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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报告范文1
台党委:
根据省台党委《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行政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逐一对照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了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行政党支部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全面自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三类具体问题,并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逐一排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经查,今年以来尚未发现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行政党支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在台党委的领导下,健全完善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提高监督实效。
XXX党支部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范文2
按照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排查整治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及违规违纪问题以及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不落实问题,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排查整治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完善农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管理方面的制度措施,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开展宣传,做好动员。在全区农村经济管理系统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利用会议标语、刷写大字块、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宣传扫黑除恶行业清源的重要意义。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以多种形式召开培训会、座谈会,动员全体农经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这次专项行动中。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二是定期汇报和定期监测工作进度和具体情况。实行按月例会,听取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按月填报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行动推进统计表,监测开展检查次数、部门联合执法次数、出动执法人数。上报发现了哪些问题,整治了哪些问题。三是组织集中检查和相互检查、相互开展自查,区里指导各镇街农经管理人员深入村、屯、户排查是否存在垄断农村资源不交费,民主决策不落实,财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镇街组织各村互检,检查财务制度不落实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在镇街的督导下,各村按着工作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自纠。据统计,开展检查76次,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检查单位或场所180个。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互查和自查,发现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问题。
(一)民主决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村民代表会议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问题。个别村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参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会议决议没有法律效力。
2、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没有记录村民代表发言内容,没有表决的具体情况;不能真实反映村民代表会议的过程。
(二)村集体财务公开不落实的问题
1、财务公开内容专业化,公开的内容专业化,公开的内容是按会计科目整理而来,村民看不懂。
2、土地补偿费使用情况不公开
3、机动地收入未公开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
1、大额支出票据无明细
2、年末未编制决算
(四)违规违纪问题
1、挪用村集体资金给外村使用问题。
2、收入经营和承包收入不入账问题
(五)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1、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2、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3、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4、民主决策机制残缺不全的问题
5、经济公开制度不完善问题
6、民主理财监督机制不健全
7、内部牵制机制不到位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采取对应的整改措施。
1、责令立行整改,对于挪用集体资金给外村使用,收取集体经营收入私自截留,五荒收入不入账的问题;责成当事人马上入账,并依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严肃处理。对于未公开的土地补偿费使用和机动地收入,责令问题所在村依规公开;未编制决算的,责令补编决算。
2、开展业务培训。针对部分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不规范;财务公开内容专业化,村民看不懂等问题开展专业培训,要求镇、街履职履责指导各村如何做好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集体财务公开内容应当具体、通俗、易懂。
3、完善规章制度。
利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机,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完善健全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十五项制度。
四、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针对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结合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上组建了经济合作社,在开展村集体经济活动中创新了新型管理体制,制定完善了各项运行机制,具体为: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范文3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明国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岳存义、张智华和苏庆春同志担任,局办公室、污控处、自然处、法规处、监察室、宣教处、稽查大队、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信息中心、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环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国荣同志担任。
各部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
展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增强联合执法合力。
二、制定措施,精心安排
我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我市主管环保工作的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局尽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34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政办函[2005]23号文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使该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制定了《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将该项工作分为4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作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了使专项整治行动有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制定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方案》,在整个行动过程中联合新闻媒体计划跟踪报道设置宣传专栏,并掀起三个:一是公开披露环境违法问题的,二是集中整治、解决问题的,三是展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
三、确定专项整治范围,明确目标和重点
在去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扩大整治范围,集中治理以下八个方面问题。
1、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2、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3、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4、检点流域、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5、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6、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7、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进行督查;8、对制革、造纸、化工、水泥、炼焦、冶炼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工业密集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检查,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范文4
调研检查全市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贯彻首长指示,我大队立即行动,派员对上述单位进行了细致的督导和帮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名称:xx管理有限公司,位于xxx。法人代表:xxx。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现共有员工19名。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机械排烟、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疏散通道:一层有东、西两个安全出口,中部有一部疏散楼梯,南侧有一部外跨疏散楼梯。2011年6月投入使用、营业,至今未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酒店共有员工22名,在日常管理中,酒店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每月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xxx美食园,位于苑小区旁,房屋产权人xxx,本人所述该房屋属自建房,由xxx本人购买并出租。建筑面积:一楼建筑面积为150平米,负一楼建筑面积为108平米。消防设施:灭火器8具。疏散通道:一层有西、南两个安全出口,南侧有地下一层通一层的疏散楼梯。2010年9月投入使用、营业,至今未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共有员工5名,该饭店日常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xxx管理有限公司
1.该酒店未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2.消防联动控制柜存在故障,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3.一层东门安全出口堵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二)xx美食园
1.地下一层疏散楼梯数量不足,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5之规定;
2.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23号文件和186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敢于负责,强化问责,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抓三纪”(工艺纪律、工作纪律、劳动纪律)、“树三观”(观、人本观、效益观)为载体,使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二、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深化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县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专项整治对象及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重点工艺及产品:氨合成、甲醇合成、氧化工艺等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首批危险化工工艺和液氨储存、剧毒化学品等重点产品。
重点环节: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隐蔽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
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已确定为关停的企业和已被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关停措施落实情况;
3、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排查和整治情况;
4、企业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范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情况;
8、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情况。
四、重点整治项目职责分工
县人民政府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实施关闭、停产措施,组织对周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企业的搬迁整治工作。
(一)县安监局牵头组织本次专项整治。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排查和监督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企业的搬迁整治工作。
(二)县质监局负责企业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和气瓶、槽罐车气体充装环节的专项整治。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人员的专项整治。
(四)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的专项整治。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以企业自查自整、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
1、县、乡(镇)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安监局按照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对所有监管企业进行一次现场执法检查和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同时对各企业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安监管三字〔2011〕1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订专项整治方案,确定企业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县安监局备案后,方可转入第二阶段工作。
4、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后,转入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阶段
1、企业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处于不安全状态设施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对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深入开展“反三违”、“抓三纪”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企业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向安监局上报《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然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整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专项整治排查出本企业存在的问题;采取的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以及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向县安监局主动报告、接受处罚。
3、县安监局要适时组织对重点企业、第一阶段工作开展不扎实的企业、安全隐患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检查。
4、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
第三阶段:县政府检查阶段
1、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按照检查内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第一、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整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并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并采取整治措施;对仍然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要依上限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停建。
2、各企业要认真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经安监局复查确认整改到位,可以结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3、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治情况表》(附件3)及汇总本阶段工作后,可转入第四阶段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认真复查总结全县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专项整治的效果、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及企业隐患整改跟踪落实等情况,对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彻底,隐患不整改的企业进行补课,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接受省、市的督查检查。
在专项整治每一阶段,检查人员都要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阶段工作备案表》(附件1)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企业检查表》(附件2)。
六、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自查的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各种证照和合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落实和持续改进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
3、危险化学品购销、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采购、销售、运输等相关资质审查及建立用户档案、充装记录、销售台账情况;
4、全员及外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对同类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案例教育、汲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情况;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和远程监控的有关情况;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情况;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置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建档、调查处理情况,对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和事故制定整改措施情况;
7、各类安全设施,特别是防雷、防静电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情况;
8、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和隐蔽工程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许可管理情况;同一区域内或者交叉作业的双方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
9、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做到“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对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和治理情况;
1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特种设备及其附件日常管理及定期检验情况;
11、气瓶和槽罐车的气体充装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2、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
(二)乡(镇)及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依法关闭和停产、停建企业采取措施落实情况;
2、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排查和整治情况;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4、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以及气瓶、槽罐车充装整治情况;
5、公路运输违法行为查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专项整治经费,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详细制订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整,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查隐患不留死角,抓整治不留情面,建机制不留空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到位”原则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时完成整改。停产企业不得以停代整,躲避专项整治。
(二)严格检查,落实责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属于应当关闭和停产整顿的,要依据相关标准实施关闭和停产措施;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到位。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反馈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挂牌督办。发现非法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应及时移交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关停。
对于企业自查自整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除对企业通报批评外,对现有安全许可从严审批,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许可实行限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上限予以处罚。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的乡(镇)和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范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建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经过整治,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各类设施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师生安全意识的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明显下降;全社会对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建设成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责任分工
整治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一)市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11月23日之前)。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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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全市学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指导协调全市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迅速制定符合本县区(开发区)、本单位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开发区)要在11月27前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具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382240)。
(二)统一部署,分头行动(11月24日—12月10日)。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在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着重就以下三项重点工作尽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在12月1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书面汇报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1、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由公安部门牵头、行政执法、文化、卫生、工商、新闻出版、教育等有关部门参加,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使校园周边环境有明显改善。
2、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由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其行政管理范围内的每一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排查整改。要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各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卫生、质监、建设、公安、交管等部门,对学校幼儿园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并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
3、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由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要把侦破、查处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应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全面整改,督促检查(12月11日—12月20日)。要将整改贯穿于整个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边查边改,通过整改达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凡是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相关责任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整改阶段结束后,组织专项督查组,检查验收各县区及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督查内容:
1、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条件(包括经费、校舍、师资、班额等),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情况,以及对学校安全工作应履行的职责情况。
2、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委联合颁发的部长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3号令)的情况。
3、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年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