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调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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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调查报告

装修调查报告范文1

[关键词]煤矿;青工队伍;现状;调查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1-055-01

一、青工队伍结构

一矿通修区下设七个队:通风队、防突队、放炮队、维修队、监测队、地测队和保安队。全区担负着我矿井下通风保障、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治理、地质测量、掘进工作面的向前延展、巷道维护及管道铺设等工作,为我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通修区现有职工1114人,青工(35岁以下)329人,占全区比例的29.5%,其中党员62人,团员37人,党团员占青工人数的30%;本科以上学历61人,专科学历83人,本科专科人数占青工人数的38%;中级职称43人,初级职称23人,有技术职称的人数占青工人数的20%;技术员及管理人员22人,班组长12人,管理人员占青工人数的10%;正科级2人,副科级11人,特聘技师1人,工程专家2人。

二、青工队伍现状

当前,煤炭市场持续处于低位状态,对煤矿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和挑战。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煤矿开采(特别是井工开采矿井)受地质条件、地质构造和煤层赋存条件制约,矿井存在冲击地压、地下水和地面水、冒顶片帮、煤尘、瓦斯、火等自然灾害,其工作环境与其他行业的工作环境相差较大。煤矿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青年矿工很难在短时间内成为煤矿生产的主力军,他们基本上都在“糖水”里泡大的,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吃过苦、受过罪,生活上还没有压力,所以很难在短时间内融入煤矿,通过对通修区35岁以下青年的摸底调查,我们总结出通修区青工以下特点:

1.具备以下优点:思维活跃,个性鲜明,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时尚前卫,接受新生事物快,头脑机智灵活,学习能力强,个性突出,不肯服输。

2.存在不足之处:享乐主义严重,缺少奉献精神,勤俭节约意识不足,有较强的叛逆心理,思想承受力差,学习不够勤奋刻苦,存在浮躁心理,团结协作意识不强,容易走极端。

3.工作中主要表现:1)由于煤矿工作环境较差,收入不高,大多数年轻人从心理上不愿意从事煤矿工作。2)从独立解决问题和技术攻关中可以看出,在岗青工学技术的积极性不高。3)培训工作始终是老一套,缺少针对性、创新性、实用性,无法满足青工的培训要求,使青工对学技术不感兴趣。

三、对青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考

(一)激发青工的工作热情,发现人才

1.明确他们的工作目的要让他们知道是为了什么而工作。为了理想,为了让自己活得有实实在在、体现自身的价值,为了被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和认可,而不仅仅是为了一份薪水,这样工作就会给他们带来快乐,就会越来越有激情。

2.树立他们的奋斗目标要让他们懂得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升华思想意识、提高技术技能,增加岗位薪酬,要让他们总是觉得有方向、有动力、有奔头,有助于保持高涨的工作热情。近年来,通修区涌现出各种优秀青年:张文闯2011.09被评为首届“青春杯”优秀青年人才、2012.04被评为“平顶山市一线技术英杰”等;曾平磊2013年荣获矿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青年的工作热情,实践证明:基层团支部必须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勇于奉献。

(二)锻炼青工的实践能力,培养人才

人才成长重在培养。没有培养,就没有人才的成长,青年人才的成长更是如此。要想在在煤矿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进程中造就青年人才大军,就必须强化培养意识,在人才的培养上下真功夫,特别要在实践中培养青年人才。

1.通修区团总支积极组织青工参加矿、集团举办的各类技能大赛,取得了较好成绩:放炮队青工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2013爆破技能大赛包揽第一、三、五名;监测队谷许辉2013年获得全国安全仪器监测工技术比武第二名;实践证明培养人才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培养人才有着不同的方式,但其基本环节还在实践,通修区团总支重视在实践中培育青年、锻炼青年,对青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2.通修区开展青年科技创新活动中,青年们围绕本岗位的生产实际,在实践中开动脑筋,积极创新,提出了大量创新创效点子、五小成果、技术革新、科研论文和合理化建议,通修区防突队青工张亚楠2012年获得矿(集团)科技项目一、二等奖;地测队青工王秋锋、沈文龙2013年获得矿技术成果三等奖和2014矿技术成果二等奖,马新举有两项成果获得矿三等奖。这些青年工作者在积极工作的同时,更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也进一步说明,实践培养青年成才的有效性。

(三)创造青工的成长环境,留住人才

装修调查报告范文2

校园环境调查报告模板表一

调查时间:xx月x日~x日

调查对象:南通大学主校区和钟秀校区共5个专业 (软件工程、应用物理、统计、国贸、历史师范)共50名同学,其中男25人女25人。

调查方式:通过问卷调查和打分的形式得出数据 调查结果:在通过抽样和剔除无效数据后得到“附表” 调查项目:共三点,分别为 校区环境 宿舍环境 教室环境

本次调查主要是针对南通大学的校园环境进行的,目的是调查同学们对于校园环境的态度,从而更加理性的分析通大在百年之后需要更加进步和努力的地方,为学校建设出一份力。

一、校区环境

校园绿化是校园环境优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此, 校园绿化不仅要与学生的审美教育相协调, 与校园建筑的园林化、艺术化相协调, 还要与校园文化建设相协调, 使校园环境真正成为塑造人、影响人的特殊课堂。然而通大在老校区的建设方面还是差强人意。通过在南通大学两个校区的调查和自己的亲身体会发现,同学们对于南通大学主校区的校园环境和钟秀校区的环境评价差距很大,南通大学主校区也叫做新校区各个方面相对于钟秀来说要好很多,同学们自然对其校园环境的评价较高。相反,在钟秀的同学来看自己的校区绿化、河流情况方面就不是很好,所以可以看出校区差异还是很明显的。

但是两个校区都出现了同一个问题,那就是校区内部和周边的湖泊河流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原因可能是同学们的不自觉或是学校对于河水方面没有足够的重视,清洁方面没有做到位,这点在报告中十分有突出性。河水干净与否看似和同学的学习生活没有很大关系,但是河流其实对于校区的美感有着功不可没的作用。学生们可以在河边早读,路过湖泊的时候也能感觉到湖面如镜的美丽,晚上的水波更是能增加校园园林般的意境。所以我建议学校应该组织专门人员和学校里有关专业的学生一起来做个暑期实践,一方面也是让有关专业的学生可以把所学的知识用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可以改善自己的校园。另一方面这个改变大大可以提升南通大学的形象,让学生们都知道通大对于学生的关注,传播通大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

校园环境调查报告模板表二

这学期,学校各个楼层的水房进行了装修,并在楼内建造了教师专用厕所,减少了学生厕所的人数,还在厕所内放了一些手纸,供我们使用 但有些同学竟利用学校为我们提供的条件来破坏环境,于是我对此事做了调查。

调查:

我利用下课时间对水房、厕所以及操场做了环境检查,发现厕所内满地手纸,水房里满地是脏水和脚印,操场上更是垃圾遍地。

分析:

有些同学有侥幸心理,见四周没有人注意他,便随手把手里的垃圾扔在了地上,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

厕所中,有些同学发现学校在厕所里放的手纸后,便抽出许多来玩。还有些同学往厕所里扔空瓶子,造成下水道堵塞。

结论:

通过调查和分析,我得出了以下结论:

有些同学心理素质不好,动不动就 大闹学校 。

有些同学没有环保概念,用手纸于,而且一次拿一大堆,还往地上乱扔。

一些同学认为把垃圾扔进垃圾桶太麻烦,就养成了往地上扔垃圾的坏习惯。

一些同学认为水房里没人管,便胆大包天地在水房里拿拖布打闹。

同学们破坏校园的环境的行为就摆在眼前,难道我们能袖手旁观吗?

建议:

希望老师抽出时间对学生进行教育,让同学们手拉手一起维护校园环境。校方也要加强管理,派一些值周生在厕所、水房和操场监督同学们对学校环境的爱护。

新学期开学我们来到了新校园上学,新校园各方面的环境都非常好,来到这里上学,我非常高兴。

可是,近来学校每天除了早晨,我们操场上就布满了塑料袋、零食袋 我觉得很奇怪,怎么早晨还是干净的校园,一到中午、下午的时候就变脏了呢?于是,我对校园环境污染进行了调查。

调查情况

我用问卷调查法调查了有多少同学在学校小摊上买过零食和有多少同学没有在学校小摊上买过零食,调查如下:我一共调查了50名同学,其中买过零食的同学有10人,约占总数的20%;没有买过零食的同学有35名,约占总数的70%;还有那10%的同学是替同学买过零食。垃圾大多集中在操场、走廊、栏杆角落里,这些垃圾给校园带来了严重的污染。

我又用同样的方法调查了同学们在学校里对纸屑的态度,调查如下:我共调查了57名同学,其中有21名同学主动捡过纸屑,约占总数的37%;有13人随地扔纸屑,约占总数的23%,还有40%的同学会把纸屑踢到别的同学那儿。这些现象也是校园污染的主要原因。

接着,我又调查了校门口那些小商小贩出摊的时间和收摊的时间以及小摊的数量。小摊一般都是在早上约7点15分就来到学校门口,共有5家;然后中午约 12点30分的时候就收摊,在下午1点20分左右又来到学校门口,约下午6点收摊。而且我发现有很多同学都是在上学前和小摊摊主预订好要买的东西,然后放学后便一窝蜂地跑过去买。

学校的规章制度是不允许同学们到小摊前买零食的,可是那 诱人 的小零食让同学们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继续买那里的零食。

有些同学环保意识差,把垃圾随手丢弃在走廊、操场等公共场合。

校园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有:

零食非常便宜,导致同学们去买。

包装袋很漂亮,而且食品的名字也很好听,让许多同学禁不住去买。

零食的味道很 香 ,所以有些同学闻到后便控制不住自己去买。

校园环境卫生调查报告校园环境卫生调查报告

同学们不会合理利用零花钱,把很多零花钱都用在了买零食上。

同学们经常从本上撕纸张,折成飞机,在教室里满屋子飞,然后随手丢在教室里。

装修调查报告范文3

台灯的分类:

1、使用功能分类有:阅读台灯、装饰台灯。阅读台灯,灯体外形简洁轻便,是指专门用来看书写字的台灯,这种台灯一般可以调整灯杆的高度、光照的方向和亮度,主要是照明阅读功能;装饰台灯外观豪华,材质与款式多样,灯体结构复杂,用于点缀空间效果,装饰功能与照明功能同等重要。

2、根据风格分类有:现代台灯、仿古台灯、欧式台灯、中式台灯。

3、根据材质分类有:五金台灯、树脂台灯、玻璃台灯、水晶台灯、实木台灯、陶瓷台灯等等。

台灯样式的设计

由于台灯的多样性,所以对于使用场所不同,选用的台灯大小尺寸、风格、材质也略有区别。比如酒店用的台灯就比家居装饰台灯的尺寸大很多,特别是用于酒店大堂的台灯,外形尺寸更大、厚重豪华。欧式仿古台灯经久耐看,配套欧式建筑风格,有锦上添花的效果。现代商务酒店套房,则配套一些现代简约台灯,清爽简洁,不拖泥带水,也会令人耳目一新。豪华高档次的台灯,与适合的环境相搭配,点缀空间效果好情况下,无论灯是亮的,还是关着的,都是一件艺术品!所以对于设计者来说一定要考虑好你设计的台灯的样式,风格,价位等是否满足此类需求。

书写台灯的设计要求:

由于书写台灯在使用过程中对于人的眼睛很重要,所以对它的设计有特别的要求:

书写台灯的光源一般有三大类:白炽灯卤钨灯和荧光灯。三类光源各有利弊,不同的人可能喜欢不同光源的光色和亮度,应因人而宜。为了能将大部份的光线投射到桌面,书写台灯的光源安装位置通常是水平或向下。

书写台灯处于正常工作位置时,主要的光学性能要求有三点:

(1)遮光性:人处于正常坐姿的情况下,眼睛向水平方向看,应看不到灯罩的内壁及光源;

(2)桌面照度要求:台灯照射的工作区域内应≥250lx,最低照度≥120lx;

(3)照度均匀度要求:应确保受台灯照射的工作区域内,照度相对均匀,不能产生特别亮或暗的光斑只有确保这三点基本的光学性能要求,才能减缓眼睛的疲劳,才能称得上是台书写台灯。

LED照明台灯的发展前景

传统的光源主要有白炽灯和荧光灯管:

白炽橙灯一般用40w~60w,可以保证工作面上有足够的照度,而萤光橙灯多用不透明而且能反光的金属罩,表面喷漆,放射光线能增加工作的照度,金属罩应有一定的遮光角度,这样既使工作面上的照度比较均匀,又能使灯管发出的光线不致直接刺激眼睛。但是,白炽灯的缺点是发熱量大、耗电、发光效率低、使用寿命短。而萤光橙管的缺点是显色性较差(光谱是断续的)特别是它的频闪效应,容易使人眼产生错觉,需要在设计上采取措施消除频闪效应,另外灯管记忆在着有毒的汞蒸气,不环保

一、LED照明橙灯的发展潜力

以半导体发光二极体(LED)为光源橙灯,其光源具有低压直流驱动、无屏闪、极低功耗、光线集中、环保、使用寿命长、易于控制等诸多优点。

具体的说LED环保节能橙灯的优点主要有:

1、LED是绿色照明理想的光源

与传统的照明工具相比,LED照明工具,特別是GaN基白光LED照明,在功耗及寿命方面均有不可比擬的优越性。传统白炽灯採用热发光技术,浪费了90%的能源,而发光二极体的效能转换率卻非常高。由于半导体照明具有节能、长寿命、免维护、环保等优点,业内普遍认为,如同电晶体替代电子管一样,半导体燈替代传统的白炽灯和银光灯也是大势所趋;半导体LED越来越被认同是绿色照明的理想光源。

2、LED环保节能吸引点众多

市场对于檯灯的要求可以从两个方面分化:一是追求个性化,由于书桌在居住环境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书桌上的重要摆放也成为主人个性及爱好的体现;二是多功能性及保健性,无频闪。LED环保节能檯灯將充分体现上述两大卖点。

3、符合节能省电的理念

我们知道电力供应紧张趋势造成电价的提高及节能电器产品的热销。LED环保节能檯灯最重要的一個特点,促成热销的一项便是其低耗省电性能。

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题,所以将来灯饰行业一定是LED灯的天下。

台灯市场调研报告(二)

这次的灯具市场调查报告所看到的灯饰是各形各异、数不胜数。有的灯具设计的造型都很漂亮,在给人带来光明的同时又可以欣赏一番装饰性非常强。采用的都是些节能的理念像节能灯管、LED灯等这些比较节能的灯具这正好也符合了我国提倡的“节能减排”的要求。

一、吊灯

吊灯一般都装在客厅。吊灯的花样最多常用的有欧式烛台吊灯、中式吊灯、建材市场调查报告、水晶吊灯、羊皮纸吊灯、时尚吊灯、锥形罩花灯、尖扁罩花灯、束腰罩花灯、五叉圆球吊灯、玉兰罩花灯、橄榄吊灯等。用于居室的分单头吊灯和多头吊灯两种前者多用于卧室、餐厅后者宜装在客厅里。吊灯的安装高度其最低点应离地面不小于2、2米。

①欧式烛台吊灯

欧式风格的烛台吊灯一般都是金属支架结构,灯泡像一根蜡烛由六个或六个以上灯头组成。有的也设计成灯罩的形状,像上图右边两个吊灯一样这种设计,可以将灯光汇集在一个小范围内,灯光更集中更亮这样就很好的满足了我们生活所需要的灯光亮度。这种灯具装在家中会增添许多古典的氛围,但是灯头有点多不太符合节能的理念。

②水晶吊灯

上图左图是属于天然水晶切磨造型吊灯,天然水晶是经过高科技技术切割打磨而成的,装饰材料市场调查报告光泽非常好。这是一个三层的水晶吊灯,经过灯光照射水晶会闪闪发光非常耀眼夺目。右图则是重铅水晶吹塑吊灯相比之下光泽要暗淡得多,但在造型上与天然水晶不相上下,装饰效果也很好。目前市场上的水晶灯大多由仿水晶制成,但仿水晶所使用的材质不同质量优良的水晶灯是由高科技材料制成而一些以次充好的水晶灯,甚至以塑料充当仿水晶的材料光影效果自然很差。我认为像这些水晶吊灯,虽然装饰性强可是不太方便清洗,反射的光线太强不利于人的眼睛保护。

③中式吊灯

这是两款以木质材料为主的中式吊灯外形古典但明亮利落适合装在门厅区。在进门处明亮的光感给人以热情愉悦的气氛而中式图案又会告诉那些张扬浮躁的客人这是个传统的家庭。要注意的是灯具的规格、风格应与客厅配套。

④时尚吊灯

大多数人家也许并不想装修成古典风格而现代风格的吊灯往往更加受到欢迎。特别是受到年轻人追捧。家具市场调查报告例如上面四款时尚吊灯它们设计的造型很唯美大多以曲线为主第一个灯具采用了不同颜色的透明状材料不光透光性好就算是在白天没开灯的情况下也是一个不错的装饰品第二个灯具看上去就显得浪漫许多像美少女的碎裙第三个的造型犹如海底的小鱼吐出的泡泡一个个往上飘动着波光粼粼最后一个则采用了白色的棉质材料在寒冷的冬天会给人带来几分温暖。

1、杆式吊灯是点线组合灯具吊杆有长短之分长吊杆突出了杆和灯的点线对比给人一种挺拔之感短杆则突出灯具本身的造型和质感

2、链式吊灯是由链条代替直杆作吊具这种灯具突出了整个房间的富丽华贵吊灯一般离天花板5001000毫米光源中心距离开花板以750毫米为宜。也可根据具体需要或高或低。

二、顶灯

三、吸顶灯

这是几款比较简单的吸顶灯。灯的颜色有的是三基色、有的偏黄等。这种灯主要装饰在卧室、厨房以及廊道里光源有白炽,灯吸顶和荧光灯,吸顶灯特点是可使顶棚较亮,构成全房间的明亮感。缺点是易产生眩光。

上图的几款灯具采用的都是圆形外面用透光性较好的塑料纸有的还用水晶做装饰这种灯具的实用性很强而且价格也比较低廉。这种吸顶灯可直接装在天花板上安装简易款式简单大方赋予空间清朗明快的感觉。

上面两款吸顶灯相对就要华丽点灯具上的花案很美观很祥和而右侧吸顶灯采用了金黄色加上水晶装饰给人奢华的感觉显得很富贵。吸顶灯内一般有镇流器和环行灯管镇流器有电感镇流器和电子镇流器两种与电感镇流器相比电子镇流器能提高灯和系统的光效能瞬时启动延长灯的寿命。化妆品市场调查报告与此同时它温升小、无噪音、体积小、重量轻耗电量仅为电感镇流器的1/3至1/4所以消费者要选择电子镇流器吸顶灯。吸顶灯的环行灯管有卤粉和三基色粉的三基色粉灯管显色性好、发光度高、光衰慢卤粉灯管显色性差、发光度低、光衰快。区分卤粉和三基色粉灯管可同时点亮两灯管把双手放在两灯管附近能发现卤粉灯管光下手色发白、失真三基色粉灯管光下手色是皮肤本色。吸顶灯有带遥控和不带遥控两种带遥控的吸顶灯开关方便适合用于卧室中。旅游市场调查报告吸顶灯的灯罩材质一般是塑料、有机玻璃的玻璃灯罩的现在很少了。

四、壁灯

五、落地灯

装修调查报告范文4

如今婚礼之盛大,婚前的房子’车子准备必不可少,婚礼上的婚庆典礼、酒宴、红包必不可少,其中的诸多关键词背后,无不以钱来支撑。很多家庭对这样的物质化婚礼的承受力有限,但还是会拼尽全力去应对,仿佛没有了这样隆重的婚礼,就是拿婚姻当了儿戏。

其实婚礼的形式可以有很多,旅游结婚、集体婚礼或是如今提倡的“裸婚”,均可大大地减轻人们的经济与心理压力,但它们却始终徘徊在婚礼形式的边缘,没能形成与正统婚礼抗衡的力量。而如今随着高物价水平的到来,婚礼成本一涨再涨,人们的理性消费观念也开始在婚礼观上悄悄抬头了。

涨价了的婚礼

一场婚礼,原本是两个人爱的表达、契约的见证,但归根究底却是物质的。爱情不能饮水饱,当所有的东西都因为物价飞涨而变得越来越贵,婚礼也涨价了。

据相关报道称,婚宴的价格五年之内翻了一倍。从天津市区内的调查可知,无论低中高档酒店,都存在着涨价事实。位于二号桥附近的新亚酒店起价一桌1280元,无服务费和场地费;大直沽的鸿起顺饭店起价1580元,场地费500元,换装费500元,明年起价1880元;贵州路上的瑞菜克斯酒店(原君悦酒店)起价1980元,加10%服务费,场地费3000元,明年价格未定,肯定涨价。所有酒店均需要交总消费额10%一30%不等的订金,如果婚宴取消,订金不退。

所有的供需关系均是你硬我软、你软我硬,如此刚性的条款对应的是婚礼的刚性需求。即使是涨价不断,婚宴也不是想订就能订到的。婚宴热甚至催生出了专业的“婚宴黄牛党”,专门预订良辰吉日的婚宴,再转卖赚钱。在记者调查的所有酒店里,5月份与10月份的吉日都已订满,即使是非吉日的大厅也不好订。想用今年的价格订明年的桌是不可能的,有的酒店干脆以价格未订拒绝预订明年的婚宴。看来,店家是绝对不发愁明年的生意的。

不仅是婚宴,与婚礼相关的所有东西都在涨价。房价在涨、彩礼在涨、婚庆在涨、装修在涨、家具电器也在涨,连喜烟、喜糖、请柬都在涨。仅婚礼当天的花销,今年比去年的平均支出就要多出一到两诚。那么,你敢不敢不举办婚礼呢?你想不想来个“裸婚”呢?

裸婚你敢不敢

在接受本刊调查的新人、准新人及操持婚礼的老人中,绝大多数都对“裸婚”投了赞成票。但说到自己时,却又难免从俗。

前文采访的赵阿姨说:“结婚是个大事,不仅是两个孩子,还得给亲戚朋友一个交代,如果不言不语就把婚给结了会让人笑话,再说也不好意思面对媳妇,人家娘家会怎么想咱呀。”儿子小吴说:“其实我们商量过旅行结婚,两边老人没有一个同意的。”与小吴观点相同的燕子去年“十一”刚结婚,她说:“结婚太累了,我都累晕了。要是再结婚我肯定不办酒席了。”

准新娘刘听则提出了新的观点:“婚礼一定要办的,不过要是可以只举办仪式,不弄酒席就好了。婚礼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其他亲朋是来见证我们的幸福的,应该突出主题。我们不收红包,大家也省得破费,再说少了酒席这一环节,还低碳环保呢。”

《2010――2011年中国男女婚恋观调查报告粉皮书》中的―项调查问到:“‘裸婚’是指不买房、不买车、不办婚礼甚至没有婚戒直接领证结婚,你能接受吗?”

10%的人认为非常好,物质基础跟婚姻可以没有必然联系,夫妻双方共同奋斗,婚姻才更牢固;41%的人认为可以接受,如果实际情况确实不允许,也可以“裸婚”;35%的人觉得不太能接受,只是领个证的婚姻,会给人生留下很多遗感,14%的人则完全不能接受,认为没有条件就不结婚。

过半受访者接受“裸婚”,认为婚姻在物质方面还是要量力而行,说明人们的婚恋消费观趋于成熟。

婚礼是秀给谁看的

刘听的说法引出了关于婚礼的一个疑问:一场如此声势浩大的婚礼,到底是秀给谁看的呢?

“俏江南”老总张兰偕儿子、儿媳在“大小婚”上的表现虽然褒贬不一,但却是秀出了风头,不是普通人能有的手笔。普通人家的婚礼是给亲戚朋友看的,一场盛大的婚礼就是婆家的脸面和娘家的风光,是新人们未来幸福的吉利开端。

《2010――2011年中国男女婚恋观调查报告粉皮书》中对于“裸婚”的调查,男性可接受的比例高达75%,而女性比例则只有38%。婚姻对于女性来说,是一个时代的完结――从少女到妇女,她更需要一场婚礼来昭告天下,自己要嫁的这个男人是会永远对自己好的,同时她需要所有人的见证。也正因此,没有一个婆家敢于说出要儿子“裸婚”,如赵女士所说的,要给准媳妇一个“交代”是最世俗的说法。因此,婚礼是不可缺少的。但婚礼的盛大程度却是可以考量的。

已婚的江南说:“现在结个婚弄得大家都很累,办婚礼的人累,参加婚礼的人也累,一个‘五一’下来,就得参加三五爪,光“随份子”就得上千元,要是遇到亲戚、关系好的,还得多。有时真恨不得躲了。”一场婚礼弄成花钱秀,似乎也失去了它本来的美好含意。

装修调查报告范文5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再审申请书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再审申请书范文1再审申请人:__市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__市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x,经理。

再审被申请人:____x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__x大厦。法定代表人:__x,董事长。

原审被告:__市____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____x号。法定代表人:__x,经理。

原审被告:谢__,男,19__年x月1x日生,汉族,住__市______x

原审被告:韩__,女,19__年x月x日生,汉族,住__市滨______

原审被告:山东__市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渤海五路__x。法定代表人:__x,董事长。

原审被告:__市__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渤海五路__x号。法定代表人:__x,总经理。

原审被告:__x,男,__x年12月14日生,汉族,住__市滨城区黄河五路__x

原审被告:__x,男,____年4月29日生,汉族,住__市滨城区北镇办事处__x

原审被告:__x,男,____年9月11日生,汉族,住__市滨城区黄河八路____

原审被告:刘__x,男,__x年5月9日生,汉族,住__市x区x路x号x号楼x单元x室。

再审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因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____)鲁商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二)、(六)项之规定,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 审 请 求

1、请求撤销(____)鲁商终字第__x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再审申请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再审诉讼费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事实和理由

一、再审被申请人____x担保有限公司(下称__x公司)是本案《借款合同》的实际出借人,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法放贷,《借款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1、关于“代__”的身份。

“代__”是再审被申请人__x公司的法人股东(____投资有限公司)中的一名普通员工。在借款人谢__与再审被申请人的商谈借款的过程中,代__的身份是受再审被申请人的安排的职员。况且,代__本人没有巨额资金,假如代__有巨额闲散资金,完全可以与谢__自行联系借款事宜,没有必要经过再审被申请人这一中介环节。

其实,涉案争议焦点之一就是要查明代__的资金来源,即可确定实际借款人是再审被申请人,代__只不过是再审被申请人的关联企业的一个职工。无能力进行民间借贷。

2、关于“代__”资金账户。

一审中,谢__、再审申请人均提交了需法院调取代__资金来源的申请,并提供了详细账户信息,遗憾的是一审法院拒绝调取。

二审中,再审申请人再次提交需法院调取代__资金来源的申请,同样提供了详细账户信息,阐明了该证据为查明出借借款事实的关键证据。再次遗憾的是,二审法院拒绝调取。

关键证据“代__”资金账户问题,一、二审均未查清。

3、关于新证据。

因案情复杂,再审申请人再次调查后,获取以下新信息证据:再审被申请人__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__。__又是____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之一。____投资有限公司是再审被申请人__x公司的法人股东。并迅速递交二审法院,二审法院没有开庭质证,武断作出不予采信的决定,致事实不清。

二、借款人谢__与再审被申请人故意隐瞒解除房产抵押的事实,恶意串通、欺诈再审申请人,再审申请人依法不承担反担保责任。

1、借款人谢__在一、二审庭审中,明确认可与再审被申请人一起,欺诈再审申请人作反担保人的事实,并提交了书面证据材料。

一、二审法院无视该重要的证据存在,避而不提。

2、“代__”与借款人谢__、韩__以公证方式,在____年10月31日签订了《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一年(____年10月31日至____年10与月30日止),借款人谢__、韩__以其自有四套房产作抵押。

但,以上当事人又与____年11月13日签订了第二份借款合同(未公证),借款期限变更为1个月的时间即:____年11月13日至____年12月12日止。

以未公证的后借款合同变更公证的原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法律效力值得商榷,一、二审判决也未作法律效力的认定。

3、____年3月19日,借款人谢__、韩__借款逾期。

再审被申请人突然与谢__、韩__签订《承诺书》和《委托保证合同》,从实际借款人的身份变更又为保证人。明知谢__、韩__的借款逾期、四套房产被解除抵押以及山东__市__汽贸有限公司、__市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保证,这一行为的本身就存在主观上的欺诈。

4、再审被申请人在提供格式反担保合同时,要求再审申请人等人进行提供反担保。

但是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后当日下午,借款人谢__、韩__按照与再审被申请人已商定的意见,将四套房产进行解除抵押,再次印证了再审被申请人、代__、谢__、韩__恶意串通的事实。

原因是,在提供反担保时,借款人谢__、韩__告知再审申请人已有房产抵押,房产价值远远大于借款数额,反担保无风险。基于信任,再审申请人才决定提供反担保。谢__、韩__借款数额巨大,如果知道房产随即将被解除抵押,再审申请人根本不会为其提供反担保。

再审被申请人与谢__、韩__损害了再审申请人的权益。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反担保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反担保合同第3.2、3.3条款,因违反担保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1、担保法及物权法对于债务人以自有财产设定抵押和有保证人保证并存时,明确规定了实现权益的法定顺位。

法律依据为:《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2、本案中,代__、再审被申请人均放弃了对借款人谢__房产抵押,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作为反担保人在再审被申请人丧失抵押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3、再审申请人及其他反担保人均没有书面承诺继续提供担保。

四、二审对上诉费的处理不妥,再审申请人上诉时,二审法院是按照两个案件立案的,收取诉讼费也是按照两个案件收取诉讼费的,而二审判决却只判决了一份诉讼费。

综上所述,请最高人民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改判再审申请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此 致

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市____有限责任公司

____年12月26日·

再审申请书范文2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

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

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

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

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

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

2、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证。

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

署名潘振林、标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

如此审判错误,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的2、3、4项规定情形“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3、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

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6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

4、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

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12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形。

民案终审:

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判决维持,违背《民诉法》第152条“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的法定程序。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和第179条一款10项“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规定情形。

民案再终审:

对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足以推翻原判的关键证据仍不质证认证;覆辙原判错误,主观臆断做出驳回再审诉求的判决。

综上所述:

两级法院,对债务案的“两审一再”的审判,是在故意违背房产抵押买卖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下做出错误判决的。

被申请人,违背依法诉权,恶意诉求;本诉与本诉之外均没有证据证明!是以非常手段干扰破坏司法公正,陷无辜的申请人于诉讼中;蒙受人生各方面的惨重损害与精神折磨。由此造成的侵害必须赔偿。

恶意诉讼,祸国殃民法理不容!为有效制裁和遏制民事恶意行为,彰显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故此依法诉求。

此致

再审申请书范文3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的法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列法同上)

__×(申请人名称)因与__×(被申请人名称)__纠纷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____)__×第__号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

2、

申请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内容列明)

申请理由

1、再审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与依据如下:

2、再审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与依据如下:

综上所述: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自然人签名或法人公章

×年×月×日

再审申请书范文4申请人:______工程有限公司,地址:__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__号,法定代表人:康__董事长,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一: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__分公司,地址:__省__市__大道__大厦四楼,企业负责人:余__,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二:____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__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__外经贸__厦14楼,法定代表人:曾__x,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三:__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址:__市__区新洋路民主大厦,法定代表人: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__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年6月25日作出的案号为(____)x中法民一终字第100号的民事判决书,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撤销__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x中法民一终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支持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工程款人民币2517745.83元和利息人民币253337.68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____年11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现暂时计算至____年6月30日,共计589天),申请人二对上述申请人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人三依法承担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的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之间签订的《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并非属于违法分包,其已经通过其后续的默认行为同意了该分包工程,符合《__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广中心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分包的约定,应被认定为有效。

首先,在____年10月10日申请人提交的《幕墙过程分部分项报验申请表》、《幕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经被申请人的监理机构__宏达过程顾问有限公司签收确认认可,被申请人三在该监理机构签收确认后也未曾提出任何的抗议,应视为对申请人幕墙工程的认可。其次,在长达两年之久的施工过程中,被申请人的施工都是在被申请人三的监督下进行的,且其未曾提出任何抗议,也在积极配合申请人施工。申请人自____ 年5月17日签订《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后参与__文化馆幕墙施工,并在____年5月竣工,在这两年的时间内,申请人一直积极参与工程的施工,并多次进行了工程的增补,而且每项工程的竣工均有向被申请人三和其监理单位申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被申请人三是不可能不知道申请人承包了幕墙工程的施工,因此,对被申请人三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默认和许可,而并非违法分包,《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应属合法有效,综上,在不违反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情况下,应遵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认定该分包合同合法有效。

二、被申请人二作为被申请人一的总公司,应对其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申请人三作为发包人,应依法对申请人一欠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被申请人二系申请人一的总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申请人三作为本案的发包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被申请人三应对申请人一拖欠的工程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关于工程款如何确定的问题,原审法院应依职权组织双方对工程款数额进行确认,不应以工程款无法确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诉求。

首先,工程款的确定不是单方就可以确认的,申请人在竣工后已经多次向被申请人一请求对工程进行结算,但被申请人一一直不予结算。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见证据4《__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广中心幕墙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汇总表》),申请人已于____年12月15日向被申请人一提交了相关的结算资料,但至始至终被申请人一直无动于衷,既不对申请人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也不否认其真实性。之后,申请人也多次向其表明支付剩余工程款的问题,其中证据可见申请人给被申请人一的《律师函》(备注:上有林x的签收确认(字迹不清,暂时以x代之),但被申请人一以各种理由进行拖欠。现申请人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目的在于通过法院的公权力对工程款进行强制确定,以便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三签订的《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第14条第14.2、14.3条款的约定,在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及相关竣工验收报告后,被申请人应在21日内组织进行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如未在规定的期限提出,即视为同意。因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本案中的工程结算款完全可以参照申请人提交的《__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广中心幕墙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汇总表》进行结算。

最后,原审法院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驳回申请人的诉求明显适用法律不当,上述规定适用于基本事实认定的举证,而在本案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拖欠申请人工程款的事实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只不过在关于工程款数额的确定上双方无法协商确定,对于双方无法协商确定的,法院应依职权组织双方对该工程款的实际造价进行评估,促成本案的解决,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而不是驳回申请人的诉求,浪费司法资源。

退一步看本案,如原审法院以申请人无法确定工程款实际数额就驳回申请人的请求,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第二条款的落实,使得本条款成为纸上的条文,而无实际意义。依据该条款,如果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由此可以看出,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确定工程款的依据还是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而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签订的《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以及补充合同二套以及增补报价书三套都对工程造价作了明确的约定,具体金额为11917729.86+314726.71=12232456.57元,原审法院对此却视而不见,既不组织双方对工程款的数额进行确认评估,也不参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数额,在被申请人一不配合做工程结算的情况下,对工程款的确定法院应积极主动依职权对工程的造价进行评估,这样才能惩罚被申请人一赖账的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生产的正常秩序。

综上,原审法院在不顾被申请人事后默认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签订《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为违法分包,为无效合同,属于事实认定不清,应依法予以撤销。另虽然原审法院审理查明了建设施工的相关事实,认定申请人为__x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广中心幕墙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但却以实际工程结算款无法确定为由,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驳回申请人的诉求,属于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以撤销。因此,恳请贵院能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撤销__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x中法民一终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人的诉求,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再审申请书范文5申请人:李国平,男,1969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三轮车司机,住岳阳市芋头田社区居委会,电话:13501386270

委托人:朱木军,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周正兵,男,1968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岳阳市梅溪桥洞口,电话: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8月1日作出的(2011)岳中民一终字第227号民事判决,现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再审,纠正原判错误;

2、撤销(2011)楼民初字第460号民事判决和(2011)岳中民一终字第227号民事判决;

3、驳回原审原告的无理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湖南省岳阳市两级法院的审判违背基本法律原则和精神,违法认定相关事实和证据,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而且在审判中粗俗地对待申请人,该案的审判人员法律职业道德缺失,法律业务水平低下,不仅使申请人为本不应该受理的诉讼所累,还错误地判决申请人承担责任,这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申请人利益的严重侵害。

一、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其起诉是滥用诉权,立案时应不予受理,受理后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受到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申请人是死者雇主,是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不是受害人,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当然之意就是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且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本案中的被申请人,是侵权行为的加害方,其作为原告起诉,与法律的精神原则不符,是滥用诉权的行为,人民法院对其行为应予以制止,立案时应不予受理,受理后应裁定驳回起诉。

2、被申请人作为雇主行使追偿权的前提不存在。

《解释》第九条:……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可见雇主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是承担了连带责任。需要强调的是:连带责任是一种判决责任,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承担。被申请人私自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不构成连带责任的承担,其行使追偿权的前提不成立。

二、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其判决缺乏事实依据

(一)民事责任认定错误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归责可能涉及的责任主体有:被申请人、申请人、死者张海波,定作人许国祥,一审法院仅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进行责任划分与认定,违背了相关法律;

也正因为一审原告诉讼主体的不适格,才导致民事责任认定的错误。

2、一审法院确认民事责任的证据无效

一审法院确认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为《12·22高空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诸多瑕疵,明显系人为炮制,不能作为本案审理时划分民事责任依据

(1)事故调查报告属于行政机关内部行文,不具有公示公定效力,

不得作为有效证据在民事诉讼中予以采信。

(2)《调查报告》是被申请人违法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可见事故调查报告是不对外的,被申请人取得程序违法。

(3)《事故调查报告》明确了申请人的责任人却未给予其申诉权利,依照行政法相关理论,该调查报告对申请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4)事故调查程序违法,调查报告不具有相应法律效力:①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②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十条规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该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然而遗憾的是,被申请人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其调查没有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也没在调查报告上签字,是一份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报告用语模糊,所谓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重要原因”及“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等概念很明显是人为炮制的产物,非正常的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

(二)赔偿数额认定违背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

(1)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民事协议具有严格的相对性,不得以协议对抗第三人。被申请人与死者张海波家属私自达成的赔偿协议,该协议并未得到申请人的认可,对申请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一审法院以该协议确定的赔偿数额为基础,要求申请人分担赔偿责任,违背基本的法律原则和精神。

(2)一审法院已给了明确的举证期限,然而质证时被申请人却未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其所提交的赔偿协议为复印件,申请人当即予以了否认,一审法院竟然以复印件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三、一审法院审理程序错误百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二审应当发回重审。

1、被申请人于2011年1月28日起诉,法院应在收到起诉书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而判决书写明2011年3月11日才立案,违反了法律规定。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本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则其审理时限早已超过。

3、送达程序违法。

《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的,应交由受送达人签收。一审法院在申请人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时,采取的是直接送达的方式,但没有被上诉人的签收;且送达行为粗俗,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4、开庭程序违法。

《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一审第二次开庭没遵照此规定,头天通知第二天开庭,致使申请人人无法参加诉讼。

5、举证质证程序违法。

一审法院给予了明确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届满后被上诉人未提交有效证据,一审法院竟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又安排质证,违反了《证据规则》有关规定。

6、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而一审判决确定的案件受理费是按普通程序收取的,与法律规定不符。

四、本案中申请人对死者家属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1、被申请人应对死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受到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可见,被申请人对死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其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2)被申请人主客观上都具有重大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依照相关规定,承揽家庭居室装修应具备相应资质,且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被申请人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属于违规承揽工程;其雇工也不具备从业资格和高空作业资格;施工现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施工人员也无任何安装装备,现场指挥人员缺失,因此被申请人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赔偿责任。

2、申请人对死者家属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只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才承担赔偿责任。对过失认定采取义务违反的客观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已是不争的事实。本案中申请人为个体运输工人,非被申请人长期雇工,也不具备防盗网安装的专业技术,对安装工程只是起协助作用,且是按被申请人雇佣的专业安装人员的指令进行施工,并无违反任何义务性规定,因此申请人对损害发生主观上不具有重大过失,对死者家属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一审法院的违法错误判决,申请人及时予以了上诉,然而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的错误,不依法予以纠正,而是维持原判。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公正性,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此致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装修调查报告范文6

调查报告大学生调查问卷问卷调查市场

全国有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木地板、竹地板等生产企业数千家,牌子不下千个。2003年以来,以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地方名牌等为主的地板品牌建设取得成效,并以此为基础成为各地消费市场主流。但是随着竞争的日益加剧,部分品牌逐渐淡出市场,建材市场之间也随着条件的改善增强了相互间的竞争性:门店装修不断升级、经营面积不断扩大;厂商宣传广告力度持续跟进,形象代言有增无减;地板服务不断深化,消费需求不断提高。所有都将汇集到一点,即综合实力(理念、品质、服务、科技、人才、文化等)的竞争!

从江浙沪地板市场的现状可以看到,实木地板市场的竞争已集中在省内几个主要品牌,但是产品同质化严重,特色不够明显,厂商在合作中的战略考虑不系统是导致目前同质或恶性竞争的主要症结。

2007年是品牌加速扩张、加速升级的一年,也是调整和加速整合的一年。在一类城市,地板品牌的集结倾向已经非常显著,新导入品牌在没有先进的营销理念和形象产品特色或实力操纵下,将难以维持目前高额的市场费用、人员开支!二三类城市将是前沿品牌和成长性品牌竞争的主战场。纵观全国木地板终端模式,以“地板卖场”形式出现的超大规模地板销售平台已成为不可逆转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卖形式在传统市场还将是主体,但零售份额将会急速下降,多数会转移到品质优良、知名度高、服务及时的品牌当中,加速洗牌和调整。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这一年地板市场的战火可以用“浓烈”来形容!我们不得不注意并面对竞争与反竞争的压力,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张森林会长最近特别指出:行业要倡导与践行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近年来,木地板在高速发展之后,内忧外患仍频,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近期促销中有的实木地板零售99元/m2,可见一般。但是要健全市场秩序,就要在行业内提倡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提倡,反对打击别人抬高自己;提倡和谐,反对不讲规矩和正义的恶斗;提倡实事求是,反对虚假宣传;提倡可以比高低(比质量、比服务、比创新等),但要讲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