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国际贸易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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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国际贸易论文

农产品国际贸易论文范文1

本文首先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总结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在此基础上,通过对WTO贸易规则框架下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改革的比较分析,认为目前农业保护仍然广泛存在,进而阐述了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的局限性,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最后,就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三项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农业政策;改革WTO;协调机制;政策建议

一、导论

(一)选题意义

农业和农产品生产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在各国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涉及到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农业历来是各国政府保护的重点。农业保护严重扭曲了农产品贸易,使各国都深受其害,于是取消贸易保护、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经过艰苦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农业协议》,奠定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从《农业协议》开始实施至今,各国遵照《农业协议》履行承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不断得到推进。但同时,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在谈判中加以完善。中国是一个拥有超过9亿农业人口的农业大国,作为一个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将同时面临来自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压力。为此,深入研究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及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遵照国际协议调整国内农业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中国全面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国内农业安全以取得长治久安、持续发展的牢固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课题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如特丽?西库勒(TerrySicular)(1989)结合当时中国农业的衰退趋势,对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增长进行了探索,提出非农业政策可以加强或破坏农业计划,建议中国建立考虑全面和注重协调的有效农业政策,并把农业放在与其他产业平等的地位上;曹苏峰(1998)以翔实的数据深入分析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速度、价格变化、贸易流向分布以及商品结构变化;田维明等(1999)通过GTAP模型进行政策模拟,分析了在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不同的政策选择对国民经济和农业部门可能产生的影响,认为扩大贸易开放程度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的总体效率和国民福利水平;罗余才(1999)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总量与产品结构变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张汉林(2003)则在介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对农产品贸易领域的争端情况进行了总体阐述,重点分析了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受理的一些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

综上所述,虽然许多学者从农业产业地位、农业政策选择、农产品贸易结构及农产品贸易争端等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研究中缺少以农业政策变化及现有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的论述。本文试图以比较不同国家农业政策的改革、分析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进行论述。

(三)结构安排

论文的第二部分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历程,并总结出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论文的第三部分比较分析了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的改革,认为尽管在《农业协议》的约束下,这些国家的农业政策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农业保护倾向。在此基础上,论文的第四部分阐述了使农业保护主义得以生存、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所存在的局限性及对其进行完善的措施。论文的第五部分总结全文,并对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政策建议。

(四)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农产品国际贸易论文范文2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出口;国际贸易;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7-0164-02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相关理论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内涵

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环境贸易壁垒,从其意义上说,它是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有关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其相应的行政措施,以避免这些贸易活动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及原因

谈起绿色贸易壁垒,也许大家并不陌生,但在刚开始其实并没有“绿色贸易壁垒”这一专业名词,其相关的概念都被包含在技术贸易壁垒之中,所以绿色壁垒其实是技术贸易壁垒的一种形式。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2]。从其背景来看,以下因素加快了绿色壁垒的产生和发展:

1.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迫切需要改善环境。随着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和健康,从而引发了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思考。国际社会关于环境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世贸组织也在相关文件中指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aim to improve the use of resources and reduce pollution by setting specifications for products and production methods.They cover objectives such as energy efficiency,emissions performance,waste minimization and recycling,forestry management,and soil,wildlife and natural habitat protection.Because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set specified targets,they provide greater certainty about outcomes for the environment。”[3]

2.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已不能满足发达国家对外贸易的需要。二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受到重创,为了重新崛起,西方各国开始考虑实行贸易自由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GATT和WTO的运行,关税壁垒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也受到了限制。发达国家为了限制一些发展中国家进口产品,开始寻求新的贸易保护,贸易壁垒应运而生[4]。发达国家工业的迅速发展,产生的经济污染也给环境问题带来伤害。这些问题的产生使得国际社会不得不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其中WTO和GATT在对外贸易中也对环境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这些环保浪潮的兴起促进了绿色壁垒的产生和发展。

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生产力水平的差距是绿色壁垒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凭借在国际贸易中占据的主导优势,由此造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贸易问题上尖锐化。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快速发展的经济,不得不考虑从别的国家获取资源。另外,发达国家为了保持其在国际贸易中的领导地位,便让检验不合格的进口产品限制在本国市场之外,因此使得绿色贸易壁垒迅速在国际市场中发展开来。

二、河南省农产品出口总体现状

(一)河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

河南省作为传统农业大省,但农产品出口量在全国来说并不大,而且相对于农产品出口大省山东省来说差距较大。2006―2013年,河南省农产品出口额呈增长趋势,但相对于全省总出口额来说河南省农产品出口额占全省产品总出口额比率并不大,2006―2013年均未超过10%,这种趋势的造成很大程度上是由绿色贸易壁垒引起的。

随着河南省政府和企业对农业的扶持,农产品出口速度呈快速增长趋势。其中在2014年,河南省共出口农产品达93.1亿美元,出口总额再创新高。至2014年河南省新增8家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总数已达17余家,位居全国第二。从出口种类来看,主要集中在香菇、蔬菜及其制品、果汁、禽肉等少数优势产品,而产量居全国前列的小麦、棉花、油料等出口量很小[5]。

(二)河南省农品出口的主要市场

河南省农产品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地区,在这些地区中,又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市场[6]。从2011年情况来看,河南省出口到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的农产品分别达到7.12亿美元、1.47亿美元和1.13亿美元,所占比重分别为66.25%、13.7%和10.51%,三大洲占河南省农产品总出口额的比重达到了90.46%,而新拓展的市场所占比重之和尚不足10%[7]。而三大洲都是绿色贸易壁垒比较盛行的地方,由此看来,河南省农产品还需向非洲、大洋洲等洲际国家开拓市场,加快农产品出口。

(三)河南省农产品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

随着河南省近年来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河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以传统贸易方式出口的农产品比重仍然高于其他贸易方式。加工贸易对技术和人才要求较高,而河南省生产技术相对比较落后。但随着河南省经济和科技实力的增强,加工贸易方式也得到了一定发展,已逐渐成为农产品出口主要方式。自2008年以来,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产品的出口额增长迅速。出口额由2008年的15多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228多亿美元,并且超过了传统贸易方式。

三、规避绿色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

(一)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传统农业的生产技术和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因此,要改善河南省农业生产技术,不得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专业人才,并研制出一系列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另外,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在河南省并不普遍,没有形成大规模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不能形成统一的出口市场,限制了河南省农产品的对外出口。

(二)广泛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应对绿色壁垒

农产品行业协会是由同类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众多市场主体为实现共同利益和可持续发展而自愿组成的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社会团体[8]。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农产品行业协会便纷纷要求进入中国市场,为本国农产品开辟国际市场,由此可见,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农产品的重要性。河南省目前虽然也建立了农产品行业协会,但目前只有4家,郑州市2家,南阳市1家,濮阳市1家。所以,加快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步伐,对于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转变农产品出口贸易方式,向加工贸易发展

目前,河南省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主要是传统贸易方式。因此,农产品出口不注重对环保质量的检测,很容易因为农药残留超标不符合出口国家的检测标准而遭到出口国的绿色壁垒限制。而且出口初级产品的利润也较低,所以转变农产品出口方式,促使农产品出口向具有高附加值、高标准的加工贸易发展,对于扩大农产品出口、规避绿色贸易壁垒十分必要。

(四)适应市场化潮流,开展绿色营销

现如今,绿色营销已经成为一种人们比较关注的营销方式,也更容易使消费者接受。因此,开展绿色营销也成为出口企业应对绿色壁垒的一个有效手段。企业可针对贸易国特定的绿色壁垒,积极进行市场调研,探索相应的绿色营销方式,研发绿色产品、绿色包装,树立绿色形象,形成一个绿色营销体系[9]。在推广绿色品牌的同时,形成良好的市场口碑,加快农产品出口的步伐。

(五)做好ISO14000国际标准认证

ISO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标准化专门机构,它在国际标准化中占据主导地位[10]。ISO14000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编制的环境体系管理标准,在制定环境标准时综合考虑了其他国家的情况,最大限度地使标准能在国际社会中普遍适用[11]。因此,实施ISO14000标准是对外贸易的“绿色通行证”。而河南省农产品出口的市场大部分是欧美国家,所以河南省企业必须提高农产品出口质量检验标准,使农产品获得ISO14000国际环境认证,这样才能使河南省出口的农产品检验能够通过发达国家严格的检验标准,顺利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参考文献:

[1] 王红梅.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贸易与环境的影响及对策[J].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2).

[2] 严艳荣,刘成群.绿色壁垒对我国花卉产品出口的SWT0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2,(21).

[3] WORD TRADE ORGANIZATION.Harnessing trad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a greeneconomy[J/OL].https:///english/

res_e/publications_e/brochure_rio_20_e.pdf[J/OL].

[4] 桑玉芬.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5] 胡红月.河南省食品农产品出口现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1).

[6] 何学松.后危机时代绿色贸易壁垒对河南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J].江苏商论,2012,(2).

[7] 车.河南省农产品出口市场研究[J].中国商贸,2010,(4).

[8] 丁长琴.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0,(5).

[9] 吕玉花,毛健.行业协会对提升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作用[J].经济导刊,2010,(6).

农产品国际贸易论文范文3

关键词:农产品出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便利化;随机前沿

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1-4942(2017)01-0167-06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21st 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the related data of twenty-two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ing partners of China during the period of 2007-2014 were selected, and an index system of trade facilitation was established. Then the stochastic frontier gravity model was constructed in the perspective of trade facilitation. It was concluded that the trade facilitation level of countries along the coast raised every 1 percentage point,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 quantity would increase by 0.3351%. Three different trade facilitation simulation programs were also designed, and the different spillover effects of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s were compared. Finally, some suggestions were given.

Key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 The 21st 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Trade facilitation;Stochastic frontier

2013年10月,主席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其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一路”,主要通过海上航运通道和关键港口城市,包括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欧盟、南太平洋岛国和拉美七大区域[1]。当前国际贸易环境逐渐改善,传统关税贸易壁垒的影响力逐渐被削弱,然而由于通关程序、政策倾向、公共基础建设等存在地域差异,国际贸易存在很多“隐形障碍”。亚洲发展银行声称,因贸易便利化水平低而造成的交易成本占总贸易额的 1%~15%,部分地区的贸易负担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国际贸易[2]。“一路”强调要着力解决贸易投资便利化问题,通过构筑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互联互通空间网络,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达到市场深度融合。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一个新兴研究焦点,全毅等(2014)[3]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目标是:以海洋经济合作为重点,通过经济外交与人文交流,构建经济合作机制,推进港口互联互通和自贸区建设,发展多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陈万灵等(2015)[4]认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思路和发展方向是:以通道建设为基础,以经贸合作制度建设为支撑,全面提升“海上丝绸之路”通道功能和贸易、投资及经济合作水平,最终实现共赢。目前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整体贸易的研究较少,沿线局部分析较多。陈伟光(2015)[5]提出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联动机制,谭秀杰等(2015)[6]、毛艳华等(2015)[7]在对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探索了沿线各经济体开展贸易便利化合作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专门针对“一路”农产品出口的实证论文鲜见。陈雯(2009)[8]、蒋冠(2015)等[9]使用面板数据引力模型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陈晓娟(2014)[10]、王文晓(2013)等[11]使用GTAP模型研究了不同关税水平下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建议。然而,在引力模型中,对随机扰动项没有加以利用,会导致贸易潜力估计存在偏差。GTAP模型忽略贸易环境中存在的非效率因素,作者直接设定关税全为零,脱离实际关税减让事实,使拟合结果与事实差距甚大。

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于少数国家和地区,与“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市场庞大需求不相适应。中国与 “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的不断加深也为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提供了契机。为了改善当前窘迫的农产品出口境况,开辟更广泛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本文以“贸易便利化”水平为视角,选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22个主要国家,通过构建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指数,使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 “一路”农产品出口做出预测,并模拟三种贸易便利化水平下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发展趋势,探讨沿岸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我国农产品出口预期值影响因素、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给我国农产品贸易带来的契机。

1 研究方法及变量说明

1.1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简介

Meeusen、Broeck和Aigner 等(1977)将随机前沿方法与面板数据相结合,最初用于分析生产函数中的技术效率。各贸易对象都期望在既定成本下得到最大化贸易额,本质上与生产函数类似,因此可将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应用于估算贸易最佳前沿水平及贸易效率[12]。将实际贸易量、贸易潜力及贸易效率分别表示为:

式中:Tijt为第t期i国对j国的实际贸易水平;T*ijt为第t期i国对j国的贸易潜力值,表示前沿水平的贸易量,即t期i国对j国贸易可能的最大值,此时贸易非效率的影响为零,贸易被认为是无摩擦的[13]。可见,贸易潜力的概念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和传统引力模型中存在差别,前者的贸易潜力是一个最优值,而后者是贴近实际贸易量的一个平均值;TEijt表示第t期i国对j国的贸易效率;Xijt为引力模型中影响贸易量的决定因素,包括贸易国GDP水平、人口、贸易两国的距离、是否相邻、两国的贸易便利化指数等; β为待估参数;参考张燕[19]的数据处理办法,Vijt是随机扰动项,满足经典计量假设,即Vijt~iidN(0,σ2v);uitjt代表贸易非效率项,且cov(uijt,vijt)=0[20]。

利用Frontier 4.1 软件,使用极大似然法对式(3)进行估计,得到待估参数。

1.2 贸易便利化测评体系

贸易便利化,指国际贸易各项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程序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降低国际贸易成本[14]。参考Wilson等(2005)[15]的研究成果,以口岸效率、海关环境、规制环境和电子商务4个一级指标来衡量贸易便利化水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虽然包括欧盟,但是鉴于加入欧盟的国家均为发达国家,其贸易便利化水平较高,提升空间有限,因此本文的贸易便利化研究不包括欧盟国家。其中,沿线国家中的马尔代夫、伊拉克、索马里、苏丹、吉布提等国家的数据缺失,因此,本文分析选取的是沿线的22个国家。汪洁等(2015)[16]提出将贸易便利化二级指标指数化,贸易便利化一级指标分别赋予权重:口岸效率为50%,规制环境25%,电子商务15%,海关环境10%,最终加权可得各个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

1.2.1 口岸交通质量 该指标是衡量该国的陆运、港口和空运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效率的指标,得分越高,说明该国的口岸越方便货物进出、越有利于减少农产品运送时间。因此,将该一级指标分成陆地设施质量、港口设施质量及航空设施质量3个二级指标,取值范围均在1~7,1表示最差,7表示最好。

1.2.2 海关环境 海关环境指标主要考查该国的通关费用、海关规制透明度及一国关税政策等软件环境是否清廉、是否便民,该指标得分越高,表示该国的海关环境越优,越有利于降低贸易成本。该一级指标由海关程序负担、关税水平、非常规支付和行贿3个二级指标构成;取值区间是[1,7],程序越简洁、关税水平越低、非常规支付和行贿越少,则二级指标越接近7。

1.2.3 规制h境 规制环境是对国际贸易宏观环境的衡量,包括一国规章制度的透明度、公正性、稳定性、服务性,规制环境越优良,越有利于别国投资者进行国际贸易或者投资。选取反垄断政策的有效性、金融服务的可利用性和司法独立性3个指标作为二级指标,取值范围是1~7,反垄断政策越有效、金融服务越高级、司法越公正,则二级指标越接近7。

1.2.4 电子商务 该指标用来衡量一国是否拥有足够的通讯信息基础设施,以及是否能够利用信息化提高商业效率及推动经济发展[13]。教育质量越高,该国参与电子商务的人就越活跃,比值越接近7;百人中使用互联网人数,此指标以互联网使用人数比例进行测算 (0~100),0=没有人使用互联网, 100=所有人都使用互联网。在进行贸易便利化指标测算时,将使用互联网人数进行量纲化处理,将该实际值/最大值×7,作为二级指标的数值。

1.3 变量及数据来源说明

基于数据的可得性,选取2007-2014年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岸主要的22个国家的数据作为样本,将22个国家分为4个板块,东盟、南亚、西亚及非洲。东盟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柬埔寨、越南、老挝、菲律宾、文莱、缅甸;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以上四国属于南亚;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伊朗以上四国属于西亚;埃及、肯尼亚、坦桑尼亚、南非属于非洲。

我国农产品出口数据由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整理而得,参照朱智车龋2016)[1]对农产品的分类方法,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SITC),参照Rev.4版本,选取农产品的编号为00~09、11、12、21、22、26、29、41、42、43。时间区间为2007-2014年。各国GDP数据、人口均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http://.cn/frontpage;两国的地理距离由地球在线http:///测算,测量的是两个国家之间首都的距离;国家与中国是否相邻,根据世界地图得,若是相邻国家则取1,不是则取0;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指数由笔者根据2007-2014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整理而得。

2 模型构建与分析

2.1 贸易便利化指数测算

根据表2,可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参差不齐,平均水平为4.01。各板块国家整体比较:西亚贸易便利化水平居于首位,均值为4.52,东盟次之,南亚和非洲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比较薄弱,且低于沿线国家平均水平。单个国家来看,新加坡(6.17)、文莱(6.06)、阿联酋(5.33)、马来西亚(5.25)、卡塔尔(4.91)处于贸易便利化水平前五位,为农产品贸易提供了优良条件,有益我国农产品出口效率的提高;缅甸(2.24)、孟加拉国(2.93)、柬埔寨(3.11)、老挝(3.14)、伊朗(3.22)贸易便利化水平偏低,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不利,会降低我国农产品出口效率。

2.2 随机前沿模型实证结果分析

(1)我国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岸国家农产品出口模型的log 函数值和单边LR检验值分别为-189.7162和59.6487,单边LR检验值在1%水平下显著,拟合的模型具备高度解释能力。

(2)农产品出口模型的值为0.9548,表明实际农产品贸易量与前沿贸易量差异的95.48%来源于贸易非效率因素,使用随机前沿模型方法比普通的引力模型更加恰当。

(3)贸易对象国的GDP变量(lnGDPjt)通过1%显著性检验,即贸易对象国GDP每上升1%,可以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量提高0.7359%,鉴于此,农产品出口对象国可着眼于新兴发达国家,更有利于农产品出口提升。

(4)贸易对象国人口变量(lnpopjt)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有较强的正向刺激作用,弹性系数为0.3278。即农产品进口国的人口激增,当地农产品生产量难以满足本地需求,会大大提高对我国农产品的进口量。

(5)贸易距离变量(lndis)与我国农产品出口呈显著负相关。该结论满足经典引力模型推断,与大多数研究结果相一致 [17,18]。距离越大,食品保鲜、储藏难度加大,运输成本增加,农产品出口量降低,因此农产品出口偏好离我国近的国家或地区。

(6)是否与我国相邻(land)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存在相当大的正向刺激作用。这也与第(5)点的观点保持一致。

(7) 贸易便利度指数通过5%显著性检验,贸易对象国的贸易便利度指数每上升1%,则我国对其农产品出口提升0.3551%。相对GDP、人口、贸易距离及地理方位来说,贸易便利度水平可以通过有效投资、建设、管理在短时期内改善。根据2.1可知,非洲、南亚当前的平均贸易便利度较低,因此长期内我国可增强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网络电子板块的投资,提高该区域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有效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短期内,东盟、西亚的贸易便利度水平较高,会大大减少我国农产品贸易阻力。

2.3 贸易便利化模拟分析

设计了三种模拟方案。第一种方案: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中现实贸易便利化水平未达到平均水平(4.01)的国家,贸易水平赋值为4.01;第二种方案:新加坡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沿线国家中最高的,将新加坡贸易便利化水平(6.17)作为剩余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指数,重新考察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境况;第三种方案,将沿线所有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达到最高值7,考察在最完美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下,沿线国家进口需求变化状况。

表4呈现三种模拟方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不同效应。

从整体看,对农产品出口正向刺激最大的是方案三,此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均达到7,农产品出口增加额高达4 092.9113亿美元,占2104年我国对该22国农产品出口总量的27.32%。其次是方案二,当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到新加坡当前水平,则对我国农产品进口额会增加2 993.6821亿美元,同比增长19.98%。方案一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溢出效应最小,出口增加额仅提高3.25%,说明,当前贸易环境较差的国家即使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至平均水平,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正向刺激仍不明显。

从单个国家来看,随着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对进口我国的农产品均有显著刺激作用,其中对缅甸、柬埔寨、孟加拉国的进口刺激较大,增长率位于沿线22国的前三位;增长额最快的是越南、泰国、菲律宾等东盟国家。可见,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后,我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会更加紧密,并且东盟在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地位会日趋重要。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选取2007-2014年中国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岸22个主要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面板数据,将贸易便利化水平分为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建立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体系;以贸易便利化水平为视角,运用Frontier 4.1 软件,构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设计三种模拟方案,分别模拟在不同贸易便利化水平下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变化趋势。得出以下Y论:

(1)“一路”沿线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参差不齐,平均值为4.01。东盟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略低于西亚,原因在于东盟国家中缅甸、柬埔寨、老挝拉低了区域平均水平。南亚和非洲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比较薄弱,且低于沿线国家平均水平。单个国家来看,新加坡(6.17)、文莱(6.06)、阿联酋(5.33)、马来西亚(5.25)、卡塔尔(4.91)处于贸易便利化水平前五位,为农产品贸易提供了优良条件,有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效率的提高;缅甸、柬埔寨、孟加拉国、老挝及伊朗在沿岸国家中贸易便利化排名靠后,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2)据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结果,贸易国GDP规模、人口数量、便利化水平、与我国是否相邻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均起到积极作用,而双边贸易距离对农产品出口起到消极影响。其中贸易便利化水平每提高1%,我国农产品出口将提高0.3351%。

(3)三种模拟方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具有不同效应。整体来看,方案三最优,方案二次之,方案一最差,分别使我国农产品出口额同比上升27.32%、 19.98%、 3.25%。说明,当前贸易环境较差的国家即使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至平均水平,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正向刺激仍不明显。若沿岸国家均大幅度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对我国的农产品刺激是异常显著的。

(4)从单个国家来看,随着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沿岸国家对我国的农产品进口均有正向溢出作用,其中对缅甸、柬埔寨、孟加拉国的农产品进口刺激较大,出口增长率位于沿线22国的前三位;增长额最快的是越南、泰国、菲律宾等东盟国家,反映了东盟的枢纽地位。

3.2 建议

提高“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贸易环境,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双边农产品贸易增长的同时,也就促进了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因此,把加强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建设作为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

首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应当增加对沿线国家经济的支持,改善沿线国家的金融环境,尤其应加快商业环境的发展,重视商业环境在贸易中的作用。其次,我国应加大对沿线国家公共基础建设的投入,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公路、铁路、航空网,提高其物流运输水平,为我国农产品贸易提供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再者,要积极参与沿线国家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尤其是高标准自贸区的谈判,实现通关便利化,尽可能地减少国际贸易中的非效率。最后,我国应该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强人文科技方面的互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了解贸易对象国的饮食文化,尽可能匹配“一路”沿岸国家的农产品需求。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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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国际贸易论文范文4

随着中美农产品贸易的不断加强,在农产品贸易中引发的争端也日益增多。这些争端严重影响了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

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不仅是由于极高的关税征收所导致,更多的是来自那些隐形的非关税壁垒。首先是对农产品的高额贸易补贴,2002年美国《农业法》修改,使得政府补贴巨幅增加至1900亿美元,范围包括棉花,大豆,小麦等大宗商品外的其他如花生,羊毛,蜂蜜等。

其次是强制性技术标准,这里面主要又包括转基因作物问题、绿色壁垒与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环境壁垒。2002年我国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利用了世贸组织允许的技术壁垒,限制了美国转基因作物的出口,引起了美国的不满。同时由于中国水果的品质差,安全性低,常常受到美国的绿色壁垒阻碍,使得中国水果竞争力不断减弱。对于环境壁垒,例如美国对许多食品的包装要求可降解包装,尽量减少对于环境的损害,这也使得贸易的成本增加,实现了美国的贸易保护。

最后就是关于倾销与反倾销问题。我国频频遭受农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困扰,涉及反倾销的商品有蜂蜜,大蒜,小龙虾,浓缩果汁等,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中国本来具有比较优势的许多商品失去了竞争能力。

面对各种各样的贸易争端,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力下降,我国农产品走向美国市场受到了阻碍,不断引发的贸易争端也使得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贸易交往受到损害,最终不能最大化的获得国际贸易的利益。

2中美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贸易自由化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但是由于国家利益的冲突,贸易产生摩擦在所难免。其争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2.1中美经济实力差异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对于贸易发展的影响不言而喻。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经济实力强,其政府就能通过补贴,生产标准,竞争条例上的政策提升其农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WTO规则和许多贸易协定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之上的,特别是关于技术性壁垒的设置,由于发达国家技术优势明显,使得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由于达不到其技术标准而经常发生摩擦。

2.2国家利益的左右

一方面,农产品的特殊性必须要求国家加以保护,维护政治的稳定。另一方面农产品的竞争在于一国扩大了某些农产品市场,另一些国家就会失去一些市场。每个国家都想保护自己的国内市场,开发国外市场,就会提供各种各样的鼓励出口的措施,如补贴,并且推行限制进口的措施,如高关税,技术壁垒等。贸易争端的出现实际就是国家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2.3农产品贸易协定WTO协议约束有限

由于不同的国家对于WTO协议和其他贸易协议的条款理解有着差异,任何国家都认为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这样以来必定造成各国的纠纷。另一方面贸易制度存在巨大的缺陷,由于发达国家科技水平高,制定的标准相应高,这些都说明国际贸易的体系尚不完善。WTO以及各种谈判的协议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约束力是有限的。

2.4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和质量问题

由于国家不合理出口补贴的政策,使得很多企业为了那道出口补贴,甚至亏本出口造成不规范的价格,致使美国对中国产品提出倾销,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落后,致使出口的农产品质量不过关,远远达不到美国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从而多次出现中国出口的农产品被禁止进口通关,而且还屡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2.5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预警机制都不完善,也没有强有力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措施。出口企业缺乏敏锐通畅的信息机制,传导分析信息系统,致使竞争手段单一,国际营销能力不足。出口企业之间的混乱竞争,也导致了本国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恶性竞争,而且国家,商会等组织机构,对于企业的约束管理能力不强,使得企业之间的凝聚力不够,这也从一个方面增加了农产品贸易的摩擦可能性。

3小结

中美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摩擦争端接连不断,但是从整体上看,中美农产品贸易互补的特点,而且国际分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中美农产品贸易的前景仍然是十分看好的。当然中美之间的摩擦可能会继续成为阻碍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问题,中国应该从政府,企业,商业协会等多方位考虑解决措施,形成完善的解决机制。为中美农产品贸易扫清障碍,获得双赢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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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国际贸易论文范文5

摘 要 近年来,随着关税壁垒的不断降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受到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各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应运而生,“绿色壁垒”就是目前最为盛行的一种。本文阐述了绿色壁垒形成的背景,分析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最后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绿色壁垒 农产品 出口研究

农业历来是世界各国在国际贸易中重点保护的领域,基于农业在各国的重要地位,在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国际贸易自由化谈判议程中一直未把农业纳入其中。在经过艰苦的多轮谈判之后,WTO多边贸易谈判签订了农业协议,该协议允许各国政府对农业给予一定的支持,但是必须采取对贸易扭曲程度较小的政策。同时也规定为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可以作为例外,各国有权对有关进口实行限制。发达国家对构筑这类限制表现出了惊人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各种形式的壁垒应运而生,WTO关于保护人类健康与生态环境的一些例外条款正被滥用。由于农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处理与环境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绿色贸易保护主义对农产品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由于绿色壁垒的存在,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可以比较容易就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却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被拒之门外。这种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的国际环保标准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出口极为不利,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出口能力受到了极大地削弱。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环保水平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贮运、组成成分等存在诸多不利于环保的方面,在这种新的贸易格局中,我国农产品处于了一种极为不利的竞争地位。

一、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形成背景和现状

绿色壁垒是贸易壁垒的一种,又称为环保壁垒。绿色壁垒是指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保为理由和目标,凭借其科技优势,通过立法或制订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另一方面,绿色壁垒也是指一个国家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对外国商品进口专门设置的带有歧视性的或对正常环保本无必要的贸易障碍。

随着环境问题的演化升级,环境保护现在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同任务与各国的基本政策,任何一个国家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本国的环境和国民健康不受国际贸易的损害,因此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国际竞争造成一些限制和障碍。发达国家在竞争力较强的产业领域主张自由贸易,享受其带来的利益; 却在竞争力较弱的领域,如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实施贸易保护。这种行为对正常的国际贸易造成了破坏。

二、绿色壁垒种类

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迅猛,涉及的领域广泛,种类繁多。主要有:

(一)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

这是绿色壁垒的初期表现形式,表现为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和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商品加以限制。如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规定,所有在美国出售的鱼类都必须来自经美方证明未受污染的水域。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发展中国家(地区)的出口产品频频提取环境补贴和进行环境倾销调查,对一些污染环境或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等。

(二)绿色标准和法规

一些国家凭借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垄断优势,通过立法手段,对环境中污染物水平及其排放源的限量域值制定苛刻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通过行使境外管辖权来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入。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

(三)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差异性,从而使卫生检疫标准成为绿色贸易壁垒。很多发达国家往往要求比较高的标准,超过了环保需要,发展中国家很多产品因达不到标准而被禁止出口。

三、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一)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积极因素

(1)适度的绿色壁垒通过贸易手段可以真正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如禁止或限制濒危动植物就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可以保护进口国的生态环境等。

(2)绿色壁垒能促进技术进步和农产品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绿色壁垒是技术进步的产物,通过不断提高环保技术法规的要求和标准,能够鼓励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能达到较高标准企业的发展,淘汰低环境标准和不合格产品,促使优胜劣汰,有利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消极因素

(1)绿色壁垒影响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市场范围。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这些国家与地区正是环境保护行动较早、公众环境意识强、环境标准严、环保技术先进的国家。他们在质量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环境保护体系也越来越健全,而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

(2)绿色壁垒造成了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量的下降,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农产品大多是食品,由于其先天的特殊性,国际市场的环保要求极为严格,而农产品恰恰是我国目前环保最薄弱的商品。如今许多工业产品都无法完全做到把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都置于“绿色”监控之下,让环保意识更为淡薄的农村做到无疑难上加难。

从总体而言,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远大于正面效应。虽然绿色壁垒有助于国内开发绿色食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有利于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但它的设置超越了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的现状,对各类不同水平国家的产品规定同样的市场准入条件这显然会让发展中国家感到巨大压力,造成国际贸易的不公平竞争。而且这些规定过于复杂、经常变化,进口国很容易就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实施贸易制裁。

四、实施绿色战略,突破绿色壁垒

尽管从实际情况上看,绿色壁垒的产生对发展中国家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但21世纪是绿色的世纪,绿色潮流已经势不可挡。因此应对绿色壁垒,我们应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策略:对不正当的绿色壁垒,可通过WTO的贸易争端机制来解决;对正当的绿色壁垒,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去适应,制定实施绿色策略。

(一)观念绿色化

在我国过去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总量的增长主要是通过增加资源投入和消耗来实现,注重的是发展速度的提高和总量的扩张,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环境和资源的代价。在农业生产上,则是地方政府片面地追求产量,把增产建立在农用化学品的投入上,造成了农业资源的消耗和农田生态环境的恶化,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发展环境。在政府和农民的这种短视下,忽视了环境影响的宏观效应和长远效应,阻碍了可持续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绿色意识,增强绿色观念。

(二)产品绿色化

绿色农产品是指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过程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或危害极小、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并有利于资源节约与保护,就是能在达到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满足消费者绿色需求的农产品。因此,在满足消费者绿色需求的同时,必须以绿色种植、绿色加工、绿色运输、绿色营销等各个环节为基础,实施产业化经营,从而保证产品的稳定优质。

(三)管理机制绿色化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机制的优良直接影响到产品销售。从企业角度看,绿色管理不仅要求企业树立绿色观念、开发绿色产品,还需对所有产品和服务重新进行构思、生产、定价、促销的策划。同时政府作为整个行业的管理者和引导者,对行业内绿色机制的建立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对有害产品进行自觉抵制等。政府应建立如绿色制约机制,绿色激励机制,绿色管理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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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国际贸易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和谐发展观;再议动物福利;中国农产品贸易

Abstract:With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oughts only harmonious environment can help human being, the origin of the concept “animal welfare” is based on a concentration on the feelings and the behaviors animals themselves have. But some developed countries use animal welfare to restrict import, which greatly affects trade development of our agricultural products, especially of livestock products. In line of the concept of harmonious social development, China should seek for appropriate contermesures, pay close attention to expression of interests of agriculture and farmers in foreign trade, and finnal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Concept of Harmonious Development;Review on Animal Welfare;Foreign Trade of China'

一、动物福利的起源与动物福利法

动物福利(Animal Welfare)是1976年休斯(Hughes)提出的,它是指饲养农场中的动物与其环境协调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状态。现在其含义扩展为人类在考虑动物感受痛苦能力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对其造成伤害,反对和防止对动物的虐待。但实际上早在1789年,英国人边沁(J.Benthan)就提出了“保护动物权利”的理念。他在其所著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提出“动物具有免遭无端折磨的权利”,并要求结束对动物的残酷行为。在此后的100年中,动物保护运动在西方不断壮大。19世纪20年代,动物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经过动物保护运动者的不懈努力,1822年由爱尔兰政治家马丁说服英国议会通过了人类历史上首部以保护动物权利为目的的《禁止虐待家畜法案》,即《马丁法案》。根据该法案,在全国范围内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都将被视为犯罪行为而受到惩罚。“马丁法案”虽然只适用于大型家畜,但这是在动物保护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动物保护运动浪潮在西方全面兴起,并波及到世界其他地区,有关思想已深入人心,其保护的内容也不断丰富。

① 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社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动物福利法都有类似的主旨:尊重动物权利,保护生态,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合理保护利用动物资源,发展经济。动物福利的提出是基于保护动物的尊严及其内在价值的考虑,笔者认为,这种内在价值首先表现为自然界和谐发展意义上与人同等重要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分子,而且对动物福利的关注即是维护人类自身的道德观念,体现了人类的情感,是人类进步的表现。发达国家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动物福利的关注本身就体现了和谐这一思想;同时,它也是基于人类健康的考虑。

②当然,在国际贸易中也明显体现出基于本国贸易利益的考虑。 所以,自马丁法案后,欧美大部分国家陆续基本完成了防止虐待动物法的立法,

③而且这些国家对动物福利的立法随时代的变化也在不断的补充和改进中,并逐渐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认可,于是还出现了一 些国际性动物保护公约,要求各国的法规必须与国际公约相匹配。国际上各种动物保护协会也十分活跃。这些组织通过扶持世界各地的本土成员组织在世界范围内改善动物福利的状况,并且在世界范围内制定动物福利的统一标准。

④ 总之,笔者认为,“动物福利”理念的起源,是建立在环境和谐才能造就人类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对动物本身也具有的情感与行为的一种关注。国外动物福利的发展也越来越表现出法制化、高标准化、贸易的壁垒趋势等特点。从国家发达程度以及立法的角度审视和关注动物福利的起源和发展,对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应该大有帮助。

二、动物福利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

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后关税的大幅削减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如配额、进口许可证的逐渐拆除,用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来限制进口的余地已经很小,于是各种新的贸易壁垒应运而生。西方国家认为以动物福利为理由来限制国际贸易的时机已经成熟,因此他们不断向国际社会施加影响,要求把动物福利问题纳入到现行的国际贸易体制中。他们在进体动物时,利用已有的动物福利的优势,将动物福利作为进口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此判断是否准予进口。他们不但在动物饲养、运输和屠宰过程中,要求执行动物福利标准,而且对于进口的动物产品也要求符合动物福利法规方面的技术指标。

欧盟在这方面表现尤为活跃。①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动物福利已经影响着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2003年2月,WTO农业委员会提出的《农业谈判关于未来承诺模式的草案》,已吸收了某些国家的意见,将“动物福利支付”列入“绿箱政策”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已承认动物福利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作为WTO成员,这必将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受动物疫病“技术壁垒”及部分国家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和禽类产品禁运的影响,“十五”期间我国畜产品出口整体不如市场预期,出口增速低于园艺产品和水产品增长。畜产品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16.5%下降到2005年的13.1%,下降3.4个百分点。尽管在贸易壁垒有增无减、检测标准越发苛刻的情况下,国家对促进农产品出口推出了相关政策措施使得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在2005年达到558.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57%,但畜产品贸易逆差却从2000年的6 814万美元增加到了2005年的62 555万美元。② 究其原因,在当今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中,明显看出不同国家之间因动物福利引发的矛盾呈现上升趋势。中国企业也毫无例外。

2002年,某欧盟国家的一家进口贸易商准备从我国一个饲养5 000万只肉鸡的公司购买大量的活体肉鸡,但是由于进口商认为鸡舍“不够宽敞舒适”,未达到欧盟规定的一些动物福利标准而取消了交易。欧盟是我国传统的禽肉产品出口市场,由于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对我国禽肉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已经封关多年。近几年来,为了使我国禽肉产品重返欧盟市场,我国曾多次邀请欧盟来我国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对肉鸡屠宰、运输的动物福利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7年7月欧盟曾禁止进口我国养殖扇贝(当时我国产量占世界产量80%);我国鳗鱼因恶喹酸事件遭日本进口商拒绝;2001年9月,欧盟因氯霉素残留问题将我国的冻虾产品纳入快速预警机制;2002年1月,欧盟正式通过决议,全面暂停从我国进口水产品(包括动物源性产品);由于我国水产品的氯霉素含量超标,2003年,在食人鲳事件中,国际动物福利组织发表了一份言辞激烈的声明:如不尽可能退运食人鲳,就应对食人鲳进行安乐死,否则将呼吁各国抵制中国的水产品贸易;2005年,来自国际上的一系列有关于“中国虐杀动物取皮”、“中国没有动物福利”的指责,以及“封杀中国皮衣”的呼声,正在将这个行业卷入一场风暴中心。 动物福利问题频频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特别是动物福利问题已经影响到我国动物和动物产品出口,日益明显地成为动物源性食品国际贸易的一个新的壁垒。我国是农产品贸易大国,动物源性产品出口一旦受阻,不但损失会十分巨大,其他与动物密切相关的产业,如医药业、服装业、食品加工业等等也很难置身度外,其带来的损失将无法估计。而且更应值得关注的是,这种影响涉及在发达国家看来都值得补贴的农业,在开放经济和贸易主体日益多元化条件下,它也影响着我国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民利益的获取。

三、未来我国应对动物福利问题的对策

如何从实际情况出发,在顺应国际社会重视动物福利问题大趋势的前提下,减少 和避免动物福利问题影响我国禽肉产品出口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看,我国无论从国内外,还是从经济、社会角度都应积极应对国际社会呼声日强的动物福利问题。 首先,立法是和谐之根本。作为农业或者农民利益的维护在对外贸易中更需要立法保护。要加快和完善立法与执法工作,并通过立法改变国际社会对我国动物福利重视程度不真实和片面的认识,从而创造动物福利客观的和谐环境,有计划地使我国相关的动物产业逐渐与国际标准接轨会对我国的农产品贸易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立法的方式来保护和提高动物福利,其核心与本质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它体现着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状况和水平。

目前,即使像《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单行法也只是重在保护“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价值的野生动物”,受保护的动物要么是珍稀种类,要么对人有用,普通的野生动物并不在保护之列,其他更只是散见于《森林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若干零散条文中,并无一部专门的、完整的动物保护的总括性法律,动物保护的法律体系存在着明显缺陷。立法是一方面,让法律真正发挥作用却更加重要。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值得欣慰的是,动物福利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内法律界的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2011年5月,我国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稿)进行了修改,新增了“福利”一章,明确规定了实验动物所应享有的福利。这是我国首次将动物福利列入法律条文中。

另外,《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正在修改,部分条款将体现动物福利的理念。 第二,要加强我国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近年来,在我国出口的动物产品中遭国外退货或销毁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的原因之一就与我国在执行动物福利标准不足方面有关,如随便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饲养管理条件差,动物在饲养、运输、屠宰的过程中,不能按照动物福利的标准执行,导致动物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出口标准。为了改变农产品生产中片面追求数量不求质量的做法和执行动物福利标准不足,建立产品加工质量控制体系。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实施的“从农场到餐桌”战略——食品加工业在管理上实行“良好生产操作规程(GMP)”,在安全控制上普遍实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和ISO9000族标准体系。 第三,要加大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的宣传力度,要从和谐发展观提高社会各阶层提高动物福利和动物保护的意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动物福利意识和动物福利工作比较落后,特别是食用畜禽动物主要饲养在经济尚不发达的农村,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仍占主导地位,动物福利问题十分突出。

因此,从动物福利角度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发展的意识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这可以在农村从大力推广绿色畜产品生产技术,改革传统的宰杀方式入手,并建立农村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向他们传达最新农业政策和动态,让他们及时了解国外对进口家禽和禽类产品的动物福利要求,逐步改变不符合动物福利要求的做法。要充分发挥我国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的共同作用,采取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直接交流、实证说明、现场考察等方式来改变企业的认识。 第四,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动物福利研究。动物福利的改善是有条件的,不论是改善所需的投入,改善过程本身,还是改善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它都需要大量的研究成果作为先决条件。

国外动物福利条款、标准的制定是建立在科学的实验、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的。在资金与设备允许的条件下,我国应当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动物福利方面的科学研究,形成我国自己的标准体系。一方面,作为具有国家顶尖科研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应当对动物福利这类新兴课题具有高度的敏感度,及早地加入到对该课题的研究中,以获得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国家应当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鼓励,推动我国在动物福利问题上形成自主的科学认识。 第五,要积极同他国进行谈判,争取有利的贸易条款。由于历史、文化、经济上的原因,各国对动物是否存在权利以及享有什么样的权利仍存在争议。发达国家没有权利单方面将动物福利标准强加于他国。而我国短期之内也难以改变现有的生产模式与消费理念。对于不合理的道德壁垒我国有必要据理力争。为了给国内企业创造一定的适应期,也为了争取合理的利益,我国在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中应积极加强与他国的谈判,争取对我国有利的条款。 总之,动物福利是一个复杂、多方面的公共政策问题。

虽然不同国 家和地区的文化、社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动物福利法都有类似的主旨。当动物福利的贸易壁垒作用已见端倪,说明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为应对利用“动物福利”名义设置贸易壁垒,我国在很多方面做了努力,但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值得肯定的一点是,动物福利问题的提出、重视与解决,将十分有力地推动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从而推动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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