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实施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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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实施意见

脱贫攻坚实施意见范文1

一、突出中心,强化职业培训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贫困人口“挪穷窝”后的关键是“断穷根”。据平桂区扶贫办数据统计,2016年平桂区有贫困户13599户59523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12387户。通过调查,绝大多数扶贫移民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创业和就业可选空间小,工作和收入都不稳定。为有效解决扶贫移民就近创业就业,平桂区人社局以开展扶贫移民职业培训为突破口,让扶贫移民掌握“一技之长”,拓宽创业就业的空间,增强就业创业资本。

2015年底,平桂区扶贫移民培训拉开序幕。为满足扶贫移民的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平桂区人社局组织力量认真统计扶贫移民底数,了解劳动力状况和就业意向,同时调查了解平桂管理区现有企业用工需求底数,综合分析劳动力就业市场需求与趋势,将扶贫移民和市场的需求有效融合,精准开设相应的工种进行培训,力促主观需要与客观需求实现“双赢”。截至2016年11月中旬,平桂区共开展扶贫移民培训班18期,开设的叉车、钳工、维修电工、摩托车维修、厨师、育婴员等培训工种适用性广,参训学员1310人,推荐到本地企业就业的学员463人,自主创业和劳务输出567人。

二、找准抓手,助力脱贫攻坚

(一)创办农民工创业园聚拢就业

平桂区紧紧抓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项目落户的契机,充分发挥农民工创业园选址于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的优势,围绕“农民工+贫困户+老乡家园”三大特点,加大力度开展岗石生产加工“订单式”培训,以产业集群发展鼓励有一技之长的贫困户就地创业,同时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入园并吸收安排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对吸收扶贫移民就业达到35%以上的企业,平桂区在贷款贴息和技术改造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截至11月中旬,农民工创业园区已入驻企业13家,其中农民工创办(合股)企业有6家,建成开工投产的企业有8家,企业开工投产率为61.5%,吸纳就业人数960名,其中农民工有586名,占园区内就业总人数的61%。

(二)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一是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达1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二是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凡能人创办的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按规定给予两年期限小额担保贷款并予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按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三是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截至11月中旬,平桂区人社局已完成创业扶贫小额担保贷款465万元,贴息20万元。

(三)提升就业服务效能

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管理区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平桂区就业服务中心派出工作人员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与意向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常态化机制。在辖区内常态化开展送就业、送援助服务活动,免费为贫困人口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对象不离乡土、在本土企业就近就业。

三、强化措施,狠抓政策落实

(一)加强组织协调

平桂区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移民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初,成立了局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局党组的部署,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认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村,宣传讲解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法规政策,引导鼓励移民贫困劳动力进行“实践+理论”订单式培训,努力提高其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平桂区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深入企业和劳动力市场开展调查,了解市场需求和企业的用工动向,积极组织移民、定点培训机构与企业进行沟通,明确移民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工种和专业,解决企业技能劳动力紧缺和移民的就业问题。

(二)整合培训资金

为努力提高贫困户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平桂区以“生活有保障,工作有保障”为目标,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农业等部门培训经费,根据培训内容、人数补贴贫困户因参加培训产生的部分误工、交通、伙食等费用。A类工种,财政补贴约4800元/人;B类工种,财政补贴约3700元/人;C类工种,财政补贴约2200元/人。免除贫困户的后顾之忧,让贫困户能够安心培训,努力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脱贫攻坚实施意见范文2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扶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及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扶贫工作日常事务及综合协调工作。

二、扎实做好“一帮一联”工作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局领导班子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及脱贫攻坚一帮一联工作。局主要领导到帮扶联系村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共6次,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4次,较好的了解了帮扶联系村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局其他领导分别带领4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村开展疫情防控及协助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共计指导项目建设4个,指导复产复工2次。

积极组织各帮扶联系人认真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利用单位微信群,QQ群等方式方法组织好帮扶干部做好本年度帮扶工作计划,按要求做好受疫情影响产业统计工作。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和就业政策,积极推动各帮扶对象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农业生产,截止3月2日,***村共计发展养鱼10亩,创新发展产业15亩,新种经济林木65亩;创新发展产业     亩,新种经济林木   亩。较好的做到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两不误。

疫情较轻的村委,有序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在协助贫困村、贫困户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指导制定脱贫发展计划,落实扶贫政策和项目,保证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疫情形势严峻的村委,要积极创新帮扶方式,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帮扶和疫情指导。

三、抢抓时效恢复生产

利用抓项目建设的优势,在疫情防控期间超前谋划指导**村做好2020年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准备,指导**村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项目建设及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2月24日,***建设项目顺利复工;3月3日***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工程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项目的复工开工建设,为顺利完成今年脱贫攻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各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要积极与贫困户通过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方式。了解贫困户生产需求,指导选好产业,技术咨询等服务,抓好春耕备耕工作。

脱贫攻坚实施意见范文3

打好“组合拳”

明确“靶向”,制定出台“1+11”攻坚方案。按照全县“一盘棋”的系统思维,制定出台以扶贫攻坚实施意见为总纲,以贫困村“销号”、贫困人口“越线”、第一书记选派、集团帮扶、驻村工作队、目标考核、资金整合、项目建设、“三留守”和残疾人关爱、乡村旅游发展为配套的“1+11”扶贫攻坚方案。

树好“靶标”,建立精准脱贫攻坚规划体系。全面深入查找贫困村和贫困农户的致贫因素,找准贫困“病因”。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的原则,精心建立县、乡(镇)、村、户融合配套的脱贫攻坚规划体系,精准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人口素质提升等各类扶贫攻坚项目2631个,为全面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出了根治“药方”。

圈定“靶场”,启动实施十大扶贫攻坚行动。按照“结合县情、整合资源、融合推进、竞合发展”的原则,制定出台扶贫项目资金整合政策并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整合集聚各部门、各行业、各扶贫集团的各类扶贫项目资金16.375亿元,并集中投向基础设施、生态修复、扶贫搬迁、旅游富民、特色产业、精准到户、社会救助、教育扶贫、社会扶贫、基层建设“十大”扶贫攻坚行动项目建设,着力建构了项目资金“向贫困村聚集、向贫困户聚焦”的精准发力格局,不断形成项目资源的融合驱动优势。

锁定“靶心”,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围绕两年脱贫“摘帽”的攻坚目标,按照“县级统筹、乡镇落实、工作到村、责任到人”的原则,将“十大”攻坚行动和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县级各单位部门和各扶贫集团,并层层签订脱贫目标责任书和脱贫攻坚承诺书,建立完善了“不脱贫困帽、就脱乌纱帽”的目标考核机制。按照“市管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一个乡镇、帮扶10户贫困农户,县管领导干部定点联系1个贫困村、帮扶5户贫困户,科级及以下干部帮扶2-3户贫困户”的对接帮扶方式,实现了26个乡镇、75个贫困村和1.6万户贫困户对接帮扶的全面覆盖,并督促每一名帮扶干部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并立下了限期脱贫“军令状”。

制定 “硬举措”

结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1+1+13”政策体系,按照“双向对接、量身定制、精准扶持、全面覆盖”的原则,武隆县制定出台了“5+19”的扶贫攻坚政策体系。

生态扶贫搬迁差异化补助政策。加大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差异化扶持力度,将建卡贫困户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标准由8000元/人提高到1万元/人;对县内转户进城安置的按照7000元/人,整户转至县外的按9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对291户深度贫困的无房户和窝棚户,按照5万元/户的标准予以兜底解决;对农村C级危房改造的建卡贫困农户,给予7500元的危旧房改造补助,对D级危房改造的建卡贫困农户给予21000元的危旧房改造补助,确保在两年内全面消除无房户、窝棚户和危房户。

产业扶贫精准到户全覆盖政策。制定出台产业扶贫到户政策,促进产业扶贫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方式转变。对贫困户借款发展产业项目的,给予5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贴息;对贫困户发展种、养、加产业项目的,按照每户1500元的标准给予种苗、种畜和加工机具补助;对农户发展乡村旅游的,按照每个床位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达到三星、四星、五星标准的,则分别给予1至3万元的奖励。

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全覆盖政策。开展建卡贫困对象重新识别确认工作,制定出台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兜底覆盖政策,对不具有开发和脱贫能力的孤寡、老弱、病残等“能力性”贫困对象,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覆盖范围;将因灾、因病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给予1万元以下的特殊困难救助金;将全县“三留守”和残疾人员,全部纳入关爱行动覆盖范围,对孤儿和困境(失依)儿童,每人每月给予600元生活补贴,对60至100周岁的失能留守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00至300元的老龄津贴,以确保他们在精神和物质生活上都能得到有效救助。此外,对购买城镇商品房、购买家用汽车、入股经商办企业、财政供养人员等已实现脱贫的四类建卡贫困对象,则全部终止相应的扶持政策。

教育培训扶贫资助全覆盖政策。制定出台教育培训扶贫资助政策,预算设立县级财政专项助学基金,将国家和市上教育扶贫对策未能覆盖到的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列入资助覆盖范围。对正在上大学和普通高中的贫困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对就读中、高职的贫困家庭学生,分别按照每人每学年2500元、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儿入园实现资助全覆盖。

扶贫保险精准到人全覆盖政策。将全县所有建卡贫困人口按照28元/人的标准,全部纳入小额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范围;按照每人2元的标准,将全县建卡贫困农户全部列入自然灾害公众意外险和房屋保险覆盖范围;对患重大疾病的建卡贫困户和“两癌”妇女实施特殊医疗救助;按18元/人的补助标准,将18周岁以上的建卡贫困人口全部列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范围,最高报销额度为20万元。

开辟 “新路径”

武隆县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县委、县政府确立的“4+2”战略目标,坚持按照“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并重、扶贫开发与生态旅游同步推进、扶贫开发与电子商务互联互通、扶贫开发与要素股权互融互促”的原则,着力开辟以“四个+”为载体的融合驱动精准脱贫与持续发展路径。

“生态+精准扶贫”引领脱贫发展新方向。启动实施生态修复攻坚行动,整合林业、水利、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项目资源,扶持引导贫困村和贫困农户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保护林、水土保持林、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结合发展特色林果、高山茶叶、中药材等长效产业项目6.5万亩,带动1.2万建卡贫困农户实现了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按照生态搬迁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的原则,整合生态扶贫搬迁、最美乡村建设、特色效益农业等各类项目资金,着力推进高山生态扶贫当年搬迁、当年修复和产业配套工程,有效实现了建设项目的当年修复率达到100%。结合县域旅游业发展的引擎驱动,整合最美乡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乡村旅游发展等各类项目资源,切实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和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及村庄绿化美化力度,既有效改善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也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融合发展乡村旅游和民俗文化旅游创造了良好条件。如:白马镇豹岩村天尺坪将高山有机茶叶产业、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最美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等项目进行深度融合,合力打造出了全市唯一的2015年度“中国十大最美乡村”品牌,有效带动贫困农户通过发展茶旅融合生态产业实现了稳定增收和脱贫致富。

“旅游+精准扶贫”打造脱贫发展新引擎。依托武隆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引擎驱动,按照“农旅融合、文旅互促、点线结合、示范引领、全域发展”的思路,制定出台《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重点围绕旅游景区周边、旅游环道沿线、乡村旅游示范村(点)等区域,合力打造以“观光体验、休闲度假、科普教育、避暑养生”等为主要功能的旅游扶贫示范线路3条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点)10个。落实用地支持、投资融资、资源整合等各类保障性政策举措,扶持贫困农户参与乡村旅游配套服务产业发展,实现自主创业和稳定就业。目前,全县已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游客接待户1695户,2015年接待乡村游客330万人次,收入突破3.5亿元。如:双河乡木根村的建卡贫困户贾万春、王小明通过扶持发展农家乐,仅当年夏季两三个月就实现接待收入10余万元而一举脱贫。

“电商+精准扶贫”搭建脱贫发展新平台。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打造线上商品品牌、建好线下产品基地、构建电商配套体系、推进产业互融互促”的原则,包装推出羊角豆腐干、羊角老醋、仙女红茶叶、芙蓉江野鱼、土坎苕粉、野生蜂蜜、汉平蜜柚、猪腰枣等20余个品牌产品,不断延伸线上商品供给链条。围绕扶贫与农业6条精品示范线路和49个产业示范基地,合理布局和精心培育了乡村旅游、绿色蔬菜、有机茶叶、特色林果和配套加工等绿色产业体系,同时按照1500元/户的到户补助标准,扶持建卡贫困农户参与线下产品基地建设与发展。加大电商平台扶持发展力度,建成3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扶持发展农家店146个、农资店61个和电子商务企业400多家,不断完善电商发展平台功能,着力畅通产业基地与市场终端的连接通道。如:和顺镇海螺村的残疾贫困户张永红通过发展电商,不仅实现了每年20万余元的经济收入,同时还帮助当地农户解决了农副产品销售难和日用商品购买难的问题。

“资源+精准扶贫”激活脱贫发展新活力。按照“面向市场化、要素股权化、经营集约化、发展链条化”的原则,引导贫困农户将土地、林地、闲置房产、劳动力等要素资源,通过股权量化方式与市场主体进行捆绑发展,同时建立完善管理分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如:双河乡在发展高山蔬菜产业过程中,扶贫龙头企业渝蔬农业公司通过吸收农户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入股方式,吸纳400余户菜农共同建立了“股权量化到户、质量终端负责、利益终端分配、农企互利共赢”的要素资源股权捆绑经营模式,有效带动264户贫困农户实现脱贫致富。

奖惩“双向制”

按照“导向明确、权责统一、奖惩分明、一票否决”的原则,建立完善扶贫攻坚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和精准问责机制。

脱贫攻坚实施意见范文4

一、农村低保扶贫行动落实情况

为了确保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并结合柳林实际,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提出了实施生态扶贫、产业扶贫、企业帮扶、金融扶贫、兜底扶贫“五大行动”,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兜底扶贫最重要的举措,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有关精神,精准识别各类救助对象,全面落实保障救助扶贫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民政兜底脱贫范围,社会兜底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1、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8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7〕10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17〕161号)以及《关于农村特困人员社会保障精准兜底的意见》(柳民函〔2017〕17号)文件,为贫困户实现脱贫提供了政策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双向进入通道完全打开,做到了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信息衔接,使他们共享国家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带来的实惠。

2、推进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现应保尽保

对通过其他扶贫方式帮扶后仍难以达到脱贫目标的贫困户通过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合一(简称“两线合一”)。2016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684元;

2017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为每人每年3924元,2018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164元,2019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764元,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继续保持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为全市最高水平。同时,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086户18167人,其中,属于建档立卡对象3607户6400人,占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比为35.2%,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为19.2%,2019年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6136.6万元。

三、工作中的主要措施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关注民生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紧紧抓在手上,特别是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主抓手,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了很大支持,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年健全、管理逐年规范、救助标准逐年提升,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社会救助制度较为完善

2013年,为了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我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有别、相互衔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城乡联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了《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柳政发〔2013〕44号);

2015年,制定了《柳林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柳林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柳政发〔2015〕2号)以及《柳林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柳政发〔2015〕3号);

2017年,民政部门出台了《柳林县2017年民政兜底扶贫行动计划》(柳民发〔2017〕17号)。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监督机制,在定期组织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同时,加强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到实处。

(二)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比较健全

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电〔2017〕6号)及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柳政办发〔2017〕13号),建立了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脱贫攻坚重大问题,推动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了受理、分办、转办程序,确保贫困人口“求助有门、受理及时”;

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建设,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经办能力;

同时指导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

(三)社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

健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自然增长机制,连续多年提高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06年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年4764元;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1999年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月585元;

城市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20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06年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2019年每人每年6300元,连续多年保持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全市最高水平。

四、存在问题

通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我县脱贫攻坚取得了巨大成效,特别是社会兜底扶贫行动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群众不了解政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贫困户和部分非贫困户收入差距不大,但因享受的扶持政策差别比较大,造成非贫困户满意度有所降低,社会救助等扶贫政策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社会救助范围及水平不能满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从总体上看,我县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困难群众出现的各种新需求,如上学、住房、医疗等,特别是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情况较为突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救助标准还比较低。

五、下一步打算

(一)重点夯实社会救助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研究、制定和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制度。一是继续强化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扶贫合力;

二是不断提高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水平,公正、公平开展好低收入家庭核对认定;

三是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

四是逐步规范临时救助,重点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做好“救急难”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

脱贫攻坚实施意见范文5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X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三年行动方案。

一、农业脱贫攻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农业行业的政策、资金、人才、技术、信息优势,积极调动全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广泛组织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贫困户,从实际出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大精准脱贫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增强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能力,推动建立贫困农户脱贫的长效机制,确保完成全县农业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根据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县农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科学引领农业脱贫攻坚打好基础。二是政策引导,精准发力。针对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农业项目资金优势,加大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帮助贫困群众实现产业脱贫和就业脱贫。 三是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确保农业扶贫取得实效。四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发挥农业系统的工作优势,强化责任担当,共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三)目标任务。到 X

年底,重点帮扶X户贫困户、X个贫困人口,确保农业局“第一书记”帮包的X

个村X户贫困户、X个贫困人口脱贫。按年度划分,X

年重点帮扶X户X人,X

年重点X户X人,X年全面完成农业脱贫攻坚任务。

二、实施高效特色农业扶贫工程

(一)积极发展优质特色粮食作物。利用X省粮食高产创建平台项目,鼓励扶贫工作重点村,从实际出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专用小麦、地瓜、小杂粮等特色粮食作物,搞好生产技术服务,支持发展精深加工业,帮助农民搞好市场营销,努力提高特色粮食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特色经济作物。树立“一村一品”发展理念,按照投入少、见效快、生产技术便于掌握的原则,充分利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延伸特色产业发展链条,保障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产业增值收益。

(三)鼓励发展优质高效特色畜牧产业。充分发挥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优势,利用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平台资金,鼓励发展牛、羊、肉兔、猪等特色养殖业,积极创建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区。同时,积极推广政府补助、农户所有、托管代养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取得稳定的养殖收益。引入精深加工经营主体,开发系列化畜禽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建立稳固的产加销利益联结机制。

(四)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利用农业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担保付费等方式,支持扶贫工作重点村,发展特色采摘、农耕体验、休闲养生、农家乐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通过项目资金带动,帮助扶贫工作重点村引入社会资本,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五)积极推动品牌农业建设。利用我县生态资源优势,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我县已制定和落实扶持品牌农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开展品牌农产品评选推介、展览展示、包装设计等活动。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入先进的市场营销方式,增强贫困村品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六)大力发展 “三品一标”

产品。搞好扶贫工作重点村“三品一标”认证,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加强扶贫工作重点村的“三品一标”监管,严格落实全程质量控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产品质量。

三、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帮扶工程

(一)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依托我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较多的优势,积极推动建立“村企对接”、“以企带村”机制,通过农业项目资金扶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到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种植、养殖生产基地或购销基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开发生态旅游等,支持建立“龙头企业+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短平快”产业,以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销对接、股份合作等方式,与扶贫工作重点村的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

(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结合农业项目实施、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等,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村贫困人口结对帮扶,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获得农业、畜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应承担脱贫攻坚责任,积极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吸收贫困人口就业。

(三)鼓励“乡村之星”承担脱贫攻坚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争当扶贫之星,争做带富标兵”活动,鼓励支持“乡村之星”积极承担脱贫攻坚社会责任,带动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积极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履行脱贫责任树立榜样。搞好乡村之星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发展和帮扶农村贫困户脱贫的能力。

四、实施农民合作组织扶贫带动工程

(一)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发展较快,现有合作社X家,因此扶贫工作重点村要根据农业发展需要,组织农民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也可把贫困户联合起来,组建扶贫专业合作社,到X年底,确保每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至少建立X个农民合作组织,力争每个有劳动力并适宜在当地发展的农村贫困户至少加入X个农民合作组织。对积极吸纳贫困户入社的农民合作社,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给予支持,相应提高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尽可能地将财政补助资金作股量化到合作社成员。对应该履行而不肯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不得安排农业项目。

(二)发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带动作用。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管理、资金、技术等优势,勇于承担脱贫攻坚社会责任,积极吸收贫困户入社和贫困人口打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帮助更多的贫困户脱贫致富。支持示范社发展仓储、烘干、物流、加工、包装、电子商务等设施,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加快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在农业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扶贫工作重点村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今明两年,我县推荐评选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将吸纳贫困户入社作为优先条件。脱贫任务比较重的村的每个示范社都应带动一批贫困户脱贫。

(三)积极发挥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扶贫工作重点村的种养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向家庭农场转型。支持家庭农场联合起来,成立产业联盟,实现共同发展。推动家庭农场的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营销。鼓励扶贫工作重点村的家庭农场示范场为当地从事种植、养殖的贫困户提供指导服务。对积极履行扶贫责任的家庭农场示范场,在农业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给予支持。

五、实施农村改革推动脱贫工程

(一)鼓励贫困户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托全市首家土地流转服务大厅建设,增强土地经营权服务功能,为贫困户优先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贫困户采取多种方式依法自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障长期稳定获取土地收益。支持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统一经营或统一入股等方式,增加贫困户的财产性收入。支持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企业,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清产核资、盘活资产、开发资源,引导扶贫工作重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扶贫带动能力。鼓励贫困村,利用项目扶持资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村集体领办合作组织,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发展服务型经济,增强帮扶贫困人口的能力。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条件的扶贫工作重点村,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分类进行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外的土地资源及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进行经营,赋予贫困户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支持改制后的村级经济合作组织优先承担农业财政项目,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贫困户。

(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农技推广、农机服务、统防统治、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环节,为贫困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推进农业生产服务的社会化、合作化、专业化。支持供销、农机等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和订单托管等不同模式,为老弱病残贫困户开展土地经营托管服务,共同分享土地规模经营收益。

六、实施农业科技扶贫促进工程

(一)积极开展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扶贫活动。农业局每年组织一次科技人员下乡活动,以科技进村、入户、到田,推广稳产增产和抗灾减灾技术为重点,加强关键时节、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根据扶贫工作重点村的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派技术人员,分片包村,实现村村有包干技术人员、户户得到技术服务的目标,为推进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积极培育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技推广服务站点和科技示范户。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为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每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村级农技推广服务站点,每个站点配备部分农民技术员,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户,并安排专家对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进行跟踪指导。同时,为每个扶贫工作重点村选派技术指导员,建立县乡两级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新机制,促进扶贫工作重点村农业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扶贫工作重点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大力发展贫困村的农民职业教育,促进贫困劳动力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提升农民队伍的整体素质。每年从新型农业培训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脱贫任务比较重的村,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的科技素质和致富能力。

七、充分发挥农业项目的扶贫带动作用

(一)积极落实耕地地力补贴资金。认真落实中央“三补合一”补贴中耕地地力补贴资金,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兑付给约

全县X万户种麦农民,其中每个贫困农户平均增收约

X

元。

(二)抓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围绕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计划、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在项目实施重点区域,选择扶贫工作重点村,大力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工程,支持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综合应用地力培肥技术及其综合配套技术,努力提高耕地质量,不断改善我县农业生产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强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利用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选择部分扶贫工作重点村,围绕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农业节水示范、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等,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模式,改善贫困村特色农业发展的生态环境,积极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

(四)搞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更加注重“补短板、创模式”建设。利用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资金,积极支持扶贫工作重点村,实施现代农业项目,努力改善部分贫困村农业基础条件,推动传统农业改造升级,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五)抓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利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支持扶贫工作重点村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其结成的产业联盟,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仓储、物流、烘干、加工、包装、电子商务等设施,加快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融合。支持农业企业到扶贫工作重点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向第一产业融合,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六)积极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要优先向扶贫工作重点村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提高补助标准,力争实现贫困村全覆盖。在小麦集中种植区域,以物化补助或资金补助的方式,支持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在小麦穗期,开展统一喷施服务工作,提高统防统治效率。

(七)抓好重大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项目。玉米“一防双减”补助项目优先向扶贫工作重点村覆盖,通过采购玉米穗期病虫防治所需杀虫剂、杀菌剂等,支持组建专业化防治组织,统一开展统防统治作业。同时,加强病虫害专业化防控体系建设,支持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购臵先进植保无人飞行喷雾机、大型高效施药机械和防护装备,引导服务组织积极吸纳贫困户。

(八)抓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向扶贫工作重点村倾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建设储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推广普及科学使用技术,改善落后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增强扶贫工作重点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能力。

八、建立健全农业脱贫攻坚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脱贫攻坚是打赢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业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列入目标考核,分头抓好落实,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依托省市县各级各类农业项目资金,向贫困村倾斜,重点用于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种养产业。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资金和蝗虫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体系建设、乡村之星等特殊用途及购买服务的财政专项资金外,其他能够用于乡村的农业专项资金都要安排不低于 X%用于扶贫脱贫。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各级农业、畜牧兽医、农机等部门要齐心协力,相互支持,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确保“第一书记”帮包村按期完成脱贫任务。

(三)建立工作台账。农业部门要明确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干部,负责扶贫台账整理、记录工作。要搞好情况调度,及时收集有关情况,详细记录扶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特别要将项目资金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情况全部统计上来,为考核验收、监督检查和审计做好准备。积极与扶贫部门沟通,建立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将农业脱贫攻坚落实情况录入全省扶贫攻坚信息平台,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脱贫攻坚实施意见范文6

一、全面开展大病救治

从2017年正式开展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以来,国家和省市先后5次调整大病救治病种,由最初的9种扩大到34种(目前国家30种),区人民医院作为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按照大病病种特点和病程阶段,根据临床实际,为每位患者制定诊疗方案,建立贫困患者就医绿色通道,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为全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建立专门的大病专项救治台账,每位患者有救治档案,动态追踪管理,2017-2020年以来区人民医院收治贫困人口门诊28387人次、住院患者8360例,全区34种大病患者1574人,已救治1574人,救治率达100%。随着病种的增加,使更多贫困患者受益,为保证贫困人员医疗质量,有效合理使用医疗费用,区人民医院对所有收治病种临床路径全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全部自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二、严格落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

(一)深入开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6年8月31日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家庭医生与居民签订签约服务协议,当好健康“守门人”和政策“引路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讲清医疗报销政策和流程,同步宣传健康知识、健康脱贫政策,并对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季度进行1次履约服务。印发《市区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服务“1+1+1”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方案》,引导区级专家资源参与基层健康服务,确保每位贫困人口均能享受到“1+1+1”健康服务,即:“有一名家庭医生签约,一个全科医生团队服务,一位区级专家指导”。为患病贫困人口提供有效救治和康复随访服务;为一般贫困人口提供完善的预防保健服务,有效减少因病致贫、返贫发生,贫困群众健康素养得到显著提升。2020年将2014年和2015年已脱贫贫困人口也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签约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止2020年底贫困人口共签约14718人,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分别签约4930人、1227人、13人、545人,实现应签尽签,履约率达99.38%。

(二)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印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常见慢性病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叶卫计〔2018〕95号),聚焦特定贫困群众,为行动不便贫困慢性病患者在14个慢性病病种推行“长处方”,依托签约服务团队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配送管理,按照医供体建设要求,由区医供体中心药房统一配送管理,方便贫困群众取药报销,累计完成上门送药服务198人次。开通了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绿色通道,简化了慢性病申报流程。

(三)大力实施公共卫生项目。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加强对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开展专项活动,优先为老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规范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分别建立电子健康档案30812份、9225份、1050份,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92.13%、92.78%、93.05%。截止2020年底全区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达75%以上;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和测血糖分别达到50%和40%;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88.79%、88.97%。

(四)抓好贫困人口地方病和重点疾病防控。开展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持续开展了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各项指标达到消除标准。做好消除疟疾防控工作,全区上报疟疾血检1005人,无疟疾病例报告。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网络报告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目标,全区各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正常,疫情网络直报及时、准确,全区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5963例,其中乙类传染病2691例,丙类传染病3272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疫情报告及时率、审核率100%,全区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艾滋病监测检测力度和对全区艾滋病人规范化管理、抗病毒治疗、定期随访,先后发现报告居住我区的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共53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死亡9例,5年来累计完成医疗救助159人次,总计17.42万元。认真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年初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医院的职责和任务。全区新增报告结核病468例,累计救治贫困肺结核患者218人次,救治金额18.15万元。我区共报告和治疗手足口病995例,无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沟通,认真做好全区秋季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筛查结果异常的,需经进一步检查排除,全区各学校没有聚集性结核病发生。加大对各乡镇街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转诊及治疗管理工作督导,指导乡村医生按公共卫生管理要求,对治疗病人及时随访,规范做好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每年采集200份8-10岁儿童及100份孕妇家中食用盐样、尿样分别进行盐碘、尿碘含量检测以及学生甲状腺B超检查甲状腺肿大。

(五)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优先实施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2017年8月区政府办印发《市区2017年农村贫困户家庭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市区2017年农村贫困户家庭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正式全面启动,进一步提高了贫困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的早发现早治疗几率,保障了妇女健康权益,逐步改善了贫困儿童营养状况,降低了儿童发病率。贫困家庭新生儿筛查累计63人;贫困人口家庭6-24月龄婴幼儿共发放儿童营养包237人;贫困家庭妇女“两癌”筛查累积完成乳腺癌筛查2140人,宫颈癌筛查2201人。切实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完成疫苗追溯系统建设,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接种效率,保障接种安全。全区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强化预防接种人员的业务技能,对全区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接种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利用预防接种宣传日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妈妈课堂、乡村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新媒体等方式大力宣传预防接种知识,增强了宣传氛围,有效提高了家长的认识度和满意率。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我区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2020年市顺利完成国家验收。新建、改建的城区公厕累计12所。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严格按照《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进行科学监测,超额完成年度水样监测任务。2020年每季度对全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出厂水、末稍水和城市水龙头水开展监测工作,共检测水样40份,检测结果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对全区19个贫困村的饮用水开展水质检测,为每个行政村采集1份集中供水和1份分散供水,共计38份水样,检测结果均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