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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铜及其化合物;不确定度;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不确定度是指由于测量误差的存在,因而对被测量值的不能肯定的程度,它反映了检测结果的可信赖程度[1-2]。在报告物理量的测量结果时,给出相应的不确定度,一方面便于使用它的人评定其可靠性,另一方面也增强了测量结果之间的可比性[3-4]。本实验通过对火焰原子吸收法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铜及其化合物的不确定度进行评定[5-7],计算影响结果不确定度的各分量值并进行合成,对测量结果进行表述[8],为建立有效质量控制方法提供依据,建立一套较为合理、完整的评价方案[9]。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原子吸收光谱仪 ICE-3500(美国热电公司);GilAir Plus防爆采样器(美国Sensidyne);铜标准溶液1000mg/L(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硝酸(优级纯);盐酸(优级纯);高氯酸(优级纯);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所有实验用器材均用20%的硝酸浸泡过夜,去离子水冲净晾干备用。
1.2样品处理 将采过样的滤膜放入烧杯中,加入5mL消化液,在电热板上加热消解,保持温度在200℃左右,至溶液无色透明近干为止,盐酸溶液定量转移入具塞刻度试管中,稀释至10.0mL,摇匀,供测定。
1.3仪器工作条件 波长:324.7nm,灯电流:2.4mA;狭缝:0.5nm;背景扣除方式:氘灯扣背景。
2 测量数学模型及测量的不确定度来源
2.1测量的数学模型
C=■ (1)
式中:C-空气中铜的浓度,mg/m3;10-消解后样品溶液的体积,mL;c-测得试样中铜的浓度,mg/L;V0-标准采样体积,L。
2.2不确定度来源分析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铜及化合物含量的不确定度的主要来源[10]:①重复测定样品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②配制标准溶液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③拟合校准曲线时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④定容样品时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⑤回收率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⑥采集样品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⑦仪器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
3 不确定度各分量计算及合成
3.1重复测定样品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Urel(1) 对空气中铜的浓度,在相同条件下分别进行6次测定,测量的结果为0.0512、0.0511、0.0515、0.0518、0.0517、0.0517mg/m3,
算术平均值C:
■=■=0.0515mg/m3
标准偏差S:
S=■=0.00029mg/m3
其相对标准不确定度为:
U■=■×100%=■×100%=■×100%=0.23%
3.2配制标准溶液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 Urel(2)
3.2.1铜标准储备液的不确定度 铜标准储备液(GBW08615)标准值:1000mg/L,不确定度:1mg/L(k=2),其相对不确定度:U■=■×100%=0.05%
3.2.2配制中引入的不确定度 用1mLA级的移液管,吸取1mL标准储备液于100mL A级的容量瓶,用1%硝酸溶液定容至刻度,制成10mg/L铜标准使用液,用10mLA级的移液管,吸取0.0、1.00、2.00、3.00、4.00、5.00mL 10.0mg/L铜标准溶液,置于10mLA级的容量瓶中。
温度对容量瓶和溶液体积的影响:本实验实验室检测在20℃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容量瓶和溶液温度与校准时温度不同引起的不确定度为零。当温度不为20℃时,必须考虑温度对体积的影响
3.2.2.1 1mL移液管引入的不确定度 根据JJG 196-2006 《常用玻璃仪器鉴定规程》,1mL A级移液管容量允差为±0.008mL,按均匀分布处理:
U(V移1)=■=0.0046mL
Urel(V移1)=■×100%=0.46%
3.2.2.2 100mL容量瓶引入的不确定度 根据JJG 196-2006 《常用玻璃仪器鉴定规程》,100mL A级容量瓶容量允差为±0.10mL,按均匀分布处理:
U(V容100)=■=0.058mL
Urel(V容100)= ■×100%=0.058%
3.2.2.3分取标准溶液引入的不确定度 根据 GB/T 12807-1991 《实验室玻璃仪器 分度吸量管》,配制标准系列,其分取量的体积误差分别为0、±0.01、±0.01、±0.01、±0.01、±0.01mL, 按均匀分布处理,标准不确定度分别为0、0.0041、0.0041、0.0041、0.0041、0.0041mL,相对标准不确定度分别为0、0.0041、0.0021、0.0014、0.0010、0.00082。
分取标准溶液的不确定度为:
Urel(V移10)=■×100%=0.20%
3.2.2.4 10mL容量瓶引入的不确定度 根据JJG 196-2006 《常用玻璃仪器鉴定规程》,10mL A级容量瓶的容量允差:±0.020mL,按均匀分布进行处理:
U(V容10)=■=0.012mL
用10mL容量瓶时,稀释6次所造成的相对不确定度:
U(V容10)=■×100%=0.29%
因此由配制标准溶液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
U(rel2)=■
=■=0.058%
3.3拟合校准曲线时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 对铜标准溶液的6个浓度,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分别测3次,测量数据和参数见表1。
按表1的测量数据,用最小二乘法拟合线性回归方程:
A=0.5169C+0.023,r=0.9997,b=0.5169,α=0.0023
本实验对某试样溶液进行了6次测定,该溶液平均质量浓度C0=0.224mg/L。每个标准溶液测定3次,因此,p=6,n=6×3=18,C =0.25,按下式得出校准曲线的不确定度:
u(C■)=■■=■■=0.0020mg/L
式中:S■=■=■=0.0021
标准溶液吸光度残差的标准值Urel(3)=■×100%=■×100%=0.55%
3.4定容样品时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Urel(4) 根据JJG 196-2006 《常用玻璃仪器鉴定规程》,10mL A级容量瓶容量允差为±0.020mL,按均匀分布处理:
U(V容)=■=0.012mL。
Urel(V容)=■×100%=0.12%
3.5回收率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Urel(5) 由于滤膜在消解过程中可导致新的损失或污染,使滤膜中的铜不能100%进入到测定溶液中,本方法铜的回收率在97.5%~101.3%,样品回收率的不确定度按JJF 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计算》,则
b+ =(101.3-100)%=1.3%,b_=(100-97.5)%=2.5%
Urel(5) =■=■=1.10%
3.6采集样品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Urel(6) 本次测试为28.0℃时以5.0L/min速度抽取空气15min,大气压力为96.5kPa。校正体积为:
V0=V×■×■=69.5L
3.6.1采样体积相对不确定度分量用GilAir Plus防爆采样器采集样品,由检定证书得知:
不确定度U=1.36%(k=2),
Urel(体积)=■×100%=■×100%=0.68%
3.6.2温度计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热力学常数Tn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忽略不计,根据温度
计校准证书:U=0.3℃,k=2,则:
U(温度) =■=0.15K
Urel温度)=■×100%=0.05%
3.6.3空压表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根据校准证书,U=0.056kPa,k=2,则:
U(气压)=■=0.028 kPa
Urel(气压)=■×100%=0.03%
因此采样体积的相对不确定度:
Urel(6) =■=■=0.68%
3.7仪器引入的相对不确定度Urel(7)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检定证书上相对标准偏差为1%。其值服从正态分布,取k=3,其相对不确定的度为:
Urel(7) =■×100%=0.33%
4 合成不确定度
各不确定度分量和相关信息见表2。
5 扩展不确定度
扩展相对不确定度Urel=2×1.51%=3.14%(k=2)
扩展不确定度为U=Urel×C=0.0515×3.14%mg/m3=0.0016mg/m3
6 结果
空气中铜及其化合物浓度的结果最终表述为:
C=(0.0515±0.0016)mg/m3
7 讨论
通过以上分析和计算,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铜及其化合物的不确定度主要由消解回收率测定不确定度、采样带来的不确定度组成。
参考文献:
[1]臧慕文.分析测试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J].分析实验室,2005,24(11):74-79.
[2]蒋孝雄.原子荧光光度计测砷检出限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J].计量与测试技术,2010,37(12):10-12.
[3]蔡秋,朱明.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茶饮料中苯甲酸结果不确定度评定[J].食品科学,2007,28(2):277-280.
[4]姜诚,张平.用原子荧光测定银耳中汞的不确定度[J].食品科学,2007,28(9): 493-496.
[5]GBZ/T 160.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铜及其化合物[S].
[6]JJF 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S].
[7]刘志敏.实验室认可中的不确定度和统计分析[M].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65.
[8]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化学分析中不确定度的评估指南[M]. 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2:22.
七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2
一、及时传达,做好对自查工作责任落实
自接相关文件通知后,我镇赓及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自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严格按照督查清单分解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整合镇党政办、维稳办、司法所等力量,对我镇“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查漏补缺,清理自身问题,同时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落实,完善对“七五”普法档案卷宗的归类整理工作。为之后迎接省、州相关检查做好迎检准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设,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我镇自活动开展以来,严格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撰了本镇“七五”普法五年规划,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对“七五”普法专题研究。同时在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当年“七五”普法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并将对“七五”普法工作任务落实,纳入对全真领导干部的目标考核中,切实保障我镇“七五”普法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强化对重点内容宣传
严格对“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推进,有机的将“法律七进”活动与重点宣传工作相结合,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开展广泛法治宣传工作,将主题宣传作为重点内容,同时根据本地区群众法治需求,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切实将群众需求与普法宣传工作相结合,确保法治宣传工作见真章有成效。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志愿者、法治宣讲团人员,强化基层普法宣传力量。加强对新媒体平台运用,广泛提升干部群众对宣传省、州、县相关新媒体平台的关注度,利用本镇乡、村两级微信群实时转发各类法治宣传内容。同时针对本镇农牧民群众、学生、僧侣、基层领导干部等重点人群众,采取因人宣法、因时宣发等方式,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实用性、有效性。进一步加深对提升我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级法律素养。
(三)加强学法用法守法,提升干部群众法律认识
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将《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作为学习内容,提升干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一是针对本镇干部职工,在充分利用每周二干部例会开展会前集中学法的同时,积极发挥领导先锋带头作用,将法律法规学习及党内规章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积极强化领导干部对法律规章的认识度。同时严格按照县委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守法述职工作。二是严格要求各村支两委,强化对本村党员群众的法律学习工作,充分利用好群众大会、支部“”等时机,将对法律法规级、近期重要精神及相关政策学习作为重点,积极进行落实。三是做好对寺庙僧侣的学法工作开展,各寺管会严格落实学法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僧侣开展学习。同时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定期深入各寺庙看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
(四)加深法律服务纵深,落实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切实将法律法律服务工作纵深延伸到基层,在为群众发放相关便民法律服务明白卡的同时,依托县司法相关项目建设,为我镇完成镇法律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一个,部分村建立健全对村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相关制度及硬件基本完成,初步完成对乡村两级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依托共创共建工作,为全镇11个村配备法律顾问。同时建立本镇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方便群众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通过相关工作开展,切实确保我镇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强化法治示范建设
积极投身法治示范县、法治示范乡镇级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将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本镇内广泛开展。积极提升对法治文化的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文化与本地区文化相结合,打造适应本地区特色的法制文化。积极在法治宣传作品、方式等方面开拓创新,在本镇内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问题
经此次自查验收,我镇在“七五”普法工作中仍然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法律专业人才依旧欠缺,在普法宣传及法律服务工作中,缺乏大量专业法律人才,特别是对于基层村寨。二是工作方式创新不足,大多数工作开展,依旧采取以前的工作模式,缺乏群众参与度,造成群众法治意识提升依旧缓慢。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体制,不断引导公民信仰法律。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充实基层普法工作力量,加强普法网络建设和普法队伍建设。要创新机制,明确职责,建立信息反馈和交流制度,建立大普法、大治理工作格局,引导人们信仰法律。
七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3
一、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根据市、县统计普法的的要求,以乡党组会议为载体,组织开展以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二、深入开展基层统计人员的学法活动。乡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整体方略为指引,以构建法治机关为主线,以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规的学习活动,并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知识测试,检验学法活动的成果。制订学习计划。要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及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每半天为4学时;法制考试为2学时),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三、做好统计人员统计法制知识培训。制定统计人员统计普法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制培训班,切实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工作意识。
四、扎实做好统计“六五”普法总结迎检工作。乡普法办将根据市、县统计局普法办的部署,组织力量对“六五”期间的统计普法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按要求撰写总结报告,迎接县统计部门检查验收。各村(居)、乡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六五”普法的总结,按照县局和县普法办的要求,系统梳理五年来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所取得的成绩,开展查漏补缺,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规定做好辖区内各单位统计“六五”普法开展情况的检查。(时间安排1月至9月)
五、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乡普法办将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普法宣教日为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各村(居)、乡直各部门要紧抓主题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覆盖面与影响力。(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七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4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法律进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进企业,推进依法治企”为主题,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与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职工队伍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在企业内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企,为全市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企业示范创建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企业法治示范创建,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争创国有企业示范点。
(二)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
根据企业自身条件,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企业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有培训教案、学习记录和信息照片等相关资料。方式上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会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班前(后)会,开展每周法律一题,每月一次讲你身边或你知道的法律故事进行交流,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培训学习内容:主要开展对《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商标法》、《专利法》等与企业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担保贷款、侵权责任、环境保护、商标权和专利保护等法律制度;开展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劳动者休息休假等法律制度和职工依法参加工会、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等内容。达到的效果:真正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工作目标落实到员工。
(三)开展企业法律顾问
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经常对企业职工开展法律培训学习,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定前,认真咨询法律顾问,并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取法律顾的问意见建议,优化决策。
(四)开展法律宣讲
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企业员工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或法律服务巡讲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集中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五)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企业实际条件,开展法治橱窗、法治专栏、法治挂牌、法治标语、法治走廊、法治漫画、法治文娱节目、法治文化活动等宣传,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充分营造企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法律进企业和法治企业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营造浓厚氛围。按照市普法办安排部署和本计划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制定年度计划,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全面深入落实本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相关资料:成立领导机构,制定2018年度企业学法培训计划、列出时间安排表。开展企业法治宣传:完善专业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创新专业法律宣传形式和载体,突出专业法律宣传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利用有关法制宣传日、周、月活动抓好宣传,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学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良好氛围。开展企业法制阵地和园地建设,努力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短信平台,通过设置法制宣传栏(橱窗)、标语,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挂图、法律知识汇编等法律宣传资料,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聘请企业法律顾问,签定相关合同,并正常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不断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法律进企业,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法治企业建设成果,形成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法治企业目标基本实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法律进企业,推进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对于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考核机制
将法律进企业实施情况纳入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七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5
局办公室:
按照局领导安排,结合科室职能职责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现将科室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1.开展执法清理,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加大林业和草原执法整治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现有持证人员56人,均通过2020年执法证件年度年审,无任何不良违法执法记录。新参加考试办证人员3人;(证件正在办理中)。
2.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科认真清理,目前保留的规范性文件2个:一是今年修订的《阿坝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二是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阿府办发〔2017〕35号)。
3.继续加强司法对接。进一步完善了“两法衔接”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成“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台的对接,建立有关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嫌林草犯罪案件移送的程序规则、证据标准、法律文书等,规范案件移送等制度,促进“两法衔接”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提高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水平。
4.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依法行政实效。2020年全局未发生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办事),无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领导班子和公务员队伍无职务(故意)犯罪。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依法治林草良好氛围
5.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因人员变动,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形成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评估工作情况报告》。
6.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因人员变动,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并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制定下发的《全州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有序开展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规范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顾问和人民调解制度。并对单位开展普法信息工作及时录入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7.坚持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通过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事业和企业人员学法制度,坚持把普法教育纳入政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林草干部职工在增强法制意识和学习公共法律知识的同时,重点掌握与本部门、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全体林草干部职工全面学习了《宪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补充规定》、《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全体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有关行政管理、监督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8.认真落实州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州级法治示范县(市)、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的标准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我局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政务公开展开工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9.行政权力清理优化工作。按照省州相关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编写完成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权力清单》、《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责任清单》,形成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报告》。
经清理,州林草局涉林涉草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19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5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
1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将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实施细则在局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11.认真贯彻“三集中”“三到位”,全力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我局将多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集中,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和完善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和完善,我局1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和服务效率,促进政务服务持续提速增效,为基层单位和申报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力争做到当日办结。2020年至今共受理涉林事项190宗,在承诺期限内办结190宗,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69件,临时占用林地审批45件,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3件,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1件,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11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60件,临时占用草地审批1件,达到提速60%的要求,群众满意率达100%。
12.全力推进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了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认领工作,我局认领3项,配合做好了平台升级对接等推进工作。
1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全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我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及时认领行政权力事项,并对各县(市)林草局认领确认工作进行指导和
督促。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积极服务对接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讲解规划、用地等政策,认真化解困难问题,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利用信息化政务平台建立了业务审批件网上运行监察制度,同步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州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了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在门户网站和业务大厅,统一公示要件清单、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做到业务件受理规范、透明。
15.推进信息公开,强化信用管理,落实奖惩机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林业和草原社会信用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着力强化系统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履行诚信行为的能力,保障了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围绕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2021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
1.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深入推进党委依法行政,持续深化部门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不断强化依法治州工作保障。
2.不断提升林草系统法治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加强有关工作的衔接。
3.持续深化林草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服务、提升效率,推进审批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开展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只进一扇门”,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努力优化林草领域营商环境。
二、重点工作
4.做好示范单位创建。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相关工作。
5.加强普法宣传平台建设。以重大节日时间点为契机,利用好网络平台、服务窗口、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积极适时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加强局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6.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把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与行政机构改革、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等结合起来,落实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范围,确保执法者守住法律底线。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矛盾纠纷化解调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及提供法律意见等。
7.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延伸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及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贯穿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及执行等各个环节,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8.推进政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将州本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实现“一个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和审查工作细则,实现事项名称、权力类别、法定依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五统一”。
七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6
2020年,某某某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县司法局年初工作要点安排,立足本职、结合实际,以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推进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职能,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严防期间严格按照各级组织通知要求加强了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了所内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严格外出报备制度。
二是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疫情防控,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刑释解教人员定期进行排查。
三是加强了外来人员的疫情防控,对到司法所办事人员测量体温、登记造册,配戴口罩。
四是积极参加镇政府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所内工作人员深入一线执勤,传达工作任务。
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按照我镇“七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联合综治、公安、边防、渔政、渔监、劳动、共青团、妇联、工商等部门,在确定各类普法教育对象、区分不同教育内容为重点的基础上,注重了以下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注重了乡村领导干部、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
二是注重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私营业主的普法宣传教育。
三是注重了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
四是注重了外来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
五是注重了渔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
六是注重了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
全年共举办和开展了以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举办了乡、村领导干部、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私营业主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学习班。开展了助力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普法宣传,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队会,宪法晨读,观看学习宪法视频,至家长一封信,知识竞赛,演讲,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知识讲座,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军营,致外来人口一封信等活动。
开展了3.15维权、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越界捕捞、反偷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婚姻法》、《继承法》等专题普法宣传。
开展了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民法典》为重点的普法宣传学习活动,开展了《民法典》应知应会200条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在重点人群两刑人员中开展了《刑法》、《社区矫正法》的普法宣传教育。
全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共举办学习培训班3起,知识竞赛2起,演讲1起,发放各类法律图书6000余本,各类普法宣传材料8000余份,设彩虹门宣传台10次,出宣传车6次,悬挂横幅、标语60余幅。
三、人民调解工作
2020年在原有的1个镇级,6个村级,3个企业调委会的基础上,又建立了6个村级评理说事点,4个村级党员离退休干部先锋调解队,2个个人调解室,调解组织覆盖全镇区域内。
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3起,达成调解协议90起,其中口头协议25起,书面协议65起,司法确认13起(司法所调解),司法所调解35起,村级调解45起,评理说事点调解6起,党员离退休先锋调解队调解4起,其中婚姻家庭16起、邻里43起、合同4起、损害赔偿14起、土地纠纷5起、环境污染2起、劳动争议5起、互联网1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6%。涉案金额229万元。基本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社区矫正工作
年内我镇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9人,解除6人,收监执行1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12人。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之有关规定,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管控工作。
一是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疫情防控紧严期间的监督管理管控。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通知要求,抓细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疫情防控及周边人群的疫情防控,坚持日报告登记制度,不留死角。
二是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刷脸日微信报告的监督管理,坚持做到日定时复查、审核,按时报备县局,对社区矫正对象没有按时或特殊原因没有报告定位和刷脸的人员,第一时间必须落实情况查明原因,属人为造成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法规学习,公益劳动的落实。年内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法规学习5次,公益劳动5次,通过学习和公益劳动使社区矫正对象从思想上真正的认识到所犯下的错误,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能够痛改前非,悔罪自我,修复社会关系,早日回归社会。
四是严格了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的落实。对符合规定外出请假的社区矫正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填写事由申请,填报审批手续,按时报备县局。对一名在疫情严防期间没有请假私自外出的矫正对象,由县局决定做出收监执行。
五是落实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解除宣告制度。年内对9名新入矫的和6名解除的社区矫正对象,按有关规定,按程序做出宣告。
六是落实了社区矫正对象走访谈话制度。年内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走访谈话4次,对2名贫困社区矫正对象各走访一次。通过走访谈话第一时间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社会表现及家庭生活情况,对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七是落实了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认真填写基本情况和有关数据,做到清晰、明了、准确。两档区分明确。
五、安置帮教工作
我镇共有安置帮教人员42人,年内新增13人,其中监狱释放8人,社区矫正解除5人,按规定登记造册,建立每人一档,年内对8名刑释解教人员按规定同各监狱和看押所做好了无缝衔接工作,年内对所有安置帮教人员现实表现,疫情防控,是否涉黑涉恶等情况各排查一次。
六、法律服务工作
全年共解答老百姓、村委会、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个体私营业户法律咨询320余人次,写法律文书21件,合同28件,协议17件,遗嘱9件。
七、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0年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在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控管理上,存在不到位环节,导致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未请假私自外出,并收监执行,本人和某某某司法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是工作作风仍需要加强,效率不高,创新意识不足。
三是深入基层服务指导不够,存在懒、散作风。
四是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时,存在处理越多得罪人越多的思想,使一些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解决,不能急群众之所急。
八、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的工作根据县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努力做好、做细各项常规工作的前提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落实。
2、落实好法定的普法宣传日活动。
3、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送法进乡村、企业、学校、军营、家庭活动。
4、争取镇领导支持聘请老师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学习班各一次。
5、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积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6、继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