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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精神,持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矿山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矿山开发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无证非法采矿较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态势。
二、打击重点
按照闽安委〔2013〕16号文要求,牵头做好非煤矿山有关“打非治违”工作,配合做好煤矿有关“打非治违”工作,重点对以下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予以打击: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
(二)越界开采矿产资源;
(三)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四)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
(五)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国土资源系统“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意义,曝光重大和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宣传先进典型,为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打非治违”共同责任机制。国土资源、公安、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对本行政区内的无证非法开采矿山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现火工、电力等多环节管控,共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各相关部门在执法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凡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产整顿、暂扣或注销、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时,要及时函告其他有关部门。各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互相通报执法和证照管理情况,形成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率。
(四)依法严厉打击。要切实加强矿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清理排查和查处打击工作:
1、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在当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在巡查中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汇报。
2.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开采矿山,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拒不停止开采,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无证开采矿山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需要关闭的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到位。
3.严肃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结合矿山年检、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矿产资源督察员检查等工作,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依法处罚,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的,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4.全面检查矿业权人履行法定责任情况。做好采矿许可证的清理工作,督促采矿权人履行法定职责。对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矿业权人,不按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开采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加强督促检查。通过采取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地区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程回收利用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经验,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镇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春雷百日行动”的精神,彻底清剿非法违法行动生产经营活动,结合我镇畜牧渔业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春雷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属地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畜牧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主要针对全镇范围内的兽药饲料经营户、规模养殖户、捕捞渔民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乱象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站与辖区内的兽药饲料经营户、养殖户签订畜禽水产品安全生产承诺书;与捕捞渔民签订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做到了明确安全责任、订立安全目标、宣传政策法规的预期目标。
(二)开展百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百日大排查发现的畜禽水产品安全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建档,特别是针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含有“瘦肉精”、镇静剂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和养殖户或贩运户收购含违禁药品、无免疫标识、病死或者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和打击;加强对于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船主及时申报渔船检验和捕捞许可证的年审,严禁酒后驾船。严禁使用电、毒、炸鱼等违法方式捕捞,严禁从事载客、载货运输等其他作业,并确保渔船处于适航状态。
对于以上重点排查的安全隐患目标,如若不能达标,立即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能即时整改的即时整改,不能即时整改的,安排专人追踪督查,直至彻底消除隐患。
(三)加强宣传发动,做到广泛参与。在沿江、沿河重点区段设立宣传警示栏,针对非法捕捞、渔船非法载客等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定期进行水上巡查,联合县渔政、
水上公安、运管等部门对非法载客、载物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畜禽企业生产车间醒目处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形成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设立专项举报电话(13875230136),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生产和事故隐患。
(四)把握规律特点,筑牢防控战线。春节、“两会”期间历来是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敏感期和关键期。在这期间,我站将对百花、金鹏、吴家巷等主要市场的畜禽产品质量进行集中、地毯式的排查、配合市场管理方对市场交易场所消毒;高度重视H7N9流感防控,对禽类交易户进行摸底造册,定期做好排查、宣传工作。
对于在“春雷百日行动”当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应及时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建立起我镇畜禽产品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是我镇的“打非治违”工作更上一步台阶。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范文3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落实以人为本、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二、建立机制,规范工作运行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定位,配备精干力量,细化工作责任,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汇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保障“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推进实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
三、加强协调,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做到一周一调度统计、一月一小结通报;抓好督查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情况。要立足实际,分阶段部署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实施重点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乡“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副乡长任副组长,负责全乡“打非治违”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
另外还成立5个执法行动组,负责排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1、烟花爆竹执法行动组:组长,安监站、派出所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由安监站站长负责组织执法行动。
2、非煤矿山执法行动组:任组长,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由安监站负责组织执法行动。
3、危险化学品执法行动组:任组长,安监站、农业站、派出所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由安监站负责组织执法行动。
4、道路交通及建设施工执法行动组:任组长,农业站、国土所、安监站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由农业站负责组织执法行动。
5、一般工业企业执法行动组:关东升任组长,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由安监站负责组织执法行动。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前)。各企业、各村及相关站所要全面进行形势分析、动员部署,针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违法非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烟花爆竹企业“四超两改”和非煤矿山超宽超高开采的违法非法行为。各村、各企业要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8月15日前将“打非治违”的实施方案交乡政府办公室。
2、自清自查阶段(8月15日至20日)。各村和相关各单位要全面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自清自查,要建立自清自查台帐,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写进台帐并明确整改治理期限,特别是高危企业、非煤矿山等领域,对无论大或小的非法违法行为都要形成台帐,并上报乡“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乡“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根据各村、各单位的自清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排查,对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排查的结果存档。
3、治理整治阶段(8月20日至10月10日)。乡“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对各村和相关单位的自清自查台帐及清理排查的结果进行全面彻底的按要求治理,对各村的非法违法现象限期按要求整改,限期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分,驻村干部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评奖资格,对各企业的非法违法现象,将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限期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按年初考核细则兑现奖惩外,联厂领导将取消其年评先评奖资格。
四、工作范围
1、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引火线、笛音;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四超两改”及使用低钾和其它违法违规生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向非定点单位购买半成品的;证照到期而未及时延期申请的。
2、非煤矿山:证照不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开采矿产资源;露天矿山实行“伞檐”或“一面坡”开采和地下开采未实现机械通风;矿山开采超宽超高超范围生产影响安全的行为。
3、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范文5
区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了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区大检查工作;同时印发了《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内容、方式、时间步骤和责任分工,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二、强化措施,全面推进
7月17日,我区召开了区政府安委会2013年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抓好各个阶段工作措施的落实。区政府安委办及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3个工作小组,分别指导、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工业园区、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加强工作例会、信息报送、调度统计、总结报告制度的落实,确保了大检查工作有序、全面开展。截至9月底,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行业领域共成立了50多个检查组,进行了600多次安全生产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00余份,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800多条,已整改隐患1760条,对未及时整改的隐患均制定和落实了整治计划、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和打击力度,坚持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领域作为打非治违的工作重点。截止9月底,全区组织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7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检查企业500余家,及时排查和整治了各类事故隐患,责令25家企业停产整顿,取缔非法生产和建设行为20起,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三、开展督查,确保实效
8月中旬,针对持续高温天气,区政府成立了5个工作组,开展了应对持续高温天气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电力、环卫等行业和领域应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9月初,区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成立5个督查组,对20个镇街道、2个工业园区、11个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促进了大检查工作向纵深推进。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范文6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行政执法措施,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集中打击、整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中出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秩序,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点对气瓶充装站、起重机械、电梯和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商场、学校)等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三、工作内容
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严厉打击惩处以下十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借用和挂靠资质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充装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或者未按规定对报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的。
(三)使用未经注册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或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未经检验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及重大修理活动。
(五)开工前未进行施工告知的或生产过程未进行监督检验的。
(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特种设备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七)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或非法用工的。
(九)重大隐患瞒报、不报,以及隐瞒、谎报、拖延报告特种设备事故的。
(十)不按规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
四、实施步骤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14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思想发动和安排部署,确保责任分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治理阶段(9月至11月中旬)。在全面梳理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县所有在用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惩处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特种设备的,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处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按照“四个一律”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报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推动建立和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落实,成立“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察股、稽查队、法规股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股,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形成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分管负责,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具体负责,各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的指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但一些单位和一些行业仍然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和重效益轻管理等突出问题。台湾“8.1”燃气爆燃、昆山“8.2”事故、中石油兰石化“8.4”事故及我市发生的几起事故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将安全隐患予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