证农业科技型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探索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机制,探索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科技推广及产业化中的作用。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6
【关键词】农业科技人才;问题;对策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 Development
GUO Ting-ting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00, China)
【Abstract】Taking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 in Hunan Province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e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 are analyzed, including the total amount, structure and training system, an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Agricultural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Problem; Countermeasure
农业科技人才是推动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作为农业大省,农业是湖南省的支柱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13年,湖南省各类农业科技人才总量为26941人,占全省科技人才数量的12.9%。相对于东部发达地区,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的整体素质仍有不少的提升空间。如何正视这些问题并探索解决办法,是一个重要课题。
1 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发展存在的问题
由于发展历史、体制结构、经济环境等一系列原因的影响,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的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总量不足,严重影响发展后劲
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总量不足,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不相适应。从数据来看,每百亩耕地平均有农业科技人才0.065人,略高于全国0.0491的水平,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远。总量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后劲。
1.2 农业科技人才的结构不合理,缺乏应有的活力
结构不合理表现于学历、职称、年龄和专业等四个方面:从学历来看,高学历人员少,低学历人员多;从职称来看,高职称人数少,低职称人数多;从年龄来看,断层情况严重,出现了“青黄不接”的局面;从专业结构看,单一专业技术人员多,能适应农业现代化要求的复合型技术人员和拔尖技术人才少;传统农业产业人员多,新兴产业的人员少;种植业中育种技术人员多,耕作栽培技术人员。
1.3 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
从学历教育来看,尽管湖南省拥有湖南农大、中南林科大为代表的高等院校,但总体来说,学历教育处于整体滑坡状态;从农业相关培训活动来看,培训频次不够,培训内容脱离实际;从农业科技人才的管理方式来看:一是,管理体制不合理,配套机制不到位;二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留不住人才;三是,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使得制定农业科技人才发展战略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撑。
1.4 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经费投入不足,影响技术创新和转化的顺利进行
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科研单位的人均投入远低于全国科研单位的平均水平,农业科研的投入强度不到1%,而发达国家的比例达到了4%;二是,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错位明显。一是,农业院校毕业生“跨专业”就业现象突出,不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二是,现有农业科技人员流失现象普遍;三是,大批具有初、高中学历的潜在科技人员流失严重。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错位,加剧了农业科技人才的流失,影响了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成果转化。
2 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的根本问题,而在这个过程中,人,特别是具有一定科学知识、掌握一定的实践技能的农业科技人才,是其中的关键环节。要做好农业科技人才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2.1 更新人才观念,构建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
首先,更新人才观念,树立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人才观念必须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需求,要求我们克服人才浪费的短视观念,改变“重使用,轻培养”的传统做法,切实重视人才培养工作,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正确观念。
其次,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一是,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二是,加大在农业科研领域的政策倾斜程度,建立在项目审批、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机制。
最后,完善法律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机制。通过建立地方性的政策法规,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保障农业科技人才开发、利用的具体实施,保障科学探索和科技发明的知识产权,为农业科技人才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2.2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灵活的人才培养环境
首先,加强学科教育工作,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一是,要做好农业科研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做好农业学科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质量,提高创新能力;二是,拓宽农业学科生源渠道,优化专业结构,实行有针对性的岗位培养机制,建设农民大学,着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三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涉农专业的职业教育中大力发展本科甚至研究生教育,提高涉农专业学生的质量水平。
其次,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高科技培训水平。一方面,强化农业科技基地的作用,在实现科技服务的同时获得良好的培训效果;另一方面,要创新培训模式,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培训水平。
2.3 设计评价体系,建立完备的人才保障环境
首先,建立人才评价机制,提高人才管理水平。通过在管理目标、制度、评价标准、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形成以业绩、品德、知识和能力为重点的人才绩效评价体系。
其次,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信息化程度的高低是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先进的信息化环境是农业科技人才发挥自身才能、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条件。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着力推广农业综合服务平台、物联网以及电子货柜等信息系统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加快农业与信息化的融合。
最后,建立激励制度,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建立全面的激励制度,政策上从优,经济上重奖,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一方面,通过完善薪酬体系突出物质奖励,进一步提高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待遇,加大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奖励力度,使知识价值与经济价值等价起来,避免“脑体倒挂”的现象出现;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奖惩机制强化情感激励,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创造积极性和工作积极性。
3 结语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农业科技人才的规模不断扩大;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农业科技人才的结构要更为优化,国际经济一体化要求农业科技人才质量不断提高。要实现科技强农战略,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参考文献】
[1]杨莉.关于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J].中国农学通报,201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