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任职自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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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任职自查报告

高管任职自查报告范文1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王裕华副局长专门指示由法规处具体承担自查任务。我局在局贯彻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了局内有关处室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数据

我局现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1个,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主体1个,均为武汉市人事局。行政许可项目1项即许可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1项,即公务员录用审批。现有行政许可依据4部,其中地方性法规2部,部门规章2部。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依据1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5月1日,实施行政许可行为36件,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189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二、主要做法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于树立现代行政理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人事人才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法治化管理的法制保障。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局性工作到位。为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做到了有准备,有方案、有计划、有效果。

一是班子带头,加强学习,为持续贯彻行政许可法提供了动力和保证。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党组会议和局务会专题研究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专门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骨干深入学宪生市长在“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按照统一部署,7名局级领导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的学习和考试。领导班子成员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认识统一,重视有方。

二是制发方案、全面部署,为持续贯彻行政许可法设计了长期计划。20__年印发的《武汉市人事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武人办〔20__〕17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安排了“学习培训”、“清理自查”等具体工作,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许可申请统一受理”、“许可决定统一送达”、“监督检查”等多项制度建设目标,克服了短期性、临时性、应付性的错误观念,对贯彻《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布署。

三是召开大会、全局动员,为持续贯彻行政许可法营造了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法制办的要求,我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做好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扎实开展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是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一如贯之地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教育。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在20__年2月至5月开展了一系列集中辅导学习和依法行政教育活动。此后,通过武汉人事人才网依法行政栏目和武汉市人事局办公自动化系统普法与依法行政栏目,持续宣传《行政许可法》。还通过不定期请领导、专家讲课,收看辅导讲座录像,组织知识考试,帮助全局干部职工熟悉和掌握《行政许可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二)对比对照深入,认真做好许可项目清理

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及其依据、程序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基础工作之一。一方面,我局制发了清理工作方案,并且突出强调实施清理责任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__〕2号),我局制发《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方案》,界定了清理范围,明确了清理标准,提出了全面清理、深入清理的总体要求。并且在这次专项清理中,实行了责任制。强调清理工作到处室,责任也要到处室,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分管局长承担领导责任。

另一方面,做到了全局行动,清理到位。各处室在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基础上,认真对比对照,按要求清理了行政许可事项。同时,主动向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请示,确保上下一致规范统一。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武政〔20__〕54号),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中,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即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和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公务员录用审批均被列为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三)依法实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一是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类的行政审批事项法定实施主体均系“武汉市人事局”,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组织实施人事行政许可事项,无下放、无转移、无进入区政务中心审批、无由区直接审批的项目。直接从事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的工作人员,均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书。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是地方性法规《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及国家人事部相关部门规章,没有通过一般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其他行政许可项目,没有适用其他的违法依据实施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类行

政审批项目的实施主体涉及到市委组织部和我局。20__年自20__年,录用公务员审批的依据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从20__年开始录用公务员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所有依据均面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招录简章,笔试、面试形式,新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分数,参加体检人员及拟录人员,均在各阶段面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在市监察局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没有违法设定其他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没有适用违法依据实施行政审批。

二是程序合法、效率优先。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流动调配处统一受理承办、统一送达处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统一规范了行政许可工作程序,试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简化了程序、方便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均做到了按法定时限及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事项均通过武汉市人事人才网、武汉市毕业生就业网、武汉人才网、武汉人事考试网项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行政许可过程的阳光操作。我局已与市政府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系统联网审批,采用网络化办理审批业务,将行政许可办理工作并入行政审批电子检查系统。由于招录公务员的审批是对单位下文,此前未在网上进行审批。下一步就如何在网上办理审批的事宜,目前正在与市监察局协商和办理之中,计划从今年开始,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将进入网络监控之中。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制度建设是保证,长效机制是根本。为了保证《行政许可法》有效贯彻,我局在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后续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制度建设方面。落实《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武汉市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制定了《武汉市人才中介机构许可统一办理制度》、《武汉市人才中介机构许可办理程序制度》、《武汉市人才中介机构许可告知制度》、《武汉市人才中介机构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和《武汉市人才中介机构许可听证制度》等5项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申请书》等19种人事行政许可执法文书。5项制度19种文书均按要求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和文书实现了制度化、公开化。

公务员招录工作,也已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严格按法律法规实施招工作。二是严格按规范的流程进行,即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录用。三是坚持各环节公开,在各环节需要公示均上网公示。对公示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公平、公正。对已录用人员实行培训和试用期制度,对不合格的录用人员取消其资格。四是将招录公务员职权分解到部门,部门分解到岗到人到责,做到了各行其职,各负其责。

高管任职自查报告范文2

区委组织部:

贵部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收悉,坚持边学习边自查,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查清工作短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继续加强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专题学习

通过党委(党组)会议、个人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的实质,全面把握《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到“三学习三提高”。

二、对照自查,落实整改措施

对照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清单,按照要求将《守则》以张贴的方式置于部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