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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基金论文范文1
Delong、Shleifer、Summers和Waldmann(以下简称DSSW)最先提出了投资者情绪模型,模型假设市场上存在两种参与者—理性投资者和噪声交易者,理性投资者依赖于对证券的内在价值分析交易和持有证券,噪声交易者的交易行为则符合噪声交易模式。由于噪声交易者的情绪是随机的,理性的投资者不能很好的预测这种投资情绪。因此,当理性投资者未来某一时刻出售资产时,噪声交易者可能看空市场,引起资产价格下跌。这种下跌的可能性就是一种不同于其他市场风险的额外风险,即噪声交易者风险。只要理性投资者想在未来某个时间出售自己手中的资产,噪声交易者风险就像资产本身所固有的市场风险一样影响着资产价格。因为同一种投资者情绪的波动会影响很多资产,并且不同噪声交易者的情绪相关很强,所以这种噪声交易者风险不能被有效分散,它像资产的系统风险一样会在资产定价公式中有所反映。那些受到噪声交易者风险影响的资产的收益率应该高于不受该风险影响的资产的收益率。
Lee、Shleifer和Thaler(以下简称LST)把DSSW的投资者情绪模型应用到封闭式基金研究中,由于噪声交易者对封闭式基金不可预期的未来的情绪变化是针对封闭式基金的证券组合,是系统性的,因而可以把它看作是市场上噪声交易者风险的平均指标。LST的研究不但指出封闭式基金折价的变化反映了投资者情绪的变化,还间接指出一种测量噪声交易者风险的方法,利用此方法,LST得到如下模型:
R=α+a*ΔD+β*RM+ε
其中R表示证券组合收益,ΔD表示封闭式基金折价率的变化,RM表示市场收益,RM前的系数β为组合的Beta值,表示市场风险。此模型从直观上解释就是噪声交易者的存在影响了组合的收益。模型的创新之处在于用可以直接观测的表示封闭式基金折价率变化的ΔD量化了噪声交易者风险因子。
噪声交易者风险普遍存在于市场中,但并不是所有证券组合都受到相同程度的影响。因为当理性投资者发现噪声交易者的交易行为使得证券价格严重偏离内在价值时,理性投资者会采取与噪声交易者相反的操作,使得证券价格迅速回复。这种回复过程取决于理性投资者与噪声交易者之间力量的对比。LST把机构投资者归入理性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中大部分归为噪声交易者,因此对于机构投资者集中的大市值股票而言,它们的噪声交易者风险小,小市值股票则个人投资者集中,噪声交易者风险大。
实证检验
(一)数据和变量描述
本文的样本数据包括自1999年1月至2008年2月沪市和深市共56支封闭式基金的月末净值、收盘价和基金份额,这其中包括集中在2006至2007年转换为封转开的22支基金转换前的数据。计算可得整个市场上封闭式基金折价率的加权平均值——加权平均折价率指数VWD(Value-WeightedIndexofDiscount)及其变化率ΔVWD,权重为基金资产t时刻净值。
表1是加权平均折价率指数与其一阶差分的描述性统计量。统计结果显示,平均而言,1998年1月到2008年2月期间,我国封闭式基金折价率为19.8%,标准差达到13.5%,月度折价率平均变化0.15%,但变化的标准差极大,达到5%,最大的一个月折价率变化达到22%。这比国外10%(Weiss,1998)左右的折价率要高得多,这表明我国证券市场上噪声交易者风险要大于国外,离成熟的证券市场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要走。(二)折价变动与证券组合收益
根据投资者情绪模型,因为小市值股票的持有者中个人投资者所占比例要高于大市值股票,而个人投资者有相当部分的非理性的噪声交易者,容易受到市场传言的左右,对股票的内在价值没有正确的判断,过于悲观或过于乐观的情绪驱使着他们的交易行为。因此,小市值股票比大市值股票有更多的噪声交易者风险。对我国而言,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前,股票市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差别使得总市值小的股票不一定比总市值大的股票有更多的噪声交易者风险,流通市值的大小才是决定因素。本文把上证A股和深证A股按照年初股票流通市值进行排序,按顺序从小到大分成十组。规模最小的前10%为第一组,接下来的10%-20%为第二组,一直到规模最大10%的为第十组,得到十个不同市值规模证券组合的加权平均收益率如下:
表2展示了按照流通市值排序得到的十个证券组合月度加权平均收益率对封闭式基金折价率月度变化ΔVWD和上证A股与深证A股月度加权平均收益率的回归结果。
根据CAPM理论,RM的系数就是各个组合的Beta值,所有组合的Beta值都在1的附近,并且随着组合股票市值的增大而单调递减。在10%的置信度下,组合1、2、6中ΔVWD的回归系数都是显著的,组合7和组合8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流通市值最大的组合9和组合10甚至在置信水平1%的情况下仍然显著。ΔVWD的回归系数在组合1-10之间近似单调递增,并且在组合10的回归模型中变为正数。
本文再仔细考察一下ΔVWD系数所表示的意义。对于组合1来说,封闭式基金折价率下降1个百分点会引起组合月收益率增加0.16个百分点,因为ΔVWD在本文所研究的1999年到2008年这段时间绝对值的中位数是0.0234(2.34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封闭式基金折价率的变化平均会引起组合1收益率0.57(0.16*2.34)个百分点的变化。因为组合1在1999年到2008年期间月收益率绝对值的中位数为5.57%,所以封闭式基金折价率的变化解释了6.72%(0.37/5.57)的组合1的收益率变化,即噪声投资者风险解释了流通市值规模最小的组合收益率变化的6.72%。因此,在通常意义上来说,即使在考虑了市场整体的影响后,封闭式基金折价率的变化也能够解释7%左右的规模最小组合收益率变化。对于组合2至组合9来说也有同样的结果,只不过关系强弱不同。对于组合10来说,它的收益率绝对值的中位数为4.4%,因此对于组合10,折价率的变化解释了组合10收益率10.91%的变化(0.2053*2.34/4.4),不过组合10变化的方向与前面9个组合变化方向相反。
结论
投资者情绪是影响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收益的重要风险因素。作为反映投资者情绪的指标,当封闭式基金折价率变小时,投资者似乎确实更加乐观,噪声交易者会盲目跟踪市场热点,认为大市值股票的收益在牛市中不再吸引人而卖出手中的大盘股,买入中小盘股。从而使得规模最大的10%的公司的股票反而在牛市中表现平平,因为规模最大的前10%的股票的流通市值已经占到沪深A股市值的60%以上,因此可以说,除去这部分股票,其他的90%的股票都是中小盘股。同样,当折价率变大,投资者情绪悲观时,噪声交易者又会买入更加保险的大盘股,从而使得这些股票价格上升,收益率提高。
我国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和折价率的波动水平都显著大于国外相应数据,这表明我国证券市场噪声交易者风险偏大。由于机构投资者还未能在我国证券市场发挥与国外同样的稳定市场的作用,因此,散户的炒作和投机行为引起的封闭式基金折价幅度也就更大,波动也更加剧烈。对于我国封闭式基金来说,机构投资的力量虽然一直在增长,但实际上最有实力的机构投资者国有企业和政府在整个封闭式基金发展的历程中都是扮演一个消极的角色,政府和国有企业不能减少持有的股份,也没有很强的意愿去增持股份,因此机构投资者不能起到弱化噪声交易者盲目交易带来风险的作用,相反越多的个人投资者和闲散资金进入股市,加剧了噪声交易者风险,使得封闭式基金折价率与小盘股收益的正相关关系更加明显。
论文关键词:噪声交易者风险封闭式基金折价率证券组合收益
论文摘要:本文利用封闭式基金折价率测算我国股票市场噪音交易者风险,并估算该风险对不同流通市值证券组合收益的影响程度,结论是:我国股票噪声交易者风险与股票流通市值有显著的相关性,流通市值小的股票易受到噪声交易者交易行为的冲击。
行为金融学对理性参与者假设提出质疑,把与理性参与者相对的噪声交易者(即非理性的根据似乎是真实的实际是噪声的信息,开展交易的群体)纳入假设,解决了众多难题,其中,破解封闭式基金折价率问题是重要成果之一。Lee,Shleifer和Thaler(1990)利用包含噪声交易者风险的投资者情绪模型,对封闭式基金折价问题做出了解答,还为度量噪声交易者风险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并且发现不同市值规模的股票拥有的噪声交易者风险有显著差异,噪声交易者风险对于市值最小的股票和市值最大的股票的解释作用最为明显。国内对于封闭式基金折价现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对折价原因的解释,王擎(2004)认为封闭式基金的折价既包含噪声成分,也包含理性预期成分,但更主要体现噪声交易。董超,百重恩(2006)发现折价率还受基金换手率和基金规模影响。但以折价率作为噪声交易者风险度量来考察股票噪声交易者风险与股票市值规模之间的关系方面,国内文献还没有涉及。本文利用Lee,Shleifer和Thaler提供的方法,利用封闭式基金折价率测算我国股票市场噪声交易者风险,并估算该风险对不同流通市值证券组合收益的影响程度。
参考文献:
1.DeLongJ.B.,A.Shleifer,L.H.Summers,andR.J.Waldmann,Noisetraderriskinfinancialmarkets[J],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98,703-738.1990
2.Lee,Charles,AndreiShleiferandRichardThaler,InvestorSentimentandtheClosed-endFundPuzzle,JournalofFinance[J]46,1991
封闭式基金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从我国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及现实证券市场的制度环境看,现阶段我国推出的开放式基金应做以下三方面的制度创新:融资制度创新、金融衍生品创新和基金评级体系的创新。
[论文关键词]开放式基金制度约柬融资制度创新
随着2000年l0月《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颁布.有荚开放式基金的话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荚注.开放式基金的推出.无疑是我国证券市场超常规培育机构投资者的又一重大举措,但在众人一片叫好之中,我们仍应保持一份持尊,仔细分析开放式基金的正常运作需要哪些制度环境,我国现阶段的证券市场是否具备开放式基金正常运作的制度条件.为开放式基金的推出我们还要做哪些制度刨新,这些都是在开放式基金推出之前必须处理好的现实问愿。
一、开放式基金的特点夏其潜在运作风险
对比封闭式基金而言,开放式基金的最明显特点在于基金单位无发行限额规定,如果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水平高.经营业绩好,则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也就舍不断增强.基金规模也就像滚雪球似的不断增长.基金管理公司可收取更多的管理壹.基金持有人也可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实现双方的共赢.也正缘于此.开放式基金的推出能较好地发挥储蓄——投赘的转化功能,比较好地解决证券市场资金供给方面的问愿但另一方面,如果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差.投资运作时不以基金持有人利益量大化为原则,甚至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剐其在广大投资者问就会丧失赣以生存的基础——信誉,其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就可能面临被不断赎回、清盘的危险.
正是出于开放式基金具有可随时挂基金持有人购买和赎回的特点,使得开放式基金的运作风险要远大于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量主要的风险其过于随时要应付基金持有人赎回要求的流动性风险。我国股市经过效十年的发展.上市公司巳经超过1100家,通市懂占GDP的比重也达蓟5O左右,但我国股市仍是一个新市场.投机性矗,指散被动幅度太是其主要特征.当遇到突发性事件或调控政策出台时,指散大跌,开放式基金所投资的股票也注定难进厄运.在大多效投资者抛售狂潮的冲击下.开鼓式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也势必下降.而基金持有人为了避免所持有的基金单位进一步眨值,也势必要求尽早尽可能高价地赎回基金单位,如果基金管理公司所持有的流动性资产不足以满足偿付基金持有人赎回需求、而又无其他融资逢径可供选择的话,势必撼售手中段票来满足偿付需求,这样注定会进一步加剧指效的下跌.进而又进一步加尉投资者的恐慌情鳍,从而形成新一轮的恶性循环,更有甚者不捧腺有形成股灾、金融危机的可能.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均受到损害因此.在开放式基金推出之际,必须对我国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环境进行客观分析,并相应的进行一些制度剖新来满足开放式基金的运作要求.
二、我国现阶段推出开放式基金的制度约束
从理论上而言.开放式基金的推出是与开放程度较高、规模较大、流动性较强的证券市场系在一起的,证券市场的规模太小、品种单调,而且质量低劣(映乏投资价值).其显然不适宜投资基金尤其是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结合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环境,在现阶段推出开放式基金的制度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与投资基金有关的法律体系还未建立.投资基金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无明确规定。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制度设计的重要功能在于合理界定权利边界.只有权利界限清楚,责任才能明确、才能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减少外部效应。但目前,投资基金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还仅是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来加以界定.并且该《暂行办法》主要是针对封闭式基金而言的,没有充分考虑开放式基金的具体特点,这样.权利和义务界定的不明确、规章制度的前瞻性不强.在实际运作中就会加大制度运行成本,造成额外的效率损失.不利于证券投资基金业的长期规范发展。
(二)我国现在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均不利于开放式基金的发展首先从市场规模来看.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共有上市公司l100多家.流通市值两万多亿元封闭式基金规模BOO亿元左右,在这种状况下就已经出现基金大规模交叉持股的现象.那么如果再推出总额为200—300亿元左右的开放式基金.在可供投资品种有限的情况下.开放式基金问不交叉持股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基金大规模的交叉持股势必降低所持股票的流动性.在开放式基金遇到基金持有人大规模赎回基金单位时,很易产生流动性危机。其次从市场结构而言。目前我国的投资基金仅能投资于A股和国债.投资品种有限从美国和香港的情况来看.投资品种非常多.有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市政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并且其还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投资机会.对比之下.使得事实上我们管理的基金面对的是单一市场风险.如果国内沪、深指数大幅爆趺.势必给开放式基金带来相当大的运作压力
(三)有关金融制度设计,主要是融资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不利于开放式基金发展的规定。由于开放式基金随时面粘着基金单位的赎回要求.在出现巨额赎回、基金资产又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变现的话,就会对jl缶时性流动资金产生一定的需求。对此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由托管银行向基金提供短期信贷.该种信贷属于“过桥贷款”的性质.主要是为了给基金一个调整资产结构的机会。但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却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从事资金拆借业务l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这些规定的本意是限制基金进行信用交易和超出自身的能力进行投资.主要是针对封闭式基金而言的.但对于在开放式基金的情况下.上述规定却存在较大的限制。
(四)金融衍生品方面缺乏开放式基金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交易工具。开放式基金的发展特别需要有做空机制.而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仅有做多机制。任何一个投资者想参与中国证券市场,必须由最初买人股票开始l而实现最终盈利.也只能由卖出股票结束加之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的特点,使得事实上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是很大的.这样·开放式基金虽能通过投资组合来肪范个股间的非系统性风险.但仍要承担较高的系统性风险。股指期货交易的缺乏可以说是开放式基金正常运作的一大瓶颈。
(五)缺乏合理的基金评级体系和权威的基金评级机掏。目前三大报是以基金净值来对基金运作能力进行排名的,在这种制度设计下。就会诱使基金管理人采取片面提升净值的捷径——对个股进行控盘式操作来提升所管理基金的单位净值.而不是在风险和收益的结合中,寻找最佳平衡点。运作开放式基金如果沿用旧的封闭式基金的思路,势必引起开放式基金所持有股票的流动性大为降低,易引发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危机。况且,在基金发起设立时,其投资目标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有明确规定的,有的是成长型基金.有的是优化指数型基金.不同投资目标的基金其运作思路肯定会有很大的差异,而如果单一用净值作为评价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水平的硬性指标的话.明显带有不合理性,也易引发基金管理公司间的恶性竞争。另外.从基金评估机构而言.美国基金业的快速发展与基金评圾机构的配套发展也密不可分.当前美国基金评级机构与股票评级机构、债券评级机构一起成为资本市场信用评级的三大支拄.并以严格、客观、公正保持投资人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而我国目前却缺乏此类公正独立的基金评级机构
三、推出开放式基金的制度创新工作
(一)在融资制度创新方而.可考虑在即将出台的《投资基金法》中允许托管银行向基金提供短期信贷。这是现实制度环境下的最优选择。同时,为肪止基金管理人从事信用贷款投资.可考虑对借款的用途和比例进行限制。如规定基金借贷的最高限额为基金净资产的,并且仅限于用于支付赎回申请的要求。由托管银行对基金提供信贷支持。主要考虑到基金资产规模的大小和托管银行本身利益密切相关.基金的稳定经营对基金托管人也是有利的.并且托管银行对基金资产状况最为了解.可以有效地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保证借贷资金按规定用逢使用。
封闭式基金论文范文3
【关键词】折溢价 影响因素 上证180ETF
一、引言
ETF是一种以某一选定的指数里面所包含的成分股作为投资对象,依据构成指数的股票种类和比例大小,采取完全或抽样复制,进行被动投资的指数基金。ETF结合了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的特点和一般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的特点,形成了ETF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在一级市场上,一定规模的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和赎回ETF份额。在二级市场上,所有投资者都可以在交易所买卖ETF份额。ETF与其他基金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它独特的申购赎回机制,一定规模的投资者在一级市场向基金公司申购时,所用的不是现金,而是基金公司所规定的一篮子股票和可能的少量现金。同样,投资者在向基金公司赎回自己的ETF份额时,获得的也不是现金,而是一篮子股票,如果投资者需要变现,需要在二级市场上将赎回的股票卖出。
ETF一二级市场之间套利机制的存在使得ETF二级市场与份额净值趋于一致,使得ETF不会出现封闭式基金存在的大幅折溢价的现象。当二级市场ETF的价格低于单位份额净值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低价买进ETF份额,然后在一级市场赎回份额,再在二级市场上卖掉赎回的股票,可以实现套利。相反,当二级市场ETF的价格高于单位份额净值时,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买进申购需要的各种股票,并在一级市场中按份额净值转换为ETF份额,再在二级市场高价卖掉ETF份额,也可以实现套利。即使如此,由于ETF二级市场的价格受供给与需求的影响,二级市场的价格和单位份额净值之间还会存在一定的差额,这就是所谓的折溢价。
二、文献回顾
有关ETF折溢价的研究国内外的众多学者们已经做了许多贡献。Elton等(2002)发现SPDRs的折溢价比较小,而且折溢价几乎在一天内就消失。Andy Lin和Anthony Chou(2006)探究TTT的折溢价以及TTT回报率和交易量的影响因素,得出TTT的折溢价受其自身波动率以及市场回报率的影响,而TTT的回报率则和市场整体波动以及自身套利机会存在高度相关。俞雁(2008)通过研究上证50ETF、上证180ETF和深证100ETF的折溢价,发现我国ETF的折溢价远低于封闭式基金,但是相对于国外发达市场的ETF而言,折溢价表现还是比较差的,体现了我国ETF市场的效率相对比较低下。张峥等(2012)研究了上证50ETF的价格和基金净值的相关性,以及折溢价水平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上证50ETF的价格与基金净值存在显著同步变动的关系;在涨跌停板和停牌期间之外,上证50ETF的折溢价水平低于套利所需的交易成本。研究表明了上证50ETF具有较高的定价效率。本文将以华安上证180ETF为例研究中国ETF折溢价的影响因素。
三、实证模型与结论
华安上证180ETF的跟踪指数是上证180指数,180ETF采取抽样复制的复制方法,根据一定的选股指标,选择部分跟踪指数成分股来构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以实现基金组合收益率和标的指数收益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根据Andy Lin & Anthony Chou(2006)所用的实证模型,我们用类似的方法来研究ETF的折溢价。
P/Dt=α+β1PVt+β2αAOt-1+β3MVt+β4MRt+ε
其中,P/Dt为ETF的折溢价,用ETF的收盘价减去ETF单位份额净值;PV■=■为ETF的价格波动率,H■、L■、C■分别为ETF当天的最高价、最低价、收盘价,如果最高价和最低价相差比较大,则当天的价格波动率比较大;AO■=■为ETF的套利机会,Vt为ETF当天的单位份额净值,因为ETF二级市场的价格小于或者大于单位份额净值,都存在套利机会,所以选用其绝对值,此外,由于套利交易的机会会在下一天被投资者用来操作,所以在模型中选用上一天的套利机会;MV■=■为市场波动率,H■■、L■■、 C■■为市场综合指数的最高价、最低价和收盘价;MR■=■为当天市场回报率,根据资产定价模型,每只股票的要求报酬率中的风险溢价部分是市场回报率的风险溢价部分的β倍,所以将市场回报率作为一个自变量加入模型中;ε是随机扰动项。
表1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结果
该多元线性回归的模型如表1所示,从表1中可以看出,PV和AO的系数是显著不为零的,其中PV的系数为正数,AO的系数为负数,MV和MR的系数是不显著的。结果表明ETF的折溢价与自身的价格波动率和套利机会相关,与市场回报率和市场波动率不存在相关关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该模型的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其中显著影响上证180ETF折溢价的因素是ETF的价格波动率和上一天的套利机会,市场因素的影响对上证180ETF的折溢价的影响不是显著的,表明上证180ETF的折溢价仅仅受到它自身情况的影响,而不是由于整个市场的变动使得它的折溢价发生变动。
参考文献
[1]胡婷.对ETF在中国发展的研究与探讨.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D],2005.
[2]赵文娟.我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跟踪误差的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D],2006.
封闭式基金论文范文4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基金税制
一、基金本身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吗?
基金法律身份和税收义务密切相关,国际上存在3种主流的税务处理方式:(1)公司型基金具备法人身份,必须缴纳公司所得税。论文百事通拥有公司型基金的国家多数采用这种税务处理方式。(2)契约型基金不具备法人身份,一般不用纳税。如日本、韩国、比利时等多数国家。(3)少数国家将契约型基金虚拟认定为公司,缴纳公司所得税,甚至在个别国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澳大利亚规定投资信托基金没有分配对象时,基金本身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属于契约型,根据上述国际惯例可以从3种税务处理方式中选择。从我国税收条款规定来看,现有基金税收条文中没有任何关于基金纳税方式的确切规定。仔细研究不难发现,我国与基金相关的税收条文中又隐约对基金的纳税身份有所暗示,并可以推断理解为:基金承担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由基金管理人代为缴纳。比如“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在2003年前暂免征企业所得税”。该两点所述的“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俨然可以被理解为,我国契约型基金虽然没有法人身份,但需要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是当前处于暂不征收的阶段。
我国基金究竟是否负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呢?笔者认为,“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提法是错误的,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认定规定。根据《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很明显,我国基金不应属于企业类,那是否可以归属到“其他组织”呢?在《实施细则》中“其他组织”一词被详细地解释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问题于是被继续演化为,基金是否是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呢?这一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提供了答案。其第一章第二条中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由此可见,基金只是一种投资方式,一种投资工具而已,既不属于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也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的其他组织。同时,我国各项法律条款都没有涉及基金公司虚拟化问题。所以,我国契约型基金不应该被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基金本身适用于营业税吗?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在2003年前暂免征营业税”出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128号],和上文“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在2003年前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提法一样,容易使人误解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买卖股票、债券价差收入的营业税的纳税人。显而易见,如果基金管理人是纳税人,则与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相违背。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以下简称《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同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范围,即“单位”纳税人或“个人”纳税人。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被认定为“单位”,属于契约型的证券投资基金却没有任何理由被认定为“单位”或“个人”。换言之,倘若基金可以被归入到“单位”而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则明显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性质的定义相矛盾,导致相关法规发生抵触。笔者认为,《申报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缴纳营业税的规定和《营业税暂行条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违背,应该予以废除,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本身不应该缴纳营业税。
三、改变个人所得税扣缴人、扣缴时机的做法是否合理?
我国关于基金个人投资者获得基金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先后有过3个:第一个是1996年12月下发的《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21号),该通知规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为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派息分红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二。第三个通知是财税字[1998]55号和财税字[20021128号。通知规定,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银行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显然,3个通知关于扣缴人的选定发生了改变,扣缴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改换为上市公司、企业和银行,相应地,扣缴时间也由基金分配时提前到股息、红利、利息分配时。
政策意图十分明显,改变扣缴人的做法利于税款在来源处征缴,确保了税款及时入库。但是笔者认为,在来源处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做法损害了税收公平原则。首先,损害了个人基金投资者的利益。我国绝大多数的基金契约对基金分配制定了3项限定条件:(1)若基金投资当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改变扣缴人的做法使得个人投资者的股息、利息收入在来源处就被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必然导致以税后收入来弥补基金前期和当期可能拥有的投资损失,甚至可能因提前扣除税收,致使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低于面值,进而不能满足分配条件。其次,提早了未分配收入的纳税时间。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若在来源处预先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则意味着基金未分配的部分也提前承担了税负。再者,违背了基金投资者收入确认原则。按照国际惯例,基金投资者不是在基金获得收益时,而是在基金分配收益时才被确认获得基金收益,并产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我国在来源处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做法恰恰违背了收入确认的国际惯例。
从税率设置来看,财税字[2002]128号文件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此后,包括企业在内的投资者,从基金
分配中取得的所有收入都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条规定考虑到,由于存在着获得投资者纳税身份变动信息的技术困难,处于上两个环节的被投资企业无法准确判断代扣代缴适用税率,为便于征管,无论是企业或个人投资者,一律按照个人所得税20%的税率征收。这种做法存在几个缺陷:(1)明显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所得税的区别;(2)投资者取得的股息收入本身就是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它与投资者取得的利息收入性质是有区别的。特别是投资者取得的利息中的企业债券利息,它在被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前进行了扣除,减少了被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股息收入则是被投资企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后收入的分配。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如果派发股息的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等于或高于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投资企业不必对此项收入再缴纳任何所得税,即投资企业收到的股息收入是一种免税收入。所以说,上市公司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及利息时不分清收入性质一并代扣代缴20%所得税的做法,没有任何税法依据。虽然能够提高税收征管的便利性,但是加大了基金投资者的税负,造成了税收制度的混乱。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制定税收条款时的不严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被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不同性质投资者税款的做法不合理,不能在确保税法一致性基础上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四、我国基金税收是否存在多重征税问题?
认为,我国基金税收存在严重的多重征税问题,主要理由是:作为同一笔信托资产,基金资产在委托状态和委托人收到信托收益时承担了两次以上不同类别的税收。如,基金投资股票、债券收益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后,投资者在获得分红时仍要纳税。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投资者买卖基金也要缴纳印花税。但是,上述结果仅来自于理论上的推理,其中多数条款仍属于“暂免征”状态,或许将来征收时会得到印证,可目前的征管实践并非如此。
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政府对基金业贯彻的是优惠多、税负轻的财税政策思路,税制设计的主观意愿是避免多重征税,现实也是如此。但是,由于基金在我国尚属新兴金融工具,对其进行税收界定还存在一个理论认识和深化的过程,少数环节仍然呈现出多重征税或税负不公的情况。体现在:(1)开放式基金的企业投资者获得的派息、分红收入承担了双重税负。不同于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的价格等于单位净资产值,当开放式基金获得派息和分红时,基金单位净值提高,若投资者在此时赎回基金单位,按规定企业投资者需为赎回和申购差价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差价中已经包括被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了20%税收的派息、分红额(其他部分是证券差价收入),这导致了开放式基金的企业投资者获得的派息、分红收入承担双重税负的现象。企业买卖封闭式基金也会产生类似情况,但封闭式基金的市场价格并不等于净资产值,对买卖价差征税可以理解为对资本增值课征的利得税,不属于多重征税。(2)金融机构买卖基金单位既征收营业税,也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金融保险企业买卖金融商品需缴纳营业税。这是考虑到我国金融商品增值额未列入增值税范围,造成了税源流失,由于对金融产品增值额的确认在理论上和操作上都存在障碍,只好通过开征营业税进行弥补。但是,从基金投资者角度分析,同样属于买卖基金的价差收入,金融企业投资者承担了双重税收,非金融企业投资者只承担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没有承担税负,税负显然不公平。新晨
开放式基金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承担双重征税的根源在于投资收益纳税环节的错位。被投资企业分给基金投资者的股息、利息在流入基金资产时被提前扣缴了所得税,但是。这些投资收益并没有作为税后收益随即分配给投资者,而是重新计入到基金资产中进行资本增值性运转,必然在资本增值实现时承担资本利得税。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延后投资收益纳税环节的做法来解决,即在基金分配时对分配额代扣代缴投资收益税。一方面,分配额可以在纳税之后立即分配到投资者手中,基金净资产随即因除息而减少,相应地基金价格回落,资本增值的税基中不再包括被分配掉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基金分配额中还包括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益,从而弥补有做法中这部分差价收益不用纳税的税法漏洞。同时,在基金分配时征税的做法恰恰符合对基金征税国际贯例中的“投资者收入确认原则”,这也对将来我国为适应基金跨国投资提供—个共同的税法口径。
对于金融业增值额的纳税问题在国外讨论已久,考虑到增值确认的技术困难,以及鼓励资本流动的原因,多数国家还是免征了金融业的交易税(增值税)。我国基金业处于发展阶段亟需大量流量稳定的资金支持,培育机构持有者是已被国外经验证实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我国金融企业投资基金时需要负担5.5%的营业税及附加和33%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明显偏高于非金融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为培育基金机构投资者,建议可以对金融企业买卖基金暂免征营业税。
参考文献
(1)《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21号)。
封闭式基金论文范文5
【关键词】收益协同性 行为金融 上证180指数
一、引言
资产收益在某种经济或心理因素支配下的共同变化称为协同性(Comovement)。协同性经常出现在一些具有某种共性的证券中,如小公司股票、行业板块、指数样本股都有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协同性。传统理论以Fama的有效市场假说和Sharpe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代表,认为收益协同性反应基础价值的协同性。理论和实证表明基础价值协同性观点能解释一些收益共同变化的现象。然而,某些证券的基本面根本不相关,为什么它们的收益会协同变化呢?例如,对于小市值股票、封闭式基金、指数样本股出现的协同性,基础价值协同性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这就促使学界去探寻基本面之外的影响因素,20世纪80~ 90年代兴起的行为金融理论提供了新的解释。
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收益协同性进行较为系统的探讨,论证交易行为是收益协同变化的重要原因。
二、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各种不同于基础价值协同性的观点。Fama和French (1995) 研究收益率的三因素模型,发现某些证券收益的协同性与基础价值的协同性无关。
随着行为金融学的兴起和发展,Delong和Shleifer(1990)等人提出了噪声交易者模型(DSSW模型),认为套利受到限制,噪声交易者风险是系统性风险,并且将对股价产生长期均衡的影响,因此,在受到同样的噪声交易者情绪变化的影响时,基本面不相关的证券也会出现协同性。
Lee,Shleifer和Thaler (1991) 提出协同性的偏好理论:有些证券仅由部分特定的投资者(如个人投资者)控制,随着风险偏好和情绪的变化,投资者改变所持风险资产的比例,从而形成这些证券收益的共同因子。他们的理论适合解释小市值股票和封闭式基金的协同性,因为这两类资产几乎完全由个人投资者持有。
Barberis和Shleifer (2002)提出协同性的类别理论(Category):投资者往往是在类别层面上选择投资,而不是单只证券层面。因此,当他们随着情绪的变化将资金在不同类别之间转移投资时,在同一类别的证券之间引入了一个共同的因素,从而给这些证券收益之间带来协同性。
Barberis,Shleifer和Wurgler(2005)总结已有的研究成果,将协同性的类别理论、偏好理论进行概括并进一步提出协同性的行为理论:除基本面因素外,投资者的交易模式也会通过引发对某些证券需求的相关变动,促使证券收益协同变化。这种协同性又被称为交易诱导协同性。协同性的行为理论对基础价值协同理论做出了补充和修正,丰富了协同性理论,使之更为系统,从而能够更好地解释证券市场上各种协同性的来源和性质,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指数调整事件已引起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如黄长青、陈伟忠(2005)对中国股票市场指数效应进行实证研究,宋逢明等(2005)实证检验了上证180和深成指的指数调整效应,发现上证180指数效应逐步凸显,但其价格效应和成交量效应并没有一致性。国内已有不少文献探讨指数调整时股票的价格效应和成交量效应,并对指数效应的起因进行了具体分析,但很少探讨收益协同性。何芳(2004)首次对国内不同证券间收益的联动效应(即协同性)进行较为系统的探讨,借助对上证180指数第一次样本股调整事件的研究,发现在国内证券市场上,收益协同性并未呈现固定模式,交易行为协同性表现并不显著。何芳的研究仅涉及上证180指数的第一次调整事件,时间短、样本少,结论的可靠性有待进一步验证。
综上所述,国外学者对收益协同性的根源提出诸多解释,多数文献支持交易行为产生收益协同性的观点。国内很少有文献探讨协同性的根源,对交易行为与收益协同性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中国证券市场是新兴的转轨市场,其收益协同性是否与国外成熟市场具有相似特征,指数调整是否存在收益协同性,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探讨。
三、模型与变量
为探讨中国证券市场收益协同性的存在性及根源,本文实证分析上证180指数调整事件。上证180指数对多数投资者来说是一种自然分类,上证180指数主要反映中国经济整体状态,而不是提供未来现金流的信号。上证180指数中增加股票既不改变股票现金流的特征,也不直接反映这种变化。
本文以2002年7月1日~2006年5月30日间上证180指数调整的股票为研究对象,在此期间上证180指数共调整了7次,每次分别加入与剔除18只成份股,累计调进股票126只,调出股票126只(见表1)。
本文研究的期间内,不考虑由并购、分立、破产等事件引起的指数成份股调整事件,全部是证券交易所的定期成份股调整。剔除大量包含现金流的股票,调入事件去除38个,删除事件去除14个。上证180指数调整事件的有效样本中含88个调入事件,112个删除事件。
本研究采用收市价,价格与交易量信息主要来源于联合证券分析系统,指数调整公告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流通市值等权重数据来自巨灵信息系统,数据处理用SPSS11.5计量分析软件。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分析指数调整事件中的收益协同性。公告日是指在公开媒体上公布调整具体信息的日期,调整日是指该信息所披露的调整日期。参考国内外研究人员的经验,本文选用的事件窗为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及调整日后20个交易日,公告日至调整日之间约10个交易日不在事件窗内。
本文考虑用单变量回归分析模型:
其中Rj,t表示股票j在时间t的收益,RS180,t表示同期上证180指数收益,所有收益均用对数收益率计算:
指数中删除股票,?茁和R2都不会减少。
四、实证结果
实证研究表明:在2002~2006年间的调入事件中,?茁值平均增加0.038,R2平均增加0.043。该结论与国外同类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茁值和R2都有增加)。Vijh (1994) 研究S&P500指数调整(1975~1989),股票纳入指数后?茁值增加0.08。Barberis和Shleifer (2003) 发现股票纳入指数后(1976~2000),股票与S&P500的贝塔增加0.151。
五、结论
本文以收益协同性研究为核心,对交易行为与收益协同性的关系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讨,将行为金融学的最新成果应用于中国的研究中,利用中国证券市场的数据,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上证180指数调整时,股票一旦加入指数,该股票与指数中其它股票的协同性变强,与非指标股的协同性变弱;删除股票时情况相反。结论表明指数调整事件存在收益协同性,由于指数调整事件并没有传递基础价值信息,因此上述协同性并不是由基础价值因素引起,而是交易行为产生了收益的协同性。
市场对调出股票的关注远胜于调入股票。上证180指数调整事件表现出明显的特征:市场对调出股票的关注远胜于调入股票。股票加入上证180指数,短期内贝塔值有所增加(贝塔值为0.038,显著性水平为10%)。对于剔除股票,在实施日之后贝塔显著降低(贝塔值为-0.108,显著性水平高达1%)。因此,在公告日之后,及时卖出剔除股票可以规避进一步下跌的风险。
与国内文献的比较:何芳(2004)发现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存在交易行为诱导的收益协同性但协同性并未呈现固定模式,行为协同性的表现并不十分显著。本文实证发现国内市场不仅存在收益协同性,而且协同性表现出很强的特征,进一步说明交易行为是产生收益协同性的重要原因。
中国证券市场是成立不到20年的新兴市场,与国外成熟市场比较可能存在不少差异。Barberis,Shleifer和Wurgler(2005)表明从1976~2000年,S&P500指数调整事件的协同性呈加强的趋势,上证180指数却无此规律。上证180指数从2002年7月正式公布至今有4年时间,虽然整体呈现收益协同性并与国外成熟市场有相似之处,但个别年份出现协同性异常现象,如单变量回归分析中,2005年调入事件的贝塔值不升反而下降,2004年删除事件的贝塔值不降反升。
(注:本文为2005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5006057。)
【参考文献】
[1] Barberis, N., Shleifer, A., Wurgler, J.. Comovement [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 2005(75)。
[2] Delong, B., Shleifer A., Summers, L., 1990, "Noise Trader Risk in Financial Market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8。
[3] Fama, E., French, K.. Size and Book-to-Market Factors in Earnings and Returns [J]. Journal of Finance,1995(50)。
[4] 何芳:证券间收益的联动效应及实证研究[J].武汉大学硕士论文,2004。
封闭式基金论文范文6
[关键词] 郑州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
[中图分类号] G25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5)06-71-3
Investigation on the Status Quo of the Digital Resource Construction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Library
Shang Xinli Liu Qianyu
(Schoo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Zhengzhou University,zhengzhou Henan450001)
Abstract:Based on website access,the article investigates the status quo of the digital resources construction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Library from the aspects of purchasing digital resources, self-establishing digital resources,others digital resources and so on. By investigation,the digital resources construction has been in scale to some extent in Zhengzhou University library,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places needing improvement.
Keywords: Zhengzhou University;library;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resources
1 引言
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担负着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双重任务,图书馆数字资源在保障高校教学和科研等信息需求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主要指:图书馆引进、自建或受赠的、拥有磁、光介质或网络使用权的数字形态的信息资源。
2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采用访问网站的方法。具体为:从“郑州大学网站主页”[1]点击网页左侧的“图书馆数据资源”,进入图书馆主页后,选择“数据资源”、“特色资源”,点击进去即可浏览和使用图书馆的各类中文、外文的数据库等多种数字资源。
3 郑州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现状
郑州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购进数字资源,包括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外文期刊全文数据库、电子图书、电子报纸和随书光盘等;二是自建数字资源;三是其他类型数字资源。
3.1 购进数字资源
郑州大学图书馆购进的中文数据库有55个,外文数据库47个。这些数据库可分为四种类型:综合类数据库、理工类数据库、人文类数据库和医学类数据库。
3.1.1 综合类数据库
3.1.1.1 中文综合数据库。目前,郑州大学图书馆的中文综合数据库有: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维普期刊资源整合服务平台、超星电子图书、书生电子图书数据库等(见图1)。其中,中国知网核心期刊最多,总量约7 000多种;万方约6 400种;维普期刊有12 000种,但大多是内部刊,核心期刊不多;三个平台有80%~90%的内容是重复的。
由图1可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以及维普期刊资源平台是读者访问量最多的三个数据库,并且中国知网的访问量要远远高于其他中文数据库。通过访问中国知网[2]发现,中国知网收录的期刊文献内容丰富种类齐全,数据库界面简单明了,搜索系统容易操作,可以进行文献、参考文献、被引作者、中图分类号等多方面搜索。
3.1.1.2 外文综合数据库。郑州大学图书馆的外文综合类数据库有:Elsevier Science Direct电子期刊数据库、Springer电子期刊、电子图书数据库、Wiley 电子期刊数据库、EBSCO全文数据库、牛津电子期刊数据库、ProQuest博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基本科学指标(ESI)数据库、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以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表。
3.1.2 理工类数据库
3.1.2.1 中文理工类数据库。郑大图书馆理工类全文数据库有: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国泰安高频及金融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其中,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是目前国内数据最全面、算法最准确、系统最稳定、使用最便捷的研究数据库,是为实证研究、模型检验等提供支持的数据平台。
金融数据库包括中国股票市场交易数据库、中国证券市场指数研究数据库、中国封闭式基金研究数据库、中国开放式基金研究数据库、中国证券市场基金评价研究数据库、中国债券市场研究数据库、美国股票市场研究数据库、中国商品期货市场研究数据库。
3.1.2.2 外文理工类数据库。郑大图书馆购进了16个外文理工类数据库。
其中,文摘索引数据库有:Web of Science (SCIE、CPCI-S)、EI(工程索引)-compendexWeb、INSPEC(英国科学文摘)、ProQuest博硕士学位论文文摘库(理工卷)PQDT-B等;全文数据库有:Nature8种电子期刊、Science Online数据库 、IEEE/IEE Electronic Library(IEL)数据库、AIP(美国物理联合会)电子期刊、APS(美国物理学会)电子期刊、ACS(美国化学学会)电子期刊数据库、ASCE(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电子期刊、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全文期刊数据库、SIAM(美国工业和应用数学学会)全文期刊数据库、RSC(英国皇家化学学会)电子期刊数据库、IOP(英国皇家物理学会)出版社期刊。
Web of Science数据库,在外文理工类数据库资源中访问量第一,它包括三个引文索引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Conference Proceedings Citation Index-Science)。科学引文索引(SCIE)作为世界知名的“三大索引”之首,收录了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生物医学领域超过170多个学科最优秀的学术期刊,期刊总数超过8 600种,可查数据年限从2001年至今;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Science(CPCI-S),专门收录世界各种重要的自然科学及技术方面的会议,包括一般性会议、座谈会、研究会、讨论会、发表会等的会议文献,涉及学科基本与SCI相同,可查数据年限从2004年至今。
Web of Science数据库页面也与其他外文数据库不同,它的页面采用中文布局,搜索方式通俗易行,更符合国内科研人员搜索文献的习惯,老师和学生比较容易找到所需文献资源。
3.1.3 人文社科类数据库
3.1.3.1 中文人文社科类数据库。中文人文社科类全文数据库有:人大复印资料(人文社科)、E线图情、国研网数据库、中国资讯行、北大法宝。文摘索引数据库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CSSCI)。其中,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是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百余种《复印报刊资料》系列刊物的电子版,汇集了1995年以来国内报刊公开发表的人文社科学学术研究成果的精粹,论文选自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国内公开出版的4 000多种核心期刊和报刊,涵盖政治,哲学,经济,文化教育,文学史地学科范围。E线图情数据库是图情专业的数据库,收录了大量关于图书情报的文献数字资源,囊括了图书馆事业领域中人物、理论、技术、产品、市场、协会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国研网数据库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向各级领导者、研究人员和投资决策者提供经济决策支持的权威的信息平台。国研网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丰富的信息资源和强大的专家阵容为依托,全面整合了中国宏观经济、金融研究和行业经济领域的专家资源及其研究成果。郑州大学图书馆购买了国研网中的六个研究报告数据库,分别是:《国研报告》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金融中国》报告数据库、《行业经济》报告数据库、《世界经济与金融评论》报告数据库和《高校管理决策参考》数据库。
中国资讯行数据库:中国资讯行(China InfoBank)是香港专门收集、处理及传播中国商业信息的高科技企业,其数据库建于1995年,内容包括实时财经新闻、权威机构经贸报告、法律法规、商业数据及证券消息等,分12个专业数据库。该数据库较为适合经济、工商管理、财经、金融、法律、政治等专业使用,是了解中国经济环境、商业社会动态,掌握宏观经济走向,洞悉微观市场信息不可或缺的助手。
3.1.3.2 外文人文社科类数据库。图书馆购入的人文社科类外文数据库有: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Web of Science)、Business Source Premier(BSP)商管财经类全文数据库、JSTOR(历史、外语、文学)、Emerald管理学(含图书馆学)全文期刊库、HeinOnline数据库等。其中,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是ISI核心的三大引文索引数据库之一,是SCI的姊妹篇,是全球知名的专门针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技文献引文数据库,其内容覆盖了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心理、地理等50多个的研究领域的、最优秀的3 100多种期刊。SSCI是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工具,可查数据年限从2006年至今。
3.1.4 医学类数据库
3.1.4.1 中文医学类数据库。中文医学类数据库有: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该数据库收录了1978年至今1 800余种中国生物医学期刊以及汇编、会议论文的文献题录740余万篇,新增1989年以来中文参考文献386余万篇,全部题录均进行主题标引、分类标引,同时对作者机构、发表期刊、所涉基金等进行规范化加工处理,支持在线引文检索,辅助用户开展引证分析、机构分析等学术分析。
3.1.4.2 外文医学类数据库外文医学类数据库有:BMJ Learning、BMJ英国医学会期刊全文库、Clinical Evidence临床实证、Micromedex药学数据库(含医学影像图片库、事实型数据库)和Ovid医学数据库。
3.2 自建数据库
郑州大学图书馆自建数据资源库有:学科导航数据库、郑大文库、郑州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郑州大学河南文献数据库。其中,后三个是与郑州大学图书馆文献有关的数据库,建库工作是对已有的馆藏文献进行扫描,没有对文献进行深层次加工,并且其内容信息量少,而且没有更新。
3.3 其他数字资源
3.3.1 开放获取资源。郑州大学图书馆提供的开放获取资源库有20个,其中大部分是各国专利资源库,也有一些医学、科技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文献资源。
3.3.2 特色资源。特色资源是指反映本地区、本单位资源特色的信息总汇,具有鲜明的专业学科特色与地区特色。郑州大学图书馆特色资源主要有:珍善本图书书名、核心期刊查询、河南地方文献、期刊导航、随书光盘系统、多媒体课程等。其中,国外核心期刊收录截至2013年,国内期刊大多到2014年;多媒体课程资源,大多为理工科计算机专业课程。
4 结语
综上所述,郑州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类型比较全面,且具有一定的规模。
第一,引进的数字资源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数据库类型,有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电子报纸、学位论文、科技报告等。由于电子期刊具有出版周期短、更新快、使用方便等特点,并且收纳了最新、最重要的研究成果,一直是图书馆重点引进的数字资源类型之一[3]。其中,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是购进的最重要的两个中文数据库。而电子图书以其传播速度快、易获取、阅读方便、保存成本低、易携带等优势,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也成为图书馆重点引进的对象。目前郑州大学图书馆馆引进的图书类数字资源主要有超星电子图书和书生之家电子图书,基本满足了读者对中文电子图书的需求。外文数据库方面,使用率比较高的有Springer电子期刊和电子图书等数据库。与购进的中文数据库相比较,外文专业性数据库明显多于中文专业性数据库。
第二,在自建数据库方面,郑州大学图书馆建立了本馆的特色文献数字化资源库、本校的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以及多媒体教学资源数据库等。但是,郑州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首先,图书馆购进的中文数据库主要是综合性数据库,专业性数据库引进的比较少;其次,购买的外文数据库,几乎都集中于英语语言,相对其他国家的语言文献就有了缺失,这导致了数字资源不全面的现象。因此,图书馆在购进中、外文数据库时,要综合考虑数据库的使用效率,尽量满足教师和学生的科研学习需要,从而提高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第三,自建数据库数量较少、质量也不高,其中硕博士论文数据库和河南地方文献数据库网页无法打开。自建数据库是高校图书馆信息化建设的体现,应该重视其建设。郑州大学图书馆要充分利用一切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本馆、本校特色数字资源和馆藏文献数字化,建设本馆、本校和学科专业的特色数据库。
参考文献:
[1] 郑州大学图书馆数据资源网页[EB/OL].http:///D-Database.aspx?sid=3d4e9cbd-0a72-407a-8b6c-478750
c7b919,201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