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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发言稿范文1
这次布置年部门预算工作的会议非常重要,会前局里对今后部门预算改革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司处长从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容、程序等各方面总结了部门预算改革成果并提出了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大家要认真研究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严格年部门预算执行问题
目前,年部门预算已经人大审议通过,并批复下达给各部门执行。各处要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执行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执行中除确实急需安排的项目外,原则上不予追加,经过充分论证后可纳入年部门预算。要坚持监督与检查并行的办法,按预算安排掌握好拨款进度,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的跟踪问效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避免“重编制、轻执行、虎头蛇尾”现象的发生,使部门预算真正起到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单位经费支出的作用。
二、关于加强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问题
在认真做好年部门预算执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部门收入预算的监督审查。近年来,部门收入尤其是自有资金收入预算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相比变化很大,这既有经营、服务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年初预算安排没有很好地参照上年实际收入情况、预算编报过于保守、漏报收入等原因。从年报市人大审议的60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看,自有资金收入实际执行结果比年初预算增加1.8亿元,其中:社保处分管部门自有收入增加1.7亿元,教科文处分管部门自有收入增加843万元,行政政法处分管部门自有收入增加618万元,农业处分管部门自有收入增加174万元,经济建设处、企业处分管部门自有收入也与年初预算有所变化。对此,市人大已提出了疑义,要求我们在年部门预算编制中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各处在审查分管部门的年预算时,要重点审核单位组织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一定要参照上年实际收入情况并充分分析当年增减因素变化编报,不能报多少就是多少。另外,在预算内管理的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专项收入预算的编制时间要与部门预算时间同步进行,年部门预算编审中不能再出现专项收入预算编制确定晚,影响部门预算汇总时间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的论证审核,避免执行追加。近年来,部门预算执行变动和调整大多数为项目支出,有些部门反映,根据工作需要编报的专项经费预算,年初不安排,在预算执行中通过追加解决,这些问题已经开始影响基层单位编报部门预算的积极性。市人大对部门预算调整也提出了意见,并准备制定相应的条例,对预算变动进行规范,对此,我们应该给予充分重视。各处在编制年分管部门预算时,对能够在年初安排的项目,尤其是属于每年都需安排的补充正常经费性质的资金,一定要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中,不得在执行中追加,支出安排不能留有硬缺口。各处要充分利用预算编制周期延长的有利条件,提高项目论证的科学性、规范性。今年市领导提出在今后部门预算项目编制方面要建立编制、审查相互制约的机制,因此,各处必须建立健全部门预算项目审核资料,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考察论证,对项目的审核要考虑充分,经得起推敲,注重支出绩效的考评,维修项目必需提前经由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估,从而为预算编制、审查相互制约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
三是推进年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项目备选库建设已经提了几年了,但目前各处的项目库建设不平衡,除农业处等个别处已初步建立项目库外,大部分处仍未建立分管部门项目库,主要原因是对项目库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无论从规范项目支出管理,还是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来看,建设项目库的方向都不能改变,不能后退。各处要在现有条件下,根据上年部门预算项目安排情况,结合部门单位申报的年项目计划以及项目审核论证、排序情况,加强项目库建设。已经建立项目库的要进一步规范,尚未建立的要抓紧时间建立分管部门单位的项目库。要对项目库中的项目实施滚动管理,从中排序筛选出部分项目编入年部门预算,并将调整后的项目库内容于月末前报预算处备案。
四是强化生产建设性资金编入部门预算的工作力度。目前,生产建设性资金除科技三项费外,其他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力度还不够大。有关处要尽快与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沟通,借鉴省今年的有关做法,加大对有预算分配权部门的协调力度。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调整、改革资金分配方式,根据各部门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前项目论证时间,并将细化后的生产建设性资金编入部门预算,保证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对尚未编入部门预算的教育费附加、基本建设等资金要加大工作力度,纳入年部门预算的比例要保证不低于60%,并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我相信,省里能做到的,我们也一定能做到。
五是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部门预算改革以来,多数部门的预算编制是围绕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进行的,但也有少部分单位工作缺乏计划性、随意变更已申报的预算项目及内容,预算编制的反复性过大,不仅损害了预算的严肃性,也使得我们重复论证审核项目,影响了部门预算的编报时间。各处要加强对分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指导,保证年项目计划紧紧围绕本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来编制,项目上报后,不能随意变更。
部门发言稿范文2
一、领导带头学法,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
年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本年的普法任务繁重,为做好这项工作,党组成员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学习法律知识,分管法制的李志华副局长还亲自为全体员工主讲了专题法制讲座。此外,我局还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检测学习的成果,还举行了普法考试,通过这些措施,有力地提高了全员的法律素养。此外,我局还以“四五”普法为契机向社会公众普及烟草法律知识,使其了解国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的必要性。活动日期间,联合了工商、质检等职能部门向消费者提供咨询,使其能正确辨别假冒烟草制品,维护自身利益。另外还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与要求,先后举办或参加了烟草专卖执法学习班,使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均能持证上岗,提高了其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做到依法治理
完善的制度是企业平稳运行的保障,年,我局为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依法治局,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制度,市局和各县(市)局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监督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并完善了合同的管理与审核制度,随着制度的规范,全市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有较大的进展。
三、搞好对烟草行政执法质量的评议和案卷的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烟草行业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在月份对全市系统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对烟草行政执法质量进行了评议,共评查案卷份,并评议了我局所辖的四个县市局的行政执法情况,从评查和评议结果看,案卷基本符合要求,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事实的认定、处罚依据的选择基本准确,通过评查评议,督促了专卖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其执法水平。
四、为维护本局利益积极参加诉讼
为维护本局的合法利益,我局积极应诉欧非亚诉烟草公司违约案,一、二审法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还启动了对曾迪新借款一案的诉讼程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讼。刘德凡、邱华英与我局劳动纠纷案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五、给出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是烟草行业发展的趋势,益阳市局为适应这一趋势,在今年加大了改革的力度,首先,进一步完善了烟草专卖网建工作,草议了与“白沙物流”的合作协议。其次,根据公司法律顾问叶青的法律意见书,对“金创”、“金叶”两个“三产”公司提出了整改建议,进行变更登记注册,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帮助其初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六、提高打击烟草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我们一直把打击烟草领域里的违法犯罪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到目前为止,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起,各类涉案卷烟条,其中假冒卷烟条,烟叶吨卷烟纸件制假烟机一台捣毁制假窝点一个罚没收入万元,很好地净化了本地卷烟市场。
七、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为树立依法办事形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推行政务公开,我局按照<<省烟专卖局关于统一制作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并于月日至月日对各县(市)局的政务大厅的布置进行了实地考察,提出了具体要求,统一了政务中心的公示内容,同时要求县(市)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指定专卖管理所就近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上门受理申请,实行服务承诺,严格规定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明年的工作安排如下:
⒈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开局工作;
⒉继续完善我局的各项制度,并对已建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⒊做好相关诉讼案件的后续工作;
部门发言稿范文3
一要学习学习再学习,牢固抓住学习这条主线。只有不断学习,吃透吃准并掌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宗旨,才能更好地驾驭科学发展,实现科学发展;才能科学地解决实际问题,少走弯路,增强科学发展的现实能力;才能谋长远,看大局,树立大目标,为谯城快速崛起、跨越式发展进良言、献智策,把我们的家园建设成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双型”社会。不难想象,如果一个连科学发展观基本涵义都不去学习或者是一知半解的人,怎能保证在实践中不偏离科学发展的航道,怎能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二要摒弃保护环境就会阻碍经济发展的迂腐思想,树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互助理念。经济发展是第一要务,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两者同属于发展的范畴。但一谈到环境保护,有人就认为我们在打压经济发展的大好势头。有这种认识的人不但在社会上占有很大的比例,就是在政府机关里也占有很大的比例,甚至在我们环保工作者队伍里也有苟同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经济发展实现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而环境保护课题却是近几年才起步的新生派,各方面的力量和设施建设依然十分薄弱,到目前为止连思想观念上的认识问题还没有解决好。让我们睁开眼来看一看近三十年来经济发展的环境现状吧:盘亘我区腹地的母亲河——涡河,近十余年来一直在低吟着苟延残喘,鱼虾难活,生机不现;纵贯城区的宋汤河治理前,河床干瘪,满身疮痍,垃圾遍地,臭气弥漫,治理后,虽有好转,但再也难现花儿俏、鱼儿跳、鸟儿叫的景观。亳宋河、小洪河、惠济河、大杨河、包河等血脉水体又怎样呢?也许在这里我们还闻不到它们发出的异味,而生活在它们附近的老百姓提起它们是不高兴的,已经流传有这样的说法,“六十年代洗衣做饭,七十年代浇花种菜,八十年代水质变坏,九十年代身心危害”。进入新世纪又如何呢?部分河水连灌溉都不能了,更有甚者连触摸到都会中毒。这些现状不令我们触目惊心吗?我的感觉是太可怕了!我们还要这样无动于衷地生活、发展下去吗?我们不能再犯糊涂、做傻事了。我们应该警醒,这样的发展决不是科学发展,这样的发展决不是可持续发展。我们不能再继续充当“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掠夺者。因此,我们要通过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思想从“要发展就会造成环境损坏”的惯性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树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互助理念,用相对统一的辩证思维,统筹环境与经济的科学发展,解决思想根源存在的问题,促进谯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谯城快速崛起提供环境保障。
三要身体力行,付诸行动,从点滴小事做起,落实科学观。当前我区的环境现状已经十分令人堪忧,我们在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落后的情况下,决不能再输掉环境资源,我们的起跑线本来就相当底,我们再也输不起,也没有输的资格。我们一定要展示后发优势,科学谋划,在环境保护方面,倡导“身体力行,从我做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为此我倡议,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及今后请大家努力做到:
注意节约用水,平时要关闭水龙头,做好水的二次或多次利用;
注意节约用电,养成随手关闭电器、切断电源的节电习惯;
不购买一次性口杯、碗筷等物品,减少资源浪费;
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等材料;
无特殊情况,尽量步行或骑自行车出行;
爱护绿化花草树木和野生动物;
多使用有绿色标志产品;
多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等。
部门发言稿范文4
从xx上海产权交易部成立之日起至今已经有4个多月的时间了,在部门成立之初我们就秉承“重选人、重沟通、重分工、重合作、轻名利”的合作理念,抱团奋斗、彼此信任。
所谓“重选人”是指挑选有团队精神的紧密合作律师。优秀的合作伙伴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我认为“忠实、聪明、敏行”是衡量合作者的重要标准。所谓“重沟通”是指增加部门律师间的合作交流,在部门内部构建一个透明、和谐的沟通平台。要实现部门建设的稳定与高效,就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各个律师的意见、个性、专业,形成尊重的氛围是凝聚人心必备要素。所谓“重分工”是指应当充分调动各位律师的主观能动性,以部门为依托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实现本部门内的优势互补。所谓“重合作”强调的则是部门与部门间的合作,部门建设离不开xx这个大家庭,因此经常与其他部门互通有无,增强兄弟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也是提升本部门建设水平的重要保证。所谓“轻名利”要求各位部门律师不要仅关注个人的现阶段利益,而是谋求在合作中更加注重运用部门效应挖掘更多商机、创造更大价值。在这样的基础上,目前产权交易部人员配备日趋完善,律师的个人实力、专业素养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团队气氛也较为和谐。
除了保持理念上的一致,在制度设计上产权交易部也有着自己的特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作方式。我们在部门内建立了“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基金管理制度”、“讲堂学习制度”、“每周例会制度”,以“三大制度”为保证,实现了部门运作的规范化。“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基金管理制度”使得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公开化、透明化,保证了每个律师对部门资金流向的监督权,保证了部门利益与律师利益的协调。“讲堂学习制度”在部门内形成了常态化的公开讲座模式,充分调动了部门律师的学习热情,以学习指导实践、以实践验证学习成果,这一模式不但锻炼了团队、提升了部门律师的综合素质,也进一步扩大了部门在所内的影响力。“每周例会制度”给了部门律师一个充分交流的平台,一方面大家可以把疑问、困难提出来共同解决;另一方面也使得大家可以了解部门的发展情况和各个律师的业务发展定位;便于大家开诚布公地开展交流、积极主动地相互学习,在部门内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在共同理念的指导下,在科学制度的保证下,我们坚信产权交易部律师的综合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也将进一步显现;我们相信有了部门的支持,我们的律师可以更自信地开展业务,为自己、为部门、也为律所赢得更多机会。
部门发言稿范文5
一、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
截止2009年3月底,我市共有流动育龄人口44175人。其中:市区共有育龄流动人口4173人。流入育龄人口2766人,已婚育龄妇女1249人(其中外省流入779人,本区外县流入470人),重点管理对象934人;流出人口1407人;已婚育龄妇女571人(其中流到外省205人,流到本区外县366人),重点管理对象518
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没有形成有效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办法是形成部门职能联动管理机制。目前我市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工商、公安、劳动、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并没有在这方面形成合力。虽然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明确了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和考核。有的部门基本没有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当成自己的份内的事,而是当成了可有可无的事。对计生部门来讲,与有关部门是平级,督查力度不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不明显,齐抓共管的环节相当薄弱。
2、对房屋出租户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处罚措施不得力。其原因:多年来,市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始终要求村(居)委会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但基本起不到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出租业主受经济利益驱动,不在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出租房屋;有些承租人与出租业主私下商定,不进行申报。即便出现了问题,也没有处罚依据。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缺乏。其原因:目前,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没有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严重不足,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率低。
4、管理服务力量严重不足。其原因: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动量大,分布广泛,管理成本高。根据宁人口组发[2008]2号《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乡(镇、街道)设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但每个乡镇仍只有一名兼职管理人员,尤其是撤乡并镇后,管理的人多了,范围加大了,如金星镇、胜利镇和金积镇加上流动人口,人口总数均在4到6万人之间,社区又未配备专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服务需要。
5、全国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提交的部分信息不够准确,核查难度大。其原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要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互通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或者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将避孕节育情况寄给户籍地”。我市虽然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信息交流,但在登记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是不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三无”人员,不愿意说详细地址、编造假地址,是造成流出、流入两地普遍存在着信息通报不及时、不连续,信息反馈率低,查无此人率高的主要问题之一,导致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难掌握,节育措施难落实。
三、建议与对策
1、必须加快形成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公安部门定期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总数、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劳动保障部门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就业信息,工商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作为个体工商户培训工作的必备内容等。二是开展重点问题联手整治活动。计生部门每年利用公安部门整治租赁房屋、工商部门办(换)营业执照的有利机会,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对流动人口联合登记、联合办公、联合验证,进一步摸清流入育龄妇女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2、政府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一是流动人口无论走到哪里,首先要要有一个居住的场所,房屋出租人是最先得知流入人口的流入时间,最容易掌握其基本情况,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出租房主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增加物业公司的计划生育管理职能,把出租房业主吸纳为计生协会会员,充分发挥用工单位和出租私房房东的积极性,以便于管理。社区在辖区内建立由楼栋长、计生协会会员、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提供动态信息,确保计生工作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3、将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要求、自治区《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常住人口标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实行专款专用。要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以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部门发言稿范文6
一、深刻理解基层价格工作职能作用
要发挥好基层价格工作职能作用,首先我们要真正弄清楚“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涵义。所谓“定规则”就是抓管理,包括研究制定各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项价格政策,制定各种价格、服务收费的行为规范。所谓“当裁判”就是对价格违法行为案件依法做出处理的决定(这是《价格法》赋予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对市场价格行为依法实施监督,是物价部门具有价格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所谓“搞服务”就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了价格事业从事的工作,就是借助于一定的工作平台,开展的面向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一系列价格服务活动,包括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信息咨询、价格认证等工作。
应该说,“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当裁判”以“定规则”为前提,“定规则”以“当裁判”为保障,“定规则、当裁判”都是以“搞服务”为目的。“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是解决新时期价格工作目的的关键,是价格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必然选择。当前,在市场配置资源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定价的范围和内容愈来愈少,物价部门开展价格宏观管理的职能作用是有限的。与此同时,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低价倾销、无序竞争等,使企业和社会深受其害,在基层的表现更加直接、更加突出,社会各方面对加强价格执法的要求十分迫切,价格监督检查的任务愈来愈重。作为基层物价部门,既存在价格管理上的“越位”问题,又存在价格服务上的“缺位”问题。如果还把工作职能停留在定调价管理上,不仅在当前不合时宜,着眼长远也站不住脚。长期下去,就会失去自身存在的价值,极不利于机构和队伍的稳定。所以,只有通过“定规则”来强化自身的职能;通过“当裁判”来赢得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支持;通过“搞服务”来稳固物价部门的地位和权威,才能为稳定机构和队伍、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创造条件。
当然,“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在各级物价部门之间各有侧重。一般来说,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定规则”的任务重,而基层物价部门更侧重于“当裁判、搞服务”的任务。因此,作为基层物价部门,就要做到在转变职能中完善职能,在发挥职能中巩固职能。当前,xx正处于聚集优势、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区委提出了“提升大环境、加快大开发、达到高水平”的目标要求,大力实施路网工程建设、新城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在这种新形势下,我们更应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服务力度,积极创新,不断推动价格工作上水平,服务全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当裁判,搞服务”职能作用
基层物价部门对于国家各项价格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肩负着面向农民清费治乱减负的重要职责,价格工作职能定位在了“当裁判、搞服务”上,那么如何当好裁判、搞好服务,这是我们基层物价部门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当好裁判。“当裁判”是对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地位的描述,其本质是赋予了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经济警察”的角色。“当裁判”,也就是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对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总的来说,监督检查是管理价格的主要内容,也是“当裁判”的重要任务。曾有人形象地比喻说,价格检查与管理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应该说,这个比喻恰如其分。因为价格监督检查是维护价格政策严肃性、规范价格秩序、提升物价部门地位与形象的直接有效手段。尽管这个手段目前还不是十分完善,但离开这个手段,就使价格管理失去了有效抓手。正因为如此,我们就更应该认真、严肃、客观、公正地执法。在执法中,除坚持法律法规规定的一些工作原则外,还应该把握住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科学治价,把握监管规律;二是要坚持民主治价,加大公众参与;三是要坚持依法治价,规范执法行为;四是要坚持综合治价,注重事前防范。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价格监督检查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二)搞好服务。价格工作搞服务的本质,就是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这里既有为价格决策服务的内部职责,也有为当地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服务的公共职能。作为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应该从强化价格形势分析、成本监审、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咨询服务、价格认证等方面加强和改进。一是要强化价格形势分析工作。这是直接为党委、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基础工作。二是要强化价格调查研究工作。价格调查研究工作是深化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拓展价格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开展价格工作中,我们要切实加强对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紧抓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如“三农”问题、教育收费、物业收费管理以及价格诚信活动、药价和市场价格监管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不断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
三、充分发挥基层价格职能作用,努力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
新的形势赋予了基层物价部门重要的职责,我们在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和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可以说,价格工作在保护群众利益、协调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日益受到区委和政府的重视。因此,我们的价格工作要顺应科学发展的需要,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提出的“服务他人就是发展自己”的理念,进一步转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变监督为服务,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好“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作用,真正为企业的经营者、为广大消费者服好务,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努力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力求在工作中实现新的突破。
(一)、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的服务环境。首先加强对全区所有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对照上级的收费文件,逐项核对、清理和审核,该取消的取消;其次加强对收费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各收费单位必须亮证收费。同时加大对各收费单位收费人员的管理,搞好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收费人员的内部监督作用。
(二)、转变价格监督职能,寓价格执法于服务之中,深化价格服务理念。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中,真正树立起监督就是服务,寓价格执法于服务之中的价格工作新理念。首先在检查方式上由过去单一的督查转变为督查与服务并举,由事后检查处罚转变为事前宣传指导。同时着手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开拓价格工作新领域,推动我们的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商场、进医院,从而把价格工作做得更细、更深入,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