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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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总结

实验室安全总结范文1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在灾害发生时的应急、自救互救技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10月29日上午,汤原县梧桐河学校举行了全校师生安全疏散演练活动。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落到实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教师熟知演练地点和撤离路线,并在演练过程中注意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演练活动顺利高效。

演练前,各班班主任充分利用班队会向学生介绍安全避险相关常识,熟悉警报、灭火器使用方法等,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强化学生紧急避险意识。

上午9:40警报声响起,负责楼道出口和楼道拐角的老师以及负责学生紧急疏散的各班主任迅速到位,组织学生们按规定路线有序疏散出教学楼,学生们沿着预定路线快速有序地向校园操场紧急疏散。到达校园操场后,教师清点人数,检查学生情况,并将安全到达人数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

学校党支部书记周景波对学生在疏散中的行为进行及时点评、总结、反思,本次演练,是一次成功的演练,做到了紧张有序,有条不紊,没有发生任何互相推搡事件。

实验室安全总结范文2

一、健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我们把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上工作的议事日程。一是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县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成立大会。全县12个乡镇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镇长任主任),300个行政村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任组长),初步健全了乡镇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二是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我县实际,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由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基本实现了食品安全的全方位、无缝隙监管。三是县政府还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每年拨付3万元专项经费,保障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县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得到逐步确立和完善。

二、完善“三网”建设,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蔓延的势头,我们健全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实现了食品消费安全监管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一是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进展加快。今年,我们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引导食品流通企业在农村开展连锁经营,构建以城区超市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目前,已建起了10处乡镇综合日用品超市,发展日用品便民超市118家,计划两年内使全县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是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网。今年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别签订了《20__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10月份,我们又制定下发了《20__年度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不断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取一网多用的办法,利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在原有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基础上,聘任了62名乡镇工作区书记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312名村支部书记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0月份,又组织人员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共培训580余人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而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下贯通,左右联动,“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格局。

三、加强12315网络和食品监管网络建设。

我县以深入实施“食品准入工程”为基础,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实现了食品质量监管从“以打为主”到“以防为主”的转变,为食品安全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一是加强12315网络和食品监管网络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网络化和信息共享,率先在全市开通了12315申诉举报网站、食品监管网站,录入了全县所有生产、经营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建立了食品监管网络分布图,及时食品监管信息以及查处销假售劣的个人和企业黑名单,及时对销假售假的单位进行曝光。二是实现了12315进村,到今年7月底,在我县300个行政村全部设立12315联络站和联络员,实现了12315进村率100%,实现了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监管的重心的下移。三是不断加强对基层食品经营户的经济户口的管理,在城乡结合部的重点区域设立食品保障监控点4处,有效的规范了城乡尤其是农村食品经营者的行为。

实验室安全总结范文3

一、电气机务员的责任意识及能力要求

电气机务员应有对所负责的电气工程质量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充分应用自己的专业水平,深入、细致地搞好电气工程的技术、质量、签证、进度、安全等管理工作。电气机务员首先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不仅对输配电工艺及施工组织有深入的研究,而且对于弱电电气控制环节有深刻的理解。同时,如果遇到监造或者船舶设备的改造工作,还必须熟悉各种有关规范及行业内部一些船厂的做法,对于船舶施工惯常工艺的把握,因为涉及到的面广,需要大量的学习实践作为基础。尽管强电各系统的技术已比较成熟,但电气设备、材料及元件种类繁多,并且还在不断改进、更新换代,要想全面掌握各种电气产品的性能,不经过一定的努力、没有一定的经验积累是很难做到的。

二、船舶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近年来,船舶电气设备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更新发展很快,例如无人值班机舱也广泛的应用于海工供应船当中,VAST网络系统也在我公司船舶上开始使用,新设备的上船需要机务人员不断完善新的管理制度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合理的利用船上的资源,这就需要轮机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和创新电气设备的管理方法和制度。而且由于船舶所处于的环境特殊,普通陆用电气设备一般不能直接安装到船舶上使用。

因此,我们机务人员更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地积累经验和学习,把此项工作做好,为此总结以下几点:

船舶电气设备维护保养的一般方法

首先要宏观上分析船舶的性能,把握船舶特点,提炼出特性与共性,船舶电气设备种类繁多,技术指标相差甚远,使用场所的工作条件和性质不同,所以共性的解决方式要加以推广,个性的特点要认真的分析,首先在维护维修过程中要有一个系统的检查方法,凭个人经验可以归纳起来有6 种,简述为看、听、嗅、摸、测、做6 个字。

1、看: 通过观察电气设备组成部件的外形变化和监视装置的指示,判断电气设备故障情况。船用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系统大部分都装设监测仪表或指示装置,通过观察监测仪表所指示的数值或指示装置所呈现的状态,就能清楚地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在处理电气设备故障时,可以首先从观察其组成部件外形变化上入手。如电网中出现短路故障时,我们只要观察熔断器是否有烧断的现象,就可以知道是不是有短路故障和在哪一相发生了短路故障。又如电气设备的紧固情况,可以通过观察其紧固的部件是否松动而作出正确的判断:

2、听: 通过倾听电气设备运行时声音的变化来判断是否正常。正常运行的电气设备的声音比较小且比较均匀,出现故障时电气设备就会发出异常声音。如三相异步电动机在单相启动时,不但电动机启动不了,同时还会发出“嗡嗡”的声音;当电动机的轴承发生损坏时,就会发出“沙沙”的声音。又如交流接触器一旦短路环断裂或脱落时,一通电,在铁心与衔铁处就会发出“吱吱”的声音。只要听到电气设备有异常的声音就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有时主机在运转过程中,环境非常嘈杂,很难直接听到声音,这时候可以利用一些工具,比如用木质绝缘手柄的螺丝刀顶在电机外壳上,耳朵贴紧螺丝刀木质手柄听声音判断转动件是否有摩擦。

3、嗅: 通过闻电气设备运行时散发出来的气味判断工况是否正常。我们知道船舶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电器、电缆等)都广泛采用各种绝缘材料。在正常情况下,只要不超过其容许的温升,一般的受热就不会有什么气味。当电气设备出现短路、过载等故障时,温升超过容许值,不但可能使绝缘漆(绝缘胶)等熔化,同时还会散发出糊焦味,异常刺鼻。只要某个设备发出糊焦味,则必定有故障。因此,采取“嗅”的方法,也是维护电气设备常用的方法。

4、摸: 测量电气元件温度,判断运行温度是否正常。电气设备运行后其温度必然要升高,同时不带电的外壳温度也要升高。因此,触摸电气设备外壳的温度就能判断出其内部发热情况,这在一定范围内还是可以的。有时,当电机绕组出现短路时,在抽出转子、经过短时通电又断电后,就可以用手摸出槽内哪个绕组发热最厉害,从而判断出此处为该绕组的短路处。当然根据用手触摸是否发烫来判断电气设备是否过热是十分不准确的,特别是随着船用电气设备所用绝缘等级的提高,用手摸的方法是无法准确判断的。因此摸的方法只能作低级绝缘设备或一般设备的初步试探。准确地测试温升,应采用“温度计法”或“电阻法”进行测试。

5、测: 测量的前提是保证测量工具的准确性,所以在使用工具之前一定要确保其精度达标,一切重要的测量工具要定期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检验。通过常用测量仪器测试电气设备的各种运行参数和绝缘电阻值,了解运行工况。在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系统中通常都装设各种测量仪表,只要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就可以直接测得各种运行参数。

6、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根据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周期的要求,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是保证电气设备可靠运行的重要措施,也是机务人员要求船舶上的轮机管理人员做的日常重要工作。

三、电气用电的安全管理

安全是一切生产活动的基础,某种意义上来说安全就是效益,在机务管理中,经常会有电气安装施工项目,这时候机务管理人员更多的是一个兼顾组织设计、带队施工为一体的职责,因为施工人员经验参差不齐,所以更要把施工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首先要明确电气安装工作属于特殊作业,参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其次要对新进公司的员工根据工作的特点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要编制针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组织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根据规范选择是否需要专职安全员配合。安全用电的稳定是工程顺利及保障停靠船舶生活的重要保障,下面就船舶岸电的安全管理做详细的分析:

船舶岸电用电安全的组织管理措施

(1).建立船舶岸电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船舶岸电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船舶岸电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船舶岸电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船舶岸电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实验室安全总结范文4

1.1安全考试

高校化学实验安全教育应当“安全第一,处处以人文本”。实行安全教育和化学实验室准入制度,学生在进入化学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安全规则选修与考试。设立包括一般安全、防火、逃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性等在内的多个专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并通过考试作为进入化学实验室的必要条件,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入化学实验室,直至重修合格后才准进入化学实验室。例如,台湾清华大学在授课方面也尽可能以形象教育方式为主,用实物演示、图片展示等教育方式来提高安全教育效果。在讲解实验室灭火知识时,重点强调需要沉着冷静,及时判断火势大小、原因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局部着火,顺手用湿布、沙子等材料盖灭;火势较大时,依据着火原因和火情使用适宜的灭火器材;火势无法控制时,及时断电关气,迅速离开并立即报警。在讲解使用灭火器材时,可以把常见的各类灭火器向学生展示,同时用示范的方式给大家进行演示。通过这样的系列课前安全教育与考试,让每名学生都掌握相关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这不仅保障安全教育的效果,而且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实验室安全事故。

1.2安全检查

实验室每学期均有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以及不定期、不定次的安全抽查,现场普及和深化安全教育的,检查后各个实验室安全情况的优缺点都会被点评出来,并有相关工作人员具体指导如何去改进缺点和继续发扬优点,关键是平时还能保持监督。例如,台湾清华大学采取了一些很有特点的措施。例如在每间实验室门口都有危险提示标志,说明该实验室可能产生哪些危险,同时也提示禁止在该实验进行不恰当行为(如吸烟、带入磁性物体等)。每个实验室需要使用的危险试剂、药品都需要进行登记和专人保管使用,在实验室门口醒目的位置建立文件夹,放有该实验室使用的危险药品的性质和预防、处理措施的资料,不断提醒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时刻进行规范操作和安全处理。他们还专门成立环安中心来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设施维护工作,往往每学期有多次的安全检查。在化学实验教学过程中需要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在进行每项化学实验之前,都要求学生进行预习,不仅要对实验机理和实验过程进行预习,而且需要查明实验中每一个用到的试剂与药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特性,避免发生事故。

1.3教学过程中强化安全教育

传统安全教育方式往往只重视课前的安全教育,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并没有实质性的安全教育内容。为了能提高学生在化学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学习效果和安全觉悟,要让学生自己进行实验安全监督。学生相互进行实验操作监督,对实验设施和实验环境提出安全意见,不仅使学生实验操作更加规范,而且让他们时刻具有安全意识,同时也改进了实验室环境和条件。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当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引导,以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学校提倡在实验前和教学过程中将实验安全教学引入案例教学方式,对社会上最近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实验室以往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视野,同时也让学生了解正确的安全处理方式。这些安全教学方式和手段都是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强化,能让学生在潜意识上强化正确的安全理念和掌握实验安全技巧,培养学生进行化学实验的综合能力。

1.4课后安全评价巩固安全教育效果

在课后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是极其重要的。引入学生对实验安全的自我总结评价方式,能让学生对实验过程的安全进行有效的总结,达到将安全教育贯穿整个实验教学过程的目的。在实验报告中增加实验安全评价一项,让学生从安全角度去审视自己的整个实验过程:实验仪器装置是否按照要求搭建,原料称取时是否有撒漏,实验过程中废气是如何处理的,实验结束后的废料是否进行规范处置等,对每次实验操作进行安全总结。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时刻意识到实验安全的重要性。对于那些实验操作不规范、存在实验安全隐患的学生,虽然侥幸得到实验预期的产品和结果,但整个实验严格来说是不合格的。通过实验后的安全评价能让他们进行这方面的自我批评和改正,真正在实验能力上得到提高。因此推行课后自我安全评价教育方式,能进一步巩固整个实验教学过程的安全教育效果。

2硬件措施

2.1通风系统

完善的通风设施,除了有常规的通风橱设施,还有整个实验楼层的紧急排气系统。例如,某个实验室的煤气泄漏,在警铃通告后,所有实验室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安全撤离。当人员撤离后,相关工作人员对实验区域实行紧急通风换气,短时间内全部置换实验楼内空气,恢复正常工作,保证没有毒害。

2.2维护系统

化学实验室的空间都很高,而且采用外露的各种管道,各种标识警示很醒目,一目了然。出问题时能更直观更快地找到源头,方便维护;同时严格执行定期的设备检查和维护,防患于未然,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2.3应急系统

实验室廊道等很多公共地方以及各个实验室内,有各种形式的报警系统:火警、毒气警铃,紧急撤离警铃等,同时有防灾害的各种醒目的警示和疏散标识等。除了这些专业的设施外,当出现紧急情况,有警铃响时,短时间内就会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前来处理紧急情况及判断是否需要人员撤离,如果需要会协助疏导大家更有效地快速撤离。

3.结语

实验室安全总结范文5

【关键词】产品质量 运行机制 监管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关注起来,如何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成为了当前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科学的质量安全风险监管运行机制的建立是保证产品安全的一个基础,在消除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之后,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产品质量的进一步发展。 

1 当前我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国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情况 

从08年毒奶粉事件之后,我国才算是开展了关于产品质量问题方面的监管工作,这方面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应用在对食品药品以及农产品领域。为了更好的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我国质检部门相继引入了风险监测制度、评估制度、风险信息分享制度等新的制度,并且先后成了针对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针对食品安全方面的内部添加剂监测实验室等的专业机构。针对工业产品的质量风险监测是从09年才开始起步的,国家质检总局专门成立了相关的监测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推进工作。目前来说针对工业产品的监测体系逐渐趋于完善,现在主要是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产品信息的收集工作,国检总局负责收集媒体网络、电视信息、国外的报道等方面的三类信息资源,并且通过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沟通平台,将收集到的信息公布出去;另一个方面就是针对风险进行的监测工作,由国检中心提供相应的检测经费,组成全国各个地反管道质检机构开展针对产品质量的风险评估、风险检测工作。不过在风险的预警方面我国做的还是不够好的,预警速度相对比较缓慢[1]。 

1.2 当前我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风险监管工作的定位还不够准确。针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所进行的监管工作是一项带有科研性质的风险控制、管理研究工作。这项工作与监督抽查工作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一定的科研性质,是以实际结果作为评判标准的。现在仍有大部分的产品质量承检部门对这项工作的定位不够清楚,对监测结果的合规性过于注重,却忽视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导致监测结果的不真实性,延误了及时向消费者提供预警信息的时机。 

第二、产品质量风险信息来源渠道还不够完善。我国质检总局曾发表过相关文件,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来源给出过解读,这些信息可以是来源于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媒体网络信息、国外的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也可以是实验室监测结果、国内的针对产品质量数据信息。虽然信息的来源看似很多,但是它并没有考虑到来自系统之外的风险信息,比如说医疗结果产品伤害方面的信息、消费者委员会掌握的一些信息等,信息的来源还是不够全面。并且现在风险信息主要来源于网络,缺乏对风险信息真实性的评估。 

第三、风险预警方面的政策依据不够全面。风险预警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够对消费者起到提前警示的作用。但是由于近年来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相应的安全意识也是得到很大的加强,再加上公众缺乏对风险的正确认识,产品质量风险方面的信息一旦在网上曝光的话,可能会造成巨大的网络动荡,不利于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所以质检相关部门在对产品质量预警方面做得非常谨慎。再加上针对预警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对风险的结果很难做到有效的利用。 

2 值得借鉴的质量监管实践 

2.1 美国针对产品安全的风险监管措施 

第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法。CPSC机构将风险评估工作分为四个步骤: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交流、风险解决。它们对风险具有以下定义:风险=暴露程度x危险,并且将风险的危害程度进行细分,划分为3个级别,将风险的发生概率分成非常低、低、中等、高以及很高5个级别。通过这一步骤及时发现风险或者违规的产品, 

第二、针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首先针对产品风险分析、控制等方面设立完备的体系——NEISS;其次在监管流程上面,具有双向的监管特征,在风险发生前后都进行总结分析,事前预防和事后及时处理。对于发现的消费品缺陷进行及时解决。 

2.2 欧洲的非食品类产品快速预警系统 

第一、RAPEX始终都遵循着风险管理的思想,用风险评估方法来评估消费品的风险,具有一套科学的流程体系。 

第二、针对评估流程又专门有一套完整的评估方法,用来对消费品的安全性风险进行科学性评估。通常采用的风险评估方法是诺模图法和RAPEX。 

第三、针对评估的风险,相关的系统会做出及时的交流分享,保证信息的顺畅和共享,并且欧盟利用各种渠道定期性向公众披露和更新产品安全方面的风险信息,借助市场监督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进行协助和监督,确保系统的公开性,增加消费者消费信心。 

3 借鉴与启示 

产品的质量安全已经被放到了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上面,每个国家建立适合自己国家国情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科学的监管机制能够在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的方面起到基础保障作用。这些管理机制的建立是各国的政府部门甚至是国际组织所必须要积极承担的一项重要挑战。本文根据以上发达国家在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的先进的经验得出了以下启示。 

3.1 完善我国关于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 

我国很多方面的制度相对发达国家来说都是比较滞后的,就目前关于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指标是较为落后的。在这种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之下,一些不法的生产上就会很容易的利用法律的空隙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来谋取暴利[2]。为了防止这种不法分子谋取暴利的情况产生,我国政府有关的部门首先一定要制定健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总政策,对此可以依据发达国家较为先进的管理经验、法律法规、监管机制、技术等。只有建立起相关的法律体系,才能为提高我国产品的质量监管水平提供最根本的依据。 3.2 建立多方机构共同参与的协作监管机制 

产品质量的安全风险监测是一项比较系统化的工程,所包含的工作量是比较巨大的,单单依靠特定的部门很难做到很好的监管。这就需要依靠多方机构的共同力量建立针对风险监管的协作性质的工作体系,从产品的原料采集、加工、生产、储存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进行风险监测,完成这些不同工序的风险监测工作需要质监和工商的监管信息、行业组织的专家团队的技术支持等等。由此可见围绕对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需要设立一个多方协作的工作体系,才能保证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监测的有效性。 

3.3 推动针对风险评估方面的实验室体系建设 

虽然目前来说,我国在全国各地都已经建立了针对产品质量监管的有关体系,围绕着国家中心作为主体一直在开展的质监工作[3]。但是就算如此,在风险监测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负责质监的单位始终觉得现有的关于产品质量检验监测技术是不能够满足风险监测工作需求的。所以为了更好的开展对于产品质量的风险管理,保证风险评估实验室的技术水平,就需要建立以国检中心作为基础的关于产品质量风险控制的实验室体系。为了保证实验室技术体系的科学性,可以在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形势进行构建。 

3.4 建立产品质量风险信息沟通平台 

产品质量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为了提升公众对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重视程度,就需要建立必要的质量风险信息沟通交流平台,为公众提供实时的风险信息,帮助他们第一时间的了解风险,进而可以采取对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除了针对公众的信息沟通平台,还需要通过特定的方式在生产商、风险评估人员以及公众消费者之间进行风险信息的及时传递,保证风险信息的透明性、公开性、及时性。 

4 结语 

本文针对我国目前在在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上所存在的问题,结合着国外先进的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优化我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机制的几点建议。本文仅仅是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机制中的几个特殊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深知本文的研究广度和深度还是远远不够的,笔者一定会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加强对这一课题的研究。   本文由wWw.DyLw.NeT提供,第一论 文 网专业教育教学论文和以及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

参考文献: 

[1] 崔敏,段新芳,吕斌.我国人造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J].木材工业,2013,04:29-33. 

实验室安全总结范文6

交通事故是和平时期造成人员非正常死亡和财产意外损失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高居世界首位,交通安全问题倍受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城市道路和公路分别承担着城市内、外部的道路交通运输。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和交通机动化进程加快,公路的通车里程也持续快速增长,公路等级不断提高,公路交通事故率远比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率大,提高公路的交通安全率,遏制当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态势具重要的意义。

1.2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业务现状

据公安部统计,2011年全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总体平稳。据统计,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和4.4%。由于交通事故量大,因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业务在整个司法鉴定中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如某司法鉴定所2008年交通事故司法鉴定1230件,2009年1470件,2010年达到1860件,3年增长了1.5倍。

由于交通事故成因复杂,因此,鉴定业务涉及到各个学科,有法医、物证检验、痕迹、机械等多个种类。特别是一起交通事故往往涉及到多个鉴定项目。一个鉴定项目又需要做多个实验或计算。这样,造成了鉴定工作的复杂性。

2、交通事故痕迹的分析与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是交通事故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是指交通事故中的人、车以及货物在地面上产生的地面痕迹以及车辆、人和货物表面留下的痕迹等。交通事故痕迹主要包括车辆车体痕迹、路面痕迹(包括散落物)、乘员的受伤情况。乘员的受伤情况需要有关的法医学的相关知识,因此对法医学鉴定进行分析。这就会能更清晰地再现事故的全过程,提高事故再现的准确性。

2.1 车体痕迹分析

2.1.1 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

车体痕迹是车辆在事故中与其他车辆、物体、人体碰撞而形成并遗留在车体的印痕。最常见的车体痕迹有:刮擦痕、撞击痕、分离痕迹、刺沟痕迹等。任何物质的分子都是按一定规律、一定密度排列起来的:当固态客体受到外力的作用时,分子的正常排列受到压缩力和拉伸力的作用,分子间将产生恢复原来排列的相互作用力,这种力叫做内力;当外力不大时,内力可以抵抗外力的作用,恢复客体的正常状态而产生弹性变形,当外力大到足以突破客体的组织结构时客体将产生塑性变形。塑性变形就是形成车体痕迹的主要原因。

2.1.2 车体痕迹的特点

(1)复杂性:车体痕迹在事故中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有的是第一次碰撞形成的,有的是第二次或第三次碰撞形成的,还有的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撞共同形成的等等。

(2)广泛性;车体痕迹在交通事故现场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所有的碰撞事故都有车体痕迹的出现,这为我们对车体痕迹的检验提供了有利条件。

(3)时效性:对车体痕迹的检验要及时、快速,否则随时间的推移,有的会锈蚀(金属刮擦痕)、有的时间久了失效了(附着的漆片)等。

(4)遗留物和附着物多:检查车体痕迹时,经常会在痕迹中或痕迹的周围发现遗留物和附着物。它一般来自于另一车辆或受害者身上、衣服上遗留下来的残留物质,在尸体或人体的损伤部位也会遗留下痕迹、客体分离出来的附着物。

2.1.3 常见的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及检验

(1)刮擦痕迹。刮擦痕迹是肇事车辆与承受客体碰撞过程中,车辆的某部位在力的作用下挤压或划破客体,从而在客体表面形成凹凸线条状痕迹。刮擦痕迹止点处留有物体表面擦掉的颗粒残渣堆积物,表明其走向。

(2)撞击痕迹。撞击痕迹是肇事车辆某部位与承受客体碰撞时在受撞表面发生永久变形而形成的凹陷状痕迹。它的形成是车辆的某部位与承受客体在相隔一定距离的情况下,由于力的作用而在接触的瞬时产生巨大的冲量,使物体的表面发生变形而产生的痕迹。

(3)整体分离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又称整体痕迹,是指一个完整的物体由于某种作用力的作用而分离为若干部分时所形成的痕迹。整体分离痕迹检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逃逸事故,通过整体分离痕迹的检验可以直接认定肇事车辆。

刮擦、撞击痕迹的主要检验方法是比对检验。比对检验是指将主客体两者之间痕迹特征进行逐一的比较鉴别。对于整体分离痕迹的检验方法:一是分离线是否相符;二是被分离物体断面凸凹纹路是否相符;三是在没有分离线的情况下,物体本身表面和断面上固有的特征是否相符;四是分离物附加特征与表面细节特征是否相符;五是被分离部分外围边缘及周围关系是否相符。

2.2 路面痕迹

路面痕迹是车辆肇事时,留在地面上的印迹,是车辆运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事故分析鉴定中不可缺少的物证,也是分析事故全过程的关键依据。

2.2.1 轮胎印迹

轮胎印迹的形成机理:道路上轮胎痕迹的形成,是驾驶员根据行车状况之需要,采取制动及转向等操作行为时,轮胎与接触路面发生相对滑动,从而产生热能,使得路面材料和轮胎橡胶混合物因高温熔化而剥落,在路面上留下黑色的痕迹。

常见的轮胎印迹有以下几种:

(1) 压印是车轮和轮胎在自由转动,轮胎胎面印在柔软路面或物体上的印迹,特点是轮胎胎面花纹,无论沿胎印的横向,还是沿胎印的纵向都清晰可见的

(2) 侧滑印是指轮胎柱在自由转动转动状态下,转向过急、车速较高,车辆受离心力作用引起轮胎向外侧滑移,当离心力达到或超过轮胎横向附着力时,形成的轮胎边向外滑,边向前滚动,此时形成的轮胎印迹便是侧滑印。

(3) 托印是车轮在抱死状态下纵向滑动,轮胎胎面与路面摩擦,轮胎落下的橡胶粉末遗留路面上而形成的黑色印迹。

(4) 侧偏印是轮胎将要侧滑之前出现的弧线状印迹。

(5)道路表面的损坏痕迹轮胎泄气印是汽车轮胎泄气后在路面上滚动时留下的印迹,其特点为边缘不规则,呈波纹形,且两外边缘颜色深,中间颜色浅,并常常有转向的记号。

(6)轮胎印迹突变点是在两车发生碰撞时,碰撞瞬间产生动量,出现碰撞力突变,致使轮胎印迹出现突变。特点是轮胎印迹出现转折,走向与轮胎原来的运动方向有一定夹角,与道路方向也有一定角度。

2.2.2 道路表面的损坏痕迹

是指车辆在碰撞时或碰撞后损坏的零件及车 辆翻到后与路面刮、划、凿形成的。刮、划痕往往是车辆在碰撞后的运动过程中,损坏的零件、车辆的边角或车辆的装饰物与路面刮、划形成的。凿痕多数是车辆柱塞碰撞时,巨大的冲击力是零件损坏撞人地面时形成的。

2.2.3 路面上散落物

事故现场一般会散落有因碰撞冲击而脱离汽车的各种形状的物体。细致地观察各种散落物也是非常重要的。碰撞产生的散落物有:玻璃碎片、附在车身上的泥土、涂料、铁锈、车灯等零件、油(发动机机油、变速箱机油等)、冷却水、蓄电池解液、洗涤液、货物、受伤者的血迹、衣物的线头等,包括车身上的附着物在内。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落在什么地方”以及“散落的形态、轨迹、散落位置”等。

2.3 交通事故法医学鉴定

2.3.1尸体检验和法医鉴定的目的及任务

交通干警及法医学鉴定人应该十分明确尸体检验和法医鉴定的目的及任务。尸体检验和法医鉴定的目的及任务归结起来有以下方面:

第一,通过尸体检验明确案件性质。事实上造成交通事故人体死亡的原因千差万别,情形各异。有的由意外原因所形成,有的由人为因素所伪造,有的纯属诈伤或谎报,也有的因疾病发作而发生。只有认真细致甄别各种损伤并结合有关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才能真正明确案件性质,才能有利于事故处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第二,通过尸体检验获取交通损伤证据。尸体检验中应围绕交通事故六要素,注意检验、识别、固定和收集各种证据材料与信息。应仔细在尸体上寻找车辆撞击性损伤并予以照相、记录等固定,同时找出致命伤和导致损伤或死亡的直接原因。

第三,根据法医检验和鉴定结果,分析和重建事故发生情景。根据机体损伤的部位和类型,有时可以确定死者当时的状态,推测和重建事故发生的情景和经过。譬如说,根据法医检验和相关检查如现场勘验、车辆检查机人体组织DNA分析,确定交通事故中各受伤人员角色,如判定车内驾驶人员或推测车内各人员在事故发生前的乘坐位置。

2.3.2 法医尸体检验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应用正确的法医检验方法是获得最直观、最准确第一手资料的重要保障,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为有效的医学证据。为此,法医学检验时必须仔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衣着检验。衣着检验对判断车辆所造成的神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体在受到车辆的撞击和擦蹭后,着力部位的衣着表面会发生撞擦起毛现象,起毛翻卷的方向往往反映人体受力的方向。在人置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有时衣着检验可帮助判断车辆的行驶方向。衣物受到车辆突起部位擦蹭后可发生纤维撕裂,撕裂的方向和纤维断端也可反映受力方向。人体受到轮胎辗压是,可于衣物表面或人体皮肤组织上检见车辆轮胎印痕,也可留下车体碰撞散落的漆片、铁锈玻璃碎片、油垢泥土等异物,后者对事故车辆的认定、事故过程的重建和事故原因的分析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检验者曾根据死者衣着上的散在油漆碎片(大型货车车辆表面漆片)、微细玻璃碎片及车辆轮胎花纹印痕等痕迹的检验情况,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对肇事车辆进行认定,最终抓获肇事逃逸并造成被撞人员死亡的驾车人。尸体检验是对于衣物上的痕迹和异物,首先应进行肉眼观察、直尺测量和记录照相,然后再借助放大镜和显微镜进行更为细致的观察,同时应对其分布及特征进行分析。最后再对各种异物成分仔细提取、包装并送检,完成与可疑车辆对比与认证的后期工作。

第二,尸体检验。按尸检程序对事故中死亡的尸体完成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以明确死亡原因和损伤情况,最终做出尸检鉴定结论。尸检中还应该注意,不仅要仔细检查交通事故形成的损伤,还应特别注意有无非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和其他死亡原因,仔细分析甄别最可能的死亡性质,警惕他杀后伪装交通事故死亡或交通事故损伤后故意杀人案件。车体散落物在尸体表面也能检见,此外尸体表面也可检见花纹样轮胎印痕,后者的检出对肇事车辆的认定至关重要。

第三,活体伤情检验。应根据案件的需要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伤情检验,以明确损伤的部位、种类、程度及成因等,并根据案件处理的需要做出伤情检验鉴定、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的评定。有的案件还可能涉及到对驾驶人员或受伤人员进行精神状态的评定、确定是否饮酒及血酒精浓度,以及有无潜在性疾病的存在。若遇复杂案情,应及时聘请有关专家会诊,千万不可大包大揽,草率结案。

2.3.3其它应该注意的问题

除了作好上述三项工作外,在法医检验中还应注意下述细节问题。首先,检验鉴定必须依法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伤死者检验的法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鉴定应当做出书面结论”。其次,应准确了解案情的全部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以及车辆鉴定情况和伤者或死者当时的乘坐位置及肯撞触的物体等,以帮助我们做出准确、客观、具体的分析和判断,为进一步做出正确的、具有说服力的结论打下基础。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类随机的危害性事件。虽然交通事故损伤具有某些相似的特征,但是每一起具体的案件又有其独特性。只有在工作中不断的摸索、实践、研究和总结,才能更好地作好道路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检验和鉴定工作,以适应当今法制建设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满足越来越高法制建设的需求。

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对策

3.1 修改和完善司法鉴定法律法规

(1)提高鉴定机构的准入标准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上述规定。一是拥有资金的起数过低,应当提升自五十万元以上:二是没有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大致数量和标准的要求:三是对检测实验室的要求,除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具备以外,一般司法鉴定机构是很少有的。因此,必须明确规 定具有鉴定机构与相关实验室签订的合作协议等。通过严把鉴定机构的门槛,提高市场准入标准,防止鉴定机构鱼龙混杂、水平参差不齐。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司法鉴定违法的处罚力度

现有司法鉴定法律法规设置的违法处罚条款普遍过低。不能足以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起到警戒及教育作用。因此,要根据不同情节,设置停业整顿、一至三倍罚款、一年内不能执业、终身不得从事鉴定业务等条款,从而规范司法鉴定秩序。

(3)法官对鉴定结论的采信

《宪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权的行使是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并依据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来实现的。鉴定结论作为诉讼中的一种证据,人民法院应享有对其审查判断并决定是否作为定案依据的权力。

3.2 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管理机制及理论

3.2.1 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管理机制

(1)建立同级通报制度

省、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变更、处罚等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法院通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将鉴定意见的采信情况和司法鉴定人的出庭情况、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通报。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人民法院的通报情况作为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估、司法鉴定人诚信评估的重要依据。加强两机关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共同培育好司法鉴定市场。

(2)实行鉴定人负责制

鉴定入应当对鉴定结论负责,除了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庭接受质询的,对没有特殊原因不出庭接受质询的鉴定人要规定相应的制裁措施,对于人为因素导致鉴定结论错误的,应当在追究鉴定机构责任的同时追究鉴定人的责任。

(3)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教育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除了坚持资格考试前的培训教育外,更要注重经常性的培训教育。一方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选择典型案例或者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鉴定人员的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他们的规范意识和道德观念,从而确保司法鉴定质量。

3.2.2 建立健全相关鉴定理论

当前,在交通事故鉴定中需要研究的理论问题很多。如道路线形对行车安全的影响、交通环境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车辆技术状况对行车安全的影响等方面。因此,一方面要引导和鼓励广大司法鉴定人员开展理论创新研究,不断取得新成果;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新成果。通过上述两方面的努力,把交通事故鉴定技术不断向前推进。规范交通事故鉴定范围和标准及建立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1)规范交通事故鉴定范围和标准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主要包括尸体检验类、伤残评定类、物证检验类(酒精含量检验等)、痕迹鉴定类(指纹鉴定、轮胎花纹鉴定等)、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和车辆定型鉴定等类别。司法部要会同公安部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规范交通事故鉴定范围和标准,为司法鉴定提供明晰的目录和依据。

(2)建立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司法鉴定机构虽然没有、也不可能有隶属关系。但是,从不同行政管理级别司法鉴定机构的人员和装备上能否划分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鉴定机构,或者按照鉴定机构的人员和装备以及鉴定实绩,设定鉴定机构级别评定标准,分别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级别拟定后,一方面有利于为鉴定机构的发展和提高增加动力;另一方面为解决重复鉴定的采信问题提供基本依据。

按损害后果程度分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l-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l-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l-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总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是解决交通事故处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真正发挥其在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3 交通安全现状的对策

当前我国的国道、省道和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尤其是一级公路)不仅事故的空间分布密度大,而且事故的损害烈度大、人员致死率高,这与这些公路所分担的交通量大、允许的行车速度高有一定关系,但更主要还是与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现有的交通管理水平低下以及部分车辆和公路的安全技术条件较差等因素有关,与发达国家的情况相比还具有很大的可改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