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指导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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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指导意见

脱贫攻坚指导意见范文1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调查分析;对策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甘南州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后续工作,服务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笔者从年初至今,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进村入户、实地查看等方式方法,先后深入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碌曲县、玛曲县、夏河县8县市农区、半农半牧区、牧区的46个乡(镇)100多个村开展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

一、基本情况

甘南州位于甘肃省南部,地域辽阔,地理结构比较复杂,气温差异大,自然条件严酷,经济社会发育程度较低,是以藏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有农业、半农半牧业、牧业等三种经济类型,辖有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碌曲县、玛曲县、夏河县等8个县市99个乡镇(含4个街道办)662个村,2944个村民小组,总面积4.5万km2,有农牧户14.44万户,58.37万农牧业人口,2020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29元。

二、工作成效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稳步推进

州、市(县)乡、村组织相互联动,采取举措,积极贯彻落实发展村集体经济政策法规,一是全州8个县市99个乡(镇)662个村集体组织均在地方银行备案、开设了账户;二是地方政府部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积极贯彻落实省、州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给贫困村注入发展资金53273.42万元,完成资本积累。三是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着力指导村集体特别是贫困村积极贯彻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通过村民议事方式方法,通过“三变”模式或寻找有效经济组织即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其签订投资入股协议,增加村集体收入。四是甘南州8个县市全面完成农牧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据调查该州8个县市99个乡(镇)662个村共清理核实资金1.2亿元,资产64.41亿元,村集体资源性资产283.84万hm2,资产主要是国家政府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如村办公房屋及辅助设施、电脑与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文化广场、路灯、运动器材、光伏发电、公共设施等固定资产,资产来源是公积公益金——政府拨款等形成资产。五是村集体财务实行“村财乡管”或委托第三方记账,能够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范核算记账。

(二)提前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

甘南州各县市、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农业农村部门脱贫攻坚期间,不仅积极贯彻落实省、州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意见,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举措。一是按照脱贫攻坚政策要求,对贫困村注入了发展资金,并建立了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进度统计制度,实行周报月通报,促进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进度;二是通过引进企业、寻找规范运行合作社等方式方法,并与其商定签订投资入股协议,按照约定兑现协议提前或按期分红;三是甘南州8县市309个贫困村中的210个“空壳村”均提前2018年全面完成消除贫困村“空壳村”任务。据目前调查统计,甘南州8个县市99个乡(镇)662个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2020年全州662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3040万元,村均收入4.59万元。其中309个脱贫村收入1847.02万元,村均收入5.98万元;353个非脱贫村收入1192.98万元,村均收入3.38万元。从收入结构分为收入在1万以下的村64个村,1万~2万元的68个村,2万~5万元的357个村,5万元以上的173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是投资入股收益、光伏发电收益、经营性资产收益、房屋出租收益等。

三、经验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甘南州、县市、乡(镇)三级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期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安排部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甘南州各涉农部门及干部群众掀起了广泛学习宣传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甘办发〔2015〕50号),2016年省发改、财政、农牧等部门相继出台的《关于借鉴贵州省六盘水市经验深入推进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甘农牧发〔2016〕167号)、《关于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切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甘农牧发〔2016〕260号)和《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促进农村新业态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7〕16号)和《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指导意见》(甘发〔2017〕44号),2018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20号)等文件政策精神,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聚力贯彻,出台政策

甘南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涉农部门政治站位高,履职尽责,全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政策法规。2016年州委州政府两办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南办字〔2016〕19号)和《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甘南办字〔2016〕21号);2017年州财政、州农牧部门联合下发了《甘南州农牧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州财农字〔2017〕01号);2018年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牧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南发〔2018〕6号)、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甘南州关于稳步推进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南办字〔2018〕10号),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甘南州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方案》(州政办发〔2018〕123号),明确规定了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各县市和州、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贯彻落实。

(三)多方通力,稳步推进

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是脱贫攻坚期贫困村脱贫退出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也是提升村组织两委执政能力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因此,甘南州各级涉农部门单位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积极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尽职尽责,通力协作,全力指导,稳步推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召开涉农部门、金融办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重点解决村集体在银行营业室开设银行账户难、村集体分红资金无法进账等问题。二是采取措施,通过实施项目、产业扶持等形式注入村集体发展资金,并有效指导村集体与效益企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签订了入股投资协议,实现了村集体经济有稳定收入来源渠道,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方法,着力引进效益经济载体,本着“合作、共赢、共享、发展”理念,承接村集体投资入股或联姻村集体经济,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四是政府部门积极监督签订协议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按照约定如期或提前兑现协议比例分红,确保村集体经济保值增效。

(四)核查督导,打实基础

甘南州、县市党委政府部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特别是农业农村部门针对主导产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三项脱贫攻坚主责专责工作任务,多次组织人员赴基层核查督导这三项工作,确实有力推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一是各乡(镇)、村组织能够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范核算记账,认真执行州财政、州农牧部门联合下发了的《甘南州农牧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州财农字〔2017〕01号)规定,防止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各村组织能够在上级组织及业务单位的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治法》规定开展村集体事务工作。三是积极引导了村集体自觉走村民自治、法治、德治三结合治理路子,更好地服务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村集体经济政策法规广度和深度不够,法治意识、爱村如家意识淡薄。二是积累微、缺管理,发展公益事业难。农牧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弱,加之集体积累少,易出现杯水车薪情况。三是乡(镇)级无农经站,跟不上服务村集体发展需求。由于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不健全、村干部素养较低,思想不解放,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一定程度上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同时也易发生村集体资产流失现象。四是村级经济社会发育程度低,部分村集体因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影响村集体经济发展。五是部分基层干部和村民重视村集体积累不够,体制管理跟不上,导致对村集体收入分净拿完思想意识严重,限制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五、对策措施

脱贫攻坚指导意见范文2

结合10月7日市委书记魏建锋等领导对我辖区卫生室健康扶贫工作指导意见,10月8日,在城关卫生院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脱贫攻坚健康扶贫贫困村退出排查整改暨扶贫干部作风整顿工作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抓好问题整改,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肃的考核问责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保证;会议由城关卫生院院长高仁主持。

会上,城关卫生院院长高仁传达10月8日县卫健局会议精神。首先针对10月7日市委书记魏建锋等领导对我县健康扶贫工作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强调要以政治过硬、整改过硬、工作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持之以恒的干劲,做好健康扶贫各项工作。同时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薛钧在会上指出:一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位。二村卫生室内涵建设到位。三卫生室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四主要做好异地搬迁贫困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五所有扶贫干部必须对扶贫政策一口清。六认真开展“三比一提升”活动。七夯实领导工作中抓好、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今后健康扶贫工作做了安排,10月15日一堵墙,各项扶贫工作任务全面到位。

副院长刘宝玲指出在健康扶贫工作中大家要严格按照闫玲科长的安排,认真落实扶贫中的各项工作任务,针对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到位。

最后,院长高仁提出在10月15日前必须将健康扶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改变健康扶贫工作作风。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思想认识是关键。二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找差距、抓落实。三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积极自觉。四主动检视自己、担当作为、加强学习,不断锤炼自己,提升自己,对上级的决策、院上的安排、科长的叮咛,一定要积极响应,明确态度,大力宣传,坚决落实。

脱贫攻坚指导意见范文3

年前在湖北黄冈召开的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现场会上,国务院领导同志强调,要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产业发展、解决就业上的独特优势,确保“万企帮万村”行动落到实处。湖北省委领导同志强调要进一步尊重企业的首创精神,努力实现企业发展与农村脱贫双赢局面,形成扶贫攻坚的大合力、大合唱。

扶贫,是民企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全国现有5700万贫困人口,到2020年要全面实现脱贫,这将给企业发展提供巨大空间。仅以易地搬迁为例,根据《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未来5年内对近1000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搬迁,中央财政、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和银行长期贷款将保障约9500亿元的规划安置投资。安置过程中的企业发展空间巨大,搬迁安置后给企业留下的空间更大。特别是安置地城镇化、工业园区和旅游景区建设带来的空间,以及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扶贫后续产业带来的发展空间,更是不可估量。

民企通过扶贫实现自身发展的条件日渐完备。一是产业条件日益完善。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兴起,农业正在从单打独斗的小农经济转变为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大农业。伴随着农业生产标准化、品牌化和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商业渠道的对接更为直接,农业生产日益深度嵌入加工业和商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二是制度条件日益优越。农村土地从两权分置推进到三权分置,为民企参与土地流转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16年上半年,全国土地流转面积约4.6亿亩,其中企业租赁4200万亩,占十分之一。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平等保护经营主体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稳定的经营预期,为民企通过土地经营参与扶贫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三是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湖北先后出台了《关于联合开展“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工程”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民企联村”工作意见》《关于实施“千企帮千村”工程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已经形成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政策支持体系。

民企要发挥独特优势积极拓展扶贫发展。要坚持市场导向,依托民企融入市场程度高的优势,引导农民全面对接市场化进程,提升扶贫精准度和有效性。要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民企公司化收益分配机制,增强扶贫开发的互利性和长期性。要摆脱“输血”、“慈善”思维,依托企业产业优势,选择符合市场需求和拥有完整产业链的合适产业,奠定农民增收的产业基础。要摆脱小农经济思维,依托企业产业生态优势,构建政府引导、市场决定、企业主导、银行支撑、贫困户主体的扶贫发展链条。要摆脱急功近利思维,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优势,全面推进产权对接、产业链对接、人才对接、市场对接、业态对接,形成扶贫脱贫长效体系。

我国正处于从解决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过渡的时期,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民企扶贫,既是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的过程,也是履行社会责任、全面融入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历史担当。(支点杂志2017年1月刊)

脱贫攻坚指导意见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扶贫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和国务院、省、市精准扶贫要求,以全县主导产业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结合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贫困村、贫困户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产业,确保到2018年实现户脱贫、村出列目标。

二、扶持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侧重于当年预脱贫农户。

三、扶持形式

依托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经济实体,采取“基地+贫困户”的模式,根据贫困户所在地的自然资源和传统种养习惯,组织贫困户跟随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实施集约化产业发展,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在全县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建立种、养、加基地(产业园),着力打造“一村一品”,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由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为贫困农户、贫困村提供苗种、包技术指导、包产品销售。提高传统产业收益率,增加贫困户经营收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营特色产业自主脱贫的,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对贫困户直接奖补。

四、扶持方法及标准

(一)“基地+贫困户”模式。

(1)基地认定。凡在本县注册登记的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具备“年带动农户20户以上,其中在册贫困户5户以上”或在“扶贫日”活动中认领项目及资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达5万元以上的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均可申请认定“县扶贫基地企业”。

(2)申报管理。县扶贫办负责受理扶贫基地企业的申报、组织认定和监测管理等工作。____年认定20家,自该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申报,以后每年12月前申报。对认定的扶贫基地企业,由县扶贫办报县政府批准后授予“____县扶贫基地企业”称号,有效期2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认定;认定的扶贫基地企业,每年考核一次。考核达不到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取消扶贫基地企业的称号,不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3)奖励政策。凡认定为县扶贫基地企业,是农业企业的,享受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等待遇;二年考核均达标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吸纳本县贫困户劳力务工,年用工4个月以上、支付劳动报酬达6000元以上的,按企业支付贫困劳力报酬总额的10%予以奖励;吸纳贫困残疾劳力的,按企业支付贫困残疾劳力报酬总额的15%予以奖励;吸纳本县贫困劳力20人以上、支付劳动报酬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按企业支付贫困劳力报酬总额的15%予以奖励。与县其他奖补政策重复的,就高不就低,但不重复奖补。

(4)奖补程序。(1)符合条件的企业对象可在所在地乡镇扶贫办提出申请,____年申请受理时间截止____年6月30日。(2)申报扶贫基地的企业,应提供吸纳贫困户就业岗位说明,包括岗位工作概况,要求条件,岗位数量,薪酬分配。(3)乡镇于6月底前汇总基地企业申报材料上报县扶贫办。企业承诺申报以后,乡镇即可以结合贫困户情况,以及个人意愿,安排贫困户务工。(4)县扶贫办于七月份将认定的扶贫基地企业向社会公示。(5)乡镇于12月份统计对扶贫基地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实际贫困户实际就业及薪酬,对照奖励条件,汇总奖补金额,并在本乡镇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县扶贫办申报。(6)县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扶贫基地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情况进行抽查,在县内媒体公示,于次年1月份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乡镇财政拨付到基地企业。

(二)贫困户自主经营脱贫

(1)奖补标准

根据全县主导产业发展,结合乡镇产业项目规划,____年对贫困户种植、养殖如下项目的实行奖励补助。

①水产养殖。贫困户在本县承包可养水面5亩以上,进行生态养殖或半精养的奖补2000元;对经营稻蟹养殖、稻鱼养殖等每亩奖补300元,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

②养殖生猪。贫困户养殖生猪,年饲养出栏达2头以上的,每头奖补500元,奖补限额不超过4000元。

③养殖鹅鸭。贫困户养殖鸭鹅1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2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2500元。

④养殖土鸡。贫困户养殖土鸡1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养殖土鸡2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2500元。

⑤养殖山羊。贫困户养殖山羊,年饲养出栏5只以上,每只羊羔补贴500元,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4000元。

⑥种植大棚蔬菜。贫困户种植大棚蔬菜0.5亩以上,为钢架大棚的每亩一次性奖励补助30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6000元。

⑦种植特色农产品。贫困户种植莲藕、荸荠、山药、瓜蒌、葡萄、葛根、新增茶园1亩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

⑧种植中药材。贫困户种植菊、金银花、伏苓、桔梗、芍药、板蓝根、白芍、蓝莓、牡丹、杜仲等适销对路中药材0.5亩以上的奖励补助500元,种植1亩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

⑨林业种

植。贫困户种植精品苗木、盆景花卉、笋竹两用林0.5亩以上的奖励补助500元,种植1亩以上的每亩奖励补助1000元。(2)奖补工作程序

①村级摸底。各村成立产业发展验收工作组,组长由驻村工作队长担任。副组长为乡镇联系村负责人、村支部书记。乡镇包村一般干部、村支两委为成员。村级验收组按照规模现场确认、农户现场签字、工作组造册登记等程序,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摸底,验收组全部成员要在“贫困户产业发展摸底登记表”签字,对贫困户产业发展规模的真实性和补助金额的准确性负责。村级摸底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②乡镇审核。各乡镇成立贫困户产业发展验收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扶贫负责人为副组长,扶贫、农业、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对各村上报的摸底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乡镇审核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乡镇审核完成以后,在乡镇和村分别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设立监督电话和联系人,接受群众监督。③申报奖补。乡镇于次年1月1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情况汇总审核签字签章确认后,将产业发展奖补发放清册报县农委。由县农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工作进行实地或电话抽查核实,核实面不得少于1/10。各乡镇应根据县核实反馈情况再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乡镇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审批。④奖补兑现。各乡镇扶贫工作站会同财政所(分局)按照涉农资金发放要求,做好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发放工作。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发放清册经乡镇、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县财政局(农村局),在2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产业扶贫奖励补助资金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列支。____年计划安排350万元。根据各乡镇____年贫困人口规模和脱贫任务分解到各乡镇,作为年度控制指标,各乡镇根据产业规划指导企业、经营实体、贫困户发展产业、攻坚脱贫。乡镇年度奖励补助资金结余的由县财政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一调剂使用。

(二)技术保障。农委、水产、林业等相关部门应成立技术指导组,印制技术规程和指导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并公示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脱贫攻坚指导意见范文5

第一,实现“两基”,是各级党委、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结果。年,国务院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两基”攻坚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摆在重要地位,制定并全面实施了“两基”攻坚实施规划。将“两基”攻坚和教育工作列入各州(地、市)党政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目标,以民族地区“两基”攻坚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重大教育项目,大力调整农牧区教育资源,扎实改善办学条件,为全面实现“两基”目标提供了保障。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通力合作,认真解决“两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了党委、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齐心协力攻坚的合力,有力地推动了“两基”目标的顺利实现,形成了全社会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第二,实现“两基”,得益于“两基”工作机制健全有力,保障到位。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各州(地、市)、县(市、区)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全面推行“六三制”,要求各地在战略、策略、目标、制度、行动、措施等六方面逐一落实,同时建立了“两基”工作报告制度、县级自查自评制度、“两基”攻坚进展报告及公报制度、评估验收工作制度、联点督查制度等,为“两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年全省“两基”迎国检工作启动以来,制定了迎国检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全省开展了四轮全面督查。开展了“两基”预检,及时督促整改,提高了“两基”质量。以迎国检为契机,加强“两基”工作宣传,形成了街道有横幅、墙上有标语、手机有短信、报刊有专栏、广播电视有声音的全方位、立体化的舆论氛围,在全省掀起了一股“两基”宣传的热潮。

第三,实现“两基”,得益于因地制宜,勇于创新,措施得力,注重实效。为了实现“两基”目标,省结合本省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切实加大教育投入。自年起,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全省教育经费由年28.73亿元增加到年的94.92亿元,成为省历史上投资最多、力度最大、办学条件改善最为明显、群众最满意的一个重要时期。二是加快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大力实施校安工程。出台了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确定到年全省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三是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向40个县(市、区)补充特岗教师5034人,缓解了农牧区教师紧缺的矛盾;实施师范生顶岗实习计划、教师见习岗计划,改善了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农牧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全省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64%、98.94%。四是加大控辍保学力度。采取依法“治流”、明责“堵流”、治乱“减流”、助学“控流”、劝学“回流”和教改“防流”等有效措施,做到“三个所有”,即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上学,所有的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入初中,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都不能辍学。年全省小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为0.11%和0.74%,取得了明显效果。五是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开展“祖国意识、法制意识、民族团结意识”三项教育、把《省情教育读本》纳入中小学课程、建设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民族团结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义务教育课改中,建立了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了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家长、社会考评,教师自评的评价制度。探索双语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加强双语师资和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六是大力推动民族地区、困难地区实施“两基”。坚持“政策倾斜,优先发展,切实加强”的工作方针,采取特殊政策,大力扶持民族地区的“两基”工作。特别是地震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抗震救灾、学校复课和学生转移,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协调落实灾区学校恢复重建。七是加强扫盲教育。坚持把扫文盲与扫科盲、脱盲与脱贫结合起来,组织扫盲对象和脱盲学员参加扫盲班和实用技术培训班,全省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以内,省扫盲领导小组被授予“世宗国王扫盲奖”。八是大力实施农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现了全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全覆盖。

脱贫攻坚指导意见范文6

一、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基本情况

勃利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为黑龙江省8个省定贫困县之一,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全县共有10个乡镇,133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为40个,涵盖10个乡镇)。当前,勃利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6,573户,贫困人口38,117人,其中高中以上学历仅为1,783人,勃利县贫困农户口学历低,小农意识未革除,金融知识淡薄,因此集中金融资源实施脱贫攻坚,十分必要。

(一)领导组织得力

人民银行勃利县支行成立了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规划》、《2016年金融扶贫计划》,并对辖内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通过召开勃利县银行业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勃利县银行业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与扶贫办进行对接,搭建县域金融扶贫信息对接共享平台和长效机制等方式方法,引导辖内金融机构重点围绕精准脱贫攻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

(二)有效推动落实

指导农业发展银行紧紧围绕县政府重点规划项目,为地方政府提供中长期融资业务,做到精准信贷投放。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有县域城镇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计3年内投放中长期贷款7.8亿元,其中勃利县第二水厂及管网工程建设和勃利镇输水管线改造项目4,800万元已报省发行,待核准发放,为金融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三)加大信贷投入

指导各金融机构解放思想,拓宽扶贫视野,不仅要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做出成绩,还要千方百计扩大金融精准扶贫带动效应。2016年以来,县农联社累计发放“金土地”土地抵押贷款1,710万元,累放笔数289笔,受益农户419户,单笔最高金额20万,户均3.77万元。为使贫困农户能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辖内金融机构已将集体林权、大型农机具等资产纳入抵押担保范围。截止目前,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余额为1,06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6万元,共投放“农场+农户”小额贷款1,636万元。勃利县辖内各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大额融资需求,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贫困群体的吸纳能力。将信贷资金与扶贫资金相结合,通过信贷扶持和撬动,支持贫困户带地入社、带股入企,进一步发行新型经营主体对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截止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为21,432万元,较年初增加4,286万元。2016年以来,累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5,063万元,其中:专业大户累计发放贷款为10,531元,农民合作社累计发放贷款3,747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785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为贫困户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存在问题

(一)贫困农户文化程度低,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认识不到位

当前勃利县贫困农户中,高中以上学历仅占4.67%,贫困农户文化程度低、现金收入少、生产力水平低下,往往金融知识匮乏,勃利县许多贫困农户对县域产业、金融、惠农政策了解甚少,不熟悉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投向,同时一些贫困农户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贷款脱贫致富存有顾虑,影响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进展成效。

(二)部分金融机构扶贫积极性不高,金融服务手段单一

当前勃利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只设有县级支行,未延伸到乡(镇)、村一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权限相对集中,县域分支机构信贷审批权限比较小,勃利县部分国有商业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足,金融扶贫信贷投放的积极性较低。由于贫困农户较其他客户相比,还款能力较差,贫困农户经营不善极易导致贷款逾期,贷款风险较大,同时勃利县打多数贫困农户由于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往往选择外出务工,加大贷款回收困难,导致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进度缓慢同时,勃利县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服务手段较为单一,还主要局限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县域投资理财等中间业务开展较少,金融机构的众多金融产品在贫困地区难以得到有效推广。

(三)担保体系不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完善

尽管勃利县各金融机构在“两权”抵押、农机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等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但真正实现金融机构无抵押、无担保形式发放惠农贷款还存在诸多障碍。担保体系不完善成为一大瓶颈,加之农业是弱质产业,在抵御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方面明显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补偿势在必行。

三、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对策建议

(一)构建“银政农”合作机制,积极普惠金融知识

“银政农”合作是金融创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入的前提。强化部门协调推进,加强“银政农”合作,健全扶贫信息对接机制。针对勃利县农村地区群众金融意识薄弱、金融参与度较低的状况,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普惠金融知识宣传,建立健全普惠金融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努力实现勃利县贫困农户的金融知识脱盲,提高贫困户的金融意识以及运用金融杠杆发展经济的能力。

(二)完善金融扶贫政策,增强金融扶贫动力

勃利县各金融机构要大力践行社会扶贫责任,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的具体办法,对资金规模、机构网点、业务人员等资源实行倾斜配置,放宽和降低准入门槛、审批流程等,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扶贫体系。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出台金融扶贫优惠政策,增大扶贫贷款贴息覆盖面,对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着力完善正向激励约束机制,激活金融支持扶贫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