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要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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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要点

纪委工作要点范文1

调查和完善2015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不断提高参合群众的实际补偿水平。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参与门诊补偿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门诊补偿金额过高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入户随访;从2014年11月1日起开展25种常见病种相关治疗的新农合定额补偿,充分发挥新农合的经济杠杆和利益导向作用;积极协调承办机构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积极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立市脑卒中防治中心;进一步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年--2020年);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培训和督导考核,进一步提高疾控服务质量。完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深入开展急救知识进万家活动,培养和打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编制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机构的审批、校验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强化医疗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医疗不良事件医疗纠纷案例分析讲评,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医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继续开展中医中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中医,提高中医人才服务能力水平。

纪委工作要点范文2

一、牢牢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正确理解把握中央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战略决策,指导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实践。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

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开展纪念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确立30周年活动,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评选表彰一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单位”,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继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遏制违法生育反弹势头,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和分值权重,签订2013-2015年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落实分级负责、分类保障、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既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目标。

二、着力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促进人口发展质量全面提高

继续开展“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创建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城市社区人口计生服务设施,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能力,促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好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其他免费技术服务。

切实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落实经费投入,配备好必需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检测和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建立巡回督导、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确保覆盖80%以上的目标人群,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实施“退出育龄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取出”项目,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药具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生殖健康。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回头看”活动,加大考评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落实退出机制,加快计生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三、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性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继续加大打击“两非”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和区域协作,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定期督查机制,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完善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孕情随访、统计监测和B超监管、女婴保护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终止14周以上妊娠查验证明、实时通报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共享制度,确保出生人口性别平衡。

密切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切实加强城乡基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创新

大力开展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深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进村级合同化管理,加强基层队伍、网络、阵地、制度建设,推进工作重心下移、管理服务关口前移;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用,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表彰第四批示范村(居),进一步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行村级计生主任星级管理,做好城市社区计生协管员选配工作,落实责任、报酬,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深入开展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年活动,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规范城市社区属地管理和单位法人责任制;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制度,加强信息采集和交换,巩固提高“一盘棋”工作水平,重点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广流动人口“支部(商会)+协会”的管理服务模式,深化区域协作;全面推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技术服务免费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加快建立“网格管理、规范运行、均等服务、信息支撑、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格局。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人口计生信息化应用水平。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启动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初步构建市级全员人口数据库;积极参与市级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县级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水平;强化人口日常统计,充分运用WIS和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利用等工作,全面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开展“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办证服务,推进人口计生专线网络提速,做好信息安全和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五、不断加大政策推动和利益导向力度,促进计生家庭和谐幸福

在政府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力度。认真落实好现有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好城镇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30%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保障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覆盖面,努力探索将城市失业、无业计划生育家庭纳入其中的办法;推动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衔接、兼容,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环境。

在村集体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在宅基地划分、责任田分配、村(居)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体现男女平等,并适当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倾斜,让计生家庭及时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

在社会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力度。联合方方面面的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深入开展生育关怀项目和计生助福行动,关注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认真实施好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工程,从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等方面,帮助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并重点帮助解决孤儿监护、留守人口、老年空巢、残疾受灾等家庭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全面强化人口计生系统自身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进一步巩固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切实做到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不断深化“和谐人口・阳光计生”服务品牌内涵,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继续加强人口计生干部业务培训和绩效管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提倡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进一步清理精简文件、简报,压缩会议数量、规模和经费开支。

纪委工作要点范文3

一、推进体系建设,增强队伍合力

(一)整合卫生计生执法队伍

贯彻国家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编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卫生计生监督体系,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综合监督职能,夯实队伍基础,提高综合监督效率。

(二)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培训

进一步分层次、多形式开展全县监督人员,尤其是卫生计生转岗人员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卫生执法大队要积极落实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

(三)提升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

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信息的推送,提升监督效率。加强信息报告精细化管理,建立信息报送监测机制,强化数据的分析利用。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继续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推动监督信息公示,强化公众和社会监督。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履行职责

(一)强化医疗行业监管

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反应强烈的问题,强化医疗行业监管,坚持服务与指导,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推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规范、提升质量。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试点。深化血液安全监管。

(二)加大公共卫生执法力度

做好新修订的《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开展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和水质现场检测情况监督抽检;以游泳场所、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重点,开展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三)推进计生日常执法工作

加大我县两孩政策实施后的监督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力度,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及相关服务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巩固打击“代孕”工作成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新修订的《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五)狠抓重点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干细胞临床应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美容医疗机构、重点浆站专项整治,以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六)完成重点监督抽检任务

根据市支队下达的《2016年监督抽检计划》,配合市支队按照监督抽检程序开展相关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工作,力争全市监督和抽检任务完成率和结果及时上报率、公示率均达到100%。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并执行县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在全县重点专项和监督抽检工作中试行“双随机”抽查机制。

纪委工作要点范文4

一、突出发展工业,全力组织工业经济新突破

(一)组织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云硫集团、发电厂等省直管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配合)

(二)抓好项目建设,抓紧发电厂三期和华润电厂等重大项目的立项报批。(市发改局负责,市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供电分公司、发电厂配合)

(三)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帮助各县建立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局配合)

(四)抓好市高新科技园区建设。(市科技局负责,市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局配合)

(五)大力发展镇域工业。(市经贸局负责,市工商局、科技局、质监局、环保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配合)

(六)扶持温氏生物制药、雅达电子、郁南天宝生物制药等技术型、非资源型工业发展。(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新发展

(七)确保粮食安全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任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市农业局负责,市粮食局、财政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八)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在全市8个石灰岩苦旱镇分别引进一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农业局负责,市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配合)

(九)发展优势农林产业和畜牧水产业。(市农业局负责,市林业局、畜牧水产发展中心、质监局、工商局、科技局配合)

(十)启动民资,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农林产品批发市场。(市农业局负责,市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供销联社配合)

(十一)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管理。(市农业局负责,市工商局、质监局、供销联社配合)

(十二)切实加强动植物防疫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市畜牧水产发展中心、林业局、工商局、交通局、卫生局、海关和检验检疫办事处配合)

(十三)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确保城市防洪工程提前一年完成;继续抓好市区南山河等10宗城乡水利防灾工程和61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市水务局负责,市农业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十四)搞好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市交通局负责,市公路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十五)推进林业生态县建设。(市林业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公用事业局配合)

三、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壮大全市经济总量

(十六)大力发展县域特色工业。(市经贸局负责,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质监局配合)

(十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工商联、供电分公司、自来水公司配合)

(十八)帮助各县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市经贸局负责,市供销联社、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配合)

(十九)帮助各县发展房地产业,继续推进小区开发。(市建设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配合)

(二十)帮助各县发展旅游业。(市旅游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四、组织外经贸工作新突破,做大外源型经济

(二十一)努力增加外贸出口,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拓宽对外贸易的渠道和市场,搞好涉外服务工作。(市外经贸局负责,市经贸局、海关、外事侨务局、检验检疫办事处、贸促会配合)

(二十二)全方位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大力整体推介,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加强外商投资成本的调研,进一步发挥好我市驻珠三角招商引资联络机构的作用。(市外经贸局负责,市经贸局、外事侨务局、贸促会、工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广播电视局配合)

五、加强财税工作,增强全市财力

(二十三)强化税收征管。(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市财政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工商局、海关配合)

(二十四)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对市直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审计局、国资委、建设局配合)

(二十五)盘活国有资产和加快政府资源的开发经营。(市国资委负责,市财政局、发改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房管局、公用事业局、振云公司配合)

(二十六)盘活市食品集团在市区的连片土地,开发建设大型购物商场。(市经贸局、国资委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外经贸局、食品企业集团公司配合)

(二十七)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监管。(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审计局、建设局配合)

(二十八)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展资本市场。(市金管办负责,市经贸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工商局配合)

六、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二十九)尽快动工河口至郁南平台和罗定支线高速公路;启动罗定至岑溪、云城(思劳)至新兴、(郁南东坝)至阳江港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市发改局、公路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抓好324线河口至城区段改造工程;抓好省道352、369、280、276线改造建设。(市公路局负责,市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水务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一)加快港的报批立项和建设步伐。(市交通局负责,市发改局、港务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二)加强中心城区管理。(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市公安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卫生局配合)

(三十三)加快市委党校、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金山大道工程建设。(市建设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市委党校、档案局、文化局、公用事业局、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配合)

(三十四)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市建设局负责,市农业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保局配合)

七、统筹推进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三十五)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整顿、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深入挖掘我市历史和人文资源,打造我市民间艺术品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市文化局负责,市广播电视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三十六)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都要有新进步;确保中学高中校区和各县(市)高中学校新建扩建工程按期投入使用和51所老区学校建设通过省的验收;按省的任务要求抓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推进“一机两语”教育;做好创建教育强镇的基础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七)加快市技工学校建设。(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八)鼓励和扶持骨干企业组建科研中心;推动高校科研成果与我市企业生产合作;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市科技局负责,市经贸局、质监局配合)

(三十九)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市人事局负责,市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经贸局配合)

(四十)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和医疗救治三大体系建设,确保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造建设项目在今年10月全面完成;加快创建省农村中医先进市工作步伐,力争年底前通过省的验收。(市卫生局负责,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工商局、公用事业局配合)

(四十一)全面启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文化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广播电视局、公路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爱卫办配合)

(四十二)加快全民健身广场建设,组织好省运会的备战、参战。(市体育局负责,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局、环保局、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四十三)抓好农村合作医疗扩面和服务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配合)

(四十四)抓好全市药品招投标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物价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四十五)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配合)

(四十六)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市建设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配合)

(四十七)继续规划和抓好第二批生态示范村建设。(市建设局负责,市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四十八)抓好环境保护,重点抓好城区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西江、新兴江、南山河、南江河的综合整治及重点监控企业的环保监管。(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四十九)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加强项目建设征地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局配合)

(五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控制人口出生率。(市人口和计生局负责,市农业局、经贸局、监察局配合)

(五十一)落实优抚政策,兑现优抚对象的生活待遇。(市民政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五十二)创建双拥模范城市。(市民政局负责,市财政局、卫生局、公用事业局、城乡规划局、工商局、教育局、公安局配合)

(五十三)编写好“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市发改局负责,市府直属各单位配合)

八、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十四)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强各类适用技能培训,组织好劳务输出。(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农业局、扶贫办、质监局配合)

(五十五)进一步加强五保、低保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市农业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社保基金局、卫生局、教育局、房管局、监察局配合)

(五十六)落实农业税全免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市农业局负责,市监察局、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民政局、人口和计生局配合)

(五十七)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尤其是企业早期退休人员的待遇。(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经贸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配合)

(五十八)实施社保全责征收。(市地税局负责,市劳动保障局、社保基金局、财政局、工商局、经贸局、外经贸局配合)

(五十九)争取年内解决18万农民饮上干净水问题。(市水务局负责,市农业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配合)

(六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决制止和查处拖欠企业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经贸局、外经贸局、总工会、妇联、工商联配合)

(六十一)按要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市建设局负责,市财政局、监察局、劳动保障局配合)

(六十二)清欠农民征地拆迁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财政局、监察局配合)

九、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

(六十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继续加大打击“双抢”、黑恶势力、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负责,市司法局、法制局、综治办配合)

(六十四)加强政府工作,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市局负责,市法制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配合)

(六十五)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等事故多发行业的监督管理,遏制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负责,市经贸局、交通局、公路局、公安局、消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海事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配合)

(六十六)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经贸局负责,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配合)

(六十七)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食品和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配合)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政能力

(六十八)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市纠风办、审计局配合)

纪委工作要点范文5

坚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继续以“转思路、抓作风、快速融入改革转型”为主线,严格执行国家生育政策,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开拓创新,推动重点难点工作整体突破,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尽责和美,服务建设全面小康。

二、工作目标。

市级“保先进位”、积极创模,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责任指标。即出生人口总数控制在7.9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6‰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2.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财政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大通湖区、沅江市、资阳区、南县保持全省模范,桃江县、安化县、赫山区保先进位。

三、主要措施。

2014年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深化改革转型、强化基础建设年”。认真研究部署,立即启动1234人口计生工作规划。

1.围绕一个方针。即转中求新、新中求稳、稳中求进。

2.坚持两个严格。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依法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整治、依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法组织开展病残儿鉴定。二是严格服务管理。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简化发证办证程序、开展三查四术和孕前优检、创新药具管理、两扶一免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纪委工作要点范文6

(一)整合资源,健全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有效整合卫生、计生现有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大力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有机融合,进一步明确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推进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依法行政“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和建立市本级与婺城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__山以及金义都市新区等新型工作关系,为我市综合监督执法事业的快速提升构建一个新的监管模式。继续抓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规范化建设,巩固卫生监督协管示范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三级四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网络体系,夯实基层执法工作网底,全方位增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能力。

(二)补齐短板,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在全省位次前移。加强市县沟通协作和帮扶,实施1+2牵手行动(市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个县市区监督所),促进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平衡发展和整体提升。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创新,大胆探索特色亮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全省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扭转执法人员怕办案、不想办案,特别怕承办大案要案的现状,力争全市查办案件数量质量有较大提升、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在全省有较大影响。

(三)强基创优,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综合监督实力。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落实首席监督员、卫生计生监督紧缺人才以及基层复合型人才培养等工作。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搭建我市医疗卫生执法培:请记住我站域名训基地,快速更新人员知识结构,提升监督队伍业务技能。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搭建并完善智慧卫监平台,形成市、县、被监管单位不同层次不同权限和融合在线监测、在线监控、在线监管等不同功能的综合性智慧系统。深入推进“互联网+”卫生计生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模块使用频率,稳步提升以智能手机为终端的现场移动执法效能。提升行业自律能力,搭建行业协会平台。积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区足浴行业协会“行业规范、监管为辅”的试点工作模式,逐步成立歌舞娱乐场所、住宿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四)全力以赴保障G20峰会。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应急能力建设,全力参与G20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卫生监督应急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

(五)集中精力做好国卫创建。巩固创建成果,加强市县交流,实现全市经验共享、资源共享,进一步强化全市“一盘棋”理念,力争各地创建工作的“满堂红”。在市区创国卫复评工作中,按照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集中市本级、婺城、金东、__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力量,认真对照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共同开展创建工作。通过抓宣传、抓动员、抓推进、抓落实,提高经营单位守法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为顺利通过创国卫复评做好保障。

(六)努力巩固平安创建成果。紧紧围绕“平安浙江”考核要求,重点抓好卫生计生系统承担的传染病爆发流行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事故防范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切实防止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制品、毒麻药品、医疗废物等监督管理;高度重视精神卫生监督执法,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有效防止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七)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发挥卫生信誉度等级在政府决策、社会消费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开展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婴幼儿洗浴场所“333”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抓好民宿卫生监管试点。继续开展“五水共治”保供水卫生监督执法行动,推进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其中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千吨以下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覆盖率70%以上;继续推进全市饮用水在线监测工程,推广社区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八)推进学校卫生和爱国卫生执法工作。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落实国家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任务,实施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试点;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执法专项检查。

(九)强化医疗卫生执法和职业卫生监管。继续实施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专项行动,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和

民营医疗同等监管、同等对待,进一步解决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监管难、查处难等问题,同时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层级督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深入研究非法行医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进一步完善打击的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巩固打击成果。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组织开展以消毒隔离、病原微生物安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为重点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落实监督执法,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探索实施职业健康检查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开展核医学和放射治疗职业病危害专项重点监督检查。(十)加强消毒产品、集中餐饮具市场监管。继续推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消毒产品市场监督抽检。按照《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餐饮具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__-2017年)》的要求,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管力度,确保重点指标达到“四个100%”。

(十一)探索推进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十二)协调推进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开展对《职业病防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两法两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十三)切实加强监督执法的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和制度,抓好《浙江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落实,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四张清单一张网”,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稽查和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受理、处理卫生计生监督投诉举报事项,评选卫生计生监督大要案,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