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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履职报告范文1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2020年我镇森林防火总体要求是: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防会议精神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守住“无重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底线,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力做好全镇防火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二)主要工作目标
—森林火灾受害率在0.1‰以下。
—森林火灾控制率在5公顷/次以下。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监督指导,抓好防火责任落实
1.森林防火期,各单位必须领导带班,逐级签订防火责任状,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三员”档案登记备案,特别是要对痴、呆、傻以及精神病人、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逐一排查登记,落实监护责任,重点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签订防火区禁烧承诺书、区域联防等,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2.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权责划分原则,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和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单项工作责任人的责任和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各级领导(森防指成员)包保责任目标,落实具体的包保措施,建立从镇长到村(社区)主任,从林业场(站)长到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更加有力的森林防火组织领导格局。
3.强化各类管护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明确其目标、细化其责任,确保管好火源。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作为森林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的重中之重,发现漏岗和在岗不尽职尽责的严肃问责。
(二)健全完善火险预警,推动依法治火工作
1.建立健全预警响应、火灾扑救、用火监管、火情监测、联防包保、行政问责、经费保障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施依法治火,严肃查处违规用火,严厉打击报复性纵火。
2.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迟报、瞒报火情或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要强化违规用火治理,依法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由镇林业站、派出所派出力量,配合市联合稽查组,对擅自野外用火、烧荒、烧秸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
(三)加强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1.要做好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镇各包片领导要在3月31日前深入村屯、地块、山头,仔细查看农田剩余物的清理、回运情况,调查农户用火意愿,对烧除地类、地点、面积、片数、户主通讯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与农户签订农作物秸秆禁烧承诺书。各单位要备好监管监护力量,密切关注森林火险变化情况,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好农事和林间剩余物计划烧除工作,实行每烧必报,做到未允许不烧,有险情不烧,无备防不烧,严防发生意外。
2.要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布控。在清明节、五一节、把头节、春耕、入山采集、旅游等森林防火禁火期、高发时段森林火险期和森林防火紧要期,要增加巡护力量,加大巡护密度,对坟头、重点林区、重要道口要坚决死看死守。对森林防火各类管护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要做好监督和管理,实行分片稽查,严处巡护员、检查员、等防火一线人员擅离岗位和不进山、不巡查等问题。
3.要严格落实火源管理措施。在森林防火期内,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重点解决好林内承包(养殖户、种植户等)作业点、采矿点、修路作业点、采集点等用火监管问题,要逐人逐户落实火源管理措施,签订防火责任书,大力增加火源管理巡查和报告人员力量,特别是重点林区部位,要形成严密的火源防控网络,坚决防止出现空白。
4.要落实重点人群监管责任。在继续坚持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十户联防”等有效措施,落实上坟烧纸、呆傻、放牧、儿童、入山采集、旅游等重点人员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形成多层面、全方位预防森林火灾的格局,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重点时段的电话查岗和明察暗访工作。在高火险时期对重点包片的领导带班和值班情况、农事用火管理、入山巡护情况、扑火队集结待命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确保各项监管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1.增加宣传警示物布设数量。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以《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为主线,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12119”火情报警电话等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为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各单位要对现有的宣传物、警示物重新进行维护、规范和刷新,合理加大布设密度,提高布设标准,确保做到设置合理,符合标准,外形美观,内容规范醒目,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和质量。
3.分层次进行教育宣传。对受传统习惯影响较深的中老年人,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进行,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对分散村屯、零散住户等重点部位,要运用防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入户宣传,消除宣传教育死角,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五)切实做好森林火险监测、预警、预报环节,实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
1.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预警响应工作的特点,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在原有《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的基础上,加以有针对性修改、充实、完善。要细化预警信息和传递、预警旗更换、配套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制度,避免发生工作纰漏,造成严重后果。在程序上全面规范操作,做到火险、响应贯彻到村,警示旗悬挂到村。防火期间,要完善预警簿册的填报,完善预警信号旗的升降,加强村级预警信号旗的管理;一旦达到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就实行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林业场(站)和主要岔道口挂置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旗的制度,做到全镇林区、村屯、农户森林火险信息的当日知晓。
2.要全面做好《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加强预案内工作,明确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森林火灾应急扑救、紧急救援、善后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及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反应快捷、指挥和保障双到位,进一步提高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应变能力。
(六)加快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进程,全面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1.按照《省森林消防队管理规范》要求,尽快把专业、半专业和应急扑火队人力和设备筹备好。组建一支2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一支20人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确保做到重点区域扑火力量充足,一般区域扑火力量均衡,扑小火有准备,扑大火有能力。
2.林业工作站及相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要达到统一的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扑火装备库要及时进行改造,面积要达到15㎡以上,各类扑火机具数量要充足,摆放整齐,扑火管理制度要上墙,要有明确的人员分工和扑火操作规程。要组织人员对通讯设备、扑火机具、运输车辆、了望塔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地检修和保养,必须保证完好率和利用率达到100%。
3.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和扑火作战能力。要抓好扑火队防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要组织当地扑火队、站所等开展以扑救森林火灾为基本实施的实战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综合作战能力,全面提高战斗力。在森防关键时期,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统一调动、及时出警,全力做好扑火应对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七)加强值班调度工作,全面提高森林防火业务能力。
1.严格按照《省森林火情调度业务处置规则》有关规定,落实防火期值班值宿、领导带班和领导干部防火期外出告假制度,严格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替岗或在岗上进行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活动及值班值宿人员酒后上岗问题的发生。
2.林业站要配备专(兼)职调度员、电台员、火场信息报告员各一名,由镇政府协调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乡镇防火调度员、电台员、扑火队长、了望员、火场信息报告员和森林防火微机操作员、森林火险监测员参加各级防火业务培训,对于经培训仍不合格的人员将提前调整下来,全面提高森防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在其位,尽其才的作用。
森林防火履职报告范文2
一、责任期限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人动,由新任领导自动接任。
二、责任目标
1、严格控制森林火灾。辖区内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不超过1次/万公顷和1‰,不发生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不发生一般以上的森林火灾。
2、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辖区内森林火灾12小时内扑灭率不低于90%。森林火灾扑灭后严防死灰复燃,力争火灾复燃率为零或不超过森林火灾发生总起数的5%。
3、及时查处火灾案件。辖区内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70%。
三、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政府要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政府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细化指标,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年度责任状完成情况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规定,通报考核结果。
认真开展重点火灾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对森林火灾多发、森林防火工作薄弱的县、乡实行综合整治或重点管理,并组织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森林火灾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依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事机构,落实机构编制,配足专职人员,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进一步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高火险期间以及野外用火高峰时期要组织专项防火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专职护林防火队伍体系,落实护林经费,完善护林防火巡山制度。在高森林火险期间,要增加巡护人员,加大巡查密度。切实加强对护林员管理,确保护林人员认真履职,及时、有效管控野外火源。
制定完善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及时野外禁火令,组织基层按照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要求抓好落实。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机制,高火险期和野外用火高峰季节,要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查堵野外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
加大森林防火执法力度,组织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时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认真排查火灾隐患。
认真执行《省森林防火值班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和重要节假日,乡(镇、街)至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带班,严禁漏岗、脱岗;严格执行森林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3、积极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发生森林火灾后,要迅速组织,周密部署,科学指挥,安全扑救,有效扑灭。
加强森林火灾扑救组织领导工作,有关领导要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到场指挥扑救;村主干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村应急扑火队伍赶赴现场施救,扑打初发火;乡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和主要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3小时未扑灭,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6小时未扑灭,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包片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12小时未扑灭,县(市)区主要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防火宣传、巡山护林、扑火物资、扑火工资等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预算资金要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落实建设资金,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专业骨干扑火队伍,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要建立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村建立应急扑火队伍。适时调整充实各类扑火队伍人员,每年要组织开展扑火业务培训或演练。县、乡两级及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行政村建立专用的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充足的扑火物资。
5、加大灾后处置力度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迅速查清火灾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做到以案释法,扩大教育面。
及时更新森林火灾迹地,当年森林火灾迹地必须在次年春季造林结束前完成更新。
四、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对象及方法
考核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考核按年度进行,每年度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进行检查考核或复核,并将检查考核(复核)结果通报全市,同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双控”指标见附表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省政府下达的2012-2015年森林防火责任书中规定的五项工作目标为主,分解成17个考核分项进行检查考核并计分(详见附表2)。为强化落实“预防为主”方针,考核设立奖励分,对护林员队伍健全、护林经费投入力度大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火源管控成效明显、火灾发生率大幅下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分10分,但奖励分项目一律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考核,从严把关。总分为110分。
(二)考核程序
每年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考核项目和标准,对上年度责任书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和自查材料,连同人民政府责任书执行情况一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市)区完成年度自查基础上,组织检查考核(复核),对考核面积在50万亩以下的县级单位组织考核,对考核面积在50万亩以上的县级单位自查情况组织复核。检查考核(复核)结束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县(市)区汇总上报的检查材料及检查考核(复核)结果和平常检查情况,综合评价各县(市)区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上报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兑现奖惩
1、对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或责任制考核成绩优秀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年度责任制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相关领导进行督查问责。
2、对“十二五”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或每年度责任制考核成绩均为优秀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
森林防火履职报告范文3
一、决定重大事项
1、严格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乡镇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2、组织代表认真审议政府、人大、财政三个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决议。
3、在闭会期间,对镇政府今年计划完成9件主要工作跟踪督查,我镇9件大事已经完成。
二、开展监督工作
1、对政府重点项目进行督查,一是对有建设村部的村委进行督查建设进度和质量,二是对我镇圩镇大道立面改造的工程预算、工程建设质量和改造风格等情况进行督查。经过督查,我镇立面改造质量得到改善,并彰显庐陵风格。
3、组织部分区、镇人大代表及群众代表对我镇各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对其进行排名和通报,对排名较后的站所要求进行整改。
4、近期镇人大主席团将组织部分区、镇人大代表对我镇辖区的支渠清淤情况进行。
三、代表工作
1、六月份组织部分区、镇人大代表队区发改委工作进行评议座谈,促进了区发改委工作和代表增加了区发改委工作职能的了解。
2、为使我镇炉下垅园田化工程顺利有序完成,组织炉下垅所属三个村委会的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干部约见了区农业开发办主任彭家迎同志,通过实地勘察,现场提问解答,使炉下垅园田化规划更加科学,工程进度加快、相关工作配合更加密切。
3、认真督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镇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共收到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2条。主要是反映农林水及生猪价格等,镇政府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通过实地勘察和调研,着力解决了生猪肉价过高问题、赵公陂闸门维修问题,从玉公司周围耕地水渠整理问题、洋田垅园田化遗留问题、田北排洪渠、火焰山水库排洪渠等意见建议。办结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95%以上。
4、组织人大代表参与镇中心工作,调动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如在收取我镇大道立面改造资金工作中几位区人大代表发挥表率作用,成绩突出。
5、为确保人大代表活动顺利进行,镇政府每年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供给,实报实销,并列入财政预算。
四、宣教调研工作
1、今年以来镇人大督促镇政府及有关站所开展了四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两千多份。宣传内容有森林防火条例、交通安全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统计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十月份组织区镇人大代表进行了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增强了代表森林防火意识和知识,促进了我镇森林防火工作。
3、按照区人大要求,及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4、为丰富代表生活和提高代表履职水平,镇人大按要求订阅了《中国人大》和《时代主人》等学习资料。
五、其他工作
1、协助区人大在我镇召开了区人大二届十三次常委会。
森林防火履职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森林防火履职报告范文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为确保各项工作抓出成效,于3月下旬牵头组织签订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责任书安排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签订,明确单位、个人的具体责任及奖惩办法,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安全生产管理死角。二是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年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及时传达贯彻县政府、县安委会和市国土局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春节、两会、汛期、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等特殊时段下发了有针对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到了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三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县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由局领导带领分管股室(站、办)对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项目施工现场、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涉安项目用地规划审查、地质勘察、储备土地和征收土地安全监管等。检查未发现较明显安全隐患。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县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深入安全执法专项活动,对全县各场镇、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非煤矿山和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督导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曝光,并采取限期整治措施。五是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抓好矿山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国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扩大动态巡查范围、加大动态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涉矿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明确各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各辖区的动态巡查,对涉矿区域进行全覆盖排查,县、乡镇两级出动矿山巡查上百人次;执法监察大队和地质矿产股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对国土资源所开展的动态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通过巡查检查,对天堂湾页岩砖厂未经批准越界开采行为予以曝光,勒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退回本采矿区范围内开采,并魔兽越界开采矿产品的违法所得11400元。
(二)地灾防治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了防灾责任。编制并了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县、乡(镇)、村、社、监测点”五级监测体系,每个隐患点均落实3个科级领导作为防灾责任人。县政府与乡镇签订了防灾责任书,乡镇与村、社、隐患点监测人员签订了防灾责任书。成立了局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二是全面排查地灾隐患。开展了汛前排查和汛中排查,查明了家底。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主要有滑坡、危岩(崩塌)和潜在不稳定斜坡三种类型,按地质灾害的危害对象(险情)和规模划分,中型3处,小型61处。威胁498户、1736人,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8174万元。地震发生后,立即组织防灾责任人、专职监测人员和技术协作单位开展了隐患点检查工作,及时制定了震后地灾隐患排查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现正在全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灾隐患排查。三是全力整治地灾隐患。今年,需完成145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现已完成120户;完成3个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8个排危除险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比选施工单位。四是全员提升自防自治能力。通过分片区集中宣传培训、电视、院坝会等大力宣传防灾知识,确保隐患告知率、群众知晓率两个100%。五是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今年5月31日,在镇堵水坵水库开展了县级综合应急演练,隐患点由乡镇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全覆盖。六是全面预警处置应急。隐患点开展专职监测64处、简易自动化监测6处、专业监测5处,及时气象预警信息,全力做好预警预报,大力开展提前避让,切实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处置能力。今年上半年共协助汛期督导组共完成了10余份应急调查报告,以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6份。今年5月27日,镇石坝村8社凉坪崩塌点成功实施提前避险,保障了2户6人的生命安全。七是严格值班值守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全面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制定了《值班须知》、《突发事件速报流程》、《灾险情速报制度》等,同时,进一步补足了应急物资库,完善了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并上墙。同时,局值班室每天对全县所有专职监测点上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员等相关责任人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白天抽查20名、晚上抽查10名责任人,一个周完成一轮全面抽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八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管理。我局成立了由30名同志组成的抢险应急分队,并在汛期进行了应急分队培训,制定了应急分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管理。九是全面开展督导。制定了2019年度地质灾害督导方案,牵头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整改,确保工作到位。
(三)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完成了镇水村9社砂岩矿出让。二是完成了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调整方案编制、听证和评审工作。三是完成了矿业权管理日常工作。四是完成了县长江经济带露天废弃矿山修复前期调查和方案编制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防灾力量、应急救援抢险能力较弱。现国土资源所无车辆,防灾工作难度大。
(二)专职监测员选拔、管理难度大,监测效果不明显。
(三)专业人员不够,项目工程监管不足,项目进度慢。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1.安全生产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长效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和日常的巡查监管,对合法采矿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执法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机制。
森林防火履职报告范文6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有效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年安全工作上新的台阶。结合我镇实际,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围绕《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扎实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大力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问责,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把“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作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镇安全生产管理上层次、上水平,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本辖区内确保不发生如下安全生产事故:
1、全镇不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2、农业机械死亡事故;3、人员死亡火灾事故。事故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工作要求
年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司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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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方面:重点检查应关未关、明停暗开、死灰复燃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小企业,强化对各矿山企业“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定员、超定量、超生产能力)、“二赶”(赶进度、赶工期)等违章违规行为的动态监管。要督促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形成合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关闭f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杜绝非法生产;要加大对露天矿山、地采矿山等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无证小煤硐巡查责任人要进行逐硐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做好巡查情况登记。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防爆、防火、防泄漏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打击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针对大雾、阴雨、等特殊天气,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警示告示。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认真贯彻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主要检查消防通道管理、电路整理、消防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加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打击力度,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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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设施设备是否检验合格,运行状况是否良好,有无应急救援预案等。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有关规定,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
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贩运爆炸物品行为,严格民爆物品管理。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加强对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建筑工程专项整治方面: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力度。通过对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施工防范措施情况的专项检查,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坚持上好师生安全课;健全消防、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加强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安全和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预防学生校园侵害。
交通安全、建筑和液化气、电力电网及企业、特种设备和无证煤硐安全巡查管理工作、山塘、水库及电站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巡查管理、森林防火工作、无照经营、工业卫生安全、沼气安全。由各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各挂钩单位负责落实,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中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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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任落实
(一)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进入分类整改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企业级别评定后的分类指导工作。对a级和b级企业,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对c级企业,要督促其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d级企业,镇政府将依法上报县政府予以取缔。
(二)抓好政府部门的一岗双责
按照我镇“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村属地管理,进一步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好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方法,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通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推进“一岗双责”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来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等工作。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不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继续加大对部门领导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三是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作,要延伸安全宣传教育触角,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市民的更广泛的宣传;要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要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培训覆盖面,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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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安监机构队伍建设
要着力健全完善村(居)安监队伍机构,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村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完善镇、村二级安全监管网络。
(三)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