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气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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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工作方案

煤改气工作方案范文1

根据***府办电[2014]}5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矿专门制定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14年6月21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各成员对采掘、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分项进行100%覆盖面自查自纠,共查出隐患11条,针对对查出来的隐患定时、定人、定资金、定措施100%落实整改。

2014年7月4日贵州勇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了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我矿安全生产情况(矿井开拓系统与采掘部署、监测监控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和矿井防排水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电气、提升运输及其他安全系统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21条,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矿编制了整改方案,定时、定人、定资金、定措施进行整改。        

 

煤改气工作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将全镇辖区内16家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细致排查,抓好隐患整改。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3月31日。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企业自点内容

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行聘请安全专家全面开展隐患自查活动。重点自查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与风险分级管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安全用电等方面内容。

四、部门检点内容

(一)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领域

1.涉氨制冷方面。我镇有一家,现已停产。重点检查是否做好停产期间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粉尘涉爆方面。我镇有两家,生产产品均为饲料,粉尘性质为有机物可燃粉尘。重点检查危险场所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距离;干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泄爆、隔爆、抑爆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进行定期维护;粉尘沉降室、除尘风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防爆电气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我镇有两家(县恒源加油站、县影山加油站),检点突出冬季危化品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油、卸油环节是否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是否进行检查和维护;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三)卫生领域

我镇有29家卫生室,药店3家,1家医院。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情况;医疗设备安全与特种设备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毒麻精神类药品使用与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开展演练情况;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四)道路交通领域

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车辆是否落实“五不两确保”(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戴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措施;是否存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车辆无牌无证、酒驾、醉驾、毒驾、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五)消防安全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为凯润玩具有限公司,产品为毛绒玩具,车间内可燃货物较多,人员较密集。重点检查企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充装、使用、销售液化气;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分隔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规范并完好有效;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等突出问题;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六)燃气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为涵坤飞翔花生食品有限公司,厂内有液化天然气储罐一个,设计储存量为22.23立方米。重点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充装台账;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厂内储罐是否定期检验;各管线、充装枪、接卸扣、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七)农村气代煤、电代煤领域

重点检查10个气代煤村及1个电代煤村是否开展地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是否安全运行;壁挂炉、燃气灶、连接软管等是否使用规范,报警器是否有固定电源并插电使用;是否设置燃气管线防撞护栏、限高标识、地埋标识等各类警示标识;用户室内是否存在煤炭炉、煤气罐等双气源双火源问题;安装燃气设施的厨房内是否存在人员就寝居住现象;用户室内、厨房内是否张贴明白纸;电代煤工程入户线是否改造并与电表连接;户内空开、漏保是否安装到位;专用插座是否安装在不同房间内;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八)电力领域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双重预防体系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是否按照《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要求建立落实风险管控制度;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组织开展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传感器安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防灭火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九)社会福利领域

重点检查镇敬老院,管道天然气使用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配备消防器材;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特种设备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有四家(惠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沃福蒂饲料有限公司、泰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鑫财海木业有限公司),四家均有燃气锅炉。重点检查冬季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安全规范、操作规范、人员资质、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现场管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一)商贸领域

我镇辖区内小作坊等九小场所分布广,种类多。重点检查消防用电安全、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值守等情况;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二)校车(校园)领域

我镇有中学1处,完全小学6处,幼儿园9处,校外培训机构4处。重点检查是否进行防溜冰防溺水宣传教育;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在宿舍楼道内设置应急疏散标示、疏散示意图;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搭建板房;校车跟车记录是否详实,是否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是否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三)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台账化管理;是否逐户发放居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村是否进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水库管理工作领域

我镇有水库11个,其中小(2)型10家,小(1)型1家。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是否能识别基本的险情;是否有基本的报警通讯工具;是否有防溜冰、防溺水宣传提醒标识,是否有人员值守巡查。

(十五)森林防火领域

重点检查15个重点村、重点部位是否有防火工作宣传内容;是否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否有防火队伍巡查并严禁火源上山。

其他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五、政府督点内容

(一)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部署情况。

(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三)执法检查情况。

(四)监管企业隐患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六、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及企业自查自改阶段(1月14日起至1月20日)。

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类企业要自行聘请安全专家突出重点部位、关键位置进行全面隐患彻底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进行公示,登记隐患自查整改台账(见附件1),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企业隐患自查整改台账由镇应急科汇总后于1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执法检查阶段(1月21日起至3月31日)。

1.部门执法检查。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必须”原则,对照“一镇一册”、“一行一册”监管企业名单,组织检查人员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依法严格落实处罚、关停、暂扣(吊销)证照等措施,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执法检查文书,登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台账(见附件2)。镇应急科将执法检查台账汇总于3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3月31日前,将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形成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明查暗访。镇安委会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二)认真查改,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煤改气工作方案范文3

关键词:清洁能源;惠山区;大气环境质量

1 引言

近年来,“雾霾”一词逐步成为人们熟知的“热词”、“高频词”。究其原因,主要是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大气环境质量逐步下降,对人体的损害也越来越严重。据权威资料统计,我国吸烟者数量并未显著增加,可是肺癌患者在过去30年里却增加了45.6%。因此,积极探索和采取有效途径及举措,大力改善和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是我们当前必须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建区以来,惠山区通过推动企业进行能源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升级等多种措施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产业结构的关系,2009年,惠山区工业燃煤量仍达160万t,产生烟尘2 924t,二氧化硫12 454t,氮氧化物9 000t,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惠山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有效提高。今后一个时期,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将对改善惠山区大气环境质量起到最直接、最关键的作用。

2 惠山区清洁能源产业基础和使用现状

(1)在太阳能方面,惠山区有生产单晶硅、多晶硅硅棒的企业,这在全国也是屈指可数的。并有多家生产多晶硅、单晶硅切片的企业,企业规模日益扩大,发展迅猛。多(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光伏产品、光伏系统工程的企业,也已经投入生产。

(2)在风能方面,惠山区专门设立了无锡风电科技产业园,该园以风力发电设备以及相关配套部件生产为主,同时肩负研发、孵化、交易、实验等多种功能。经过1年多建设,目前园区已吸引了天奇风电、瑞尔竹风、一汽铸造等一大批企业进驻,还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惠山风电关键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生产的产品几乎涵盖所有风电零部件。

(3)在天然气方面,目前惠山区天然气主管网建设已近100km2,全区天然气已接、在接企业已近48家,部分企业天然气接管工程已列入省、市节能减排计划。

(4)在集中供热方面,依托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和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等热源点,惠山区已建成蒸汽集中供热管网120km2,覆盖了大部分区域,淘汰锅炉79台306蒸t,2009年供气量达148万t。オ

3 惠山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 太阳能产业存在的问题

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包括多晶硅、单晶硅硅棒、硅锭生产、太阳能电池制造、组件封装、光伏产品生产和光伏发电系统等环节。多晶硅制造业是光伏产业链的首端。在硅棒、硅锭生产过程中,生产装置复杂,有还原、干法提纯、冷冻、制氢等工序,实际上属于化工企业,并且该企业的地理位置比较敏感,生产过程能耗高、污染高、风险高,单晶硅切片生产也存在能耗高、污染大的问题。如仅依赖多晶硅、单晶硅的生产,而轻视了太阳能电池板和光伏组件生产这一环节带来的经济效益,惠山区太阳能产业将忽略较高的利用成本和环境成本,也失去抢占光伏产业链末端光伏发电的国内市场的时机。

3.2 风电产业存在的问题

惠山区拥有风电设备生产企业和拟进入规模企业80多家,风电设备项目累计投资额已超过20亿元,预计年内全区风电产业总投资可望达150亿元。但是各个企业的产品和科技含量参差不齐,管理水平也相差比较大。

3.3 天然气推广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3.1 供气量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我国天然气储量不多。天然气年产量仅400多亿m3,在中国能源生产中的比例不足5%,与世界相比具有很大的差距。去年11月份杭州发生的天然气供应危机曾使当地许多工业企业被迫停工。惠山区工业企业在接管使用天然气后也同样面临气源风险,因此企业最大的困难和忧虑就是供气不稳定,供气单位没有应急供气机制。随着惠山区企业的大规模接入,可能气荒和限气的现象更加突出。

3.3.2 直接生产成本增高

实施“煤改气”工程后,天然气价格成本、炉窑改造成本以及接管成本等高额费用的支出,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按照目前市场价把煤和天然气折算成同等热值价格,煤为0.8元/5 000kCal,而天然气达到了1.76元/5 000kCal,价格整整高出燃煤的120%。

3.3.3 接管费用高

接管费用包括主管网到厂门管道的建设费用,开户接管费。目前燃气公司仅负责主管网及部分支管网建设,企业要接管天然气,部分延伸到企业的支管网及厂内管网必须由企业自行承担,同时,还须承担其他的各项接口费用,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用气成本。因此一般企业难以承受高昂的前期费用。

3.3.4 缺乏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优惠政策

一般的中小型企业实施煤改气后,经济压力相对比较大。虽然惠山区环保局出台了相应的以奖代补的鼓励措施,但其他各政府部门政策激励、经济激励、行政激励等措施尚不完善,在天然气的推广使用中,企业压力不足,动力不够。许多企业都在观望,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去督促企业。

3.4 集中供热遭遇瓶颈

随着惠山区热力管网的大面积覆盖,惠联垃圾热电和惠联热电蒸汽供给已到了极限。没有多余的量供给急切要淘汰锅炉的企业,政府重点引进的高科技项目的供汽也得不到保证,遏制了企业健康良性发展。オ

4 惠山区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的对策与建议

4.1 建设惠山区光电产业园,创建太阳能产业平台

惠山区应借助现有的太阳能产业企业,创立惠山区光电产业园,吸引光电高科技企业到惠山区安家落户,致力于太阳能利用的研究,依托国内国际多晶硅需求的快速增长的形式,加快光伏发电组件的市场,抢占国内、国际市场,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并将成果应用于惠山区民用和工业,成立太阳能组件工业示范区,展示成果,进而得以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

4.2 风电设备制造产业应全力向高端化、集约化ね平

惠山区的风电企业数量和产值已占全市风电产业大半壁江山,应以打造风电高端产业为目标,积极推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对科技含量高、前景好的企业要扶持,对有些生产低端产品的企业要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加以准确引导,使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达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

4.3 建设太阳能风能结合应用的示范点,展示宣传亮点窗口

惠山区可以逐步建设太阳能风能结合应用的示范点。如新建居民住宅,样板工程路段的照明,广场等并逐步推广应用至工业企业的照明系统等,这样对打造惠山区低碳生态区有很大的示范作用。促进惠山风电零部件生产企业与风电整机企业的沟通合作,学习交流国内外风电产业发展的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惠山风电设备产业的发展规模和层次,进一步奠定惠山的国家级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基地地位。

4.4 重点推广天然气工程

4.4.1 科学统筹,合理规划

政府必须科学统筹,合里规划。有关部门必须联动,以动态的角度来如何调解这个矛盾,看待这一问题。如可采用淡旺季用气、峰谷差用气的价格杠杆作用,减轻调峰和储存负担。同时,价格制定也要灵活,对用气量越大的用户在不浪费天然气情况下采取较低价格,这能刺激用户消费更多天然气,也为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创造效益。

4.4.2 加大宣传和引导

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法人的宣传和引导,开办法人培训班,让企业决策者走出去看、听、学,了解天然气使用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对改善人居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从而积极主动的把煤改成天然气。

4.4.3 政府加强引导,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比较高的门槛费,政府部门应该出面和供气单位协商洽谈,把惠山区的企业分大小,离主管网远近分类进行打包,依托工业集中区的优势,为企业争取最低的门槛费。有序推进燃煤炉窑的淘汰更替,不搞一刀切。按照“能接应接、可接快接”的原则,分类、有序推进燃煤炉窑淘汰更替。

4.4.4 加大政策扶持、实施以奖代补

可以由发改局、环保局,经信局、科技局等部门联合起来,研究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如政府可成立一个基金,视工程投入额度,为完成“煤改气”的企业发放奖金以实施补助。区镇两级财政对煤改天然气工程要作为基础投资环境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来抓。通过奖励一批,达到激励一批的目的,以加快“煤改气”工程的实施。

4.4.5 加强政府部门协调管理力度

政府部门在污染物减排中承担着主导作用,要始终坚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部门作用,建立有效的推进工作监督协调机制。要完善激励措施,对观望等待、淘汰不力、消极抵抗以及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煤改气”工程的企业,采取严厉措施,实行责任追究。

4.4.6 成立煤改气区联合行动办公室,确定专项工作方案并确保顺利实施

建议由政府办公室成立煤改气区联合行动办公室,发改委、技监局、经信局、环保局、工商局、地税局、安监局组成工作小组,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政策,确定范围、目标、实施步骤、部门分工,大力推广煤改天然气工程,加强环境基础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着力削减全区的大气污染排放总量,切实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不断改善全区的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

参考文献:

胡 薇.清洁能源有望迎来爆发性增长.电源技术应用,2010(1):67~68.

高 飞,秦 炜.我国能源现状及政策解析.资源与发展,2006(1):31~35.

马炳文.源源不断清洁能源济“电荒”.现代制造,2005(5):7~8.

煤改气工作方案范文4

为深化和巩固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成效,强化全县散煤销售管控工作,持续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xx市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散煤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xxx发[2020]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全县散煤管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加强散煤管控,建立散煤生产、经营、使用全程监管体系和质量管控体系,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降低散煤燃烧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完成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治理范围

全县合法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洗储煤厂及运输企业。    

三、工作目标  

(一)根据xx煤炭工业厅《xx省小洗煤认定标准》、《xx省小储煤认定标准》xxx发〔2017〕422号文件精神和《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我县境内非法储售煤场。

(二)规范合法储售煤场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储(售)煤场煤炭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xxx发〔2017〕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合法储(售)煤场布点经营行为;县政府对全县农村地区民用煤供应进行统一规划,实行统调统销,在全县范围内固定4个民用煤销售点,销售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散煤。

(三)加强煤炭销售源头管控。禁止向xx政府和县政府划定的“禁煤区”销售使用原煤。禁止向县城规划区和高污染禁燃区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硫分≥1%的散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煤炭经营企业质量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加强煤炭经营企业销售质量管控,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二)加强散煤销售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严格管控散煤销售网点,依法清理取缔无证照及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储售煤场。  

(三)规范开展煤炭质量抽检工作。根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散煤质量抽检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经营不合格散煤的行为,依法处罚;

(四)做好散煤管控的统筹协调;做好合法煤炭经营企业的源头销售管控;对发现的违法经营企业移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洗储煤厂作为煤炭销售主体,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销售行为,从严管控劣质散煤销售活动。

(六)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洗储煤场要成立本企业劣质散煤管控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严禁向老百姓销售劣质散煤,切实落实管控主体责任。

(七)组织煤炭销售时,必须按批次对所销售煤炭进行质量化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用户签订规范的煤炭购销合同并向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合同中明确煤质检验相关事宜。

(八)建立健全企业煤炭销售台账。煤炭销售台账要如实登记以下内容:1、煤炭销售批次、日期及销售流向;2、每批次所销售煤炭的质量化验情况;3、煤炭销售台账要明确填报人和分管负责人。煤炭销售台账及煤质化验单至少要保留一年以上,以备有关监管部门检查;4、煤炭洗选加工企业建立健全中煤、煤泥及煤矸石的处置台账,如实登记中煤、煤泥、矸石的产生量、处置量处置方式、处置流向等情况。

(九)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禁止向划定的禁煤区销售劣质散煤,其它区域禁止销售使用灰分≥16%、硫分≥1.0%的劣质散煤。

(十)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我县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活动的监管,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依法查处企业违规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对发现的违规销售行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给予严肃处理。

五、明确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面摸排本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对发现的非法散煤销售点及时联合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取缔,制定辖区内散煤管控具体行动方案,做好辖区内的组织宣传、 动员、摸排、检查等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劣质散煤销售。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散煤管控工作的协调,做好合法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源头销售管控,对发现的违法经营企业移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县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煤炭企业,依法查处取缔禁煤区内的散煤销售点,加强散煤质量抽检工作,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的违法行为,对路查中无《质检报告》车辆进行煤质检测及处置。

(四)县公安局:负责对涉案的违规违法经营业主采取行政措施,应急处置行政执法部门在散煤专项治理过程中遇到不配合、暴力抗法等问题。

(五)交警大队: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散煤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散煤分布区域和重点运输通道,在全县重点路段组织实施固定和流动治理检查,对进入城区的运输车辆进行登记检查,检查是否持有合格的《质检报告》,对未按规定遮盖篷布、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从严处罚,对未持有合格的《质检报告》进行查扣并及时移交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置。

(六)环境保护分局:负责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环保设施、设备的监管,严厉查处煤炭经营企业大气污染,协助县政府划定全县禁煤区、高污染区和县城建成区,拆除区域内的违法违规燃烧设施。           

六、 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劣质散煤管控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方山县散煤管控领导组,协调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县散煤管控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xxx担任,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散煤管控工作。

(二)加强联合执法。成立乡镇、发改、市场监督、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依法进行检查督导,对以直送方式销售劣质散煤的依法严格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优势,大力宣传劣质散煤市场管控的意义和成果,提升公众杜绝燃用劣质散煤意识,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散煤生产、销售、使用工作。动员全民参与,提升我县空气质量。  

煤改气工作方案范文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1、成立机构,严格标准。去年10月10日,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区启动煤矿复产复工工作的批复》意区按程序启动煤矿复产复工工作后,区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重组办“广煤重组办[2013]23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序启动、监管有效、安全保障”的总体要求,区成立了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煤管、安监、公安、国土、人社、监察、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验收办公室于区煤管局,负责煤矿复产复工的日常工作开展。验收办公室下设专家组和综合管理组,专家组由一通三防组、采掘组、机电运输组、地测防治水组等4个隐患排查及验收小组组成。为提高隐患排查及验收工作质量,我区专门聘请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的采掘、通风、机电、地质方面专家全程负责各煤矿隐患排查、方案审查和复产复工验收。根据川煤重组办[2013]10号、川安委[2013]27号、28号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前煤重组办[2013]7号),将省上的生产矿井22条复产验收标准细化为55条验收标准;将建设矿井12条复工验收标准细化为44条验收标准,并制作下发《区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流程图》,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流程图的形式加以细化和明了,便于煤矿掌握和操作。

2、组织隐患排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

煤矿复产复工工作启动以来,区内各煤矿按照复工程序,制定了《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组织所有职工进行了不少于72学时的新工人培训,全区共培训新工人565人,所有煤矿均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入井进行侦察和排放瓦斯,然后全面进行井上井下隐患自查。全区煤矿自查隐患共236条,在煤矿自查基础上,省专家组逐矿进行隐患排查,另查出隐患320条。春节收假后,各煤矿自查隐患130条,区复产复工验收办组织对7户煤矿进行了隐患复查,另查出隐患94条。各煤矿编制《隐患整改方案》报区复产复工验收办批准后启动整改,整改工作按“四落实”原则有条不紊推进。区煤管局实行定人联矿方式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导,强力推进隐患整改。

3、逗硬验收,按程序复工。3月份以来,按照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前煤重组办[2013]7号)确定的煤矿复产复工程序,经煤申请,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聘请省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煤矿技术专家,会同区公安、安监环保、国土、人社局等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区7户煤矿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并经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现已批复5户煤矿复产复工。蔡山洞煤矿因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瓦斯抽采工作和标准化建设影响未复产,长胜煤矿验收不合格未予复工。祥和煤矿经验收因利用越界巷道未批复。

(二)扎实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我区从2013年12月13日起,开展了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查隐患、严执法、压事故、保平安”为主题的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了煤矿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共检查煤矿13矿次,查出安全隐患197条,已督促煤矿完成整改179条,整改率91%。通过活动开展,全区煤矿业主更进一步认清了安全形势,主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区内煤矿从区外新引进煤矿仅节后专业技术人员达7人,充实了煤矿技术力量,同时也主动加大投入,确保按时按质整改安全隐患。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也正在有序开展之中。

(三)坚持预防为主,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

为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煤矿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信心和应急意识,进一步提升矿井应急能力。我局组织全区7户煤矿(长胜煤矿因复工验收不合格,未能及时开展演练工作),按照《区2014煤矿防灾救灾演练实施方案》要求,在4月16日至4月30日分别开展了以防治水、防灭火和防治瓦斯的防灾救灾演练,通过演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煤矿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增强了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锻炼了煤矿兼职救护队伍,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对煤矿平安、持续、科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川安委[2013]35号文件精神,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各矿严格落实煤矿井下收尺制度、头面核定制度、交换图制度、密闭管理制度、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和下井人员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把密闭墙四对口、作业范围、入井人数、火工用品核定使用等作为检点,真正从源头加强管理。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区修订了驻矿员管理办法,明确驻矿员职责和工作范围,在源头监管上狠下功夫,严防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4月份以来,我区将煤矿密闭墙管理作为检点,到煤矿检查时,将密闭台帐、图纸复印后,下井人员人手一份,与驻矿员一道,用红色油漆对全区煤矿井下的所有密闭进行统一编号,检查人员在密闭墙上签名,备注检查时间,对查出的未上台账的密闭现场编号登记后,责令煤矿按实际重新制作台账和密闭图纸,经矿长、驻矿员、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区煤管局存档。同时为了规范管理,区煤管局统一制作了密闭管理牌板。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煤矿生产建设行为。在6月份全市统一组织的非法违法作业点面抽查中,我区的密闭管理工作也得到了现场检查人员和各位领导的高度评价。

(五)深化举措,确保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有序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4〕2号)的要求,区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的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

为深入推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根据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督导工作会议要求,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订了攻坚战宣传培训、安全生产大会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开采、水害普查治理、瓦斯治理、劳动用工管理、“打非治违”、信息化平台建设等9个方面的工作实施细则。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业主投资信心不足。煤炭行情持续疲软,煤炭价格大幅度下降,煤炭售价普遍低于生产成本,严重挫伤了煤矿业主投资积极性。

二是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滞后。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自救器有效时间内,满足人员步行出井的矿井可以不建紧急避险硐室,区内部分矿井(小井沟煤矿、杉垣煤业等)经市安监局组织论证后,未予以设计和建设。按2013年2月7日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局川安装[2013]23号文件要求,上述矿井又必须建设紧急避险系统,时间上对建设矿井极为不利。

三是人员流失严重。从2012年“8·29”肖家湾煤矿事故后,煤矿一直处于半停工(产)或全部停工(产)状态,矿井关停时间过长,熟练工人大量流失从事其他产业,煤矿出现了招工难的困境;管理人员跳槽现象严重,新组建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在短期内很难立即适应。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因停工停产影响,部分证照存在过期现象。

四是煤矿整顿关闭难度极大。去年区关闭了3户煤矿企业,关闭煤矿采用缴纳互助金的办法,在煤矿去年没有产出、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各煤矿积极响应国家关闭政策,按35元/吨缴纳了互助金。今年区又有一户关闭任务,煤矿已无力承受资金压力。并且要关闭的矿井在去年也缴纳了互助金,还投入了整改资金,关闭难度极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存在一些困难,但我们相信,在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帮助协调下,我们定能妥善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一是在区煤管局现有6名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上,继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配备总工程师和通风专业技术人员,为煤矿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二是要求所有煤矿配备2名以上全日制煤炭专业院校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督促各煤矿必须配备专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组织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为了抓好事故源头控制,有效落实《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我区拟从6月下旬组织开展区域性老窑、采空区、含水体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每个矿井划定积水警戒线和禁采线,督促煤矿落实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推进“攻坚战”各项工作。从而促进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在本质安全方面上台阶,坚决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矿区安全、和谐、稳定。

(三)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督促煤矿加大投入,按规划设计,全面开展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确保蔡山洞煤矿在6月底前,杉垣煤矿、小井沟煤矿、大田湾煤矿在今年底内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四)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生产矿井复产验收时和建设矿井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将标准化作为常态化管理,坚决制止煤矿为达标而达标、达标后就松劲的不良行为发生,对达不到标准的煤矿坚决不准进行生产。

(五)精心组织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及开展回头查活动。截止目前,蔡山洞煤矿、祥和煤矿、长胜煤矿尚未复产复工。计划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以上3户煤矿的复产复工验收及批复工作。验收时严格按照煤矿企业自查验收、省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专家验收、部门把关和区委、区政府审批的程序,坚持达标一个、验收一个、批复一个。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复工。同时对已经复产复工的煤矿开展复查工作,对标准降低,达不到生产建设条件的,将按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达不到复产复工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和建设。

(六)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在我区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煤矿资产清理工作专家组,对参与兼并重组的各煤矿企业的账面资产、实际资产、井下煤炭资源、灾害情况、井下设施设备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评估,确定煤矿重组后各业主在总公司占的股份份额;组织签订煤矿入股协议,成立意民煤电筹备工作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四个一”标准筹备和组建新的意民煤电公司,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明确新组建的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矿井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七)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一是加强9月份倒风季节矿井通风系统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煤矿主要通风机的运行状况、风机房设施、防雷设施、矿井通风系统以及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倒风季节煤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二是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在汛期到来前,深入开展煤矿水害隐患专项检查,督促各煤矿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开展矿区井上下水患调查,弄清矿井水文地质灾害情况,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井下探防水措施和探水专用设备设施。同时对斜井开拓矿井,重点检查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制度。将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作为铁的规定,要求煤矿企业遇“打大雷、下大雨”天气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人员,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煤改气工作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与今年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整顿持续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年5月至7月底。

三、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明电[20*]15号、河北省、*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攻坚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烟草、邮政、通讯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设备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全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明电[20*]15号和唐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重点督查的专项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9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94号)确定的内容,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烟草、电力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运输:“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船只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路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物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辅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20*年5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