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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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六条公民有权对施工安全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危害他人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企业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对可能危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的必须进行防护。

第八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九条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并满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施工企业发现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能保障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作业人员安全时,应当通过建设单位,向原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设计的建议。

第十条施工企业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备和产品。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实行总包的建设工程,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诱发的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十六条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经有关部门批准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器材、材料,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施工企业根据工程规模,在施工现场设立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资料应当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而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属于非经营行为的,可处以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行为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施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二)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施工,对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三)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立安全员的;

(四)施工现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材料时,未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的;

(五)安全技术资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各类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

第二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其他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索贿受贿、对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工程施工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部分,是指施工技术员在施工现场具体解决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关系的一种管理,组织设计中的东西要靠施工技术员在现场监督、编写施工日志,上报施工进度、质量,处理现场问题。因此,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管理的重点是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一、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施工管理的效果。因此,在施工管理上,一定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首位,若忽视了施工安全的管理,那将是最大的隐患,是最大的危险,是施工管理工作中最大的错误。因此,必须要做足安全工作:

1、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企业法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各级责任人都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2、确保安全设施投资到位,安全员要落实到位,项目部要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3、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好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在建筑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按照安全法规的规定进行工作,使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变为自觉的行动。

4、在科学合理地设计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确保实施的同时,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等的安全教育,从而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5、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抽查,即发现不安全因素,执行安全法规的状况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限时整改。坚持安全奖罚制度,对违规人员要严肃处理,对安全工作模范个人和班组予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安全改进,消除隐患,从而提高安全控制水平。

二、质量控制

目前,质量第一的重要性已经在建筑领域得到了广泛的重视。要做到质量第一,切实搞好质量的管理和控制,我们应该充分了解质量管理的内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每一个步骤。根据“人员、设备、物料、工艺、环境”五大要素的管理理论和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一般性的分析,根据项目的不同特征,建立起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标准。同时配备专业的质量控制人员对工程质量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的要求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控制。同时要实行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这样才能提高工作质量,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在实施过程中要从下面几个环节重点掌控: 1.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验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 2.选择技术水平熟练的操作工人。工程项目的特点是手工操作的比重占据工程项目过程的最大比例。由于我们目前的操作工人的水平相差太远,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熟练的操作工人,不仅效率高,还能很自觉的按技术标准要求,减少操作失误,能保证按限定的技术方案完成工作任务。 3.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施工工艺也就是施工的技术标准,由于工程项目的特点是手工操作的比重占据工程项目过程的比例较大,所以,加强对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对操作工人的技术交底至关重要。由于工艺的执行水平直接影响质量的高低,因此严格执行限定的工艺标准,加强检验至关重要。

4.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偏差和分析影响工序质量的制约因素,并消除制约因素,使工序质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对于施工工序的控制有时并不太受重视。特别是有时候抢工期,多种专业同在一个工作面的施工时要有一个底限,不能因为工期而破坏应该有的合理的工作程序,另外良好的工序控制对于成品保护至关重要。 5.使用可靠的机械设备。可靠的机械设备,能提高施工质量和工作效率。好机械好设备,可以保证在使用期间的可靠性,减少损坏的机率节约了返修的时间。同时,可靠的机械设备也是提高质量的保证措施之一。

三、进度控制

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各建设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逻辑关系编制计划,将该计划付诸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直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进度计划是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实现工程项目工期目标的保证。因此进度控制首先要编制一个完备的进度计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就是确定一个控制工期的计划值,并制定出保证计划实现的有效措施,保证计划合同工期的完成。但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条件的不断变化,需 要对进度计划进行不断的监控和调整,以确保最终实现工期目标。保证工程按计划完工进行进度控制主要体现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进度控制的内容和职责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施工前进度计划的制定、施工阶段进度计划的实施和完成的标准,便是实现先前的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是对整个工程项目的难易程度、施工工艺、工程质量要求及其他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所制定的计划目标。在施工现场,经常运用对比法对比实际工期和计划工期的完工时间来进行进度控制,通常运用以下几种方式实现: 一是利用横道图计划检查施工进度。将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后,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执行项目,把进度计划细化,编制出月(旬)作业计划和施工任务书,安排落实到班组,布置到位,调配好人力、物资和资金。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检查、记录和发现影响进度的问题,掌握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做好协调工作,排除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实现动态平衡,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严格按照进度进行。 二是网络图计划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和控制,与其他管理活动一样,也是一种周期性的循环,人们称之为四阶段循环:即编制进度计划、执行进度计划、检查计划执行的情况,最后是采取措施纠正和调整偏差,然后再进入下一个循环,即“PDCA”循环。在进度控制中,一般是利用网络计划的方法对进度计划的执行进行纠偏调整,较为有效的一种方法是采用“工期成本”优化原理,也就是当发现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要充分考虑赶工成本和工期压缩可能性后,有计划地逐次压缩工费最低的重要工作和工序,最终达到既赶上工期又控制费用的目的,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

1、学校要和施工队签定治安和安全生产合同书,明确施工队具体的安全治安治理保障措施,明确学校监督协调安全管理的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安全法律及规章制度。

2、施工队进驻学校内部必须缴验每个队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无身份证明者不得在学校内部住宿。

3、施工人员须在学校内部居住三个月以上者,保卫干部必须协助他们办理“临时居住证”。

4、保卫干部要回同施工队负责人,依据“身份证”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并写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等,如施工人员有变动要及时更正。

5、施工单位要给施工队伍安排固定的居住场所,并要求他们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火,确保做好住所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6、施工人员必须凭施工单位发给的出入证进出大门,出入证不准转借他人,遗失必须补办。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任何一个项目的实施都应该有健全的项目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有效的解决,避免因此而引发更多的失误。一个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可以确保一个项目的顺利高效完成,达到预期的目标。工程建设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之一,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关。因此,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既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又要兼顾工程施工的进度,很多施工单位由于过于重视施工的进度,忽视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导致施工质量产品大打折扣,也存在较多安全隐患,致命很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施工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的人员伤亡;“桥梁倒塌”、“楼歪歪”、“楼倒倒”等网络词汇的出现似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前中国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问题。

1.企业主体意识差

企业是以追求利润并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存在。一是轻管理投入。很多施工单位因为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忽视自身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顾工程质量好坏,盲目的赶工程进度;二是轻管理培训。目前很多一线施工人员大多是农民工,很多施工单位在上岗前缺乏有效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自我保护,不按照安全生产的程序进行操作,安全措施未能及时跟上;尤其是对于一些建筑市场上新出现的材料和技术缺乏必要了解,为很多安全质量问题的产生埋下了隐患。二轻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未能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高高举起,低低落下,导致该返工未能返工,该整改未能整改。

2.监理单位力度不到位。

自1998年实施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对进一步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质量安全有了显著作用,目前工程质量监理已是工程建设一项必不可少重要法律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多,,目前总体上监理市场需求远远满足不了施工市场需要,监理市场行为总体较不规范,监理机构良莠不齐,大牌子,小队伍普通存在;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不强,监理手段简单落后,难以有效对质量安全进行控制管理,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消除。

3.政府监管力度不到位

施工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们国家和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不少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但是一些部门和企业依然漠视这些法律条款,我行我素,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熟视无睹。虽有很多层、形式实施监督,但是很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仅仅是到工地走走形式,摆摆架子,走过场,流于等式,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专业安全条款去检查施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另外,个别监管人员质量安全的专业知识不强,对新技术新经验掌握不熟,未能及时更新新知识,缺乏管理能力,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未能督促其及时整改;其次,个别跨地区的施工企业,钻法律空子,打游击战,施工企业中的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导致了很多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大量的质量安全问题。

二、构建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要体现科学性和规范性,就应该从政府,企业,从业人员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政府相关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增强监督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考核,真正可以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伴随各种有力监督,加强施工企业的自我约束,建立有效的自我监督机制;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力度。

1.政府监督部门

1.1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的保证监督管理的有效性,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质量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考核,确保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有充足的专业知识可以及时的对整个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处理。政府在聘用相关的监管人员时要加强专业知识的考核,特别是针对安全质量管理的具体细节方面的知识。

1.2严格执法,有效监督

政府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潜移默化的影响企业的安全意识。一方面要进行依法执政,依据法律自身的强制性,严格执法,对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的违规企业进行严惩,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一方面加强道德宣传,通过各类鲜活的质量安全事故给各个施工企业敲响警钟,呼吁他们自觉加强安全生产,保护人员安全,保证施工建筑质量。

对于一些重大施工项目要加强社会公示,引导公众对其进行监督,一方面可以发扬民主,一方面可以使公众增强作为国家主人的主人公意识。社会监督也会在无形中增加对企业的压力,自觉增加对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

2.监理单位

要严格履行并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监理资质、人员选择上应该确保监理人员素质、专业知道能胜任工作要求,做到了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无论是在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还是在交工阶段都要全过程监理,以便对每道工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同时处理好业主、监理、设计、承包商四个方面的关系, 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能和工作权限, 规范运作行为, 才能够确保工程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

企业经理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项目部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计划。

三、协助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

四、领导财务部门确保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竞赛活动,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限期整改。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

第二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目录的食品还必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出厂检验资格证书、标准执行证书、与质监部门签订的质量安全承诺书。

第三条环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生产加工场所内外环境应清洁、整洁,车间地面为应用防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不得饲养家禽、家畜。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原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生产场所内的排水沟渠应为密闭式,无异味。坑式厕所应建在距生产车间×××米外。清洗、洗手、消毒、更衣等卫生设施运转良好。

第四条生产设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材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企业应建立设备档案。

第五条原材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均应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企业应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报县(市、区)质监部门积案,并建立《食品添加剂进厂登记簿》、《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簿》、《原材料进厂登记簿》、《原材料投料登记簿》、《不合格原材料处理登记簿》,采购原辅材料必须验证供货单位资质并索证索票,索取法定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经过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加工工艺及过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工艺流程,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的交叉污染。有完整的工艺流程图,并标注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工序,并实施有效检验和记录,建立《关键控制点控制记录》。加工人员操作时应换鞋穿戴清洁工作服、帽,戴口罩,经常性进行手消毒。

第七条产品标准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有企业现有生产品种的所有卫生质量标准文本和相关的检验方法标准,不得无标生产。食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企业明示标准和各项质量要求。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必须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且应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八条人员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检验员。企业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者必须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技术人员应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检验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资格,能独立从事检验工作。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持有健康证明。

第九条检验能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设备,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生产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其它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

第十条质量管理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制度中明确规定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规定检验部门、检验人员能独立行使的职权,在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在生产过程中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实施质量否决权。

第十一条产品包装标识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进行预包装或其它形式包装的食品的包装材料必须清洁、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出厂销售的食品应有食品标签,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食品标签标识中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和食用说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还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并加印(贴)qs标志。

第十二条产品储运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将原料库、成品库分设,食品存放应隔地离墙。原辅材料、成品库(半成品)及包装材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产品在基贮存、运输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劣变,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应在冷库内存放,冷库温度应符合要求。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符合要求,装卸时食品受污染。

第十三条出厂检验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企业检验机构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应建立完善《检验原始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并出具出厂检验合格证。检验机构每半年与质量检验部门进行一次比对试验。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登记簿》,并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

第十五条文件管理企业应制定文件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专业的文件管理,将各种记录、设备档案等进行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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